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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水利电力学院食品慰问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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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水利电力学院重阳节慰问品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重阳节慰问品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23 16:28:31
  • 采购人名称:河北水利电力学院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重庆路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吴老师 0317-7587088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河北水利电力学院重阳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BSDXY20200037

    实施地点:沧州市

    采购预算:300元/份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供货周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评标方式和标准:综合评标法

  • 三、采购内容

    采购项目范围:拟购买五得利金富强面粉10KG一袋、北大荒长粒香大米10KG一袋、福临门压榨一级花生油5L一桶、博大面业挂面2904G一箱,共计约300元/人。

    采购数量:238人左右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检标准。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一个标段。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米面油销售等相关内容,并在人员、资金、货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和规模且在沧州市区、便于顾客购买。

    2、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五、报名响应方法
    本项目实行现场报名。报名时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报名地点: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启智楼C410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4日——2020年7月30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点至11点,下午15点至17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7月30日17时

    开标时间:2020年7月31日15时00分

    开标、评标地点: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启智楼C410

    项目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方式:0317-7587088

    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招标方提出质疑。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官网


    附件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重阳节慰问品采购项目磋商文件.doc

    栾城区水务局石板桥、宿村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

    重阳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HBSDXY20200037

    采 购 人:河北水利电力学院

    2020年7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第三章 项目要求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五章 评标办法

    第六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1采购人名称:河北水利电力学院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重庆路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吴老师 0317-7587088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河北水利电力学院重阳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BSDXY20200037

    实施地点:沧州市

    采购预算:300元/份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供货周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评标方式和标准:综合评标法

    三、采购内容

    采购项目范围:拟购买五得利金富强面粉10KG一袋、北大荒长粒香大米10KG一袋、福临门压榨一级花生油5L一桶、博大面业挂面2904G一箱,共计约300元/人。

    采购数量:238人左右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检标准。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一个标段。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米面油销售等相关内容,并在人员、资金、货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和规模且在沧州市区、便于顾客购买。

    2、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五、报名响应方法
    本项目实行现场报名。报名时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报名地点: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启智楼C410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4日——2020年7月30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点至11点,下午15点至17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7月30日17时

    开标时间:2020年7月31日15时00分

    开标、评标地点: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启智楼C410

    项目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方式:0317-7587088

    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招标方提出质疑。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官网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人

    名 称:河北水利电力学院

    地 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重庆路1号

    联系人:吴老师

    电 话:0317-7587088

    3

    采购项目名称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老干部重阳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4

    采购文件编号

    HBSDXY20200037

    5

    标段划分

    共一个标段

    6

    最高限价

    300元/份

    7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8

    付款方式

    以签订合同为准

    9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10

    评标方法

    综合评标法

    11

    供货周期

    以签订合同为准

    12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质检标准

    13

    服务期限

    能够满足即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期间随时提货

    14

    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磋商或成交资格被取消

    15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6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采购单位认为若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

    17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

    提出疑问的时间

    自磋商文件发售时间起的三个工作日内

    18

    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文件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9

    报名及领取文件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

    2020年7月24日—2020年7月30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点至11点,下午15点至17点

    磋商文件自行官网下载

    20

    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7月30日17时00分

    21

    备选磋商方案和报价

    不接受备选磋商方案和多个报价。

    22

    签字盖章

    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

    23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2份

    24

    响应文件的装订

    响应文件胶装成册,正本和副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

    25

    响应文件封面的标注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均应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年月日。

    26

    响应文件外层

    密封袋的标注

    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 年月日、

    分前不得开启

    28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

    29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7月31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启智楼C410室

    30

    二次报价

    本项目需要二次报价,供应商使用采购单位提供的报价表现场报价(总价),现场报价即为最终报价。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所叙述的内容

    2. 有关定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河北水利电力学院

    2.2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的统称。

    2.3 “供应商”系指购买了磋商文件拟参加磋商和向采购人提供相应服务的投标人。

    3. 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合格的磋商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四条的基本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3)磋商文件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磋商费用

    参加磋商的有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磋商文件

    5.磋商文件的构成

    5.1 磋商文件用以阐明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磋商须知;

    (3)项目要求;

    (4)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5)评标办法;

    (6)合同主要条款。

    5.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磋商文件将被拒绝。

    6.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 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6.2 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6.3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磋商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7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

    7.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7.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组织召开标前答疑会或组织供应商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答疑会或进行现场考察的时间,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

