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二0二0年八一期间双拥活动慰问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
2020/7/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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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二0年八一期间双拥活动慰问品
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YFCG2020-048)
招 标 人:大连金普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招标代理人:大连煜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二○年七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投标邀请函 - 2 -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 5 -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 25 -
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 30 -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 40 -
开 标 一 览 表 - 63 -
评 标 方 法 - 64 -
二0二0年八一期间双拥活动慰问品采购项目
投标邀请函
大连煜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金普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委托,对其二0二0年八一期间双拥活动慰问品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YFCG2020-048
二、招标内容:双拥活动慰问品一批。(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注: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本次采购的空调必须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投标人如提供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以外的,为无效投标。
三、采购预算:55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除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食品流通许可证)。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开标现场查询,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xyln.net)、“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
五、投标报名时间:2020年7月22日起至2020年7月29日17:00时止,通过大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普分中心报名后,招标文件请至大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dalian.gov.cn/dlweb/)本项目招标公告下方免费自行下载。本项目无须投标单位提供任何形式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报名审查。
六、报名要求:
(1)投标报名:有意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dl.gov.cn/TPFront/)进行会员注册:未注册的供应商:访问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565d11a7-79fd-4ae2-941a-d4f71eb192ad&CategoryNum=076001按照会员入库通知进行注册,注册时选择“进入市公共资源平台”。
注册成功的供应商:登录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输入账号密码后,选择“供应商”——>“进入金普分中心”——>“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找到需要报名的项目——> “+(操作)”——> “新增报名” ——> “打印回执码”。
(2)电子标的项目供应商(投标单位)需要办理CA锁,使用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文件中使用CA签章。
(3)CA锁办理流程: 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bd989ebc-3456-4e3e-a396-b749cedae2ae&categoryNum=073003
(4)平台操作手册:http://ggzyjy.dl.gov.cn/TPFront/xzzx/
(5)招投标工具下载:http://ggzyjy.dl.gov.cn/TPFront/xzzx/
(6)供应商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普分中心进行会员登录并在“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进行网上报名。
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20年8月18日13:00-13:30时(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5受理区(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与地点:2020年8月18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开标室(5)(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
九、如潜在供应商对公告及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登录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业务管理”——>“网上提问”——>“新增提问”进行网上提问,同时对需要质疑的事项以书面形式上报代理机构或招标人。
十、招 标 人:大连金普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 址:金州区斯大林路378号
联系方式:0411-88029522
十一、招标代理人:大连煜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雁飞
电 话:0411-87815558
邮 箱:dlyfzb@126.com
地 址:大连市金州区五一路9-2号(新青年大厦1702室)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二0二0年八一期间双拥活动慰问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FCG2020-048 |
2 |
招标人名称: 大连金普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3 |
1、★投标保证金额:11000元人民币。 2、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8月18日13:30时。 3、投标保证金可以是转账或使用电子保函(可以承接电子保函业务的金融机构可在市交易平台查询)形式缴纳,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相同(由缴退主体终止); 4、供应商转账,请转至“户名:大连煜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及帐号:大连银行:800225000000623000002(以到帐时间为准) 注:; (1)缴纳方式为网上银行,不支持第三方如支付宝,微信等付款方试、不要到银行柜台汇款。 (2)网上支付保证金建议在工作日 8:00 至 16:00,网银转账,请选择普通模式,不能使用加急等模式,不能选择同城渠道,选择大小额渠道。投标人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 24小时进行缴纳,过期按照未缴纳处理。 (3)开标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5、保函:鼓励线上保函,可办理银行电子保函和保险电子保函的机构名单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http://ggzyjy.dl.gov.cn/)查询,联系人:赵放,联系电话:0411-65850930。 开标现场线上核验保函不符合要求者按未办理处理。 电话:(0411)39917759 传真:(0411)39917780 6、开标现场线上核验投标保证金缴纳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大连银行:88806379 邮储银行:62284936 |
招标代理服务费请汇: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和平广场支行 银行账户:301275089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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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 |
5 |
电子版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数量及封装要求: 1、软件生成ndltf格式,投标文件刻录光盘4张(光盘上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名称); 2、光盘单独封装在密封袋内,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供应商名称、“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字样,并加盖公章。 3、电子标投标文件格式必须为指定格式为.ndltf(不加密),光盘刻录的文件格式为.ndltf(不加密),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 4、制作电子标书时如遇到需要签字而电子版无法签字时,请在纸质文件上签好后扫描至电子标书。 5、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时,一定要使用.dlzf或者.dlcf(澄清)格式的招标文件创建投标文件,生成的投标文件格式为.ndltf,并且将.ndltf格式刻录到光盘中,多份光盘刻录的投标文件必须保存一致。 6、本项目全程电子化开、评标,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
6 |
