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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周市镇春晖小学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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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周市镇春晖小学关于食堂工外包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昆山市周市镇春晖小学关于食堂工外包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项目编号:KSJY2020-G-007 发布日期:2020-07-23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食堂工外包服务

项目编号:KSJY2020-G-007

二、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2020年07月23日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A1栋B2层)

评标委员会名单:应可福、徐明、沈飞、朱利军、许琰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华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昆山市陆家镇陆丰东路3号仕泰隆模具城3号楼56室

中标金额:人民币贰佰捌拾壹万叁仟伍佰肆拾元整( 2813540.00)

代理服务费:34955元

主要中标内容:

序号

名称

总金额

服务时间

1

食堂工外包服务

2813540.00

贰年

四、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昆山市周市镇春晖小学

地址:昆山市周市镇春晖路503号

联系人:徐校长 联系电话:0512-36917550

2、招标代理人(机构):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山市中华园西路99号新江商务大楼4F

联系人:刘巧巧 联系电话:0512-57362278 传真:0512-57362278

邮箱:1446090223@qq.com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各投标人对本次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请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23日

附件
  • 招标文件-食堂工外包服务-终版1.doc
标书编号:SZYC2004-WJ-26

昆山市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采购单位:昆山市周市镇春晖小学

项目编号:KSJY2020-G-007

项目名称:食堂工外包服务

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0二0年六月

目 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函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四章:招标书

第五章:合同文本

第六章:评标方法、评分标准

第七章:《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

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昆山市周市镇春晖小学的委托,为其拟采购的食堂工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KSJY2020-G-007号

二、招标内容:食堂工外包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如非投标人法人亲自到场的,还须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

(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人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四、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自公告上网之日起至2020年07月06日16:30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供应商须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昆山市分中心-下载中心”中下载安装供应商投标工具客户端后进行网上报名,投标人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投标人需打印、保留“网上报名截图”,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投标单位在进行网上投标时,以收到系统自动发回的PDF格式投标回执为上传投标文件成功的唯一标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开评标使用电子项目采购交易系统,如遇特殊情况(停电、网络故障等),征得参与采购的各方同意,可向采购监管部门申请采用线下开标和评标。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4、交款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前当场现金交纳。

5、补充通知(如有)。报名成功的供应商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补充通知”或“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交易系统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

6、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

7、质疑形式。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如对招标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阶段一次性提出并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以书面形式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递交人(携带身份证件)如非投标人法人的须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近六个月社保证明。

8、各投标人必须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交易系统进行该项目网上电子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文件中的内容需和招标文件相关指标对应绑定,无绑定不得分(具体操作流程请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市分中心下载中心供应商投标工具客户端操作手册)。开标时需要随身携带CA证书(并输入正确解锁密码,密码错误超过限定次数或时间超过10分钟的作无效标处理),否则为无效标处理。

9、网上投标相关技术问题咨询0512-50355903(工作日09:00-17:00);供应商交流群:115194657,投标相关流程请参考群文件中《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投标快速指引》文件。

、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书面文件接收时间:2020年07月23日09:00--09:30(北京时间)

2、接收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A1栋B2层)

3、接收人: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网上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3日09:30(北京时间)

六、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20年07月23日09: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A1栋B2层)

3、纸质投标文件: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以网上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4、勘察现场:各投标人可自行联系采购人到达现场进行现场勘察,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5、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按国家有关文件的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单位支付,以标段预算金额为基数按差额累计法收费(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收取1.5%;100-500万元,收取1.1%;500-1000万元,收取0.8%;1000-5000万元,收取0.5%;5000-10000万元,收取0.25%;不足叁仟元按叁仟元整)计算并支付中标服务费,该费用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付清

七、预算金额、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捌拾壹万肆仟零柒拾贰元整(¥2814072.00)

2、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交纳投标保证金。

3、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八、为加强对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供应商政府采购行为,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经营,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环境和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按《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注:为认真贯彻国家、省、苏州市及我市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疫情防控工作,请严格按照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昆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活动现场管理细则》(查询网址 http://www.szzyjy.com.cn/kssfzx/034001/034001001/ksCity_moreinfo.html)要求参与开标。疫情期间请各个供应商合理安排到场时间,按开标时间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现场,配合执行昆山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区)、交易中心及代理机构关于防疫防护的相关管理和措施,并提前填写“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交易项目人员健康承诺书”(详见管理细则附件)并带至开标现场。

九、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昆山市周市镇春晖小学

地址:昆山市周市镇春晖路503号

联系人:徐校长 联系电话:0512-36917550

2、招标代理人(机构):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山市中华园西路99号新江商务大楼4F

