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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公安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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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公安局物业、食堂社会化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详情

信息时间:

庐江县公安局物业、食堂社会化管理服务项目项目流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2020ANNFZ00194
采购项目名称:庐江县公安局物业、食堂社会化管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第2包流标原因:投标供应商不足规定数量
三、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庐江县公安局
地 址:庐江县文明南路
联系方式:0551-66274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庐江县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
联系方式:0551-873881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工
电 话:0551-87388117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HFGGZY-政府采购服务-公开招标-综合评分-20170919 版 1 / 70 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庐江县公安局物业、食堂社会化管理服务 项目第二包(二次) 项目编号:2020ANNFZ00194 采 购 人:庐江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时间:2020年6月 HFGGZY-政府采购服务-公开招标-综合评分-20170919 版 2 / 70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招标公告) ................................................................................................. 3 第二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6 第三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 ........................................................................................................... 14 一.总 则 ......................................................................................................................... 14 二.招标文件 ......................................................................................................................... 17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 18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 21 五.开标与评标 ..................................................................................................................... 22 六.定标与签订合同 ............................................................................................................. 25 第四章 评标办法 ....................................................................................................................... 30 第五章 采购合同 ....................................................................................................................... 40 第六章 采购需求 ....................................................................................................................... 44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 44 一.开标一览表 ..................................................................................................................... 55 二.投标供应商综合情况简介 ............................................................................................. 56 三.投标函 ............................................................................................................................. 59 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 60 五.投标分项报价表 ............................................................................................................. 61 六.谈判业绩承诺函 ............................................................................................................. 62 七.投标授权书 ..................................................................................................................... 63 八.本地化服务情况一览表 ................................................................................................. 64 九.中小企业投标声明函 ..................................................................................................... 65 十.人员配备(格式自拟) ................................................................................................. 66 十一.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 66 十二.服务承诺(格式自拟) ............................................................................................. 66 十三.有关证明文件 ............................................................................................................. 66 第八章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操作规程(暂行) ...................................... 67 HFGGZY-政府采购服务-公开招标-综合评分-20170919 版 3 / 70 第一章 投标邀请(招标公告) 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庐江县公安局委托,现对“庐江县公安局物业、食堂社会化管 理服务项目第二包(二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供应商参 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20ANNFZ00194 2、项目名称:庐江县公安局物业、食堂社会化管理服务项目第二包(二次) 3、项目地点:庐江县 4、项目单位:庐江县公安局 5、项目概况:庐江县公安局物业、食堂社会化管理服务项目第二包(二次)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项目预算:第2包:685.95万元(三年)。 8、最高限价:第2包最高限价:685.95万元(三年)。 9、项目类别:服务类 10、标段(包别)划分:本项目共2个标段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第二包: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 3、投标供应商(或其所管理的分支机构)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 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 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 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 HFGGZY-政府采购服务-公开招标-综合评分-20170919 版 4 / 70 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5、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 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 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0年6月19日上午8:00至2020年6月26日下午17:00 2、采购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 0元整,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 3、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查阅、获取采购文件。 首次登录须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入库办理流程请参见中心网站 (http://ggzy.hefei.gov.cn/)“办事指南”栏目中的“投标人”--“主体库登记”--“主 体库登记服务指南”。 (2)潜在投标人可通过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系统查阅采购文件, 如参与投标,则还须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支付采购文件费用,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3)采购文件费用采用网上支付。如无网上银行帐号,请及时前往银行办理(本系统 目前支持以下银行网上支付服务: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 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徽商银行)。 (4)采购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 下午 1:00-5:00,节假日休息)拨打交易中心服务热线(非项目咨询):0551-68110066。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7月10日9 : 00 2、开标地点: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4楼2号开标室 HFGGZY-政府采购服务-公开招标-综合评分-20170919 版 5 / 70 五、投标截止时间 同开标时间 六、联系方法 (一)项目单位:庐江县公安局 地址:庐江县文明南路 联系人:张科长 电话:0551-66274020 13956660788 (二)招标代理机构: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 联系人:潘工 电话:0551-87388117 七、其他事项说明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2、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3、投标供应商应合理安排参与投标时间,如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采购文件无法获 取及缴费的,责任自负。 八、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HFGGZY-政府采购服务-公开招标-综合评分-20170919 版 6 / 70 第二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人 庐江县公安局 2 委托人 庐江县公安局 3 招标代理机 构 名 称: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 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六楼 网 址:http://www.hfggzy.com/ljzbtb/ 4 项目名称 庐江县公安局物业、食堂社会化管理服务项目第二包(二次) 5 项目编号 2020ANNFZ00194 6 财政编号 / 7 项目性质 服务类 8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 采购人自筹 □其他 9 包别划分 不分包 □分为 包 10 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采购人根据对中标供应商的考核情况,在每季度结束 后对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支付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及时支付; 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如有关于付款条件的表述与招标文 件规定不符,投标无效。 11 联合体投标 □允许 不允许 12 投标有效期 120天 13 服务地点 庐江县 14 服务期限 本项目招标服务期限为 3 年。合同一年一签,本次合同服务期限 为合同签订后实际服务之日起一周年。第一年合同履约完成后, 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在保持总费用不变、报经主管部门同意的前 提下,经双方协商,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年限最多不超过 2 年。 15 投标保证金 金额 第 2 包:人民币壹拾万元。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足 额到达招标公告指定账号。 HFGGZY-政府采购服务-公开招标-综合评分-20170919 版 7 / 70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供应商须知第 17条 前次采购失败的,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将退还投标供应商的投标 保证金。投标供应商参与后续采购前,须向本项目本次公告公布 的投标保证金账号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供应商请注意: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缴纳帐 号采用动态虚拟帐号(分包项目每一个包别对应一个账号),项目 采购失败后,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将会发生变化,请投标供应商 参与后续采购时,注意勿将投标保证金错交至其他项目虚拟账号 或前次公告账号。 凡转账到其他项目虚拟账号或本项目前次公告账号的,投标 保证金无效。 16 投标保证金 缴纳账号 详见本项目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 17 答疑 2020 年 6 月 29 日 17 时前接受网上答疑(逾期不予受理),疑问 的提出与答疑获取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供应商须知第 13条。 投标供应商请注意: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对招标文件进行的答疑、 澄清、变更或补充,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招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供应商具有同样约束力。投标供应商应主 动上网查询。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不承担投标供应商未及时关注 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在网站 上发布的同时,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将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 提醒投标供应商进行查询。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 约束性和必要性,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不承担投标供应商未收到 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18 勘察现场 自行勘察 19 投标文件份 数及要求 投标文件: 1、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 HFGGZY-政府采购服务-公开招标-综合评分-20170919 版 8 / 70 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上传 2、 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份(光盘或 U盘介质),密封提交 3、纸质投标文件 2份,密封提交; 注: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使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 的电子标书制作工具软件(http://www.hfztb.cn 网上下载)制 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的电 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投标文件如不一致时,按下顺序确定其投标文件效力: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2、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3、纸质投标文件。 备注:如投标供应商解密失败(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 情形除外),投标供应商应使用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如网上招 标系统故障,投标供应商应使用纸质版投标文件。 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仅仅作为网上提交的加密 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特殊情况下才启用的备份资料。正常情况下, 仅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未提交网上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 效。 