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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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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和泰城办公大楼食堂托管项目的其他非政府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和泰城办公大楼食堂托管项目的其他非政府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0/7/21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和泰城办公大楼食堂托管项目的其他非政府采购公告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缙云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食堂托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采购编号: 浙建航招202001号

2.采购项目:和泰城办公大楼食堂托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非政府采购项目)

4.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最低限价(元/年)

1

食堂委托管理服务(详见第三章)合同为一年一签;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服务及考核情况由采购方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承包合同,同一合同至多续签二次。

1

420000

5.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5.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6.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7.招标文件网上获取时间:2020年07月21日- 07月28日每天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注: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

8.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⑴投标人介绍信及联系方式;

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报名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578-3133088),未提交报名资料所造成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招标文件获取及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获取的方式:网上下载

9.1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内容,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10.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8月10日09:00(北京时间)。

1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缙云县五云街道黄龙路48号广电大楼六楼)开评标室。

13.开标时间:2020年08月10日09:00(北京时间)。

14.开标地点: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缙云县五云街道黄龙路48号广电大楼六楼)开评标室。

15. 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同时公布: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ssggzy.com

16.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缙云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8-3276689

地址: 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旭山路东方苑3幢6楼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刘锦秀 联系电话:0578-3133088 传真:0578-3133088

地址:缙云县问渔西路62号401室

附件: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和泰城办公大楼食堂托管项目的其他非政府采购文件.doc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文 件

采购编号: 浙建航招202001号

项目名称: 和泰城办公大楼食堂托管项目

采 购 人: 缙云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HYPERLINK \l "_Toc14080360"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3

HYPERLINK \l "_Toc1408036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HYPERLINK \l "_Toc14080362" 前列表 5

HYPERLINK \l "_Toc14080363" 二 招标文件说明 8

HYPERLINK \l "_Toc14080364" 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 8

HYPERLINK \l "_Toc14080365" 四 投标文件的包装、提交、修改和撤回 10

HYPERLINK \l "_Toc14080366" 五 开标和评审 11

HYPERLINK \l "_Toc14080367" 六 投标无效的情形 14

HYPERLINK \l "_Toc14080368" 七 法律责任 15

HYPERLINK \l "_Toc14080369" 八 询问 17

HYPERLINK \l "_Toc14080370" 九 质疑 17

HYPERLINK \l "_Toc14080371" 十 授予合同 18

HYPERLINK \l "_Toc14080372" 十一 验收 19

HYPERLINK \l "_Toc14080373" 十二 其他事项 19

HYPERLINK \l "_Toc14080374" 第四章 合同格式(范本) 30

HYPERLINK \l "_Toc14080375" 第五章 投标相关文件格式 43

HYPERLINK \l "_Toc14080376" 一 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43

HYPERLINK \l "_Toc14080377" 二 资信及商务文件格式 53

HYPERLINK \l "_Toc14080378" 三 技术文件格式 59

HYPERLINK \l "_Toc14080379" 四 报价文件格式 67

HYPERLINK \l "_Toc14080380" 五 投标文件封面及外包装封面格式 69

HYPERLINK \l "_Toc14080381" 六 中标人公告内容 70

HYPERLINK \l "_Toc14080382" 第六章 评标办法和细则 71

HYPERLINK \l "_Toc14080383" 一 总则 71

HYPERLINK \l "_Toc14080384" 二 评审委员会 71

HYPERLINK \l "_Toc14080385" 三 评标程序 71

HYPERLINK \l "_Toc14080386" 四 评标一般规定 73

HYPERLINK \l "_Toc14080387" 五 评标办法和细则 73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缙云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食堂托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采购编号: 浙建航招202001号

2.采购项目:和泰城办公大楼食堂托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非政府采购项目)

4.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最低限价(元/年)

1

食堂委托管理服务(详见第三章)合同为一年一签;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服务及考核情况由采购方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承包合同,同一合同至多续签二次。

1

420000

5.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5.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6.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7.招标文件网上获取时间:2020年07月21日- 07月28日每天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注: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

8.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⑴投标人介绍信及联系方式;

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报名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578-3133088),未提交报名资料所造成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招标文件获取及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获取的方式:网上下载

9.1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内容,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10.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8月10日09:00(北京时间)。

1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缙云县五云街道黄龙路48号广电大楼六楼)开评标室。

13.开标时间:2020年08月10日09:00(北京时间)。

14.开标地点: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缙云县五云街道黄龙路48号广电大楼六楼)开评标室。

15. 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同时公布: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ssggzy.com

16.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缙云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8-3276689

