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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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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餐饮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餐饮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鄂采计【2020】-08172号

二、项目名称: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十堰市人情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十堰市北京南路39号9幢2-13,2-14

中标(成交)金额:伍拾捌万捌仟元整(58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为本机关食堂干部职工的工作餐(早、中、晚餐)以及部分接待餐、加班工作餐、会务餐、培训餐等提供餐饮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服务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服务时间: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算起(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根据供应商上一年度服务情况决定是否与其续签合同,合同总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

服务标准: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五、评审专家名单:汪明谦,邓丽,贺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方法计算,代理服务费金额8820.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湖北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2、各供应商对如对本次磋商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湖北正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或采购人提出质疑(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逾期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十堰市张湾区浙江路66号

联系方式:0719-8105732

2、采购代理信息:

名 称:湖北正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朝阳中路25A武当国际商务区1单元802室

联系方式:0719-8108606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梦洁

电 话:0719-8108606

邮 箱:940092194@qq.com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湖北正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3日

  • 磋商文件-审定稿.pdf
湖北省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计划函号:鄂采计【2020】-08172 号 项目编号:ZHZB202007001 项目名称: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餐饮服务 采 购 人: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正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1 一、项目基本情况...............................................................................................................................1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 三、获取采购文件...............................................................................................................................2 四、响应文件提交...............................................................................................................................2 五、开启...............................................................................................................................................3 六、公告期限.......................................................................................................................................3 七、其他补充事宜...............................................................................................................................3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4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 供应商须知...................................................................................................................................................8 一、 总则.............................................................................................................................................8 二、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9 三、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10 四、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3 五、 磋商程序及步骤.......................................................................................................................14 六、 成交与签订合同.......................................................................................................................16 七、 其他要求...................................................................................................................................17 八、 适用法律...................................................................................................................................17 第三章 项目采购需求...............................................................................................................................18 第四章 评定办法.......................................................................................................................................22 评定办法前附表.................................................................................................................................22 评定办法.............................................................................................................................................25 1. 初步审查标准................................................................................................................................25 2. 评定方法:见评定办法前附表。............................................................................................... 26 3. 评定结果........................................................................................................................................26 4. 