开标时没有提交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视同放弃使用未加密的 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视同放弃使用纸 质投标文件的投标。 投标供应商报名成功后,如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截止前 上传网上投标文件,而只递交了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或纸质投 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20 投标时间及 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2、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为:自投标截止时间前 30 分 HFGGZY-政府采购服务-公开招标-综合评分-20170919 版 9 / 70 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1 开标时间及 地点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以本项目开标地点悬挂的电子屏幕显示时间为准)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22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 23 中标服务费 免收 24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 5%期限至合同履约完成验收合格后七个工 作日内无息退还。收受方式为:转账/电汇、保函,收受人为 采购人、□委托人、□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招标文 件第三章投标供应商须知第 31条 25 采购人联系 方式 详见招标公告 26 本项目提供 除电子版招 标文件以外 的其他资料 无 27 本地化服务 本项目是否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要求□不要求 本地化服务的能力是指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1)在本地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人员; 2)在本地具有固定的合作伙伴; 3)在本地注册成立的; 4)承诺中标即设立本地化服务机构。 备注:“本地”系指:合肥市行政区域内 28 企业备案 29 对中小型企 业 产品的价格 依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 HFGGZY-政府采购服务-公开招标-综合评分-20170919 版 10 / 70 扣除 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购〔2012〕 142号)有关规定: 本项目对中型企业的价格给予 3%的扣除,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 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的中小企业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 对其真实性负责。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 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 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 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 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企业视同为小 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时,提供 141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再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 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 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凡联 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 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 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本项目将对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随评审结果一并公告。如有虚假,将取消成交资格并上报庐江县 HFGGZY-政府采购服务-公开招标-综合评分-20170919 版 11 / 70 财政局按有关规定处理。 备注:本项目所投产品为: 服务。 30 业绩 本项目将对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的 投标业绩(含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等)进行公示。如有虚假, 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庐江县财政局按有关规定处理。 31 备注一 1、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 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 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 2、联合体供应商,联合体任何一方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 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如下: (1)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 (2)行贿犯罪档案:人民检察院书面证明; ( 3 ) 企 业 经 营 异 常 名 录 : 信 用 中 国 官 网 (www.creditchina.gov.cn) ( 4 )重 大税 收违法 案 件当 事人 名单: 信 用中 国官 网 (www.creditchina.gov.cn) (5)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官网 (www.ccgp.gov.cn) 4、投标时,供应商应当查询上述记录后,如实提供无不良信用记 录声明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联合体投标的,所有联合体成员 均须加盖公章后制成扫描件上传。 本项目将对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提供的无不良信用记录声 HFGGZY-政府采购服务-公开招标-综合评分-20170919 版 12 / 70 明函,随评审结果一并公告。如有虚假,将取消成交资格并上报 庐江县财政局按有关规定处理。 32 备注二 特别提醒: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应当诚信守法、公平竞争。如 有以提供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虚假技术参数响应、虚假业绩、 虚假证书、虚假检测报告等)、串通投标、隐瞒失信信息等谋取中 标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报监管部门严肃查处。 33 网上招标投 标特别说明 1、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 操作规程(暂行)》的规定。 2、供应商报名成功后,如还未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 CA锁(电子签章)应及时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 标时须携带 CA锁(电子签章)并牢记解锁密码。 3、供应商应及时参加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多种方式通知 的不定期网上招投标培训会。 4、投标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使用与加密投标文件一致的 CA锁并牢记解锁密码),开标现场 解密和远程解密均可,投标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风 险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5、因投标供应商联系不上、没有及时登录系统、未到开标现场而 无法接受评标委员会询标(可远程网上询标)等情形的风险,由 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6、从评标委员会发起远程网上询标至询标结束原则上为 15分 HFGGZY-政府采购服务-公开招标-综合评分-20170919 版 13 / 70 钟,未安排工作人员至开标现场的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解密之 后,至评审结束之前,应确保工作人员登录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 以接受评标委员会可能发起的询标,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 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7、招标文件中要求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的,均可以提供加盖公章 的扫描件,也可以在网上投标文件制作时加盖电子签章;招标文件 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均应在网上投标文件制作时制作成电子件上 传。 8、投标供应商网上投标文件制作完成时应自行检查证明材料扫描 件或影印件是否清晰,如因材料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 辨认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34 社保证明材 料 可通过下述形式之一: 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 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 3、经投标供应商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投 标供应商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 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 4.参与投标的大中专院校,社保证明可以用以下任意一 种: (1)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教师证(须为本投标供应商 人员) (2)医保证明材料 5、其他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证明材料。 6、法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即可。 HFGGZY-政府采购服务-公开招标-综合评分-20170919 版 14 / 70 第三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述的服务项目采购。 2.有关定义 2.1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系指庐江县财政局。 2.2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 2.3委托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委托方。 2.4集中采购机构:系指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2.5投标供应商: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分支机构 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的除外。 2.6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咨询、调研、评估、规划、 设计、监理、审计、保险、租赁、印刷、维修、物业管理等。 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证书、认证、资质,均应当是有权机构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 2.7 时限(年份、月份等)计算:系指从开标之日向前追溯 X年/月(“X”为“一”及 以后整数)起算。除非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否则业绩时间均以合同签订之日为追溯结点。 2.8 业绩:除非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业绩系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且已服务完毕的 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及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投标供应商与其关联公司(如母公司、 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等)之间签订的合同,均 不予认可。 3.投标费用 3.1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 费用。 4.合格的投标供应商 4.1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 4.1.1除非招标文件认可,否则母、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得互用。 4.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HFGGZY-政府采购服务-公开招标-综合评分-20170919 版 15 / 70 4.3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勘察现场 5.1 投标供应商应自行对服务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 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的方式、地址及联系方式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2 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向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有关 服务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可供投标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供应 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供应商未到服务现场实地踏勘的,中标 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 价款或索赔的要求。 5.3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服务地点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 施等情况,投标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知识产权 6.1 投标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 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 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 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 失的,投标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2 投标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 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 等技术文档。 7.纪律与保密 7.1投标供应商的投标行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7.2 投标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 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投标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 行贿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7.2.1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7.2.2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7.2.3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HFGGZY-政府采购服务-公开招标-综合评分-20170919 版 16 / 70 7.2.4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7.2.5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7.2.6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3 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 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 7.4 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供应商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 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7.5 由采购人向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 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 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 料。 8.联合体投标 8.1 除非本项目明确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外,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 一个联合体投标,以一个投标供应商的身份投标。 8.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 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 8.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应当承担的工作和相 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联合体中有同类 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 等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 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4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 交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9.