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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第十二中学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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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临沂第十二中学厨房设备、饮水设备及窗帘等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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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第十二中学厨房设备、饮水设备及窗帘等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临沂第十二中学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沂蒙路6号(临沂第十二中学) 联系方式:8023893(临沂第十二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临沂市华厦城市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北城新区县(区)汶河路北段1号鲁商中心A7座1单元5楼 联系方式:13969935539二、采购项目名称:临沂第十二中学厨房设备、引水设备及窗帘等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1302202002000412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货物服务名称数量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A临沂第十二中学厨房设备、饮水设备及窗帘等采购 1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具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3、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投标备案、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下载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款;6、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1.000000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0年7月22日8时30分至2020年7月28日17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投标备案后自行下载; 3.方式: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范围内(包括节假日)先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投标备案,然后自行到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备案和下载招标文件的,均视为无资格参加投标; 4.售价:免费提供。四、公告期限:2020年7月22日 至 2020年7月24日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8月6日9时0分至2020年8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8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临沂市华厦城市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方式:13969935539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见磋商文件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政策。 发布人:临沂市华厦城市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21日 16时27分25秒 信息来源:http://www.ccgp-shandong.gov.cn/sdgp2017/site/channelall.jsp?areacode=&colcode=0303&curpage=&kindof=&pdate=&projectcode=&projectname=&subject=&unitname=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SDGP371302202002000412

项目名称:临沂第十二中学厨房设备、饮水设备及窗帘等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临沂第十二中学

代理机构:临沂市华厦城市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 7 月 21




电子化交易提示


依据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对政府采购项目招标采购环节行全流程电子化运行的通知》详细内容请见通知(网址http://ggzyjy.lin yi.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08943b4b-8588-4b51-954c-e4 a57faa308f&CategoryNum=048)、临沂市财政局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实施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的通知》,各供应商须按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化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ggzyjy.linyi.gov. 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08943b4b-8588-4b51-954c-e4a57faa3 08f&categoryNum=048)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提供的光盘无法上传未加密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内容缺失、签章不完整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临沂第十二中学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沂蒙路 6 号联系方式:0539- 8023893

采购代理机构:临沂市华厦城市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汶河路北段鲁商中心A71单元5

联系方式:13969935539

%1、 采购项目名称:临沂第十二中学厨房设备、饮水设备及窗帘等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1302202002000412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A

临沂第十二中学厨房设备、饮水设备及窗帘等采购


1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具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3、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投标备案、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下载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款;6、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1.00万元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0 年 7 月22日 08 时 30 分至 2020 年 7 月 28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投标备案后自行下载;

3、方式: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范围内(包括节假日)先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http://www.ccgp-shandong.gov.cn )进行投标备案,然后自行到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备案和下载招标文件的,均视为无资格参加投标;

4、售价:免费提供。

四、公告期限:2020722 2020724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86900分至2020869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869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临沂市华厦城市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方式:13969935539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见磋商文件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政策。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前 附 表


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项目名称

临沂第十二中学厨房设备、饮水设备及窗帘等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SDGP371302202002000412

2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3

项目说明

临沂第十二中学厨房设备、饮水设备及窗帘等采购项目,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4

服务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有效的相关国家规范规定和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5

供货安装调试周期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日内供货安装完毕

6

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方式

7

磋商保证金

按鲁财采〔2019〕40 号文件要求执行,对于诚信记录良好的供应商不再收取磋商保证金。

8

投标有效期

90 日

9

纸质投标文件份数

开标时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在开标结束确定中标人后,由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提供相应份数;按照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纸质投标文件与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招投标系统内的投标文件相一致。

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10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11

中标、公证服务费

1.由中标人支付。

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 号)等有关规定计取,由中标单位支付。

3.公证费等相关费按现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计取,由中标单位支付。

12

付款方式

完成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第二年到95%,质保期结束无息付到100%。

13

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0 年 7 月22日 08 时 30 分至 2020 年 7 月 28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投标备案后自行下载;

3、方式: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范围内(包括节假日)先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 )进行投标备案,然后自行到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备案和下载招标文件的,均视为无资格参加投标;

