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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人民医院(宣汉县精神病医院)厨具设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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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人民医院职工及病员食堂厨具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人民医院职工及病员食堂厨具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07-22 15:51

一、项目编号
5117222020000224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人民医院职工及病员食堂厨具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成都新邑航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成都市温江区成都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科源路660号
中标(成交)金额 525938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货物类:中餐燃气炒菜灶(全自动数控)、炊用燃气大锅灶(全自动数控);品牌:新邑航;规格型号:2000*1150*800/350/ZCTG1-28A、2000*1150*800/350/DZTD800/28-A; 数量:1台; 单价:14640元、14880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彭建国(SC1717278);蔡景元(SC1717277);温娅(SC1713411);张继文(SC1706327);胡玮(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以预算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7889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监管部门:宣汉县财政局;监管部门电话:0818-5713112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人民医院
地址: 宣汉县东乡镇解放中路753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先生;联系电话:0818-52025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新城管委会武青南路51号1栋6层613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龙海波;联系电话:028-866511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牟女士
电话: 028-8665112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1 招标编号:[5117222020000224] 宣汉县人民医院职工及病员食堂厨具设备 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中国·四川 宣汉县人民医院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2020年 06月 2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5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 24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 46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 48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 51 第七章 评标办法 ··························· 74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例) ····················· 89 3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宣汉县人民医院(采购人名称)委托,拟对宣 汉县人民医院职工及病员食堂厨具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5117222020000224。 二、招标项目:宣汉县人民医院职工及病员食堂厨具设备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宣汉县人民医院职工及病员食堂厨具设备采购。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备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3.1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 贿犯罪记录。 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本文件第四章,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详见本文件第五章。 六、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4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 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 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 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 2020年 7月 1日至 2020年 7月 7日 9: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 假日除外)在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达州市通川区朝阳西路 9 号朝阳桥建 委综合楼三楼(奥鸿装饰旁))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185 元/份(现金支付,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需注明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机构现场查验原件)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并将相应材料给采购代理机构留存。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 7月 21日 14: 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投标文件 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文件接收时间:2020年 7月 21日 13: 30-投标截止时间) 九、开标地点: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室(达州市通川区朝 阳西路 9号朝阳桥建委综合楼三楼(奥鸿装饰旁))。 十、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宣汉县人民医院 地 址:宣汉县东乡镇解放中路 753 号 联 系 人:曾先生 联 系 电 话:0818-5202506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武青南路 51号大科星创意园 1栋 613室 联 系 人:牟女士 联 系 电 话:028-86651121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人 宣汉县人民医院 2 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 项目名称 宣汉县人民医院职工及病员食堂厨具设备采购项目 4 招标编号 5117222020000224 5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6 评分办法 综合评分法 7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53万元(大写:伍拾叁万元整)。 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3万元(大写:伍拾叁万元整)。 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8 交货期限 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通过验收,并交付 使用。 9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 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 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函》原件。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 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 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监狱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 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失信企业报价处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 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 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 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 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 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须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其 他响应性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四、符 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若提供虚假《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予 以认定。 10 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 围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涉及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 的,投标产品均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11 投标保证金 响应《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 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8号),疫情防控期间 参加政府活动的供应商,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2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接受。 13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 2020年7月21日14时00分 7 间 15 投标有效期 (实质性要求) 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 16 投标文件份数 (实质性要求) 正本1份、副本4份,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 一览表》(原件1份),电子文档1份(U盘)(电子文档为正 本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 17 采购项目具体事项/采购 文件内容咨询 联系人:牟女士 联系电话:028-86651121 18 开标、评标工作咨询 联系人:牟女士 联系电话:028-86651121 19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 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 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20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有 效身份证明证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牟女士 联系电话:028-86651121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青南路 51 号大科星创意园 1 栋 613室。 21 供应商询问 根据 94号令、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代理 机构负责答复。询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原件)提出,以其 他形式提出的询问均不接受和回复。 联系人:牟女士 联系电话:028-86651121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青南路 51 号大科星创意园 1 栋 613室。 22 供应商质疑 根据 94号令、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质疑由采购代 理机构负责答复。质疑必须以书面形式(原件)提出,以 其他形式提出的质疑均不接受和回复。 8 联系人:牟女士 联系电话:028-86651121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青南路 51号大科星创意园 1 栋 613室。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 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23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宣汉县财政 局。 24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 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 起 7 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 部门备案。 25 招标服务费 以预算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号规定,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 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26 其他要求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 份原件)送采购代理机构。 27 进口产品(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 拒绝进口产品参与竞争,供应商以进口产品响应时,其响 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 不限制国产产品参与竞争。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 9 招标的采购人是宣汉县人民医院。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 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 的供应商。 3. 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 4.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 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 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 定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任一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本项目的核心产品:中餐燃气炒菜灶(全自动数控)、炊用燃气大锅灶(全自动 数控)。 5.2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 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 件作为无效处理。 5.3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 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 10 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4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 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 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5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6 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 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7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 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8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 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 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 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 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 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评审委员会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 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 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11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 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 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 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七)评标办法; (八)合同主要条款。