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大英县郪江幼儿园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四川省遂宁市大英县郪江幼儿园厨具等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四川省遂宁市大英县郪江幼儿园厨具等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四川省遂宁市大英县郪江幼儿园厨具等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07-20 18:33

项目概况 四川省遂宁市大英县郪江幼儿园厨具等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发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7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5109232020000264
项目名称 四川省遂宁市大英县郪江幼儿园厨具等采购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172520.00
最高限价 172520.00元
采购需求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30日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年07月21日到2020年07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线上发售
方式: 线上发售
售价: 28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年07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燕山街126号方邻锦城大酒店四楼
五、开启
时间: 2020年07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燕山街126号方邻锦城大酒店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银行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信息或咨询大英县财政局采监部门)。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遂宁市大英县郪江幼儿园
地址: 大英县郪江新城
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女士;联系电话:0825-78233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兴宜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燕山街126号锦城国际4层401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825-26899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邓女士
电话: 0825-7823332

谈判邀请 四川兴宜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大英县郪江幼儿园(采 购人)委托,拟对大英县郪江幼儿园厨具等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 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5109232020000264 2.采购项目名称:大英县郪江幼儿园厨具等采购。 3.采购人:大英县郪江幼儿园。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兴宜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预算(人民币):172520.00元(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 告 方 式 : 本 次 竞 争 性 谈 判 邀 请 在 四 川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 录;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 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 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 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 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 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 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 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谈判文件自 2020 年 7月 21 日至 2020 年 7月 22 日 09:00-17:00(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线上获取。 本项目谈判文件有偿获取,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 280 元/份(谈判文件售 后不退, 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谈判文件时,经办人员应将身份证明材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 身份证明)扫描件以及付款凭证发送至邮箱:845731884@qq.com。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 年 7 月 24 日 09: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 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文件接收时间:2020 年 7 月 24 日 08:30 至 2020 年 7 月 24 日 09:00)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 年 7 月 24 日 09:00(北京时间)在谈判地点 开启。 十一、谈判地点: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燕山街 126 号方邻锦城大酒店四楼。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英县郪江幼儿园 通讯地址:大英县郪江新城 邮 编:629300 联 系 人:邓女士 联系电话:0825-7823332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兴宜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燕山街 126号方邻锦城大酒店四楼 邮 编:629000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825-2689969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及报价产品应具备下列资格、资格性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参加本次谈判活动的合法代表。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2万元。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 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 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 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资格性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 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 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 照”; 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注: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可提供承诺函。【格式可自拟】 (2)①可提供 2019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 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 2019 年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 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 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可提供承诺函。【格式可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可提供承诺函。【格式可自拟】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可提供承诺函。【格式可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可提供承诺函。【格式可自拟】 7.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供应商可提供承诺函。【格式可自拟】 二、供应商应提供的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代表为非 法定代表人时提供)。 注:1.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三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供应 商自愿以外,不能要求供应商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 料,供应商有权拒绝提供,且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2.