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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教育局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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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学校米面油奶采购项目需求论证的公示

招标详情

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学校米面油奶采购项目需求论证的公示

2020-07-20 17:30

––

广元市旺苍县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人:旺苍县教育局

时间: 2020年07月09日

为保证采购需求科学合理、符合实际,严禁豪华、重复、无用采购发生,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文件的规定,我单位(自行组织√/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相关专业专家对本次采购项目进行需求论证。公示期2020年7月20日至2020年7月23日。各潜在供应商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请联系采购人,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曹家清 联系电话:15282099993。

一、项目名称:四川省旺苍县学校米面油奶采购

二、项目类别:货物√服务□工程□

三、项目预算金额:大米5.70元/千克,面粉4.80元/千克;菜籽油15.70元/千克;学生饮用奶1.80元/盒。

四、项目不需进行需求论证的特殊事项

(一)国家、行业有强制标准的采购项目□

(二)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采购项目□

(三)按照规定进行商城(场)直购、网上竞价、批量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采购项目□

(四)同一年度内,已经论证过的相同采购项目□

(五)政府采购进口产品□

备注:不需进行项目论证的特殊事项采购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论证方式

(一)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进行需求论证(市级小于100万元、县级小于50万元的采购项目)

(二)组织3人以上单数组成专家组进行需求论证(市级100万元以上、小于500万元,县级50万元以上、小于300万元的采购项目)

(三)组织5人以上单数组成专家组进行需求论证(市级500万元以上、县级30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以上,征求潜在供应商和社会公众的意见R

六、论证地点:旺苍县教育局会议室

七、论证专家组名单

姓名

专业及职称

工作单位

梁思尧

工程、中级

旺苍县教育局

安 勇

技术、中级

旺苍县教育局

陈 刚

技术、高级

旺苍县教育局

何开华

技术、高级

旺苍中学

汤 勇

技术、高级

旺苍中学

八、专家组论证意见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1.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政策 是 √否□

2.落实扶持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是 □否√

3.属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是 √否□

专家组论证意见: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落实扶贫产品政策。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专家组论证意见:采购数量、采购标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料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本项目技术参数及配置标准详见附件1。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专家组论证意见: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评审标准:详见附件2。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专家组论证意见: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包件一:

⑴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参加投标的,必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其产品名称里必须包含大米、面粉、食用油或菜籽油);若联合体投标,大米生产企业必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其产品名称里必须包含大米),面粉生产企业必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其产品名称里必须包含面粉);食用油或菜籽油生产企业必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其产品名称里必须包含食用油或菜籽油)

⑵非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参加投标的,必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其产品名称里必须包含大米、面粉、食用油或菜籽油);

⑶本包件接受联合体投标,参加本包件投标的联合体必须以大米供应商为联合体责任主体。

包件二:

⑴投标人必须是通过四川省学生饮用奶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许可在四川省推广配送学生饮用奶的定点生产企业(川学奶办〔2019〕2号文件可查);

⑵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专家组论证意见:

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见附件1,其他详见附件3。项目履约按合同上指定地点与时间; 由业主按投标文件及合同要求自行组织验收;根据本采购项目的特点,在不违背招标文件要求、招标承诺的原则下,就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修改和增减。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专家组论证意见:

九、专家组成员签字

十、采购人意见

附件1:技术参数及配置标准

一、项目内容、技术参数

(一)包件一:大米、面粉、菜籽油。

★1.达国家质量标准一级的籼米(长米),主要参数详见下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技术要求

大米

1

加工精度

/

精碾

2

色泽,气味

/

正常

3

碎米总量

%

≤15.0

4

小碎米

%

≤1.0

5

不完善粒

%

≤3.0

6

黄粒米

%

≤1.0

7

互混

%

≤5.0

8

水分

%

≤14.5

9

杂质总量

%

≤0.25

10

糠粉

%

≤0.15

11

矿物质

%

≤0.02

12

带壳稗粒

粒/kg

≤3

13

稻谷粒

粒/kg

≤4

14

黄曲霉毒素B1

ug/kg

≤10

15

铅(Pb)

mg/kg

≤0.2

16

镉(Cd)

mg/kg

≤0.2

17

汞(Hg)

mg/kg

≤0.02

18

无机砷(As)

mg/kg

≤0.2

包装

19

包装要求

/

具有注册商标、质量等级、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包装规格为25千克/袋;有检验合格证;用无毒无害材料制作。

★2. 达国家质量标准特制一等,主要用于制作馒头、包子,主要参数详见下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技术要求

面粉

1

气味、口味

正常

2

水分

%

≤14.0

3

灰分(以干物计)

%

≤0.70

4

粗细度

%

全部通过CB36号筛,留存在CB42号筛的不超过10.0%

5

加工精度

按实物标准样品对照检验粉色麸星

6

面筋质(以湿重计)