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 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 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 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 间至少 3 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 时间。 7.3 供应商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本项目的 更正公告,以保证其对招标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供应商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或 由于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更正公告通过供应商报名时备注的电子邮箱发送至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供应商在收到相应更正公告后,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 12 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如供应商未给予书面回复,则视为收到并认可该更正公告的 内容。 7.4 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 购单位构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 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 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时间:本项目不组织。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地点:本项目不组织。 8.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 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 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 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9.3 如因未翻译而造成的废标,由投标人承担。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 计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 13 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 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 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 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 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 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 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至 少包括下列两部分文件: 文件一:资格性投标文件(用于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严格按照第四、五章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 材料。 文件二:其它响应性投标文件(用于资格审查以外的评标)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下五个方面的相关材料: (一)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 表”。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 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实质性要求)。 (二)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 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包括下 列内容: (1)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 (2)投标产品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应当尽可能提供检测报告、产品使 用说明书、用户手册等材料予以佐证); (3)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14 (4)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5)产品验收清单(注明各部件的品名、数量、价格、规格型号和原产地或生产 厂家); (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三)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以 下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 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 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实质性要求); (3)商务应答表; (4)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四)售后服务。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 包括以下内容: (1)服务承诺、服务方案及保障措施; (2)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 (五)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第三章格式中“注”的内容,投 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保留在投标文件中,未保留的视为投标人默认接受“注”的内容。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响应《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川财采(28号),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活动的供应商,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7.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天(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 截至之日起算)。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 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 15 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 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 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 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7.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 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 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 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性投标文件”和“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两部分,且该 两部分应分册装订。“资格性投标文件”用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本项目的资格 审查,“其它响应性投标文件”用于评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资格审查以外的评审。 18.2 投标人应按 18.1 准备两部分投标文件,每部分含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和相 应的电子文档壹份,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密封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壹份)。投 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 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3“开标一览表”除单独密封提交外,还应编制于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副本 内,如有遗漏,将视为无效投标(实质性要求)。 18.4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 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 复印件,电子文档采用 U盘制作。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18.5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 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18.6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实质性要求)。 18.7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18.8 投标文件统一用 A4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 18.9 本次招标要求的复印件是指对图文进行复制后的文件,包括扫描、复印、影 16 印等方式复制的材料。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资格性投标文件/其他 响应性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 19.2 投标文件包括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 电子文档和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其中,“开 标一览表”单独密封。 19.3 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资格性投标文件/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开标 一览表/电子文档、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 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招标采购单位 将告知投标人不予接收的原因。 20.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应当与投标供应商名称 和招标文件的文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 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 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20.3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 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 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 19 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 字样。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投 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17 五、开标和中标 22.开标 22.1 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 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 不参加开标活动。 22.2 开标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22.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 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 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 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 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 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22.4 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5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 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 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2.6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3. 开标程序 23.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 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 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名单。 (2)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 件的密封情况。 18 (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投标 文件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 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 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同时,做好 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 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 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 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 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 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 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评标结 果投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查询。 24.开评标过程存档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25.资格审查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 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是否属于禁止参加 投标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6.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 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27.中标通知书 27.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7.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 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7.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 19 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 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7.4 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供应商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证 件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详见须知附表中联系方式)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8. 