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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尔盖县教育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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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若尔盖县教育局若尔盖县中小学食堂大宗物资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若尔盖县教育局若尔盖县中小学食堂大宗物资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07-23 15:35

项目概况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若尔盖县教育局若尔盖县中小学食堂大宗物资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指定邮箱:610604347@qq.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8月1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5132322020000382
项目名称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若尔盖县教育局若尔盖县中小学食堂大宗物资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8500000
最高限价 /
采购需求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7.1、①第1、2包鲜猪肉类、禽类供应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生产厂商的《A类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提供《A类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②第3、4包蔬菜、水果类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7.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年07月24日到2020年07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网上(指定邮箱:610604347@qq.com)
方式: 招标文件自2020年 07 月 24 日9:00至2020年 07 月 30 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网上(指定邮箱:610604347@qq.com)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290 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网上报名收款账户:18108251704(支付宝)。 网上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经办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指定邮箱:610604347@qq.com)的方式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介绍信需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经办人身份证明、报名费用缴款截图(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售价: 29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1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17号世界贸易中心A座16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若尔盖县教育局
地址: 若尔盖县达扎寺镇曙光街
联系方式: 联系人:俞老师;联系电话:0837-22971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蜀华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17号A幢1601室
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勇;联系电话:028-616417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范先生
电话: 028-61641704、18108251704

若尔盖县中小学食堂大宗物资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5132322020000382 招 标 文 件 若尔盖县教育局 四川蜀华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二〇二〇年七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16 第四章 投标人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36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37 第六章 招标项目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38 第七章 评标办法...................................................................................................................47 第八章 合同草案条款...........................................................................................................56 1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四川蜀华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受 若尔盖县教育局 (采购 人)委托,拟对 若尔盖县中小学食堂大宗物资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 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 5132322020000382 。 二、招标项目: 若尔盖县中小学食堂大宗物资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 。 三、资金来源及金额: 财政资金 850 万元(第 1 包预算金额为 200 万元,第 2 包预算金额为 220 万元,第 3包预算金额为 220 万元,第 4包预算金额为 210 万元。) 四、招标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若尔盖县中小学食堂所需鲜猪肉类、禽类,蔬菜、水果类等食材的供 应及配送服务。各中小学分别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详见第四章、第五章)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 2020 年 07 月 24 日 9:00 至 2020 年 07 月 30 日 17:00(北京时 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网上(指定邮箱:610604347@qq.com)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290 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网上报名收款账户:18108251704(支付宝)。 网上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经办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指定邮箱:610604347@qq.com) 的方式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介绍信 需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经办人身份证明、报名费用缴款截图(以上 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0 年 8 月 14 日 10 : 00 (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2020 年 8 月 14 日 10 : 00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20 年 8 月 14 日 10 : 00 (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2 注:因当前正值疫情期间,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时只允许一个授权代表参加,现场 授权代表应佩戴好口罩,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信 息登记,不佩戴口罩、不接受体温检测和不进行信息登记的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 117 号世界贸易中心 A座 1601 室。 投标地点: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 117 号世界贸易中心 A座 1601 室。 九、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若尔盖县教育局 地 址:若尔盖县达扎寺镇曙光街 联 系 人:俞老师 联系电话:0837-2297167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蜀华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 117 号世界贸易中心 A座 1601 室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028-61641704、18108251704 2020 年 7 月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 850 万元(第 1 包预算金额为 200 万元,第 2 包预算金额为 220 万 元,第 3 包预算金额为 220 万元,第 4 包预算金额为 210 万元。) 保底优惠率及 报价要求 (实质性要求) 1. 本项目保底优惠率:第 1、2 包鲜猪肉类、禽类 13%;第 3、4 包蔬菜、水果 类 20%;本项目投标优惠率不得低于各包保底优惠率,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 投标人报价以若尔盖县发展和改革局或相关单位上期(上月)提供的食材信 息价为参考基准价格。 3. 投标人须对采购限价作出承诺,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 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 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 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 小微企业(监狱企 业视同小微企业)价 格扣除、少数民族地 区和不发达地区加 分、失信企业报价加 成(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 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 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 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二、少数民族地区和不发达地区加分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或类似营业执照的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以单位注册地址为评判依 据)。 三、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 10% 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投标人报价参与评审。投标人失信行为惩戒 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 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 诺。 4 节能、环保及无线 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 政策(如涉及) 一、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 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相关要求, 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 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 购。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投标人须提供强制节能产 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按照第七章《综合评分明 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 4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 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 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二、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 购清单》的,按照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 5 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参 与投标 不允许 7 评标情况公告 评标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8 投标保证金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 知》(川财采【2020】28 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9 履约保证金 金额、付款方式等相关条款详见第六章。 10 采购文件咨询 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028-61641704 11 开标、评标工作咨询 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028-61641704 12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人凭介绍信及中标服务费转账凭证 到四川蜀华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028-61641704。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 117 号世界贸易中心 A 座 1601 室。 13 投标人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投标人询问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采购人全权协助代理 机构处理。 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028-61641704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 117 号世界贸易中心 A 座 1601 室。 14 投标人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投标人质疑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采购人全权协助代理 机构处理。 