联系人:刘巧巧 联系电话:0512-57362278 传真:0512-57362278

备注:请贵单位领取本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开标。

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29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和释义

1.说明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

1.2 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1.3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词语释义

2.1 招标人:具体组织实施招标活动的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或团体组织。

2.2 投标人:经认定有资格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2.3 响应:投标人根据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

2.4 合同:采供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

2.5 甲方(采购方):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团体组织。

2.6 乙方(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企业。

2.7 伴随服务: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或指导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2.8 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

2.9 天:日历日。

2.10 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

2.11 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

2.12 产地: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最终制造、加工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

2.13 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的范围

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函”中“投标人资格要求”。

4.投标委托

4.1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附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5.投标费用

5.1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6.联合投标

6.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说明

7.招标文件

7.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 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投标人的疑问提交不得迟于投标截止日前3天在项目交易系统上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项目交易系统上予以解答,在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任何答疑内容,如未提交,视为无疑问。

8.2 如有必要,问题答复将以“补充公告”形式由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本须知第9条的规定发出。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 在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在出于实际需要或澄清投标人问题的情况下,以补充公告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9.2 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于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敬请投标人及时查询。更正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9.3为保证投标人有足够时间按照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或出于其他合理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依法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于原定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此更正公告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

9.4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

10.质疑

10.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标明特定生产供应者、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条款从而导致自身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在应知自己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供应商。

10.2 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不予受理:

10.2.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

10.2.2提起质疑的日期、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具体条款)。

10.2.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质疑相关证明材料中如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友情提示:供应商全部产品线中没有满足技术需求要求的产品才可以对招标产品提出质疑,并提出修改理由和修改建议)。

10.2.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包括座机、手机、传真号码等)。质疑供应商应提供系统报名成功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10.2.5质疑文件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10.2.6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被授权质疑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应当向被质疑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近6个月社保证明,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10.3投标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0.4采购代理机构如对被质疑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方式通知,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栏、“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更正公告栏自行查看、“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更正公告下载相关采购项目的补充通知。

10.5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对其依法予以处罚。

四、投标文件说明

11.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

11.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1.2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由此引起对投标人不利后果的,招标代理人概不负责。

12.​ 投标文件的组成和顺序

12.1投标文件一(资格证明):

12.1.1投标函;(格式见第三章)

12.1.2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见第三章)

12.1.3投标单位情况表;(格式见第三章)

12.1.4投标承诺函;(格式见第三章)

12.1.5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三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12.1.6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2.1.7投标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

12.1.8投标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中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2.1.9投标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2.1.10如非投标人法人亲自到场的,还须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12.1.11中小企业声明函;(此声明函仅供认定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使用,如需填报,格式见第三章)

12.1.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此声明函仅供认定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使用,如需填报,格式见第三章)

12.1.13供应商必须提交“12.1.1-12.1.10”款规定的资料,否则,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12.2投标书二(报价部分):

12.2.1投标人有效的三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2.2.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须提供,格式见第三章)

12.2.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12.2.4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须提供)

12.2.5 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三章)

12.2.6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三章)

12.2.7供应商必须提交“12.2.1-12.2.6”款规定的资料,否则,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12.3 投标书三(技术及其他部分):

12.3.1投标人有效的三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2.3.2偏离表(技术、商务);(格式见第三章)

12.3.3人员配备表;(格式见第三章)

12.3.4项目方案;

12.3.5其他可以证明投标人资信、资质和货物、服务质量的证书、文件、推荐信等资料。

12.3.7供应商必须提交“12.3.1-12.3.4”款规定的资料,否则,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12.4 投标文件由“投标文件一、投标文件二、投标文件三”中规定的内容共同组成,其中,必须提交的资料不可缺少,否则,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12.5 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13.投标文件编制说明

13.1电子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制作,需盖章或签字之处,应加盖电子章或使用加盖公章及签字的彩色扫描件,如果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13.2开标一览表详见第三章格式为在开标仪式上网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4.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的编制

14.1 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由投标人视各自的情况自行编制,附于正文之后,与正文页码统一编目编码装订;

14.2 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可以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4.2.1服务组成说明、深化、优化等的详细描述;

14.2.2服务标准、验收标准;

14.2.3详细的人员清单、服务计划;

14.2.4投标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14.2.5同类服务的业绩等。

15.投标报价

15.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明细表》 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的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工作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专业统一服装、胸卡、通讯器材、办公设备、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15.2 投标人应按《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整个投标项目计算单价和总价。《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