投标专用章的效力 9.1 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的,投标供应商必须加盖投标供应 商公章(或电子签章)。在有授权文件(原件)表明投标专用章法律效力等同于投标供应商公 章(或电子签章)的情况下,可以加盖投标专用章,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10.合同标的转让与分包 10.1合同未约定或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 HFGGZY-政府采购服务-公开招标-综合评分-20170919 版 17 / 70 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10.2合同约定或者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 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如果 本项目允许分包,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 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10.3中标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 任。 11.采购信息的发布 11.1 与本次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将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www.hfggzy.com/ljzbtb/)发布。 二.招标文件 12.招标文件构成 12.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12.1.1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 12.1.2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1.3第三章:投标供应商须知; 12.1.4第四章:评标办法; 12.1.5第五章:采购合同; 12.1.6第六章:采购需求; 12.1.7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12.1.8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图纸、答疑、补遗、补充通知等。 12.2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12.3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 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12.4投标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 应自获得招标文件后于答疑截止时间前向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后 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13.答疑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HFGGZY-政府采购服务-公开招标-综合评分-20170919 版 18 / 70 13.1投标供应商如果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等招标文件的其他任何内容有 相关疑问,可以于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列明的答疑接受时间前,以网上形式(安徽合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 13.1.1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否则,如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之间存在 不一致时,以要求严格或质量等级高的为准。 13.2疑问的提出与答疑获取具体步骤:投标供应商请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 易平台-投标供应商”,点击菜单栏“业务管理”,然后点击左侧的“政府采购项目”中的 “网上提问”上传疑问文件。 提交成功后疑问文件即传至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请投标供应商及时通过“答疑文件 下载”及网站答疑公告栏目查看答疑文件。 13.3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对招标文件进行的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将在网站上及 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供应商具有同样约束力。当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 文件为准。投标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不承担投标供应商未及时关 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上述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将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投标供应商进行查询。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 何约束性和必要性,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不承担投标供应商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和法律责任。 13.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 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 告。在上述情况下,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和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 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13.5特殊情况下,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公告后,征得投 标供应商同意,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4.投标文件构成与要求 14.1投标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及承诺文件。 HFGGZY-政府采购服务-公开招标-综合评分-20170919 版 19 / 70 14.2除非注明“投标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 14.3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 用中文。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 译成中文,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4.4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4.5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允许以多种货币 报价的,或涉及合同金额等计算的,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在开标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成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为外币,须折算成人民币的,按照公司成立日期当日(以营业执照 注明的成立日期为准)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的中间价计算(投标供应商应提供成立日 期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的中间价作为参考)。 14.6投标供应商资质证书(或资格证明)处于年检、换证、升级、变更等期间,除非 有法律法规或发证机构书面材料明确表明投标供应商资质(或资格)有效,否则一律不予认 可。 14.7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14.8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一律不予退还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 件。 15.报价 15.1投标供应商应以“包”为报价的基本单位。若整个需求分为若干包,则投标供应 商可选择其中的部分或所有包报价。包内所有项目均应报价(免费赠送的除外)。 15.2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所投服务、保险、税费、验收和交付后约定期限内免费 维保服务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15.3报价应当低于同类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或经采购人同意 支付的,投标报价均不得高于招标文件(公告)列明的控制价、项目预算。 15.4投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拟提供服务的单价明细和总价 15.5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每一包只允许有一个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替 代方案将导致投标无效。 15.6 采购人不建议投标供应商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 价,其优惠可直接计算并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的单价中。 15.7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不足两位,按照两 位计算,如超出两位,按照四舍五入方式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报价单位按招标文件约定)。 HFGGZY-政府采购服务-公开招标-综合评分-20170919 版 20 / 70 15.8除国家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投标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 因素而变动。 16.投标内容填写及说明 16.1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技术、资信、服务、报价等全部要求和 条件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 所要求的全部资料、证明及数据,将导致投标无效。 16.2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 的一部分。 16.3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 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和资料等),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包括: 服务主要内容的详细描述等。 16.4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编排有序、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错漏处必须 修改,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 16.5投标供应商应根据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内容填写唱标信息,唱标信息不作 为评审的依据。唱标信息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17.投标保证金 17.1投标前,投标供应商应向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提交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金 额的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足额到达招 标公告指定账号。 开标后,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将从投标保证金查询系统中查询投标保证金信息,并提 交评标委员会评审,核对投标保证金金额、方式等信息。 17.2投标保证金可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7.2.1异地电汇; 17.2.2本地转帐; 17.3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不接收以现金或汇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 纳人名称与投标供应商名称应当一致。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分公司或子公司代缴投标 保证金,视同名称不一致。投标保证金缴纳人名称与投标供应商名称不一致的,投标无效。 17.4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导致投标无效。 17.5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 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HFGGZY-政府采购服务-公开招标-综合评分-20170919 版 21 / 70 投标保证金只退还至投标供应商账户。 17.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7.6.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或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7.6.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 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17.6.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17.7由于投标供应商行为导致采购人或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损失的,相应损失由投标 供应商承担,从投标保证金中扣除。投标保证金扣除后仍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投标供应商 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8.投标有效期 18.1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规定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8.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持有效,投标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 其投标文件。 18.3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日起计算。 18.4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可以书面形 式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供应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供应商可以拒绝这 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 的实质性内容,且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19.投标文件份数 19.1 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见《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操作规程 (暂行)》的相关规定。 20.2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或者 U盘)应封装在信封中,纸质投标文件应装订 成册并封装,并在密封袋上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供应商名称及包别。 20.3如果未按规定封装或加写标记,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 前开封的责任,并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HFGGZY-政府采购服务-公开招标-综合评分-20170919 版 22 / 70 21.投标文件的递交 21.1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网上投标,并将纸质 投标文件和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指定开标地点。 21.2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标注 的未加密电子、纸质投标文件,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有权拒绝接收。 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投标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 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在投标截止时间后, 投标供应商不得再要求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22.2投标供应商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且 在内层信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五.开标与评标 23.开标与投标文件的评审 23.1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将在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 23.2开标前,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将会同监督员或各投标供应商代表检查未加密电子 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密封)的封装情况,确认无误后开标。开标时,各投标单位应 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时间以开标地点电子屏幕显示时间为准)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现场或 远程解密,项目负责人在监督员监督下解密所有投标文件。 如投标供应商现场解密失败(投标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的除外),应使用未加密的电 子投标文件。 23.3投标资格审查由采购人代表在评标前进行审查,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 法律规定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 23.4开标时,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将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公布投标供应商名称、投标价 格,以及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认为合适的其它详细内容。 