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028-61641704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 117 号世界贸易中心 A 座 1601 室。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投标人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 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15 投标人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若尔盖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7-2299688 地址:若尔盖县财政局 16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 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 财政部门备案。 17 招标代理服务费 各包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 知《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的规定收 取,由中标人支付。 收款单位:四川蜀华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顺城大街支行。 银行账号:128907844010101。 5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8 分包 同一投标人同时投多包的,须以包为单位单独编制投标文件,以包为单位密封。 19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 业 否 20 其他 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 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 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 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 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川财采[2018]123号”)。 2、为 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 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 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 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 内容详见“成财采[2019]17号”)。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所叙述的货物/服务采购。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 招标的采购人是 若尔盖县教育局 。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 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 四川蜀华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投标人。 3. 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 4.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如涉及)。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同 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 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 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供应商 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 6 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第 1、2 包:鲜猪肉类;第 3、4 包: 蔬菜类。 5.2 利害关系投标人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 由投标人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 件作为无效处理。 5.3 前期参与投标人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为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 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 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 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 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5 投标人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6 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 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投标人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7 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 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8 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 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 者近姻亲关系; (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 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 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 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评标委员会成员。 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 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 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7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 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 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 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项目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七)评标办法; (八)合同主要条款。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 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 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投标人的时间, 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不足 15 日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7.3 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 购单位构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 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 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 料。(说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 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 计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8 12. 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13.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 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 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 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 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 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 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 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 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分包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 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文件一:资格性投标文件(用于资格性审查) 严格按照第四、五章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 材料。 文件二: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用于资格性以外的审查) 14.1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本次招标报价 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 投标人完成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 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14.2 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服务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 的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服务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 (1)项目实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标的物生产、运输、冷藏、二次搬运方案); (2)拟提供货物质量要求响应情况; (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14.3 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及优惠承诺。包括 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3)商务要求应答表; 9 (4)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 项目本身所包含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 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 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 (5)售后服务; (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商务要求; (7)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4.4 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16.1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 通知》(川财采【2020】28 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7.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90 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必须载 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 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 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 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 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7.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 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 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 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性投标文件”和“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两部分,且该两 部分应分册装订。“资格性投标文件”用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本项目的资格审 查,“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用于评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资格审查以外的评审。 18.2 投标人应按 18.1 准备投标文件,含“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 份;“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文档(采用光盘:包含资格 性投标文件和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文件格式采用 word 或 pdf 格式均可,且排版与编 码应与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纸质版一致)壹份,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密封提交的“开 标一览表”贰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 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3“开标一览表”除单独密封提交外,还应编制于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副本 内,如有遗漏,将视为无效投标(实质性要求)。 