15.3 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则投标为无效标。但如果招标文件要求分标段投标的,则投标人可以根据自己经营许可内容有选择地只投其中一个或几个或全部标段,但各标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

15.4 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招标代理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

15.5 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合同的主要条款另有规定的除外。

15.6 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

15.7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6.投标保证金

16.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7.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7.1 自开标日起90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7.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的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18.纸质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8.1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以网上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19.投标文件的提交

19.1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请按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昆山市分中心-下载中心”供应商投标工具客户端操作手册要求进行。

19.2投标文件中的内容需和招标文件相关指标对应绑定,无绑定不得分。

19.3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文件中需要加盖公章或签字处,网上投标文件中应加盖电子签章或使用签章后的扫描件,否则为无效投标。

20.投标截止时间

20.1 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20.2 招标代理人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代理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20.3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携带数字证书(CA)参加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文件的修改应在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

21.2 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后至开标前,投标人可以撤回投标。

六、开标和评标

22.开标

22.1 招标代理人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开标仪式根据委托人授权由招标代理人主持。

22.2 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应携带数字证书(CA)签到,未携带数字证书(CA)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数字证书(CA)密码输入错误超过限定次数或超过10分钟,均视为无效投标。开评标使用电子项目采购交易系统,如遇特殊情况(停电、网络故障等),征得参与采购的各方同意,可向采购监管部门申请采用线下开标和评标。

22.3 在开标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投标:

22.3.1输入数字证书(CA)密码错误超过限定次数或时间超过10分钟;

22.3.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3.资格审查、信用查询

23.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视为无效投标。

23.1.1采购人根据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23.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3.2.1查询时间:进入评审环节前。

23.2.2查询渠道:统一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实时提供来自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诚信苏州网站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23.2.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同时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

24. 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评标内容的保密

24.1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的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24.2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单位中标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中标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24.3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中标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代理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依法处理。

24.4 在评标期间,招标代理人将通过指定联络人与投标人进行联系。

25.对投标人及投标文件的审核

25.1 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投标人资格审查,如缺少内容,视为无效投标;

25.2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

25.2.1如果单价乘数量不等于总价,应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5.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5.2.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5.2.4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应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

25.2.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5.2.6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25.3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重大偏离系指系统和服务的质量、数量及交货期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这些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招标代理人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

25.4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据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25.5下列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25.5.1 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

25.5.2投标人的报价是选择性的。

25.5.3 投标人的报价只报了部分内容。

25.5.4 投标报价超过预算的。

25.5.5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25.5.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5.5.7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5.5.8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25.5.9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

25.5.10 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

25.5.11 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25.5.12 不同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等)在招标文件发布日上月至投标截止日当月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25.5.13 服务承诺和付款条件未响应招标要求的;

25.5.14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5.5.15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它为无效投标的事项。

26.投标的澄清

26.1 评标委员会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代理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澄清。

26.2 必要时招标代理人可要求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并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

26.3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的价格及实质性内容。

27.废标

27.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27.1.1通过资格审查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的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相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7.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7.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7.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7.2废标后,招标人将把废标的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28.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28.1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8.2评价和比较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条件、评分标准,对投标人所作的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比较。

28.3项目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审过程和结果。

七、中标结果

29.中标人的确认

29.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资格审查情况,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按照招标文件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和汇总评分结果。

29.2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确定中标人。

29.3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中标单位在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投标单位如有质疑,应于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法规规定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30.中标人标准

30.1 确定的中标人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

31.中标通知书

31.1 中标公告发布一个工作日后,如对中标单位无异议,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单位其投标被接受。在中标通知书中给出中标单位的中标标价、交货时间、有关合同签订的期限。

31.2 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1.3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赔偿采购人预算价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昆山市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31.4招标代理人对未中标单位不承担解释未中标原因的义务。

32.合同的签订

32.1 中标单位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期限,与甲方签订合同。

32.2 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为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2.3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2.4 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33.履约保证金

33.1 本项目无需交纳履约保证金。

八、其他事项

34.中标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34.1中标服务费按国家有关文件的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单位支付,以标段预算金额为基数按差额累计法收费(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收取1.5%;100-500万元,收取1.1%;500-1000万元,收取0.8%;1000-5000万元,收取0.5%;5000-10000万元,收取0.25%;不足叁仟元按叁仟元整)计算并支付中标服务费,该费用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付清。

34.2中标服务费缴纳信息:帐户名-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帐号-3220 1986 4480 5150 7259,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昆山城中支行

34.3中标单位如果未按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招标代理单位将保留诉讼的权利。

35.监督

35.1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将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

