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山西省公安厅特勤局服务中心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中天华采购招字2020-039号(招标文件编号:中天华采购招字2020-039号)
二、项目名称:山西省公安厅特勤局服务中心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山西丽华大酒店
供应商地址:太原市长风西街1号
中标(成交)金额:59.98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山西丽华大酒店 | 服务中心社会化保障服务。 | 食堂餐饮服务;包间、客房服务;室内外卫生服务;会议服务。其中,共有两栋楼,各3个楼层,面积约 3000 平方米,包括3个餐厅, 4个包间,1个茶室,32个客房,1个会议室。日常就餐人数150人左右,要求厨师5名,服务员5名,2名机动人员(根据工作需要调配厨师或服务员),提供食宿。 负责机关日常伙食的厨师服务团队需要二级以上资格者至少1名,设立厨师长配合招标方管理人员管理团队。 服务人员要设立服务主管1名,主要负责服务人员管理及帮助招标方管理人员协调相应专业服务事项,加班不另算薪酬。 | (1)坚决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国家法律法规。 (2)特勤局人员日常用餐:一层和二层,共三个餐厅,提供早餐、午餐和晚餐,以自选模式为主,也可自由选择套餐或小炒类。(提供整年日常三餐、夜餐、加班餐) (3)不定时培训人员用餐:以自选模式和不同风格的小炒套餐为主。 (4)接待服务,包括住宿、用餐(以家常菜、地方菜为主)。 (5)日常卫生:厨房、餐厅、客房等设施的日常卫生保持清洁。 (6)会议保障服务:保障日常会议。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拟派人员具备相应上岗证,厨师资格证、健康证及相关工作经验。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增派人员或减少人员时应无条件执行,价格按中标的单价调整。 按照定编人数,派出符合需求方要求、服从需求方管理并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各岗位人员,确保所配备人员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保证满足需求方工作。 根据需求方要求调整人员,保证所有派出人员身体健康,政治合格(必须经过政审)。 按照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强化各项流程操作,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制定严格规范的管理制度,包括操作规范、卫生管理制度、岗位职责等,并根据制度进行管理。 负责工作场所的环境卫生以及设施设备的清洁、维护和日常管理,确保达到规范要求。 爱护厨房设施、设备,严格遵守安全制定和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操作,因违规操作引起的设施、设备损坏由该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加强与需求方沟通,针对用餐人员对食品和服务的意见,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对于责任心差,不能胜任本职工作,需求方有权提出更换要求,服务方在一周内完成更换工作。 定期组织派出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和工作质量。 厨师团队应做好成本核算,了解各菜品市场行情,最大限度的节约原材料成本,减少浪费。 食品种类丰富,营养搭配合理,色、香、味、形追求高标准。 遇有临时接待任务,需要增加厨师、服务员等人员时,公司应及时协调予以配合,保障正常接待任务完成。 投标人要充分了解掌握国家和本地区有关劳务用工的现行政策法规,切实维护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报价时应全面予以考虑),中标后应严格执行;如遇劳动政策调整,中标人与招标人协商解决;履约期间发生的劳动纠纷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提供服务过程中涉及的工具及其他用具,器械、设备等,在招标人现有条件下,其他不足部分均由中标单位自行提供或协商解决,且不得影响提供服务的及时性、全面性且质量达到招标人要求。 投标单位拟投入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从业或执业资格.且投标人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相关人员的各类保险,按时支付人员工资,确保工作人员的相关权益。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及工伤等完全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履约期间中标人所聘用人员发生的切人身伤、残、病、亡事故及纠纷,均由中标人负责调节与处理,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拟派人员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没有传染病及精神病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且无犯罪记录。 各岗位的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若不能及时排除,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告招标人,发生应急事故处理,及时到达并解决。 根据行业标准和招标人的服务要求,中标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服务整体方案。对突发事件要反应迅速,及时处置。 上岗人员统一服装,做到仪表整洁,岗位卫生整洁。坚持依制度办事,工作严谨缜密,做到文明礼貌上岗,杜绝与工作人员发生任何争吵或冲突。 上班时间不准睡觉、不准喝酒、不准做与本职无关的事情。 建立所聘用人员管理档案,聘用非本市或本地户口人员应有当地公安机关暂住证明。 提供的服务的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省市及行业的相关标准,并达到招标人的要求满足其特殊的需求。 中标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应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规范业务开展,营造良好的合作关系,达到共赢,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个人披露项目信息,不得公开和提供有关项目情况,未经同意,不得将取得的资料用于合同范围以外的事项。中标人要严格执行特勤局的各项规章制度、内部管理办法;中标人要对所提供的服务负完全责任,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国浩、李翠英、王中杰、亢春香、张俊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采购项目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缴纳,参照《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8997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西省公安厅特勤局
地址:太原市小店区高新区振兴街15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 0351-70340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中天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杏花岭区半坡东街8号
联系方式:薛珊 0351-20216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0351-7034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