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供应商的组 织机构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 注:以上要求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 求 (一)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大英县郪江幼儿园厨具等采购 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72520.00 元(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报价处 理)。 (二)采购项目清单 序号 品 名 技术参数要求 规格 数量 1 单星水池 • 台 面 采 用 304# 1.0mm 不 锈 钢 板 ; •侧板采用 1.0mm 不锈钢板 ; 配不锈钢溢水孔及 φ40下水器; •工作台面连防溅背板 附件:水龙头;下水器;4 个可调节子弹脚。 700*700*800mm 4 2 蒸饭车 • 整 体 发 泡 , 保 温 . 节 能 . 环 保 ; •新型号多气囊嵌入式硅胶门封 ,密封牢靠; •高效渐进式门锁铰; •全段质不锈钢制造; • 自 动 进 水 , 缺 水 报 警 , 安 全 汽 阀 ; •冲压成型的不锈钢蒸饭盆和层条; •380V/24KW 24盘 1 3 单头吊汤炉 •台面采用 304#材质 1.0mm 磨砂不锈钢板,围板及 背板使用 1.0mm 和 0.8mm 国标磨砂不锈钢板; •台面衬板、炉膛使用 2.0mm 铁板,并以耐火砖砌 实隔热,炉架使用 40×40×4mm 角钢,炉脚用 38 无缝钢管,可调重力脚; •主炉头使用 5''强力鼓风炉头,配备火种掣、气(油) 掣 及 水 、 风 管 系 ; •炉具均配有摇摆水咀,排烟管隔热处理。风管、气管、 水管均采用国标管。 •能耗:用气 9m3/h,用电 220V/0.25Kw。 700*700*800mm 1 4 单炒一吊灶 •台面采用 304#材质 1.0mm 磨砂不锈钢板,围板及 背板使用 1.0mm 和 0.8mm 国标磨砂不锈钢板; •台面衬板、炉膛使用 2.0mm 铁板,并以耐火砖砌 实隔热,炉架使用 40×40×4mm 角钢,炉脚用 38 无缝钢管,可调重力脚; •主炉头使用 5''强力鼓风炉头,配备火种掣、气(油) 掣 及 水 、 风 管 系 ; •炉具均配有摇摆水咀,排烟管隔热处理。风管、气管、 水管均采用国标管。 •能耗:用气 9m3/h,用电 220V/0.25Kw。 1000*800*800 mm 1 5 拼台 •台面采用 304#磨砂不锈钢板, •台面 1.0mm、 背板、前档板 1.0mm; •立柱采用 38*0.8mm不锈钢方管制作; •附件:,4个可调节子弹脚 400*1150*800mm 1 6 800大锅灶 •台面采用 304#材质 1.0mm 磨砂不锈钢板,围板及 背板使用 1.0mm 和 0.8mm 国标磨砂不锈钢板; •台面衬板、炉膛使用 2.0mm 铁板,并以耐火砖砌 实隔热,炉架使用 40×40×4mm 角钢,炉脚用 38 无缝钢管,可调重力脚; •主炉头使用 5''强力鼓风炉头,配备火种掣、气(油) 掣及水、风管系; •炉具均配有摇摆水咀,排烟管隔热处理。风管、气管、 水管均采用国标管。 •能耗:用气 9m3/h,用电 220V/0.25Kw。 1100*1150*800 mm 2 7 调料车 • 盖 板 : 不 锈 钢 304# , 厚 1.0mm • 面 粉 箱 : 不 锈 钢 201# , 厚 1.0mm • 加 强 码 : 不 锈 钢 201# , 厚 1.0mm •车轮:承重型 4寸万向轮,单边两个带制动 12格 1 8 双通工作台 •台面板采用 304#1.0mm优质不锈钢磨砂贴塑板, 内衬)20mm木工板并用不锈钢磨砂贴塑板加固槽 体焊接; •围板及门板采用 1.0mm优质不锈钢磨砂贴塑板; •Φ50mm不锈钢管柱及不锈钢可调节高度子弹脚; •柜内活动层板 1.0mm优质不锈钢磨砂贴塑板加固 1800*800*800 mm 3 槽体焊接。 9 双层工作台 • 台 面 采 用 304#1.0mm 不 锈 钢 板 制 造 ; • 层 板 采 用 1.0mm 不 锈 钢 板 制 作 ; •立柱采用 38*38圆管制造。配可调节子弹脚。 1800*800*800 mm 6 10 储物柜 •顶板、侧板、底板:、门板、层板不锈钢 304#,厚 1.0mm •背板、门内封板:不锈钢 201#,0.8mm •加强码、脚通:不锈钢 201#,厚 0.8mm •闭门器:机械式珠卡 •可调脚:不锈钢承重子弹脚 1200*500*1800 mm 1 11 洗地龙头 •不锈钢架,材质采用铜合金, •压力:200PCI,后板机水枪; •直径 18mm进出水,重工软管 10.5米长; •可耐 120度高温; 11M 5 12 双星水池 • 台 面 采 用 304# 1.0mm 不 锈 钢 板 ; •侧板采用 1.0mm 不锈钢板 ; 配不锈钢溢水孔及 φ 40 下 水 器 ; 工作台面连防溅背板;附件:水龙头;下水器;4 个可调节子弹脚 1200*600*800 mm 1 13 直冷双温立 柜 •电压:220v功率:0.395kw 总容量:>900L,冷 冻容积制冷方式:直冷;温度范围:保鲜'+10℃~-5℃ 冷冻'0℃~-18℃。 1200*700*1975 mm 1 14 双门展示柜 • 制 冷 方 式 : 直 冷 • 温 度 : 0 ℃ ~ +10 ℃ • 电 压 : AC220v/50Hz • 功 率 : 0.45KW •用料:内外壁全不锈钢,冷凝管全铜管,带除凝露 装置,玻璃门,无指痕板,整体发泡,采用 290 环 保制冷剂。 1200*700*800 mm 1 15 储物柜 •顶板、侧板、底板:、门板、层板不锈钢 201#,厚 1.0mm •背板、门内封板:不锈钢 201#,0.8mm •加强码、脚通:不锈钢 201#,厚 0.8mm •闭门器:机械式珠卡 •可调脚:不锈钢承重子弹脚 1200*500*1800 mm 1 16 米面架 •立柱采用 38*38*1.0mm不锈钢矩管制作; •格栅架采用 25*13*1.0mm厚度方管焊接; •配不锈钢可调子弹脚 1200*600*800 mm 2 17 货架 •立柱采用不锈钢 201#38*38*1.0mm 不锈钢矩管制 作; •层板采用不锈钢 201#1.0mm厚度; •格栅架采用不锈钢 201#25*13*0.8mm 厚度方管焊 接; 1200*500*1550 mm 5 •配不锈钢可调子弹脚 18 货架 •立柱采用不锈钢 201#38*38*1.0mm 不锈钢矩管制 作; •层板采用不锈钢 201#1.0mm厚度; •格栅架采用不锈钢 201#25*13*0.8mm 厚度方管焊 接; •配不锈钢可调子弹脚 1500*500*1550 mm 1 19 单星带台 • 台 面 采 用 304# 1.0mm 不 锈 钢 板 ; •侧板采用 1.0mm 不锈钢板 ; 配不锈钢溢水孔及 φ40下水器; •工作台面连防溅背板附件:水龙头;下水器;4个 可调节子弹脚。 1200*700*800 mm 1 20 双星水池 • 台 面 采 用 304# 1.0mm 不 锈 钢 板 ; •侧板采用 1.0mm 不锈钢板 ; 配不锈钢溢水孔及 φ 40 下 水 器 ; 工作台面连防溅背板;附件:水龙头;下水器;4 个可调节子弹脚 1200*700*800 mm 2 21 双层工作台 • 台 面 采 用 304#1.0mm 不 锈 钢 板 制 造 ; • 层 板 采 用 1.0mm 不 锈 钢 板 制 作 ; •立柱采用 38*38圆管制造。配可调节子弹脚。 1300*700*800 mm 1 22 刀具消毒柜 •电压: 220V SPN, 50Hz •电量: 15W •规格: 有锁 •可放 10把骨刀, •內置消毒殺菌紫外線(UV)燈, •設有開門保險及 120分鐘時間掣; 1200*500*800 mm 1 23 三星水池 • 台 面 采 用 304# 1.0mm 不 锈 钢 板 ; •侧板采用 1.0mm 不锈钢板 ; 配不锈钢溢水孔及 φ 40 下 水 器 ; 工作台面连防溅背板;附件:水龙头;下水器;4 个可调节子弹脚 1800*700*800 mm 1 24 大单星水池 • 台 面 采 用 304# 1.0mm 不 锈 钢 板 ; •侧板采用 1.0mm 不锈钢板 ; 配不锈钢溢水孔及 φ 40 下 水 器 ; 工作台面连防溅背板;附件:水龙头;下水器;4 个可调节子弹脚 1000*700*800 mm 1 25 壁挂式热水 器 •220V/3KW 即热式 80L 1 26 残食台 •台面采用 201#1.0mm 不锈钢板,双排加强码仔, 漏斗残渣孔。 连接管采用 38*25mm 不锈钢管; •立柱采用 38*38*1.2mm不锈钢管。配 38*1.2mm不 锈钢子弹脚。 •正面带不锈钢装饰围板。 800*700*800mm 1 27 收碗车 •台面采用 201#1.0mm不锈钢管,配 4个塑料方盒。 1100*500*800mm 1 28 双层工作台 • 台 面 采 用 304#1.0mm 不 锈 钢 板 制 造 ; • 层 板 采 用 1.0mm 不 锈 钢 板 制 作 ; •立柱采用 38*38圆管制造。配可调节子弹脚。 1500*600*800 mm 2 29 双层工作台 • 台 面 采 用 304#1.0mm 不 锈 钢 板 制 造 ; • 层 板 采 用 1.0mm 不 锈 钢 板 制 作 ; •立柱采用 38*38圆管制造。配可调节子弹脚。 1200*600*800 mm 1 30 全钢绞切两 用机 •用料:不锈钢板 •电压:220V 功率:1.1KW •生产效率:300-400KG/H 23B 1 31 去皮机 •转速 8r/min;冲洗压力为 10bar。额定功率;1.2kw 额定电压;220V,全铜芯电机 450型 1 32 单门留样柜 • 制 冷 方 式 : 直 冷 • 温 度 : 0 ℃ ~ +10 ℃ • 电 压 : AC220v/50Hz • 功 率 : 0.45KW •用料:内外壁全不锈钢,冷凝管全铜管,带除凝露 装置,玻璃门,无指痕板,整体发泡,采用 290 环 保制冷剂。 700*800*1200 mm 1 33 高温消毒柜 •双门不锈钢型外壳,经久耐用; •远红外线加热至130度以上高温消毒,对大肠杆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 TCID对数值大于 3%及脊髓灰质炎 病 毒 TCID 对 数 值 大 于 4% , •远红外线发热管加热,保证柜体内部温度均匀,精 确控温,防止过热或者过压,保证经久赖用; •双门双室,可独立控制。 1360*630*1950 mm 2 34 双层工作台 •台面采用 304#1.0mm 不锈钢板制造,层板采用 1.0mm 不锈钢板制作。立柱采用 38*38圆管制造。 配可调节子弹脚。 1500*700*800 mm 2 35 双层工作台 •台面采用 304#1.0mm 不锈钢板制造,层板采用 1.0mm 不锈钢板制作。立柱采用 38*38圆管制造。 配可调节子弹脚。 1200*700*800 mm 1 36 不锈钢更衣 柜 •顶板、侧板、底板:、门板、层板不锈钢 304#,厚 1.0mm •背板、门内封板:不锈钢 304#,0.8mm •加强码、脚通:不锈钢 304#,厚 1.2mm •闭门器:机械式珠卡 •可调脚:不锈钢承重子弹脚 1000*400*1800 mm 1 37 感应式单星 水池 • 台 面 采 用 304# 1.0mm 不 锈 钢 板 ; •侧板采用 1.0mm 不锈钢板 ; 配不锈钢溢水孔及 φ 40 下 水 器 ; 工作台面连防溅背板;附件:水龙头;下水器;4 个可调节子弹脚 500*450*800mm 1 38 挂衣架 / 1 39 不锈钢烟罩 •采用 304#不锈钢磨砂板,罩体采用不锈钢 1.0mm; 含可移动不锈钢隔油网,防雾防潮烟罩灯。 