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象州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象州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象州县干部职工用餐补助服务项目(LBXZZC2020-G3-00699-HCJS)招标公告
象州县干部职工用餐补助服务项目(LBXZZC2020-G3-00699-HCJS)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象州县干部职工用餐补助服务项目(LBXZZC2020-G3-00699-HCJS)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20-07-21 11:12 】

项目概况

象州县干部职工用餐补助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jy.laibin.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8月11日10 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BXZZC2020-G3-00699-HCJS

项目名称:象州县干部职工用餐补助服务项目

A、B、C标段预算金额:无

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

A标段:

项号

服务名称

服务期限

技术参数要求

备注

1

象州县干部职工用餐补助服务项目

3年

一、服务区域:全县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

二、服务对象:全县全额拨款单位在编在岗的干部职工。

三、项目服务方式

1.食堂早、中、晚餐的菜肴制作、销售服务。

2.培训用餐、自助餐(菜肴制作、餐饮服务)。

3.面向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销售粮油、米、面等包装农副产品,不得高于市场价格。

4.食堂原材料采购、食品制作供应、食品安全保障、就餐服务接待、员工招聘管理、员工培训、食堂内部清洁卫生、安全保卫等服务,并做好成本控制。

具体见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

为方便干部职工就餐,避免中标就餐地点过于偏僻或集中,投标人必须承诺如中标,中标后经营场所设定在距离象州县党委大院步行不能超过6分钟

B标段:

项号

服务名称

服务期限

技术参数要求

备注

1

象州县干部职工用餐补助服务项目

3年

一、服务区域:全县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

二、服务对象:全县全额拨款单位在编在岗的干部职工。

三、项目服务方式

1.食堂早、中、晚餐的菜肴制作、销售服务。

2.培训用餐、自助餐(菜肴制作、餐饮服务)。

3.面向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销售粮油、米、面等包装农副产品。

4.食堂原材料采购、食品制作供应、食品安全保障、就餐服务接待、员工招聘管理、员工培训、食堂内部清洁卫生、安全保卫等服务,并做好成本控制。具体见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

为方便干部职工就餐,避免中标就餐地点过于偏僻或集中,投标人必须承诺如中标,中标后经营场所设定在距离象州县人民政府步行不能超过6分钟

C标段:

项号

服务名称

服务期限

技术参数要求

备注

1

象州县干部职工用餐补助服务项目

3年

一、服务区域:全县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

二、服务对象:全县全额拨款单位在编在岗的干部职工。

三、项目服务方式

1.食堂早、中、晚餐的菜肴制作、销售服务。

2.培训用餐、自助餐(菜肴制作、餐饮服务)。

3.面向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销售粮油、米、面等包装农副产品。

4.食堂原材料采购、食品制作供应、食品安全保障、就餐服务接待、员工招聘管理、员工培训、食堂内部清洁卫生、安全保卫等服务,并做好成本控制。具体见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

为方便干部职工就餐,避免中标就餐地点过于偏僻或集中,投标人必须承诺如中标,中标后经营场所设定在距离象州镇政府步行不能超过6分钟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投标人可同时投多个标段,但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评标顺序为A标段→B标段→C标段。当认定为A标段的第一候选人后,则不能作为B标段第一候选人仅允许参与B标段的评审;当认定为A标或B标段的第一候选人后,则不能作为C标段第一候选人仅允许参与C标段的评审,以此类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项目采购的货物,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不需投标报名,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7月28日的自然人均可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jy.laibin.gov.cn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如网站无法下载资料时投标人可以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服务部现场下载资料),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 250 元(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现场收取费用及开具凭证(请各投标人尽量合理安排时间,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以购买招标文件凭证接收投标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的规定,投标人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四、投标保证金:

A标段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20000.00元)(需足额交纳)。

B 标段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20000.00元)(需足额交纳)。

C标段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20000.00元)(需足额交纳)。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以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交纳方式。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形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可任选以下任一账号存入,需备注项目名称(可简写)或项目编号。开户名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宾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45001627951050705296,

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来宾分行营业室,银行账号:20148101040024860,

3.开户银行:柳州银行来宾办证厅支行,银行账号:72001500000000004261,

4.开户银行:广西来宾桂中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银行账号:216612010171415988,

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8月11日10 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屏幕上显示的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6.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象州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象州县金象路1号

