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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中医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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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中医院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招标详情

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毕节市中医院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 项目编号:: 93ZC2020D283
  • 采购预算:: 1,100,000元
  • 最高限价:: 1,100,000元
  • 二、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

  • 时间: 2020-07-21至2020-07-22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预算确定依据: 财政备案
  • 四、项目联系人(公示期限内,优先反馈意见给代理机构)

  • 1、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名称:毕节市中医院
  •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 联系电话:13985755577
  • 2、代理机构
  • 代理全称:贵州信义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章女士
  • 联系方式:13908575395
  • 五、附件

  • 需求公示.pdf
需求公示附件 一、资格条件: ㈠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㈡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餐饮服务相关内容)、税务登记 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餐 饮服务相关内容); ㈢ 合法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㈣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及有效身份证明性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 人有效身份证(及有效身份证明性文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 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内容:毕节市中医院职工食堂餐饮服务 三、采购要求:详见附件 四、采购预算:1100000 元/年。 五、商务要求 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2.服务期:自采购合同生效之日起的三年。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位置。 4.付款方式:中标后由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六、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附件: 毕节市中医院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为了让职工全身心投入到紧张的工作中来,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 拟将医院职工食堂经营权对外承包,更好的为职工服务。 1.场地情况:毕节市中医院位于毕节市七星关区清毕南路 32号,医院 职工食堂为本招标项目承包区域,食堂总面积约 250 平方米。食堂内桌 椅、餐具、烹调设备由医院提供、由相关部门按固定资产管理规定进行 管理。 2、在保证服务前提下,按早、中、晚餐的合计单价进行报价,服务质 量、食堂管理、投诉处理措施等作为磋商评分标准。因无法核算每月具 体消费金额,采用单价形式进行报价,每年价格不超过 110 万元。承包 商须满足磋商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 3、为了保证菜品质量,食堂采取免租金方式对外承包,承包期间收取 10万元/年履约保证金,承包期满,未出现任何食品安全事故、无债务 投诉、无赔付纠纷,无息如数退还承包人。 4、结算方式:按照市政府有关伙食补助规定,医院工会每月将伙食补 助费 154 元/人划入职工食堂就餐卡上,每月月末进行一次清零。工会 每月按职工实际消费与食堂进行结算,职工未消费的部分,结余归医院 工会所有。 5、用餐收费:早餐,每人每餐不高于小碗 6 元,大碗 7元,中餐每人 每餐不高于 12元、晚餐除因科室加班或职工值班等按中餐标准收取(须 提前 2 小时预订),其余人员按食堂的管理规定和医院的相关定价自行 选择消费。 6、菜品要求: ⑴早餐:米粉、面条(每天至少三个以上哨子)、稀饭、鸡蛋每周至少 供应 3 次以上。中式面点(包子、馒头、花卷等)、豆浆、油条、牛奶每 周至少供应 2 次以上,价格根据市场价格下浮 30%。 ⑵中餐:周一至周五须保持 5 菜 1汤(三荤两素)采取陆续补充方式进 行。保证饭菜达到就餐恒温。 ⑶晚餐:除加班提前预订外,按食堂规定由就餐人员自主选择消费。收 费价格经工会委员会审订后执行。 7、餐饮供应定位:除能亲自到食堂就餐外,为保障值班人员就餐。须 将饭菜送至科室(包括核酸检测中心加班、规培中心加班、制剂中心加 班等)。 8、就餐人员:早中餐主要以院内职工为主。在不影响本院职工正常就 餐的前提下,食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经营。 9、承包期限:3年(合同签订日起),如遇有不可抗力因素或因建设需 要拆除食堂房屋等情况,合同无条件自行终止。 10、各项费用:医院负责餐厅前后堂的合理布局及装修,装修费用由医 院承担。水费、电费、卫生费、停车费、燃气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由承包 方每月向医院交纳。水费、电费若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按相关部门要 求另行计算交纳。 11、人员配置: ⑴主厨 1 名,具备中级中式烹调师(中式烹调师三级)及以上资格、具备 健康证;副厨 1 名,具备健康证。 ⑵墩子 1 名,具备健康证。 ⑶面点师 1名,能烹调中式和西式面点、具备健康证; ⑷服务员名 5 以上,具备健康证。 12、安全责任:承包方须严格保证食品卫生安全。承包期内如发生食品 卫生安全责任事故,卫生监督等部门检查不合格的各种罚款,一律由承 包方自行承担,院方视情况有权终止服务合同并按相应责任扣减保证 金,甲方有权按招标文件要求另行选择承包方。 13、其他要求: ⑴承包方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自行承担经营期间税收事宜。严禁转 租、转包,医院将加强监督检查。 ⑵医院为食堂配置必要的厨房设施、设备,费用由医院承担,经营期间 如有损坏或丢失,由承包方补充和赔偿。未配齐部分(包括餐桌、餐椅、 锅、碗、瓢、盆等)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购买,合同终止后由其自行处理, 合同期满所有厨房设施、设备按所列清单(设施、设备应完好且能正常 运行)交接给医院,双方合同终止。 ⑶承包方须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健康扶 贫和绿色农产品进医院食堂有关要求。 ⑷无食品卫生、消防安全、资金债务等方面的不良记录,如经举报 查实立即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⑸承包期内,承包方不能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合同约定,每 期满意度低于 70%,医院有权终止合同,并按招标文件规定选择第二成 交候选供应商,以此类推至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注:重新选择的供应 商服务质量须优于首次选择的供应商,收费价格不得高于首次选择的供 应商为前提)。如第二或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仍不能满足服务需求的, 我院重新组织采购,以上部门满足服务需求的第一或第二或第三成交候 选供应商不得再次参加采购活动。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