地址: 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旭山路东方苑3幢6楼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刘锦秀 联系电话:0578-3133088 传真:0578-3133088

地址:缙云县问渔西路62号401室

采购人:缙云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07月21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列表

序号

须知项目

内容、要求和时间

1

项目名称

和泰城办公大楼食堂托管项目

2

采购人

缙云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3

采购代理机构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组织方式

分散委托采购

5

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

6

投标有效期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

7

投标文件份数

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各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四部分文件应独立密封包装(注:正本与副本包装在同一个密封袋内)。

8

招标文件质疑

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届满日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

9

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

10

投标文件

递交方式

接收人: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8月10日09时00分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缙云县五云街道黄龙路48号广电大楼六楼)开评标室。

11

开标时间

及地点

时间:2020年08月10日09时00分开始

地点: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缙云县五云街道黄龙路48号广电大楼六楼)开评标室。

12

中标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评标报告经采购人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中标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上发布,并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

13

评标办法

和细则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

14

签订合同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

15

发布媒体

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ssggzy.com

16

采购文件解释

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7

特别提醒

请投标人根据资格审查要求和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及评标办法要求提供相关原件,未提供原件所造成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一 总则

1.适用范围

1.1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采购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定义

2.1.1“采购人”系缙云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1.2 “投标人”系指符合本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并报名参与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1.3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1.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1.5“合同”系指委托方、受托方双方签署的规定委托方、受托方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以及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招标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1.6 “产品”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包括:虚拟产品),以及产品相关的保险、税金、备品备件、附件、耗材、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等。

2.1.7 “服务”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应承担的送货上门、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附随义务。

2.1.8“▲”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3.投标人基本要求

3.1符合第一章第“5”条规定;

3.2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

4.联合体说明

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特别说明

▲5.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以及属于同一母公司或集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3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招标文件说明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6.1.1招标公告

6.1.2投标人须知

6.1.3采购需求

6.1.4合同格式

6.1.5投标相关文件格式

6.1.6评标办法和细则

6.1.7与本项目有关的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7.投标人的风险

7.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

8.1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2报名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应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传真)提出澄清申请。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公布更正公告,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的编写

9.要求

9.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9.2投标文件、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往来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如涉及非中文内容的,投标人有义务将其内容翻译成中文,一切对非中文内容的误解,都将由投标人承担。

10. 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分为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四部分,四部分单独密封。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如有报价的内容, 其投标文件无效。报价文件如有资信及商务、技术内容, 其资信及商务、技术内容评标时将作为无效内容。

11. 投标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

11.1 资格审查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格式见第五章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11.1.1 公司有效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11.1.2 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1.1.3 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任意一年(三年内)经审计盖章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经审计盖章完整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

11.1.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相应税务机关出具投标人的完税证明材料复印件;

B.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相应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投标人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

C.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材料复印件;

▲11.1.5 资格声明;

▲11.1.6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章。资格审查文件应装订成册,纸张建议采用A4规格。上述所涉复印件应装订入资格审查文件中,在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准备相关原件提交备查,评审结束后所有原件交回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标。

11.2资信及商务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详见第五章格式。

11.3技术文件内容:

11.3.1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相关文件格式所列的内容、格式的要求,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11.3.2投标人需对照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要求所列的内容;

11.3.3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

11.3.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文件;

11.4报价文件内容: 详见第五章格式。

11.4.1投标报价要求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报价表上写明投标报价。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11.4.2投标相关报价明细表填写时应详细注明该表列举的费用及分项清单。

12.排版、封面 、装订

12.1排版:所有文字及表格的纸张应采用白色标准A4纸。所有文字及表格采用黑色进行打印或印刷。

12.2封面:用本招标文件提供的封面制作,并在其上按封面标注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

13.投标有效期

▲13.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

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4.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的标明“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正本”、“副本”的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4.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印刷,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4.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投标文件的包装、提交、修改和撤回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投标文件按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四部分单独密封封装成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包装在同一个密封袋内)为方便开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后与报价文件一并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该信封须与报价文件一起密封。

15.2投标文件封面及外包装封面要求:

15.2.1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提供的格式制作。

15.3 投标文件统一左侧装订,采用不可拆卸方式装订。

15.4超过截止时间送达或未按规定签字、盖章、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投标人标记错误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15.5 对以下不符合密封、装订、包装要求的投标文件由现场工作人员退还投标人:

15.5.1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的;

15.5.2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装订的;

15.5.3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份数提交的投标文件;

15.5.4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出现包装混装。

16.投标文件的提交

16.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16.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做好投标文件签收手续,明确投标文件的提交时间、投标文件的份数、提交人等信息。