23.5 无论何种原因,即使投标供应商投标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投标文件中 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或影印件的(企业库已有的除外),评标委员会可以视 同 其 未 提 供 。 23.6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及安徽合 HFGGZY-政府采购服务-公开招标-综合评分-20170919 版 23 / 70 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的资料,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24.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4.1为有助于投标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对 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 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 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如有询标,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询标。因授权 代表联系不上、未到开标现场等情形而无法接受评标委员会询标的,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相关风险。 24.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顺序修正: 24.2.1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4.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4.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 改单价; 24.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4.3同时出现 24.2 条所述的不一致情况,按照 24.2条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 价经投标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5.废标处理及投标无效情形 25.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 25.1.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供应商不足规定家 数的; 25.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5.1.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会把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 25.2投标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25.2.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5.2.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5.2.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5.2.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采购人可以支付的除外; 25.2.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HFGGZY-政府采购服务-公开招标-综合评分-20170919 版 24 / 70 25.2.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6.废标处理转谈判处理(本项目不采用) 26.1 因 25.1.1 或 25.1.2 或 25.2 规定情形导致废标的,若采购人提出申请,报经政 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现场变更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投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不得参加谈判: 26.1.1未通过投标有效性评审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26.1.2有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造成项目废标的; 26.1.3其他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条件的情况。 26.2采购方式现场改为竞争性谈判时,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以《现场转谈判邀请函》 方式函告投标现场各投标供应商,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参加谈判。放弃谈判的视 同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资格。竞争性谈判应当至少有两家及以上投标供应商参加。 26.2.1采购方式现场改为竞争性谈判时谈判的资格要求、采购需求、付款条件、商务 条款等原则上均按招标文件规定不变,如有变化将书面告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投标供应商。 26.2.2谈判时,若投标供应商未能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要求的补充资料 或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无效。经过审查符合谈判要求的有效投标供应商少于两家的, 谈判做流标处理。 26.2.3投标文件的报价视为谈判时的首次报价,未唱标转谈判的,谈判时不公开投标 供应商各轮报价。已经唱标而转谈判的,谈判前公布各参与谈判的投标供应商首轮报价。 26.2.4在谈判内容不作实质性变更及重大调整的前提下,投标供应商次轮报价不得高 于上一轮报价。 26.2.5 谈判时,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与公布的预算价(或控制价)相比降幅过小,或 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明显缺乏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附: 现场转谈判邀请函 各相关投标供应商: 庐江县中医院食堂外包服务因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而废标。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部门批准,已经现场变更为竞争性谈判方式继续采购。谈判的资格要求、采购需求、付款 条件、商务条款、评审指标等均按招标文件规定不变(如有变化:详见下述说明)。 谈判时对招标文件变更的特殊说明:( ) 投标供应商如同意继续参加竞争性谈判,请按下述格式填写投标供应商全称并经授权 HFGGZY-政府采购服务-公开招标-综合评分-20170919 版 25 / 70 代表签字,以声明对上述内容清楚了解且无任何异议,并愿意参加本项目谈判。 序号 投标供应商全称 投标供应商授权代 表及联系方式 备注 27.二次采购 27.1 项目废标后,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可能发布二次公告(投标邀请),进行二次采 购。 前款所述“二次”,系指项目废标后的重新公告及采购,并不仅限于项目的第二次公告 及采购。 27.2二次公告发布后,前次报名成功的投标供应商,符合二次公告投标供应商资格的, 依照以下方式获取二次采购文件。 27.2.1二次公告采用现场报名的,可在报名现场免费获取二次采购文件。 27.2.2二次公告采用网上报名的,可网上免费下载二次采购文件。 27.3二次采购可能调整前次采购的各项规定及要求,包括采购方式、项目预算、投标 供应商资格、付款方式、采购需求、评标办法等。投标供应商参与二次采购,应及时获取 二次采购文件,以二次采购文件为依据,编制二次投标文件。 27.4前次采购失败的,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将退还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供 应商参与二次采购前,须向本项目本次公告公布的投标保证金账号重新交纳投标保证金。 六.定标与签订合同 28.定标 28.1投标有效性评审后,评标委员会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提出独立评审 意见,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28.2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首先对中标候选供应商就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内容是否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视为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延续,以书面报告作 为最终审查的结果。如果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无法履行合同,将按排名依次对其余中标候 选供应商进行类似的审查。 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 HFGGZY-政府采购服务-公开招标-综合评分-20170919 版 26 / 70 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 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 商,也可以重新招标。 28.3原则上把合同授予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排名最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或通过 上条资格审查的中标候选供应商。 28.4最低报价并不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28.5凡发现中标候选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中标无效,并移交政府采购监督管 理部门依法处理: 28.5.1以他人名义投标或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谋取中标的; 28.5.1.1以他人名义投标,是指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 投标。 28.5.1.2投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提供弄虚作假的行为: 28.5.1.2.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8.5.1.2.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28.5.1.2.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28.5.1.2.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28.5.1.2.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8.5.2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28.5.3向采购人、评审专家、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 利益的; 28.5.4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 28.5.5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的行为。 29.中标通知书 29.1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 标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应委派专人凭介绍信 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 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 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9.2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对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30.中标服务费(本项目不采用) HFGGZY-政府采购服务-公开招标-综合评分-20170919 版 27 / 70 30.1 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个工作日内应向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交纳中标 服务费,可以转帐的形式交纳。中标服务费的收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具体收费 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合肥市物价局相关文件规定收取。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2% 1.2% 0.8% 100-500 0.88% 0.6% 0.56% 500-1000 0.6% 0.36% 0.44% 1000-5000 0.4% 0.2% 0.28% 5000-10000 0.2% 0.08% 0.16% 10000-100000 0.04% 0.04% 0.04% 100000以上 0.008% 0.008% 0.008%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 为 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额如下: 100万元×1.2%=1.2万元 (500-100)万元×0.6%=2.4万元 (1000-500)万元×0.36%=1.8万元 (5000-1000)万元×0.2%=8万元 (6000-5000)万元×0.08%=0.8万元 合计收费=1.2+2.4+1.8+8+0.8=14.2(万元) 30.2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约定收取定额中标服务费或免收中标服务费的,从其规定。 30.3 如果中标供应商未按照上条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取消 该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可将该标授予其下一个中 标候选供应商,或重新组织招标。 31.履约保证金 31.1签订合同前,中标供应商应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收受方式及收受 人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31.2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约定免收履约保证金的,从其规定。 32.签订合同 HFGGZY-政府采购服务-公开招标-综合评分-20170919 版 28 / 70 32.1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招标文件、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作为合同的附件。合同签订前中标供应商应向庐 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出示履约保证金缴纳证明。 32.2 采购双方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 变更。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 标文件的内容一致,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概不负责,合同风险由双方自 行承担。 32.3采购人保留以书面形式要求合同的卖方对其所投货物的装运方式、交货地点及服 务细则等作适当调整的权利。 32.4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供 应商进入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庐江县政 府采购中心均有权决定取消该投标供应商此前评议的结果或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 取相应的补救或纠正措施。一旦该投标供应商被拒绝或被取消此前评议结果,其现有的位 置将被其他投标供应商依序替代或重新组织采购,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投标供应商自行 承担。 33.验收 33.1采购人验收时,应成立三人以上(由合同双方、资产管理人、技术人员、纪检等 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明确责任,严格依照采购文件、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及 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核对、验收,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 33.2涉及安全、消防、环保等其他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的项目,必须 邀请相关部门或相关专家参与验收。 33.3检测、验收费用均由合同乙方(中标供应商)承担。 34.质疑 34.1质疑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实 行实名制,应当有具体的事项及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的正常工作秩序。 34.2质疑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对政府采购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在中标结果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34.3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HFGGZY-政府采购服务-公开招标-综合评分-20170919 版 29 / 70 34.3.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34.3.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4.3.3被质疑人名称; 34.3.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34.3.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34.3.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 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34.4.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34.4.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4.4.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34.4.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4.4.5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34.4.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34.5 经审查符合质疑条件的,自收到质疑之日起即为受理。