其它................................................................................................................................................26 第五章 合同书...........................................................................................................................................27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29 资格自查表.........................................................................................................................................30 评审导航表.........................................................................................................................................31 响应文件目录.....................................................................................................................................32 一、磋商书.........................................................................................................................................33 二、报价一览表.................................................................................................................................34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5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6 五、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表.............................................................................................................37 六、类似业绩一览表.........................................................................................................................38 七、财务状况.....................................................................................................................................39 八、资格证明文件.............................................................................................................................40 九、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41 十、餐饮服务方案.............................................................................................................................42 (一)服务方案.................................................................................................................................42 (二)拟投入人员一览表.................................................................................................................43 (三)拟投入设备、工具情况(如有)........................................................................................ 44 (四)其他.........................................................................................................................................45 十一、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交的其它文件(格式自拟)................................................................46 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47 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8 十四、供应商最终报价表.................................................................................................................49 1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湖北正和工程造价咨 询有限公司办公室(十堰市朝阳中路 25A 武当国际商务区 1单元 802 室)获取采购文 件,并于 2020 年 7 月 23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鄂采计【2020】-08172 号”的要求,湖北正 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欢 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1、项目编号:ZHZB202007001 2、项目名称: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63 万元/年,费用包括:人员工资、社保、服装、 劳保、体检、房租、管理费和税金、节假日值班加班、公务接待加班等费用。 5、合同履行期限: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算起(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根据供 应商上一年度服务情况决定是否与其续签合同,合同总期限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6、项目内容及需求: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包号 服务类别 采购内容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食堂餐饮类 服务 为本机关食堂干部职工的工作餐 (早、中、晚餐)以及部分接待餐、 加班工作餐、会务餐、培训餐等提 供餐饮服务。 要求餐饮管理服务公司财务管理规 范,可接收各级审计检查,食堂服 务员工劳资关系管理规范,食堂管 理符合食品药品监监督局相关规 定。详见本项目第三章采购需求。 拟投入人员不少于 10 人。其中拟派 主要负责人 1 人,具有丰富的餐饮 管理经验,且从业年限不低于 3 年; 厨师长 1 人,至少具有国家二级厨 师或相当资质,其他厨师、面点师 具有相应的资质,服务人员从业年 限均不低于 3 年。拟投入人员必须 拥有相关机构颁发的健康证。 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报价须包含以上的全部内容,包括政策性工资涨幅等费用。供 应商最终总报价超过该采购预算金额的,其报价为无效报价,按无效标处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否; 2.2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等政策; 2.3 落实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食堂餐饮管理经验(以营业范围为准); 3.2 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含热食类食品制售)或有效期内的《餐 饮服务许可证》; 3.3 供应商提供近一年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纳税凭证、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依 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4 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 3.5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 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 链接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形式参与竞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0 年 7 月 13 日至 2020 年 7 月 17 日每天上午 8:30~12:00、 下午 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湖北正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十堰市朝阳中路 25A 武 当国际商务区 1单元 802 室)。 3、获取方式:供应商应在获取时间内,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携带本公告“第二款申 请人资格要求”涉及的相关资料原件现场核验后领取采购文件(以上资料须提供加盖 公章的复印件一份留存)。 4、售价:人民币 300 元整/份,售后不退。本项目不办理邮购事宜。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0 年 7 月 23 日 9:30 时整(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 指定地点或未密封盖章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 2、送达地点:湖北正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十堰市朝阳中路 25A 武 当国际商务区 1单元 802 室)。 五、开启 1、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地点:同响应文件送达地点。 3、参加要求:届时敬请参加磋商的授权代表携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响应文件出席磋商会议。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公告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3、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十堰市张湾区浙江路 66 号 联系方式:0719-8105732 2、采购代理信息: 名 称:湖北正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朝阳中路 25A 武当国际商务区 1单元 802 室 联系方式:0719-8108606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梦洁 电 话:0719-8108606 邮 箱:940092194@qq.com 4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下面所列 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2.1 采购人 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 2.2 监管部门 十堰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3 采购代理机构 湖北正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5 磋商供应商 详见第一章第二款相关要求 4.2 成交服务费 根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书约定: 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由采购人支付 2)支付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1]534 号” 文的标准计取。 