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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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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食堂服务及工作餐外包项目公告

招标详情

[采购公告]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食堂服务及工作餐外包项目公告
【信息时间:2020/7/21 】

受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的委托,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食堂服务及工作餐外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AZC-2020070284-001-HY

项目名称: 食堂服务及工作餐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142.3939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42.3939万元。

采购需求:食堂服务及工作餐外包(详见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中须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2020年1月-2020年6月)中任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2020年1月-2020年6月)中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网站打印的证明材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被税务、市管局等主管部门通报记录;

(2)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3)本项目严禁擅自分包或转包;

(4)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并需提供2020年1月份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任一月的社会养老金证明(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或社保部门打印的网络版凭证,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的证明,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7月21日-2020年8月7日

获取地点及方式: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供应商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222.184.89.82)网上招投标系统,使用经认证的CA锁在网上填写投标信息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在网上报名的单位,开标时将不接收其投标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0年8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

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淮阴区长江东路170号)开标二室

【制作本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投标文件备份光盘一张(或U盘)均需携带至开标地点并在截止时间前提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其他事项: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投标人确认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在投标前须办理淮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库、CA证书以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具体办理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操作指南》(http://222.184.89.82/EpointWeb/InfoDetail/?InfoID=76313197-2b3a-4f28-9493-28ff7908c886 CategoryNum=005007)。

(3)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保证金退回账号资料(示范格式五),同时将制作本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投标文件备份光盘一张或U盘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并在签到薄上签名,否则不予接收(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地址:淮安市承德北路

联系人:李晓峰 联系方式:151953933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淮阴区长江东路170号5楼

联系人:姜秋如 联系方式:13776705987

3、财政监督管理部门

联系地址:淮阴区承德北路 606 号(区政府 927 室)