1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7.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修改或撤回的意思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17.2修改后重新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提交。

17.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17.4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开标和评审

18.开标

18.1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应到场,如投标人不派代表参加开标会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18.2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介绍标前基本情况、投标人名单,宣读开标日程安排,宣布评审期间的有关事项。公布开标会主持人、记录人、监督人等人员名单,应要求投标人代表书面提出其中是否有应当回避的人员。

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18.3投标文件经投标人或者其推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经投标人确认无误,采购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文件递交的先后顺序开启投标文件

18.3.1 投标文件正、副份数不符合要求的,当场退还投标人;

18.3.2 因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要求造成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

18.4 唱标

18.4.1 采购代理机构按递交的投标文件顺序宣布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18.4.2 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验核对,并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不影响评审过程,但有可能影响投标人诚信。

18.5 开标会议结束。

19. 资格审查

19.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资格要求和资格审查文件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及记录。并当场告知审查结果。

19.2 经资格审查后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进入评审,并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

20. 评审流程

20.1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询标、评价和推荐中标候选人。

20.1.1符合性审查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

20.1.2 技术文件评审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文件进行独立评审。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必要的澄清。

20.1.3 资信及商务文件评审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资信及商务文件进行评审,对客观分应统一意见后统一给分。

20.2.4 报价文件评审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报价做出澄清、说明。

21. 投标文件的澄清

21.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2 报价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

(1)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报价明细表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上述顺序修正;

(6)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7)修正错误的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的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同意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若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2. 对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估

22.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答复内容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并按照平等、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和评分。

23. 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审报告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提交。

24. 保密和评审过程的监控

24.1 自开标时间起至中标结果公告发布时间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得向任何投标人或与上述评审过程无关的人员透露。

24.2 本项目开标、评审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开标、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行为或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施加影响的企图和行为,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投标无效的情形

25.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无效:

25.1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

25.2 投标人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的。

25.3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5.4 投标文件无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25.5开启投标文件后,投标文件无法区分正、副本的。

25.6 开启投标文件后,投标文件份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25.7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

25.8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25.9 评标委员会评定有实质上 “▲”条款的负偏离的。

25.10 评标委员会评定有非实质性负偏离超过招标文件规定项数的。

25.11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款的。

25.12 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25.13招标文件中未要求,但投标人给予赠品、回扣或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的。

25.14 投标报价存在漏项或报价数量少于采购要求的。

25.1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5.16 投标人已明知采购期间或之后企业将发生兼并改制,或提供的产品将停产、淘汰,或必须有偿使用专供的备品备件和试剂耗材的,及其他应当告知采购人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实施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信息,不在投标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的。

25.17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5.18 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25.19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文件无效情形。

法律责任

26.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6.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6.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26.3 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26.4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6.5 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26.6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人有前款27.1至27.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

27.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7.1 向评标委员会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27.2 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7.3 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

27.4 将合同转包;

27.5 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27.6 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投标人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中标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投标人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标无效。

28. 投标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9.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9.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

29.2 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29.3 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9.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采购活动;

29.5 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

29.6 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29.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29.8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9.9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9.10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29.1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9.12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询问

30. 投标人有权就采购活动的事项提出询问。

30.1 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30.2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

30.2.1采购代理机构为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建议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前,准备好需答疑、澄清的内容(内容包括:招标文件内容、技术参数是否具有排他性或独有性以及是否有违反三公原则的内容等),以书面形式送达或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30.2.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对投标人澄清的要求予以答复,答复内容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上予以公布,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内容,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

30.3投标人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

30.4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的询问。

质疑

31.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各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1.2质疑的主要内容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以及浙江省和丽水市相关文件的规定。质疑内容涉及保密事项,质疑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

31.3质疑投标人可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书(一式三份以上)。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答复。

31.3.1邮寄方式送达质疑书的,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收到邮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

31.3.2传真方式送达质疑书的,质疑投标人应当取得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传真的意见,并及时将质疑书原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

31.3.3在质疑期限届满前,质疑书已经邮寄或传真成功的,质疑不视为过期。

31.4质疑投标人提供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31.5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答复质疑投标人。

31.6质疑投标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报告上级监管部门,由上级监管部门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十 授予合同

32. 中标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32.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公告内容不包括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2.2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书面发出中标通知书。

33.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

33.1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经上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直接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需交由上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34.签订合同

34.1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采购人签定合同。

34.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4.3中标人不遵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约条款及所作的承诺,擅自修改报价或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者,采购人有权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按有关法律法规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4.4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中标结果的质疑期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34.5如中标人在履约期间未履行有关义务或项目未验收通过的,采购人将有权扣除相应的合同款作为处罚。