%

≥26.0

7

含砂量

%

≤0.02

8

磁性金属物

g/kg

≤0.003

9

脂肪酸值(以湿基计)

≤80

包装

10

包装要求

/

具有注册商标、质量等级、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包装规格为25千克/袋;检验合格证;无毒无害材料制作。

★3. 菜籽油:物理压榨菜籽油,达国家质量标准三级及以上,加工原料为非转基因油菜籽,严禁采用转基因菜籽油。主要参数列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技术要求

菜籽油

1

气味、滋味

-

具有菜籽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2

酸值 (KOH)

Mg/g

≤1.0

3

过氧化值

mmol/kg

≤6.0

4

溶剂残留量

mg/kg

不得检出

5

含皂量

%

≤0.03

6

水分及挥发物

%

≤0.1

7

不溶性杂质

%

≤0.05

8

铅(Pb)

mg/kg

≤0.1

9

总砷(以As计)

mg/kg

≤0.1

10

黄曲霉毒素B1

ug/kg

≤10

包装

11

包装要求

/

具有注册商标、SC认证标志、有质量等级、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包装规格为12.5升/桶;检验合格证。无毒无害材料制作

(二)包件二:学生饮用奶

★调制乳符合GB25191-2010标准,灭菌乳符合GB25190-2010标准;采用《生鲜牛乳收购标准》规定的生牛乳生产,生牛乳符合GB19301-2010标准,禁止使用或添加复原乳作为原料生产;调制乳以不低于80%的生牛乳为主要原料加工。其主要参数详见以下表:

序号

名称

学生饮用纯牛奶

学生饮用调味奶

1

色泽

呈乳白色或微黄色。

呈调味乳应有的色泽。

2

滋味和气味

具有牛乳固有的香味,无异味。

具有调制乳应有的香味,无异味。

3

组织状态

呈均匀一致的液体,无凝块,无沉淀、无正常视力可见异物。

呈均匀一致的液体,无凝块,可有与配方相符的辅料的沉淀物、无正常视力可见异物。

4

净含量

200ml,负偏差允许值按国家标准执行。

200ml,负偏差允许值按国家标准执行。

5

脂肪 %

≥ 3.1

≥ 2.5

6

蛋白质 %

≥2.9

≥2.3

7

非脂乳固体 %

≥8.1

-

8

酸度 o T

≥8.1

-

9

汞(以 Hg 计), mg/kg

≤0.01

≤0.01

10

总砷, mg/kg

≤0.1

≤0.1

11

铅(以 Pb 计), mg/kg

≤0.05

≤0.05

12

铬(以 Cr 6+2 计), mg/kg

≤0.3

≤0.3

13

黄曲霉毒素(以 M 1计), μ g/kg

≤0.5

≤0.5

14

食品添加剂

应符合 GB2760 的规定。

应符合 GB2760 的规定。

15

微生物限量

符合商业无菌要求

项目

采样方案及限量

n

c

m

M

菌落总数

5

2

50000

100000

大肠菌群

5

2

1

5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0

0/25g/mL

__

沙门氏菌

5

0

0/25g/mL

__

采用灭菌工艺生产的调制乳应符合商业无菌的要求

16

包装

具有产品名称、净含量、SC质量认证标志、蛋白质含量、脂肪含量、非脂乳固体含量、产品执行标准、配料表、成份表、联系电话、储存条件、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产地、保质期等内容;无毒无害材料制作。注明国家营养办批准的“中国学生饮用奶”文号和标识。

具有产品名称、净含量、SC质量认证标志、蛋白质含量、脂肪含量、非脂乳固体含量、产品执行标准、配料表、成份表、联系电话、储存条件、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产地、保质期等内容;无毒无害材料制作。注明国家营养办批准的“中国学生饮用奶”文号和标识。

注:农药(林丹、六六六、滴滴涕等)、兽药禁用限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2:评审标准

包件一:学校食堂用大米、面粉、菜籽油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 值

评分标准

说 明

1

报价40%

40分

本次报价分由大米、面粉、菜籽油三项报价分组成,即:本次报价总得分=大米报价得分+面粉报价得分+菜籽油报价得分,此三项均报单价。

(1)大米报价得分(单项总分20分):以本次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它投标人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100%。

(2)面粉报价得分(单项总分8分):以本次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它投标人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8×100%。

(3)菜籽油报价得分(单项总分12分):以本次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它投标人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2×100%。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

技术和服务水平27%

27分

(1)投标产品(大米、面粉、菜籽油)规格参数均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0分,高于招标文件要求并体现出产品质量和性能更优的,一项加0.5分,最多加3分。

提供国家法定检测部门或国家法定检测部门授权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若检测报告是国家法定检测部门授权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须提供国家法定检测部门的授权书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2)投标产品(大米、面粉、菜籽油)生产企业有专业的食品安全检测仪器设备的,一种产品得1分,最多得3分。