4、售价:免费提供。

14

报价截止及开启

1、日期:2020 年 8月6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 5 楼(北城新区北京路 8 号)开标室。

3、需要递交的材料: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格式为.LYTF);

2、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格式为.NLYTF 文件,光盘介质存储,做好标识,密封递交;

3、法人(负责人或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自然人或负责人)参加投标的只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参与打分的证明材料原件。

15

电子化投标注意事项

1、供应商需要使用 CA 锁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用户登录--政府采购项目,在下载招标文件页面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使用该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 CA 锁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加解密、电子签章等,并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文件(格式为.LYTF)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非加密投标文件(格式为.NLYTF 格式)拷贝至光盘备用。

2、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提供的光盘无法上传未加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丢失、签章不完整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有多个 CA 锁的,请务必使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 CA 锁,否则将导致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因此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4、供应商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的.LYZF 格式招标文件在制作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前请妥善保存,否则因丢失造成无法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后果自负。

5、如果本项目在开标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了答疑文件,请供应商自行下载答疑文件,并依据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否则会造成无法上传投标文件或产生不利影响,甚至会造成废标。

16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赵工 电 话:13969935539

17

不管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一、总    


一、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二、定义

1、“采购人”系指临沂第十二中学。

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临沂市华厦城市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3、“供应商”系指响应采购要求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参加磋商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4、“磋商小组”系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相关专家组成。

5、“成交供应商”系指由磋商小组评审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且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

三、磋商文件说明

(一)磋商文件的组成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项目要求

4、公开唱价、评审、成交

5、授予合同

6、附件

(二)磋商文件的修改或澄清

1、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做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 日前,以书面形式或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通知已合法获取磋商文件的所有潜在供应商。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2、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磋商文件的要求修改响应文件,不足 5 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每一潜在供应商。

3、供应商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残缺、遗漏或者不清楚的,应在 2020 年 7 月 29日 16 时前,以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 可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 ymgjzb@163.com ,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负。供应商有义务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准确性进行复核,如发现有任何错误或者前后矛盾的,应在规定提交答疑的时间内提交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否则,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 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合法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四、响应文件的编写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以使其报价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 其报价有可能被拒绝。

(一)报价文件的组成至少包括如下内容: 1、 报价响应函(见附件 1);

2、 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自然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见附件

2);

3、 报价一览表(见附件 3);

4、 报价偏离表(见附件 4);

5、 资格证明材料:

(%2)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明副本等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2) 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缴纳票据或主管部门出具的缴纳明细,新成立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证明);报价人 2019 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或三表一注的财务报表;

(%2)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见附件 5);

7、 类似项目业绩,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完成的同类项目实施业绩(见附件 6);

8、 临沂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7);

9、 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3) 技术方案,包括:对本项目的技术方案总述、所投产品的规格、型号、品牌、产地及供货安装方案等;

(%3) 售后服务方案:保修期、技术支持方案、故障应急方案、故障处理流程内容及措施;

(%3) 中小微企业证明材料(如有)。

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文件。

(二)响应文件的编写、制作方式

电子版: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手册见(http://ggzyjy.linyi.gov.cn/TPFront/infode tail/?InfoID=08943b4b-8588-4b51-954c-e4a57faa308f&CategoryNum=048),供应商须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临沂版)”导入*.LYTF 格式的磋商文件来制作响应文件,制作并上传到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三)响应文件的签署

供应商代表必须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文件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四)报价语言及计量单位

1、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就磋商、报价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函,使用中文。

2、除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和时间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代表必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如因磋商文件的修改推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的,则按采购代理机构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3、在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4、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5、无论何种原因,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均不予退还。

)迟交的响应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的修改、补充、撤回和有效期

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任何补充或修改的内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自然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签字上传, 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响应文件不能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进行变更。

3、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开启日起 90 日内,开启后在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报价。特殊情况下,在报价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拒绝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已提交的保证金;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应当相应延长其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通过给所有供应商发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

)报价要求:

1、供应商报出的总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 71万元,包括首次报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本次报价非一次性报价,磋商现场将有二次或最终报价的机会,每次供应商均应书面确认。报价需充分考虑各项成本,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的数额,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服务等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价格、税、费。在其他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他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报价一览表》不允许涂抹、修改,表中相应内容的报价必须计算正确。