采购人将在质疑受理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 计算在内),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4.6质疑人在答复期满前撤回质疑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确认,采购 人即终止质疑处理程序。质疑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质疑。 质疑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对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 向庐江县财政局提起投诉。 质疑人应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提起投诉。 34.7质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采购人将报庐江县财政局予以 处理。 34.7.1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 34.7.2捏造事实恶意诬陷他人、有意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或者通过非法手段获取材料 的。 35.未尽事宜 HFGGZY-政府采购服务-公开招标-综合评分-20170919 版 30 / 70 35.1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36.解释权 36.1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第四章 评标办法 一.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庐江县公安局机关下属单位物业管理和绿化养护及县直机关行政事 业单位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编号:2020ANNFZ00194)的招标评标工作,保证项目评审工作 的正常有序进行,维护采购人、投标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本着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评标办法。 第二条 本次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第三条 本项目将依法组建不少于 5人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 第四条 评标委员会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价参加本次招标的投 标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价格、性能、质量、服务及对招标文件的符合性及响应性。 二. 评标程序及评审细则 第五条 评标工作于开标后进行。评标委员会应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 以下内容: (一)招标的目标; (二)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 (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 第六条 有效投标应符合以下原则: (一)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二)无重大偏离、保留或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三)通过投标有效性评审; (四)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认定的其他原则。 第七条 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诚信的原则,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 标办法对投标文件采用相同程序和标准独立进行评定。 第八条 评审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前 后矛盾、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可能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等情况需要澄清时, HFGGZY-政府采购服务-公开招标-综合评分-20170919 版 31 / 70 评标委员会将以询标的方式告知并要求投标供应商以书面方式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 正。对于询标后判定为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要提出充足的否定理由, 并予以书面记录。最终对投标供应商的评审结论分为通过和未通过。 询标函格式如下: 询 标 函 项目名称:庐江县公安局物业、食堂社会化管理服务项目第二包(二次) 项目编号:2020ANNFZ00194 询标内容 投标供应商说明 并签字 投标供应商: 授权委托人签字: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 日期: 审查结论 □通过。通过理由: □不通过。不通过的招标文件条款依据: 采购人代表签字 /评委签字 项目负责人和监 督员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HFGGZY-政府采购服务-公开招标-综合评分-20170919 版 32 / 70 1、采购人代表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 庐江县公安局物业、食堂社会化管理服务项目第二包(二次)第 1 包资格审查表 投标供应商: 资格审查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是否通过 投标文件格式及提交资 料要求 1 营业执照 合法有效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 税务登记证的扫描件或 影印件,应完整的体现出 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的全部内容。已办理“三 证合一”登记的,投标文 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扫描 件或影印件即可。联合体 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 提供。事业单位提供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 业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 登记证书即可。 2 税务登记证 合法有效 3 无重大违法记录 声明函、无不良 信用记录声明函 格式、填写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 规定并加盖投 标供应商电子 签章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资格审查通过标准: 投标供应商必须通过上述全部指标。 采购人代表签字: 评审时间: HFGGZY-政府采购服务-公开招标-综合评分-20170919 版 33 / 70 庐江县公安局物业、食堂社会化管理服务项目第二包(二次)第 2 包资格审查表 投标供应商: 资格审查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是否通过 投标文件格式及提交资 料要求 1 营业执照 合法有效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 税务登记证的扫描件或 影印件,应完整的体现出 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的全部内容。已办理“三 证合一”登记的,投标文 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扫描 件或影印件即可。联合体 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 提供。事业单位提供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 业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 登记证书即可。 2 税务登记证 合法有效 3 供应商资格 符合招标文件 要求 3 无重大违法记录 声明函、无不良 信用记录声明函 格式、填写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 规定并加盖投 标供应商电子 签章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资格审查通过标准: 投标供应商必须通过上述全部指标。 采购人代表签字: 评审时间: HFGGZY-政府采购服务-公开招标-综合评分-20170919 版 34 / 70 2、资格审查合格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庐江县公安局物业、食堂社会化管理服务项目第二包(二次)(第 1包/ 第 2包)符合性审查表 投标供应商: 符合性审查指标 序 号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是否通过 投标文件格式及 提交资料要求 1 投标函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 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供应商 电子签章 第七章投标文件 格式 2 投标授权书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 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供应商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参加 投标的无需此件, 提供身份证明扫 描件或影印件即 可。第七章投标文 件格式 3 报名情况 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 招标文件规定报名手续的, 投标无效(核查报名手续) 4 投标保证金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三章投标供应 商须知 5 开标一览表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 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供应商 电子签章 第七章投标文件 格式 HFGGZY-政府采购服务-公开招标-综合评分-20170919 版 35 / 70 6 本地化服务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七章投标文件 格式 7 标书响应情况 付款响应、服务期限响应 等。 8 投标报价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9 其他要求 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列明 的其他要求, 符合性审查指标通过标准: 投标供应商必须通过上述全部指标。 评委签字: 评审时间: 3、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审查。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符合性评审的,实质上响应招标文 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下述指标表进行详细审查。 本项目第二包食堂服务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 80%,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 为 20 %。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类别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范围 技术分 (43 分) 经营方案及应 急预案 由评委会根据各投标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经营方案及各 投标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停水、停电、停气、消防、食物 中毒等应急预案实行综合综合评分(应围绕经营管理、食料采购、 饭菜品种、食品价格、安全卫生等内容编制)。 优秀得 7<F≤8 分,良好 5<F≤6,一般得 3<F≤4 分,没有不 得分 0-8 分 HFGGZY-政府采购服务-公开招标-综合评分-20170919 版 36 / 70 管理措施 由评委会根据各投标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各项管理 规章制度,组织监管程序,财务管理、卫生保障、安全防范、质 量监督、食品追溯、食品留样、餐具消毒、员工培训等实施程序 进行综合评分。优秀得 7<F≤8 分,良好 5<F≤6,一般得 3<F ≤4 分,没有不得分管理。 0-8 分 服务承诺 由评委会根据各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相应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分, 包括: 1、经营品种、价格、食品安全、卫生承诺; 2、人员安置、购买公众责任险和食品安全险承诺; 3、自愿接受管理、处罚的承诺; 4、每年至少进行两次食物中毒应急和两次消防安全 应急演练的承诺; 5、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停水、停电、停气(汽)等特 殊情况下紧急供餐应急演练的承诺。必须满足以上 5 项要求,缺 一项不得分。 0-5 分 规章制度 由评委会根据各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综合评分: 1.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餐厅经营管理制度 3.质量与服务管理制度 4.其他各项管理制度优秀得 6<F≤7 分,良好 4<F≤5,一般得 2 <F≤3 分,没有不得分 0-7 分 HFGGZY-政府采购服务-公开招标-综合评分-20170919 版 37 / 70 管理人员 拟派人员中: (1)具有中式烹调师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得 4 分; (2)具有中式烹调师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得 3 分; (3)具有中式面点师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得 3 分; (4)具有营养配餐师(高级)证书得 3 分; (5)具有美食营养师证书得 2 分; 注:以上每项仅计分一次,单项多个证书不累计计分。投标文件 中须提供上述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官网查询 截图及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连续近一年的社保证明材料,否则 不得分。社保证明材料具体可通过下述形式之一: (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上述人员个人缴费记录截图; (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 (3)其他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证明材料; (4)经投标供应商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投标供 应商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 料并经磋商小组确认。 0-15 分 资信分 (37 分) 管理体系认证 投标供应商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 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下列证书: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5、HACCP 体系认证 每提供 1 个认证得 2 分,本项满分 10 分。投标供应商如具有上 述 3 个及以上认证也可获满分 10 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同时提供中国国家认 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截图,未提供或提供不全得不得 分。 0-10 分 HFGGZY-政府采购服务-公开招标-综合评分-20170919 版 38 / 70 投标供应商荣 誉 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供应商管理服务的政府部门或事业单 位获得县(区)级及以上 1、“中国服务优秀品牌”荣誉奖项 2、“中国餐饮五百强门店” 3、“省级特色餐饮优秀品牌” 4、“省级餐饮业先进单位” 5、“中国快餐百强企业” 6、“卫生先进(文明)单位”。获得县(区)级得 2 分,市级以 上得 3 分。 以上每项仅计分一次,不累计计分,单项得分最高得 3 分,本项 目满分 18 分。投标供应商如具有上述 5 个及以上荣誉奖项也可 获满分 10 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主证明和获奖文件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0-18 分 投标供应商业 绩 1、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供应商具 有单项食堂服务业绩或物业服务业绩中包含食堂服务(含正在履 约的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 3 分,本小项最高 9 分; 本项满分 9 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物业服务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若合同内 容无法体现合同时间、金额、项目内容或类型的,须另附业主证 明。 0-9 分 价格分 (20 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 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20 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 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20%×100 0-20 分 4、技术及资信分的汇总方法为:对某一投标供应商的技术及资信的每一个指标项得分, 取各位评委评分之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到该投标供应商该指标项 的得分。再将投标供应商每个技术及资信的指标项得分进行汇总,得到该投标供应商的技 术及资信分之和。 5、得分汇总 (1)将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技术及资信分之和加上根据上述标准计算出的价格分, 即为该投标供应商的综合总得分。 (2)按照有效投标供应商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出中标供应商及中标候选供应 商。 HFGGZY-政府采购服务-公开招标-综合评分-20170919 版 39 / 70 第十条 各投标供应商的综合总得分分值一经得出,并核对无误后,任何人不得更改。 第十一条 如果综合总得分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 优先,如同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总得分且投标报 价均相同的,则采取评标委员会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顺序。 第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区别情形及时作出处理或者向采 购人提出处理建议,并作书面记录。 第十三条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 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 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 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第十四条 投标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 其投标。 