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农副产品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弋阳县南岩北路3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8月0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RQH-SR-2020-06-04
项目名称:农副产品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上饶市启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解放军94863部队委托,就其农副产品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实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SRQH-SR-2020-06-04
二、项目名称:农副产品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名称 | 标段号 | 简要说明 | 服务期 | 备注 |
农副产品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 | A包 | 94863部队上饶农副产品定点供应商采购 | 二年 | 详见磋商文件 |
B包 | 94863部队鹰潭农副产品定点供应商采购 |
注:磋商报价应包含所有合同服务、配套材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保险、运输、装卸、仓储、安装、调试、检测、技术资料、培训、税金、售后服务、技术支持等确保本项目正常运营所需的一切费用。
四、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注:以上所有资料开标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资料:
1、携带U盘;
2、以上第四条资格条件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要求提供原件的请携带原件备查。
六、凡购买磋商文件的单位,必须就此采购项目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否则参与磋商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了采购方的需求,成交后承担磋商文件范围内的所有要求(磋商前如有不明之处应向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详细了解)。
七、磋商报名方式:
报名地址:弋阳县南岩北路32号(财政局对面)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2日至2020年7月28日8:30 11:00,14:30 16:30(工作日)
八、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
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8月06日 14 :00
磋商 时间:2020年8月06日 14 :00
地 点: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另行通知。购买磋商文件后,对本磋商文件必须仔细阅读,如对磋商文件存有疑问,请在开标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94863部队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5107033338
代理机构:上饶市启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0793-5820779
上饶市启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六日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日起服务期限为二年,合同签订一次。如中标人在服务期内服务标准未达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合同期满,投标人应根据采购方的要求可延续提供1-2个月的服务,必要时可延长合同至下次招标,费用标准按原合同规定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中小微企业参加磋商1、中小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中小企业参加投标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2)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必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二)、监狱企业参加磋商1、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2、监狱企业参加投标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磋商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磋商前两年任意一年财务审计报告、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三种中任意一种均可)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缴费凭证)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2.需提供有效的三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参加可不提供)及代理人身份证;3.需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在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不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22日 至 2020年07月28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弋阳县南岩北路32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8月0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8月0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民解放军94863部队
地址:中国人民解放军94863部队上饶
联系方式:陈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饶市启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上饶市弋阳县南岩北路32号
联系方式:吴小佩079358207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小佩
电 话: 07935820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