投标报名时间:2020年7月22日起至2020年7月29日通过大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普分中心报名后,招标文件请至大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dalian.gov.cn/dlweb/)本项目招标公告下方免费自行下载。本项目无须投标单位提供任何形式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报名审查。 联系人:王雁飞 电 话:0411-87815558 邮 箱:dlyfzb@126.com 公司地址:公司地址:大连市金州区五一路9-2号(新青年大厦1702室) |
7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20年8月18日13:00-13:30时(北京时间)到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5受理区(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 |
8 |
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20年8月18日13:30时( 北京时间) 开标日期及时间:2020年8月18日13:30时(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开标室(5)(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 本项目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回执码加盖公章,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
9 |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
10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除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食品流通许可证)。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开标现场查询,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xyln.net)、“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对于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
11 |
项目要求: (一)★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5日内采购方按走访的日期安排,随时通知,随时调整,投标人应当按采购方要求配合供货。 (二)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完成指定地点供货后,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实际付款时间以付款程序经财政审定通过后的时间为准,招标人不承担因延迟付款包括利息在内的任何违约责任 (四)投标人应保证以上提供的产品均来源于正规厂家,并且是全新的合格产品。如提供的产品经招标人或相关部门检验不合格,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追究其相关责任。投标报价中应包含涉及与本项目相关一切费用,招标人不再支付投标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
12 |
采购预算:55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
13 |
★本项目核心产品:空调 注: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若评审得分及投标报价都相同的,以技术部分评审得分高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
14 |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按照规定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
15 |
招标文件中以“★”号标记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未响应“★”号条款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招标文件的技术和商务条款中未标记“★”号的为非实质性要求,未响应非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仍为有效,但可能影响评分。 |
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一)项目概述及资金来源
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国内公开招标。
(1)招标人名称:大连金普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本次招标的内容为:双拥活动慰问品一批。(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3)★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5日内采购方按走访的日期安排,随时通知,随时调整,投标人应当按采购方要求配合供货。
(4)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完成指定地点供货后,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实际付款时间以付款程序经财政审定通过后的时间为准,招标人不承担因延迟付款包括利息在内的任何违约责任
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除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食品流通许可证)。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开标现场查询,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xyln.net)、“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对于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投标人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投标人。
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投标单位),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供应商(投标单位)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7.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有关部门禁止投标的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8.供应商(投标单位)不能只对个别品目进行投标报价,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三)招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四)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说明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大连市财政局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稳定生产经营有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大财采〔2020〕13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1.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③提供本企业及所供产品制造企业为中小企业的声明函。
2.中小企业: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企业。中小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3.投标人投标产品是小微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中:小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
4.中小企业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比例为合同金额的5%。
(五)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说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1.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⑥提供本企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2.对于符合条件的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
(六)促进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说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的监狱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供应商投标产品是监狱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产品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
注:1.同时属于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享受的价格扣除比例取小微企业扣除率、监狱企业扣除比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扣除率中的较大值。
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比例为合同金额的5%。
(七)节能环保政策
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19号、〔2020〕18号)规定,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并且具有法定认证资格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符合优先采购/强制采购政策。对技术和价格项目分别给予相应评分总分值3%的加分,计算公式详见《评分标准》。
