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通市崇川区教育体育局(以下称采购人)委托,就2020年区属学校阳光食堂所需冷冻食材半成品采购及配送项目组织公开招标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崇川区2020年区属学校阳光食堂冷冻食材半成品采购及配送项目。
二、项目编号:NTHH202065(ZB10)。
三、项目预算:无。
四、项目需求:
采购人拟对2020年区属学校阳光食堂所需冷冻食材半成品采购及配送项目进行采购,并就此项工作通过公开招标采购的形式确定项目的2名“中标供应商”及1名“备选成交供应商”,区属各学校根据自己的需求,在中标供应商中确定单次需求货品的供应商。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五、项目服务期:
项目服务期为三年(即36个月),合同一年一签订,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合同项下甲方有权终止服务期,不再续签合同。
六、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特别提醒】投标人资格审查条款以本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第四章第二条第8款规定的内容为准。供应商须携带要求的资格、技术材料原件【见第二章第八条中A、投标响应资料原件包】供本项目资格审查及技术评审用。因携带原件不全而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的单位,请于本公告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www.chongchuan.gov.cn)、崇川教育网(http://www.ntccjy.com/)通知公告栏”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八、投标
1、投标人须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的资格、技术、商务报价的各项要求条款,结合项目需求提供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如有各项投标资料经查实为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文件及样品的递交
(1)接收人:采购代理机构;
(2)接收时间:2020年8月12日下午1时至2时。
(3)接收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濠东路28号城中小学聚和楼三层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九、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人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伍佰圆整(?2,500.00元);
2、投标保证金凭证无需封装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在投标现场递交投标保证金凭证后,方可递交经密封包装的书面纸质投标文件。
3、不递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绝。
十、开标、评标
1、开标时间:2020年8月12日下午2时整;开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濠东路28号城中小学聚和楼三层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含信用记录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评标。
3、资格审查时间:开标后当即开始;资格审查地点:南通市崇川区濠东路28号城中小学聚和楼三层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评标时间:资审后当即开始;评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濠东路28号城中小学聚和楼三层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
十一、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成交后,中标人被学校选定为供应商后,须向配送学校缴纳履约保证金。
2、需求学校:1000人以下的,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圆整(?1,000.00元);1000至2000人以下的,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圆整(?2,000.00元);2000人以上的,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圆整(?5,000.00元)。
3、备选供应商因各学校根据实际需求,入选供货后,须与学校签订合同并缴纳相对应该学校人数的履约保证。
十二、投标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单位:南通市崇川区教育体育局;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五一路290号;
联系人:江老师;
电话:0513-85797072。
2、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江城大厦3幢3层;
联系人:戴健秋;
联系电话:0513-80100639、18806297798。
十三、招标公告期
招标公告期自招标公告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发布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
单击下载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