3)支付时间: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 同时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6.2 提疑截止时间 2020年7月19日11时30分(北京时间) 7.1 答疑方式及答疑 时间 2020年7月19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 10.4 对多包采购的 规定 本条不适用 12.1 备选方案 本次采购 不接受 备选方案。 13.1 联合体磋商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报价。 14.1 应提交的其它资 格证明文件 1)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 供应商依法交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 前12个月内任意三个月交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完 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 可); 供应商依法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 5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发布时间前 12 个月内任意三个月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 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等均可);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 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 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 《磋商书》); 4)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符合本文件第一章第二款要求的证明资料。 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官网截图必须是 真实可查证的,须注明资料来源。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 扫描件,投标响应文件正本中须编入彩色扫描件,副本可用 正本的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 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 供应商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证明材料仅限于投标单位本身,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 法人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投标单位兼并的企 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 15.1 证明响应内容符 合竞争性磋商采 购文件要求的文 件和竞争性磋商 采购文件规定的 其他资料 详见第三章中《采购需求》相关内容 16.1 磋商保证金金 额、递交方式、 时间及接受磋 商保证金的帐 户信息 不收取 17.1 磋商有效期 90日历天 18.1 竞争性磋商响 应文件正、副本 数量 本次采购项目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文档(U 盘)壹份,所有响应文件概不退还。 19.4 样品 本项目 不需要 提交样品。 6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20.1 竞争性磋商响 应文件送达地 点及递交截止 时间 详见第一章相关要求 23.1 磋商小组人数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专 家1人,外聘经济及技术等专家2人在湖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 中随机抽取。 26.4 提交最后报价 供应商的确定 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将已确定条件的最后报价书发放至所有通过 了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磋商供应商,磋商供应商应在指 定的时间内提交满足要求的最后报价,密封递交磋商小组。 27.1 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向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中标价的 5%为履约保证金。 支持中小企业 政策及节能产 品政策 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见附件)及证明材料,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 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 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 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 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 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 合该通知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7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 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 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 的价格扣除。 供应商应当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材料与事 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 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 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 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 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环境 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文 件执行。 如供应商投标产品符合以上文件的政策支持,须提供产 品认证证书(合格有效时间内的)、清单公告媒体的网页打 印件并作出明显标识。 经评委会审核确认供应商投标产品在清单内,符合政策 支持要求的,最终报价相同的情况下,将优先采购节能环保 产品。 8 供应商须知 一、 总则 1、 适用法律及范围 1.1 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中所述的项目的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本次磋商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 “监管部门”:本次磋商的监管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 “采购代理机构”: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4 “供应商”是指获取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5 “磋商供应商”是指 1) 符合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相应条件; 3) 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评定办法中初步审核的供应商。 2.6 “成交供应商”是指经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采购人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3、 工程、设备及服务 3.1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 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 3.2 “设备”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3.3 “服务”是指是指除设备(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 设备、产品等)和工程(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 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4、 费用 4.1 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 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现场考察的责任、风险和费用。 4.3 成交服务费:服务费支付标准和方法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9 二、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5、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构成 5.1 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包括: 1) 磋商公告(代磋商邀请函) 2) 供应商须知 3) 采购需求 4) 竞争性磋商采购评定办法 5) 合同书格式 6)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7) 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和修正文件 8) 评审委员会在磋商过程中发出的对本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 6、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澄清 6.1 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后,应认真检查,如发现页数不全、附件 缺失、印刷模糊等,应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全或更换,否则风险自负。 