(3)投标产品(大米、面粉、菜籽油)生产企业均有专职的检验人员的,得1分。

第(2)项提供设备的购置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产品生产企业鲜章

第(3)项提供投标产品生产企业为专职检验人员购买的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产品生产企业鲜章)。

3

履约能力20%

保险

7分

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生产厂家为投标产品全部购买了有效的商业综合责任保险或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或产品责任险的,依据投标产品保险责任限额计分:

1.每次事故责任限额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500万元以下的,得1分;每次事故责任责任限额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得2分;

2.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得1分;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得2分;

3.累计责任限额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的,得1分;累计责任限额在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5000万元以下的,得2分;累计责任限额在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得3分。

三种产品责任限额可以累积计算,但大米、面粉和菜籽油均需购买保险,若只购买一种或二种产品保险,则不得分。

提供加盖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鲜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业绩6分

1.以投标人2017年7月1日至今具有政府采购项目类似业绩计算,每有一份业绩的得1分,最多得4分。

2. 投标人声明2017年7月1日至今,在其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期间未发生断供行为,未发生过食品安全等事故的,得2分。

第1项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加投标人鲜章;

第2项提供投标人声明函原件。

信誉7分

1.投标产品(大米、面粉、菜籽油)生产企业均获得有效期内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2.投标产品(大米、面粉、菜籽油)生产企业均获得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3.投标产品(大米、面粉、菜籽油)生产企业均获得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4.投标产品(大米、面粉、菜籽油)生产企业均获得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5.投标产品(大米、面粉、菜籽油)2015年1月至今获得过优质品牌或放心农产品称号的,国家级行业管理部门授予的,一种产品得0.5分,省级行业管理部门授予的,一种产品得0.3分,市级行业管理部门授予的,一种产品得0.2分。本项最多得1.5分。

6.投标产品(大米、面粉、菜籽油)2015年1月至今获得过绿色食品称号的,一种产品得0.5分,最多得1.5分。

提供加盖投标产品生产企业鲜章的有效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

售后服务11%

11分

(1)投标人提供的配送服务及应急处置方案中包含以下内容的:①人员配置情况(含人员的基本情况及联系方式 )、②配送车辆情况、③仓储情况、④配送路线、⑤月供货次数、⑥应急处置措施、⑦安全保障措施、⑧配送经验的,每项内容得1分,最多得8分。

提供投标人配送服务案及应急处理方案原件。

(2)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承诺(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售后服务”要求,共九项)的得3分,承诺内容不全或者不提供的得0分。

提供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5

投标文件规范性2%

2分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2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包件二:学生饮用奶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值

评 分 标 准

说 明

1

报价35

35

以本次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它投标人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5×100%。

2

技术和服务水平27%

27分

(1)投标产品每种口味的饮用奶均有2020年国家法定质量检测部门或国家法定检测部门授权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的,得2分;没有或提供不全的得0分。

(2)投标产品提供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中,学生饮用奶主要参数1至15项均有检测项及检测数据的,得15分,缺一项扣1分,最多扣15分;

(3)投标产品提供的检测报告中主要技术参数(脂肪、蛋白质)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一项加0.5分,最多加6分(不同口味的可叠加)。

(4)所投产品脂肪和蛋白质含量均达到中国奶业协会团体标准T/DAC004-2017和T/DAC005-2017的,得4分(蛋白质含量:纯牛奶≥3.0g/100g,调味奶≥2.4g/100g;脂肪含量:纯牛奶≥3.6g/100g;调味奶≥2.9g/100g);其中有一项及以上未达标的,不得分。

第2、3项提供国家法定质量检测部门或国家法定质量检测部门授权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若检测报告是国家法定检测部门授权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须提供国家法定检测部门的授权书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

履约能力27%

信誉10分

投标人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食品安全体系认证证书或者FSSC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绿色食品证书、有机产品认证的,每项2得分,最多得10分。

提供加盖投标人鲜章的相关证书复印件。

保险6分

投标人为投标产品购买了商业综合责任保险或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或产品责任保险的,依据保险责任限额计分:

1.每次事故责任限额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1000万元以下的,得1分;事故责任限额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得2分;

2.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得0.5分;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得1分;

3.累计责任限额在1亿元(含1亿元)以上,1.5亿元以下的,得1分;累计责任限额在1.5亿元以上(含1.5亿元),2亿元以下的,得2分;累计责任限额在2亿元以上(含2亿元)的,得3分。

提供加盖投标人鲜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业绩11分

1.以投标人2017年7月1日至今具有的政府采购项目类似业绩计算,每有一个业绩的得1分,最多得6分。

2. 投标人承诺2017年7月1日至今,在其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期间未发生断供行为,未发生过食品安全等事故的,得5分。