签订合同 28.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 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 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8.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 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 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实质性修改。 28.3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 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8.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壹份)送采购代 理机构。中标人应及时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详见须知附表中联系方式) 29.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9.1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 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 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 主要合同义务。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 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 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29.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 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9.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 20 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30.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 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 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1.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 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 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 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 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2. 履约保证金 32.1 如招标文件规定须交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 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2.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 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 33.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工作日 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政府采购 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4、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 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5. 履行合同 35.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 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5.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 定进行处理。 21 36. 验收 36.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 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 要求进行验收。 36.2 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 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 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7.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 资金付款详见第六章商务要求中付款方式。 七、投标纪律要求 38. 投标人纪律要求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 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 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8.1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22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 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38.2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8.3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39.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 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 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23 九、其他 40.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 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规定 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 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 调整。 40.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投标人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 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实质性要求) 41.本章中作为实质性要求的内容,除明确要求提供承诺函等证明材料的外,采购 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仅对投标文件是否违背实质性要求进行审 查。 4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 2016 〕 125 号 ) 的 要 求 ,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将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 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 投标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 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实质性要求) 4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 采[2020]123 号)、成都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 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 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财采[2019]17 号)的要求,符合通知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 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或成都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集中展示的融 资机构 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选 择“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的需向代理机构进行登记。凭中标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 意向申请。银行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对供应商的信用审查以及开设账户等相关工 作。 24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 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 标委员会将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 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 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 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25 第一部分 “资格性投标文件”格式 格式 1-1 封面: (正本/副本) 项目 资格性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时间: 年 月 日 26 格式 1-2 一、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 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招 标编号: )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 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 。 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 。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日 期: 。 注: 1、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 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2、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 印件。 27 二、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姓名)在 (投标人名 称)处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或单位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联系方式: 。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 。 日 期: 。 说明:上述证明文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 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时才能生效,不允许粘贴。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样式(仅供参考): 格式 1-3 三、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身份证复印件背面 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28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 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 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投标人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理、检测等服务。 五、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投标人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 目中, 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 的行为。 六、我公司将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情况,在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 映。 七、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 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八、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 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九、我单位承诺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9 十、正确、妥善处理各种关系,不发生因我方原因造成上访、滋事行为。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 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 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 日 期: 。 30 格式 1-4 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其他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 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 无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 31 第二部分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格式 格式 2-1 封面: (正本/副本) 项目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时间: 年 月 日 32 格式 2-2 一、投 标 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 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人 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投标总 价 万元。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 财采【2015】33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 份,电子文档 份, 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一式壹份。 五、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 天。 六、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 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传 真: 。 日 期: 年 月 日。 33 格式 2-3 二、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 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二、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 为。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 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 行为。 四、我公司将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情况,在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 映。 五、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单位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 术、服务、商务、响应产品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六、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单位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 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 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 日 期: 。 