验收

35. 采购人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投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

35.1本项目采购人可邀请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核对,参与验收、核对的内容为中标产品的技术指标、规格型号、质保服务、承诺等内容,是否和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的内容相符合。

35.2其他投标人在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前将参与验收的人员名单、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书面告知采购人。采购人在验收二日前告知其参加验收的具体时间和地址。参加验收工作的人员,应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35.3其他投标人应遵守诚实信用、实事求是的原则,在验收期间积极配合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工作,不得影响或阻扰验收工作的正常进行。参与验收的一切费用,原则上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其他事项

36. 解释权

36.1本招标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

37. 采购代理机构对决标结果不负责解释。


第三章 采购需求

采购预算指导价

▲最低限价:42万元(包含物业管理费)。

本项目以总价包干形式完成所有的服务内容。实施过程中除非采购方书面调整服务范围或数量外,合同总价按中标价不作调整,供应商自行考虑并承担风险费用。食品及原材料购买、餐具购买(锅碗瓢盆等)、水电费、能耗费、卫生保洁、人员培训、工资、福利、服装、奖金、各项社会保险及税金等所有可能涉及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服务过程中所需的各类工具(桌椅、排风扇、冰箱、冰柜、油烟机)、耗材以及维修所需物资由采购人负责采购和提供,中标人安全、规范使用。除正常使用折旧外,中标人应保证各设备设施、工具的完好性。

采购服务范围及要求

1.招标范围:

1.1负责采购人食堂的食品及原材料购买、加工烹饪、现场服务、卫生管理以及成本费用控制等。负责和泰城办公大楼食堂约390名干部职工的工作日早、中、晚三餐的快餐服务。对大楼单位职工的餐费是否统一打入食堂无强制性要求,按自愿原则,市场化运作。

1.2承包时间:合同期为一年,合同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按原合同价格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续签两次,每次一年。如涉及采购人食堂或办公场所搬迁等政策因素的,采购人可无条件终止本合同(如出现此情形的,采购人应在三个月前书面告知供应商)。在合同期内涉及政策性人工成本增加的,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1.3岗位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保险等费用(投标方须应按国家及劳动法要求规定为所有服务人员交纳相关保险及费用)所涉及人身安全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2.1工作要求

2.1.1负责早餐、中餐、晚餐,保证食品质量。严把食品卫生质量关,不使用“三无”产品及过期、腐烂、霉变、变质食品,每天做好进货凭证和记录。必须杜绝供应变质变味食品。饭菜熟透,坚决杜绝供应变霉变质食品,隔夜、隔餐食品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供应使用,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2.1.2要求中标人不得超范围经营;早餐、中餐和晚餐均采用自选制,自选菜肴实行菜肴标准量化和限价制度。每只菜应明确成份、重量及价格,并要求公示。中标人必须做到饭菜价格合理,根据采购人实际,按3:4:3的比例供应低价菜、中价菜和高价菜,内部员工高价菜每份不超过5元,中价菜每份不超过3元,低价菜每份不超过2 元;外部员工菜价不做要求。米饭不超过 1 元;花色品种齐全,早点应不少于 10个品种,早餐菜价价格不超过市场价的85%,中餐菜和晚餐菜分别不少于20个品种,中晚餐荤菜占30%以上,且相隔两餐菜肴相同率不超过50%。如市场价波动较大,经采购方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调整菜价。

2.1.3负责制订每周菜单,应根据季节变化,更换时令菜,经常更换菜肴品种,变化烹饪方法和菜系,推陈出新。

2.1.4品尝菜品要用勺、筷,不用手拿取,冷菜制作装配必须严格按冷菜厨房卫生要求进行。

2.1.5每餐开餐前对工作用手布进行消毒清洗。

2.1.6每餐对菜品进行24小时留样。

2.1.7用剩的各类原料及食品要随时进行相应的保藏,保证再生产及销售的卫生和安全。

2.1.8负责厨房设备、器具的使用和管理。

2.1.9严格执行餐具消毒制度,所有餐具按规程清洗并消毒,做到无污迹、水迹,消毒做到记录备查。

2.1.10保持地面和工作台面的整齐、清洁、无污物、无油垢。养成良好的卫生工作习惯,不得将水、汤汁倒在地面上,以保持地面干燥。

2.1.11食堂员工上班时要做到空手来空手出,所用的交通工具要停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准带走任何物品。员工如有发现要及时进行教育,对屡教不改者要进行处罚或辞退。否则采购人要扣除中标人的费用。