联系人:张林;联系电话:0517—84934506

2020年7月21日

附件:(HAZC-2020070284-001-HY)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食堂服务及工作餐外包项目招标文件正文.pdf
1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食堂服务及工作 餐外包项目 招 标 文 件 HAZC-2020070284-001-HY 采 购 人: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 2 目 录 前附表„„„„„„„„„„„„„„„„„„„„„„„„„4 第一章 招标文件 一、投标邀请„„„„„„„„„„„„„„„„„„„„„„„„„„7 二、投标人须知„„„„„„„„„„„„„„„„„„„„„„„„„10 三、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27 四、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35 第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格式„„„„„„„„„„„„„„„„„„„„„„„„„„38 二、投标报价表„„„„„„„„„„„„„„„„„„„„„„„„„„39 三、响应偏离表„„„„„„„„„„„„„„„„„„„„„„„„„„40 四、人员配备表„„„„„„„„„„„„„„„„„„„„„„„„„„41 五、服务方案„„„„„„„„„„„„„„„„„„„„„„„„„„„42 六、项目业绩一览表„„„„„„„„„„„„„„„„„„„„„„„„42 七、投标人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42 八、评分中的相关材料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并说明的其它资料„„„„43 九、示范格式„„„„„„„„„„„„„„„„„„„„„„„„„„„44 3 尊敬的投标人: 欢迎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为了保证招标顺利进行,请在 制作投标文件之前,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并严格按要求制 作和递交投标文件。谢谢合作! 友情提醒: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 年 8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保证金缴纳凭 证、投标保证金退回账号资料(示范格式五),同时将制作本投标文件时使用 的 CA 锁、投标文件备份光盘一张或 U 盘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 地点,并在签到薄上签名,否则不予接收。 3、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 网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中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 4 前附表 项号 名称 内 容 1 采购人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2 采购代理机构 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 项目编号 HAZC-2020070284-001-HY 4 招标内容 食堂服务及工作餐外包项目采购,我院现有就餐人员约 230 人,投标人须在法定工 作日为单位人员提供早、午餐,根据单位要求在非法定工作日提供用餐、重要节日 外卖,还需提供部分公务接待用餐。 5 采购预算价 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142.3939万元(人民币);其中工作餐费用121.44万元不参与 竞价,劳务补助费用20.9539万元为可竞争费用。(降低工作餐费用的或报价高于 采购预算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6 投标有效期 九十天 7 投标保证金 (1)采购人委托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对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进行 收退管理,采购人需要暂缓或者不予退还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的,需出具书面文件, 否则交易中心可按相关规定退还保证金。本次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贰万元 整。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淮阴分中心,由代理公司在开标签到后到财务室统一核对(保证金交纳方式:自 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以电汇、转账方式进账)。 开户名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淮安淮阴支行 开户账号:10352201040052100(注明招标编号及用途,以便财务查账确认到 账情况) (2)财务室电话: 0517-80859020 周会计 8 招标文件提供信 息: 1.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 7月 21日-2020年 8月 7日 获取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 2. 澄清、答疑文件发布方式: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招投标系统平台上传或 下载 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信息更正公 告。 9 现场踏勘时间 及地点 投标人自行对项目实施重点、难点进行考察,对有可能为完成本项目而发生的费用 作充分考虑,以制定出合理的投标方案,不管是否参与现场踏勘,中标后不得以不 5 完全了解现场情况等任何理由要求采购人进行变更或价款的追加。考察现场所发生 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 投标文件份数 1、在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中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 2、现场递交制作本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投标文件备份光盘一张(或U盘)。 11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及开标时 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2020年8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 http://222.184.89.82:8000/TPBidder 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淮阴区长江东路170号)开标二 室 12 导致投标文件 拒收因素 1、逾期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应当拒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保 证金退回账号资料(示范格式五),同时将制作本投标文件时使用的 CA锁、投标文 件备份光盘一张或 U盘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并在签到薄上签 名,否则不予接收(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3 履约保证金 1、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中标人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 前,向采购人提交中标金额 2%的履约保证金。 2、如中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及未履行响应文件中的承诺,采购人有权扣 除其履约保证金。 3、中标人属于中小企业范围内,其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前, 向采购人提交成交金额 2%的履约保证金。本次文件中涉及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均以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工信 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为准。 4、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合同履行完毕后 28天。履约保证金应在有效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还给中标人。 14 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15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16 资格审查 具体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二部分第24.1.2条。若投标人 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步详细评审资格。 17 导致无效标因素 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6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符合性审查时按 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投标总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4)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 明或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的; (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1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1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电子投标文件未能解密(指因投标 人自身原因)、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 (14)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备份光盘(或 U 盘)均因其自身出现问 题导致无法电子评标的; 18 导致废标因素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7 第一章 招标文件 第一部分 招标邀请 受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的委托,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食堂服务及工作餐外包 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AZC-2020070284-001-HY 项目名称: 食堂服务及工作餐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 142.3939 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 142.3939 万元。 采购需求:食堂服务及工作餐外包(详见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中 须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2020 年 1月-2020年 6 月)中任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 月的可以不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2020 年 1月-2020年 6 月)中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相关 部门网站打印的证明材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被税务、市管局等主管部门通报记录; (2)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3)本项目严禁擅自分包或转包; (4)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并需提供 2020年 1月份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任一月的社会 养老金证明(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或社保部门打印的网络版凭证,如投标人为 事业单位的,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的证明,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 三、获取招标文件 8 时间:2020年 7月 21 日-2020年 8月 7日 获取地点及方式: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供应商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222.184.89.82)网上招投标系统,使用经认证的 CA锁在网上填写投标信息并免费下载招标 文件,未在网上报名的单位,开标时将不接收其投标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0年 8月 11日 09 时 00分(北京时间)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 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淮阴区长江东路 170号)开标二室 【制作本投标文件时使用的 CA锁、投标文件备份光盘一张(或 U盘)均需携带至开标地点并在截 止时间前提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 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其他事项: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所 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投标人确认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在投标前须办理淮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库、CA证书以及 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具体办理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操作指南》 (http://222.184.89.82/EpointWeb/InfoDetail/?InfoID=76313197-2b3a-4f28-9493-28ff7908c886 &CategoryNum=005007)。 (3)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保证金退回账号资料 (示范格式五),同时将制作本投标文件时使用的 CA 锁、投标文件备份光盘一张或 U 盘在投标文件递 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并在签到薄上签名,否则不予接收(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9 名称: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地址:淮安市承德北路 联系人:李晓峰 联系方式:151953933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淮阴区长江东路 170号 5楼 联系人:姜秋如 联系方式:13776705987 3、财政监督管理部门 联系地址:淮阴区承德北路 606 号(区政府 927 室) 联系人:张林;联系电话:0517—84934506 2020年 7月 21日 10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注: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全部内容。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要 求提交投标文件及要求提供的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 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采购。 2.投标人资质要求 2.1投标人必须符合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投标人资质要求。 2.2凡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交付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投标单位均为合格投标人。 3.