34 格式 2-4 三、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货物明细 货物内容 报价 交货时间/期 限 备注 1 详见招标文 件第 6章 2 3 4 5 … …… 投标报价 (大写) (小写) 注:1.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设备的运输、保险、安 装调试、培训、税费等费用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不得漏报,否则视为已 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不再单独另行报价,不影响投标有效性。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 标人印章。 3、“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除了单独密封递交外,投标文件(正 副本)也应当提供,如有遗漏,将视为无效投标。 4、如是进口设备,须在表格中标明“进口”。招标文件未明确“允许进口” 的,供应商以进口产品进行投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 日期: 。 35 格式 2-5 四、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制造商 规格/ 型号 进口/国产 数量 单位 单价 金额 (万元) 9( 备注 1 2 … 合计 (小写) (大写) 注: 1.以上表格格式行可增减。 2.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及招标所需货物(含相关服务) (招标文件第六章)详细报出各类货物及服务的价格,不得漏报,否则视为投标 人免费提供漏报货物及服务并承诺完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货物及服务, 但不影响投标有效性。 3.报价应是招标文件(相应包件)要求的全部货物及服务的最终报价,包括 人工费、国内税费、培训、招标代理等费用以及一切其它相关费用。 4.“分项报价明细表”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价(或单价)相 等。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 日期: 。 36 格式 2-6 五、商务应答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应答 ... 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可增减。 2.按照招标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 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若招标人在项目实施中发现投标人虚假响 应,则招标人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并没收投标人的全部履约保证金;若招标人 在项目验收后一年内发现投标人有虚假响应行为,则招标人有权扣除其质保金, 并追索投标人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 日期: 。 37 格式 2-7 六、技术、服务应答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应答 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可增减。 2.按照招标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 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若招标人在项目实施中发现投标人虚假响 应,则招标人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并没收投标人的全部履约保证金;若招标人 在项目验收后一年内发现投标人有虚假响应行为,则招标人有权扣除其质保金, 并追索投标人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 日期: 。 38 格式 2-8 七、商务、技术、服务应答附表 (仅用于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此表不作为评审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三款要求,中标、 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相关内容,请供应商根据响应情况 如实完善以下内容,结果公告时公布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相关信息。 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相关信息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行政区域 *供应商规模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微型企业(对应处打“√”) *单位联系方 式 *单位联系人 *单位电话 *单位邮箱 注:以上*号项信息供应商须如实填写,信息将录入四川省政府采购计划 执行系统,若因供应商提供错误信息造成的问题,由其自身承担。 供应商应 答“招标 文件第六 章服务要 求”的主 要内容 1、...... 2、...... 3、...... 注:1.供应商需如实完善表格内容。 2.供应商应答的主要内容应与投标文件一致,可以进行简要概括性表述。 3.供应商应答的主要内容仅用于结果公告,供应商自行完善的内容视为不涉及供 应商商业秘密。若供应商没有填写或没有递交此表,视为允许采购代理机构将供 应商投标文件中所有相关的应答内容进行公告。 39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 日期: 。 40 格式 2-9 八、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或单位负 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 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 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 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 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41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 日期: 。 42 格式 2-10 九、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 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可增减。 2.以上业绩需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 日期: 。 43 格式 2-11 十、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招标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 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服 务人员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 日期: 。 44 格式 2-12 十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即, 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或《政 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划分 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及 服务,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 型、微型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 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 日期: 。 注: 1、投标人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 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或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 划分标准为中小型企业或监狱企业适用。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 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时,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为非企业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45 格式 2-14 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 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 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 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 日期: 。 注: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 不重复享受政策。 2、投标人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46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 似效力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备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 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2)投标人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 (3)投标人“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和授权代表身份 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 (5)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人认为需要(或应当)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 3年内 无行贿犯罪记录;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许可的强制性规定,生产、销售 产品和产品本身需要取得许可证照或者需要经过认证的,提供相关许可和认证证 47 书复印件(投标产品属于前置许可、认证等的除外); 3.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 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本项目如涉及强制采购 的,供应商在参与投标时须按照《通知》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 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 无效处理。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2万 元。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因有重大违法记录被纳入法院、工商 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 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 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8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 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至(五)规定 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①企业法人: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均为复印件, 营业执照含相关经营范围;) ②事业法人: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均为复印 件) ③其他组织: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 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均为复印件) ④个体工商户: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均为复印件); ⑤法人或投标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需提供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总公司的授 权书或逐级完整授权链。 上述材料均需在有效期内。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可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可自拟】; ②可提供 2018 年或 2019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 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 ③也可提供 2018 年或 2019 年度投标人内部出具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 包含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或健全的财务制度; ④也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⑤投标人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 49 备案的公司章程或财务制度(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书面承诺,也可提供证 明材料复印件】;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19 年至今任意 3个月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自然人投标可 提供自然人纳税承诺和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 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可书面承 诺,也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6、投标人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理、检测等服务【可书面承诺,也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7、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 3年内 无行贿犯罪记录【可书面承诺,也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8、投标人“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可书面承诺,也可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复印件】; 9、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 10、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1、投标人认为需要(或应当)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注:1、以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印章(鲜章); 2、以上证明材料缺一不可,证明材料不齐或未按规定加盖鲜章为无效 投标。 二、应当提供的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 3 年内 无行贿犯罪记录;(复印件)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许可的强制性规定,生产、销售 50 产品和产品本身需要取得许可证照或者需要经过认证的,提供相关许可和认证证 书复印件(投标产品属于前置许可、认证等的除外); 3.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 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本项目如涉及强制采购 的,供应商在参与投标时须按照《通知》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 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 无效处理。 注:1、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实质性要求,除投标人自愿以外,不能 要求投标人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有权 不予提供,且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2、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投标人的组 织机构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 51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 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共 1个包。采购需求内容为宣汉县人民医院职工及病员食堂厨具设备 采购。 二、采购要求及技术参数 序 号 产品 名称 规格(长度单 位 mm) 单 位 数 量 技术参数 参考图片 更衣室、米面库&调料库、包间备餐区、蔬菜库房、加工间、洗碗区、面点间、主厨房、 预进间、售卖区、餐厅区、抽排系统、新风系统、其它。 1 不锈钢 储物柜 1200*350* 1600 (±5mm) 台 2 整体采用优质食品级不锈钢板制作;柜体 材质厚度:≥1.0mm;侧板、背板、门板材 质厚度:0.8mm;柜子共 3层 9格,每格分 为上下两层,每格单独配锁;人的肢体所 能接触处全部做回边、倒钝、无锐边、毛 刺等工艺处理。 