联系方式: 何工 0772-4309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

联系方式:覃工 0772-42807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覃工

电 话:0772-4280780

4.监管机构信息

监督部门:象州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2-4369936

九、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jy.laibin.gov.cn

招标人:象州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7月21日

(招标文件)象州县干部职工用餐补助服务项目.zip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象州县干部职工用餐补助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LBXZZC2020-G3-00699-HCJS 采购人:象州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 7 月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 目录 第一章公告........................................................................................................... 2 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7 第三章评标方法................................................................................................. 12 第四章投标人须知............................................................................................. 15 一总则.......................................................................................................... 22 二公开招标文件..........................................................................................25 三投标文件..................................................................................................26 四投标.......................................................................................................... 30 五开标与评标..............................................................................................30 六合同授予..................................................................................................35 七其他事项..................................................................................................37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38 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53 第七章质疑材料格式.........................................................................................58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 第一章公告 象州县干部职工用餐补助服务项目 (LBXZZC2020-G3-00699-HCJS)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象州县干部职工用餐补助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站 ggzyjy.laibin.gov.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8 月 11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 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BXZZC2020-G3-00699-HCJS 项目名称:象州县干部职工用餐补助服务项目 A、B、C标段预算金额:无 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 A标段: 项号 服务名称 服务期限 技术参数要求 备注 1 象州县干 部职工用 餐补助服 务项目 3年 一、服务区域:全县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 二、服务对象:全县全额拨款单位在编在岗的 干部职工。 三、项目服务方式 1.食堂早、中、晚餐的菜肴制作、销售服务。 2.培训用餐、自助餐(菜肴制作、餐饮服务)。 3.面向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销售粮油、米、 面等包装农副产品,不得高于市场价格。 4.食堂原材料采购、食品制作供应、食品安全 保障、就餐服务接待、员工招聘管理、员工培 训、食堂内部清洁卫生、安全保卫等服务,并 做好成本控制。 具体见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 为方便干部职工就 餐,避免中标就餐地 点过于偏僻或集中, 投标人必须承诺如中 标,中标后经营场所 设定在距离象州县党 委大院步行不能超过 6分钟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 B 标段: C标段: 项号 服务名称 服务期限 技术参数要求 备注 1 象州县干 部职工用 餐补助服 务项目 3年 一、服务区域:全县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 二、服务对象:全县全额拨款单位在编在岗的干部 职工。 三、项目服务方式 1.食堂早、中、晚餐的菜肴制作、销售服务。 2.培训用餐、自助餐(菜肴制作、餐饮服务)。 3.面向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销售粮油、米、面 等包装农副产品。 4.食堂原材料采购、食品制作供应、食品安全保障、 就餐服务接待、员工招聘管理、员工培训、食堂内 部清洁卫生、安全保卫等服务,并做好成本控制。 具体见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 为方便干部职工就 餐,避免中标就餐地 点过于偏僻或集中, 投标人必须承诺如 中标,中标后经营场 所设定在距离象州 县人民政府步行不 能超过 6分钟 项号 服务名称 服务期限 技术参数要求 备注 1 象州县干 部职工用 餐补助服 务项目 3年 一、服务区域:全县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 二、服务对象:全县全额拨款单位在编在岗的干部 职工。 三、项目服务方式 1.食堂早、中、晚餐的菜肴制作、销售服务。 2.培训用餐、自助餐(菜肴制作、餐饮服务)。 3.面向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销售粮油、米、面 等包装农副产品。 4.食堂原材料采购、食品制作供应、食品安全保障、 就餐服务接待、员工招聘管理、员工培训、食堂内 部清洁卫生、安全保卫等服务,并做好成本控制。 具体见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 为方便干部职工 就餐,避免中标就 餐地点过于偏僻 或集中,投标人必 须承诺如中标,中 标后经营场所设 定在距离象州镇 政府步行不能超 过 6分钟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投标人可同时投多个标段,但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评标顺序为 A 标段→B 标段→C标段。当认定为 A 标段的第一候选人后,则不能作为 B 标段第一候选人仅允许参与 B 标段的评审;当认定为 A 标或 B 标段的第一候选人后,则不能作为 C 标段第一候选人仅允许 参与 C标段的评审,以此类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项 目采购的货物,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4. 对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 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不需投标报名,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0 年 7 月 28 日的自然人均可在来宾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ggzyjy.laibin.gov.cn 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如网站无法下载资料时 投标人可以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服务部现场下载资料),招标文件电子版每 套售价 250 元(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现场收取费用 及开具凭证(请各投标人尽量合理安排时间,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以购买招标文件凭证接收投 标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16 号的规定,投标人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四、投标保证金: A标段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20000.00 元)(需足额交纳)。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 B 标段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20000.00 元)(需足额交纳)。 C标段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20000.00 元)(需足额交纳)。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以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 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交纳方式。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形式的,在 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可任选以下任一账号存入,需备注项目 名称(可简写)或项目编号。开户名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宾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 45001627951050705296, 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来宾分行营业室,银行账号:20148101040024860, 3.开户银行:柳州银行来宾办证厅支行,银行账号:72001500000000004261, 4.开户银行:广西来宾桂中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银行账号:216612010171415988, 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8 月 11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来宾市红水河大道 331 号政务服务中心 3楼【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屏幕 上显示的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6.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6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象州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象州县金象路 1号 联系方式: 何工 0772-4309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来宾市政和路北 88 号硅谷大厦 15 楼 联系方式:覃工 0772-42807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覃工 电 话:0772-4280780 4.监管机构信息 监督部门:象州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2-4369936 九、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广西政府采购网 http://zfcg.gxzf.gov.cn/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ggzyjy.laibin.gov.cn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 7 月 21 日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7 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 说明: 1、本服务需求一览表中所列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 替代,但替代的品牌、型号在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上要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 2、投标人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在“投标服务技术资料表”中将其参 数详细列明。 3、本服务需求一览表中标注★号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则投标无效。非 ★号的技术功能或条款负偏离或漏项达到 3 项(含)以上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4、本服务需求一览表中的内容如与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相关条款不一致的,以本 表为准。 A、B、C标段需求一览表 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 项号 服务名称 服务期限 服务内容 1 象州县 干部职 工用餐 补助服 务项目 3年 一、服务区域:全县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 二、服务对象:全县全额拨款单位在编在岗的干部职工 三、服务方式: 1.食堂早、中、晚餐的菜肴制作、销售服务。 2.培训用餐、自助餐(菜肴制作、餐饮服务)。 3.面向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销售粮油、米、面等包装农副产品。 4.食堂原材料采购、食品制作供应、食品安全保障、就餐服务接待、 员工招聘管理、员工培训、食堂内部清洁卫生、安全保卫等服务, 并做好成本控制。 四、就餐方式:每位就餐干部职工配备有一张一卡通(或就餐卡) 进行刷卡消费(即一张一卡通或就餐卡可在这 3家定点干部职工饭 堂任何一家消费)和结算。 五、供应品种: 1.根据市场情况,提前列出一周菜谱,每天早餐提供 8—10 个品种 供选;中晚餐菜谱每周制定一次,一天一轮换,具体菜谱品种根据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8 就餐实际情况及市场实际情况制定。 2.除提供餐饮品种外,面向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销售粮油、米、 面等包装农副产品,方便干部职工日常需求。 六、人员配置 19 人 1.驻店楼面经理 1人,有政府食堂或酒店从事相同职务的履历,熟 悉收费软件系统的操作,各种报表、数据的整理和统计,负责协调 沟通,人员培训及服务管理工作。 2.驻店楼面部长 1人,有政府食堂或酒店从事相同职务的履历,协 助楼面经理做好各项管理工作。 3.厨房后勤人员共 14 人 (1)面点师 2 人:熟练制作各种中、西式面点。 (2)红案厨师 12 人 岗位 人数 要求 总厨 1 熟练制作各式菜肴、各种宴请菜谱的编 写,主要负责厨房管理、菜肴制作等工 作。 二厨、三厨、 四厨 3 应各有所长,熟练运用各种烹饪方法制 作各式菜肴。 熟食(烧卤) 师 2 熟悉各种冷菜的制作,并有一定食品雕 刻和装盘技能。 切配师 3 熟悉本岗位工作。 分菜、分餐 3 熟悉本岗位工作。 合计 12 4.餐厅保洁员 2人,知晓各种餐具的洗涤和消毒方法、蔬菜的初加 工。 5.保安人员:1人 6.上述所配置人员人数必须确保为 19 人,如无法满足采购人实际 需要的,经采购人确认后,由中标人按工作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配。 7.中标公司负责物品采购;菜品制作、正常供餐及管理;餐厅卫生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9 打扫、厨具清洗;负责物料的接收、清理、分类和入库;餐厅的安 全等服务工作。 