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 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构成包括: 第一章 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 5.招标文件的澄清及答疑 5.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开标时间十日天前按招标邀请中的通讯地址, 以书面形式(包括邮寄、传真等)送达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对收到进行澄清的问题将以书面 形式予以答复。 5.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质疑的必须在相关法律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提出(以书面形式及系统上 传方式)。 6.采购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6.1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作出澄清或者修改,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 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 不足 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 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及后续答疑、澄清及补充文件均在网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投标人通过登陆 网上招投标系统平台下载。对于后期的通知、补充文件发布,招标人原则上不再通知投标人,投标人 应安排专人及时查阅、下载补充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7.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 中文。 7.2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1 8.投标文件构成 8.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 (注:有关格式按第二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8.1.1投标函 8.1.2投标报价表 8.1.3响应偏离表 8.1.4服务承诺 8.1.5投标人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8.1.6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并说明的其它资料 8.1.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 8.1.8授权委托书(如有) 8.1.9承诺函 8.1.10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如需,单独标识封存) 9.投标报价 9.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单价和总价。任何有选 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种规格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投标人应按《投标报价表》 中的全部货物或服务计算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 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9.2投标总价: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的预算价,工作餐费用不参与竞价,劳务补助费用为可竞争报价; 投标人报价中包含餐饮制作所需的原材料及油、盐、酱、醋配料等所有食材费用,员工食堂发生的管 理费、工资、加班费、利润、税金、员工培训、招聘、辞退、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工作服、 以及市场价格变动、政策调整、工作时间及上下班途中的安全风险、垃圾清运等为完成本项目劳务所 需的一切费用;上述报价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9.3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需要可事前进行实地考察,自行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了解,以获取 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确保制定出合理的投标方案,否则由此引起的误投风险及相应 的损失自行承担。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除采购人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 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9.4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并认为能使投标人可利用的资 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9.5经采购人允许,投标人可为勘察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 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勘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9.6投标人应在现场勘察时,熟悉现场及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 资料。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采购 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9.7本项目合同计价方式详见合同条款。 9.8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9.9本次项目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12 9.10报价应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投标人须对现场状况及项目实施重点、难点进行考察,并对有可能为完成本项目而发生的费用作充 分考虑,以制定出合理的投标方案;如采购需求中有遗漏部分,但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购 需求中遗漏部分计入其他报价,合同价格不做调整,但是中标人必须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并保证服务 质量。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人工价格上涨的市场风险及国家政策性调整等费用均应计入报价, 以后不做调整。 合同价款中 10. 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及投标货物说明 10.1 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 10.2 提供参加本项目类似案例简介; 10.3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11. 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机构、人员的情况介绍 11.1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不低于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标准。 12.证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 12.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 一部分。 12.2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提供货物和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 术方面的能力; 12.3投标人应填写并提交招标文件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 13.投标保证金 13.1投标保证金金额按前附表要求。 采购人委托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对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进行收退管理,采购人需 要暂缓或者不予退还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的,需出具书面文件,否则交易中心可按相关规定退还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在投供应商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 中心。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招标人在因投标人 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3.2投标保证金应采用下列形式之一: 保证金交纳方式:自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以电汇、转账方式进账。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到淮安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由代理公司统一到财务室确认。 开户名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淮安淮阴支行 开户账号:10352201040052100 缴纳时须注明项目编号( HAZC-2020070284-001-HY)及用途(投标保证金),以便财务查账确认到账 情况。财务室电话: 0517-80859020 周会计 13.3在开标时,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3.4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 13 作日内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均不计利息予以退还。 13.5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特殊情况下按第 15.2条规定执行。 13.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 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 退还的除外。 13.7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14.代理服务费 中标人按前附表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 交费地点: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淮安市淮阴区长江东路170号5楼)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为从开标之日起计算的九十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投标而予 以拒绝。 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采购人的这种要求而 放弃投标,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投标人书面答复后,将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五天内无息退还其投标保 证金。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第 13条有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和退 还的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 效期。 16.投标文件的载体、签署、密封和标记 16.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8.1条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前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 16.2 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在投标人进行签章的位置进行签章、签字或电子印章(如需)。电子投标 文件不得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应重新编制。 16.3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签字的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 托人签字。除姓名签署外,投标文件的任何内容均不允许手写。授权委托人必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 “授权委托书”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中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 求,否则投标文件中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无效。 16.4投标文件中内容须清晰易于辨认,模糊不清或难以辨认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投标 文件中的格式、签字或电子印章、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7.备份光盘(U盘)及密封和标记 17.1投标人自行准备备份光盘一张(或 U盘),将用专用工具编制的、与上传的投标文件一致的 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存储于电子备份光盘(或 U 盘)中,作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 方案(如果投标人不递交响应文件备份光盘(或 U 盘)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 标文件备份光盘(或 U盘)上需写明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名称。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8.投标截止日期 18.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包括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本投标文件时使用的 CA锁、投标文 件备份光盘(或 U盘))的时间不得迟于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14 18.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的第 6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 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 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19.投标文件递交 19.1投标人应在投标邀请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现场递交制作本投 标文件时使用的 CA锁、投标文件备份光盘一张(或 U盘)。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生成电子投 标文件后即可进行加密投标上传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投标人应在投标邀请规定的投 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未在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报名的单位、 或者未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的投标人,采购代理 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 19.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保证金退回账号资料(示范格式五), 同时将制作本投标文件时使用的 CA锁、投标文件备份光盘一张或 U盘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 开标地点,并在签到薄上签名,否则不予接收。 19.4凡资格审查及打分要求提供原件的,投标人应将原件单独封装,应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 人对所提供原件的完整性及有效性负责,若投标人提交的证明性材料无法证明其能够满足详细评审中 所要求的某项或多项标准时,则该部分材料将视为无效资料,在评审过程中将不予考虑)。 