第1项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加投标人鲜章;

第2项提供投标人承诺函原件。

4

售后服务及配送体系9%

9分

投标人提供的配送服务及应急处置方案中包含以下内容的:①人员配置情况(含人员的基本情况及联系方式 )、②配送车辆情况、③仓储情况、④配送路线、⑤月供货次数、⑥应急处置措施、⑦安全保障措施、⑧配送经验、⑨安全饮奶知识培训计划的,每项内容得1分,最多得9分。

提供投标人配送服务及应急处置方案原件。

5

投标文件的规范性2%

2分

投标文件编制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2分;有细微偏差的,一项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附件3:项目相关商务、合同实质性条款

一、商务要求

(一)包件一:学校食堂用大米、面粉、菜籽油

1.供货日期

2020年8月30日至2022年7月学生放暑假离校之日。

2.供货数量

2.1学生在校期间平均每人每天大约供应0.25千克大米、0.075千克面粉、0.025千克菜籽油(仅供参考)。按学校实际情况配送,最终以学生实际消费数量进行结算。

★2.2包件一资金为实施农副产品专向采购财政预留份额资金,根据川财采【2020】66号文件精神,供应商必须是进入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832平台)的供应商【提供注册832平台的官网地址及截图加盖投标人鲜章】;供应商所提供的大米、面粉、菜籽油,必须是属于《全国扶贫产品目录》中的产品【提供《全国扶贫产品目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3.配送要求

★3.1中标供应商负责将所供货物运输配送至各项目实施学校的食堂库房。中标人应在旺苍县境内建立统一配送网络,设立专用仓储设备(提供房产证复印件或房屋租赁合同,标牌、办公场所及办公设施设备照片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盖鲜章,若投标人暂无仓储设备,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如果中标,将在签订合同前完成专用仓储设备的购置或租用)。

专用仓储设备要求:

a.面积应在100平方米以上,有监控设施。

b.货物底层垫托板,托板架空,离地10cm以上。

c.枕型叠放不得高于10包,整齐堆放。严禁在产品上坐、踏、卧。

d.货物四周离墙20厘米及以上,或者放置隔离板隔湿。

e.库房保持常温,相对湿度≤60%,冬季温度一般不低于10摄氏度。

f.库房保持阴凉干燥、通风、干净、无“四害”、有防潮防鼠措施、避免阳光直照。

g.库房产品无破损、渗漏、封口不严、感官较脏、受潮等现象,无过期产品(含违法涂改生产日期),产品内无异物、无异味和其他掺杂物。

h.管理制度健全并上墙,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实用。

★3.2中标供应商保证对片区各学校每月不低于一次配送,其中七一中学、佰章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东河一园和东河二园,每周配送一次;其它学校具体配送时间和数量按学校要求执行。

3.4配送人员要求:体检身体合格并持有健康证;初中以上文化;素质高、责任心强。

3.5专用车辆要求:车辆符合安全、卫生要求。运输产品时应避免日晒、雨淋。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

4.货物验收要求

4.1货物送到指定学校后,由学校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书,学校和中标人签字确认。中标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每批次产品检验报告原件或加盖生产企业鲜章的复印件及其它配套资料。

4.2所供大米、面粉距离保质期限不足2个月的,所供菜籽油距离保质期限不足6个月的,学校将拒收。若所供食材在食用过程中普遍反映口感差,中标供应商须主动及时进行更换。所供货物必须100%达到合格质量要求,若有不合格产品,须立即进行更换,并将不合格产品处理情况书面报告学校;在学校和中标供应商专用库房中若被发现有不合格产品,即由县市场监管部门、县教育局约谈,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

4.3每学期定期或不定期接受相关职能部门抽样检验。产品若抽检未达到投标产品质量要求的,则立即召回该批次产品,每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20%,并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一切后果(包括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罚)。

5.付款方式及履约保证金

5.1按照实际供应数量按月核算,学校根据资金性质和有关规定进行申报支付。货款原则上在次月支付。

5.2中标供应商须向片区内每所学校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结算;若联合体中标,则可由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相应合法票据,也可由联合体主体统一出具合法票据,按月核算。

5.3履约保证金:每片区中标人向采购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整,存入采购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若在履行合同中因产品质量导致大小安全事故等问题,无需征求中标人同意,采购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开支所需的工作经费和损失赔偿费。若无违约和安全事故发生,在合同期满后,无息如数退还履约保证金。

6.其他商务要求

6.1本包件投标人只报货物单价,投标人所报单价在本次采购实施期间不得因市场价格波动等原因发生变更,即固定单价。报价应包括货物、货物运输、税费等所有费用,结算金额以学校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6.2中标人与配送片区各学校分别签订分项合同,约定具体供货时间、供货数量、货款结算时间及产品验收等事项。