6.2 供应商要求对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 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在提疑截止时间以前向采 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提疑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采购代理机构对于符合澄清要求的,将以书面形式给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 商予以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供应商收到答复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 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确认。 6.3 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 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 6.4 澄清的内容是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竞争性磋商采购文 件、澄清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7、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修改 7.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本竞争性磋 商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将以 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受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 10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确认。 7.2 当磋商文件、修改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 件为准。 7.3 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修改文件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 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发出,不足3个工作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 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三、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8、 语言和计量单位 8.1 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 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 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以中文 翻译本为准。 8.2 除非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定的计量单位。 9、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 9.1 供应商编制的竞争性磋商响应件应包括的内容详见本文件第六章要求。 注:响应文件目录及内容每页须顺序编写页码。 10、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0.1 供应商应当按照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 及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 一步核实的要求。 10.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采购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并对本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 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供应商没有按照本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 有对本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0.3 供应商应完整地按本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所有资料并按要求的格式填写 规定的所有内容,无相应内容可填项的,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 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如未规定格式的,相关格式由供应商自定。 10.4 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应注意本次采购对多包采购的规定,多包采购的 11 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 磋商报价 11.1 磋商报价包括磋商供应商在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磋商过程中的 报价和最后报价。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11.2 供应商应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竞争 性磋商采购文件确定的格式报出。报价中不得包含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 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报价中也不得缺漏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内容, 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1.3 供应商应根据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市场价格水平及其走势、磋商供 应商的管理水平、磋商供应商的方案和由这些因素决定的磋商供应商之于本项目的成 本水平等提出自己的报价。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采购文件采购需求全部内容的所有费 用,所有根据本采购文件或其它原因应由磋商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交纳的费用 都应包括在报价中。但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低于其成本的价格进行报价。 11.4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注明免费的项目将视为包含在报价中。 11.5 每一种采购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1.6 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 变更。 12、 备选方案 12.1 是否允许备选方案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允许有备选方案的,若在 响应文件中提交了备选方案,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3、 联合体 13.1 本次采购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 本次采购允许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 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报价。 14、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14.1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 包括: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应提交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应提交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14.2 除本须知14.1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外,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 的还应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14.3 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官网截图必须是真实可查证的,须 注明资料来源。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投标响应文件正本中须编入彩色扫 描件,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 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 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证明材料仅限于磋商供应商单位本身,母公司、股东单位和子 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磋商供应商单位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 料。采用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15、 证明报价内容、服务合格性和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 15.1 证明报价内容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采购文 件规定的其他资料,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 磋商保证金 16.1 本项目不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17、 磋商有效期 17.1 磋商有效期从磋商结束之日起计算,本次采购磋商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磋商供应商承诺的磋商有效期不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7.2 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供 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 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同 意延长的,其磋商保证金有效期相应延长,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 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在原磋商有效期满后将不再有效,供应商有权收 回其投标保证金。 