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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工程学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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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工程学院旗山校区南区食堂C第一学生食堂二层餐饮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福建工程学院旗山校区南区食堂C第一学生食堂二层餐饮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附件1080-1福建工程学院旗山校区南区食堂C第一学生食堂二层餐饮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项目(定稿).docx

一、项目编号:FJGC-ZB-G-2020-080-1(招标文件编号:FJGC-ZB-G-2020-080-1)

二、项目名称:福建工程学院旗山校区南区食堂C第一学生食堂二层餐饮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品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百花洲路12号1号楼三层306

中标(成交)金额:545.7705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福建品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工程学院旗山校区南区食堂C第一学生食堂二层餐饮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目的是为改善学生食堂用餐环境,提高校内餐饮服务质量,满足师生员工正常就餐需要。福建工程学院旗山校区南区学生食堂C第一学生食堂二层(建筑面积约4580平方米、电负荷804千瓦),原设计功能定位为食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正常开餐期间(大众快餐):早餐供应时间从6:30到9:00;午餐供应时间从 10:45到 12:45;晚餐供应时间从16:30到18:30。(详见投标文件) 委托经营管理服务期限为5年。 福建品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中标后按照福州市市场监管局的要求,建设好明厨亮灶工程。(详见投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应永胜、柯文铸、项瑾、吴美田、陈立(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投资装修改造金额(万元) 收费费率标准:100以下 1.50% 100-500 0.8%500-1000 0.45%注: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以上标准下浮2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9247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人资格性审查:资格审查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情况均通过。

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 17.2技术商务部分符合性检查 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福州禾丰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中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未签字,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不符合招标文件 17.2技术商务部分符合性检查 的第(3)条款的规定,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不符合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2)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福建品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清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中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宏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七伙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3、技术商务部分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均符合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及打分。

4、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5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报价部分进行审查,审查情况下:

(1)福建清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报价部分中提供的报价大写金额为伍佰肆拾零叁佰壹拾元整,小写金额为5400310.00万元,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根据招标文件第17.2 条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的规定,福建清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总价以伍佰肆拾零叁佰壹拾元整为准。根据招标文件《附件A: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废标条款》C、价格部分评分办法 最低投资装修改造金额不足490万元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的规定和 17.5报价部分符合性检查 第(9)条款的规定,福建清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按无效投标处理。

(2)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福建品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中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宏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七伙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报价部分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4、中标日期:2020年07月22日(招标编号:FJGC-ZB-G-2020-080-1)。

5、合同履行日期:委托经营管理服务期限为5年。

6、项目经办人:李萍/0591-83393306。

7、项目负责人:吴晓君/0591-83393301。

8、本公告中的中标金额5457705元,为中标人投资装修改造金额5457705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工程学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府南路33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0591-228633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联系方式:0591-83393306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李萍

电 话:0591-83393306、83393307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工程学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府南路33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0591-228633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方式:李萍/0591-83393306、833933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萍

电 话: 0591-83393306、83393307



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FJGC-ZB-G-2020-080-1

项目名称:福建工程学院旗山校区南区食堂C第一学生食堂二层餐饮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人:福建工程学院(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盖章)

标书编制人:李 萍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3

投标邀请 3

招标项目一览表 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

附件 A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废标条款 15

一、说明 22

1. 适用范围 22

2. 定义 22

3. 合格的投标人 22

4. 登记报名 22

5. 投标费用 22

二、招标文件 22

6. 招标文件的组成 23

7.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23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23

8. 要求 23

9. 投标文件语言 24

10. 投标文件的组成 24

11. 投标有效期 24

12. 投标保证金 25

13. 投标文件的格式 25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26

14. 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 26

五、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27

15. 开标、评标时间 27

16. 资格审查与评标 27

17. 投标文件审查 29

18. 投标文件的澄清 32

19. 比较与评价 32

六、定标与签订合同 33

20. 定标准则 33

21. 中标通知 33

22 . 签订合同 33

23. 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 34

24. 履约保证金 34

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35

一、项目概况 35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 带“★”的内容不允许负偏离,偏离一项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 35

三、违约责任 50

四、合同终止 52

第四章 福建工程学院餐饮委托经营管理服务合同 75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83

85

86

一、技术、商务部分投标主要内容摘录表 88

二、偏离表 89

三、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115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115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116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18

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料 130

五、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131

133

一、开标一览表 134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135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投标邀请

福建工程学院的委托,对福建工程学院旗山校区南区食堂C第一学生食堂二层餐饮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项目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编号:FJGC-ZB-G-2020-080-1

2、招标项目名称、数量及服务要求:详见招标项目一览表及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3、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地点、方式