6.3本次招标,采购人不统一安排投标人对项目实施学校分布情况进行勘察,投标人可自行踏勘配送线路。投标人应对勘察中获取的现场资料负责。无论投标人是否勘察过配送线路,均被视为在开标前已勘察过配送线路。

6.4某片区中标人终止合同,该片区产品供应则由另一片区中标人应急配送。

★6.5本包件为旺苍县学校食堂用大米、面粉、菜籽油采购,全县项目实施学校共分2个片区(即:东河双汇片+西片、北片+东片),按专家评审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前2名的中标候选人为旺苍县学校食堂用大米、面粉、菜籽油的供应商。各中标供应商供货片区的选择按照专家评审综合得分排名靠前者优先的原则进行,一个中标供应商只能选择一个供货片区。本包件具体供货配送分片情况如下:

东河双汇片+西片

白水中学 白水小学 麻英小学 枣林小学 燕子小学

尚武小学 嘉川中学 嘉川小学 唐家河小学 张华小学 柳溪小学 石桥小学 七一中学 佰章小学 特教学校 东河一园 东河二园 黄洋小学 龙凤小学 双河中学 双汇小学 高阳小学 正源小学

合计:23所学校,2020年秋季学期预计约12000人(其中寄宿生约6600人)

北片+东片

普济中学 普济小学 三江中学 三江小学 大两小学 万山小学 水磨小学 金溪小学 大徳小学 五权中学 五权小学 大河小学 东凡中学 木门小学 化龙小学 农建小学 九龙小学 英萃中学 英萃小学 鼓城小学 檬子小学 国华中学 国华小学 福庆小学 盐河小学 万家小学 天星小学

合计:27所学校,2020年秋季学期预计约11000人(其中寄宿生约6400人)

备 注:

⑴在合同期内配送片区内若有新增学校食堂,所需大米、面粉、菜籽油,由该配送片区的中标供应商配送;若片区内学校食堂减少,则停止向停办的食堂继续供货。

⑵目前学生人数为预估数,有可能会增减。

⑶因道路不通、自然灾害等原因引起的变更配送线路,配送线路由中标供应商自行确定,增加的费用自行承担。

(二)包件二:学生饮用奶

1.供货时间

2020年8月30日至2022年7月学生放暑假离校之日。

2.供货数量

2020年秋季预计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在校学生约为2万人,七一中学、佰章小学、特教学校、东河一园、东河二园共约6500人;学生人数每年可能会增减。学生在校期间每天每人供应1盒学生奶(200ml)。按学生实际人数、实际供应天数计算需求总量,结算以实际消费数量为准。口味:四种以上(其中一种必须为纯牛奶);根据学校需求轮流供应不同口味学生奶。

4.配送要求

4.1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第一批学生饮用奶于2020年8月31日前送至各实施学校,实际供货数量以学校需求为准。

4.2中标人负责产品运输和配送。中标人应在我县建立统一配送网络,设立专用仓储设备(提供房产证复印件或房屋租赁合同,标牌、办公场所及办公设施设备照片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盖鲜章),若投标人暂无仓储设备,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如果中标,将在签订合同前完成专用仓储设备的购置或租用。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并上墙,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具体实用。学校提供学生奶储存室,由中标人负责对各学校学生奶储存、留样、分发等工作进行指导。学生奶由中标人配送至各中小学学生奶储存室,村级小学所需学生奶由中心小学负责运送到位。每学期期末学生饮用奶必须是零库存。

4.3学生奶由中标人确定专人专车负责运输和配送,保证对各学校每月不低于一次配送,按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实际学生数和在校天数足额配送,保证学生按时饮用。七一中学、佰章小学、特教学校、东河一园、东河二园若需使用,则按学校需求配送。

4.4产品因运输损坏、质量问题及安全事故等概由中标人承担。

4.5中标人配送人员要求:体检身体合格,并持有健康证;初中以上文化;素质高、责任心强。

4.6车辆要求:车身上标明“学生奶专用送货车”字样,并定期对车辆清洁消毒。车辆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5.付款方式及履约保证金

5.1按照实际供应数量按月核算,学校根据资金性质和有关规定进行申报支付。货款原则上在次月支付。

5.2中标供应商须向片区内每所学校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结算;若联合体中标,则可由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相应合法票据,也可由联合体主体统一出具合法票据,按月核算。

5.3履约保证金:中标人须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整,存入采购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或对使用者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并对采购人和受害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赔偿款项在履约保证金中支付,履约保证金不足支付的,由中标供应商另行支付。采购人发现中标人提供的产品有质量问题时,有权送样品到法定监督机构检验,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若无违约和安全事故发生,在合同期满后,无息如数退还履约保证金。