17.3 供应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竞争性磋 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 18、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装订、签署和数量 18.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包括正本、副本、完整的电子文档及单独提供的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报价一览表、优惠声明(如有)。 本次磋商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正、副本和电子文档的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 的复印件,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如单独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报价一览表、优惠声明(如有)与响应文件正本不符,以 正本为准。电子文档与纸质文件不符,以纸质文件为准。 18.2 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 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响应文件中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 人的,由供应商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8.3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18.4 响应文件应当采用不可拆卸的方法的装订,对未经装订的竞争性磋商响应 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及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承担。 四、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9、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响应文件的正本、所有副本和电子文档必须密封和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递 交,包装上应注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名称及“在(磋商时间)前不 得启封”的字样。 19.2 为方便磋商记录,供应商还应将二份《报价一览表》(原件)与一份《法 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报价优惠声明(如果有的话)单独密封提交,除需按上 款要求注明外还应在信封上标明“报价一览表”字样。 19.3 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将拒收。 19.4 要求在磋商时提交样品的,应在样品上标明磋商供应商名称。有关提交及 退还样品的相关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0、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20.1 截止时间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首次送达、提交响应文件的最后时 间。本次磋商响应文件的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1、 迟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21.1 在本次磋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不论何种原 14 因,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22、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22.1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 修改或者撤回。供应商需要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 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2.2 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磋商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供应商不得修改或 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以退还。 22.3 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磋商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退还。 五、 磋商程序及步骤 23、 竞争性磋商小组 23.1 采购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现行法律规定组建 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人或 3人以上单数组成。磋商小组 人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2 磋商小组中的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 2/3。除本采购文 件另有规定,评审专家将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3.3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事先抽取的磋商顺序,集中与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磋 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4、 磋商代表 24.1 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参加磋商,授权代 表参加磋商的,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磋商代表经磋商小组核对身份后, 方可参加磋商。 25、 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5.1 在正式磋商前,本磋商文件第四章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供应商进行资格 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方可进入磋商程序。 15 26、 磋商 26.1 磋商小组将根据本磋商文件第四章规定的程序和方法与进行磋商。在磋商 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 信息。 26.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 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 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 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并提供必要的修正时 间。 26.3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 件,对原响应文件进行技术、商务、价格修正,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实质性响应本 磋商文件及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并按本采购文件的规定进行签署。重新提 交的响应文件与原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准。并由其法定代表 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 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不按要求签署或逾时不提交响应文 件的,视同放弃磋商。 26.4 最终报价 采购代理机构将已确定条件的最终报价书发放至所有磋商供应商,要求磋商供 应商在指定的时间内提交满足要求的最终报价,密封递交磋商小组。所有磋商供应商 递交最终报价后,磋商小组将公布并记录所有磋商供应商的最终价格。最终报价为本 次竞争性磋商不可变动的最终价格。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 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 应商不得少于 3家。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 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 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 本采购项目提交最终报价供应商的确定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6.5 如有需要,磋商小组可进行多轮磋商,直至最终确定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16 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如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无需修改, 可直接要求磋商供应商提交最终报价。 26.6 磋商小组审核完最终报价后,根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办法推 荐成交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的书面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6.7 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 字确认。 27、 保密 27.1 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监管人员、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它无关的人 员透露。 六、 成交与签订合同 28、 合同授予标准 28.1 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排名第一的供应商,特殊情况按本须知29.3的规定执 行。 29、 签订合同 29.1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对履约保证金有规定的,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在签订 合同前缴纳履约保证金。