3.1购买时间:2020年07月02日至 2020年07月08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3.2购买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3.3购买方式:投标人应当从招标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登记报名,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纸质文本售价1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光盘售价50元人民币,可自行选购。

5、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20072208:30之前提交到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投标人。

6、开标时间、地点

6.1开标时间:2020年07月22日08:30

6.2开标地点: 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指定的招标信息发布媒体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

福建工程学院信息公开栏(http://www.xxgk.fjut.edu.cn/)

8招标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 陈老师

电 话: 0591-22863387

9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古田路中美大厦24层

编: 350001

电 话:0591-83393306、83393307

传 真: 0591-83393305

标书编制人: 李 萍

电子信箱: 83393301@163.com

10、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

号: 3500 1610 0070 5253 0977

11、特别提示

11.1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须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潜在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11.2通过电子邮件购买电子文档招标文件者须按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第4条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或传真)本公司。

11.3因开标地点的电梯搭乘需排队,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过程中要注意时间的合理安排。

11.4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1.5注意后附“招标项目一览表”规定的服务期限。


招标项目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主要要求

服务

期限

最低投资装修改造金额(万元)

合同签订时间

1

1

福建工程学院旗山校区南区食堂C第一学生食堂二层餐饮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5,具体详见备注

490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必须在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注:

1、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报价,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审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本项目投标报价应包含土建改造、餐具、厨具、排烟系统、卡通聚合支付设备、家具、空调、消防、监控等配套投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招标人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3、服务期限:委托经营管理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学校规定的暑放假开始之日(经营所需的装修时间计入委托经营管理期)。

4、中标人中标后不得转让委托经营管理服务权,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招标人不对中标人进行任何赔偿,同时没收履约保证金。

5、本项目对中标人实行“零租赁”,免收管理费。本项目中标人应支付经营管理场所相应的物业管理费(含管道疏通、隔油池清洗、垃圾清运、电梯维保)、员工住宿费。费用的支付标准及方式签订合同时具体明确。用电、用水价格分别按驻地供电局和自来水公司向招标人收取的电、水费标准执行。

6、本项目中标人进驻后含经营过程中)所有投入的装修、配置的设施、设备、厨具、家具、餐具等设施设备,合同期满后无偿归招标人所有。

7、本项目采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模式,在中标人委托经营管理服务期内所发生的所有经营资金、环境装修改造、设备设施购置及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岗位培训、行政管理等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盈亏风险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8、本项目采用招标人校内卡通聚合支付设备和统一的微信、支付宝进行结算,中标人所有的营业款进入学校财务账户,由中标人开具符合国家政策允许的票据,按月提取。在经营过程中,禁止使用现金交易,若中标人违反自行实施现金直接交易的,第一次发现向招标人支付2500元违约金,第二次发现向招标人支付5000元违约金,第三次发现向招标人支付10000元违约金,以此类推。

9、根据中标人在当月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营业款情况,在扣除中标人应缴交的相关费用后,在次月15日前将剩余的营业款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入中标人的法定账号中。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须知前附表的条款号是与《投标人须知》中条款的项号相对应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须知前附表为准。

项号

条款号

编 列 内 容

1

1.1

项目名称:福建工程学院旗山校区南区食堂C第一学生食堂二层餐饮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人名称:福建工程学院

项目内容:详见招标项目一览表及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招标编号:FJGC-ZB-G-2020-080-1

2

3.1

3.1资格标准:

3.1.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3.1.2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

3.1.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3.1.4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1.5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1.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7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3.1.8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

3.1.9投标人须承诺2017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所经营或管理的未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食品卫生安全事故行政处罚单。若有虚假之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3.1.10投标人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1.11本项目不接受目前正在福建工程学院旗山校区经营的餐饮企业参与投标(含2020年福建工程学院食堂项目中标人),但不含委托经营管理服务期即将于2020年7月15日到期的餐饮企业

3.1.12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协助招标人办理该项目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3.1.13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的相关材料;

3.1.14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3.1.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招标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2019年5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2019年5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2017年以来购买的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复印件以及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复印件或用工合同复印件(6)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7) 参加招标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招标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函”。(8)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 是指提交“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函”。(9) 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所经营管理的食堂没有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没有受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报过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书面承诺,是指提交“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所经营管理的食堂没有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没有受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报过存在食品安全问题书面承诺函”。(10) 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证明文件,所有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备查。

3

11.1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结束后 90 日历日。

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无效。

4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接收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2日08:30

5

投标保证金缴交:

(1)投标保证金应当以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接受现金、现金存款形式提交

(2)投标保证金缴交的金额:人民币49000元;

(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4)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无效。

(5)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名义提交的,投标无效。

6

招标代理服务费:

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中标人应根据以下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

(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投资装修改造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

投资装修改造金额(万元) 收费费率标准:

