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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市人民法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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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项目采购更正公告

招标详情

龙口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项目采购更正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681202002000234
采购项目名称龙口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项目采购
变更内容

龙口市人民法院

食堂外包项目采购

更正公告

一、采购人:龙口市人民法院

地址:龙口市港城大道701号

联系方式:18615002277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普来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龙口招标分公司

地址:龙口市新嘉街道龙新广场物业楼四楼

联系方式:0535-8551966

二、项目名称:龙口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项目采购

项目编号:SDGP370681202002000234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7月13日

四、变更内容:详见补遗书01

五、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进 联系方式:0535-8551966

附件:补遗书01

发 布 人:山东普来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龙口招标分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7月21日

附件补遗书01.pdf
龙口市人民法院 食堂外包项目采购 补遗书 SDGP370681202002000234 NO.01 各供应商: 现对竞争性磋商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调整如下: 1、供应商资格要求由原内容: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营业 执照、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2、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或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 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6、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查询);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调整为: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营业 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2、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 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 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 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6、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 询);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磋商文件内容不变。 注:本补遗书与磋商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龙口市人民法院 山东普来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龙口招标分公司 2020年 7月 21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