10 18.4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 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 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18.5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 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 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18.6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并编目编码。 18.7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 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8.8 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19.2 投标文件包括正本、所有副本和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投标文件的密封袋标注详见本章“20.4 提交投标文件清单 如下表”。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印章)。 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投标文件的保密责任、保管责任、投标责任 及其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投标须知第 19 条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0.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与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 件的文号必须一致,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0.3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20.4 提交投标文件清单如下表: 序号 名称 份数 备注 1 资格性投标文件 正本 1份 副本 1份 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合装在一 个密封袋内。密封袋封面应注明投标人名 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正副本份数。 2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 正本 1份 副本 4份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合装 在一个密封袋内。密封袋封面应注明投标 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正副本份 数。 3 开标一览表 2份 应单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密封袋 封面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 名称。 11 4 电子文档(光盘:含资格性投标 文件和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的电 子版,文件格式采用 word 或 pdf 格式均可,且排版与编码应与现 场递交的投标文件纸质版一致) 1份 应单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密封袋 封面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 名称。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 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 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 19 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 字样。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投 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开标和中标 22.开标 22.1 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 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代表、投标人代表参加。评 标专家不参加开标活动。 22.2 开标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 督。 22.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先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 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 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 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 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 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 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22.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 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 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5 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 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 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3. 开标程序 23.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 12 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 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投标人签到及递交投标文件签收表”宣 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单。 (2)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 件的密封情况。 (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 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 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 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同时, 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 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 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 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 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 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 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 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评标结 果投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查询。 24.开评标过程存档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25.评标情况公告 评标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26.中标通知书 26.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 投标人中标后,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于中标投标人确定 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地址发出中标通知 书。 26.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 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4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 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 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6.5 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投标人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证 件到四川蜀华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联系人:范先生,联系电话: 028-61641704。 13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7. 签订合同 27.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 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 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 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 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7.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 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7.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两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壹份)送采购代 理机构进行合同编号。联系人:范先生,联系电话:028-61641704。 28.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8.1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 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 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9.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 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投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 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 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 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0.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30.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0.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 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 31.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工作日 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政府采购 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2、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 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3. 履行合同 33.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 14 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3.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 定进行处理。 34. 验收 34.1 采购单位严格按照本招标文件第六章中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34.2 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 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 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5.资金支付 本项目采购资金付款详见第六章商务要求中付款方式。 七、投标纪律要求 36.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 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37.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投标人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投标人投诉受理审查 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 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15 九、其他 38.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 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规定 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 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 调整。 39.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投标人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 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16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 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 将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 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 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 但应当注明。 