100以下 1.50%

100-500 0.8%

500-1000 0.45%

注: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以上标准下浮20%。

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1)中标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2)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开户名: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帐号:3500 1610 0070 5253 0977

7

23.1

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福建工程学院

8

19.1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废标条款:详见附件A(第14)

9

技术、服务要求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第34页)

10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0.1本次招标项目实行两阶段评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技术商务部分和报价部分两部分组成,投标必须将技术商务部分和报价部分单独装订(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0.1条要求),分册密封投标,技术商务部不能体现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估、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报价信息,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上述方法,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0.2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

10.2.1、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截止后,评标工作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10.2.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将记录、打印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与其他招标文件一并保存。

10.2.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其投标文件在资格性检查中将被评标委员会视为无效投标:

(1)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2)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

(3)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重大违法记录”。

10.3无效投标及废标条款

以下为可能导致无效投标或废标的条款,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各章节,请各投标人认真查看对照。

(1)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10项号中任一项要求的。

(2)投标报价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项号规定的。

(3)明显不符合服务要求为无效投标。

(4)出现“附件A”无效投标规定的。

(5)出现投标人须知第17.2、17.4、17.5、17.6要求任条款的。

(6)投标报价出现投标人须知第12条款规定的。

(7)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无效投标规定的。

(8)出现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无效投标规定的。

(9)出现“附件A”废标条款规定的。

11

13.1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0条“投标文件的组成”要求编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报价部分正本一份,副本,电子文本(PDF格式,用非易损介质U盘保存)

技术商务部分正本用A4幅面纸张打印,用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若投标文件厚度超过8cm,可分册提供,但注明册号, 投标文件中的装修改造方案等不限于只用A4纸,且可另册提供),在封面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或每页盖公章(非报价专用章或业务章,以下同)。副本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胶装成册(若投标文件厚度超过8cm,可分册提供,但需注明册号装修改造方案等不限于只用A4纸,且可另册提供),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报价部分正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用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在封面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或每页盖公章(非报价专用章或业务章,以下同)。副本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胶装成册,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投标人必须将技术商务部分和报价部分单独装订,分册密封投标。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12

最低投资装修改造金额:

本项目最低投资装修改造金额不低于490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低于最低投资装修改造金额,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投入环境改造费用(含土建改造、餐具、厨具、排烟系统、卡通聚合支付设备、家具、空调、消防、监控等配套投入)不低于人民币肆佰玖拾万元整(¥4900000元)。环境改造经费投入均由中标人承担,以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投资装修改造金额为准。其中室外投资装修改造金额不得少于中标人承诺的投资装修改造金额7%。

13

13.5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署,盖投标人公章。

14

14.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报价部分和技术商务部分正本分别用密封袋密封,两部分的全部副本也分别用密封袋密封,并标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报价部分、技术商务部分及“正本”或“副本”字样。

15

供应商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16

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3个工作日通过转账方式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拾万元整(¥500000元)。合同期满后,无违约并做好资产清点和交接工作后,招标人在80天通过转账方式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因中标人违约扣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10内补足履约保证金。

17

环境改造保证金:

(1)收取:中标人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转账方式向招标人缴纳环境改造保证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元)。

(2)验收:经招标人许可的第三方审核机构审计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合格并达到经营管理条件后,环境改造及设备更新完成后,中标人提供一套完整的环境改造资料招标人备案。

(3)退还:在合同签订以后,由监理单位审核施工方案及图纸的合理性及完整性,且现场拆除项目及垃圾清运完成,待招标人核准后,退还50%环境改造保证金;环境改造内容全部完成且通过竣工验收,报监理单位审核后由招标人核准后,退还剩余50%环境改造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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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

(1)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预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对现场进行实地勘察(潜在投标人应自行提前与招标人联系并预约前来勘察的具体时间),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所涉及现场的资料,对于现场及位置等原因造成费用增加时,各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在内。招标人对投标人实地勘察后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及发生的意外均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2)勘察时间上午09:00-11:00,下午3:00-5:00(其余时间不安排现场勘察),不在上述时间内不接受潜在投标人勘察。

(3)现场勘察系人:陈老师电话:18159180716。

(4)现场勘查时,投标人须带上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此外,若现场勘查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尚未完全解除,潜在投标人还须完全配合招标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防控工作,否则将不予接待,由此导致潜在投标人无法进行现场踏勘的,其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逾期招标人将不再受理。


附件A: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废标条款

一、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评标标准:

()评标工作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独立评审。评分按技术部分、商务部分两大部分进行,总分为100分(对技术、商务部分评分结果统计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的2位数),分值分布为:技术部分50分;商务部分30分;价格部分20分。

1、技术部分评分办法(A满分=50分)

注:(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的作为无效标处理。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A1、招标服务内容响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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