3、 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4、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因素,供应商所报方案应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和规定。

5、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报价且只能投报一个方案。若报多种方案或备选方案,磋商小组只接受报价最高的方案,其余方案不予接受。

6、本次报价非一次性报价,但将作为能否进入第二轮磋商的重要依据,且再次谈判价格不得高于前一次报价。磋商小组可根据供应商的报价,响应内容及磋商的情况,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并给予每个正在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相同的机会。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最后一轮磋商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当对磋商的承诺和最后报价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分项价格按总价优惠下浮比例同比例调整。

五、报价费用

1、无论报价过程中的方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价有关的费用。

2、成交服务费:见前附表。

3、公证费:由成交供应商向公证处缴纳。六、磋商保证金

见前附表

七、付款方式

见前附表。

八、无效报价与废标

(一)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1、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不完整;

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和密封的;

3、未按规定报价的;

4、未提供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格资质证明文件验证的或提供虚假资格资质证明文件的; 5、被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 )等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6、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要求未做出实质性响应。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报价不仅被视为废标,而且采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供应商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1、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

2、在整个报价过程中,供应商有企图影响成交结果的任何活动;

3、供应商以任何方式诋毁其他供应商;

4、成交供应商不按要求提交成交服务费;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九、无论磋商过程与结果如何,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均不口头解释落标原因,所有的响应文件不予退回。

十、解释权

1、本次磋商的最终解释权为采购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

2、磋商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以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处理依据。

十一、质疑

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联系方式见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依法不予受理。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自然人或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质疑函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第三部分项目说明及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及要求:

详见采购清单(要求携带的样品已注明),采购文件中如果涉及到品牌、型号、图片等,并不表明该标的被指定,而是仅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所投报的产品只要性能达到或超过采购文件要求,没有重大偏离,都将被视为对采购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


二、其它要求:

1、成交人应为用户提供及时、迅速、优质的服务,维修及时方便;

2、迅速快捷的提供设备的备品备件;

3、供货安装周期: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供货且安装调试完毕;

4、质保期:不少于一年;

5、前述参数中带“★”不允许出现负偏离,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第四部分公开唱价、评审、成交


一、 公开唱价1. 唱价程序

开标唱价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具体程序如下: 1.1 宣读纪律;

%1.2 供应商代表检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1.3 进入“网上开评标系统”,根据系统提示,供应商按顺序分别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

%1.4 由“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供应商名称或姓名、报价及其它《报价一览表》主要内容,并自动记录在案;

%1.5 供应商的代表人、唱标人、记录员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1.6 唱价结束。

%1. 唱价

2.1 唱价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召开唱价会议。届时邀请供应商或其代理人参加,必须携带前附表中要求的材料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唱价。

2.2 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由公证人员或相关供应商代表现场检查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认为某个或者某些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的,应当面提出,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规定作出判断。经确认无异议的,公证员或相关各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按照上述规定开启响应文件后,供应商再对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提出异议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经确认存在争议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现场记录,通过录音、拍照、录像等手段保存相关证据,相关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后,开启有争议的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处理,处理决定认为响应文件不符合规定的,有争议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报价处理。



2.3 由“网上开评标系统”电声唱价,特殊情况下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唱价。

2.3.1 唱价顺序:按照系统默认顺序或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顺序按包分别进行。

2.3.2 唱价内容:供应商名称、包、报价等《报价一览表》中的主要内容。供应商若有报价内容未被唱出的,应在唱价时及时声明或者提出,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4 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4.1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4.2 响应文件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的;

2.4.3 违反磋商纪律的;

2.4.4 开启响应文件后,供应商再对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提出异议的。

2.5 唱价:唱价记录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采购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签字确认,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存档备查。

2.6 供应商对唱价有异议的,应当在唱价现场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场给予答复,并制作记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二、 磋商小组

1. 磋商小组共 3 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 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磋商项目的评审。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磋商项目的评审。由于本项目涉及多个行业,技术复杂、专业性强, 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采购人或将依法依规自行择优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

2. 竞争性磋商小组的职责:

确认或者制定磋商文件;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 3 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编写评审报告;告知采购人、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3. 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的义务: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配合采购人、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磋商程序、内容2.1 初步评审

1.%2.%3 资格性审查

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编制情况、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填写资格审查表并签字确认。

2.%2.%3 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对所有商务、技术等内容进行完全响应,是否有漏项等,进行技术部分的符合性审查,通过技术部分符合性审查的,进入下一步的详细评审。

3.%2.%3 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结果,对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及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4.%2.%3 经磋商小组集体审核通过,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要说明其不符合要求的原因,由其法定代表人(自然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代表拒不签字的,并不影响磋商小组所做出的结论。

%1.2 详细评审

2.1.%3 进入详细评审阶段后,磋商小组与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要求各供应商分别进行不超过三轮报价,并给予每个正在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相同的机会。最后一轮磋商结束后,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当对承诺和最终报价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由法定代表人(自然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2.2.%3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3.%3 采购代理机构对进入详细评审的供应商的报价按磋商文件规定进行打分。



2.4.%3 评分结束后,交采购代理机构汇总、统计,打印出结果,由磋商小组应对供应商的价格、商务和技术得分进行最后的复核,并签字确认。

2.5.%3 供应商得分是各磋商小组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

%1.3 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磋商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磋商可以允许供应商修改其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

%1.4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

(1) 提供虚假响应材料谋取成交的;

(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6) 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并带有明显故意行为的;

(7) 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8) 不按规定程序及正常途径质疑、投诉,采用匿名信、匿名电话、发短信息等手段, 威胁、恫吓、辱骂、恶意中伤其他相关当事人的。

三、确定成交候选人

1、“公平、公正、择优”为本次磋商的基本原则,竞争性磋商小组将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供应商。

2、评定的标准和方法

(1) 、本次评定的标准和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在满足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必要合格条件的前提下,经磋商确定最终磋商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a)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认定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符合要求的应当提供该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的产品由其它企业生产的,还需提供生产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指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准。

b) 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c)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 、具体评分细则:


评审内容

分值

评审细则


报价得分

40

各报价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的报价得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报价)×40

商务部分(10)

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10

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18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同类型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原件。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10分。(注:对应合同、中标通知书的扫描件在响应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技术部分(50)

安装、调试、验收方案

6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安装、调试、验收方案进行评分

(1)根据提供的安装、调试、验收方案描述科学全面,人员配置和工具配备齐全,安装进度计划科学有效的,得 6-5 分;

(2)根据提供的安装、调试、验收方案描述可行,人员配置和工具配备可行,安装进度计划可行,得 4-3 分;

(3)根据提供的安装、调试、验收方案描述一般,人员配置和工具配备一般,安装进度计划一般,得2-1 分;

(5)没有提供安装方案,无人员配置,不得分。

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

8

根据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方案、维修保养方案、响应程度、零配件供应、服务能力、售后服务承诺等情况进行打分:

(1)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先进、科学,维修保养方案完善,响应及时,零配件供应充足,服务能力强,售后服务承诺完善、充分得8-6分;

(2)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方案较可行、较合理,维修保养方案较合理,响应较及时,零配件供应较充足,服务能力较强,售后服务承诺较充分得5-4分,

(3)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基本可行、基本合理,维修保养方案基本合理,有一定响应力度,有零配件供应,有一定的服务能力,有售后服务承诺,基本可行得3-1分。

产品技术响应情况

10

由评委根据以下标准进行打分:

(1) 根据所投产品的整体技术性能是否符合采购需求;

(2) 根据所投产品配置是否全面性、先进性和成熟性;

(3) 根据所投产品后期使用成本高低;

(4) 根据所投产品使用是否稳定、是否易于维护;

(5) 根据所投产品的配套性和兼容性。

(以上每项,内容详细完整,表述清晰得2分,内容可行,描述一般得1分,内容不体现不得分)满分10分

供货保

证措施

5

针对本项目的供货组织方案、主要技术保证措施等情况进行评分,

(1)根据提供的供货方案,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计划有效的得5-4分;

(2)根据提供的供货方案,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技术措施合理的得3-2分;