17 第一部分 “资格性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资 格 性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名称: (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包 号:第 包 投标日期:2020 年 月 日 18 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若尔盖县教育局 (采购人名称):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 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 我方 “ ” 项目(招标编号: )第 包投标活动 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 宜。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 (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投标人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 负责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19 二、承诺函 若尔盖县教育局 (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公司完全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 。 7.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 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 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投标人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 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 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 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 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 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 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20 三、投标人和投标产品其他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的相关证明材料 1、第五章相关要求资格性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无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 2、招标文件其他资格性要求相关材料。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鲜章 21 第二部分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其 他 响 应 性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名称: (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包 号:第 包 投标日期:2020 年 月 日 22 一、投 标 函 若尔盖县教育局 (采购人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决定参加 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第 包的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及服务,本次 投标优惠率以若尔盖县发展和改革局或相关单位上期(上月)提供的食材信息价为参考 基准价格:第 包 类优惠率为 %(大写:百分之 )。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 【2015】3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含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其他 响应性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文档(采用光盘:包含资格性投标文件和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文件格式采用 word 或 pdf 格式均可,且排版与编码应与现场递 交的投标文件纸质版一致)壹份,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密封提交的“开标一览表” 贰份。 五、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天。 六、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 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投标人名称: (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23 二、开标一览表 第 包 序号 采购内容 投标优惠率 履约期限 备注 1 % 投标优惠率:百分之 (大写) 注: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 括但不限于生产、运输、冷藏、二次搬运、招标代理服务费、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等 本项目涉及的一切费用。 2. “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除了单独密封递交外,投标文件(正副本) 也应当提供,如有遗漏,将视为无效投标。 3. 优惠率是指确定供货价格的下浮比率,价格确定:[实际结算价=基准价格×(1- 优惠率)]。 4. “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 印章。 5.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 投标人名称: (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24 三、货物质量要求响应情况 第 包 序号 产品名称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产品质量要求响应 偏离情况 注:1.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第六章“三、质量要求”的全部内容列入此表并应答。 2. 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三、质量要求”的内容顺序对应填写。 3. 未应答的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 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 (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 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25 四、商务应答表 第 包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应答 偏离情况 注:投标人应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要求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请将偏离条款逐条 应答。如与招标文件商务要求的所有条款无偏离,则无须在此表中应答,视为 默认完全响应和接受招标文件所有商务要求,投标人不得以未作应答而拒不接 受。 投标人名称: (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26 五、实质性要求承诺 若尔盖县教育局 (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现 郑重承诺如下: 1、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 等有强制性规定的,我方承诺符合其要求。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我方完全同意招标文件第二章关于“投标费用”、 “合同分包”、“合同转包”、“履约保证金”的实质性要求,并承诺严格按照 招标文件要求履行。 3、我方保证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 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 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 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如我 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我方承诺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 术文档,并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 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非自有的知识产权, 则在投标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是向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 虚假,我方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27 六、项目实施方案 (格式不限,投标人自拟) 28 七、配送方案 (格式不限,投标人自拟) 29 八、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 (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30 九、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 验收 备注 注:投标人(仅限于投标人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是否通过验收”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或用户 单位书面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 (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31 十、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专业 人员 售后服 务人员 投标人名称: (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32 十一、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涉及)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 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即, 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或《政 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划分 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及 服务,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 型、微型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 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投标人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 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或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 划分标准为中小型企业或监狱企业适用。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 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时,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为非企业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33 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涉及)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 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 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①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提供本声明函(不 用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的,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②投标人提供的《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③投标人的声明情况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34 十三、投标人诚信情况承诺函 若尔盖县教育局 (采购人名称): 本单位 (投标人名称)参加 (项目 名称及采购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 法》川财采〔2015〕33 号的相关规定,针对本单位的诚信情况作出以下承诺: 我单位具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 所规定的失信行为 次(填写失信行为的次数时,建议使用大写数字,如零、 壹、贰、叁、肆等。);(仅限投标截止当日仍在有效期的次数) 我单位对以上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 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投标人名称: (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本表格式及内容仅供参考,投标人也可提供自己的格式; 2、投标人存在以上所述失信行为的,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表的要求进行 处理。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投标人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凡被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35 十四、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内容 (格式不限,投标人自拟) 36 第四章 投标人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 待遇): 7.1、①第 1、2包鲜猪肉类、禽类供应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 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生产厂商的《A类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提供《A类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食 品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②第 3、4包蔬菜、水果类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7.