第十五条 评标后,评标委员会应编写评标报告并签字。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 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及监督员均 须在评标报告上签字。评标报告应如实记录本次评标的主要过程,全面反映评标过程中的 各种不同的意见,以及其他澄清、说明、补正事项。 第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对评标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 报告。 三. 评标纪律 第十七条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 按照本次招标文件进行评标;公正廉洁、不徇私情,不得损害国家利益;保护采购人、投 标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 在评标过程中,评委及其他评标工作人员必须对评标情况严格保密,任何人 不得将评标情况透露给与投标供应商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如有违反评标纪律的情况发生, 将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HFGGZY-政府采购服务-公开招标-综合评分-20170919 版 40 / 70 第五章 采购合同 (仅供参考) 庐江县公安局物业、食堂社会化管理服务项目第二包(二次)合同 财政编号: 项目编号: 买 方:XXX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 卖 方:XXXXXXXXXXXX 电话: XXX-XXXXXX 见证方: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电话: XXX -XXXXX 买方通过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的评审, 决定将本项目采购合同授予卖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 服务名称及内容 本合同采购服务名称和内容同采购文件规定。 二、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 采购文件及答疑、更正公告; (2) 采购文件标准文本中的“合同条款”; (3) 中标或成交公告; (4) 卖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书面承诺函; (5) 双方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 三、 合同金额 本合同的总金额为 元(人民币大写: )。 四、服务期限 (可编辑) 五、验收要求 (一)质量标准 HFGGZY-政府采购服务-公开招标-综合评分-20170919 版 41 / 70 卖方保证提供的服务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本次采 购相关文件中的全部相关要求及卖方相关服务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中之较高者。 (二)验收组织 买方负责组织验收工作,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 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三)验收程序 1、成立验收小组,验收人员应由买方代表和技术专家组成。 2、验收前要编制验收表格。 3、验收时双方要按照验收表格逐项验收。 4、验收方出具验收报告。 六、付款方式 (可编辑) 七、售后服务 (一)卖方对合同服务的质量保修期为验收证书签署之日起 个月。 (二)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检验的检验结果, 发现服务的质量或性能与政府采购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服务是存在缺陷 (包括潜在的缺陷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通知后 天内免 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 (三)如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 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八、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收受人为 , 期限为验收合格后 。如卖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买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中获得经济上 的赔偿。 九、违约责任 (一)卖方服务期限超过合同约定服务期限。如果卖方由于自身的原因未能按期履行 完合同,买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中获得经济上的赔偿。其标准为按每延期一周收取合同金额 的 %,但误期赔偿费总额不得超过履约保证金总额。一周按 7天计算,不足 7天按一 周计算。在此情况下,卖方不得要求买方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二)卖方服务期限内未能履约。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按时履约情 HFGGZY-政府采购服务-公开招标-综合评分-20170919 版 42 / 70 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期履约的理由、延误的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 知后,有权决定是否延长合同的履行时间或终止合同。如买方终止合同,卖方不得要求买 方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买方同意延长合同的履行时间,卖方必须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提供 符合质量标准的服务,由此造成的误期赔偿费按照前款约定执行。如卖方在买方规定的时 间内未能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服务,买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提请政府采购 监管部门将卖方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三)卖方履约不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卖方必须重新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服务,由 此造成的误期赔偿费按照前款约定执行。如卖方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提供符合质量标 准的服务,买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卖方列入不良 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四)卖方将合同转包、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的,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将 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卖方进行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 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买方未能按时组织验收,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 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六)买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服务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七)验收合格后,买方未能按时提请付款,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 正,给予警告。 (八)买方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十、合同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合同的终止 (一)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2、合同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3、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 4、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其他终止合同的条款。 (二)对本合同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因合同终止而受到的损失。对合同终 止双方均无过错的,则各自承担所受到的损失。 HFGGZY-政府采购服务-公开招标-综合评分-20170919 版 43 / 70 十二、其他 (一)买卖双方必须严格按照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 自变更。合同执行期内,买卖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二)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买卖双方应按有关法 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三)合同未尽事宜,买卖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本合同如发生纠纷,买卖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以下第( ) 项方式处理: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 申请仲裁。②向 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陆份,自买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见证方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 生效。 买 方: 卖 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 期: 日 期: 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日 期: HFGGZY-政府采购服务-公开招标-综合评分-20170919 版 44 / 70 第六章 采购需求 前注: 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 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 委员会评审认可; 2、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全部费 用。中标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采购人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中标供 应商承担;投标供应商应自行勘察项目现场,如投标供应商因未及时勘察现场而导致的报 价缺项漏项废标、或中标后无法完工,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如对本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 约定方式联系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或接受答疑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否则视同理解和 接受,开标后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不再受理对招标文件条款提出的质疑。 一、项目概况: 第 2 包:庐江县公安系统食堂服务需求 一、食堂服务需求 (一)服务内容 1.严格执行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贯彻《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在中标 后及时办理好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合格证等从事餐饮行业的必备证件,确保饮食卫生安 全。有防蚊蝇、防尘措施,定期清洗窗纱等防护物品,严禁提供变质和不合格食品,加强 食品贮存管理,杜绝浪费行为的发生。 2.食堂管理标准化、正规化,培养员工的素养和工作责任心。服务人员在工作时佩带 服务证、穿工作服,并做好个人卫生和食堂后堂与前厅卫生,操作间物品及餐厅桌椅摆放 整齐,为就餐者提供清洁良好的就餐环境。 3.须按照招标方的要求确保及时提供餐饮,并按照作息时间提供服务,注重提高菜品 的色香味质量,增强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严禁与管理人员发生纠纷。 HFGGZY-政府采购服务-公开招标-综合评分-20170919 版 45 / 70 4.厨师要征求管理人员意见,有效地满足招标方就餐人员不同的口味需求。每周三拟 定下周菜谱,经管理人员确认后按照菜谱制作。招标方负责食堂主要原材料及辅料的采购, 同时保障在出现异常(如停水电)时的后勤饮食。 5.在工作期间接受卫生防疫部门及招标方主管人员对卫生环境、菜品制作质量及服务 质量的检查、评价与监督。 6.对招标方采购的大宗原材料(如米、面、油、肉、酱油、食醋等)等餐厅用品及辅 材原料,应严格按照验收、入库、登记、保管、出库、生产加工等流程进行保管使用。 7.协议签定后,双方对配备的设备进行全面清点、登记、办理交付使用手续,服务期 间,妥善使用设备,使用过程中,故意损坏、丢失的要照价赔偿。 9.中标方保证每个工作日早、中、晚三餐约 500人的工作餐,同时承办好加班用餐、 公务接待用餐等。 10.中标人因自身原因出现以下情况的,全额扣除服务费。一是提供用餐服务时,出现 3人以上较大集体食品安全事故的;二是因管理不善,发生严重盗窃、人身伤害、火灾等 刑事治安案件或安全责任事故的。 (二)服务要求 1.职工餐:所有工作日(包括周六周日及节假日加班值班)早、中、晚三餐。 早餐:应包括鸡蛋、馒头、包子、米饺、春卷、煎饼、大饼、油条、蛋炒饭、面条、 稀饭、豆浆(牛奶)等 10 个以上品种,每天应有 5个以上品种;早餐用咸小菜由中标方自 行制作,不得从市场购买成品。 中餐:主荤 2种、半荤炒菜 2种、素菜 2种。荤素汤 1种分开调配,主食米饭等。 晚餐:主荤 1种、半荤炒菜 2种、素菜 2种、荤素汤 1种,米饭、面条等。 2.接待餐:接待餐以地方土菜为主要特色,接待餐按招标方要求标准制作,实行订餐 制。中标方根据招标方通知,按照招标方要求的标准配餐,接待菜单须由招标方审核后实 施。法定节假日若安排膳食,招标方提前通知投标方,中标人须保证提供劳务。 3.水电费。食堂产生的水、电、气等能耗费用,由招标方承担。 4.设施设备费。招标方一次性配齐食堂设备,并负责食堂房屋的维修、大件设施设备 的更换和大修。中标人承担人员工资、服装、鞋帽、餐饮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人员 体检费用、健康证费用。 5.采购方不提供食堂人员食宿,该费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解决。 HFGGZY-政府采购服务-公开招标-综合评分-20170919 版 46 / 70 (三)服务责任 1、在食堂经营过程中出现安全、卫生等重大问题时,采购人有权用保证金先行支付相 关费用;在合同终止时,中标供应商必须保证食堂内采购人投资的设施设备完好以及在已 完全承担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如经济、劳工、合约纠纷、赔偿责任等)后全额返还(不 计利息)。 (四)安全卫生管理 1、中标供应商为采购人食堂卫生、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等安全第一责任人,对相 应工作负有直接的组织和管理义务。 2、中标供应商对经营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用电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社会综合治安治 理,食堂工作人员人生安全,送餐途中安全,食堂就餐人员意外安全等一切与经营有关的 活动负全部责任。 3、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 例》有关规定,确保饮食卫生安全。所有员工都要经过卫生防疫部门的体检、办理健康证 才能上岗;严格执行清洁消毒规定,有防鼠、灭蝇、防虫、防毒等措施;按时到卫生防疫 部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年检手续,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的抽检。 4、严格控制各种食品的进货渠道,规范食品及原料采购管理制度,所有原料供应必须 “三证”齐全(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产地来源证)、统一采购并建档立案(索票 索证制度)。 (五)人员用工管理 1、食堂工作人员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招聘和管理,采购人有权对食堂用工情况进行监督 和检查。 2、拟派驻经理 3、中标供应商在员工招聘、工资发放、保险福利等方面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聘 人员要“五证”齐全(身份证、计生证、健康证、外来人员用工证、暂住证)齐全。 4、中标供应商要对本食堂员工的思想道德、业务素质、安全健康、计划生育等进行全 面管理,所有人员应规范服务操作程序,做到文明用语、礼貌服务。 HFGGZY-政府采购服务-公开招标-综合评分-20170919 版 47 / 70 5、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食堂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务纠纷的处理等相关经济和法律 责任。 (六)经营与财务管理 1、中标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规范完备的财务管理、用工管理、安全 防范、卫生保障、员工培训、质量监督、价格管理和文明服务等各种工作规范,以及食品 原材料采购、储存,食品加工、销售,餐饮器具消毒、食品留样等各项卫生安全制度并主 动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指导。 2、炊管人员服务程序操作规范,文明用语、礼貌服务、积极主动,服务热情、周到、 方便。 3、创造文明就餐的食堂文化氛围,食堂就餐秩序良好。 4、定期主动了解就餐人员的要求,调查就餐人员满意程度。 5、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对其提出的改进意见中标供应商有义务予以改进。 6、中标供应商必须接受采购人的监督与统一管理,积极配合采购人对其提供的职工饮 食服务进行监督管理工作,遵守采购人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对财务管理、食品采购、生产 流程、卫生消毒、供应价格、服务规范等方面的全方位监控,各项工作的开展必须报采购 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7、经营期内的用水、电费用按我县相关部门收费标准执行(按表计算)由采购人承担。 9、涉及工商、税务、卫生防疫等事宜由采购人负责协调,协调涉及的各种费用由中标 供应商负担。 10、中标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人规定营业时间内保证餐饮供应并根据采购人工作需要完成 指令性工作任务。 11、中标供应商所需流动资金自理,经营期内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纠纷均由中标供应商 自行解决。 (七)设备设施管理 1、采购人现有设施设备(投标方可自行现场勘验)投标方可继续使用,如需更新、 维护、添加设施设备由采购方负责。 (八)风险责任承诺 HFGGZY-政府采购服务-公开招标-综合评分-20170919 版 48 / 70 1、中标供应商必须对自身经营风险承担全部的后果,并对有关卫生与安全责任做出明 确的承诺。 2、中标供应商要按招标文件中的条款和双方签订的《食堂托管经营合同》的规定承担 全部的安全、卫生、质量、效益、风险等责任。 