    7.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三、磋商文件

    8.磋商文件的语言

    8.1 供应商提交的磋商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磋商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内容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磋商文件该相应部分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8.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磋商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9.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磋商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0. 磋商货币

    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磋商均以人民币报价。

    11.磋商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磋商文件中载明。供应商编写的磋商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磋商函;

    (2)供应商营业执照及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类似业绩;

    (6)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7)服务方案。

    12.磋商文件格式

    12.1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第11条内容及磋商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磋商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供应商可以自行编写的外,供应商不得以“磋商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否则,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磋商处理。

    12.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3.磋商有效期

    13.1 磋商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磋商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4.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磋商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其磋商文件,关于磋商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磋商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4.磋商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4.1 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准备磋商文件正本、副本。磋商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磋商文件为准。

    14.2 磋商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

    14.3 磋商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磋商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文件。

    14.4 磋商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分别胶装成册。

    14.5 磋商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4.6 磋商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

    15. 磋商文件的密封和标

    15.1 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年月日。

    15.2 磋商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应密封于一个密封袋内,密封袋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招标编号、年月日、在 分前不得开启。

    15.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或供应商印章)。

    15.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磋商文件将被拒绝。

    16磋商文件的递交

    16.1 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磋商文件按磋商须知第16条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磋商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磋商文件将被拒绝。

    16.2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磋商文件。

    17磋商文件的修改和撤

    17.1 供应商在递交了磋商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磋商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17.2 供应商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磋商须知第16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17.3 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递交的磋商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

    四、开标和评标

    18.开标

    18.1开标在磋商文件确定的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为磋商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采购人、供应商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供应商代表凭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的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身份证件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业绩合同原件参加。)

    18.2 开标时,应当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磋商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供应商名称、磋商价格等其他主要内容。

    19.4 开标时,磋商文件中以单价合计数为准。

    磋商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9.5 开标过程由采购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19.6 所有磋商唱标完毕,如供应商代表对宣读的“磋商函”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0. 开标程序

    20.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

    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开标时间到,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并致辞,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的现场监督人员和主持人、唱标、会议记录等招标工作人员,根据“磋商单位签到表”宣布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

    (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3)当众宣布检查磋商文件的密封情况。

    (4)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供应商签到顺序对供应商的磋商文件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对供应商的磋商价格等进行宣读。同时并做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供应商代表现场进行澄清。

    (5)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后,所有供应商代表应立即退场。

    21. 评标

    21.1 评标工作由采购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21.2 磋商小组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办法及标准对磋商文件进行评审。

    21.3 评标过程严格保密。供应商对评委会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磋商被拒绝。

    21.4 在评标期间,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磋商文件中非实质性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5 磋商小组认定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磋商是磋商文件与响应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性负偏离。磋商小组决定磋商文件的响应性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1.6 如果响应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磋商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1.7 磋商小组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

    21.8 磋商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的;

    (4)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五、定标

    22. 定标原则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标价法,所有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推荐前三名,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投票决定。由磋商小组确定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人。

    23. 定标程序

    23.1 磋商小组将磋商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人。

    23.2 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送采购人。

    23.3 采购人在收到磋商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3.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3.5 采购单位不解释成交或不成交原因,不退回磋商文件和其他磋商资料。

    24.成交通知

    24.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4.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3成交供应商的磋商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应当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5. 签订合同

    25.1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机构发出的《成交通知书》后,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5.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磋商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5.3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人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6. 合同分包(不适用本次招标)

    27. 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内容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8. 履行合同

    28.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8.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 废 标

    29. 废标的情形

    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并在相关网站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理由。

    八、投标纪律要求

    30. 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单位、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磋商;

    (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供应商,属于不合格供应商,其磋商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

    九、付款方式

    31.付款方式

    以签订合同为准。

    十、质疑和投诉

    32、供应商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33、质疑供应商对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财政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

    第3章 项目要求

    五得利金富强面粉10KG一袋、北大荒长粒香大米10KG一袋、福临门压榨一级花生油5L一桶、博大面业挂面2904G一箱,共计约300元/人。供应商应在沧州市区、便于顾客购买,能够满足即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期间随时提货。

    注:

    1、本数量仅作为磋商评审标准使用,实际采购数量以采购合同为准。

    2、供货商应根据所投商品在磋商文件中提供所有所投产品的质检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货商公章。未按本要求提供质检报告的,或提供的不全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正本或副本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重阳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响 应 文 件