2.1.12安全管理

2.1.12.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食堂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从细节入手,从小事做起,每日检查,排除一切安全隐患。

2.1.12.2必须加强食堂内设施设备的安全监督和管理。所有设施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必须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加强食堂用水和用电管理,电器使用必须规范操作,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2.1.12.3必须组织开展食堂和食品安全培训。加强食堂管理,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食堂从业人员卫生法制观念,提高食堂综合服务水平。

2.1.13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与教育,制定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计划;招聘食堂从业人员时,要对其品行及心理健康状况进行了解,食堂从业人员要到卫生部门确定的体检单位进行健康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2.2委派人员安排要求:

2.2.1中标人应根据职工食堂的具体情况,科学合理配置管理和服务人员,人员安排必须充分满足各岗位和工作量的需要,所有人员需取得疾控中心发放的健康证。

2.2.2中标人录用的员工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协作精神,身体健康,政治上可靠,遵纪守法,服从分配,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无不良记录。

2.2.3管理与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表情自然、亲切;举止大方、有礼;用语文明、规范;提供主动、热情、周到、及时的服务。

服务标准:

3.1中标人的员工(以下简称员工)须持卫生防疫部门的健康证方可上岗,并每年定期体检一次。新员工必须先获得卫生防疫部门的健康证再经采购人审核后方可上岗。

3.2员工须接受卫生培训,保持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洗衣服、勤换工作服,使自己保持良好的工作风貌与精神状态。

3.3在工作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吸烟、嬉笑打闹,严禁在厨房区域内洗涤衣物等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3.4保持良好的卫生操作习惯,上班时必须穿好工作服,戴好标识牌、工帽、口罩,售卖服务人员同时需戴好手套,不得对食品咳嗽、打喷嚏及其它不卫生动作,严禁用勺直接尝味。

3.5员工有传染性疾病时必须休假,以免造成其他人员感染及食物污染。

3.6厨房清洁设立岗位责任制,所有日常用的厨具和餐具每餐后都必须进行严格的清洗和消毒,清洗时要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在消毒后要加盖保管,防止再污染,未经消毒的厨具和餐具不得使用。

3.7厨房所有厨具、用具实行定置管理,在用完后要摆放有序,砧板要竖放,以确保底、面、边三面光,且切生熟食品的砧板要分开使用。

3.8洗蔬菜、肉类、水产、厨具等水池要分开,不得混合使用。

3.9炉灶、配料台、工作台在完工后要予以擦拭,确保干净整洁。

3.10油烟罩每天一小擦,每周一大擦,每月彻底清洁一次,确保油烟罩无油垢堆积,确保安全。

3.11下水道要每日进行清洁,彻底清除菜渣等杂物,以保证排水畅通及清除异味。

3.12清除卫生死角,定期灭老鼠、蟑螂、苍蝇等。

3.13工作场所内物品要摆放整齐,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以防止物品发霉变质。

3.14食品要做到生熟分开,以确保食品味美纯正。

3.15操作时要分台、分池操作,以免交叉污染;蔬菜类要按一拣、二洗、三切、四浸泡的顺序操作。

3.16处理过的原料应及时加工烹调,烹调时要煮熟,以保证食用安全,以防止中毒。

3.17加工好的熟食品要妥善保管,存放时间超过1小时,要重新回炉加热处理后才能食用。

3.18生、熟食品要分冰箱存放,以防熟制食品受到污染。

3.19每日每餐的食品均进行48小时的封样存储(留样),便于事故发生后的取证和调查。

3.20用餐后须擦拭桌椅,保持干净无灰尘、无油渍,地面无垃圾及杂物,保证不积水、干净、清爽。

3.21保持门窗、墙壁、灯管清洁,风扇、空调要每季清洗,要每季清洁与维护通风、排污设备,以确保运转正常。

3.22食堂卫生间每天清洁至少一次,食堂每周大清洁一次,用清洁剂清洗桌椅、地面、做到厨房无苍蝇、蟑螂、蚂蚁等。

3.23应达到食品安全量化管理A级单位要求及采购人行业系统食堂规范化达标要求。

相关约定

4.1中标人对采购人的厨房设施进行妥善保管、保养、保护,如果因操作不当损坏设备的,中标人应进行赔偿。维修费用超过定额的,要承担部分维修费用。

4.2中标人服务期间内必须重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每月不少于2次,并有书面材料备检。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服务期间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造成财产损失的,由中标人全额赔偿。中标人必须按规定程序和安全文明服务有关要求进行实施,承担员工管理等一切责任,承担服务过程中的各种意外,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3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食品安全问题,中标人应当全额赔偿。