投标单位应同时提供有效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与有效的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明,才能享受节能环保优惠政策。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财库〔2020〕19号文件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经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中发布的节能产品认证机构认定的节能产品、并处于有效期内。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制定的财库〔2020〕18号文件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经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中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并处于有效期内。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具体品目以“▲”标注)。本项目中所涉及的货物如属以上产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2020〕19号文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投标货物产品必须为《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中发布的节能产品认证机构认定的节能产品,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质检总局令第117号)第二条为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体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国家规定的相关产品必须经过认证(以下简称强制性产品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本项目中所涉及的货物如属《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八)关于质疑的说明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得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重复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质疑函原件书面送达招标代理人,如采用邮寄的方式寄送质疑函以招标代理人签收函件时间为准。
(2)联系人及电话:王雁飞 0411-87815558
(3)邮 箱:dlyfzb@126.com
(4)通信地址:电大连市金州区五一路9-2号(新青年大厦1702室)
2.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签署的质疑函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3. 如有未尽事宜,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答复与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94号令)执行。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构成
1.招标文件包括:
投标邀请函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 评标办法
附件2 资格及符合性评审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项目任务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按招标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及时通知招标代理人,招标代理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三)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大连市政府采购公告形式通知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均应使用中文。
(二)投标文件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 ※投标函;
2. ※投标报价表;
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如有)
3. ※技术条款偏离表;
4. ※商务条款偏离表;
5.资格证明文件及其它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项目实施方案;
7.售后服务承诺
8.其它;
9.※开标一览表。
以上标※的材料(除招标文件有特别说明外)缺少任意一项,投标文件、报价文件无效。
(三)投标函
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格式和投标报价表及其附件。
(四)投标报价
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总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对每一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允许提供备选方案除外)投标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投标报价应包括:
(1)货物单价,是指制造和装配货物所使用的材料、部件等费用;
(2)项目需求及技术规格表要求的相关配套安装的人工、材料、运输、保险、配件、安装、调试、检测、验收以及售后服务等费用;
(3)投标总价中必须包括货物送达实际供货地点的运输、保险等费用。
3.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次招标的各种风险(包括漏项风险),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价不再实行政策性调整和变动。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五)投标货币
投标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
(六)证明投标人资格合格的文件
1. 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可出具《中小企业声明书》(见格式附表)。
2.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3.投标人提交的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招标人满意。
(1)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合同条款中对所提供的货物所承担的维修、保养和备件储存的义务。
4.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并提交 “资格证明文件”。
(七)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投标人应提交本项目所有货物及其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来源地的声明。
3.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投标人应提供: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使用性能的详细说明;
(2)逐条填报的规格响应表及偏离表。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致使其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时可从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3.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详见前附表。
4.在开标时,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
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
7.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骗取中标的;
(2)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3)因中标人过错被废除授标;
(4)中标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严重损害招标人利益的情形。
(九)投标有效期
1.所有投标应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计算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代理人可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如传真等)。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代理人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要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十)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软件生成ndltf格式投标文件刻录光盘4张(光盘上标明项目名称、包号、项目编号、单位名称);
2.光盘封装在密封袋内。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包号、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字样,并加盖公章。
3.电子标投标文件格式必须为指定格式为.ndltf(不加密),光盘刻录的文件格式为.ndltf(不加密),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
4.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一定要使用.dlzf或者.dlcf(澄清)格式的招标文件创建投标文件,生成的投标文件格式为.ndltf,并且将.ndltf格式刻录到光盘中,多份光盘刻录的投标文件必须保存一致。
5.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如遇到需要签字而电子版无法签字时,请在纸质文件上签好后扫描至电子投标文件。
6.本项目全程电子化开、评标,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无须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软件生成ndltf(不加密)格式投标文件刻录光盘4张,光盘上标注公司名称,投标人制递交的光盘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
(二)投标截止时间
1.招标代理人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开标时间。