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注:1、本项目确定投标人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 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 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 听证标准为准。 2、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 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 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7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 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注: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的,提供 多证合一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实行多证合一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税务 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登记证书, 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的,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 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以下方式选其一提供即可:① 提供 2018 或 2019 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 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提供 2019 年度投标人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③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复印件; ④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原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19 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 收的银行电子回单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社保缴纳的银行电子回单或社保 部门出具的凭证复印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原件】; 7、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 7.1、 ① 第 1、2包鲜猪肉类、禽类供应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 营许可证》,同时提供生产厂商的《A 类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动 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提供《A 类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食品经营 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② 第 3、4包蔬菜、水果类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 书复印件】 7.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提供承诺函原件】。 8、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时,不必提供),法定代 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投标人提供的以上所有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8 第六章 招标项目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若尔盖县中小学食堂所需鲜猪肉类、禽类,蔬菜、水果类等食材的供应及配 送服务。各中小学分别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 二、采购清单 包号 采购内容 中标供应 商数量 备注 1 鲜猪肉类、禽类供应 1个 鲜猪肉类:连皮精五花;去颈前排;去皮去 骨 前 夹 后 腿 ( 产 品 标 准 符 合 : GB/T 9959.2-2008《分割鲜、冻猪瘦肉》、GB 2707-2016《鲜(冻)畜禽产品》) 禽类:肉鸡(去头翅脚内脏);白条鸭(去内 脏);去头鲜兔(产品标准符合:GB 2707-2016 《鲜(冻)畜禽产品》)。 注:产品标准如有最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 2 鲜猪肉类、禽类供应 1个 3 蔬菜、水果类供应 1个 4 蔬菜、水果类供应 1个 三、质量要求 (一)鲜猪肉类、禽类 (1)质量标准:符合现行最新国家和行业标准。 严格执行兽医检疫制度,对屠宰后的畜胴体迅速进行冷却处理,使胴体温度(以后腿肉 中心为测量点)在 24 小时内降为 0-4℃,并在后续加工、流通和销售过程中始终保持 0-4℃ 范围内的生鲜肉。冷鲜肉感官湿润,触摸柔软有弹性,加工易入味,口感滑腻鲜嫩,冷鲜 肉在-2-5℃温度下可保存七天。猪肉质量要求:猪肉必须是去头蹄、肚杂的冷鲜猪肉,新 鲜无异味,有检疫合格证明,每边要盖有动检部门检疫章,每边重量不得低于 40 公斤,不 得有病猪、死猪、公母种猪肉。应符合生猪溯源体系的要求并有产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 具的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和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验讫印章以及生猪定点屠宰厂肉 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禽类应有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动物产品检疫(或检 测)合格证明。 产品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9959.2-2008《分割鲜、冻猪瘦肉》、G B 2707-2016《鲜(冻)畜禽产品》。 (2)冷藏储运。提供《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 39 (3)验收标准:猪肉卫生符合鲜(冻)畜禽产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 2707-2016,质量应 符合鲜(冻)猪肉国家标准 GB/T 9959.1-2018,肉食品需新鲜无质变。 (4)供货质量严格按照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行业有关规定、招标文件 技术参数,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动物检验检疫合格标准。 (5)在供货期间,若采购人对中标人所供货物质量产生异议,送政府质量检测部门检验。 如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由中标人承担,并依照合同承担责任。 (6)中标人在合同期内应切实做到,保质保量准时送货。凡所供货物的质量、品种、数 量与要求不符时,采购人有权拒收,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二)蔬菜、水果类: (1)质量标准:符合现行最新国家和行业标准。 (2)应保证色泽鲜嫩、外表干爽、无泥沙、无杂质、无腐烂、无枯黄败叶、无虫害、无 霉(病)斑、无异味,形态大小均衡、无污染、重金属及农药残留不超标。 (3)验收标准:按照 GB 2763-2016 标准执行。 (4)供货质量严格按照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行业有关规定、招标文件 技术参数,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5)在供货期间,若采购人对中标人所供货物质量产生异议,送政府质量检测部门检验。 如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由中标人承担,并依照合同承担责任。 (6)中标人在合同期内应切实做到,保质保量准时送货。凡所供货物的质量、品种、数 量与要求不符时,采购人有权拒收,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三)配送要求 1.所有货物必须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按时运送到指定的地点。 2.采购人发现质量等问题,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及时予以解决。 3.运输工具、配送人员、包装材料和货物运输途中的防护措施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要 求。 4.每次供货必须向采购人提供当批次质量检验合格证等证明。 5.货物的标签标识内容必须真实,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符合相应产品(标签)标 准的要求,标明产品名称、厂名、厂址、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供应商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转包、分包,供应商 管理层人员实行备案制度,不得擅自更换管理层人员,如遇特殊情况进行更换时需得到采 购人同意,并备案后方可更换,若发现擅自更换管理层人员的,情节严重者,终止其合同, 并追究其责任。 鲜猪肉的配送应有专用冷藏保险设备(如冷藏车)。 40 供应商应做好食品安全的保障工作: (1)配送企业必须按所填订单配送,按规定时间送达,确保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 靠。 (2)建立出入库台账。 (3)配送人员应具备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配送车辆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做到每日清 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4)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采购人将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食堂和配送企业,对食堂食品原 材料配送工作进行督查。对配送企业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影响正常就餐严重 的取消配送资格,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5)建立退出机制。配送企业履约过程中,因质量、服务等方面发生重大违约情况,或 连续两次对其测评结果满意率低于 80%,将取消该企业的配送资格解除配送合同,﹙按评标 结果顺延至第二名为中标供应商﹚,提供配送服务,以此类推。 供应商对配送物资,在配送过程中要做好保鲜、保质措施,同时不得喷洒有毒有害物 质进行保鲜或保质。否则一经查实,供应商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 若采购人发现在质保期内食材腐烂变质,将及时通知供应商进行处理,并更换相应数 量的物资。 供应商需要做到售后服务专业化,建立适当配送网点便于各点之间相互调货,尽量满 足采购人需求。 供应商应具有组织配送、调运、分拣、包装、二次搬运的能力。供应商具有固定的配 送网点服务能力。 (6)建立中小学学生生活应急采购机制,将本次招标每包排名第二、三名的中标候选供 应商确定为各中小学校应急采购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履约期间一旦出现“断供”情况,由 若尔盖教育局启动应急预案,在应急采购供应商库中进行询价,确定临时供应商,报相关 部门审批后实施采购。 (四)※售后服务(提供承诺函) (1)供应商应承诺一旦中标后,在本次项目的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与投标时 拟派的管理层人员一致,若在服务期间,需更换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应得到采购人确认, 并将更换人员的信息资料在采购人处备案,更换的管理人员也必须为本单位人员。若擅自 更换或实际参与的管理层人员非供应商本单位人员,视为虚假响应,取消中标资格。 (2)供应商本项目涉及的配送人员不少于 2人(除驾驶员外)须具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3)在供货过程中,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建立日常管理考核机制和定期回访制度,若发 41 现供应商不守信用、以次充好或其它违规行为,由采购人提出警告,情节严重的,采购人 须立即终止其供货合同。凡不守信用、未按采购方计划量、配送时间进行送货、食品安全 不达标、缺斤少两、以次充好或有其它违规行为的供应商经查证属实的将一律列入黑名单 并及时予以淘汰。 注:食材供应商所供应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 GB 2762-2012 规定。所有产品须 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与要求,不允许提供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 中标人所供产品达到相关食品卫生安全规定,国家有出台新的更高标准的,以新的更高标 准为准,保证所供产品配送到指定地点时的质量、卫生和安全。 (五)履约要求 1.服务能力 (1)拟投入项目人员配置及专业技术能力(拟投入本项目团队组成、完成类似项目经验 及与项目实施相关的资质证书)。 (2)项目实施所需的设备、仓储保障不少于 100 ㎡、配送车辆不少于 2辆(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其他有利于项目实施的承诺或相关材料(由供应商自行提供)。 2.配送方案 (1)项目需求分析:供应商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对本项目需求分析,包括项目背 景、重点难点及应对措施等内容; (2)应急预案:供应商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及自身情况,提供关于本项目的应急预案, 包括自然灾害但不限于洪灾、地震、火灾、泥石流等;食品安全事故等情况; (3)售后服务:在满足招标文件服务时间基础上,合理安排项目进度,有进度表、关键 点与采购人的衔接;项目人员组织:拟投入本项目团队及其架构、工作职责、人员分工等。 注:①供应商应当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真实、客观的履约能力证明材料。 ②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若提交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应当将 该供应商按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③投标人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和具体情况实事求是地编制,能具体量化,具有可行性 及便于监督考核,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夸大其词和空口许诺。 (六)※履约保证金 第 1 包 10 万元;第 2 包 10 万元;第 3 包 5 万元;第 4包 5 万元交至采购人,交款时 间:采购合同签订前。