七、供餐要求 餐 次 用餐 人数 供餐时间 菜品要求 备注 早 餐 400 7:15 ~ 8:30 米粉(面)2种 粥类 2种 面点(糕点)5种 杂粮 3种 水煮蛋/卤蛋/煎蛋 豆浆、玉米汁等现做 饮品 2种 午 餐 500 11:30 ~ 13:20 4~5 种全肉菜 4~5种半荤素 3~5种素菜 米饭、汤水、粥 如有供餐时 间 延 长 需 求,应适当 延长供餐时 间 晚 餐 150 17:30 ~ 19:00 3~4 种全肉菜 3~4种半荤素 2~3种素菜 米饭、汤水、粥 如有供餐时 间 延 长 需 求,应适当 延长供餐时 间 八、食堂工作服务作业标准 考核区域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人员仪容 、卫生 厨师仪容 按规定着装,工作服干净 食 品 加 工 员仪容 按规定着装,佩带工作牌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0 个人卫生 厨师、食品加工员洗手后才能上岗 操作、上班期间不化装、不佩带首 饰、个人卫生符合相关要求 基础设备 菜墩、砧板 干净、无污、无油、无霉迹、不得 落地存放 刀具 光亮、无锈、无油、无污物 漏水槽 无杂物、无油垢、水流畅通 水池 无油迹、异味,下水管通畅 不 锈 钢 桌 子 桌面光亮,用手摸各部位不粘手 不 锈 钢 柜 子 柜内无杂物,无私人物品,干净、 整洁、外部光亮、干爽 不 锈 钢 货 架 干净整洁、外部光亮、无尘、无油 腻、干爽,货物分类摆放整齐 消毒灯 无尘土,定时开关并有记录,紫外 线灯管能有效使用 其他要求 或加工服 务 肉类加工 洗、刮直接加工猪肉类、禽肉类; 用水冲洗直接加工解冻保鲜肉禽类 鱼 肉 类 加 工 用水清洗河、海鲜肉类 九、服务标准 1.中标人(服务方)负责服务团队日常服务工作的管理,包括人员 的招聘及管理、服务工作管理、环境卫生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等管 理工作。因作业不当或管理不善,发生事件、事故的,由中标人(服 务方)承担全部责任。 2.严把处理关。进入食堂的蔬菜,在细加工之前,一定要摘好洗净, 在干净的水池中清洗 3遍以上,然后,转入干净的清水中浸泡半个 小时以上。在细加工之前,做到生熟食品分开,容器分开,工作区 分开,杜绝交叉感染。保证煮熟、煮烂,严格按照食品卫生规定加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1 工食品,保证让干部职工吃得放心,吃得舒心。 3.保证做到不合格或霉坏变质的食品不上柜台,剩余饭菜不上柜 台,加工失误(过生或过糊)的饭菜不上柜台,天天重复的饭菜不 上柜台。 4.工作人员要讲究仪容仪表。上班期间必须穿工作服,并做到衣冠 整洁,干净卫生。同时,必须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勤剪指甲, 女的不浓妆艳抹,不披头散发,男的不留胡须。 5.搞好室内卫生,不准有蚊、蝇现象。保证碗、筷餐前消毒(煮沸 和用特定消毒措施处理)做到无水垢、油垢现象。确保卫生安全。 6.厨房要保持设备整洁划一。工作台、餐具、炊具、地面、墙面按 时消毒,干净无异物。冰箱保持干净卫生,分档分类存放食物(生 熟分开、肉类、鱼类、海鲜类等分档分类保存)。 7.工作人员必须服从领导,服从分配,尊敬采购人的领导和监管人 员,爱护员工,爱岗敬业,尽职尽责。 8.全体工作人员都应熟练掌握消防安全常规常识,严格执行消防安 全标准,确保不出问题。要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停。注重节约。 9.对所有人员先进行体检,并按有关规定取得健康证,定期和不定 期体检,如有非凡情况,像重感冒等都要暂停上班。 10.保证按点、按时开饭,聘请的工作人员数量服从于采购人的实 际需要。 11.对工作人员不断进行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素 质和能力。 12.不乱扔、乱倒食堂废弃物,餐厨废弃物分类收集并存放于指定 地点,不将油污水直排至地下排水系统,不污染周边环境,不将生 活垃圾遗弃到其它地方而产生二次垃圾。 ★13.投标人必须承诺自行提供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不得转让或 转包。 14. 为使干部职工节约时间并方便就餐,中标经营干部职工食堂的 所在场所必须是相连的整体楼房,需在第一层楼、第二层楼范围内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2 经营,第一、第二层楼合计的面积为 350 ㎡以上,单独第一层面积 需为 250 ㎡以上,能同时容纳就餐的人数为 100 人以上。就餐环境 必须整洁干净。就餐场所或附近应有较好的停车位置,方便干部职 工停车就餐。 15.为确保干部职工就餐食品的安全,投标单位应做好干部职工相 应的就餐实施方案,方案体现食品的卫生及取餐的方便,中标后应 按照招投标就餐方案进行实施。 16.中标单位在进行就餐服务的同时,可以销售粮油、米、面等包 装农副食品等,不得销售与粮油食品无关的商品,若发现有中标单 位销售与食品无关的商品,发现有与干部职工联合套现的情况,采 购人有权取消该中标单位的供应资格。(备注:中标人销售粮油、 米、面等包装农副食品的场所必须与提供餐饮为同一场所) 17.投标人中标后必须履行招标文件的要求及履行合同条款,否则 采购人有权取消该中标单位的供应资格。 十、验收标准 1.检查服务范围 服务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检查服务内容是否满足要求。 2.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或服务资料、交付清单和合格证或检测 报告(如有)等,并派遣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如需)。验 收合格条件如下: (1)服务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交付服务产品性能或指标达 到规定的标准。 (2)技术或资料、交付清单、合格证或检测报告等资料齐全。 (3)在测试或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保证服务期 及质保期内运行或工作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服务及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3.产品或服务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4.中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 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3 5.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中标人交付的产品或服务(包括质量、参数 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6.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7.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 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 8.其他验收要求按第六章执行,未尽事宜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 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15〕 22 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 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规定执行。 十一、价格标准 半荤半素套餐价格:单价≤10 元; 一荤一素套餐价格:单价≤12 元; 一荤两素套餐价格:单价≤14 元; 两荤一素套餐价格:单价≤18 元; 两荤两素套餐价格:单价≤19 元; 三荤两素套餐价格:单价≤23 元; (备注:以上套餐价格包含例汤、米饭、粥) 十二、其他要求: 1.中标单位不得在酒店类的经营场所整体同时经营干部职工餐补 项目,不得无偿占用公共设施设备经营干部职工餐补项目。 2.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 15 天内提供就餐服务。 商务条款: 一、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5 日内。 ★二、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叁年。 三、A标段服务地点:以象州县党委大院为中心(服务地点距离象州县党委大院步行不能超过 6 分钟,经营场所由中标人提供);B标段服务地点:以象州县人民政府为中心(服务地点距离象 州县人民政府步行不能超过 6分钟,经营场所由中标人提供);C标段服务地点:以象州镇政府 为中心(服务地点距离象州镇政府步行不能超过 6分钟,经营场所由中标人提供)。 四、售后服务要求: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4 1.处理问题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 2小时内到达指定现场。 2.食堂服务正式运行之日起 3个月内,采购人不定期对食堂的卫生状况进行检查,若发现承包方 严重违反合同规定或公司制度的,立即勒令限期整改;若在期限内没有得到改善或承包方拒不整 改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供应资格。 3.在采购人连续 3个月的月度检查中,发现饭菜质量、份量欠佳,有权要求其限期整改。 五、其他要求 1.报价要求:本项目实行总承包报价,投标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部分: (1)服务的价格;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3)服务团队的工资、各项保险、培训费、体检费、服装费、税费、管理费等一切服务成本费 用的总和; (4)提供本项目全程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可根据本项目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承诺,承包服务经营方案,人员安排合理及有工资计 划,专项菜谱等相关方案。 3.为保证干部职工食堂的正常运作和质量的保证,本项目不接受各培训学校通过第三方劳务派遣 公司派遣学员作为实习基地,如发现中标单位把该项目的干部职工食堂作为学员实习基地损害职 工的利益一律以废标处理。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5 第三章评标方法 一、评标原则 (一) 评委构成: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 人以上(含 5 人)的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业主代表不能超 过 1人。专家评委从法定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二) 评标依据: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对投标人的报 价文件、技术文件及商务文件等三部分内容打分。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对投标文 件各分项进行独立打分。各分项得分以各评委的平均值确定。 二、评分细则:(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 (一)价格分………………………………………………………………10 分 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 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6%);(以投标人按第五章“投标文件 格式”要求提供的《投标报价表》、《中小企业声明函》和要求的证明材料为评分依据,对 评定后符合要求的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总值进行相应的价格扣除)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 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4.除上述情况外,评标价=投标报价。 5.价格分计算公式: 投标人最低评标价金额 某投标人价格分= × 10 分 某投标人评标价金额 (二)服务方案分 83 分 1.食堂管理、安全管理、卫生管理方案、餐厅各项管理制度分 26 分 一档 10 分:投标人提供的食堂管理、安全管理、卫生管理方案、餐厅各项管理制度,基 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内容粗略一般的; 二档 18 分:投标人提供的食堂管理、安全管理、卫生管理方案、餐厅各项管理制度,满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6 足招标文件要求,框架合理,内容完善详细; 三档 26 分:投标人提供的食堂管理、安全管理、卫生管理方案、餐厅各项管理制度,完 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框架合理,条理清晰,内容完善详细,拟投入人员保证 80%及以上长 期居住在当地。 2.质量保障措施、经营思路和经营模式设计方案分 37 分 一档 12 分: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障措施简单,经营思路和经营模式设计模糊,综合评定 一般的; 二档 24 分:投标人提供有一定的质量保障措施且可行,经营思路和经营模式设计明确, 综合评定良好的; 三档 37 分: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障措施具体且科学可行,经营思路和经营模式设计清晰, 优秀,能针对本项目在服务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与困难、改进建议等方面进行阐述并 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综合评定优秀的。 3.应急预案、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案分 20 分 一档 10 分:投标人提供的应急预案、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案简单或不完善,考虑不周全, 方案粗略简单的; 二档 15 分:投标人提供的应急预案、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案较为完整,考虑周全,方案较 为详细; 三档 20 分:投标人提供的应急预案、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案具体,考虑周全,有多套突发 事件处理方案,保障性强。 (三)信誉实力及业绩分………………………………………………………(满分 7 分) 1.投标人 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具有从事同类餐饮服务行业经验 2年以上的(含 2年)得 2分; 2.投标人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获得省级及省级以上颁发的“AAA 级诚信经营示范单位” 或“AAA 级质量服务信誉单位”或“重合同守信用单位”荣誉之一的加 3分(不得累计加分); 3.投标人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获得市级颁发的“AAA 级诚信经营示范单位”或“AAA 级 质量服务信誉单位”或“重合同守信用单位”荣誉之一的加 2分(不得累计加分); (四)总得分 = (一)+(二)+(三) 三、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7 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并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招标采购 单位应当确定评审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 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质量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 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 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 人为中标人,其余以此类推。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8 第四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详细内容 1.1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象州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象州县金象路 1 号 项目联系人:何工 电话:0772-4309025 1.2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来宾市政和路北 88 号硅谷大厦 15 楼 联系人:覃工 电话:0772-4280780 传真:0772-4212789 1.3 项目名称 象州县干部职工用餐补助服务项目 1.4 项目编号 LBXZZC2020-G3-00699-HCJS 1.5 采购预算 无 1.7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潜在投标人不需投标报名,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 7月 28日的自然人 均可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ggzyjy.laibin.gov.cn 下载招标文 件电子版。 3.2 投标人应具备的特 定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 的)生产或经营本项目采购的货物,具备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包含销售 食品、粮油类的供应商;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 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9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 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 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采购文件质疑提交 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 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 疑。 接收质疑函的方 式、联系部门、联 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以书面形式(原件)提交。 2.对资格审查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受理和答复。(地址:象州县金象 路 1 号) 3.对资格审查以外的质疑,由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 宾市政和路北 88 号硅谷大厦 15 楼),质疑咨询电话:0772-4280780 7.1 投标人要求澄清的 截止时间 投标人发现招标文件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必须在公告期限满后 7 个 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澄清。 