    项目编号:HBSDXY20200037

    供 应 商: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编 制 日 期: 年 月 日

    目 录

    (1)磋商函;

    (2)供应商营业执照及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 开户许可证及磋商保证金交纳证明;

    (6)类似业绩;

    (7)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8)服务方案

    1、磋商函

    致:

    根据你方项目编号为HBSDXY20200037 (项目名称)的磋商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上述磋商文件的磋商须知、相关技术规范及其他有关文件后,关于河北水利电力学院中秋工会慰问品采购项目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人,(小写 元/人)的报价并按规范及其他文件要求完成本次项目所需工作。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我方承认磋商函附录是我方磋商函的组成部分。

    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要求的规定时间成相应的项目。

    我方同意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磋商文件的磋商须知中第15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响应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供应商: (盖公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年 月 日

    2、供应商营业执照及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章)

    注: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

    本授权声明: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招标编号 )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 期:

    注:1、后附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授权委托人投标时,须准备两份,一份放在磋商文件中,另一份开标会上随身携带与身份证原件一同出示,未出示按无效响应处理。

    5、类似业绩

    (合同复印件)

    6、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7、服务方案

    (格式自拟)

    第五章 评标办法

    一、评审原则

    本次磋商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并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磋商报价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投票决定。由磋商小组确定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人。

    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二、评审标准(满分100分)

    1. 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3)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人;

    (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2. 评标程序

    2.1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评标按照下列工作程序进行:

    (1)投标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澄清有关问题;

    (3)详细评审;

    (4)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

    (5)编写评标报告。

    3. 定标及定标程序(见第二章第22、23条)

    4.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5. 评标细则及标准

    5.1 本次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业绩、技术等内容。

    5.2 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应依据投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对其他因素进行比较打分。

    5.3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出现的偏离,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

    5.3.1实质性偏离是指投标文件未能实质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以下情况属于重大偏离:

    (1)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

    (2)磋商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磋商总价表没有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

    (3)磋商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了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

    (4)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超过了采购人的预算控制价;

    (5)磋商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6)投标产品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磋商项目的要求;

    (7)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8)磋商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装订。

    磋商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5.3.2非实质性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在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一些不规则、不一致、不完整的内容,并且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这些内容不会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以下情况属于非实质性偏离:

    (1) 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

    (2) 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

    (3) 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4) 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

    (5) 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

    磋商文件有上述(1)--(4)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会应当书面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拒不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或澄清、说明、补正的内容也不能说明问题的,视为响应文件制作不规范,按每一项非实质性偏离进行扣分处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磋商小组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5.4 在响应文件初审过程中,如果出现磋商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

    5.5评标标准(综合评标法)

    1、磋商报价(标准分45分)

    项目

    最高得分

    评分标准

    磋商报价

    45分

    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

    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得45分。每比该值高1元减1分。

    注:

    (1)​ 合同结算以实际数量为准

    (2)投标单位报价高于采购人的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2、技术评分表(55分)

    技术评分表

    序号

    项目

    最高分

    评分标准

    1

    信誉证明

    5

    守法经营;有完善的管理机构和人员;经济实力强基础牢固。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

    服务保障

    15

    服务规范化,有一定的营销体系,职员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有良好的态度和行为;商家的地理位置、营业时间、职员和营运系统的设计和操作便于顾客购买;商家经营活动可以信赖,物有所值。每一项不超过5分。

    3

    类似业绩

    20

    300人以上的节日福利,近两年每承办过一项加二分,加至满分为止。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合同原件)

    4

    环保证明

    5

    商品符合环保要求,符合国家绿色认证标准,有相关佐证材料。

    5

    投标公司荣誉

    10

    1.具有AAA企业信用等级证书荣誉的(2.5)

    2.获得市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荣誉的(2.5)

    3.获得消费者信得过单位荣誉的 (2.5)

    4.获得价格诚信先进单位荣誉的 (2.5)

    以上内容,报价部分直接计算得分;其他部分由磋商小组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自行打分,计算出的平均得分为各供应商的评议得分;评议得分与报价分相加得到各供应商的汇总得分(得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按汇总分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取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人。若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供应商得分均为最高分的情况,取报价低者为成交供应商;若报价也相同,由磋商小组投票决定成交供应商。

    注:3位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单位的技术得分。

    第六章 合同主要条款

    (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