19.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逾期送达的所有资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但这种修改和 撤回,必须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 20.2对于电子投标文件的修改,谈判供应商可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 电子化交易平台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并上传新的投标文件。 20.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投标文件不得撤回,否则投标保 证金不予退还。 五、开标与评标 21、开标 21.1 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招标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准时参加。投 标人参加开标的代表须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21.2 开标时间截止后,在电子开标平台公布报名并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解密,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未到开标现场签到的,电子投标文件退回。 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开标。 21.3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 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 15 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21.4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1.5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评标。 21.6开标时间后,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电子投标文件未能解密(指因投标人自身 原因)、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系统问题除外),视为投 标人放弃投标处理。 22. 评标委员会 22.1 唱标结束后,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 22.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 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 7人以上单数: (一)采购预算金额在 1000万元以上; (二)技术复杂; (三)社会影响较大。 22.3 评标委员会独立开展工作,负责审议所有投标文件,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22.4 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人的商业、技术秘密予以保密。 22.5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22.5.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2.5.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22.5.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22.5.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22.5.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2.6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22.6.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2.6.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2.6.3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 22.6.4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 22.6.5配合相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22.6.6配合采购人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 22.7 评审内容的保密 22.8 评标开始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文件的所有资 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22.9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施 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22.10在评审期间,采购人将通过指定联络人与投标人进行联系。 22.11 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综合评审以及推荐中标人。 22.12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 16 23. 评标过程的保密 23.1 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 及授权建议等,均不得向任何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3.2 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向招标代理机构和参与评标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 投标被拒绝。 23.3评标委员会名单在开标前确定,并在评标结果公告前保密。 24. 评标程序 24.1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 24.1.1 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进行 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进行反馈。 24.1.2 资格审查表 序号 审查内容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中须具 有相关经营范围,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按上传的招标文件中示范格式提供并签署, 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另提供一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时一起递 交,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 子签章) 4 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2020年 1月-2020年 6月)中任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须包括资产负 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 (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签章) 5 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2020年 1月-2020年 6月)中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 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网站打印的证明材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 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签章) 6 投标人按示范格式要求提供如下承诺(按上传的招标文件中示范格式提供并签署,上传至电子投标 文件): 1、企业完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 府采购活动; 4、凡为该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 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严禁擅自分包或转包。 6、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被税务、市管局等主管部门通报记录; 17 7 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并需提供 2020年 01月份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任一月的社会养老金 证明(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或社保部门打印的网络版凭证,如投标人为事业 单位的,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的证明,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 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签章) 8 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签章 9 投标人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需加盖投标人公 章或电子签章) 10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非联合体投标即可)。 审查结果(是否合格) 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均须在有效期内,并按表中要求提供,表格中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作无效投标处理。 24.1.4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4.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24.2.1评委会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 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4.2.2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 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4.2.3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 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4.2.4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 有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签字,其投标无效。 24.2.5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评委会可以要 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 代表签字,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4.2.6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 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通过随机抽取 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 18 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 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 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24.2.7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符合性审查时按 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投标总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4)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 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 合理的; (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1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1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电子投标文件未能解密(指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按 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 (14)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备份光盘(或 U 盘)均因其自身出现问题导致无法电子评标 的; 24.2.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同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25. 投标文件的澄清 25.1 在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 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 都作澄清要求。 25.2 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委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 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投标人的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5.3 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第 25.2条的规定做出澄清,将视为放弃该权利。 26.1 评标办法及评分细则 19 26.1.1本次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 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 势,参加投标的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 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示范格式六。符合条件的小企业参与投标, 对其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 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 号】。 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折扣,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 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 物。 如出现评标汇总得分相同,按服务方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标汇总得分相同且服务方案得 分相同的,按项目团队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项目团队得分也相同的,则由采购人组织以抽签方式 确定排列顺序 。 26.1.2 评分细则 满分 100分,具体评分分值如下:(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审标准 报价分 10 分 投标报价 10 分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值 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10。 服务方案 50 分 报价方案 13 投标人对各自报价方案作出说明,并将拟投入的工作餐食材等费 用及劳务人员服务费用作出估算,评委根据报价方案内容的可行 性、合理性、估算细化性进行横向比较评分。 