6.其它商务要求

★6.1若因国家、省、市、县政策调整或上级要求需停止供应学生奶,全部实行食堂供餐时,中标人无条件接受,合同终止,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6.2某片区供应商终止合同,该片区产品供应则由另一片区供应商应急配送。

6.3本包件投标人只报货物单价,投标人所报单价在本次采购实施期间不得因市场价格波动等原因发生变更,即固定单价。结算金额以学校实际结算数量为准。

6.4本次招标,采购人不统一安排参与投标人对实施学校分布情况进行勘察,投标人可自行踏勘配送线路。投标人应对勘察中获取的现场资料负责。不管投标人是否勘察过配送线路,均被认为在开标前已勘察过配送线路。

★6.5本包件供应对象为旺苍县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中小学校(小学以中心校为单位)和城区自办自管食堂有意愿采购学生饮用奶的学校。全县项目实施学校共分2个片区(即:东河双汇片+西片、北片+东片),按专家评审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前2名的中标候选人为旺苍县学校学生饮用奶供应商。各中标供应商供货片区的选择按照专家评审综合得分排名靠前者优先的原则进行,一个中标供应商只能选择一个供货片区。本包件具体供货配送分片情况如下:

⑴东河双汇片+西片

白水中学 白水小学 麻英小学 枣林小学 燕子小学

尚武小学 嘉川中学 嘉川小学 唐家河小学 张华小学 柳溪小学 石桥小学 七一中学 佰章小学 特教学校 东河一园 东河二园 黄洋小学 龙凤小学 双河中学 双汇小学 高阳小学 正源小学

合计:23所学校,2020年秋季学期预计约12000人(其中寄宿生约6600人)

⑵北片+东片

普济中学 普济小学 三江中学 三江小学 大两小学 万山小学 水磨小学 金溪小学 大徳小学 五权中学 五权小学 大河小学 东凡中学 木门小学 化龙小学 农建小学 九龙小学 英萃中学 英萃小学 鼓城小学 檬子小学 国华中学 国华小学 福庆小学 盐河小学 万家小学 天星小学

合计:27所学校,2020年秋季学期预计约11000人(其中寄宿生约6400人)

备 注:

⑴未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七一中学、佰章小学、特教学校、东河一园、东河二园),由学校自主决定是否采购学生饮用奶。

⑵目前学生人数为预估数,有可能会增减。

⑶因道路不通、自然灾害等原因引起的变更配送线路,配送线路由中标供应商自行确定,增加的费用自行承担。

二、 其他质量技术要求

(一) 包件一

1.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正规品牌、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全新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标准,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

2.货物配送到使用单位时,外包装应完整且表面无划伤、碰撞痕迹。大米、面粉距离保质期限不少于2个月,菜籽油距离保质期限不少于6个月。货物因运输损坏、质量问题、食品安全事故及运输途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二) 包件二

1.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中标生产企业生产的合格全新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标准,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

2.货物在送到使用单位时,外包装完整,且表面无划伤、碰撞痕迹,距保质期限不少于3个月。

3.中标人向旺苍县营养办提供每批次检验报告原件或加盖生产企业鲜章的复印件1份,并向学校提供复印件1份。中标人每批次学生奶必须留样。

4.采购人将组织相关专家对中标人交付的货物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数量、质量、技术参数和其投标文件中的承诺进行验收。对于过期(含违法涂改生产日期)、破包(含饮用吸管的破损)、漏包、胀包、脏包、坏包、包装污染(有霉斑、虫咬等)、产品内有异物、产品有异味和苦味等有质量问题的学生饮用奶无条件回收和更换。

5.若因产品质量、配送等原因导致出现的学生饮用奶安全问题,采购人按合同约定暂停中标企业供奶,中标人必须承担事故给采购人和受害人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如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和违法现象等),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终止其签定的相关合同。

6.中标人接受相关职能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抽样检验。若有异常情况将增加抽检频次。抽检所需的学生饮用奶由中标人免费提供,所需经费由中标人承担。若产品抽检未达到投标产品质量要求的,则立即召回该批次产品,每次扣除保证金的20%,并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一切后果(包括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罚)。

三、售后服务

(一)包件一

1.电话咨询服务和宣传资料

中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援助电话,可印制产品储藏、食用知识等宣传资料并发放和张贴,解答学校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学校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现场响应

学校遇到质量、安全等相关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标人应在2小时内采取相应措施,提供上门服务,确保工作正常进行。

3.投标人需对以下售后服务事项进行承诺,其承诺情况将纳入评分。

①投标产品质量、保质期严格执行国家规定标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

②投标人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③因投标产品质量或配送原因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并取消配送资格。