4.4中标人服务期间,应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

4.5服务期间,涉及采购人义务的,采购人应全力配合。

4.6采购人与中标人将食堂设施一一清点,制作详单,双方签字盖章,各执一份,造成除日常磨损外的损失外,应当依法赔偿。

4.7中标人在经营期间内始终拥有合法资质,按期年审,并将年审材料,复印提交采购人备案。

4.8中标人应当提交派驻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照片一张、健康证、暂住证及其他技术证件,并在花名册上签字确认。派驻人员符合行业相关规定和要求。

4.9中标人提供厨房管理条例、工作岗位安排表、考核表,如人员变动应及时提供。

4.10采购人对中标人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考核,仓库管理员、验收、收费系统管理由采购人负责。

4.11承包方必须按照《劳动法》及浙江省、丽水市的有关规定配置合格工作人员,并支付工资、国家法定假日加班费和交纳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及规定交纳的费用,不得违反《劳动法》规定的用工制度。

4.12若因我单位布局调整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食堂保障情况发生变动的,中标人应当积极配合作出调整,涉及人员或工作量增减所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付款方式

5.1承包款支付:合同签订后7天内承包人按年一次性支付采购人。

服务质量要求

6.1各投标人需本着对企业品牌的延伸,以社会化效益为重的原则进行投标。

6.2各投标人须在对现场、周边环境全面了解的情况下编制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组织实施计划以及具体的保障措施、工作程序。

6.3投标人应制订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及质量保证和相关服务承诺。

6.4食堂每日产生的垃圾和泔水,将严格按餐《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通知》,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有效的管理方案。

6.5投标人达不到采购人要求及投标人各项服务承诺,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整改,直至扣款或终止合同。

6.6投标人需制定消防、抗台、安全等紧急预案,并切实地培训到每个岗位人员。

6.7投标人需积极完成采购人交代的其他工作。

6.8关于经营食堂所需办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由中标人办理,采购方协助。

考核

7.1服务质量考核:

存在下述任何一项指标所列行为的,由中标人赔偿损失,承担一切责任,采购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视情况没收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

7.1.1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件,致使多人呕吐、腹泻。

7.1.2当年食堂就餐人员发生食源性甲乙类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7.1.3发生因职工失职造成的生产、消防等重大恶性安全事故。

7.1.4中标人在服务期间员工发生治安案件影响较大的。

7.1.5中标人在服务期间因自身原因造成食堂供应餐脱节、断供等情况。

7.1.6中标人以任何不正当利益(金钱、礼品、其他等)馈赠我方的任何工作人员。

7.1.7中标人在服务期间其员工违反外来人员进出监管场所的规定。

7.2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食堂管理、确保食堂卫生安全,不断提高食堂经营服务水平,保障广大员工的合法权益,对食堂劳务投标人制定了如下的考核方法,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7.2.1对中标人的考核分为日常考核、满意度测评两个部分。每一个季度为一个考核周期。日常考核分满分为100分(具体见:和泰城办公大楼食堂 季度餐饮日常考核表),满意度测评分满分为100分(具体见:和泰城办公大楼食堂 季度餐饮服务满意度测评表)。如果日常考核分、满意度测评分汇总后的平均考核分在90分(含90分)以下的,每扣1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0元,一年内二次以上(含二次)考核分在70分以下或满意度在70%以下的,可取消下一年续签合同的资格,连续三次考核分在70分以下或满意度在70%以下的,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人的成交资格(即终止合同)或要求整改,并由成交人承担因满意度不达标而整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8、履约保证金

签订合同前须缴纳履约保证金4万元,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服务或质量问题的,30日内无息退还。


和泰城办公大楼食堂 季度餐饮考核表

年 月 日

序号

考核扣款内容

扣分

备注

1

完成就餐保障任务出现失误的。

2-10分/次

2

人员配备未按合同规定要求的(健康证等)。

2分/人次

3

菜价定位是否合理

2-10分/次

4

违反食堂日常检查目录中规定条款的。

0.5-2分/次

5

因未按国家规定给员工交相关保险或用工手续不齐全或支付员工工资不及时,从而导致投诉或纠纷的。

3分/人次

6

未按规定时间上下班的,或未按规定时间营业的。

2分/次

7

服务人员未按我方要求统一着装和佩戴口罩、工牌、帽子等,或着装不整洁的。

2分/次

8

未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服务礼仪、专业技能、应急预案等进行全员培训,并有书面材料备查。