L1200*500mm 6 40 背风管 •材料选用 1.2mm国产优质镀锌板制造, 600*600mm 6 41 抽风管 •材料选用 1.2mm国产优质镀锌板制造, 600*600mm 18 42 抽风弯头 •材料选用 1.2mm国产优质镀锌板制造, 600*600mm 4 43 抽风柜 •动力电机即风柜心脏,采用铜芯电机,电机线圈, 使其动能更强劲且噪音更低,振动更小。转动叶轮 采用多翼式铝制合金超薄叶片组成。重量更轻,使 其传动负荷更小,两大优势决定其高性能。 7.5kw 1 44 低空净化器 •高性能、低能耗、低风阻、低噪声,满足排放要求, 达到国家环保标准。采用独特非热等离子技术、运 行平稳具有较高的油烟去除率、模块化专业定制。 高频静电电源控制系统具有过流过压自动保护装 置,保证设备的运行安全。处理风量:20000m3/h 20000风量 1 45 风柜支架带 减震 •材质:采用 50*50*5优质角钢制作,配座式液压减震 装置 600*600mm 1 46 风柜变径 •材料选用 1.2mm国产优质镀锌板制造, 600*600mm 2 47 净化器变径 •材料选用 1.2mm国产优质镀锌板制造, 600*600mm 2 48 出口管道 •材料选用 1.2mm国产优质镀锌板制造, 600*600mm 1 49 配电箱 •厨房灶具及风机电力控制系统,内置空开,漏电保 护器,缺相保护器、过流保护器、 •功率:7.5KW 7.5KW 1 50 防火阀 •采用 201#不锈钢磨砂板制作,面板厚度 1.2mm; 机械力动作机构 600*600mm 1 51 电缆线 •纯铜芯线 10平方 20 52 软连接 / 600*600mm 3 53 调料缸 •材质:采用 304不锈钢制作 16CM 30 54 30全钢大 漏 •材质:采用 201不锈钢制作 30cm 2 55 水勺 •材质:采用 201不锈钢制作 5斤 3 56 分菜勺 •材质:采用 201不锈钢制作 4两 8 57 木柄大锅铲 •材质:采用 201不锈钢制作 1号 2 58 6两汤勺 •材质:采用 201不锈钢制作 6两 20 59 8两勺 •材质:采用 201不锈钢制作 8两 8 60 不锈钢面盆 •材质:采用 304不锈钢制作 80cm 5 61 不锈钢面盆 •材质:采用 304不锈钢制作 70cm 5 62 不锈钢面盆 •材质:采用 304不锈钢制作 60cm 5 63 不锈钢面盆 •材质:采用 304不锈钢制作 50cm 10 64 小菜盘 •材质:采用 304不锈钢制作 16CM 500 65 双层碗 •材质:采用 304不锈钢制作 11.5CM 500 66 小圆勺 •材质:采用 304不锈钢制作 7寸 500 67 小水杯 •材质:采用 304不锈钢制作 7cm 500 68 保温桶 •材质:采用 304不锈钢制作 30cm 10 69 汤桶 •材质:采用 304不锈钢制作 40cm 10 70 汤桶 •材质:采用 304不锈钢制作 50cm 5 71 不锈钢大米 筛 •材质:采用 201不锈钢制作 70cm 5 72 大铁锅 •材质:采用 201不锈钢制作 85cm 2 (三)商务要求 1、交货、安装时间及要求 ★1.1 交货、安装时间:合同签订 30 日内。 ★1.2 交货、安装要求: 供应商免费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所 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2、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按合同约定付款。 ★3、售后服务:质保期一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在接到通 知后 2 小时内响应, 24 小时内到场,48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维修 或更换的所有费用。如果在质保期内同一产品出现 2次质量问题,应当予以更换 全新产品。质保期后进行维修或更换,供应商只收取材料费。 4、违约责任:如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虚假伪劣产品或存在严重质量问 题的产品,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退货直至向成交供应商索赔双倍经济损失。 5、验收标准及方法: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 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备注:本章中标注“★”的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不满足的予以无效 响应处理。本章中“技术参数要求”中负偏离项超过 5 项(不含 5 项)的,作 无效响应处理。本章技术参数中要求提供的材料均须按要求提供,否则认定为 不满足(负偏离)。 评审方法 1.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 定本谈判办法。 1.2 谈判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谈判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 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 组成。 1.3 谈判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谈判程序 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1.4 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方法和标准进行谈判,并独立履行下 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确定谈判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 定或者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 (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谈判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采购人、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实质性要求)谈判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谈判过程的,其 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6 谈判小组评价响应文件,除谈判小组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而提供 的资料外,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供应商提供其他外部证据。 2.评审程序 2.1 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和停止评审。 2.1.1 谈判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谈判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 括谈判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 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2.1.2 本谈判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谈判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谈判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 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 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谈判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6)谈判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7)谈判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4 出现本条 2.1.2 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谈判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 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谈判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2.2 资格性审查。 本项目需要谈判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 2.2.1 谈判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 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 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 2.2.2 资格性审查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 格审查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2.2.3 谈判小组应依据谈判文件规定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 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2.2.4 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 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2.3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 采购活动公告。 