(3)根据提供的供货方案,一般满足项目需求的,技术措施一般的得1分。

培训方案


5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详细培训方案进行评分

(1)供应商进行现场培训并免费提供相关培训资料,培训内容完备,拟派技术服务人员多、从业经历深,协助现场组织考试或上门服务,能够很好的满足用户实际使用要求,有突出的技术保障和培训优势得5-4分;

(2)供应商提供的培训内容较全面,安排较适当,拟派技术服务人员能满足项目需求、有较丰富的从业经历,能够完全满足用户实际使用要求得3-2分;

(3)供应商提供的培训内容十分简陋或存在部分缺陷,仅能基本满足用户实际使用要求得1分;

应急

预案

5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响应时间、响应程度、解决问题的能力、紧

急故障处理预案等进行评分

(1)根据提供应急响应时间及时,响应程度满足需求,解决问题的能力及时,处理紧急故障预案充分的得5-3分;

(2)根据提供应急响应时间一般,响应程度一般,解决问题的能力一般,处理紧急故障预案一般的得2-1分;

(3)根据提供应急响应时间差,响应程度差,解决问题的能力差,处理紧急故障预案差的不得分。


样品

8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样品进行评分:

1)外观精美,做工精细的,在2-1分之间酌情打分;

2)材质优良,链接牢固的,在2-1分之间酌情打分;

3)工艺平整,尺寸标准的,在2-1分之间酌情打分;

4)结构合理,结实耐用的,在2-1分之间酌情打分。

注:供应商未提供样品或者提供样品的规格和技术参数等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该项得 0 分随样品不需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

请各供应商在投标截至时间前务必将样品送至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楼西样品展示区,投标截至时间结束后,不再受理,后果自负。


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

3

(1)根据对响应文件的各种表格的填写完整表述清晰和标书出现前后内容完整一致,内容表述清晰得3分;

(%1) 根据对响应文件的各种表格的填写可行,表述可行和标书出现前后内容一致,内容表述可行得2分;

(3)根据对响应文件的各种表格的填写一般,表述一般和标书出现前后内容一般,内容表述一般得1分;

(4)根据对响应文件的各种表格的填写内容差和标书出现前后内容不一致,表述不清晰不得分。

四、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五、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本应作无效、废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者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磋商小组均有权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随时视情形决定该报价无效,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纠正措施;若通过补救、纠正措施能够满足磋商文件或者采购人要求,磋商小组可以维持既定结果并要求成交供应商出具补救、纠正措施等承诺,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若通过补救、纠正措施仍不能够满足磋商文件或者采购人要求,磋商小组应出具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的复审结论, 并予以废标,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磋商小组认定成交供应商投标无效、废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的,磋商文件规定由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予以废标,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出现上述情形的一切损失均由取消入围资格的供应商承担。

2)、若已经超过质疑期限而没有被发现,签署了相关的合同之后才发现存在上述情形, 经磋商小组再行审查认为其在技术、必要资质等方面并不存在问题而仅属于商务方面存在瑕疵的问题,若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将对本次招标采购更为不利的情形(包括:予以无效投标、废标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将使本次招标采购成本大幅上升、延误期限以至可能给采购人造成较大损失的),维持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必须出具维持成交结果以及是否要求提供特别担保金的书面意见,磋商小组可以维持既定结果并要求成交供应商出具提供特别担保金承诺,以承担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若成交供应商拒绝提供特别担保金、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足或者采购人不同意维持成交结果的,磋商小组应当决定取消成交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六、评审纪律

1、评审是磋商工作的重要环节,评审工作在磋商小组内独立进行。磋商小组将按照评标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供应商。

2、所有评审人员应忠于职守、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3、评审人员不得接受或参加供应商或与报价有关的单位、组织或个人的有碍公务的宴请、娱乐活动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

4、评审期间,评审人员不得随意出入评审地点、与外界通讯、会客等。

5、在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其他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报价资格。

6、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或成交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在评审工作结束后,凡与评审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审情况扩散出磋商小组以外。

7、评审过程中,当发表结论性意见时,先听取专家评委意见,用户评审成员随后发表意见。

8、评审结束后,各评审人员应将全部资料整理上交采购代理机构,严禁将评审过程中的任何资料带出评审现场向供应商或其他单位提供。

9、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成交结果公布前应对磋商小组成员名单予以保密。10、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11、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12、在整个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企图影响磋商结果的任何活动,可能导致其报价失败。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部分 授予合同