2.招标代理人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依法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三)迟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代理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或撤销通知,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交给招标代理人,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投标方代理人的签字。
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
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及补充。
五、开标与评标
(一)开标
1.招标代理人将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
2.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
3.开标时,各投标人仅对自己单位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并同时在密封检查表上签字确认,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则被视为放弃相应权利并对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无异议。检查内容为其投标文件是否被拆封过、内容是否泄露。投标文件密封如存在瑕疵,但不能导致投标文件信息泄露的,视为密封合格。
4.开标时,招标代理人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折扣、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只有在开标时唱出的折扣,评标时才能考虑。
5.招标代理人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6.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7.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二)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1.本项目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2.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随机抽取的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具有专业经济、技术资格的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
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三)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候选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试图影响招标人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的任何尝试,可能导致该投标人的投标被废除。
(四)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不得寻求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审查
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是否大体编排有序。
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
(1)投标人未通过资格性评审;(详见资格性评审表)
(2)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3)投标文件完整性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4)投标文件签署情况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5)投标产品包含进口产品(经批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除外);
(6)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或有漏项;
(7)未对“★”条款做出实质性响应,或发生重大偏离的;
(8)被发现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9)发现投标人有招标文件规定的串通投标情形的;
(10)所有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的品牌未达到三家(含)以上;
(1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带“▲”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12)被发现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3.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5.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和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6.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7.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差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序。
(六)串标
1.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单位有上述串通投标情形的,相关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报送本级财政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七)评标原则及方法:
1.招标文件是评标工作的重要依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包括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与招标文件的一致性。
2.评标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评标要求,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
3.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价、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4.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方法详见附件2。
5.评标委员会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6.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综合评分法,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注: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若评审得分及投标报价都相同的,以技术部分评审得分高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核心产品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按照规定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8.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9.评标委员会对经过初步评审为合格有效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由各评委独立打分,打分时保留2位小数,每人一份评分表,并签名。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时保留2位小数。
10.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得分,计算出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出顺序,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人评标总得分相同,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序在前。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技术部分得分相同的,按照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若以上情况得分均一致,评标委员会将按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八)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写出评标报告,确定中标候选人。
2.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履行合同的能力进行审查确认(包括资质、业绩等),如发现舞弊行为,即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招标代理人将评标情况形成书面评标报告,送交招标人确认。
(九)定标
中标的标准
1.评标委员会将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将依据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确定中标人;
2.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
3.保证质量、保证供货完成时间,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售后服务。
六、授予合同
(一)合同授予标准
招标人应将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能够圆满地履行合同义务的中标候选人。
(二)中标通知书
1.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中标公告详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
(三)签订合同
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当按有关规定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等文件均为该书面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如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间内签订书面合同,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四)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采用)