2.4 谈判 2.4.1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谈判,并给 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谈判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谈 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调整谈判轮次。 2.4.2 每轮谈判开始前,谈判小组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 的响应文件拟定谈判内容。 2.4.3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谈 判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 2.4.4 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 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2.4.5 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 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 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谈判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 响应文件的,谈判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 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 谈判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4.6 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 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4.7 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 谈判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淘汰,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 2.4.8 谈判完成后,谈判小组应出具谈判情况记录表,谈判情况记录表需包 含谈判内容、谈判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2.5 最后报价。 2.5.1 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 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 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家。或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 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 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 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5.2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 内提交最后报价。两轮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 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谈判小组 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2.5.3 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 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5.4 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 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 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 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 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6 谈判小组复核。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 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 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2.7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谈判小组复核后,应当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 高顺序推荐 3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谈判报告。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成 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 2.8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2.8.1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谈判小组拟出具谈判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 应当组织 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 关的法律制度和谈判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资格性审查 认定错误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谈判小组现场修改评 审结果。由谈判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 担独立评审责任。谈判小组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 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谈判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 面建议未被谈判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 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谈判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 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2.8.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谈判小组已经出具谈判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2.9 编写谈判报告。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出具谈判报告。谈判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 的供应商名单; (2)评审日期和地点,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名单; (3)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 件审查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等; (4)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的名单及理由。 谈判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谈判报告有异 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 行。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 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 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谈判报告。 2.10 谈判异议处理规则。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 合谈判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谈判文 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谈 判文件规定的,应当在谈判报告中予以反映。 2.11 供应商澄清、说明 2.11.1 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 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 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 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1.2 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 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 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12 终止谈判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 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 3.