1、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2、合同签订的内容不能超出采购文件和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及成交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就有关问题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等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4、违约责任、风险承担等其他事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具体约定。




采购合同参考样本

服 务 合 同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 方: 临沂第十二中学


乙 方 :


(甲方)所需 (服务项目名称)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经评标委员会确定 (乙方)为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本合同由合同文本和下列文件组成

1、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

3、中标通知书

4、中标人做出的书面澄清或承诺

5、本合同附件

二、服务项目名称、数量、单价、规格和标准

(详细清单见附件)

三、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 元(大写)

人民币 元(小写)

四、货款支付

1. 付款方式

2. 支付途径分为三种:

(1)国库集中支付

财政预算内资金:人民币 元;

财政预算外资金:人民币 元;

(2)甲方支付

金额:人民币 元;

(3)国库与甲方共同支付。

国库集中支付:人民币 元。

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

本合同的支付途径采用其中第


五、工期

1、工期:

合同生效后于 日前完成。

1) 服务地点:

3、风险负担:

乙方对出具的成果承担一切风险。

六、质量

符合相关评审要求。

七、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国境内使用所出具成果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

八、验收

1、乙方出具成果后,由相关专家进行评审。

2、对成果存在问题,甲方应在实际发现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主张权利。

九、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乙方在询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

2、其他售后服务内容: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为附条件生效合同,除甲乙双方签章,还应满足以下条件时合同生效:

本合同乙方应提交:中标服务费及公证费。

十一、违约条款

1、 甲方如逾期付款,每逾期1日,按应付未付金额3‰支付违约金。

2、乙方所供货物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立即免费予以更换直至货物质量符合约定,其供货期不予顺延。

3、乙方未按期供货或所供货物不符合约定的,每逾期1日,按合同价款的3‰支付违约金。超过30日内仍未完成供货或调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一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另一方提示后30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对方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

6、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7、按照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日内,按银行规定或双方商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十二、不可抗力条款

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临沂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及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15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

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解决:(1)提交临沂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临沂市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采用第 (1) 种方式予以解决。

十四、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生效应符合本合同第十条的规定。合同补充条款应同时报临沂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备案。

十五、其他

1、 甲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对采招标件中规定的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乙方不改变报价单价。

2、 合同生效后,甲方如因实际使用需要增加服务范围时,乙方提供应不高于中标时的单价。

十六、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6份,甲方 2 份,乙方 2 份,政府采购监督部门 1 份,招标代理机构 1 份。


甲 方: 乙 方:

盖 章 盖 章

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开户单位: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电 话 电 话

本合同签订时间: 本合同签订时间:






附件一


第六部分

报价响应函


临沂市华厦城市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经研究,我方决定参加      采购(项目编号:     )的招活动并提交投标文件。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 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采购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按规定提交投标文件数量。

2. 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保证按期完成项目的实施。

3. 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你们有选择中标人的权利。

4. 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5. 我方同意按采购文件要求交纳相关费用,遵守贵机构对本次项目所做的有关规定。

6. 我方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 90 日。

7. 我方若未成为中标人,贵机构有权不做任何解释。

8. 我方与本此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址:

邮政编号

    

传 真 :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账 号 :

投标人全权代表姓名、职务: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签字:

日期: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自然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临沂市华厦城市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兹委托 (全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名称)参加贵单位组织的编号为 SDGP371302202002000412 的采购活动,并以此授权其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本次磋商活动的一切事宜。

特此授权。

(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自然人或负责人)签字: 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三

报价一览表(格式)

(一式三份单独密封)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设备名称

品牌型号

详细技术参数

数量

单价

小计


1








2








3








4








总 价 : 大 写 : 小 写 :


供货周期承诺:


质保期承诺:

注:上表报价单位为人民币元,报价包括不限于产品生产、运输到指定地点、装卸、安装、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价格、税、费。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自然人或负责人)或供应商全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附件四


报价偏离表



项 目 名 称 : 项 目 编 号 :