2分/次

9

机器设备操作不当或故意损坏财物的、设备保养或保管不力造成丢失或损坏的。

双倍赔偿并扣分2-10分

10

服务人员应接受过相关专业技能的培训,掌握食品生产安全知识,熟悉食堂生产流程,能正确使用相关专用设备。违反安全规定的。

0.5分/人次

11

设有专兼职生产及卫生安全员,能经常开展自检和设备检修,并做好记录,未按要求做到的。

2分/次

12

未做好食品及原料验收、留样、药残检测及相关记录的

2分/次

13

餐饮具洗涤消毒不符合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的操作流程。

2分/次

14

食品加工场地、仓库存放有毒有害物质或私人用品的。

2分/次

15

厨房、食堂环境内外保持整洁有序,定置管理到位,标识清晰。每餐清洁后厨房地面、厨具等保持干燥,定期清洗油质保证地面橱柜整洁不油腻。达到3处以上的。

2分/3处

16

菜肴色、香、味不佳的,菜肴中有头发等杂物,有腐坏变质情况的。

2-5分/次

17

伙食数量供应不足,或造成职工不能及时就餐的。

2-10分/次

18

查到同一个问题两次(含)以上的,或指出问题后没有及时整改的。

2分/次

19

顾客投诉经查证属实,接到我方发出的就餐人员投诉处理通知单的。

2-10分/次

20

爱护保管好食堂食物原料,工具材料。有私自将食堂食材,原料,工具等带回家或送给他人的。

5分/次

21

不及时提供厨房管理条例、工作岗位安排表、考核表、以及人员变动情况等。

1-5分/次

22

完成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的临时任务。配合主管部门做好规范达标等基础台账工作,以及临时性的必要工作。无故拒绝或拖延完成的。

5分/次

23

因承包方员工表现不好影响服务保障,我方提出更换人员要求后承包方未及时落实的,以我方书面通知为时间节点。

2分/天

24

未按我方要求控制能耗和易耗品使用额度的。

2-10分/次

25

违反各类安全规定的。

2-10分/次

26

被劳动监察或卫生防疫等部门检查出现问题的。

20-50分/次

当月得分(满分为100分)

发包方测评监督人员: 承包方项目管理人:


和泰城办公大楼食堂 季度餐饮服务满意度测评表

年 月 日

评定内容

请在所选项前打√

员工仪容仪表10分

□很满意 □满意 □较满意 □不满意 □很不满意

说明:很满意得10分,满意得8分,较满意得6分,不满意得4分,很不满意得2分

员工礼节礼貌10分

□很满意 □满意 □较满意 □不满意 □很不满意

员工服务态度10分

□很满意 □满意 □较满意 □不满意 □很不满意

餐厅环境卫生10分

□很满意 □满意 □较满意 □不满意 □很不满意

餐具消毒卫生10分

□很满意 □满意 □较满意 □不满意 □很不满意

餐饮价格5分

□很满意 □满意 □较满意 □不满意 □很不满意

说明:很满意得5分,满意得4分,较满意得3分不满意得2分,很不满意得1分

早餐

花色

质量

15分

品种5分

□很满意 □满意 □较满意 □不满意 □很不满意

口味5分

□很满意 □满意 □较满意 □不满意 □很不满意

质量5分

□很满意 □满意 □较满意 □不满意 □很不满意

午餐

花色

质量

15分

品种5分

□很满意 □满意 □较满意 □不满意 □很不满意

口味5分

□很满意 □满意 □较满意 □不满意 □很不满意

质量5分

□很满意 □满意 □较满意 □不满意 □很不满意

晚餐

花色

质量

15分

品种5分

□很满意 □满意 □较满意 □不满意 □很不满意

口味5分

□很满意 □满意 □较满意 □不满意 □很不满意

质量5分

□很满意 □满意 □较满意 □不满意 □很不满意

餐饮服务满意度测评得分

意见、建议

发包方测评监督人员: 承包方项目管理人:

满意度测评方法由采购人自行决定,包括但不仅限于书面问卷测评、网络问卷测评、电话问卷测评等

注:以上考核表和满意度测评表是考核办法的主要方向和参考内容,具体的考核细则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第四章 合同格式(范本)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人:(以下称买方) 

      

乙方:(以下称卖方) 

    

签署地点:

签署日期:

缙云县和泰城办公大楼食堂托管项目(项目名称)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文件在2020年 月 日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 (卖方)为乙方。

合同期为一年,合同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按原合同价格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续签两次,每次一年。如涉及采购人食堂或办公场所搬迁等政策因素的,采购人可无条件终止本合同(如出现此情形的,采购人应在三个月前书面告知供应商)。在合同期内涉及政策性人工成本增加的,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a. 本合同书

b. 中标通知书

c. 变更补充文件。

d. 采购文件 (含澄清修改文件)

e. 乙方投标文件 (含澄清内容)