36. 未尽事宜

36.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37.政策功能

37.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小微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内容。

37.2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促进残疾人就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内容。

37.3本次采购涉及到的货物如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规定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产品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电子件放置于投标文件三中提交。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说明:

对本章所有的投标书格式 ,投标方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

投标文档结构表格

名称

文档

章节

投标函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格式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函

格式2、投标函

开标一览表

格式3、开标一览表

投标报价明细表

格式4、投标报价明细表

偏离表(技术、商务)

格式5、偏离表(技术、商务)

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格式6、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投标单位情况表

格式7、投标单位情况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8、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为中小企业)

人员配备表

格式9、人员配备表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格式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投标承诺函

格式11、投标承诺函


格式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投标人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被授权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的招标活动。被授权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被授权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格式2、投标函

投标函

我们收到贵公司 号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同意招标文件中各款要求并决定参加投标。

1、我们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全部货物和服务,包括在承包期内保洁服务的需要的人工费(包括人员工资、社保、保险、夏季高温费、工资及年度奖励等),保洁清淤工具和保洁用船等相关机械设备使用及维修保养费、垃圾清运费以及在河道水域保洁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报价中还包括耗材、各种税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如果我们的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

3、我们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并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进行投标。

4、我们愿意提供招标代理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本投标书的有效期限为开标后 90 天。

5、我们认为你们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决定中标者,还认为你们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接受或拒绝所有的投标者。

6、我们愿意遵守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

7、我们承诺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8、我们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 元的投标保证金。

9、如果我们中标,我们愿意在签订合同前按合同金额的 支付履约保证金。

10、如果我们中标,我们愿意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11、综合说明:

(1)伴随服务及配合措施;

(2)要求甲方提供的配合;

(3)对招标文件有不同意见的偏离说明;

(4)其它说明。

所有有关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单位: 联系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格式3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服务时间

总报价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格式4投标报价明细表

1、投标报价明细表(一)

序号

岗位名称

人数

综合单价

(元/人*月)

总价(人

数×综合单价× 个月

服务时间

1

2

3

4

......

合计

注:本表中的报价为综合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工作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专业统一服装、胸卡、通讯器材、办公设备、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2、投标报价明细表(二)

序号

条目

价格

人工成本

管理费用

工具

易耗品

税金

其他

合计

大写:人民币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报价表包含投标单位各项成本核算和投入的成本明细,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合计金额一致;否则,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条目举例如下:社保、损耗、人工、办公设备、服装、通讯器材、巡检器材、税金、维护、管理费、利润等各项费用,等等。不限于此,可自行添加。

3、人工成本计算法为总人数合计,但与投标报价明细表(一)的综合单价不同。

3、工具及易耗品清单表(三)

序号

名称

品牌规格

生产厂家

单位

数量

备注

注:各投标人可按上述格式自制《清单表》投标。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格式5、偏离表(技术、商务)

偏离表(技术、商务)

项 目

招标要求

投标内容

偏离说明

付款方式

服务时间

...

注:与招标文件内容需求有偏离处须在表格中注明,如不填写视为无偏离。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格式6、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昆山市周市镇春晖小学:

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的招标活动进行投标。本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格式7、投标单位情况表

投标单位情况表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日期

企业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职工人数

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

资产总计

万元

净资产

万元

股东权益

万元

销售收入

2019年   万元

实现利润

2019年      万元

营业面积

平方米

其中:

自有面积 平方米

承租面积 平方米

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

单位优势及特长

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

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

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

(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

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格式8、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为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

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采购编号及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A、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B、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请在上述A、B项中进行选择打勾)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格式9、人员配备表

人员配备表

序号

岗位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职称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格式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格式11、投标承诺函

投标承诺函

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

我单位自愿参加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投标,并做出如下承诺:

一、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贵方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预算价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

1、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响应)有效期内实质上修改或撤回投标;

2、中标(成交)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

4、恶意串通;

5、其他违法违规情形。

二、我单位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承认本承诺书作为贵方要求我单位履行违约赔偿义务的依据作用。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第四章 招标书

昆山市周市镇春晖小学的委托,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人,为委托人拟采购的食堂工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编号:KSJY2020-G-007号

二、采购内容:食堂工外包服务

、服务时间:贰年。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昆山市周市镇春晖小学位于昆山市春晖路501号,学校占地面积60803平方米,建筑面积46161平方米,中标后服务方需负责学校约2000多人的食堂用餐。

(2人员配置

序号

岗位名称

人数(人)