谈判纪律及注意事项 3.1 谈判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 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3.2 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谈判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 判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谈判的资格。 3.3 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谈判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 应商。 3.4 谈判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3.5 谈判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4.确定成交供应商 4.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 认; 4.2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 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 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5.成交通知书 5.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5.2 采购人按符合采购需求的合格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 后 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示成交结果,由采购 代理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5.3 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 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成交供应商无正当 理由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5.4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成交或未成交原因作出解释,也不退还响应 文件。 6.谈判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 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 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 通等违法行为; (五)发现谈判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谈判文件存在歧义、 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 说明情况; (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7.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 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 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 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 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 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 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 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 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 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 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 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合同编号:XXX 签订地点:XXX 签订时间:XXX 年 XXX 月 XXX 日 采购人(甲方):XXX 供应商(乙方):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XXX 采购项 目(项目编号:XXX)的《谈判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 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 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谈判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 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货物 品名 规格 型号 单 位 数 量 单价 (万元) 总价 (万元) 随机 配件 交货 期 资金来源(万元) 预 算 内 预 算 外 自 筹 其 他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XXX 元,即 RMB¥XXX 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 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 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 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 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 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 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XXX 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 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 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XXX 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 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 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 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 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 货物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 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 乙方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XXX)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 XXXX。随即 在 XXX 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 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 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 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 XXX 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 进入 XXX 天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一般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期相应顺延;试 用期结束后 XXX 日内完成最终验收,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合格 证明书》。 (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 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 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中按 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 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 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 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 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 XXX 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 视同验收合格。 4. 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 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 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 如货物经乙方 XXX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 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且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 违约责任。 6. 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 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 五、付款方式 1.