服务实施方案 13 投标人提供拟对项目的服务实施方案及服务履行过程中对菜品、 菜式等的服务运行措施、对满意度调查中有可能出现问题的整改 措施及服务规范,评委根据内容的可行性、创新性、合理性进行 横向比较评分 企业管理制度 8 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供应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其它制度的完善性、可行性、实用性等进 行横向比较评分。 食材规范化管理 8 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食品采购配送、入库管理、卫生管 理、食品操作流程等规范化流程管理进行横向比较评分。 人员管理制度 4 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人员配备制度及对员工奖惩激励方案的可行 性,合理性进行横向比较评分。 额外服务方案 4 分 根据投标人为确保项目的高质量完成提供的额外服务方案的针 20 对性、合理性进行横向比较评分。 注:方案无缺项和重大偏差的,每项得分不得低于该项分值的 60%;未提供相应方案或提供的 方案经三分之二评委认定有重大偏差的,则对应评分项不得分。方案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项目团队 注:招标人将在项目实施 过程中对团队成员予以 考核,如发现提供虚假材 料或非团队成员的,将取 消其中标资格并有权解 除合同。 15 分 1、拟派厨师取得厨师类高级及以上(或一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满 3 年的得 2 分,满 5 年及以上的得 4 分。 2、拟派厨师在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餐饮类竞技比赛中获得奖项的得 4 分。 3、拟派面点师具有中级及以上面点师技术职称的得 4 分。 4、拟派成员中具有营养师证书的得 3 分。 (相关证书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签章。) 业绩 5 分 投标人承担过以下任一类型业绩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均得 5 分。 1、投标人自 2017年 1 月以来承担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餐承包业务的;(时间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承包合同和甲方出具满意度为优良的评价证 明,材料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签章。) 2、投标人自 2017年 1 月以来承担过企业单位食堂承包业务,且就餐员工不少于 200 人的;(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承包合同和甲方出具就餐员 工不少于 200 人的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 签章。) 3、投标人现为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固定工作餐供应服务,且一个单位每日不少 于 200 份的;(需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服务合同和甲方出具每日不少于 200 份的 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签章。) 4、投标人被列入机关事业单位定点就餐点且正在履约中的;(需提供有效期内 的履约合同或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签 章。) 卫生评价 3 分 投标人现有餐饮点在最近一次检查记录中被主管部门评级为笑脸 的得 3 分, 评级为平脸 的得 1 分,其它不得分。(彩色照片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信用等级 3 分 供应商信用等级为 AAA 级的得 3 分,信用等级为 AA 级的得 2.5 分,信用等级为 A 级的得 2 分。(完整的信用报告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 电子签章) 注:(1)供应商须提供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并经淮安市信用办备案的信用 报告,同时加盖淮阴区信用报告备案章(淮阴区政府 119 室),否则不予认可。 (2)由于各地区间对于信用评定的标准不一致,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在政府 采购活动中应用信用报告管理的通知》(淮信用办[2017]21 号)文件要求,上述 “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是指经淮安市信用办备案的服务机构。服务机构查询网 址: http://zfcgzx.huaian.gov.cn/web/zfcgzx/content/2017/01/24/3344674.htm l 21 http://hacx.huaian.gov.cn/fwjg/list.html 食品安全 9 分 为保证员工就餐食材渠道正规、安全,投标人提供 2019年 7月以来合作的食材 供货商开具的餐饮原材料(肉类、米面油类、调料干货类)正规发票,每提供一 类得 3 分,最多得 9 分;(需提供正规发票,扫描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加盖投 标人公章或电子签章) 现场答辩 5 分 由评委会现场出题,答辩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现场答辩(否则不予答辩), 答辩时间控制在 10 分钟以内。 现场答辩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并需提供 2020年 1 月份以来本单位为其 缴纳任一月的社保证明(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或社保部门 打印的网络版凭证,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的证明,法定代 表人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及身份证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评委会根据投标人现场答辩情况酌情评分,电子投标文件中未上传齐全相关 资料或未答辩或者经三分之二评委认定答辩内容存在重大偏差本项均不得分。 特别说明: 投标人按上述要求如实提供评分中的相关材料,如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材料不齐或模糊 不清无法辨认的,则与之相关的评分项评委有权不予计分。 26.2 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定标办法按有效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出前三名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 选人。 六、定标及签约 27.1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成为中标投标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的; (2)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27.2采购人将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 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 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 候选人为中标人。 中标人确定后将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淮安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中标公告期限为一个 工作日。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 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 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27.3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4)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2 28.采购人授权时不得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更改 采购人不得对招标文件中确定的数量、单位和其他条款和条件作出任何实质性改变。 29. 中标通知书 29.1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并确认其投标已被接受。 29.2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必须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办理相关交费手 续。 29.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0.签订合同 30.1中标人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前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须 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 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登记。招标文 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0.2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并经淮安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登记的,将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0.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 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 百分之十。 31.履约保证金 31.1投标人必须按前附表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 31.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合同履行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 28天。履约保证金应在有效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还给中标人。如中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及未履行投标文件中的承诺, 采购人有权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31.3如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2.法律责任 32.1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 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 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人有本款第(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 如出现中标无效情形的,由同级或其上级 财政部门认定中标无效。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相关规定从其他中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中重新确定, 或重新组织采购。 32.2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 23 保证金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32.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 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3.其他规定 33.1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七、质疑和投诉 34. 质疑和投诉 34.1质疑 34.1.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 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上述 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34.1.1.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 日; 34.1.1.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4.1.1.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4.2 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 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采购人或采购代理 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34.3 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 理。 34.4 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 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34.4.1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包号、采购公告发布时间、招标时间); (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4)提起质疑的日期; (5)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 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或采购代 理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34.4.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 不符合规定,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34.4.3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 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34.5 质疑人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中标活动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自投标人获得招标文 件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 束之日起计算;对招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计算,以书面形式(按法律法规要求 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 24 将不予接收。 34.6 投标人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 行为,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34.7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 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人 和招标代理机构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 34.8投诉 34.8.1质疑人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 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监管部门投诉。 34.9特殊情况处理 1、因“开评标系统”自身故障,谈判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将使用投标文件备份光盘(或 U盘) 继续进行开标活动。 2、“开评标系统”自身故障是指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 部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该条款。 3、对于不同载体的投标文件,开标、评标及认定顺序为网上投标、光盘(U盘)投标,前项不能 读取的可按后项评审。但网上投标文件、光盘(U 盘)响应文件均出现问题导致无法电子评标的,按 照无效投标处理。 25 第三部分 合同条款 采购人(全称): (甲方) 中标人(全称): (乙方) 经公开招标采购,根据《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以 下简称“合同”),并共同遵守。 1.