2 拖把池 900*600* 500 (±5mm) 台 1 整体采用 304#优质不锈钢制作;台面采用 整体冲压成形,厚度≥1.0mm;星盆斗子厚 度≥1.0mm;侧板、背板、围板厚度≥1.0mm, 立柱采用Φ 38×≥1.0mm不锈钢圆管制作; 横管采用Φ 38×≥1.0mm不锈钢圆管制作, 焊接处采用满焊连接,焊接口经过打磨处 理。 3 灭蝇灯 40W 台 6 电压:220V(40W) ,有效面积:≥30m2,采 用半密封式收集器 ,采用≥≥1.0mm厚度 铝型材构成,铝材表面经电化处理,可防 油污和盐雾氧化,220V/40W。 52 4 不锈钢 平板推 车 1000*500* 800 (±5mm) 台 1 1、整体采用 304#优质不锈钢制作;台面 板采用≥1.0mm不锈钢制作,台面厚度≥ 50mm,主管采用Φ 38×≥1.0mm不锈钢管 制作,配承重型不锈钢脚轮四个(两定向 两万向),连优质轴承,承得≥200KG。 ▲2、提供 CMA产品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并 加盖制造商鲜章。 5 四层货 架 1200*500* 1550 (±5mm) 台 4 1、整体采用 304#优质不锈钢制作;层板、 加强筋采用 304#优质≥1.0mm不锈钢制 作;立柱采用Φ 38*≥1.0mm不锈钢圆管制 作;焊接处采用满焊连接,焊接口经打磨 处理;每层层架载重量≥150KG;配可调式 全钢子弹脚; ▲2、提供产品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 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鲜章; ▲3、提供 CMA质量监督检验检测机构出具 的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鲜章。 6 米面架 1200*500* 300 (±5mm) 台 5 1、整体采用 304#优质≥1.0mm不锈钢制 作;设备脚采用不锈钢方管 38*38*≥ 1.0mm;配装可调节不锈钢子弹脚; ▲2、提供产品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 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鲜章。 7 紫外线 杀菌灯 40W 台 5 1、额定功率:≥40W,输入电压:220V 50Hz, 适用面积≥40㎡,全铝合金框体,独创电 子启动设计,可承受电压在 200V-240V范 围变动,加长电源线,标准国标铜线,总 长 1.5米,外露长度 1.2米;紫外线和臭 氧双重杀菌,可以快速氧化分解异味的化 53 学物质,除异味,除甲醛等,更好的净化 空气;灯管寿命≥8000小时; ▲2、提供紫外线灭菌灯 CMA检测报告复印 件并加盖制造商鲜章; ▲3、除菌率≥98%以上,提供 CMA微生物 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鲜章。 8 消毒保 洁柜 555*490* 1640 (±5mm) 台 2 1、金属外壳,烤漆工艺,经久耐用,外形 参数:≥宽 555*厚 490*高 1640MM,容积: 274L,功率:1350W; 2、上柜为臭氧保洁柜;下柜为红外线消毒 柜,最高温度可达 145℃,120℃以上保持 时间≥15分钟,对大肠杆菌的平均杀灭对 数值均为>3,对脊髓灰质炎病毒的平均灭 活对数值均为>4;▲同时提供 CMA质量 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鲜章); 3、温度控制准确可靠,性能优良,并且备 有超温保护,安全可靠;上下两室可独立 工作; ▲4、同时提供消毒柜制造商:消毒产品生 产企业卫生许可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 系认证证书、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 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鲜章); 5、其它符合 GB17988-2004(或 2008)《食 具消毒柜安全和卫生要求》、卫生部《消 毒技术规范》、GB4706.1-2005家用和类 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 1部分:通用要求的 有关规定; 54 ▲6、售后服务支持:全国联保售后服务, 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盖鲜章售后服务承 诺。 9 星盆连 茶叶柜 1800*700* 1800 (±5mm) 个 1 整体采用 304#优质不锈钢制作,台面板采 用 304#优质≥≥1.0mm不锈钢板;层板采 用≥1.0mm不锈钢板,柜台趟门、掩门外 壳采用≥1.0mm厚不锈钢板,外壳、内壳 采用≥1.0 mm厚不锈钢板,门采用下滑轮 式不锈钢滑轨,内置一次性冲压成型 304# 不锈钢星盆,焊接处采用满焊连接,台脚 采用Ф 38mm*1.0mm不锈钢管制作,配可调 不锈钢子弹脚,所有加强筋采用不锈钢制 作。 10 四层货 架 1200*600* 1550 (±5mm) 台 5 整体采用 304#优质不锈钢制作;层板、加 强筋采用 304#优质≥1.0mm不锈钢制作; 立柱采用Φ 38*≥1.0mm不锈钢圆管制作; 焊接处采用满焊连接,焊接口经打磨处理; 每层层架载重量≥150KG;配可调式全钢子 弹脚; 11 卧式冰 柜 1500*822* 895 (±5mm) 台 1 配备高科技蒸发器,强劲制冷。隔温密封, 能效出众。外壳冷轧板喷涂,内箱为轧花 铝板。冷藏冷冻可转换。万向脚轮,移动 灵活。设有排水装置,方便使用。 温度:≤-18°C。 12 不锈钢 三星洗 池 1800*700* 800/120 (±5mm) 台 2 整体采用 304#优质不锈钢制作;台面采用 整体冲压成形,厚度≥≥1.0mm;星盆斗子 厚度≥≥1.0mm;侧板、背板、围板厚度≥ ≥1.0mm,立柱采用Φ 38×≥1.0mm不锈钢 55 圆管制作;横管采用Φ 38×≥1.0mm不锈 钢圆管制作,焊接处采用满焊连接,焊接 口经过打磨处理。 13 双层工 作台 1500*800* 800 (±5mm) 台 4 整体采用 304#优质不锈钢制作,台面板厚 度≥1.5mm;上层承重≥250Kg,下层板厚 度≥≥1.0mm,下层承重≥150Kg,面板内 衬≥≥1.0mm不锈钢板加强筋加固,焊接 处采用满焊连接,焊接口经过打磨处理, 配可调式全钢子弹脚。 14 土豆去 皮机 850*600*1 100mm (±5mm) 台 1 1、功率:1.1KW/380V,生产能力:750KG/H; 防水等级:IPX1;拨料盘直径:≥350mm; 传动轴转速:≥260r/min,该机脱净率高、 破损率低、干净、卫生、生产效率高、操 作简单、维修方便。该机料筒板采用不锈 钢材料制作,保证长期工作不锈、不蚀、 无毒、无害。当土豆放入该机料筒后,转 动的拨料盘不断翻动土豆并与土豆磨擦去 皮,由于土豆在料筒壁上不停的碰撞磨擦, 使土豆去皮效率更高,同时用冲水管将磨 下的皮冲洗干净,污物经排水口随水排出。 ▲2.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符合 GB4806.9-2016,提供食品接触安全认证证 书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鲜章; ▲3.产品正常运行的情况下,设备噪音≤ 78分贝,提供 CMA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 制造商鲜章。 15 沥水工 作台 1500*700* 800/120 台 2 整体采用 304#优质不锈钢制作,台面板厚 度≥1.5mm;上层承重≥250Kg,下层板厚 56 (±5mm) 度≥≥1.0mm,下层承重≥150Kg,面板内 衬≥≥1.0mm不锈钢板加强筋加固,焊接 处采用满焊连接,焊接口经过打磨处理, 配可调式全钢子弹脚。 16 挂墙式 刀具消 毒柜 540*135* 645 (±5mm) 台 1 电压: 220V SPN, 50Hz ,电量: 15W 规格: 有锁,可放 10把刀具, 内置紫外线(UV)灯,消毒杀菌功能; 设有开门停灯及 120分钟时间调控;采用 优质不锈钢制作,美观耐用;可选择挂墙 或者座台;内置紫外线(UV)灯,消毒杀菌 功能;设有开门停灯及 120分钟时间调控; 设有磁性门吸及门锁;箱内可放置 5-10把 道具;箱体后背设有钥匙孔。 17 单星盆 台 1000*700* 800/120 (±5mm) 台 3 整体采用 304#优质不锈钢制作;台面采用 整体冲压成形,厚度≥≥1.0mm;星盆斗子 厚度≥≥1.0mm;侧板、背板、围板厚度≥ ≥1.0mm,立柱采用Φ 38×≥1.0mm不锈钢 圆管制作;横管采用Φ 38×≥1.0mm不锈 钢圆管制作,焊接处采用满焊连接,焊接 口经过打磨处理。 18 根茎切 菜机 820*530*9 50mm (±5mm) 台 1 机台骨架均为 SU304不锈钢材质,经久耐 出料口处有微动开关,操作安全将根茎类 切成厚、薄片、丝条、丁,成品形状:片、 四角丝条、丁。适合中央厨房、卫生餐饮 人员或食品加工厂使用,根茎类:马铃薯、 芋头、番薯、瓜类、竹笋、洋葱、茄子块 状物切成丁、丝片状; 切丝尺寸:2-6mm 57 切片尺寸:2-6mm、8mm、10mm、12mm、15mm、 20mm 产量:≥200-1000Kg/H 电源:380v,功率:750w 19 全不锈 钢绞切 肉机 绞切两用 台 1 产品功能:可绞肉馅、灌香肠、碎蔬菜、 切肉片、切肉丝(肉片厚度可定制:3.5 —5mm) 机身材质:全不锈钢材质 电机参数:国标铜芯电机 1.5KW/220V 电机转速:约 1400转/分 R 切片产量:约 400千克 KG/小时 H 切丝产量:约 250千克 KG/小时 H 绞肉产量:约 200千克 KG/小时 H 灌肠产量:约 180千克 KG/小时 H 机器重量:约 80千克 KG 20 收餐车 900*500* 850 (±5mm) 台 1 整体采用 304#优质不锈钢制作;层板采用 ≥≥1.0mm厚不锈钢板,立柱采用ф 38*≥ 1.0mm不锈钢管,电弧焊或氩气焊接,无 漏焊,4#打磨工艺,配重力静音轮,2个 定向轮 2个万向轮带刹车。 21 双层工 作台 1900*700* 800/120 (±5mm) 台 1 整体采用 304#优质不锈钢制作,台面板厚 度≥1.5mm;上层承重≥250Kg,下层板厚 度≥1.0mm,下层承重≥150Kg,面板内衬 ≥1.0mm不锈钢板加强筋加固,焊接处采 用满焊连接,焊接口经过打磨处理,配可 调式全钢子弹脚。 58 22 单星盆 台 700*700* 800/120 (±5mm) 台 1 整体采用 304#优质不锈钢制作;台面采用 整体冲压成形,厚度≥1.0mm;星盆斗子厚 度≥1.0mm;侧板、背板、围板厚度≥1.0mm, 立柱采用Φ 38×≥1.0mm不锈钢圆管制作; 横管采用Φ 38×≥1.0mm不锈钢圆管制作, 焊接处采用满焊连接,焊接口经过打磨处 理。 23 双层工 作台 1500*700* 800/120 (±5mm) 台 2 整体采用 304#优质不锈钢制作,台面板厚 度≥1.5mm;上层承重≥250Kg,下层板厚 度≥1.0mm,下层承重≥150Kg,面板内衬 ≥1.0mm不锈钢板加强筋加固,焊接处采 用满焊连接,焊接口经过打磨处理,配可 调式全钢子弹脚。 24 厨房冰 箱(平冷 工作台) 1800*760* 800mm (±5mm) 台 2 1、容量≥440L;温控类型:机械\数显; 温度范围: -5- +10℃;160W(±20W), 采用节能压缩机,噪音低、耗电省、安全 可靠; ▲2、总能量消耗:≤0.40kwh/24h;年耗 电量:≤125kwh/a;一级能效,并取得中 国能效标识,提供产品能源效率检测报告 复印件加盖制造商鲜章; 3、产品整机材质达到食品级,并取得 CQC 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制 造商鲜章; ▲4、产品符合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 提供认证证书并附试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制 造商鲜章; ▲5、全国联保售后,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 59 盖鲜章售后服务承诺。 25 吊顶双 层架 1500*400* 700 (±5mm) 台 2 整体采用 304#优质不锈钢制作,层板采用 ≥1.0mm不锈钢板,台脚采用Ф 38mm*≥ 1.0mm不锈钢圆管制作。 26 单通工 作柜 1800*700* 800 (±5mm) 台 2 整体采用 304#优质不锈钢制作,台面板采 用≥1.5mm不锈钢板;层板采用≥≥1.0mm 不锈钢板,柜台趟门、掩门外壳采用≥ 1.0mm厚不锈钢板,外壳、内壳采用 1.0 mm 厚不锈钢板,门采用下滑轮式不锈钢滑轨, 台脚采用Ф 38mm*≥1.0mm不锈钢圆管,配 可调不锈钢子弹脚,所有加强筋采用不锈 钢制作。 27 右侧单 星连盆 台 1460*700* 800 (±5mm) 台 1 整体采用 304#优质不锈钢制作;台面采用 整体冲压成形,厚度≥1.0mm;星盆斗子厚 度≥≥1.0mm;侧板、背板、围板厚度≥ 1.0mm,立柱采用Φ 38×≥1.0mm不锈钢圆 管制作;横管采用Φ 38×≥1.0mm不锈钢 圆管制作,焊接处采用满焊连接,焊接口 经过打磨处理。 28 不锈钢 油网烟 罩 L*1300* 500 (±5mm) 米 10 烟罩壳体采用 SUS304#≥1.0mm不锈钢板 砂纹板制作;油网格采用 SUS304#≥1.0mm 不锈钢板砂纹板制作,机械式油脂过滤系 统,可拆卸凹凸体结构可确保紫外线光 100%不会外溢,确保安全性能;配油槽及 接油口、并配带不锈钢接油盒; 29 油烟网 L*500*50 米 10 采用 SUS304#≥1.0mm不锈钢板砂纹板制 作。 60 30 宴会保 温餐车 730*940* 1860 (±5mm) 台 1 规格:730*940*1860 功率:2.62KW 电压:220-240V/50HZ 网架尺寸:636*530 分数盘尺寸:1/1,2/1 31 双温冰 箱(四门 双机) 1200*700* 1940 (±5mm) 台 2 1、容积:≥880L;温控类型:机械\数显; 温度范围:冷藏-5- +10℃、冷冻-18-6℃; 功率:300W(±50W,采用节能压缩机,噪 音低、耗电省、安全可靠; ▲2、总能量消耗:≤3.61kwh/24h;年耗 电量:≤1120kwh/a;一级能效,并取得中 国能效标识,提供产品能源效率检测报告 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鲜章; ▲3、产品整机材质达到食品级,并取得 CQC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提供复印 件并加盖制造商鲜章; ▲4、产品符合 JB/T 7244-1994、GB 4706.1-2005、SB/T 10424-2007国标要求, 提供国家压缩机制冷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 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鲜 章; ▲5、电子元器件性能优良,进行端子电压、 骚扰功率、断续骚扰、谐波电流、静电放 电、注入电流、电快速瞬变、浪涌、电压 暂降、短时中断等严苛检测,各类检测结 果均符合相关国标提供复印件加盖制造商 鲜章; ▲6、全国联保售后,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 61 盖鲜章售后服务承诺。 32 △中餐 燃气炒 菜灶(全 自动数 控) 2000*1150 *800/350 (±5mm) 台 1 1、整体采用 SUS304材质不锈钢板。 2、面板≥1.0mm厚,围板、背板、侧板、 后挡板≥1.0mm厚。 3、内衬台面板、炉膛使用 A3黑铁板,并 以耐火砖砌实,前沿带溢水排污槽,配挡 渣板。 4、炉体骨架采用 40mm×40mm×4mm角钢加 固,立柱采用 SUS304Φ 51×≥1.0mm不锈 钢管内含钢柱,配可调节高度子弹脚。 5、运行噪声:≤75dB(A)。 6、燃气系统漏气量:15kPa压力下< 0.14L/h。 7、热效率:≥45% 。 8、熄火保护:配熄火保护装置,燃气泄漏 报警自动关闭,配火力大小数字可视化显 示器,具备故障代码显示功能。 9、每个灶眼配全自动数控燃烧机 1台。 10、配不锈钢全钢摇摆水龙头。 ▲11、比普通灶节能≥30%,提供具有 CMA 投标产品与普通中餐燃气炒菜灶对比检验 报告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12、所投产品型号具有一级能效标识提 供复印件并加盖鲜章,一级能效标识及中 国能效标识网上产品信息公告截图复印件 并加盖鲜章。 33 炉拼台 500*1150* 800/350 台 2 整体采用 304#优质不锈钢制作,台面采用 ≥1.0mm不锈钢,背板采用≥1.0mm不锈 62 (±5mm) 钢;立柱采用 38*≥1.0mm不锈钢圆管,配 可调式全钢子弹脚。 34 △炊用 燃气大 锅灶(全 自动数 控) 2000*1150 *800/350 (±5mm) 台 1 1、整体采用 SUS304材质不锈钢板。 2、面板≥1.0mm厚,围板、背板、侧板、 后挡板≥1.0mm厚。 3、内衬台面板、炉膛使用 A3黑铁板,并 以耐火砖砌实,前沿带溢水排污槽,配挡 渣板。 4、炉体骨架采用 40mm×40mm×4mm角钢加 固,立柱采用 SUS304Φ 51×≥1.0mm不锈 钢管内含钢柱,配可调节高度子弹脚。 5、燃烧噪声:≤75dB(A)。熄火噪声: ≤80dB(A)。 6、燃气系统漏气量:15kPa压力下< 0.14L/h。 7、热效率:≥65% 8、熄火保护:配熄火保护装置,燃气泄漏 报警自动关闭,配火力大小数字可视化显 示器,具备故障代码显示功能。 9、每个灶眼配全自动数控燃烧机 1台。 10、配不锈钢全钢摇摆水龙头。 ▲11、比常规灶节能≥30% ,提供 CMA检 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12、提供一级能效标识复印件并加盖鲜 章,同时提供一级能效标识及中国能效标 识网上公告截图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63 35 燃气六 头煲仔 1000*800* 950 (±5mm) 台 1 整体采用 304#优质不锈钢制作;面板采用 ≥1.0mm不锈钢制作;前板、侧板、背板 采用≥1.0mm不锈钢制作,炉架采用 40*40 国标角钢加固;300*300生铁炉花板,采 用 38*≥1.0mm不锈钢管做支撑立柱,台脚 处连接φ 38半钢可调子弹脚,可调节高度。 配置:节能炉头、火种喷头、气阀、火种 阀等优质配件。 36 环保节 能单门 蒸饭柜 12盘 台 1 柜体全部采用 304#≥1.0mm不锈钢板制 作,门板、围板全部采用 304#≥1.0mm不 锈钢板制作;电、燃气双重加热系统;蒸 盘数量 12盘;蒸饭量≥110Kg/次;电加热 管外壳采用 316不锈钢制作; 蒸柜自带溢水装置,确保进水浮球出现故 障时不会对操作人员烫伤。 37 环保节 能双门 蒸饭柜 24盘 台 1 1。柜体全部采用 304#≥1.0mm不锈钢板制 作,门板、围板全部采用 304#≥1.0mm不 锈钢板制作;电、燃气双重加热系统;蒸 盘数量 24盘;蒸饭量≥110Kg/次,电加热 管外壳采用 316不锈钢制作,蒸柜自带溢 水装置,确保进水浮球出现故障时不会对 操作人员烫伤。 ▲2、提供 CMA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鲜 章。 38 不锈钢 蒸饭盘 600*400* 48 个 36 采用 304#≥1.0mm厚不锈钢冲压而成。 39 不锈钢 馒头盘 600*400* 48 个 36 采用 304#≥1.0mm厚不锈钢冲压而成。 64 40 送餐车 900*500* 850 (±5mm) 个 2 整体采用 304#优质不锈钢制作;层板采用 ≥≥1.0mm厚不锈钢板,立柱采用ф 38*≥ 1.0mm不锈钢管,电弧焊或氩气焊接,无 漏焊,4#打磨工艺,配重力静音轮,2个 定向 2个万向带刹车。 41 挂墙式 洗手星 盆 500*400 (±5mm) 台 1 1、整体采用 304#优质不锈钢制作;台面 采用整体冲压成形,厚度≥1.0mm;星盆斗 子厚度≥1.0mm;侧板、背板、围板厚度≥ 1.0mm,立柱采用Φ 38×≥1.0mm不锈钢圆 管制作;横管采用Φ 38×≥1.0mm不锈钢 圆管制作,焊接处采用满焊连接,焊接口 经过打磨处理。 ▲2、提供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复印 件并加盖制造商鲜章。 