有关履约保证金的规定《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9.2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 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 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 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 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 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 外。 29.3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 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17 29.4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29.5 采购代理机构将配合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与成 交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和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承诺订 立书面合同,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范 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9.6 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 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 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 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 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七、 其他要求 30、 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八、 适用法律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于《政府采购法》 及相关规定。 18 第三章 项目采购需求 1、采购项目名称: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预算及内容: 2.1 采购预算:63 万元/年,费用包括:人员工资、社保、服装、劳保、体检、 房租、管理费和税金、节假日值班加班、公务接待加班等费用。 2.2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序 号 采购 要求 服务内容及人员要求 备注 1 服务 要求 1、项目概况和总体原则 1.1 项目内容:为本机关干部职工的工作餐(早、中、晚餐)以及部分 接待餐、加班工作餐、会务餐、培训餐等提供餐饮服务(食堂外包服务)。 要求餐饮管理服务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可接收各级审计检查,食堂服务 员工劳资关系管理规范,食堂管理符合食品药品监督局相关规定。 1.2 服务地址及服务方式、品质要求 1.2.1 服务地址:十堰市张湾区浙江路 66 号。 1.2.2 服务方式、品质要求 早、中、晚餐堂食,仍采用半自助方式供应; 拟定:早餐不少于 8 个品种(改为小份供应),另至少提供 2种特色小 菜;中餐不少于 3荤 3 素 1 汤,另提供牛奶;晚餐 5 个品种(主食 3 个,菜 品 1 荤 1 素),考虑笑时代时令水果。 普通客餐以自助餐为主,少量客餐采用桌餐方式。 1.2.3 就餐人数的确定 (1)就餐人数拟定为早餐 140 人,中餐 110 人,晚餐 30 人。 1.3 总体原则 1.3.1 本项目餐饮服务采取经费承包形式。工作人员由投标供应商统一 招聘,配备统一着装。投标供应商必须遵守《劳动法》,合法用工,依法保 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工作期间发生的任何工伤赔偿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采购人不承担合同范围内因管理服务造成的一切责任及后果。 1.3.2 投标供应商必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合同的约定, 制定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餐饮管理规章制度、服务流程等操作性强的质量保 19 证措施,营造良好的饮食环境。 1.3.3 本项目所有餐饮服务不得分包、转包第三方实施。 1.3.4 对所有人员必须加强法纪教育,做好防火、防盗、食品安全等工 作。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偷盗、食品安全和破坏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必须依 法及时查处,并予以赔偿。 1.3.5 各项餐饮档案资料要保证完整。合同期内,每年应将餐饮的相关 制度、档案资料副本移交采购人。 1.3.6 投标报价包括餐饮服务人工工资、社保、节假日加班补助、服装 费、劳保、体检、房租、管理费、利润和税金节假日值班加班、公务接待加 班等费用。 1.3.7 所有拟派人员的基本工资、社保(五险)、劳保福利、加班费、 意外伤害保险等不低于十堰市相关部门当年规定的最低标准。招标人将对中 标人服务人员的工资单,社保等费用进行核查,如果核实中标人未按此要求 执行将扣除中标人合同款千分之十作为处罚。 2、餐饮服务人员配备 2.1 人员配置及要求 根据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餐饮工作需要,餐饮服务人员不少于 10 人。其 中拟派主要负责人 1 人,具有丰富的餐饮管理经验,且从业年限不低于 3 年; 厨师长 1 人,至少具有国家二级厨师或相当资质,其他厨师、面点师具有相 应的资质,服务人员从业年限均不低于 3 年。须提出详细定岗定员名单,原 则上名单一经确定后不允许变动。 拟派餐饮服务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关机构颁发的健康证,符合餐饮 行业的用人标准。所派员工须政治可靠,遵纪守法,无不良嗜好;仪表端庄、 举止文明;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具有相关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专业水平, 厨师岗位须持证上岗。 炊事人员要讲究卫生.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换,洗工作服,工作时间 要穿戴工作衣帽.炊事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无健康合格证不准在食堂 工作。 3、其他要求 20 3.1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提供现有的餐饮场所(包括厨房和餐厅) 以及厨具、餐具、水、电、燃料;积极按合同约定为成交方(以下简称乙方) 的工作顺利进行提供应有的便利和帮助,并参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 监督乙方的工作状况,随时提出意见和建设性的建议。 3.2 乙方制定完善的食堂管理制度,向甲方提供保质保量的餐饮服务, 并保证饮食的卫生和安全。 3.3 甲乙双方配合管理,食品材料保管工作乙方要加强入库、存库、出 库三个环节的科学管理,做到货物出入库及时,验收核对手续严格;定期盘 库、数量准确,帐货、帐卡相符;采取相应措施,防火、防盗、防鼠、防虫、 防霉变、防残损。 3.4 食品加工要建立每周食谱制,制定食品质量标准,建立各项操作规 程。 3.5 需依规认真做好餐饮卫生、食品安全管理,做好食堂内消毒杀菌和 “四害”消杀工作,切实做好水、电、气能耗节约以及餐饮原料成本控制等 各项节能降耗、安全环保工作,切实做好食堂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 4、食品卫生安全 4.1 依照国家卫生标准,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医疗机构颁发的有效期 内的《健康证》。 4.2 对原材料在保管、清洗、加工、制作、冷藏过程中要防止二次污染 变质。严把食品卫生质量关,严禁腐烂变质食品流入餐桌,严防食物中毒事 件发生。 4.3 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关于食品卫生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饮食 安全,负责对配送的所有食材、辅料、调料、餐具、用具等验收移交登记。 4.4 安全操作、使用和保管各类餐饮设备,加强食堂防火、防盗、防毒 等安全防范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4.5 落实食品留样制度。每餐开餐前对所有供应的食品逐一留样,以防 24 小时安全查验。 21 2 商务 要求 1、服务期: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算起(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根据供 应商上一年度服务情况决定是否与其续签合同,合同总期限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2、付款方式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向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中标价的 5%为履约保 证金。合同签订生效后,遵守政府采购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由采购人 与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具体协商。 3.合同签订与履约 3.1 中标供应商与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服务合同。合同签订方式: 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满一年法院将对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续签合同, 不合格将终止服务,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餐饮服务重新进行招标。 3.2 合同签订与履约服务合同按年度签订,采购人将根据日常考核和每 月考核结果,评定考核等次,采购人按服务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处罚,直至终 止合同,没收投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3.3 中标供应商应当履行服务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关服务。如不 能完成招投标文件承诺的服务指标,或不能遵守服务合同,十堰市中级人民 法院将根据考核情况以及合同约定,提出相应违约赔偿。 4.合同期满后,中标供应商应当将服务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无条件移交 给采购人,并按双方约定的时间退场。 