供应商通过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未按照招标 文件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与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为违 42 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采购人因供应商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履约保证金退还:在食材验收合格满 10 日后,采购人接到供应商申请和支付凭证资料 文件,以及由采购人确认本合同食材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 后的 10 日内,递交质量验收合格证明通知书给收款单位并由其向供应商退付履约保证金; 供应商履约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商务要求 (一)履约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 1 年(2020 年 9 月 1 日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 (二)履约地点 第 1包鲜猪肉类、禽类 配送学校:巴西乡中心校、巴西中学、阿西茸乡中心校、求吉乡中心校、包座乡中心 校、班佑乡中心校、县中学、达扎寺小学校、班佑完全寄宿制小学、唐克九年一贯制学校、 辖曼镇中心校、辖曼种羊场小学校、黑河牧场小学、嫩哇乡中心校、麦溪乡幕村完全小学、 麦溪乡中心校; 第 2包鲜猪肉类、禽类 配送学校:阿西乡中心校、阿西乡下热尔村小学、纳木中学、红星镇中心校、红星镇 回民村小学校、县藏文中学、达扎寺镇初级中学、县民族寄宿制小学、县机关幼儿园、达 扎寺镇双语幼儿园、降扎乡中心校、占哇乡中心校、崇尔乡中心校、冻列乡中心校、冻列 中学、热尔乡中心校。 第 3包蔬菜、水果类 配送学校:巴西乡中心校、巴西中学、阿西茸乡中心校、求吉乡中心校、包座乡中心 校、班佑乡中心校、县中学、达扎寺小学校、班佑完全寄宿制小学、唐克九年一贯制学校、 辖曼镇中心校、辖曼种羊场小学校、黑河牧场小学、嫩哇乡中心校、麦溪乡幕村完全小学、 麦溪乡中心校; 第 4包蔬菜、水果类 配送学校:阿西乡中心校、阿西乡下热尔村小学、纳木中学、红星镇中心校、红星镇 回民村小学校、县藏文中学、达扎寺镇初级中学、县民族寄宿制小学、县机关幼儿园、达 扎寺镇双语幼儿园、降扎乡中心校、占哇乡中心校、崇尔乡中心校、冻列乡中心校、冻列 中学、热尔乡中心校。 (三)付款方式 1.按当月供货价格×月配送量按实结算; 2.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43 注:价格确定及调整方式 价格确定:[实际结算价=基准价格×(1-优惠率)]。 以若尔盖县发展和改革局或相关单位上期(上月)提供的食材信息价作为参考基准价 格。 询价周期:每月月底为询价日。经双方确定价格后,次月 1 日开始按定价后的价格执 行供货。 调整方式:若在定价后市场价格涨幅超过 10%,由中标人提出申请,由采购人、县发 展和改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学校代表 3-5 名组成询价小组,经询价小组核实后,重 新询价和定价。若下降幅度超过 10%,中标人也应有义务告知采购人,由采购人、县发展 和改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学校代表 3-5 名组成询价小组,经询价小组核实后,重新 询价和定价,也可以由采购人、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学校代表 3-5 名组成 的询价小组直接重新询价。每轮询价结束后,从次月 1 日开始执行新定价。中标人未尽告 知义务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配送资格。 本项目预算为预估的价格,最终以实际发生的货物数量和结算价格为准。价格评审依 据为总体优惠率。 (四)关于报价及合同价款 1.本项目报价为优惠率,各包报价不能低于各包保底优惠率,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投标人报价以若尔盖县发展和改革局或相关单位上期(上月)提供的食材信息 价为参考基准价格:第一包优惠率不低于 13%,第二包优惠率不低于 13%,第三包优惠率不 低于 20%,第四包优惠率不低于 20%。 3.投标人须对采购限价作出承诺,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4.合同价款:合同价是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但 不限于生产、运输、冷藏、二次搬运、招标代理服务费、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等本项目 涉及的一切费用。 (五)验收标准 1.所有货物及外包装必须安全、卫生、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质量要求,产品必 须通过国家强制要求的各类认证。 2.所有货物必须符合卫生防疫、检疫部门,质量检验、监督等部门的相关质量要求, 能出具相关权威部门近期有效清晰的质检报告单。 3.所有货物有较好的感官性状。 4.在合同期内,采购人将抽取供应商所配送的物资送至国家相关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一 44 至两次,第一次送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第二次送检若检验不合格,送检费用由供应商承 担,若检验合格,送检费用由采购人负责。若送检质量不合格,将依据合同条款进行处罚, 情节严重者终止合同,并按合同违约条款进行赔偿。 5.若供应商所提供物资的质量因不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导致采购人被卫生防疫、检疫 部门处罚,所产生的罚款费用由中人全额承担,将依据合同条款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终 止合同,并按合同违约条款进行赔偿。 6.原材料验收由采购人、供应商,双方现场检验,对供应产品的质量无异议数量准确 无误后,双方签字,各自留存。 7.冷鲜猪肉类必须保证供应为当日生产的产品,须出具加盖地方政府监督所检疫章的 动物检疫证明,畜肉品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无毛、按压无水迹。 8.原材料在验收时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供应商无条件重新更换配送货物,更 换后仍然不符合标准的招标方有权对供应商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9.质量要求:所有食材质量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 10.采购人明确禁止使用含有兴奋剂的食品和添加剂,供应商应完全尊重采购人的行业 惯例和要求,确保所供应食品中不含瘦肉精等类似违禁添加剂。 11.供应商按照卫生防疫要求定期提供相应的食品出厂合格证,检疫证等相关证件。 12.因供应商供货质量原因,引起采购人食品安全事故,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 安全法》及相关规定,除赔偿当期的原材料损失外,还应对由此引起的其他延续损失给予 全额经济赔偿(包括医疗、声誉),并承担其他相应法律责任。 13.项目验收结果合格的,供应商凭验收合格证明书至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办理履约保 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且拒不整改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 采购资金,还可能上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 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 诚信档案。 14.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 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六)违约责任 1.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 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 45 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3.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按时完成合同相关工作,若由于供应商原因导致合同迟延 履行,供应商应承担采购合同中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例如:每迟延一天承担每日 1%的履约保 证金)。 4.供应商应当遵守采购人的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实施完成采 购合同应当完全满足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若供应商瑕疵履行采购 合同,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要求合同总价款 20%的违约金,若造成相关损失的,采购人有权 要求供应商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由于非供应商或采购人原因,致使合同实质性 条款无法实现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 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解决争议的方法 1.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采购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质量符合标 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供应商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向采购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要求 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供应商中标后,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须按政府采购 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定政府采购合同。 2.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 权或著作权。 3.采购人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定期核对供应商提供完成项目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及相关信 息,对于未按照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要求执行或存在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 并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并根据违约情况扣除履约保证金。 4.供应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定期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供货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度。 5.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46 6.在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供应商与采购人应通过友好 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7.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是经检验合格的全新正品。投标人不得以次充好,产品来源渠 道必须合法,同时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厂家服务承诺及采购单位的要求做好售后服务工 作。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若发现有诸如数量、型号和外观尺寸与合同不符,或产生更换或 补货等情形并导致工期延误,采购人有权根据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 向供应商索赔。 注意:本章带“※”号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若未满足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如 涉及)。 47 第七章 评标办法 1. 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 法。 1.2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 格进行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 性证明材料,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 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 待所有的投标人。 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 (二)审查投标人(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 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投标人对投标 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中标候选人; (五)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招标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文件作为无 效处理。 1.6 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求其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2. 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3. 评标程序 3.1 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 3.1.1 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 件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 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3.1.2 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1)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48 (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 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 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6)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7)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3.1.3 出现本条 3.1.2 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 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以 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 3.2 符合性检查。 3.2.