第一条、承包范围和要求

承包区域和要求:

乙方在承包区域内提供 食堂承包服务 等及相关服务,且只能在该范围内从事 食堂餐饮的相关工作。(甲方调配除外)

1.1负责采购人食堂的食品及原材料购买、加工烹饪、现场服务、卫生管理以及成本费用控制等。负责和泰城办公大楼食堂约390名干部职工的工作日早、中、晚三餐的快餐服务。对大楼单位职工的餐费是否统一打入食堂无强制性要求,按自愿原则,市场化运作。

1.2岗位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保险等费用(投标方须应按国家及劳动法要求规定为所有服务人员交纳相关保险及费用)所涉及人身安全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1.3工作要求

1.3.1负责早餐、中餐、晚餐,保证食品质量。严把食品卫生质量关,不使用“三无”产品及过期、腐烂、霉变、变质食品,每天做好进货凭证和记录。必须杜绝供应变质变味食品。饭菜熟透,坚决杜绝供应变霉变质食品,隔夜、隔餐食品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供应使用,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1.3.2要求中标人不得超范围经营;早餐、中餐和晚餐均采用自选制,自选菜肴实行菜肴标准量化和限价制度。每只菜应明确成份、重量及价格,并要求公示。中标人必须做到饭菜价格合理,根据采购人实际,按3:4:3的比例供应低价菜、中价菜和高价菜,内部员工高价菜每份不超过 5元,中价菜每份不超过3元,低价菜每份不超过2 元;外部员工菜价不做要求。米饭不超过 1 元;花色品种齐全,早点应不少于 10个品种,早餐菜价价格不超过市场价的85%,中餐菜和晚餐菜分别不少于20个品种,中晚餐荤菜占30%以上,且相隔两餐菜肴相同率不超过50%。如市场价波动较大,经采购方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调整菜价。

1.3.3负责制订每周菜单,应根据季节变化,更换时令菜,经常更换菜肴品种,变化烹饪方法和菜系,推陈出新。

1.3.4品尝菜品要用勺、筷,不用手拿取,冷菜制作装配必须严格按冷菜厨房卫生要求进行。

1.3.5每餐开餐前对工作用手布进行消毒清洗。

1.3.6每餐对菜品进行24小时留样。

1.3.7用剩的各类原料及食品要随时进行相应的保藏,保证再生产及销售的卫生和安全。

1.3.8负责厨房设备、器具的使用和管理。

1.3.9严格执行餐具消毒制度,所有餐具按规程清洗并消毒,做到无污迹、水迹,消毒做到记录备查。

1.3.10保持地面和工作台面的整齐、清洁、无污物、无油垢。养成良好的卫生工作习惯,不得将水、汤汁倒在地面上,以保持地面干燥。

1.3.11食堂员工上班时要做到空手来空手出,所用的交通工具要停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准带走任何物品。员工如有发现要及时进行教育,对屡教不改者要进行处罚或辞退。否则采购人要扣除乙方的费用。

1.3.12安全管理

1.3.12.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食堂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从细节入手,从小事做起,每日检查,排除一切安全隐患。

1.3.12.2必须加强食堂内设施设备的安全监督和管理。所有设施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必须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加强食堂用水和用电管理,电器使用必须规范操作,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1.3.12.3必须组织开展食堂和食品安全培训。加强食堂管理,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食堂从业人员卫生法制观念,提高食堂综合服务水平。

1.3.13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与教育,制定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计划;招聘食堂从业人员时,要对其品行及心理健康状况进行了解,食堂从业人员要到卫生部门确定的体检单位进行健康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乙方须接受临时检查。

1.4委派人员安排要求:

1.4.1乙方应根据职工食堂的具体情况,科学合理配置管理和服务人员,人员安排必须充分满足各岗位和工作量的需要,所有人员需取得疾控中心发放的健康证。

1.4.2乙方录用的员工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协作精神,身体健康,政治上可靠,遵纪守法,服从分配,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无不良记录。

1.4.3管理与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表情自然、亲切;举止大方、有礼;用语文明、规范;提供主动、热情、周到、及时的服务。

1.4.4乙方的员工(以下简称员工)须持卫生防疫部门的健康证方可上岗,并每年定期体检一次。新员工必须先获得卫生防疫部门的健康证再经采购人审核后方可上岗。

1.4.5员工须接受卫生培训,保持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洗衣服、勤换工作服,使自己保持良好的工作风貌与精神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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