3、中标供应商在经营过程中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均与采购人无关。 4、除不可抗力事件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时或不充足供应食堂膳食,否 则视为违反合同。 (九)其他要求 1、本采购需求解释权在采购人,投标供应商因对有关内容误解而造成损失,采购人不 承担赔偿责任,同时采购人也不承担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期间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2、本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书均视为正式托管合同的附件,与正 式托管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采购人负责对中标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和经营管理等进行监督考核,职工满意度均须 ≥85%。每月考核一次,连续 3次满意度考核小于 85%,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重新招标。 8、其他细节按合同条款执行。 9、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0、投标供应商(或其所管理的分支机构)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十)人员岗位配置: 序号 部门 岗位名称 人数 1 食堂 管理员(项目负责人) 1 2 前台 1 3 大厨 3 4 二厨 23 5 帮厨 11 6 面点师 2 7 切配 4 8 服务员 3 9 小计 48 合计 48 具体岗位分配: HFGGZY-政府采购服务-公开招标-综合评分-20170919 版 49 / 70 序号 部门 岗位名称 人数 备注 管理员(项 目负责人) 1 负责公安机关及下属单位食堂服务 1 公安 前台 1 接待、引导等。 大厨 2 2 二厨 1 3 面点师 1 4 切配 2 5 服务员 2 公安 局下 属 19 个派 出所 小计 10 早餐、中餐、晚餐,每餐约 200人左右就餐。 每所 1人。 每所 1人。 庐城所、城郊所就餐人数较多,各安排 1人。 7 二厨 19 8 帮厨 2 9 小计 21 10 交管 大队 机关 食堂 交管 大队 下属 8 个中 队 大厨 1 早餐、中餐、晚餐,每餐约 100人左右就餐。 11 面点师 1 4个单位:看守所、拘留所、武警中队、警犬基地。大门岗三 班倒,每班 2人。 12 切配 2 看守所 1人,拘留所 1人,公共部位 1人。 13 服务员 1 14 帮厨 6 每队 1人,庐城中队、城郊中队在大队食堂就餐。 16 小计 11 17 看守 所 二厨 3 二厨看守所 2人拘留所 1人;帮厨看守所 2人拘留所 1人 帮厨 3 小计 6 二、食堂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为叁年服务期的总价,投标报价是指投标人为正确地完全履行本项目采购内容 及要求的价格体现,核算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庐江县有关劳动、税务、社会保险 等方面的规定。特别是员工工资和社保,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本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包括服务期内的员工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绩效奖励、劳保福利、社保五险缴纳、培训费、 员工服装费用、交通费、住宿费、通信费、不可预见或应急任务费用、管理费、利润、税 金、中标服务费,代理费、交易服务费等 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测算如下(单位:元) HFGGZY-政府采购服务-公开招标-综合评分-20170919 版 50 / 70 特别提醒:投标报价应不低于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第 2 包县公安局机关大院食堂服务和下属单位食堂服务经费须单独分项报价 1、机关大院食堂服务项目 一般纳税人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如下(如有调整,报价时以此费率为准): 缴费项目 人数 费用 月 小计(单位:元) A 人员工资 10 1408 36 506880 B 社会保险 10 1083.02 36 389887.2 C D 人身意外伤 害保险 一般纳税人 税金=(A+B+C) *6.72% 10 12.5 36 4500 D 工会教育经费=A*3.5% 17740.8 E 5%考核奖励=A*5% 25344 F 一般纳税人税金=(A+B+C+D+E)*6.72% 63460.45 总计(A+B+C+D+E+F) 1007812.45 小规模纳税人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如下(如有调整,报价时以此费率为准): 缴费项目 人数 费用 月 小计(单位:元) A 人员工资 10 1408 36 506880 B 社会保险 10 1083.02 36 389887.2 C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0 12.5 36 4500 D 工会教育经费=A*3.5% 17740.8 E 5%考核奖励=A*0.05 25344 F 小规模纳税人税金=(A+B+C+D+E)*3.36% 31730.23 总计(A+B+C+D+E+F) 976082.23 2、下属单位食堂服务 一般纳税人政策性及规定费用如下(如有调整,报价时以此费率为准): 缴费项目 人数 费用 月 小计(单位:元) A 人员工资 38 1408 36 1926144 HFGGZY-政府采购服务-公开招标-综合评分-20170919 版 51 / 70 B 社会保险 38 1083.02 36 1481571.36 C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8 12.5 36 17100 D 工会教育经费=A*3.5% 67415.04 E 一般纳税人税金=(A+B+C+D)*6.72% 234677.88 总计(A+B+C+D+E) 3726908.28 小规模纳税人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如下(如有调整,报价时以此费率为准): 缴费项目 人数 费用 月 小计(单位:元) A 人员工资 38 1408 36 1926144 B 社会保险 38 1083.02 36 1481571.36 C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8 12.5 36 17100 D 工会教育经费=A*3.5% 67415.04 E 小规模纳税人税金=(A+B+C+D)*3.36% 117338.94 总计(A+B+C+D+E) 3609569.34 说明:投标供应商须根据自身真实情况测算上表,如供应商以小规模纳税人税金费率报价,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小规模纳税人相关证明文件(如:企业税种核定材料等), 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注:(1)人员工资不低于 1408元/人/月。 (2)社会保险(五险)缴费基数最低为 3017.01元,计算缴费金额以每人每月为基数, 单位重大疾病补助须缴纳(15元/每人/每月)。社会保险(五险)费用(缴费费率:24.9%) 组成为:养老保险 16%、工伤保险 0.4%、失业保险 0.5%、医疗保险 8%。社会保险(五险) 个人缴纳费用(缴费费率:10.5%)组成为:养老保险 8%、失业保险 0.5%、医疗保险 2%) (3)一般纳税人税金 6.72%;小规模纳税人税金 3.36%,如投标供应商以小规模纳税人 税金费率报价,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小规模纳税人证明材料(如:企业税种 核定材料等),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4)上述表中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作为不可竞争费用不接受赠送及优惠,投标报价 应不低于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其他项(如管理费、日常办公费、 HFGGZY-政府采购服务-公开招标-综合评分-20170919 版 52 / 70 人员培训费用等),作为可竞争费用,可自行报价。 (5)投标供应商应考虑合同期内政策性费用调整的风险,该风险供应商报价时须综合 考虑并承担,合同履约期间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6)投标供应商在履约期限内不得以最低工资标准、人员社保缴费基数及费率政策性 上调以及物价指数上涨等理由增加管理费用。 (7)请投标供应商自行核算以上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如投标供应商对以上费用有 疑问,请在本项目答疑期内提出,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8)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中要考虑该项目服务中所发生的行政、民事、刑事责任及各种 纠纷产生的相关费用 (9)根据招标内容和要求,报出投标各包别总报价。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写明本项目的总 报价金额(为完成招标文件要求的物业管理内容所发生的一切总费用)、分项报价金额及测 算依据。 (10)投标供应商自行考虑“营改增”税收费用及风险,中标后须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 税金并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发票,费用含在本次投标总价中,中标后不作调整. 注:本项目考核办法仅供参考,中标供应商驻场后以公安局实际制定的考核办法为准。 考核奖励,只适用于对县公安局机关大院的奖励。下属单位食堂管理不安排奖励资金。 三、重要提示 1、第 2 包县公安局机关大院食堂服务和下属单位食堂服务经费须单独分项报价。 2、由于招标采购过渡期间,原食堂服务公司将继续承担食堂服务至中标供应商确定,中标 供应商须按照中标价支付原食堂服务公司的过渡期间代管食堂服务费用。 3、合同签订:服务期间为 3 年(合同一年一签订)。 HFGGZY-政府采购服务-公开招标-综合评分-20170919 版 53 / 70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庐江县公安局物业、食堂社会化管理服务项目第二包(二次) 投 标 文 件 第 包 投标供应商: 年 月 日 HFGGZY-政府采购服务-公开招标-综合评分-20170919 版 54 / 70 投标文件资料清单 序号 资料名称 页码范围 一 开标一览表 二 投标供应商情况综合简介 三 投标函 四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五 分项报价表 六 投标业绩承诺函 七 投标授权书 八 本地化服务情况一览表 九 中小企业投标声明函 十 人员配备 十一 服务方案 十二 服务承诺 十三 有关证明文件 HFGGZY-政府采购服务-公开招标-综合评分-20170919 版 55 / 70 一.开标一览表 项 目 名 称 庐江县公安局物业、食堂社会化管理服务项目第二包(二次) 投标供应商全称 投标范围 第 包 最终投标报价 (人民币) 大写: (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备注 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 备注: 1、此表用于开标会唱标之用。 2、表中最终投标报价即为优惠后报价,并作为评审及定标依据。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最 终投标报价,或者表中某一包填写多个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3、投标供应商应根据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内容填写唱标信息,唱标信息不作为评审 的依据。唱标信息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HFGGZY-政府采购服务-公开招标-综合评分-20170919 版 56 / 70 二.投标供应商综合情况简介 (投标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HFGGZY-政府采购服务-公开招标-综合评分-20170919 版 57 / 70 附件: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表 项目名称:庐江县公安局物业、食堂社会化管理服务项目第二包(二次)(第 1/2 包) 项目编号:2020ANNFZ00194 投 标 项 目 信 息 企业全称 企 业 基 本 信 息 公司地址 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是否在皖设立 分支机构 分支机构 分类 企业规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企业性质 所属产业 所属行业 是否特殊企业 就业人数 残疾人等特 殊群体人数 上 年 收 入 缴 费 等 信 息 上年营业收入 上年利润总额 上年政府采 购合同总金 额 上年缴税总额 其中增值税 其中营业税 其中所得税 上年缴纳社会 保险总额 其中缴纳养老 保险 其中缴纳医 疗保险 其中缴纳失业 保险 上年缴纳住房 公积金总额 单位公章: 填表日期: HFGGZY-政府采购服务-公开招标-综合评分-20170919 版 58 / 70 填表说明: 1、请填表人认真、准确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为便于中标后进行政府采购合同备案,请 填写完整。 2、投标项目产品中如无节能、环保产品,对应金额填“0”。 3“分支机构分类”对应填写“分公司”、“办事处”“其他分支机构”。 4、“企业规模”参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对应填写“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5、“注册资本”、“总资产”等金额均以“万元”为单位。 6、“企业性质”对应填写“国有及国有控股”、“民营企业”、“集体企业”、“中外合资”、“外 商独资”。 7、“所属产业”对应填写“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 业;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是指 除第一、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8、“所属行业”对应填写“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交通运输 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餐饮业”、“信息传输和信息服务业”、“房地产业”、“其 他”。 9、“是否特殊企业”对应填写“军转自主择业创业企业”、“残疾人就业企业”、“再就业扶 持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监狱企业”、“非特殊企业”。 10、“上年政府采购合同总额”是指上年全年参与政府采购投标,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金额 总和。 11、“上年缴税总额”是指上年企业全年缴纳税款总额,“其中增值税”、“其中营业税”、“其 中所得税”分别对应填写上年缴纳金额。 12、“上年缴纳社会保险总额”是指上年企业全年缴纳养老、医疗等各类社会保险金额总和, “其中缴纳养老保险”、“其中缴纳医疗保险”、 “其中缴纳失业保险”分别对应填写上年 缴纳金额。 HFGGZY-政府采购服务-公开招标-综合评分-20170919 版 59 / 70 三.投标函 致: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庐江县公安局物业、食堂社会化管理服务项目第二包(二次)”的第(项目 编号) 号第 包招标邀请书或招标公告,正式授权 (姓名)代表投标供应商 (投标供应商全称)。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交付的服务的最终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如我公司中标, 我公司承诺愿意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2、我方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 内完成服务,并通过买方验收。 3、我方承诺报价低于同类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 4、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如有), 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招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各项条款(包括 开标时间)、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5、我方同意从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 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6、我方承诺如投标保证金未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到达贵方指定的账户,我方投标无 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方承担;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 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7、我方声明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时、有效。企业运营正常(注 册登记信息、年报信息可查)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 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数据或资料。 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9、我方同意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 10、与本投标有关的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名: 账号: 开户行: 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HFGGZY-政府采购服务-公开招标-综合评分-20170919 版 60 / 70 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本声明函将随评审结果一并公告) 1、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 罚款等行政处罚。 2、本公司郑重声明,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 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 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 计记分达 10分(含 10分)到 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 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 计记分达 15分(含 15分)到 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 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 计记分达 20分(含 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 24个月。 3、本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公司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 案; (3)公司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4)公司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公司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公司已就上述不良信用行为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进行了查 询。