42 单通工 作柜 1500*700* 800 (±5mm) 台 1 整体采用 304#优质不锈钢制作,台面板采 用≥1.5mm不锈钢板;层板采用≥1.0mm不 锈钢板,柜台趟门、掩门外壳采用≥1.0mm 厚不锈钢板,外壳、内壳采用 1.0 mm厚不 锈钢板,门采用下滑轮式不锈钢滑轨,台 脚采用Ф 38mm*≥1.0mm不锈钢圆管,配可 调不锈钢子弹脚,所有加强筋采用不锈钢 制作。 43 五格保 温售卖 台连盖 1800*700* 800 (±5mm) 台 2 整体采用 304#优质不锈钢制作,台面板采 用 304#≥1.0mm不锈钢板,围板及门板采 用 04#≥1.0mm不锈钢板,Φ 50mm不锈钢 管柱及不锈钢可调节高度子弹脚,配优质 发热管 4KW/220V 1套,系统含:电脑版控 制开关(0~100℃)。配不锈钢份数盆 5 65 套(规格:1/恩 1,深度:150mm)。 44 保温售 卖台盖 1800*700* 800 个 1 采用不锈钢≥1.0mm磨砂板制作。 45 份数盆 535*325* 150 个 10 采用不锈钢≥1.0mm磨砂板冲压而成,盆 深 15mm连盖。 46 右侧单 星盆台 1200*700* 800/120 (±5mm) 台 1 整体采用 304#优质不锈钢制作;台面采用 整体冲压成形,厚度≥1.0mm;星盆斗子厚 度≥1.0mm;侧板、背板、围板厚度≥1.0mm, 立柱采用Φ 38×≥1.0mm不锈钢圆管制作; 横管采用Φ 38×≥1.0mm不锈钢圆管制作, 焊接处采用满焊连接,焊接口经过打磨处 理。 47 双门消 毒柜 1190*470* 1650 (±5mm) 台 2 ▲1、热风循环高温消毒柜,双门不锈钢型 外壳,经久耐用,容积:≥860L,功率: 3250W。柜内温度≥158℃;餐盘容量为≥ 320个,提供 CMA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并 加盖制造商鲜章。 ▲2、远红外线加热至 120度以上且持续 15分钟以上高温消毒,对大肠杆菌的平均 杀灭对数值均为大于 3,对脊髓灰质炎病 毒的平均灭活对数值均为>4,提供省级及 以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复 印件并加盖制造商鲜章,检查项需包含: 脊髓灰质炎病毒、大肠杆菌; ▲3、符合 GB17988-2008《食具消毒柜安 全和卫生要求》中二星级消毒柜的要求; 对大肠杆菌(8099)的杀灭率>98%;提供 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微生物 66 分析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鲜章; 4、不锈钢发热管加热,循环风机保证柜体 内部温度均匀,采用温控和超温熔电器双 重保护,带可锁止万向轮,大屏温度显示, 轻触式按钮操作,内置 4根不锈钢环形发 热管,4套循环风机总成,非普通玻璃光 波灯管;全钢餐盘层架; ▲5、产品符合 CQC12-448100-2009、 CQC12-448123-2009,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加盖制造商鲜章。 ▲6、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售后服务承诺加 盖鲜章。 48 不锈钢 岛式烟 罩 L*1100* 500 (±5mm) 米 1.5 烟罩壳体采用 SUS304#≥1.0mm不锈钢板 砂纹板制作,油网格采用 SUS304#≥1.0mm 不锈钢板砂纹板制作,机械式油脂过滤系 统,可拆卸凹凸体结构可确保紫外线光 100%不会外溢,确保安全性能,配油槽及 接油口、并配带不锈钢接油盒及油网。 49 双头煮 面炉 1500*700* 800/400 (±5mm) 台 1 整体采用 SUS304材质不锈钢板,面板≥ 1.0mm厚,围板、背板、侧板、后挡板≥ 1.0mm厚,炉体骨架采用 40mm×40mm×4mm 角钢加固,立柱采用 SUS304Φ 51×≥1.0mm 不锈钢管内含钢柱,配可调节高度子弹脚, 配有 2组 12KW加热管。 50 双层工 作台 1200*700* 800 (±5mm) 台 1 整体采用 304#优质不锈钢制作,台面板厚 度≥1.5mm;上层承重≥250Kg,下层板厚 度≥1.0mm,下层承重≥150Kg,面板内衬 ≥1.0mm不锈钢板加强筋加固,焊接处采 67 用满焊连接,焊接口经过打磨处理,配可 调式全钢子弹脚。 51 保温饭 汤桶车 700*700* 800 (±5mm) 台 1 车身采用 304#优质≥1.0mm不锈钢板,配 发热管 2KW/220V 1套,系统含:温控感应 定时开关(0~100℃);配 4个活动式脚 轮,配 500*500*1.5厚不锈钢桶。 52 双星盆 台 1400*700* 800/120 (±5mm) 台 1 整体采用 304#优质不锈钢制作;台面采用 整体冲压成形厚度≥1.5mm;星盆斗子厚度 ≥1.2mm;侧板、背板、围板厚度≥1.0mm, 立柱采用 Φ 38*≥1.0mm 不锈钢圆管制作; 横管采用 Φ 38*≥1.0mm 不锈钢圆管制作, 焊接处采用满焊连接,焊接口经过打磨处 理。 53 残食台 1500*700* 800/120 (±5mm) 台 1 整体全部采用 304#优质不锈钢,台面板采 用 ≥1.5mm不锈钢板,内衬≥1.2mm不锈 钢板加固槽体焊接;立柱采用 38*1.2不锈 钢管,不锈钢可调节高度子弹脚。 54 单门展 示柜 600×700 ×1940mm (±5mm) 台 1 1、规格:≥600×700×1940mm,容积:≥ 420L;温控类型:机械\数显;冷藏温度范 围:+10℃- +1℃;205W(±20W),采用 节能压缩机,噪音低、耗电省、安全可靠; ▲2、总能量消耗:≤1.92kwh/24h;年耗 电量:≤701kwh/a;一级能效,并取得中 国能效标识,附能源效率检测报告复印件 并加盖制造商鲜章; ▲3、产品符合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 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鲜章; ▲4、全国联保售后,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 68 盖鲜章售后服务承诺。 55 双温水 龙头 双温/全不 锈钢 个 12 内铜芯,外不锈钢。 56 单温水 龙头 双温/全不 锈钢 个 4 内铜芯,外不锈钢。 57 不锈钢 盖板 根据现场 定制,按实 际用量结 算 米 26 采用 304#2.0mm不锈钢板制作。 58 不锈钢 风管 根据现场 定制,按实 际用量结 算 平 方 170 材质采用优质不锈钢钢板制作,厚度≥ 1.0mm,L30*30角钢法兰,加防漏、耐高温 玻璃胶;双面压筋加强处理,机械接驳。 59 双层降 噪排烟 风柜 27",380V/ 11KW 台 1 1)风量:≥34900m3/h ,风压:692pa , 功率:380V/15KW,噪音:≤75db。 2)弦弧结构离心风轮,叶片成导流状,风 阻系数<0.15,SS441钢加强焊接,动与 静平衡校正,误差在±0.3g。外箱体全消 音,蜂孔板与外板之间夹有玻璃纤维消音 棉,SS441角钢内支承架,配同 U型钢底 座合围整体;GS钢板外套静电喷涂高温烤 熔附着,双层保护,防止腐蚀;活动的两 侧检修门,承载式的吊装底座。锥形带座 独立轴承,转倒向三位轴承座,三点一线, 同心度高,加注防冻型润滑油。压翘式电 机座,可调节皮带的松紧,半开式安全皮 带罩。 69 60 油烟净 化器 30000m3/h 台 1 处理风量≥(m3/h):30000; ▲1.净化率达到≥98%,外壳全部为≥ 1.0mm以上的钢板制造,外表必须喷漆。 各级收集组件都有自己的检修门和高压电 源以于检查时不影响别的细件。提供净化 率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鲜章。 2.电场主体为不锈钢阴极,镀锌板阳极, 蜂窝状模块式结构为优,同时满足可单独 拆卸,方便设备清洗维护,电场主体绝缘 子采用陶瓷绝缘子,不得采用塑胶等普通 材质进行绝缘,检修时通过检修门,可以 直接接触到电场主体。 3.每个组体都独立含有:工作指示灯、电 源指示灯、故障指示灯,为有效收集油烟 粒子和去除气味,每个高压电源至少能给 电场主体(收集装置)提供 14 -16 KV的 电压。恒流装置可把电流保持在 40MA左右 以确保设备的净化效率保持高效,高压电 源与电场主体采用不锈钢顶针方式连接, 开门自动断电,采用数字电源,搭载 D1.4 数字版,能够根据电场的工作情况,自动 调节设备运行功率,更节能,设备采用高 压静电式吸附的处理方式,电场以收油面 积最大的圆筒蜂巢电场优先,每一台静电 油烟净化器应由下列设备构成﹕外壳、机 架、进风口、均风板、出风口、圆筒蜂巢 电场模块、绝缘支架、集油盘、放油口、 电源箱。 ▲4.油烟净化器符合国家饮食业油烟排放 70 标准要求,提供 CCEP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 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鲜章。 ▲5.设备防水防尘达到 IEC60529: 2013IP55级,提供检车报告复印件并加盖 制造商鲜章。 61 防火阀 1000*400 台 1 采用优质钢板 2.0mm制作喷漆,自动关闭 装置,温度 280度。 62 风柜控 制箱 与风柜配 套 台 1 功率:380V/11KW 63 风柜减 震支 与风柜配 套 台 2 10#槽钢 L=30mm,双层防腐油漆处理。 64 减震器 200kg 个 4 高密闭性金属涂层,缓解震动。 65 油烟净 化器支 架 根据现场 定制 台 1 10#槽钢 L=30mm,双层防腐油漆处理。 66 软连接 根据现场 定制 套 2 具备减震功能,周长 2000mm~4000mm,采 用加厚型帆布制作。 67 排风柜 电源回 路材料 根据现场 定制 套 1 使用标准铜芯线,配金属线管 68 减震器 160kg 个 4 高密闭性金属涂层,缓解震动。 71 69 防鼠网 根据现场 定制 个 1 采用纱网制作,防止风管进入异物。 70 楼板(风 机)加固 根据现场 定制 项 1 160mm工字钢加固做底架。 71 新风风 柜 15", 380V/3KW 台 1 1)风量:≥ 8220m3/h,风压:357pa , 功 率:380V/3KW ,噪音:≤68db。 2)弦弧结构离心风轮,叶片成导流状,风 阻系数<0.15,SS441钢加强焊接,动与 静平衡校正,误差在±0.3g。外箱体全消 音,蜂孔板与外板之间夹有玻璃纤维消音 棉,SS441角钢内支承架,配同 U型钢底 座合围整体;GS钢板外套静电喷涂高温烤 熔附着,双层保护,防止腐蚀;活动的两 侧检修门,承载式的吊装底座。锥形带座 独立轴承,转倒向三位轴承座,三点一线, 同心度高,加注防冻型润滑油。压翘式电 机座,可调节皮带的松紧,半开式安全皮 带罩。 72 风柜控 制箱 与风柜配 套 台 1 功率:380V/3KW 73 万象新 风嘴 全不锈钢 个 10 材质采用优质不锈钢制作,厚度≥1.0mm; 可调风向、风力。 72 说明:1、以上打▲号的为本次采购项目的重要指标,仅供专家综合评分评 审时使用。 2、以上打“△”号的为本次采购的核心产品。 3、(1)本项目采购产品中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政府强制采购 产品的,投标人应提供节能认证产品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 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 (2)投标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 品目清单》《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的,对提 供节能或环境标志或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 效期内的产品认证证书的予以优先。 三、送样要求 1、投标人须在开标时提供产品样品(实物)为:根茎切菜机(820*530*950mm ±5mm)一台、五格保温售卖台连盖(1800*700*800±5mm)一台。(注:凡投标 人在参与投标时提供了样品,将视为投标人已接受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对样品实施 的破坏性检查) 2、投标人应送投标人提供样品须与投标文件的技术参数一致; 3、送样时间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摆放完毕; 4、送样地点: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所送样品为盲样,不得出现可辨识投标人身份的标识或商标、字样(现 场随机编号,以便评审),如不按要求提供样品将被拒绝接收; 6、样品的生产、安装、运输费、保管费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7、评标结束以后所有样品封样,由投标人自行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8、评标结果公告发出后,未中标人的样品予以退还,中标人样品由采购人 留存,验收完成后予以退还; 9、中标人配送的货物必须与样品完全符合,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四、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交货期限:签订合同后 20个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在 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95% , 73 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剩余合同总金额的 5%。 4、质保期:所有采购货物均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1年。 5、验收方法和标准:采购人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 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组织 检测和验收。 6、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前 3 个工作日内将本章中所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递 交至采购人处审查。 7、合同签订要求: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 订采购合同。 五、售后服务: 1、中标人应提供本项目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出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出现问题 后 60 分钟内到达现场,8 小时内解决问题,提供售后服务技术人员的名单及联 系电话。 2、投标人须响应各项采购要求。产品须是正品(不接受翻新产品),符合国家 质监等部门的规定,如果所交产品不符合参数规格,材质等要求,采购方有权要 求供应商退货并按参数重新组织交货。(采购人如有特殊要求除外) 3、签订合同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提供投标文件中所涉及的相关证书及证 明材料原件进行核实,如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予配合,可视为提供虚假材料响应, 将追究责任。 六、其他未尽事宜,以采购合同约定为准。 74 第七章 评标办法 1. 总则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 制定本评标办法。 1.2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并履行下列职责: (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 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 (2)宣布评标纪律; (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 (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 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 违法违规行为; (8)核对评标结果,有本办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 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 (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 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 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招标文 件一并存档。 1.3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 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4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 75 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5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 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 (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政府采购货 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 1.5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 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6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 求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 其他外部证据。 2. 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3. 评标程序 3.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递交的资格性投标文件进行资格 审查。 3.1.1资格性审查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 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76 3.1.2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结束后,出具资格审查报 告。 