定义 1.1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投标人购买货物、服务的国 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投标人(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或成交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 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 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 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4)“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服务,例如食材采买、加工、制作和 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一、服务范围 食堂服务及工作餐外包项目,投标人须在法定工作日为单位人员提供早、午餐,根据单位要求在 非法定工作日提供用餐、重要节日外卖,还需提供部分公务接待用餐。 二、服务期限及地点 1.本次招标服务期限 1 年。 在服务期的第 12个月,招标人将对前 11个月的满意率进行平均,平均满意率达到 70%,且经法 院党组研究同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2.供应商中标后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当月满意度未达到 80%,当月费用打九折支付后直接解除 合同。 3.在服务期限内原中标人被解除合同的,经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后,采购人可与第二中标候选人签 订履约合同,也可重新开展招标活动。 4.如在项目实施期间,因政策等因素终止合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合同价款的确定及支付: 26 (一)合同价款中包含餐饮制作所需的原材料及油、盐、酱、醋配料等所有食材费用,员工食堂 发生的管理费、工资、加班费、利润、税金、员工培训、招聘、辞退、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 工作服、以及市场价格变动、政策调整、工作时间及上下班途中的安全风险、垃圾清运等为完成本项 目劳务所需的一切费用。 乙方须对现场状况及项目实施重点、难点进行考察,并对有可能为完成本项目而发生的费用作充 分考虑,以制定出合理的投标方案;如采购需求中有遗漏部分,但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购需 求中遗漏部分计入其他报价,合同价格不做调整,但是乙方必须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并保证服务质量。 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人工价格上涨的市场风险及国家政策性调整等费用均应计入报价,以后不 做调整。 (二)本项目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实际结算价款 及结算方式如下: 1.工作餐费用:按每人每餐就餐费用从工作餐卡中直接刷卡或现金直接结算。 2.劳务补助费用: 按最终实际竞价金额分摊到每月结算,由伙委会每月组织就餐人员对供应商进行满意度调查,根 据满意率分四种支付方式: (1)满意率达到 80%的全额支付; (2)满意率达到 70%,当月劳务费用打九折支付; (3)满意率达到 60%,未达到 70%,当月劳务费用打 8 折支付,三次满意率未达到 70%的解除合 同; (4)满意率未达到 60%的,当月劳务费用打 7折支付,同时解除合同。 3.无劳务补助费用的: 供应商劳务补助费用竞争价为零元的,由伙委会每月组织就餐人员对供应商进行满意度调查,根 据满意率分以下三种方式处理: (1)满意率达到 70%(含)-80%(不含)的,罚款人民币 1000 元(未及时缴纳罚款的,采购人 将终止合同,同时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2)满意率达到 60%,未达到 70%,罚款人民币 2000 元(未及时缴纳罚款的,采购人将终止合同, 同时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三次满意率未达到 70%的解除合同; (3)满意率未达到 60%的,罚款人民币 5000 元(未及时缴纳罚款的,采购人有权在履约保证金 中予以扣除),同时解除合同。 4.当月满意率达到 95%及以上的,奖励人民币 1000元。 四、人员管理要求 1、配备的服务人员必须满足项目实际运营需求。厨师必须按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执行,所有人员无 犯罪前科,无精神病、传染病等,并持《健康证》上岗,且定期按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进行健康体检。 甲方将对服务人员进行抽查及考核,如发现有人员无证上岗的,每一人每次罚款 500 元,并应及时整 27 改到位,发现 3 次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如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组人员,除须按甲方的要求对人员作出调整外,还须 交纳违约金 2000 元。累计达 2 次后,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引致的经济损失,乙方须全额赔偿,甲 方保留追究乙方相关责任的权利。 3、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更换不能按规定履行合同的人员。 4、即使是甲方要求或同意更换的人员,其代替人员的资历仍应得到甲方的认可,且其资历和经 验均不低于被更换人员。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对其雇员的人身安全负全部责任。 6、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乙方与派遣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为派遣人员在用人单位注册所 在地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等,并根据用户提供的派遣员工考勤、考核、教育培训、奖惩等资料情况建立 派遣员工人事信息档案。对新招派遣员工,应在规定时间内办齐所有用工手续,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 派遣员工档案表、花名册、身份证及学历证复印件等供用户备案。 7、根据派遣员工人数和服务项目配备专门的劳务管理人员,负责派遣员工的日常事务,协调处 理派遣员工与甲方之间的关系,向甲方提供政策法规方面的咨询。 8、及时掌握国家、省、市及区的有关劳动标准、劳动条件、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最新 政策动态并知会甲方,积极配合甲方对新政策规定的组织实施。 9、按甲方要求,派遣员工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规范规程、忠于职守、文明礼貌、严 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和执行甲方作出的工作安排和调度。 10、乙方需定期会同甲方共同对派遣员工进行考核,并委托甲方进行派遣员工的现场管理和工作 考核,相关考核、考勤和奖惩资料由甲方提供。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考核、考勤和奖惩资料及时足额 给派遣员工发放工资福利。 11、乙方在项目履行期间发生的劳资纠纷、意外伤害、伤亡等所有安全事故、纠纷等均由乙方自 行承担。 12、乙方负责员工的薪酬管理、福利发放、社会保险投保。 五、拟派人员有下列情况的,甲方可随时辞退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团队人员在外兼职,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4、严重失职,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5、团队人员因业务不熟悉或工作态度等原因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符合要求的; 6、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在发生劳动者被退回或离职的情况下,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协商再派遣事宜,成交供应商应按照 28 甲方要求及时派遣符合条件的人员到采购单位工作; 9、甲方在辞退人员时须提前通知乙方。 六、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提供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必要的更衣场所;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如:卫生、安全、治安、综合治理、监督等,如乙方达 不到甲方要求标准,每发现一次支付违约金 5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经济赔偿 责任和法律责任;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人员的道德品质、身体健康状况、专业业务水平、综合素质等进行面试 审核,如审核不合格,甲方有权拒绝使用此工作人员,并要求乙方重新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工作人员, 直至达到甲方要求为止。乙方聘用工作人员和更换工作人员必须按甲方规定时间到位,否则,造成的 后果由乙方负全责。发现缺位工作人员,每人次支付违约金 2000元,此类情况发生三次,甲方有权单 方面终止合同; 4、乙方除因不可抗力外造成误餐、停餐等问题,第一次支付违约金 2000元,第二次支付违约金 4000元,第三次支付违约金 6000元,如造成事故情节严重或发生上述情况超过三次,甲方除追究乙方 的违约责任外,还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5、履约保证金在乙方履约后原数退还给乙方(履约保证金不计息),但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扣 除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6、在乙方按规定完全履约的情况下,甲方按照协议规定付款。 7、甲方向乙方提供食堂经营现有的厨具,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厨具损坏甲方概不负责,并有权要 求乙方对损坏厨具进行维修和更换,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 8、配备的服务人员必须满足项目实际运营需求。厨师必须按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执行,所有人员无 犯罪前科,无精神病、传染病等,并持《健康证》上岗,且定期按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进行健康体检。 甲方将对服务人员进行抽查及考核,如发现有人员无证上岗的,每一人每次罚款 500 元,并应及时整 改到位,发现 3次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如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组人员,除须按甲方的要求对人员作出调整外,还须 交纳违约金 2000元。累计达 2次后,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引致的经济损失,乙方须全额赔偿,甲 方保留追究乙方相关责任的权利。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聘用加工服务工作人员时,必须向甲方提供与工作人员签订的劳务合同和工作人员的体 检证明、技师证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证书资料,在甲方管理部门留存。劳务协议中应明确聘请工 作人员的时间和工资福利待遇,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使用此工作人员; 29 2、乙方必须确保食堂饭菜质量,对进货质量严格验收把关,经得起专业部门检查并达到国家规定 的标准,否则由乙方负全责; 3、乙方提供工作人员时,必须统一按季节提供工作人员工作服装,工作服的材质和样式要适合甲 方食堂环境,端庄大方,并经甲方认可,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更换,如乙方不能及时按甲方 要求更换则属违约,支付违约金 2000元; 4、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作息时间,准时开餐,开餐时间由甲方规定,如有变动应事先通知乙方。 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调整就餐时间,或工作日增加就餐次数、人数,或休息日安排加班工作餐等有其 他供餐要求,乙方须无条件保障,不得提出费用需求; 5、乙方聘用的食堂劳务人员必须遵守行业管理规定及甲方规章制度,如违反者,每发生一次支付 违约金 500元; 6、甲方厨房现有设备及餐具乙方应合理使用,妥善保管,做好日常维护,严格管理,不得人为损 坏和丢失,否则由乙方照价赔偿;如未及时缴纳,采购人可在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7、乙方负责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和业务培训,必须按照相关规范严格管理。业务培训每季度至少 一次,采用轮训的方法,周六、周日进行; 8、乙方在甲方就餐结束后,必须关闭除正常工作的设备以外的其它设备的电源、水龙头、灯和天 然气闸阀,乙方对食堂工作人员的一切安全风险负全责。 9、乙方必须加强安全管理,全面负责食堂安全,加强食堂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工作, 必须遵守设备的操作规程和保障用水、用电、用气安全,如违反相关规定,造成的一切的后果由乙方 负责。 10、节假日期间(如中秋节、春节等),乙方须依照甲方提前通知的要求相应提高食堂的餐食质 量。 11、如果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正常供餐,乙方应有随时提供员工正常用餐的能力。 12、乙方在经营期满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同终止后乙方必须配合甲方顺利交接,并全部移交会所 经营所需的各种证件,如需进行变更或注销有关证件的,乙方配合办理。 13、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乙方员工等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出入甲方办公区域。 14、承租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责任,均由承租人承担。 15、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经营,文明守法,自觉维护甲方的形象 和利益,乙方经营范围内的一切劳动或其它经济纠纷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八、工作内容及要求 1.中标供应商不得利用食堂对外承接业务。 各供应商中标后要求就餐时秩序井然,营造一个温馨、卫生、整洁的就餐环境,同时要做好就餐 人员的统计工作,合理安排用餐量,不造成菜肴变质、浪费或份量不够等情况。 30 2.食堂用餐食材由中标供应商自行采购,每周四前将下一周菜谱报给采购人审核,并按审核确定 的菜谱烹饪供应。 菜品要变化多样,每天米面、蔬菜、鱼肉、瓜果等必须正规渠道采购,确保新鲜,洁净,无污染, 无变质,无发霉,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标准。食用油必须使用非转基因,各类调味料必须使用品牌 产品(食用油及调味料品牌必须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使用,如发现擅自变更品牌或弄虚作假的,采购 人将终止合同) 米、面、油、肉类食材采买票据必须留存,采购人将进行随机核查,如发现弄虚作假的,甲方有 权处以票面金额 3 倍的罚款(未及时缴纳罚款的,采购人将终止合同,同时有权在履约保证金或合同 款中予以扣除);发现三次弄虚作假行为的采购人将终止合同。 3.食堂厨具设备、水电均由采购方提供,供应商仅提供食材采购、加工、就餐餐具、就餐管理、 保洁即可。中标供应商需的签订合同前向甲方缴纳厨具设备使用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中标供应商对 食堂设备必须科学管理合理使用,承包期内食堂设备损坏由中标供应商负责维修到位,无法维修的将 在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超出保证金部分在结算费用时予以扣除。 4.餐品要求(经双方协商可增加品种): 早餐(5元/人):四种以上面食(锅贴、鸡蛋饼、花卷、馒头、包子、烧麦等),两种稀饭,鸡 蛋、酸奶一份/人。 午餐(15元/人):不少于两大荤、两小荤、两素、一汤、一水果。 晚餐(8元/人):四种以上面食(锅贴、鸡蛋饼、花卷、馒头、包子、烧麦等),两种稀饭,两 种以上现制菜品(如炒菜、凉拌蔬菜)。 5.公务接待用餐按甲方的要求购买原材料、制作,并按原材料的采购价开具正规发票与甲方另行 结算,但必须提供正规的税务发票。 九、履约保证金 1、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乙方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日内,向甲方提交合同总价 2%的 履约保证金并签订采购合同。 