8.8 投标文件份数 报价文件:正本 1份,副本 4份 资格文件:正本 1份,副本 4份 技术文件:正本 1份,副本 4份 商务文件:正本 1份,副本 4份 11.4 采购代理服务费 1. 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包干形式,每个标段 6000 元。 2.签订合同前,中标供应商应向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一 次付清代理服务费,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视之为违约,取消该中标决 定,并不予发放中标通知书。 账户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项目管理分公司 开户行:广西来宾桂中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 账号:223912010103302296 12.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 90 天 13.1 投标保证金 A 标段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20000.00 元)(需足额交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 纳)。 B 标段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20000.00 元)(需足额交 纳)。 C 标段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20000.00 元)(需足额交 纳)。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以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支票、汇票、 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交纳方式。采 用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形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来宾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可任选以下任一账号存入,需备注项目名称(可 简写)或项目编号。开户名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宾分行营业部,银行账 号:45001627951050705296, 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来宾分行营业室,银行账号: 20148101040024860, 3.开户银行:柳州银行来宾办证厅支行,银行账号: 72001500000000004261, 4.开户银行:广西来宾桂中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银行账号: 216612010171415988, 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联系人:小罗 联系电话:0772-4238608 根据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退还保证金需提交材料及流程如 下: 未中标公司(单位):开标当天,投标公司(单位)来开标并现场填写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审核表》的,在公示期 过后无异议的,交易中心自动退还投标保证金给未中标公司(单位); 已缴纳投标保证金而不来开标的公司,在公示期过后无异议的,请准备 好以下材料到交易中心财务部办理退款手续:1.退款申请书(附件 1); 2.原交款票据复印件(银行交款票据复印件) 中标公司(单位)需准备的材料:在公示期过后无异议,请准备好以下 材料:1.退款申请书(附件 1);2.原交款票据复印件(银行交款票据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1 复印件);3.中标通知书复印件;4.该项目中标单位与业主所签合同原 件(现场核验后退回)。 上述退保证金的每一份材料请盖章后交到交易中心财务部,交易中心财 务部收到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回交款单位。 办理地址:来宾市红水河大道 331 号 3 楼财务部 14.2 投标截止时间(开 标时间) 与第一章公告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一致 14.4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广西来宾市红水河大道 331 号政务服务中心 3 楼【来宾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屏幕上显示的开标室】 14.5 递交投标样品截止 时间 无 14.6 递交投标样品地点 无 15.1 开标地点 与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相同 17.3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23.1 中标通知书的发放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规定 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由采购代理机 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24 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 15 天内提供就餐服务。 25 本项目以单价中标,单价合计仅为评标依据。 价格标准: 半荤半素套餐价格:单价≤10 元; 一荤一素套餐价格:单价≤12 元; 一荤两素套餐价格:单价≤14 元; 两荤一素套餐价格:单价≤18 元; 两荤两素套餐价格:单价≤19 元; 三荤两素套餐价格:单价≤23 元; 26 备注:如中标,中标供应商必须履行采购文件的所有要求,如未按照规定履行的,采购人有 权取消中标资格。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2 一、总则 1.项目概况 1.1 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 采购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 资金来源:政府财政性资金 1.7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8 预留采购份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2.1 与本项目相关的政府采购业务信息(包括公开招标公告、中标公告及其更正事项等) 将在以下媒体上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 http://zfcg.gxzf.gov.cn/、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ggzyjy.laibin.gov.cn。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投标人 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针对本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 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 本章第 3.1 项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章第 3.2 项的要求;联合体各方 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3 标文件一并提交;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同一分标投标,否则与之 相关的投标文件作废;联合体的业绩和信誉按联合体主体方(或牵头方)计算。联合体投标 人的名称应统一按“××××公司与××××公司的联合体”的规则填写;联合体各方均应 在《联合体协议》的签章处签章(包括单位公章和法人签字或盖章),其他投标材料签章处 可由联合体牵头方签章。 3.4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次采购的项目内容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 咨询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4.质疑 4.1 投标人认为公开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 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质疑;质疑提交截止时 间后,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受理对公开招标文件的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 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 式向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质疑。(质疑受理单位、递交质疑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4.2 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 恶意质疑。 4.3 供应商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书原件,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列明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理由);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7)附件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清晰); 质疑书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在法 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4 质疑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委托代理人应为质疑供应商的正式员工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4 并熟悉相关业务情况。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供应商的 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 印件和近期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4.5 质疑供应商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质疑供应商是参与所质疑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质疑书内容符合本章第 4.3 项的规定; (3)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 (4)属于所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采购活动; (5)同一质疑事项未经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处理; (6)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在质疑有效期内一次性提出; (7)供应商提交质疑应当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以合法手段取得; (8)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4.6 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自受理质疑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事项 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及其他有关供应商。 5.投诉 5.1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 当首先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 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 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象州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提起投诉。 5.2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 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 应同时附上对应的中文译本):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4)事实依据; (5)法律依据; (6)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5 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5.3 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 应当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5.4 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3)投诉书内容符合本章第 5.2 项的规定。 (4)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5)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5.5 象州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 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及其他与投诉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 政府采购当事人。 5.6 象州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暂停采 购活动。 二、公开招标文件 6.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 6.1 本公开招标文件包括七个章节,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公告 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 第三章评标方法 第四章投标人须知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七章 质疑材料格式 6.2 根据本章第 7.1 项的规定对公开招标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当公开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 面文件为准。 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6 7.1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本公开招标文件,如有疑问,或发现其中有误或有要求不合理的, 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人要求澄清的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 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 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澄清通知(在本章第 2.1 项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 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除书面澄清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 清内容均无效。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十五日,则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7.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十 五日前,以书面形式(在本章第 2.1 项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通知 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十五日,则 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三、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编制 8.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充分了解招标的内容、技术参数要求和商务条款以及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后,编写投标文件。 8.2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标注为实质性 要求和条件的技术参数要求、商务条款及其它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 8.3 招标文件中标注★号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8.4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保证其清楚、工整,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应清 晰可辨认。