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 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招标文件的明 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 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 3.2.2 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质性要 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 (二)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 2 个)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 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三)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 的; (四)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 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五)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3.2.3 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二)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三)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不符 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四)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底和其他报价规定的; (五)技术应答内容完全或者绝大部分复制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无相关证明材料的 (主要适用于专用设备和电子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工程、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或 定点投标人采购、政府采购的货物属于规格标准统一或者订制产品的除外); (六)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49 (七)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但投标文件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 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 3.3 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理的投标文 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4 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投 标人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3.5 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应当排序。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 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 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并列,由 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人。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本项目适用),评标 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 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 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 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只有在获得采 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人。未获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评标委员 会不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人,否则,采购人可以不予认可。 3.6 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出具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评标方法和标准; (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 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 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 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 3.7 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人投标 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 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招 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8 投标人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3.8.1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应当 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 50 更正,并给予投标人必要的反馈时间。 3.8.2 投标人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 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 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 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 3.8.3 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不得以 此让投标人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投标人公平竞争。本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 清: (一)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 (二)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3.8.4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 更正,按照以下原则处理: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注:评标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投标人的投 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 处理。 3.9 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标结果。 3.9.1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组织 2 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 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根据 情况书面建议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招标采购单位的书面建议, 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评标委员会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 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 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 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招标采购单位认为评标委员会 评标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9.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一)评标委员会已经出具评标报告并且离开评标现场的; (二)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三)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四)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五)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51 4. 评标细则及标准(综合评分明细表)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为扶持少数民族地区和不发达地区,对少数民族地区和不发达地区企业实行加分 政策。 (4)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 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 的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加成后的报价超过预算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供应商 需在响应文件中对自己的诚信情况进行承诺) (5)评分细则 第 1、2 包鲜猪肉类、禽类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 明 1 报价 30% 30 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基准优惠率=1-有效最高投标优惠率, 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基准优惠率÷(1-报价优惠率)×30%×100 注:1.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 低报价。 2.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评审基准价和最后报价。 3.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 扣除及失信企业价格惩戒加成或扣分政策按照投标人须知附表 的相关要求执行。 4.报价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共同评 分 因素 2 技术服务 应答 3% 3 分 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六章中“三、质量要求”,无任何负偏离 的得 3 分,每有一项负偏离扣 1 分,扣完为止,但不构成投标 文件无效。 技术类 评分因 素 3 配送方案 24% 24 分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项目需求分析、配送计划、应急预案、 售后服务进行综合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24 分;每 有一项缺项扣 6 分,有一项方案不全面的扣 3 分,扣完为止; 注:以评标专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独立评 审为准。 4 履约能力 12% 12 分 投标人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具有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得 4 分,最高得 12 分。 注: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共同评 分 因素 5 保障能力 19% 19 分 1.质量保障:投标人或投标产品供应企业有质量检验部门能够 对产品出具检验报告得 3 分; 注: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 得分。 2.拟投入本项目仓储保障:投标人在本次配送所在县管辖区域 内有固定的办公和配送仓储保障≥500 ㎡得 6分,300 ㎡≤办公 和配送仓储保障<500 ㎡得 4 分,100 ㎡<办公和配送仓储保障 技术类 评分因 素 52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 明 <300 ㎡得 2分,未提供或面积不达标不得分,本项最高得 6 分; 注:提供房产证明或者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 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3.拟投入本项目配送人员健康保障:投标人须提供配送人员健 康证及在职证明材料,2 人及以上得 4 分,每少一人扣 2 分,扣 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 注:售后服务中要求人员除外,提供配送人员健康证及劳动合 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4.拟投入本项目车辆保障:有固定的专用食品配送车辆,本项 目必须满足自有或租赁专用配送冷藏车 1 辆,每多一辆加 2分, 最高得 4 分;除冷藏车外必须满足自有或租赁车 1 辆,每多一 辆加 1 分,最高得 2 分;本项最高得 6 分; 注:自有车辆提供行驶证、车辆图片,租赁车辆提供租赁合同、 行驶证、车辆图片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 得分。 6 企业信誉 9% 9 分 1.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生产厂商的企业信用等级为A级得 1 分,AA 级得 2 分,AAA级得 3 分; 2.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生产厂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 有效期内的得 2 分; 3.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生产厂商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且在有效期内的得 2 分; 4.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生产厂商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 有效期内的得 2 分。 注:提供以上证明材料或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 求提供的不得分。 共同评 分 因素 7 扶持不发 达地区和 少数民族 地区 1% 1 分 投标人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得 1 分。 注:投标人提供不发达地区企业或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的相 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8 投标文件 的 规范性 2% 2 分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 2 分;有一项细微 偏差扣 0.5 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53 第 3、4 包蔬菜、水果类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 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 明 1 报价 30% 30 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基准优惠率=1-有效最高投标优惠率, 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基准优惠率÷(1-报价优惠率)×30%×100 注:1.