④按时、按质、按量和服务要求做好配送服务工作,按照相关监管部门要求严把质量关。对运输到学校的货物出现破漏、坏包、污染、变质等情况时,交货时无条件退货并更换。

⑤建立配送卡,专人持证配送,配送联系人必须保证24小时电话畅通,如果联系人电话发生变化,应及时与县教育局及所配送学校联系。

⑥严格产品的检验、留样、放行程序,对每批次出厂产品都要留样备查。

⑦每学期定期或不定期接受县级相关职能部门抽样检验,并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

⑧若人为因素,中标供应商延迟1天及以上时间不供货,采购方有权中止其配送资格,且中标供应商按每逾期1日向采购人偿付逾期货款总额5‰的滞纳金。

⑨因中标人产品运输途中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包件二

1.中标人须指定一个部门为学生饮用奶配送部门,以保障学生饮用奶的统一管理及工作的有效衔接。定期向配送学校的学生、教师征求意见,综合师生的意见后及时改进服务。协助采购人的相关部门组织、宣传营养计划工作,做好学生安全饮奶知识培训,中标人开通24小时服务电话(提供电话号码),接受社会、学校和家长的监督。

2.中标人须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二、合同实质性条款

A、第1包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甲方(采购人):

乙方(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旺苍县学校大宗食材(米面油奶)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旺政采〔2018〕 号)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供应品种及价格

产品

名称

品牌

产地

产品规格、质量要求及执行标准

单价

(元/千克)

总价

二、价格说明

该合同单价按旺苍县学校大宗食材(米、面或菜籽油)采购中标价格执行。该合同单价已包括货物、运输、装卸、检测、物价风险、保险、税费等所有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单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的产品包装表面无划伤、无破损,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产品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每批次食材质量检测报告(可为企业自检报告)1份,配合甲方不定期对所供产品进行抽检。

4.产品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包换,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基地检查产品质量和生产能力。

四、供货及验收

1.供货片区

( )片区共 所学校:

乙方向片区内所有学校配送大米、面粉、菜籽油(包括新增学校食堂)。若乙方不愿向片区内边远学校和规模小的学校配送大米、面粉、菜籽油,则视为乙方违反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该片区履约保证金全部不退。

2.供货时间及数量

乙方必须与配送片区各学校分别签订合同,约定具体供货时间、供货数量、货款结算时间及产品验收等事项。实际供货数量以学校需求为准。

3.验收方式

验收实行县教育局与学校双重验收。县教育局验收小组每月到乙方库房验收一次,并填写验收意见书。乙方按照学校采购计划将食材运送至甲方学校食堂库房后,由学校组织人员及时验收,不得无故拖延。学校与乙方有关人员核对供货单据,填写验收意见书。

4.验收标准

按国家相关规定以及招标文件中的质量要求、技术指标、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乙方所供大米、面粉距离保质期限不足2个月的,甲方拒收(所供菜籽油距离保质期限不足6个月的,甲方拒收)。所供食材在食用过程中普遍反映口感差,乙方须主动进行更换。乙方所供货物必须100%达到合格质量要求,若有不合格产品,乙方须立即进行更换,并将不合格产品处理情况书面报告甲方;在学校和乙方库房中若发现有不合格产品,即由县教育局、县政府采购监督部门约谈,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情节严重的,终止采购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五、付款方式

1.按照实际供应数量按月核算,学校根据资金性质和有关规定进行申报支付。货款原则上在次月支付。

2.中标供应商须向片区内每所学校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结算;若联合体中标,则可由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相应合法票据,也可由联合体主体统一出具合法票据,按月核算。

3.合同履约保证金:按片区内各学校合同期内所需食材预算总额的5%,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 万元),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若在履行合同中因产品质量导致大小安全事故等问题,无需征求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开支所需的工作经费和损失赔偿费。若无违约和安全事故发生,在合同期满后,无息如数退还履约保证金。

六、安全责任

1.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当地有关职能部门对产品质量及供应情况的检查和检验。产品若抽检不合格,则立即召回该批次产品,扣除合同履约保障金的10%,并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一切后果(包括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罚)。

2.因产品质量等问题导致食品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承担产品运输安全责任,在运输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4.甲方可到乙方产品生产基地检查产品质量及生产能力,经评估,其生产基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生产能力不能满足甲方需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货款。

2.乙方逾期交付产品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5‰的滞纳金,滞纳金总额不超过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逾期交货超过一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人力不可抗拒的特殊情况除外)。合同期内,乙方若自行停止向片区内某一学校供应大米、面粉或菜籽油,甲方立即终止合同,该片区履约保证金全部不退。

3.乙方所交的产品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及时更换,并向甲方支付该批产品货款总额5%违约金,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4.乙方要按规定向学校提供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书。若甲方怀疑某批次产品质量有问题,由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若检测结果认定产品质量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甲方承担检测费等相关费用;若检测结果认定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等相关费用,并视为乙方没有按质供货而违约,按第七条第2款处理。