(五)招标代理服务费
1.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或同时,须向招标代理人(大连煜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足额缴纳代理服务费。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单位:万元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100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1.1%=4.4万元
(1000-500)万元×0.8%=4万元
(5000-1000)万元×0.5%=20万元
(10000-5000)万元×0.25%=12.5万元
(100000-10000)万元×0.05%=45万元
合计收费=1.5十4.4+4+20+12.5+45=87.4(万元)
4.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货物招标标准向中标人收取。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2.投标人应遵守我国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条例,不得违反;
3.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报价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合同编号: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根据 年 月 日大连市金普新区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 采购所做的投标文件,乙方必须完全按成交通知书中项目履行义务。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一、货物内容
(一)货物名称:
(二)型号规格:
(三)技术参数:
(四)数量(单位):
二、合同金额
(一)本合同金额为(大写): 元 (¥: 元) 人民币。
(详见报价表)
三、技术资料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所采购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二)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五、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货物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三款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货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除了支付违约金外,乙方还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六、质保期
质保期 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七、供货完成时间、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一)项目完成时间:
(二)交货方式:
(三)交货地点:
八、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完成指定地点供货后,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实际付款时间以付款程序经财政审定通过后的时间为准,招标人不承担因延迟付款包括利息在内的任何违约责任
九、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二)乙方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 年。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以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3.退货处理: 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三)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四)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五)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 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十、调试和验收
(一)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验收。
(二)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做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三)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四)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五)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一、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一)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二)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三)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四)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五)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十二、违约责任
(一)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二)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七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三)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四、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用下列第 __1 _种方法解决。
1.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招标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
(一)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二)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供货清单和分项价格表
2.技术规格
3.乙方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澄清内容
4.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单据
5.本合同适用的特殊条款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四)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招标人执二份,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送达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确认备案,在项目验收合格后立即将验收报告(一份)送达招标代理机构。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注:本合同仅提供了主要条款,招标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时,细化条款与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但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一 项目需求一览表
具体需求如下:
序号 |
品名 |
参 数 |
单位 |
数量 |
1 |
▲空调 (核心产品) |
空调匹数/空调功率:≥1.5P;冷暖类型:冷暖电辅;产品类别:家用空调;安装方式:壁挂式;适用面积:15-22M²(约1.5P);能效等级:二级能效;除霜功能:自动;电辅加热:支持;产品颜色:白色;产品描述:挂机;室内机尺寸mm:≥855/190/300;室外机尺寸mm:≥860/345/550;室内机净质量kg:≥10;室外机净质量kg:≥28.5;水离子:无;超声波:无;LIEP轻离子净化:无;物联网:无;SVE调速省电技术:是;六大压机保护技术:是;停电记忆功能:是;防霉干燥:是;防冷风设计:j ;防尘过滤网:是;精确控温:否;国际名牌压缩机:是;强/劲功能:是;超低电压启动:是;人性化睡眠技术:否;循环风量(m²/h)≥700;显示方式:明显;式样:挂机;内机噪音Db(A):41/37;电辅助加热:有;室内机国际条形码:1;包装尺寸(高):≥389;包装尺寸(宽):≥952;包装尺寸(长/深):≥283;重量(含包装):≥12。 需提供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以及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台 |
90 |
2 |
洗衣机 |
变频一级能效静音家用洗衣机。产品类型:滚筒。洗涤容量:≥9KG。能效等级:1级。电机类型:变频(节能)。排水类型:上排水。高度≥80.1cm;深度≥55.1cm;宽度≥55.1cm。毛重≥75KG。产品需有AMT抗菌窗垫,抗菌率≥99%,抗菌活性值≥6.5。灵度冷水洗护衣亮丽色彩;30℃衣物足够舒展;40℃洗涤剂充分溶解;60℃花粉深度清理;90℃高温强效除污。高温、高转速水流冲刷内筒,有效清洁内筒外壁污垢和附着物,从源头保证衣物洁净。升级BLDC变频电机≥1200转,高效甩干、劲洗大件衣物。在阻尼器和配重块上,须配备智能平衡监测系统。功能区须具有羽绒洗区程序。电磁门锁,漏洗衣物随时添加。倾斜面板,角度≥11°,契合人体工学设计。流畅LED大屏,灵犀一按即通,屏显文字配合标识。须有强力筋内筒,引导式投放盒。 需提供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台 |
87 |
3 |
冰红茶 |