投标文件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模糊无法辨认而导致非唯一理解是投标人的风险, 很可能导致该投标无效。 8.5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了投标文件格式的,应按相应格式要求编写。 8.6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凡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或盖章并 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 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8.7 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且页码清晰准确。 8.8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7 字样,并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等内容。副本可以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当副 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人应准备报价文件、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 正本各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投标语言文字及计量单位 9.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 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 9.2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9.3 投标文件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定计量单位。 10. 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 投标人需编制的投标文件包括报价文件、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四部分, 投标人应按下列说明编写和提交。应递交的有关文件如未特别注明为原件的,可提交复印件。 10.1.1 报价文件组成要求,包括: (1)投标函: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投标函(格式)”的要求填写; (2)投标报价表: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投标报价表(格式)”的要求 填写。 (3)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按第五章“投 标文件格式”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要求填写。 (4)广西工业产品声明函: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广西工业产品声明函 (格式)”的要求填写。 其中,报价文件组成要求的第(1)~(2)项必须提交;第(3)(4)项如有请提交。 10.1.2 资格文件组成要求,包括: (1)信用声明函: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信用声明函(格式)”的要 求填写; (2)根据本章第 3.2 项规定的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提供,包括含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资格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有必 须提供);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8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使用第二代身份证应提交正、反面复印件,如法 定代表人非中国国籍应提交护照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中的 法定代表人相符; (4)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投标人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或依法免缴税收的 证明;无缴纳税收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 证明(格式自拟); (5)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投标人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无 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 (6)投标人 2018 或 2019 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公司成立日之后 次月起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一个季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 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格式可自拟)。 (7)投标人承诺函【承诺函内容为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3日内向采购人提供“以象州 县党委大院为中心(服务地点距离象州县党委大院步行不能超过 6分钟)”的经营场所的证 明文件】(适用 A标段,格式自拟) 投标人承诺函【承诺函内容为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3日内向采购人提供“以象州县人 民政府为中心(服务地点距离象州县人民政府步行不能超过 6分钟)”的经营场所的证明文 件】(适用 B标段,格式自拟) 投标人承诺函【承诺函内容为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3日内向采购人提供“以象州镇政 府为中心为中心(服务地点距离象州镇政府为中心步行不能超过 6分钟)”的经营场所的证 明文件】(适用 C标段,格式自拟) 其中,资格文件组成要求的第(1)~(7)项必须提交。 10.1.3 技术文件组成要求,包括: (1)投标服务技术资料表: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投标服务技术资料表 (格式)”的要求填写; (2)其它:针对本项目所投标服务的主要技术指标、参数及性能的详细说明,相关的 图纸、图片,产品有效检测和鉴定证明复印件,等等。 其中,技术文件组成要求的第(1)项必须提交;技术文件要求的第(2)项请根据评 分办法要求自行提供。 10.1.4 商务文件组成要求,包括: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9 (1)售后服务承诺书: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 的要求填写; (2)商务条款偏离表: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的要求填写;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格式)”的要求填写;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使用第二代身份证应提交正、反面复印件,如委托 代理人非中国国籍应提交护照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代 理人相符; (5)联合体协议书: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联合体协议书(格式)”的 要求填写,协议中应清晰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6)其它:投标人通过国家或国际认证资格证书复印件、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 或信用等级证明复印件、投标人近三年同类货物销售的实际业绩证明(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或合同复印件)、投标货物近三年的质量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投标货物的环保产品认证证 书复印件或生产厂家的环保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投标产品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投标人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 文书复印件),等等。 其中,商务文件组成要求的第(1)~(2)项必须提交;第(3)、(4)项在委托代理 时必须提交;第(5)项在联合体投标时必须提交;第(6)项如有请提交。 10.2 投标人应编制目录,按上述顺序将报价文件、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分别 单独装订成册。特别注意投标报价不得出现在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中。 11.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应以人民币报价。 11.2 投标人须就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中的所有服务内容报出完整且唯一报价,附 带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1.3 投标报价为采购人指定地点的现场交货价,其组成部分详见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 表”。采购人不再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其投标报价之外的任何费用。 11.4 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与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全部费用。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0 12.投标有效期 12.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12.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 与答复均应使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 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超过原有效期后失效。 13.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 四、投标 14. 投标文件的密封、递交、修改和撤回与投标样品的递交 14.1 投标人应将投标正、副本文件进行密封包装。 14.2 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 知采购人;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 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14.4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5 投标人递交投标样品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6 投标人递交投标样品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7 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单独递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 份(不密封)。 五、开标与评标 15. 开标 15.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章第 14.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并签到。如 未按时签到,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5.2 开标程序: (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介绍开标现场相关人员;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 到场;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1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由第三方监督单位担任)等有关人员姓 名; (4)投标人代表按本章第 14.1 项的规定交叉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5)当众拆封投标文件,由唱标人宣读投标人名称、分标名称、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 投标报价、提交服务成果时间等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开标过程由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 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开标; (6)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 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 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及时处理; (7)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8)开标结束。 16. 资格审查 16.1 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评标。 16.2 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查询时间:投标人资格审查时 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评审资料保 存。 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 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6.3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 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7. 评标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2 17.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项目的特 点,从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专家,成员人数应当为 5 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 7人以上单数:1.采购预算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2.技术复杂; 3.社会影响较大。 17.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17.3 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第三章“评标方法”规定的方法、 评审因素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在评标中,不得改变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 评审因素和标准;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17.4 评标程序: 17.4.1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宣读评标现场纪律要求,集中管理通讯工具,询问在场 人员是否申请回避; 17.4.2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介绍项目概况及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但不得发表影响 评审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推选评标组长(原则上采购人不得担任评标组长); 17.4.3 评标委员会开展评标工作: 17.4.3.1 投标文件初审。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 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 应。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报名的 IP 地址一致 的; 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③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3 ②生产厂商授权给供应商后自己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生产厂商对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17.4.3.2 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 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 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 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且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质性内容。