我公司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公司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贵方可取消我公司中标 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同时,我公司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 门的调查处理。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HFGGZY-政府采购服务-公开招标-综合评分-20170919 版 61 / 70 五.投标分项报价表 包别:第 包 序号 服务内容 项 单价 小计金额(元) 1 2 3 4 5 其他费用…… 合计金额(元) 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注: 表中所列服务为对应本项目需求的全部服务内容。如有漏项或缺项,投标供应商承担 全部责任。 HFGGZY-政府采购服务-公开招标-综合评分-20170919 版 62 / 70 六.谈判业绩承诺函 致: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庐江县公安局 我公司同意评审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业绩并承诺: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均真实有 效,业绩合同中所有货物均已供货完毕且已全部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甲方采购单位均 真实有效,若有异议,我公司承诺会在 3 个工作日内可就以下业绩信息提供(合同、对应的 发票、验收报告或用户评价意见)原件供贵单位核对。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 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包别:第 包 序号 项目名称 供货范围 (设备的具体名称、 规格型号) 合同总金额 业主单位 及联系电话 备注 1 2 3 4 5 …… 备注: 1、表中所列业绩应为供应商满足本谈判文件供应商资格(资格性审查“业绩”)要求的业 绩; 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以上业绩情况(含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如谈判文件《供应商须 知前附表》有约定的,将按约定随评审结果公告。 HFGGZY-政府采购服务-公开招标-综合评分-20170919 版 63 / 70 七.投标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 公司(工厂)授权本公司(工厂) (投标供应商 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工厂)参加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庐江县公安局物 业、食堂社会化管理服务项目第二包(二次)第 包采购活动(项目编号: ),全 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 约等。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 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 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请填写手机号码) 特此声明。 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 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及联系方 式);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提供投标授权书,仅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及联系 方式即可。 HFGGZY-政府采购服务-公开招标-综合评分-20170919 版 64 / 70 八.本地化服务情况一览表 (如招标文件未作本地化服务要求,不需此件) 投标供应商 全称 本地化服务 形式 □ 在本地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人员 □ 在本地具有固定的合作伙伴 □ 在本地注册成立 □ 承诺中标即设立本地化服务机构 以下本地注册的公司无需填写 本地化服务 地点及联系 方式 负责人及联系 方式(附身份证 号码) 服务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附身份证号码) 其他有关证明文件说明(如营业执照等,如有): 备注:具有合作伙伴的应填写合作伙伴的相关资料。 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 HFGGZY-政府采购服务-公开招标-综合评分-20170919 版 65 / 70 九.中小企业投标声明函 (非中小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不需此件)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 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庐江县公安局物业、食堂社会化管理服务第 包采购活动(项目编 号: )由本企业提供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不需此件)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庐江县公安局的庐江县公安局物业、食堂社会化管理服 务第 包(项目编号: )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HFGGZY-政府采购服务-公开招标-综合评分-20170919 版 66 / 70 十.人员配备(格式自拟) 十一.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十二.服务承诺(格式自拟) 十三.有关证明文件 提供符合投标邀请(招标公告)、采购需求及评标办法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 特别提示: 投标供应商请在投标文件制作时在此栏内上传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供应商业绩 上传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 2、其他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证明资料 其他招标文件及评分办法要求上传的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格证书 等,应将上述证明材料制作成扫描件上传。 HFGGZY-政府采购服务-公开招标-综合评分-20170919 版 67 / 70 第八章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操作规程(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提高招投标效率,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和《合肥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所指的网上招投标,是指使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的招标 投标管理系统,在互联网上完成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以及其他招投标行为。 第三条 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规定的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直接发包、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方式操作的建设 工程和政府采购项目,产权交易另行规定。 第四条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网上招投标的组织实施工作,庐江县财政局 (以下简称市公管局)对网上招投标的全过程进行监管。 第五条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建设和管理投标企业企业库(以下简称企业 库),根据相关规定对投标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合格的成为投标企业库成员(以下简 称企业库成员),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授予其参与网上招投标权限。 企业库成员应及时对其注册的信息进行维护,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当企业库中文字信息与扫描件不一致时,以扫描件为准。 企业库资料的有效性在评标时由项目评审委员会负责审核。 第六条 网上招投标各方主体,应当按照《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证书使用管理暂 行办法》的规定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 网上招投标系统通过数字证书登陆,对关键信息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章并加密。各方 主体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章 网上招投标操作程序 第七条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查项目是否适合采用网上招投标。对实行网上招 投标的项目,应在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做出明确规定,并严格按照系统操作规程进行操 作,确保整个过程公正、规范、安全。 第八条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应报市公管局备案,其中招标文件须加盖数字证书电子签 章,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HFGGZY-政府采购服务-公开招标-综合评分-20170919 版 68 / 70 第九条 投标人须持数字证书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并支付相 关费用,网上支付成功后打印报名凭证,下载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 第十条 补遗、答疑、澄清和勘误(以下简称变更)文件报市公管局备案后在网上发布, 投标人应及时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相关变更信息。 第十一条 投标人应通过电子标书工具软件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 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投标文件(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把数 字证书)。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但以投标 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唯一有效投标文件。 第十二条 投标截止时间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显示的时间为 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第十三条 为了保证投标文件安全,要求投标人在网上提交加密投标文件的同时,可要 求投标人提供非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光盘一份(电子标书工具软件在生成加密投标文件时, 同时生成非加密投标文件一份,供投标人刻录使用),也可同时要求投标人提供纸质标书一 份备用。电子光盘由投标人自行刻录(投标人须保证启用电子光盘时能正常读取)。开标前, 投标人应将电子光盘或纸质投标文件一同密封提交。有上述要求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 明。 为了保证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的一致性,纸质投标文件应由“电子标书工具 软件” 直接打印成册,如不一致,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投标人可在光盘表面粘贴“光盘贴”,将招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单位名称信息写在 光盘贴上。 第十四条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登录系统开标。开标时由 投标人先行解密,然后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系统自 动记录开标过程,并在解密完成后对外公布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到达开标现场,或在投标截止时间 以前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并保持在线,直到项目评审结束。 第十五条 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人,如招标文件中允许使用电子光盘作为备份,并且投 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成功递交电子光盘,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工作人员可导入电子光盘继续开标。若系统识别出电子光盘中未加密的投标文件和网上递 交的加密投标文件识别码不一致,系统将拒绝导入。 HFGGZY-政府采购服务-公开招标-综合评分-20170919 版 69 / 70 投标人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其放弃投标。 第十六条 投标人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及时到证书颁发机构续期。 出现下列情况的,投标人必须重新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 间之前上传完成到网上招投标系统: (一)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 (二)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 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由投标 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组织评标,评标委员会按 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电子评标,并对评标结果签字或电子签章确认。 第十八条 各投标人在项目开标、评标期间应保持在场(开标现场)或在线状态,随时 通过网上招投标系统接受评审委员会发出的询标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未能按时答 复的,评审委员会将视同其放弃澄清。 第十九条 项目评审中,投标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对投标文件做进一步的评 审,并作无效标处理: (一)投标文件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 (二)投标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 (三)恶意递交投标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 (四)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无效标情形。 第二十条 项目评审中,澄清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对澄清文件做进一步的评 审,视同放弃澄清: (一)澄清文件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 (二)澄清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 (三)恶意递交澄清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 (四)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不予评审情形的。 第二十一条 评标结束并公示无异议,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通知书。 第三章 意外情况的处理 第二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网上招投标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过 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除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投标人责任外,其余各方当 HFGGZY-政府采购服务-公开招标-综合评分-20170919 版 70 / 70 事人免责: (一)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网上招投标系统; (二)网上招投标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三)网上招投标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四)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五)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网上招投标系统无法运行; (六)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 第二十三条 出现上述情形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应及时向市公管局报告。经市公管局 批准,采取以下处理办法: (一)项目暂停,待网上招投标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测试后,再恢复网上 招投标系统运行并重新在系统中实施暂停的项目; (二)停止该项目此次网上招投标操作程序,并通知投标人采用其他方式操作。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规程由市公管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规程从 2014年 3月 1日起试行。 第一章 投标邀请(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与评标 六.定标与签订合同 第四章 评标办法 第五章 采购合同 第六章 采购需求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供应商综合情况简介 三.投标函 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五.投标分项报价表 六.谈判业绩承诺函 七.投标授权书 八.本地化服务情况一览表 九.中小企业投标声明函 十.人员配备(格式自拟) 十一.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十二.服务承诺(格式自拟) 十三.有关证明文件 第八章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操作规程(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网上招投标操作程序 第三章 意外情况的处理 第四章 附则 2020-06-19T18:23:05+0800 1页(246,165) 041@0342622198308140614@潘伟@00000001 我检查过该文档,并且进行签章及数字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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