3.1.3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3.2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 3.2.1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 包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 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3.2.2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1)招标文件存在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 (2)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进行书面澄清 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 (3)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4)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 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5)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 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6)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 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7)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8)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3.2.4 出现本条 3.2.2 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 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 3.3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完成后,应书面签字确认本招标文件是 否有属于应当停止评标的情形。 3.4评标委员会符合性检查。 3.4.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 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招标 77 文件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招标文件 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 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 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 3.4.2符合性审查事项:(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 人或者 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投标文件正副本、开标一览表、电子文档数量不足的; (二)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未载明的; (三)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等不符合招标文件 的规定, 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四)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五)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底和其他报价规定的; (六)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七)投标文件未完全应答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的(应答后的正负偏离按照 综合评分进行评审) (八)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3.4.3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 为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 统装的; (二)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 2 个) 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三)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 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四)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 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五)投标文件中表格、顺序等格式(如:“注”等),未按招标文件格式 制作的。 (六)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78 3.5评标委员会依法对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结束后,出具符合性审查报告。 3.6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家的,本项目废标。 3.7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 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服务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8复核。 3.8.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招标采购单位 应当组织 2 名及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 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评标结果汇 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 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 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评标委员会不 得离开评标现场。 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 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 门。 3.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一)评标委员会已经出具评标报告并且离开评标现场的; (二)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三)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四)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五)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3.9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 79 中标候选人应当排序。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 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 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 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可推荐的中标候选投标人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 只有在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未获得 采购人的书面同意,评标委员会不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 否则,采购人可以不予认可。 3.10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后,应当向招标采购 单位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评标方法和标准; (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 人;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 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 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 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 标结果。 3.11 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 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 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 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招 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 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80 3.12投标人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3.12.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 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 全体成员签字) 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3.12.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签 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 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 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 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 补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3 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 范围,不得以此让投标人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投标人公平竞争。 本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一)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 (二)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三)投标文件未提供的材料。 3.12.4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投标人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 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投标人的澄清、 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 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 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 81 标无效。 出现本条第(4)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 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 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 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 注:评标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投 标人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 3.13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评标细则及标准(以综合评分法为例) 4.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4.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投标人的投标 文件进行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投标人的 总分。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技术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经济类评分因素由 经济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法律方面评标委员 会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和其他不 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评分。 4.3综合评分明细表 4.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序 号 评分因 素及权 重 分 值 评分标准 备注 1 报价 30% 30 分 采用有效投标报价最低价为基准价法计算,即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为评标 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投标报价得分 =(评 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注: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不重复累计)价格扣 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按投标人须 保留小数点 后两位,四舍 五入 (共同类评 审因素) 82 知附表执行。 2 技术指 标和配 置 26% 26 分 1、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没有负偏离得 26分; 2、带 “▲”条款负偏离的有一项扣 0.5分, 非“▲”条款负偏离的有一项扣 0.1分,最多 扣 26分,直至本项目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 注:针对“▲”条款技术要求的响应,投标人 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但技术 要求中对应参数有相关证明材料要求的,应按 照技术要求提供。 投标人须认 真核实所有 技术支持资 料,并对其在 投标文件中 提供的技术 支持资料的 真实性负责, 并承担由此 带来的一切 法律责任和 后果。 (技术类评 审因素) 3 售后服 务方案 10% 10 分 1、投标人具有售后服务认证证书,具有 5星级 认证证书的得 1分,具有 4星级认证证书的得 0.5分,4星级以下得 0.1分,不符合或不提供 均不得分。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鲜 章。 2、投标人具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 资质》证书的得 1分,不提供不得分。证书复 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鲜章。 3、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制定售后服务方案(方 案内容包括:①质量保障措施、②技术支持、 ③应急方案、④服务响应等),以上 4 项内容 齐全且满足本项目实施进度及管理需求的得 8 分;内容不齐全或不符合项目需求要求的,每 1 (共同类评 审因素) 83 项扣 2分。 4 样品及 功能演 示(18%) 18 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根茎切菜机、五格保温售 卖台连盖样品及根茎切菜机功能演示进行综合 评定,不提供或样品提供不全的本项不得分: 1、所投样品根茎切菜机满足:①机台骨架均为 SU304不锈钢材质且设备坚固;②金属组件外观 漆水光亮美观;③金属表面无气泡、光滑度好; ④焊接处无焊瘤、无毛刺;⑤功能演示:能将 马铃薯、番薯、瓜类、竹笋、洋葱、茄子块状 物切成厚、薄片、丝条、丁,本样品完全满足 以上要求的得 12分,①-④项每有一项不满足 的扣 1.5分,第⑤项功能演示中全部 6种食材 演示成功得 6分,不能全部演示成功的得 0分。 2、所投样品五格保温售卖台连盖满足:①卖台 骨架均为 304#不锈钢材质且设备坚固;②金属 组件外观漆水光亮美观;③金属表面无气泡、 光滑度好;④焊接处无焊瘤、无毛刺;⑤电脑 版控制开关。以上样品完全满足以上要求的得 6 分,每有一项不满足的扣 1.2 分,直到本项 6 分扣完为止。 投标人应于 投标文件递 交截止时间 前将样品送 到项目招标 代理单位指 定的样品陈 列室,并自行 准备功能演 示所需原材 料,搭建演示 平台。(技术 类评审因素) 5 设计图 (12%) 12 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设计图(内容包括: ①给排水位图 、②电位图 、③气位图、④隔 墙图、⑤平面图 ),以上 5项内容齐全且满足 本项目实施进度及管理需求的得 8 分;内容不 齐全或不符合项目需求要求的,每 1 项扣 1.6 分,扣完为止;在此基础上,供应商根据设计 图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并更有利于采购人对本 项目的工作实施开展的,有一项加 2分,最多加 (技术类评 审因素) 84 4分。本项最多得 12分。 6 节能、环 保、无线 局域网 产品 2% 2 分 投标产品中属于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范围的, 则每有一项为节能产品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或者 无线局域网产品的得 1分,非节能、环境标志 产品的、无线局域网产品的不得分。本项最多 得 2分。 注:1.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范围 以品目清单为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 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 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 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 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无线局域网产品优先采购范围以中国政府采购 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为准。 