该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7.4.3.3 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 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7.4.3.4 报价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 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 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 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4.3.5 编写评标报告,并确定中标供应商名单。 17.4.4 整个现场评标过程中,采购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既定的程序组织评委评 审,针对评委作出的评分、评标结论现场认真进行核对和复核,如有错漏,应及时请当事评 委进行校正,按校正后的结果确定中标供应商。 17.5 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与投标供应商就投标价格、投 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17.6 评标过程的保密。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 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18. 投标文件的修正 18.1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 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 价;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4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18.2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本条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 章 17.4.3.2 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9. 拒绝接收 19.1 投标人未在本章第 14.2 项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至本章第 14.4 项指 定地点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19.2 投标人未在本章第 14.5 项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样品送达至本章第 14.6 项指 定地点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该投标人的投标样品。 20. 无效投标 ★20.1 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不具备本章第 3项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 (2)投标文件未按本章第 8.8 项的规定标识或未按规定的正、副本数量递交的; (3)投标文件未按本章第 10.1 项的规定编写和提交的(包括缺少应提交的文件或格 式不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4)投标报价不符合本章第 11 项规定的或超过采购预算的; (5)投标文件不符合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 (6)投标人出现本章第 17.4.3.1 项所述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的情形的; (7)投标人出现本章第 18.2 项所述情形的; (8)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9)投标文件附有采购需求以外的条件使评标委员会认为不能接受的; (10)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1)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 21.废标 ★21.1 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有效投标供应商数量计算: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 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5 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②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 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 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 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 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上述规定处理。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1.2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章第 2.1 项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废标 理由,不再另行通知。 六、合同授予 22.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22.1 评标委员会按第三章“评标方法”的规定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并依照次序确 定中标供应商。 23.中标通知书 23.1 评标结束后,在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本章第 2.1项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23.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 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投标文件及投标样品的退回 24.1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供应商解释其未中标原因和退回投标文件。 24.2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样品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验收后 由采购人退回。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样品由供应商在中标结果公布后 2个工作日内领回,否 则按无主物品处理。 25.签订合同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6 25.1 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应当在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中商务条款要求载明的合 同签订期内,根据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按第五章“合 同条款及格式”订立书面合同。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均应在合同的签章处签章,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5.2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应当采用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文本,合同应内容完整、盖章齐全; 项目合同的各要素和内容应与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承诺、中标通知书等的内容一致;合 同附件齐全;多页合同每页应顺序标出页码并盖骑缝章。 25.3 政府采购合同(正本、副本)自签订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 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 秘密的内容除外。合同副本由采购代理机构按象州县财政局的要求进行备案。 25.4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有以下情形的: (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的。 (2)中标后与采购人签订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作了实质性修改的合同,或与采购人私 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3)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中标无效,采购人可追究中标供应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如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给中标供应商造成损失的,中标供应商可追究 采购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5.5 采购人在签订合同之前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本项目必需的相关资料原件进行 核查,中标供应商不得拒绝。如中标供应商拒绝提供,则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25.6 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如仍在投标有效 期内,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应及时报象州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经同意后, 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5.7 采购人或中标供应商不得单方面向合同另一方提出任何招标文件没有约定的条件 或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也不得协商另行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和合同实质性内 容的协议。 25.8 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原合同条款且已报财 政部门批准落实资金的前提下,可从原中标供应商处添购, 所签订的补充添置合同的采购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7 金总额不超过原采购合同金额的 10%。 25.9 政府采购合同是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的依据,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应当按照采购合 同约定的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均不得擅自变 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 人应当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 担相应的责任。 25.10 采购人或中标供应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违反政府采购合同行为的,权益受损 当事人应当将有关违约的情况以及拟采取的措施,及时书面报告采购代理机构。 七、其他事项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8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9 格式 1: 投标函(格式)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已仔细阅读了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 )的招标文件 的全部内容,现正式递交下述文件参加贵方组织的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包含按投标人须知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 二、资格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包含按投标人须知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 三、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包含按投标人须知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 四、商务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包含按投标人须知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 1、我方 分标的单价合计为(大写)人民币 (¥ 元),(半荤半素套餐单价 为 元;一荤一素套餐为 元;一荤两素套餐为 元;两荤一素套餐为 元;两荤两素套餐 为 元;三荤两素套餐为 元),服务期限: 。 2、我方同意自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起遵循 本投标函,并承诺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4、我方承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如本项目采购内容涉及须符合国家强制规定的,我方承诺我方本次投标(包括资格条 件和所投产品)均符合国家有关强制规定。 6、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根据招标 文件、我方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按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与采购人订立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0 书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7、我方已详细审核招标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8、我方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 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9、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的行为。 10、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即供应商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 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11、我方及由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机构最近三年内被处罚的违法行为有: 12、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 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年 月 日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1 格式 2: 投标报价表(格式)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期 限① 服务内容 单价(元) ② 单价合计 (元) 备注 1 半荤半素 套餐 本 项 目 以 单 价 中标,单 价 合 计 仅 为 评 标依据。 2 一荤一素 套餐 3 一荤两素 套餐 4 两荤一素 套餐 5 两荤两素 套 单价合计:(大写)人民币 (¥ 元) 分标(此处有分标时填写具体分标号,无分标时填写“无”)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注:表格内容均需按要求填写并盖章,不得留空, 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2 格式 3: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说明: 1、本声明函主要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填写,非中小企业无需填写。 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投标人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认定为监狱企业,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5、小型、微型企业提供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 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 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 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备注: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 以下条件: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3 (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 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4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 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备注: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 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 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 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 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 人数。