2、如乙方未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及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履约,甲方有权扣除其履约保证金。履约 保证金的有效期为合同履行完毕后 28 天。履约保证金应在有效期满后 3 个工作日内退还给乙方,不计 利息。 十、其它 1、承包结束时,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场地、设施、设备、工具等全部整理分类,清点交还甲 方,配合甲方完成清算交接工作; 2、本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已视同告知、提供乙方有关本合同的所有信息和资料,乙方已知悉 本合同相关的所有信息和资料,对所有的困难和风险有全面的评估,承诺严格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 责任。 3、如每餐发现同时有 3 人及以上就餐人员食品安全事故(经医疗机构检测确认为本店就餐引 31 起的食品问题)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一切费用不予结算,乙方还需承担由此引起的医疗 等一切费用。每餐每种饭菜必须留样 100克并在冰箱保留 3天。 4、在履约期间,如发生社会反响恶劣或群体事件或被新闻媒体报道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 同,乙方一切费用不予结算,乙方还需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5、本合同依法签订后,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一方违约且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经济 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十一、不可抗力 1、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被没收履约保证金, 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 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甲方和乙方商定的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除甲方书 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 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 120 天以上时,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 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十二、索赔 1、因乙方原因,项目实施过程中导致破坏而发生的修复、赔偿等费用及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一 切安全事故和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如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乙方未能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 未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 宜,甲方将从未付款或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 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 十三、合同的解除 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2)因合同一方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3)因政策因素致使不能继续合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本协议有效期限内,乙方如欲解约,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并经甲方同意。乙方未经甲 方同意,而自行解约停办,甲方可没收其履约保证金,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因乙方自行解约对甲方造 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3、有下列情形,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1)乙方擅自转包、分包的; 32 (2)擅自停业、歇业的; (3)承包期內甲方监督食堂运作,乙方违反本合同中约定的终止(解除)合同条款的,甲方随时 可与乙方终止该协议,且乙方不得提出赔偿要求。 (4)被相关部门依法注销、关停的; (5)违反投标时所做的承诺,且情节严重的; (6)在有关部门的不定期 “卫生安全质量”检查中累计两次不合格的。 (7)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4、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二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 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十四、争议解决办法 1、在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一切争端,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 决。如从协商开始叁拾天内仍不能解决,应将争端提交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寻求可能解决的办法。如果 提交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后叁拾天内仍得不到解决,则应申请仲裁。 2、仲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甲方和乙方均有约束力。 4、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执行。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 1、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HAZC-2020070284-001-HY)号招标文件、中标方提交的 (HAZC-2020070284-001-HY)号投标文件、本次招标的中标通知书和招标过程中乙方的投标澄清等内 容将作为本次采购合同文件的主要内容。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服务内容缩减、服务不及时的 现象,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适当的经济处罚。 2、本合同应在甲方、乙方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3、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淮阴区交易中心及代理机构各执一份。 4、合同货物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合同纠纷,甲方与乙方进行处理。 5、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乙方、甲方协商,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 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6、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十三、未尽事宜 1、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采购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 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并提交政府采购监督管 理部门备存。 2、其他未尽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之规定解释。 33 甲 方: 乙 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定日期: 签定日期: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日期: 附件一:食堂管理规定(此规定与合同条款中处罚条款同时进行考核) 以下情形有一次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扣 1分并处每次 500元罚款,扣分累计达 40 分的,甲方有权单 方终止合同 1、每日早、中、晚工作餐及接待用餐、晚食堂用餐、重要节日的食品制作。具体时间根据采购人 要求的工作时间做另行制定。开餐需按时准点供应,不得提前或拖延。 1.1 米面、蔬菜、鱼肉、瓜果等必须正规渠道采购,确保新鲜,洁净,无污染,无变质,无发霉, 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标准。 1.2 每周菜单经采购人管理人员确认。 1.3 餐具用品:做到卫生、洁净、消毒;餐室(厨房)无蝇、无虫。 2、餐菜要求: 2.1承包方严格按甲方确认的菜品进行供应。 2.2蔬菜供应以时令蔬菜为主,灵活调配菜式,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2.3 就餐人数和餐菜种类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增减,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食堂工作流程管理: 3.1、制订菜单。中标人根据市场、季节、营养、采购人要求等综合因素制定下周食谱及菜单同时 34 报送采购方备案。 3.2、饭菜加工。每餐饭菜必须在就餐前 10 分钟准备好,加工后的饭菜要注意保热。 3.3、就餐服务。就餐期间中标人管理人员要协调好食堂内部事务,负责打菜的职工要固定窗口, 打饭菜数量要符合规定,人员配备充足,保证打饭快速有序。要根据就餐情况及时调配饭菜,如有饭 菜不足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 3.4、餐后及时清洗、清理与打扫。餐后要对餐桌、厨具、餐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分类放在固定 位置,厨房、餐厅进行打扫、冲洗;对剩余饭菜进行处理。 4、食堂工作制度: 4.1、食堂工作人员按规范程序招聘、录用,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所有食堂工作人员必 须社会背景清楚,身体健康。所有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到采购方备案,提供健康证明。更换、补充人员 必须经过备案。 4.2、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各种厨具、餐具要固定放置,使用完毕后及时放回原处,各种物品不 随处乱放。 4.3、爱护公物。使用锅炉、压面机等械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清洗餐具、厨具要细心细致。 4.4、做好食堂卫生工作。工作期间必须穿工作服,注意做好食品卫生,餐具卫生,环境卫生, 个人卫生工作,如有咳嗽、腹泻、发烧、呕吐等疾病,应向食堂管理人员请假,离开食堂工作岗位。 4.5、食堂工作人员要服务规范、语言文明,工作期间不打闹、不与员工争吵。 5、食堂卫生制度: 5.1、禁止使用不新鲜食品,严禁使用腐烂变质的食物,以及其他感官性状异常食物。 5.2、要做到生品与成品、熟品相隔离,成品与半成品相隔离,食品与杂物相隔离。冷藏时要做到 荤腥类食品与其他食品相隔离。 5.3、食物制作及销售过程中要注意防蝇、防灰尘,以避免杂物混入食品。 5.4、各种调料不宜久置,装盛调料各种器具应经常洗涤。 (1)餐具、厨具卫生 (1.1)刀、墩、板、桶、盆、筐、灶、锅、抹布等厨具要每餐清洗,保持厨具的清洁。餐具用后 要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四类。 (1.2)厨具和餐具要固定摆好。 (2)环境卫生 (2.1)保持食堂墙面、地面、灶具整洁卫生,做到每餐后一小扫,每天一清洗,每周一大扫,经 常灭鼠、灭蝇、灭蚊。 (2.2)储藏室要保持干净、干燥和通风,储藏间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及个人物件,物品存放要离地, 35 隔墙,分类。 (2.3)对食堂周围的阴沟、角落、泔水桶,垃圾堆要经常性清理,预防细菌感染食物。 (2.4)对存放厨具,餐具的各个角落要经常抹洗。 (3)食堂工作人员个人卫生 (3.1)食堂工作人员要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衣服,被褥;勤洗澡,理发;勤换工作 服。 (3.2)在工作前及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要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直接用手接触入口食品之前(如 抓粉条,切菜,加工面粉等)应用热水消毒。 (3.3)不得在食品加工期间及销售食品前抽烟,不正对食品咳嗽、打喷嚏,不随处吐痰。 6、监督与管理 6.1、采购人将定期对食堂卫生及饭菜质量进行监督。 6.2、采购人将强化员工监督,设立食堂职工监督栏。定期做问卷调查。通过听取员工意见,汇总 后向中标人发出整改通知,中标人必须响应,并提交整改措施,由后勤主管监督执行。 6.3、采购人将每月进行一次食堂工作考核,考核办法附后。考核内容包括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态度, 食堂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相关事宜。 6.4、中标人人员必须遵守采购人管理制度,人员、车辆、物资出入门检查登记,未经采购人有关 部门同意,不得携带物品出采购单位。 附件二:满意度问卷调查(中标人可委派一名代表参与满意度调查) 大家好,为了更好的做好餐厅的服务工作,提高餐厅的服务质量,同时也更好的提高各位的用 餐满意度,特此做一次满意度问卷调查,希望您能从实际出发,积极配合,认真详实地填写此调查问 卷,感谢您的配合!欢迎参加本次答题。 Q1:您认为餐厅餐具的卫生状况如何? A.很好 □ B.一般 □ C.不好 □ Q2:您认为餐厅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如何? A.很好 □ B.一般 □ C.不好 □ Q3:您认为餐厅每餐荤素搭配如何? A.很好 □ B.一般 □ C.不好 □ Q4:您认为餐厅的菜品种类如何? 36 A.很好 □ B.一般 □ C.不好 □ Q5:您觉得饭菜的新鲜度如何? A.很好 □ B.一般 □ C.不好 □ Q6:您认为菜式的更新情况如何? A.很好 □ B.一般 □ C.不好 □ Q7:请列举目前您比较满意的 3—5 道餐厅菜品。 Q8:您希望餐厅增加哪些菜品? Q9:您认为餐厅目前还有哪些方面需要改进? Q10:您认为餐厅急需要解决的问题有哪些? 总体情况评价是否满意:A.是 □ B.否 □ 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 本项目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的内容,投标人必须实质性响应,如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评委有权 按无效标处理。 一、项目概况 1.我院现有就餐人员约 230 人,投标人须在法定工作日为单位人员提供早、午餐,根据单位要求 在非法定工作日提供用餐、重要节日外卖,还需提供部分公务接待用餐。 2.预算价(按 230人的预算) 费用名称 金额(元) 费用包含 工作餐费用 (不参与竞价) 230人*440元*12月=1214400元 包含餐饮制作所需的原材料及油、盐、酱、 醋配料等所有食材费用 37 劳务补助费用 (为可竞争费 用) 服务员 4 人*3062.4 元/人*12 月 =146995元 包括但不限于员工食堂发生的管理费、工 资、加班费、利润、税金、员工培训、招 聘、辞退、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 工作服、以及市场价格变动、政策调整、 工作时间及上下班途中的安全风险、垃圾 清运等为完成本项目劳务所需的一切费 用。 厨师 1人*5212元*12月=62544元 合计 1423939元 劳务补助费用自行竞价,最终总报价中包含为完成本次项目的全部费用。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1.中标供应商不得利用食堂对外承接业务。 各供应商中标后要求就餐时秩序井然,营造一个温馨、卫生、整洁的就餐环境,同时要做好就餐 人员的统计工作,合理安排用餐量,不造成菜肴变质、浪费或份量不够等情况。 2.食堂用餐食材由中标供应商自行采购,每周四前将下一周菜谱报给采购人审核,并按审核确定 的菜谱烹饪供应。 菜品要变化多样,每天米面、蔬菜、鱼肉、瓜果等必须正规渠道采购,确保新鲜,洁净,无污染, 无变质,无发霉,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标准。食用油必须使用非转基因,各类调味料必须使用品牌 产品(食用油及调味料品牌必须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使用,如发现擅自变更品牌或弄虚作假的,采购 人将终止合同) 米、面、油、肉类食材采买票据必须留存,采购人将进行随机核查,如发现弄虚作假的,甲方有 权处以票面金额 3 倍的罚款(未及时缴纳罚款的,采购人将终止合同,同时有权在履约保证金或合同 款中予以扣除);发现三次弄虚作假行为的采购人将终止合同。 3.食堂厨具设备、水电均由采购方提供,供应商仅提供食材采购、加工、就餐餐具、就餐管理、 保洁即可。