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 报价。 2.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 审基准价和最后报价。 3.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 除及失信企业价格惩戒加成或扣分政策按照投标人须知附表的 相关要求执行。 4.报价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共同评 分 因素 2 技术服务应 答 3% 3 分 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六章中“三、质量要求”,无任何负偏离 的得 3 分,每有一项负偏离扣 1 分,扣完为止,但不构成投标 文件无效。 技术类 评分因 素 3 配送方案 2 4% 24 分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项目需求分析、配送计划、应急预案、 售后服务进行综合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24 分;每 有一项缺项扣 6 分,有一项方案不全面的扣 3 分,扣完为止; 注:以评标专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独立评审 为准。 4 履约能力 12% 12 分 投标人自 2018 年 1 月 1日至今,具有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得 4分,最高得 12 分。 注: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共同评 分 因素 5 保障能力 20% 20 分 1.投标人或投标产品供应企业具有快速农残检测设备并提供企 业内部检验员得 3 分; 注:提供设备清单、购置发票、人员证件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 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2.拟投入本项目仓储保障:投标人在本次配送所在县管辖区域内 有固定的办公和配送仓储保障≥500㎡得 7分 300 ㎡≤办公和配 送仓储保障<500 ㎡得 4分,100 ㎡<办公和配送仓储保障<30 0 ㎡得 2 分,未提供或面积不达标不得分,本项最高得 7分; 注:提供房产证明或者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 求提供的不得分。 3.拟投入本项目配送人员健康保障:投标人须提供配送人员健康 证及在职证明材料,2人及以上得 4分,每少一人扣 2 分,扣完 为止;不提供不得分。 注:售后服务中要求人员除外,提供配送人员健康证及劳动合同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4.拟投入本项目车辆保障:有固定的专用食品配送车辆,本项目 必须满足自有或租赁专用配送冷藏车 1 辆,每多一辆加 2 分,最 高得 4 分;除冷藏车外必须满足自有或租赁车 1 辆,每多一辆加 1分,最高得 2分;本项最高得 6分; 注:自有车辆提供行驶证、车辆图片,租赁车辆提供租赁合同、 行驶证、车辆图片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 技术类 评分因 素 54 序 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 明 分。 6 企业信誉 8% 8 分 1.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生产厂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 有效期内的得 2 分; 2.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生产厂商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且在有效期内的得 2 分 3.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生产厂商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 有效期内的得 2 分; 4.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生产厂商具有质量信誉双优单位证书的得 2分。 注:提供以上证明材料或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 提供的不得分。 共同评 分 因素 7 扶持少数民 族不发达地 区 1% 1 分 供应商注册地为少数民族或不发达地区的得 1 分。 注:提供不发达地区企业或供应商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的相关 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8 投标文件的 规范性 2% 2 分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 2 分;有一项细微偏 差扣 0.5 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注:本项目不涉及节能、环境标志、无线局域网产品,故在综合评分明细表中不作体现。 5. 废 标 5.1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投标人需要 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购单位。 5.2 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 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6. 定标 6.1. 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6.2. 定标程序 6.2.1 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6.2.2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 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6.2.3 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 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6.2.4 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6.2.5 中标人如果放弃中标,招标方有权依照法律规定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7.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55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 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 解释或者说明,投标人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等违法违规行 为; (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 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六)配合答复处理投标人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8.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 回避的规定。 (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管。 (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 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 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不得接受投 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 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除因规定 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六)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 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及有关业务单 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56 第八章 合同草案条款 合同编号:XXXX。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 年 XX 月 XX 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 法律法规,以及 XXXX 项目(项目编号:XXXX)的《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 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 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 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项目基本情况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 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1、XXXX; …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1、XX 万元; …… 服务费支付方式: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 著作权。 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 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履约保证金 1、乙方交纳人民币 XX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 损失。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 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 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 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7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 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 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 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 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XX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 在 XX 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 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一式 XX 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 XX 份,乙方 XX 份,政府采购代 理机构 XX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项目采购文件 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 3、项目响应文件 4、成交通知书 5、其他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58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注:采购人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后修改部分条款(实质性条款除外)。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2. 有关定义 3. 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4.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11.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12. 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13.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15.投标文件格式 16.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五、开标和中标 22.开标 23. 开标程序 24.开评标过程存档 25.评标情况公告 26.中标通知书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7. 签订合同 28.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29. 补充合同 30.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31.合同公告 32、合同备案 33. 履行合同 34. 验收 35.资金支付 七、投标纪律要求 36.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九、其他 38.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 39.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投标人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二、承诺函 三、投标人和投标产品其他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投 标 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货物质量要求响应情况 四、商务应答表 五、实质性要求承诺 六、项目实施方案 七、配送方案 八、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九、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十、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专业 人员 售后服务人员 十一、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涉及) 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涉及) 十三、投标人诚信情况承诺函 十四、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内容 第四章 投标人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章 招标项目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项目概述 二、采购清单 三、质量要求 四、商务要求 第七章 评标办法 1. 总则 2. 评标方法 3. 评标程序 4. 评标细则及标准(综合评分明细表) 6. 定标 7.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8.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第八章 合同草案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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