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5 格式 4: 广西工业产品声明函(格式) 说明: 1、本文件所指广西工业产品,是指广西境内生产的工业产品,具体以生产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 注册所在地为准。 2、本细则所指使用广西工业产品80%以上,是指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或招标项目时供货范围中采 用广西工业产品的金额占本次投标或竞标总金额的80%以上(含);或者工程建设使用广西工业 产品占工程建设所需产品总金额的80%以上(含)。 3、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采购单位履约过程中中标供应商未按投标文件《广西工业产品声 明函》中使用广西工业产品或者使用广西工业产品未达80%以上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 关责任。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的规定,本公司在 本次投标∕竞标中或者工程项目中提供的下述产品为广西工业产品,详情如下: 分标(有分标时填写) 序 号 产品名称 型号和规格 数量 制造厂商及原产地 投标价 备注 1 2 … … 广西工业产品 合计价格: 占投标总价比例: 分标(有分标时填写) ......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6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7 格式 5: 投标服务技术资料表(格式) 请根据所投服务的实际技术参数,逐条对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 中的服务内容详细填写相应的具体内容。“偏离说明”一栏应当选择“正偏离”、“负偏离” 或“无偏离”进行填写。 项 号 招标文件需求 投标文件承诺 偏离 说明 服务 名称 服 务 期 限 服务内容 投标服 务名称 服 务 期 限 服务内容 1 …… … 1 …… 2 …… 3 …… …… …… … 1 …… 2 …… 3 …… …… 正偏 离 (负 偏离 或无 偏 离) 2 …… … 1 …… 2 …… 3 …… …… …… … 1 …… 2 …… 3 …… …… 正偏 离 (负 偏离 或无 偏 .. 分标(有分标时填写)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8 注:⑴表格内容均需按要求填写并盖章,不得留空,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⑵当投标文件的技术参数或商务内容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时,投标人应当如实写明“负偏 离”,否则视为虚假应标。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9 格式 6: 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 (由投标人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中“二、商务要求表”的售后服务要 求自行填写。)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0 格式 7: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请逐条对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中“商务条款”的要求,详细填 写相应的具体内容。“偏离说明”一栏应当选择“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进行 填写。 注:⑴表格内容均需按要求填写并盖章,不得留空,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⑵当投标文件的技术参数或商务内容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时,投标人应当如实写明“负偏 离”,否则视为虚假应标。 项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需求 投标文件承诺的商务条款 偏离说明 一 1 …… 2 …… 3 …… …… 1 …… 2 …… 3 …… …… 正偏离(负 偏离或无 偏离) 二 1 …… 2 …… 3 …… …… 1 …… 2 …… 3 …… …… 正偏离(负 偏离或无 偏离) ... 1 …… 2 …… 1 …… 2 …… 正偏离(负 偏离或无 偏离) 分标(此处有分标时填写具体分标号,无分标时填写“无”)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1 格式 8: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我单位在职正式员工(姓名和职 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有 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2 格式 9: 信用声明函(格式) 致:_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的投标,为 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服务成果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 声明如下: 1、我方承诺已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 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经查询,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我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 律责任的辩解。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3 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项目名称)合同 项目编号: 审批编号: 采购人: 中标供应商: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4 目录 一、政府采购合同书 二、合同附件 1、 中标通知书 2、 招标文件服务需求一览表 3、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4、 投标函 5、 投标报价表 6、 投标服务技术资料表、商务条款偏离表 7、 中标供应商澄清函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5 政府采购合同书 合同编号: 审批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标号(有分标时填写):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 年 月 日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对本项目的投标,甲、 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 采购内容 1.1 服务名称:详见合同附件中投标报价表 1.2 数量:详见合同附件中投标报价表 1.2 技术参数:详见合同附件中投标服务技术资料表 2. 合同金额:根据职工实际消费金额定期结算。 3. 提交服务成果时间和地点 3.1 提交服务成果时间: 3.2 提交服务成果地点: 3.3 乙方必须按投标文件承诺的服务响应条款向甲方提供服务。 4. 产权 4.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 或著作权。 4.2 乙方保证所交付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 方所交付服务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 9.3 项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 部支付完合同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乙方除了支付违约金还应负担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6 损失。 5. 技术资料 5.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提交服务成果所必需的有关数据、资料等。 5.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 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 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6. 验收 6.1 乙方应对提交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 的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 6.2 乙方在指定地点提交服务成果后,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依据招标文件、乙方的投 标文件等组织验收,验收完毕后作出书面验收报告。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 6.3 对复杂的服务,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相 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6.4 经甲方验收,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乙方必须应无条件进 行整改、修正,直至经甲方验收合格。 7. 合同款支付 无 8. 售后服务要求 8.1 乙方提供服务的质量保证期为: (自提交服务验收合格之日 起计) 8.2 在本合同第 8.1 项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服务出现的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 承担一切费用。 8.3 其他售后服务要求:按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内容执行。 9. 违约责任 9.1 乙方逾期交付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提供服务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由甲方从待付服务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十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 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 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9.2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实施方案,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如验收不合格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7 的,应无条件进行整改、修正,直至通过甲方验收,如因此造成逾期提交相关成果的,则按 本合同第 9.3 条约定承担逾期违约责任。 9.3 乙方应按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有关规范规程、本合同约定完成实施方案的编制等各 项工作,并对其方案的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由于乙方提供的成果有误或不准确(须 第三方具备资质的机构出具证明材料)所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责任。 10.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0.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 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0.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0.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1. 诉讼 11.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 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象州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12. 合同生效及其它 12.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2.2 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市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 面补充协议报象州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 分。 12.3 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中标通知书; (2)招标文件服务需求一览表; (3)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4)投标函、投标报价表; (5)投标服务技术资料表、商务条款偏离表、服务质量承诺书; (6)中标供应商澄清函。 12.4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12.5 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象州县财政局政府采购 监督管理办公室、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8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9 第七章 质疑材料格式 质疑函(格式)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1.质疑供应商名 称: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1.质疑项目的名 称 : 2.质疑项目的编 号: 3.质疑项目的分标 号: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质疑事项 1的事实依据: 质疑事项 1的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1的相关请求: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60 质疑事项 2: 质疑事项 2的事实依据: 质疑事项 2的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的相关请求: …… 四、附件材料目录(材料附后) 1.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清晰 五、委托代理时还应提交的材料目录(材料附后) 1.质疑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1份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份 3.委托代理人近期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1份 质疑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提起质疑的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质疑事项的事实依据应列明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理由; 2.质疑事项的法律依据应列明质疑事项违反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款及内容。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61 质疑证明材料(格式) 质疑项目的名称: 项目编号: 一、质疑事项 1证明材料目录(证明材料附后,共 页) 1.…… 2.…… …… 二、质疑事项 2证明材料目录(证明材料附后,共 页) 1.…… 2.…… …… 三、…… 质疑供应商(公章): 提起质疑的日期: 年 月 日 (后附质疑事项证明材料的具体文件) 第一章公告 象州县干部职工用餐补助服务项目(LBXZZC2020-G3-00699-HCJS)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六、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 第四章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二、公开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 四、投标 五、开标与评标 六、合同授予 七、其他事项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 质疑材料格式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附件(1)