序号


偏离


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对应说明


备注

备注:如若无偏离须在本表中注明“无”。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自然人或负责人)或供应商全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附件五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主要业务

注册资金

现有职工人数

行政管理人数

技术人员人数

营业执照

1.执照编号 2.营业范围3.发照部门

单位资质

1.执照编号 2.资质等级3.发证部门

单位注册地址

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邮址)

单位成立时间

开户银行

开户行、开户名称、银行帐号

驻临沂市固定经营场所或售后服务机构

机构名称

注册地址

联系人

联络方式

业务范围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自然人或负责人)或供应商全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附件六 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

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


序号

采购单位名称

合同内容

合同金额

签订合同时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本表后附业绩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等复印件或扫描件。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自然人或负责人)或供应商全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附件七

临沂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净化政府采购市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共同营造和维护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我们作为参加市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就反商业贿赂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认真学习并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树立质量为本的理念,诚实守信,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搞不正当交易行为。

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自觉遵守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依规进行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及公平交易,建立投标诚信、价格诚信、合同诚信、履约诚信、服务诚信等诚信体系。

三、不弄虚作假,骗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不提供虚假资质文件谋取中标或成交; 不出错、转让、出卖资质(资格)证书;不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接或承揽政府采购业务。

四、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订单;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

五、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其他供应商串通,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六、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委员会成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不合法利益,具体包括:不得赠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以及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等。

七、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严格按合同履约,为采购人提供符合质量标准规定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销售冒牌、走私货物;不擅自变更或终止、转让、转包政府采购合同;主动配合政府采购项目的验收工作。

八、自觉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检查和调查,并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材料。

我们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事项,自愿接受主管(监管)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如有违反的,自愿接受执法执纪机关和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理。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附件八、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证明材料(选填)

节能产品报价说明表一

供 应 商 名 称 :( 加 盖 公 章 ) 项 目 编 号 :

强制节能产品报价明细

序号

货物名称

型号/规格

节字标志认证证书号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1

2

强制节能产品总价(元)

附注:

1、强制节能产品是指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加★号的产品,表中内容为本次采购中涉及的证书有效期内的加★号的节能产品。为便于认定产品是否在强制节能品目清单中,表后需附节字标志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评委有权利不予认定。

2、强制节能产品的认定依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不是清单中的截图评委有权利不予认定。

3、采购中涉及强制节能产品时必须填写本表,否则评委有权利不予认定;





节能产品报价说明表二

供 应 商 名 称 :( 加 盖 公 章 ) 项 目 编 号 :

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报价明细

序号


货物名称

型号/规格

节字标志认证证书号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1

2

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总价(元)

附注:


1、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是指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不加★号的节能产品;表中内容为本次采购中涉及的证书有效期内的不加★号的节能产品。表后附节字标志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节能产品的认定依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不是品目清单中的截图不予认定。


3、若不按要求填写本表,将不享受节能产品评审价格折扣或加分。





环境标志产品报价说明表

供 应 商 名 称 :( 加 盖 公 章 ) 项 目 编 号 :


序号



货物名称



型号/规格


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



数量


单价

(元)


合价

(元)

1

2

总价(元)

附注:

1、环境标志产品是指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表中内容为本次采购中涉及的证书有效期内的环保产品。表后附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环境标志产品的认定依据《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不是最新清单中的截图不予认定。

3、若不填写本表,将不享受环保产品价格折扣或加分。






监狱企业、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说明表

供 应 商 名 称 :( 加 盖 公 章 ) 项 目 编 号 :



序号



货物及服务名称



型号/规格




制造厂名称




数量




单价


监狱企业

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


合计


合计


1


2



监狱、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服务报价总计



附注:


1、填入的内容必须是本企业提供的服务,或代理的其他监狱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的产品;

2、填写本表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同时按附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填写本表的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代理监狱企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产品的,须同 时提供授权和该企业的监狱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

3、不填报本表,不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证明文件,但评审时不

对其提供的服务或产品给予评审价折扣。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的规定,本公司为(小型或微型) 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小型或微型) 企业。


2.本公司参加 (采购人)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型(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附件 8 投标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和封口格式

投标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格式


收件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文件封口格式


请勿在2020年 月 日 时之前启封


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本页为最后一页。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