5.乙方所供产品必须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视为对甲方违约。

八、争议及仲裁

1.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产品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可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九、此合同有效期为自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7月学校放暑假学生离校之日止。

十、其它

1.本合同一式6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盖章):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 号:账 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B、第2包:学生奶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甲方(采购人):

乙方(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旺苍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奶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它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产品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以下学生饮用奶:

产品名称

规格

型号

产地

单价(元)

需求量

总 价

二、产品价格

符合国家标准的学生奶(200ml)单价 元/盒。该合同单价已包括食品采购费、产品包装(含特殊字样印制)费、乙方送货至甲方实施学校食品储存室的运输费、装卸费、检测验收费、风险费、保险费、各种规费以及税费等费用。

三、质量要求

1、学生饮用奶的质量及其标识应执行国家标准GB25190-2010《灭菌乳》、GB25191-2010《调制乳》和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采用符合GB/T6914—1986《生鲜牛乳收购标准》规定的生鲜牛乳生产,不得用复原乳生产,采用超高温瞬时灭菌工艺生产,无菌灌


装,不添加任何防腐剂。在包装盒上印制统一标志,并注明“学生奶”字样(含国家法定的应该印制在包装上各种图案、说明等)。

2、学生奶包装需在奶盒上印制饮用牛奶的相关知识。

3、保质期:常温下保存6个月。

4、在运输途中的损毁和学校在验收时发现保质期不足3月的学生奶,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其损失。

5、乙方必须向甲方及甲方所在地有关职能部门提供每批次食品自检质量报告各1份,向学校提供复印件1份,定期向甲方提供职能部门的监督检验报告书。每学期定期或不定期接受相关职能部门抽样检验。

四、供货及验收

1、供货时间及地点:此合同签订后,乙方及时将学生饮用奶送至甲方中心小学、中学。供货期间,乙方对各校学生奶的配送每月不低于一次,本合同期内按学生在校期间每生每天发放1盒学生奶的数量足额配送(实施学校名单附后)。总的要求是,乙方必须保证学生在校时按时喝到学生奶。

2、学生奶配送由乙方确定专人专车负责,按照甲方提供的学校地点、学生人数并按合同要求进行配送。乙方必须安排身体体检合格、初中以上文化、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持证配送。

3、验收方式:每批次学生奶送至旺苍县中转库房后,由旺苍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计划食品采购验收小组组织验收。学生奶送至学校后由学校验收,验收后,填写验收意见书,加盖学校公章,校长或专兼职管理人员和乙方送货人双方签字认可。

4、验收标准:按国家对学生奶的相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中的质量要求、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5、验收时如发现所配送的学生奶有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的,学校应作出详尽的现场记录,并由学校与乙方签署备忘录,由乙方立即更换,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

1、按照县财政局、教育局《旺苍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旺教科函〔2012〕117号)规定执行。凭各校校长或专兼职管理人员签字并加盖学校印章的验收意见书按月核算。以学生实际用量结算付款,原则上次月支付。支付货款前,乙方必须向每所实施营养计划的学校提供合法有效的票据。

2、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向甲方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和安全风险抵押金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 万元)。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若在履行合同中因产品质量导致大小安全事故等问题,无需征求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和安全风险抵押金中开支所需的工作经费和损失赔偿费。若无违约和安全事故发生,在合同期满后,无息如数退还履约保证金和风险抵押金。

六、安全责任

1、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当地有关职能部门对产品质量及供应情况的检查和检验。产品若抽检不合格,则立即召回该批次产品,扣除履约保障金的10%,并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一切后果(包括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罚)。

2、因产品质量等问题导致食品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承担产品运输安全责任,在运输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4、乙方在供货前后要加强对营养计划实施学校的学生奶储存、学生正确饮奶等方面的培训与指导。其工作经费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支付欠款总额5‰的滞纳金,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受政策因素制约等特殊情况除外)。

2、乙方逾期交付产品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5‰的滞纳金,滞纳金总额不超过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逾期交货超过一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人力不可抗拒的特殊情况除外)。

3、乙方所交的产品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及时更换,并向甲方支付该批产品货款总额5%违约金,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4、乙方要按规定向甲方提供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书。若甲方怀疑某批次产品质量有问题,由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若检测结果认定产品质量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甲方承担检测费等相关费用;若检测结果认定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等相关费用,并视为乙方没有按质供货而违约,按第七条第3款处理。

5、乙方所供产品必须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视为对甲方违约。

6、若因国家、省、市、县政策调整或上级要求需停止供应学生奶、全部实行食堂供餐时,供货商无条件接受,合同终止,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八、争议及仲裁

1、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产品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可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九、此合同有效期为自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7月学校放暑假学生离校之日止。

十、其它

1、本合同附件:《营养计划实施学校学生奶配送联系表》。

2、本合同一式6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 号:账 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