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项目所有内容。 2.工作完成后 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百分之 ,¥ 元,人 民币大写 元整; 后 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百分之 , ¥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 3. 合同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乙方凭相关资料到履约保证金收取 单位办理退付手续。 4. 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六、售后服务 1. 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 XX 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XXX 小时内投标到场,XXX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 货物经乙方 XXX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 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 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 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 XXX 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 分之 XXX/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XXX 天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 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 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 “(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 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 XXX/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XX 天,甲方有权解 除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XXX 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 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 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 约,乙方须在 XXX 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 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XXX 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 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 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 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XXX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 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 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 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 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 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 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1. 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 本合同双方应加盖骑缝章。 3. 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章并经代理机构审核编号后生效。甲方、乙方、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 (盖单位公章) 乙方: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 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谈判邀请 评审方法 1.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 1.2 谈判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谈判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采购 1.3 谈判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谈判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1.4 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方法和标准进行谈判,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确定谈判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 (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谈判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采购人、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实质性要求)谈判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谈判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6 谈判小组评价响应文件,除谈判小组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 2.评审程序 2.1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和停止评审。 2.1.1 谈判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谈判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谈判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 2.1.2 本谈判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谈判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谈判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谈判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6)谈判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7)谈判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4 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谈判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 2.2 资格性审查。 2.2.1谈判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 2.2.2资格性审查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应当在 2.2.3谈判小组应依据谈判文件规定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 2.2.4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2.3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 2.4 谈判 2.4.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 2.4.2每轮谈判开始前,谈判小组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谈判内容。 2.4.3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谈判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 2.4.4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 2.4.5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 2.4.6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4.7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谈判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淘汰,不 2.4.8谈判完成后,谈判小组应出具谈判情况记录表,谈判情况记录表需包含谈判内容、谈判意见、实质性变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4.确定成交供应商 5.成交通知书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