2. 投标产品属于优先采购范围内的节能产品 或者环境标志产品的,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 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 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 章)。 3. 投标产品属于优先采购范围内的无线局域 网产品的,提供政府采购清单对应页并加盖投 标人单位公章(鲜章)。 (共同类评 审因素) 7 扶持不 发达地 区和少 数民族 地区 1% 1 分 投标人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 得 1分。 注:投标人提供不发达地区企业或注册地为少 数民族地区的相关证明材料。 (共同类评 审因素) 85 8 投标文 件规范 性 1% 1 分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偏离情形的得 1分; 有一项偏离扣 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共同类评 审因素) 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3.4 本次综合评分法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通过初审(资格检查和符合 性检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打分,评标得分=(A1+A2+……+An) /NA+(B1+B2+……+Bn)/ NB+(C1+C2+……+Cn)/ NC+(D1+D2+…… +Dn)/ NDA1、A2……An 分别为每个经济类评委(经济类专家)的打分,NA 为 经济类评委(经济类专家)人数;B1、B2+……Bn 分别为每个技术类评委(技 术类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的打分,NB为技术类评委(技术类专家和采购人代表) 人数;C1、C2……Cn 分别为每个政策合同类评委(法律类专家)的打分,NC为 政策合同类评委(法律类专家)人数;D1、D2……Dn 分别为评审委员会每个成 员的打分(共同评分类),ND为评标委员会人数。 4.3.5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的规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及《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有扶 持政策。本项按投标人须知附表执行。 4.3.6 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计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本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惩戒措施。本项按投标人须知附表执行。 5、 废 标 5.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86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投 标人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 购单位。 5.2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 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6、定标 6.1. 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 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6.2. 定标程序 6.2.1 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6.2.2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6.2.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 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 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 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 部实质性要求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采用 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 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 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 人。排名并列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注意,采购人按照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不能认为 采购人只能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采购人有正当理由的,可 以确定后一顺序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依次类推。 6.2.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 布中标公告,并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 知书。 87 6.2.5 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7.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 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 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 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 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8.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 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 (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 管。 (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 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 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 标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 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 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88 除因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六)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 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 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89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例) 合同编号:XXX 签订地点:XXX 签订时间:XXX年 XXX月 XXX日 采购人(甲方):XXX 投标人(乙方):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XXX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 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 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 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 合同货物 货物品 名 规格 型号 单 位 数 量 单价 (万元) 总价 (万元) 随机 配件 交货期 资金来源(万元) 预 算 内 预 算 外 自 筹 其 他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XXX 元,即 RMB¥XXX 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 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 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 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90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 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XXX标准,以及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质量 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XXX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 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 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 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货物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 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XXX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XXX) 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 XXX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 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 XXX 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 进入 XXX天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一般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期相应顺延;试 用期结束后 XXX日内完成最终验收,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合格 证明书》。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 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 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按 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 91 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 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 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 XXX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 视同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 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 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 XXX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 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且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 违约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 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 五、付款方式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以及乙方交 给甲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XXX 计算款额¥XXX 元,人民 币大写:XXX元整)后的 XXX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 XXX的价款。 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 资料以后的 XXX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 XXX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 国库支付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XXX款项:¥XXX元,人民 币大写 XXX元整;自筹资金由甲方直接支付给乙方。 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4.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满 XXX后,甲方财务部门接到乙方通知和支 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 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 XXX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 款¥XXX元,人民币大写:XXX元整。 92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 XX 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XXX 小时内响应到场,XXX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 货物经乙方 XXX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 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 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 XXX 的违约 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 万分之 XXX/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XXX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 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百分之 XXX 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 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 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 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 XXX/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XX 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XXX 的款额向甲方偿 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 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 违约,乙方须在 XXX 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 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XXX的赔偿金给甲方。 93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 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 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 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XX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 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 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 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 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双方应加盖骑缝章。 3.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章并经代理机构审核编号后生效。甲方、乙方、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 (盖单位公章) 乙方: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年 XX月 XX日 签约日期:XX年 XX月 XX日 注:其他合同专用条款在合同签订时另商签订。 双方签订合同后,招标人应按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合同公示及合同备案。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