岗位要求

1

厨师

4

男性,60岁以内,持有健康证,擅长大锅菜,为人正派有敬业精神,熟知食堂5C管理。

2

帮厨

24

女性,55岁以内,持有健康证,刀功熟练,会使用蒸饭车、消毒柜等食堂设备。有敬业和吃苦耐劳精神,卫生意识强,熟知食堂5C管理。

3

合计

28

注:1、投标人按上述服务人员设岗配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就其合理性和必要性予以说明,必须满足。

2、拟投入人员中需至少1名人员持有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合格证,负责服务期内全体服务人员的日常安全培训、考核、食品安全自查及配合相关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安全检查等工作。

(二)食堂服务人员工作标准

1、能严格按照《江苏省学校食堂五常(5C)管理实施指南》、《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规范管理,严守操作工序,禁止违规操作等,切实做好食堂的管理和卫生工作。

2、服务期间,食堂所涵盖的餐厅、操作间、储藏间、卫生间等均属于管理范围,食堂环境保洁由服务单位负责。

3、服务人员能充分尊重并遵守学校的有关管理规定。在进行食堂管理过程中,能认真倾听学校师生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服从学校职能部门的管理,并及时进行整改,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饭菜质量。

4、严格按照卫生部门对食堂从业人员的要求,所有工作人员要持有有效持有公立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或体检证明上岗,上班前要经过基本的饮食行业知识培训。

5、学校成立膳食委员会,会同总务处共同管理好食堂,对食堂的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

6、服务单位为学校配备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需符合相关从业要求,并能具备良好的服务观念,关心学生身心健康,从细微处着手,为学生打造安全、卫生、和谐的用餐环境。师生饭菜做到量足,质优,确保干净卫生。

7、服务单位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安全操作观念,认真做好防火、防毒、防工伤事故等工作。每日全面检查水、电、气、油、灶(炉)具、消毒柜和各种炊事器具、消防设施是否正常,下班勿忘关好水、电、气总阀门及门窗,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防发生安全事故或影响学校正常的饭菜供应。

五、其他要求

1、服务人员要求统一着装,干净、整洁、挂牌服务,讲究礼仪、仪表,态度热情,服务到位,服装等相关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2、要求项目管理人员有丰富的综合性项目管理经验,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3、相关人员须持相关的资格证书、上岗证,所有人员均须持有正规医院出具的健康证。

4、接受客户管理部门对日常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5、制定安全防范预案(水、火灾、电、各类设备、重大疫情、异常天气、刑事案件等其他突发性事件)。

6、因校园的特殊性质,中标单位应有做好保密工作的相关经验及相应的管理制度,并有责任在提供服务时履行保密义务。

7、中标单位更换人员应提前15天告知校方。

8、承诺支付服务人员的人工费不低于国家和昆山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标准。

9、承诺为全部工作人员交纳不低于国家和昆山市最低社会保障标准的社会保障金。

10、国家和昆山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标准、最低社会保障金如有调整,招标单位有权是否作相应的调整,中标单位均须无条件接受。

11、食堂固定资产由甲方负责,食堂等后勤外包人员用餐、工作物资、消耗品由甲方负责。

12、工作人员体检,伤残疾病等费用均由中标单位负责与招标方及校方无关。

13、食材采购由甲方负责,中标方要负责食材质量验收以及食材入库,并要按照昆山市市场监督局、疾控中心、教育局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规范管理和操作。

六、对中标人的考核及违约处罚

1、检查内容:考核组根据《食堂工外包服务考核表》(详见附件)标准对中标方进行考核,甲方每周对乙方食堂管理工作的检查采取抽查与日常巡查相结合;抽查每月至少1次,由乙方管理人员陪同甲方检查人员一起对乙方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评分;日常巡查由甲方派专人会同乙方管理人员进行督促检查、评分,甲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及时整改,同时乙方须主动联系甲方,在食堂管理服务考核表上签字确认,如若乙方不及时签字确认,甲方一律视为乙方默认甲方的考核评分。

2、奖惩办法

按《检查与付款》(详见附件)条款执行

七、检查与付款

1、检查与考核

(1)甲方每月对乙方食堂管理工作的检查采取抽查与日常巡查相结合;抽查每月至少1次,由乙方管理人员陪同甲方检查人员一起对乙方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评分;日常巡查由甲方派专人会同乙方管理人员进行督促检查、评分。

(2)甲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及时整改,同时乙方须主动联系甲方,在食堂管理服务考核表上签字确认,如若乙方拒绝签字确认,甲方一律视为乙方默认甲方的考核评分。

2、评分办法

(1)甲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