配料说明:水、白砂糖、红茶粉、食用盐、食品添加剂(柠檬酸、柠檬酸钠、维生素C、焦糖色)、食用香精。质保期:12个月。营养成分:茶叶中含有维生素A、D、E、K、B1、B2、B3、B5、B6、H、C、P和肌醇等多种维生素。茶叶中的氨基酸种类丰富,多达25种以上,其中的异亮氨酸、亮氨酸、赖氨酸、苯丙氨酸、苏氨酸、缬氨酸,是人体必需的八种氨基酸中的六种。茶叶中更含有人体所需的大量元素和微量元素,元素主要是磷、钙、钾、钠、镁、硫等;微量元素主要是铁、锰、锌、硒、铜、氟和碘等。每克红茶中平均含锌量不小于30微克,铁的平均含量不小于190微克。 需提供国家相关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
箱 |
75 |
4 |
牛奶 |
规格:250ml*16盒/箱;产品类型:全脂灭菌乳;配料:生牛乳;牛奶成分要包含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钙等 需提供国家相关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
箱 |
75 |
5 |
米 |
优质一级米及由优良的一季寒地粳稻产区生产的大米、国家质检总局认定的地理标志产品、拥有“中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产地证明商标、中国名牌产品、中国名牌农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特征的产品,为中国大米类地理标志保护品牌示范区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大米GB1354-2009》规定、生长周期长,一年一熟,具有中国有机认证、地理标识。采用锁鲜真空包装,保留原生营养(4袋*4斤/袋)16斤真空包装。需提供国家相关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
份 |
82 |
6 |
面 |
25KG/份,特制一等粉,符合GB1355标准,适宜制作精度较高的面包、馒头、面条、包子等面制食品。 需提供国家相关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
份 |
82 |
7 |
油 |
非转基因大豆压榨,5L,符合国家标准GB1535《大豆油》,GB2716《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T17756《色拉油通用技术条件》的要求。精选优质大豆胚芽,经现代工艺压榨而成,含有植物淄醇和维生素E,色泽清亮,口味清香。全包装。需提供国家相关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
份 |
164 |
本次采购的空调(标注“▲”)必须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投标人如提供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强制采购范围以外的,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声明函及证明资料,否则其投标无效。
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质量保证:报价产品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3)本技术规格和技术规范所列软件及硬件的技术、功能作为投标人投标参考。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在技术与功能等方面应等同于或高于上述技术、功能要求。
4)本技术规格和技术规范提出的各项功能要求和技术指标是对本项目的最基本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做出全部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标准均应不低于报价时已颁布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或相应的国际标准的有关条文。使用最新的专利和保密专利需特别说明。
5)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二、售后服务要求
1.供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按走访的日期安排,随时通知,随时调整。
2.配送要求:供货地点指定,根据货物特点由供应商承担货物的包装、运输(含冷藏)、张贴标语、调整、伴随服务、保证按时按量配送的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另行支付。
3、投标人应保证以上提供的产品均来源于正规厂家,并且是合格产品。如提供的货物经采购人或相关部门检验不合格,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说明
‘★’号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投标人未响应‘★’号条款的投标(报价)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技术和商务条款中未标记“★”号的为非实质性要求,未响应非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报价)文件仍为有效,但可能影响评分。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
致:大连煜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的 项目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 ),投标人代表 (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文件 四 份。
完全理解招标文件的内容,决定投标本项目,据此我方承诺如下:
1.我方承诺,我方完全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须满足的特定条件。
2.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大写) (小写: )元人民币。
3.我方已仔细研究并完全理解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附件等相关资料)规定的内容,并承诺在发生争议时,不会以对招标文件存在误解、不明为由,向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行使任何法律上的抗辩权。
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 90 个日历日。
5.供货时间: 。
6.我方已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并完全理解、同意并接受当发生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等法律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时,我方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被退还。
7.我方承诺投标文件及所有提供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由于我方提供的资料不实而导致中标结果无效,给其他投标人及招标人造成的全部损失,我方同意无条件予以赔偿。
8.我方投标文件、你方的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若招标文件存在要求,而投标文件没有拒绝亦没有涉及的情形下,我方接受招标文件的有关约束,并同意将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作为投标人合同义务的组成部分。
9.我方将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存在违法违规等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代表签字:
注:1、本格式文件内容不得擅自删改。
2、投标人代表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
3、投标人公章必须是经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
4、不得使用其他印章或电子制版签名。
5、本文件应按规定签署,否则投标(报价)文件无效。
二、投标报价表
1 |
2 |
3 |
4 |
5 |
6 |
7 |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型号 |
数量 |
原产地及制造商全称 |
交货单价 |
单项货物总价【项4×交货单价合计】 |
|||
货物单价 |
人工、材料、配件、运输、保险、调试、安装、验收、售后服务、检测等费用 |
其他相关费用 |
合计 |
||||||
1 |
|||||||||
2 |
|||||||||
… |
|||||||||
总报价 |
(小写): |
||||||||
(大写): 元 |
注:
1. 所有价格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元。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
2. 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
3. 项6交货单价中分类报价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填报。 投标人公章:
4. 投标报价直接转入到投标函中作为投标人的最终报价(有调价函时,
以调价函中报价为投标人最终报价)。
5. 投标人应将项5中的内容明确填写 日 期:
本文件应按规定签署,否则投标(报价)文件无效。
(一)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格式(如有)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非联合体投标时提供)
序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规格 |
制造厂名称 |
数量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小型企业 |
微型企业 |
合计 |
合计 |
|||||||
1 |
||||||||
2 |
||||||||
3 |
||||||||
… |
||||||||
总计 |
说明:1、本表仅为非联合体供应商填报;
2、本表用于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详见供应商须知);
3、填入本表的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未填报本表或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评标时不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
(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说明表格式(如有)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报价说明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型号/规格 |
制造厂名称 |
数量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合计 |
|||||||
1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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