我要登录
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注餐饮招标通
相关项目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来宾市机关食堂后勤服务(LBZC2025-C3-990019-KWZB) 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13
忻城县人民医院关于清明节、“五一”劳动节、端午节工会福利采购公告
2025-03-10
来宾市兴宾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面向社会邀请参与2025年“福蛇纳瑞 共庆元宵”系列活动服务项目的询价公告
2025-01-27
广西国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来宾市监察委员会办案中心(兴宾)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重2)(LBZC2025-C3-990010-GTZB)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1-26
广西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市看守所、市拘戒所在押人员食堂食材配送项目(LBZC2025-G3-990008-BCGC)更正公告一
2025-01-24
广西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市看守所、市拘戒所在押人员食堂食材配送项目(LBZC2025-G3-990008-BCGC)招标公告
2025-01-24
广西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市看守所、市拘戒所在押人员食堂食材配送项目(项目编号LBZC2025-G3-990008-BCGC) 招标文件预公示
2025-01-17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25-2027年度武宣县校园餐(含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项目(LBZC2025-G1-230001-YZLZ)公开招标公告
2025-01-15
宾市监察委员会办案中心(兴宾)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重)(LBZC2025-C3-990006-GTZB)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1-13
关于购买2025年春节职工福利询价公告
2025-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