中标供应商需的签订合同前向甲方缴纳厨具设备使用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中标供应商对 食堂设备必须科学管理合理使用,承包期内食堂设备损坏由中标供应商负责维修到位,无法维修的将 在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超出保证金部分在结算费用时予以扣除。 4.餐品要求(经双方协商可增加品种): 早餐(5元/人):四种以上面食(锅贴、鸡蛋饼、花卷、馒头、包子、烧麦等),两种稀饭,鸡 蛋、酸奶一份/人。 午餐(15元/人):不少于两大荤、两小荤、两素、一汤、一水果。 晚餐(8元/人):四种以上面食(锅贴、鸡蛋饼、花卷、馒头、包子、烧麦等),两种稀饭,两 种以上现制菜品(如炒菜、凉拌蔬菜)。 5.公务接待用餐按甲方的要求购买原材料、制作,并按原材料的采购价开具正规发票与甲方另行 结算,但必须提供正规的税务发票。 38 三、运营模式: 费用名称 金额(元) 报价模式 备注 工作餐费用 1214400 不参与竞争 此为全部满员预算,最终金额按 实际消费结算。 劳务补助费用 209539 供应商自行竞价 配备的服务人员必须满足项目实 际运营需求。厨师必须具有厨师 类中级(或二级)及以上技术职 称,所有人员无犯罪前科,无精 神病、传染病等,并持《健康证》 上岗,且定期按卫生防疫部门的 要求进行健康体检。 四、费用结算方法 1.工作餐费用:按每人每餐就餐费用从工作餐卡中直接刷卡或现金直接结算。 2.劳务补助费用:按最终实际竞价金额分摊到每月结算,由伙委会每月组织就餐人员对供应商进 行满意度调查,根据满意率分四种支付方式: (1)满意率达到 80%的全额支付; (2)满意率达到 70%,当月劳务费用打九折支付; (3)满意率达到 60%,未达到 70%,当月劳务费用打 8折支付,三次满意率未达到 70%的解除合 同; (4)满意率未达到 60%的,当月劳务费用打 7折支付,同时解除合同。 3.无劳务补助费用的: 供应商劳务补助费用竞争价为零元的,由伙委会每月组织就餐人员对供应商进行满意度调查,根 据满意率分以下三种方式处理: (1)满意率达到 70%(含)-80%(不含)的,罚款人民币 1000元(未及时缴纳罚款的,采购人 将终止合同,同时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2)满意率达到 60%,未达到 70%,罚款人民币 2000 元(未及时缴纳罚款的,采购人将终止合 同,同时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三次满意率未达到 70%的解除合同; (3)满意率未达到 60%的,罚款人民币 5000 元(未及时缴纳罚款的,采购人有权在履约保证金 中予以扣除),同时解除合同。 4.当月满意率达到 95%及以上的,奖励人民币 1000元。 五、服务期限 5.1本次招标服务期限 1年。 在服务期的第 12个月,招标人将对前 11个月的满意率进行平均,平均满意率达到 70%,且经法院 党组研究同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39 5.2 供应商中标后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当月满意度未达到 80%,当月费用打九折支付后直接解除 合同。 5.3在服务期限内原中标人被解除合同的,经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后,采购人可与第二中标候选人签 订履约合同,也可重新开展招标活动。 第二章 投 标 文 件 格 式 友情提醒: 1、尊敬的投标人:请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投标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 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 2、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采购人保留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 核查的权利。如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格证明材料,按规定处理。 3、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自带格式与导入的招标文件中格式、要求不一 致的,请以导入的招标文件中格式、要求上传,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 标人自行承担。 40 41 食堂服务及工作餐外包项目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HAZC-2020070284-001-HY 采 购 人: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项目内容:食堂服务及工作餐外包项目 投 标 人: 编制日期: 42 一、投标函格式 投标函格式 致: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关于食堂服务及工作餐外包项目(HAZC-2020070284-001-HY)招标文件, 同时,正式授权下述 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 (投标人单位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 宜。 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我方愿以投标报价总价为(大写 人民币)元(CNY ¥ 元)的投标总报价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提供所需货物和服务; 2、我们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的条款和规定; 3、我们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 15条的规定,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从开标 之日期起计算的九十天,在此期间,本投标文件将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如果我 们中标,本投标文件在此期间之后将继续保持有效。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 们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4、我们理解,你们无义务必须接受投标价最低的投标。同时也理解你们不承担我们本次投标的费 用。 5、我们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都是真 实的、准确的。 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合同 主要条款及通用条款”中规定的时间供货,并完成项目的施工、调试、交付买方验收、使用。否则我 们的履约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7、我们没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投标人名称: (公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委托受托人)签字: 职务: 日期: 年 月 日 43 二、投标报价表 投标人: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受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 (2)报价应包括达到服务要求及标准的所有费用,包含上述所有费用,但不限于上述所有费用。 (3)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时,以总价为准。 (4)价格应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9条的要求报价。 序号 服务(项目)名称 费用构成 月支出(元) 年支出(元) 备注 1 工作餐费用 2 劳务补助费用 合计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44 三、响应偏离表 响应偏离表 (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第四部分要求的内容填写)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响应 超出、符合 或偏离 原因 投标人: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受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 (2)投标人必须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第一章第四部分中所有技术规范条款和相关功能要求,并 将响应情况及偏离情况逐项填入上表,响应时不得对原有技术规范进行直接复制粘贴及简 单表述为完全响应,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5 四、人员配备表 序号 岗位 姓名 身份证号 年龄 性别 相关证书 备注 1 厨师 2 服务员 „ 人员配备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服务期间须根据实际运营状况进行调整,但必须满足 项目服务需求。 投标人: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受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五、服务方案 (方案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评分中的相关要求,格式由投标人自定、 加盖公章) 46 六、项目业绩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时间 合同金额 (人民 币) 业主单位 联系人、联系电 话 备注 1 2 3 4 „ 同时按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受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7 七、投标人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本 公 司 愿 就 由 贵 单 位 组 织 实 施 的 项 目 为 食 堂 服 务 及 工 作 餐 外 包 项 目 (HAZC-2020070284-001-HY)的招标活动进行投标。本公司所提交的商务、技术及报价文 件中所有关于投标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 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本次招标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与招标文件中的第二部分 24.1.2 条一 致,请根据文件内容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文件。 八、评分中的相关材料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并说明的其 它资料 友情提醒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采购人及相关主管部门保留 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核查的权利。如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格证 明材料,有关部门将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48 九、示范格式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格式) 供应商: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 件并加盖委托单位公章,参加投标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将身份证原件带至现场备查。法 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其他人参加投标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 49 示范格式二 授权委托书 致: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本授权书宣告: 委托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授权委托人: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所在单位:职务: 身份证:联系方式: 兹授权委托人代表我公司参加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食堂服务及 工作餐外包项目(HAZC-2020070284-001-HY)的政府采购活动授权委托人有权在该招标活 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投标函和招标文件,与采购代理机构协商、澄清、解释,签订合 同书并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 授权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以其自己的名义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公司均予以承 认。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至上述事宜处理完毕止。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复印件 委托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委托单位公章,参加投标 时授权委托人将身份证原件带至现场备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的,仅需填写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 50 示范格式三 承诺书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我方在食堂服务及工作餐外包项目(HAZC-2020070284-001-HY)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投 标过程中,做如下承诺: 一、企业具有完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 三、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的情况。 四、我单位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不存在“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供应商”的情况。 五、本项目绝不擅自分包或转包。 六、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被税务、市管局等主管部门通报记录;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 果,并自愿接受相关监管部门作出的任何处罚。 特此承诺! 投标人: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51 示范格式四: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致: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食堂服务及工作餐外包项目招标中若获中标(招标文件编号: (HAZC-2020070284-001-HY),我们保证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转 账或现金,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应该缴纳的中标服务费用。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52 示范格式五: 投标保证金退回账号资料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食堂服务及工作餐外包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开招标编号: (HAZC-2020070284-001-HY),如提交投标保证金退回账号资料信息不符,则我公司承担所 有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特别提醒:投标保证金退回账号资料请各投标人在密封文件外另行提供一份和投标文件一 起递交代理公司人员手中。 53 示范格式 六 中小企业声明函 致 :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单位同时满足以下条 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关于 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单位参加 (采购单位名称)的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 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 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注: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 非小企业不需提供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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