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报价须包含以上的全部内容,包括政策性工资涨幅等费用。供 应商最终总报价超过该采购预算金额的,其报价为无效报价,按无效标处理。 22 第四章 评定办法 评定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1 资格性 审查标 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特定资格要求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1 款的相关规定 其他 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本条款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要求的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评审。 1.2 符合性 审查标 准 响应报价 每一种采购内容是否只有一个报价 最终报价是否均未超出采购预算,采购人可以支付 经营范围 是否超出经营范围响应 签字盖章 是否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 信誉情况 是否有不良经济纠纷记录和违法行为 服务期及地点 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 付款方式 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 服务方案 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 实质性响应 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 围标串标行为 供应商未有下列任一情形: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 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 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本条款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要求的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评审。 1.3 确定磋 商供应 商进行 最后报 价 磋商文件能完整、明确 列明采购需求,无需要 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 案或者解决方案的 在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向所有通过初步审核的磋商供应商 发出报价书,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3 磋商文件不能完整、明 确列明采购需求,需要 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 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的 在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 推荐 3家以上的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 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 评定 办法 综合评分法 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数的算术平均值。磋 商小组将根据供应商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照顺序推荐3名成 交候选人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餐饮服务方案部分:40 分 商务部分:45 分 报价部分:15 分 2.2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磋商基准价 条款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2.3 (1) 餐饮服 务方案 部分评 分标准 (40 分) 餐饮服务方案 20 分 根据供应商提交的本食堂餐饮服务方案的总体设想及 策划方案、食品质量管理方案、服务质量管理方案、卫 生管理方案(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垃圾处 理方案等)、餐厅环境管理方案、成本控制方案、操作 规程管理方案、食品保存管理方案、人员职责与管理方 案、投诉处理方案、消防、治安及意外事故处理以及其 他服务内容、刷卡管理制度、服务规范、标准、措施、 质量管理、监控体系及说明等进行打分。方案的详细完 整、可操作性优 20-15 分,一般 14-8 分,差 7-2 分。 管理制度 10 分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管理制度,综合比较各响 应供应商的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原料管理与验收制度、 仓库管理制度、日常工作检查制度、员工考核管理制度、 会议制度、防火安全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采购管理制 度、餐具消毒制度是否专业化、科学合理、可行性强进 行打分。制度完整、详细 10-7 分;制度完整、简单 6-4 分;有制度但不全 3-1 分;没有 0 分。 后续服务承诺 5 分 根据后续服务承诺内容合理性、针对性酌情打分,5-0 分 对突发性事件的 应急预案 5 分 应急预案安排非常合理,完全满足采购项目要求的得 5 分;基本满足的得 4-3 分;一般的得 2-1 分;没有不得 分。 24 2.3 (2) 商务部 分评分 标准(45 分) 类似业绩和实施 经验 15 分 近三年内,为企事业单位提供餐饮服务(食堂)项目业 绩每提供 1 个业绩计 3 分,最多得 15 分;(需提供合 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原件备查) 管理体系认证 5 分 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证书、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5 分,否则不得 分。(原件备查) 企业信誉 6 分 近五年获得市级及以上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 信用企业”得 3 分。 近五年获得市级及以上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消费者满 意单位”得 3 分。 业主评价 3 分 评审专家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业主评价反馈情况打分。业 主非常满意得 3 分,基本满意 1 分,不满意不得分。(以 供应商提供的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为准,原件备 查)。 拟派人员能力 15 分 拟派主要负责人具有职业经理人证书得 3 分;厨师长具 有一级厨师证书得 3 分,二级得 2 分;其他厨师具有一 级厨师证书得 2 分,二级及以下得 1 分;面点师具有面 点师证书的得 2 分;具有食品安全师得 3 分,食品安全 员的得 1 分;具有营养师证书的得 2 分。 文件编制 1 分 按磋商文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响应文件,有连续页 码、有详细目录,目录与有关材料装订顺序对应清晰, 查阅方便。较好的得 1 分,一般的得 0.5 分。 2.3 (3) 投标报 价评分 标准 磋商小组只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价格评议,报价分采用 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磋商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 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 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价格权值=15%。 注:1、磋商小组认为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服务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 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 造(生产)产品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参照以下政策支持。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3.4 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计算 办法 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数的算术平均 值。 供应商最后得分相同时对 供应商进行排序的方法 如供应商最后得分相同时,以报价较低的供应商排名优 先。 25 政策支持 支持中小企业 政策及节能产 品政策 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的规定,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 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 及企业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 具的企业划型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制造商及代理商双方的证明材料(制造商直接投 标的仅需提供制造商材料)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 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 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该通知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组成联合体共 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 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 供应商应当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 明函》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 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 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 库【2004】185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文件执行。 如供应商投标产品符合以上文件的政策支持,须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合格有效时 间内的)、清单公告媒体的网页打印件并作出明显标识。 经评委会审核确认供应商投标产品在清单内,符合政策支持要求的,最终报价相 同的情况下,将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评定办法 1. 初步审查标准 1.1 资格性审查标准:见评定办法前附表。 1.2 符合性审查标准:见评定办法前附表。 26 1.3 确定磋商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见评定方法前附表。 2. 评定方法:见评定办法前附表。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部分(餐饮服务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分标准 (1)技术部分(餐饮服务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定结果 3.1 磋商小组严格按照本章要求对最终报价进行评定。 3.2 完成评定后,磋商小组须在评审结果推荐意见上共同签字。 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 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 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 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4. 其它 磋商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均超过了政府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磋商活 动终止;终止后,采购人需要采取调整采购预算或项目配置标准等,或采取其他 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27 第五章 合同书 (此合同书仅供签订正式合同时参考用,正式合同书应包括此参考格式之内容)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本合同由(以下简称“需方”)与(以下简称“供方”)签订。 供方以单价人民币(用大写数字书写)向需方提供如下 (工程/货物/服务) : 经双方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文执行: 1.本合同供、需双方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合同法》,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 任和义务。 2.需方保证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供方到期应付的货款,并承担应负 的责任和义务。 3.供方保证全部按合同条款规定的内容和交货期向需方提供合格的 (工程/货 物/服务) ,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4. 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4.1 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4.2 供方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4.3 合同书; 4.4 合同条款; 4.5 (代理机构) 发出的成交通知书; 4.6 附件: 4.6.1 采购方在采购期间发布的所有补充通知; 4.6.2 供方在磋商期内补充的所有书面文件; 4.6.3 供方在磋商时随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一起递送的资料及附图; 4.6.4 在商洽本合同时,双方澄清、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 5. 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相一致。 28 6. 货物及数量 本合同所提供的 (工程/货物/服务) 及数量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 要求及供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承诺。 7. 付款条件 本合同的付款条件在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有明确规定。 8. 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见合同书,分项价格在供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有明确规定。 9. 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本合同中 (工程/货物/服务) 的 (交货时间/服务完成时间) 、 (交货地点/ 服务地点) 在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有明确规定。 10.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供、需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如采购 申请公证的,合同需经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 11. 合同的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需方执份,供方执份;副本一式份,需方执 份,供方执 份,主管部门执 份。 12. 合同的失效 本合同在合同价款结清后失效。 需 方 供 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 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合同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29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封面: 湖北省政府采购项目 响应文件 (正本/副本)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报价内容: 磋商供应商名称: 日 期: 年 月 日 30 资格自查表 项目名称: 序 号 资格要求 须提供的资料 对应 页码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 能力 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 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 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 材料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 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依法交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 间前一年来任意三个月交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 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 转账凭证等均可); 供应商依法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 告发布时间前一年来任意三个月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等均可);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 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 金。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 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 条件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 2. 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含热食类食品制 售)或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3. 企业信用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网页 链接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4. 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 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 规定 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如有) 31 评审导航表 评审 项目 评分 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响应文件 对应页码 餐饮服 务方案 部分 商务 部分 报价 部分 备注:为方便评审,供应商可根据磋商文件中载明的《评分标准》,将具体评分标准 及响应文件中对应页码在上表中注明。 32 响应文件目录 略 注:响应文件目录及内容每页须顺序编写页码。 33 一、磋商书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依据贵方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采购服务的磋商邀请, 我方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的 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2、资格证明文件; 并进行如下承诺声明: 1.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我公司在本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资格证明文件均真实有效,我方承诺对 其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后果; 3.我公司在本响应文件中所响应的内容均将成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承诺按响 应内容提供相应服务; 其它承诺:如有的话,可自行填写; 在次,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报价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服务报价总价为 (注 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报价总价)。 2. 将按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补充文件等),对此无异议。 4. 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共个 日历日。 5. 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 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供 应 商:(公章) 通 讯 地 址: 传 真: 电 话: 电 子 函 件: 授权 代表 签字: 日 期: 34 二、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供应商单位名称 详细地址 供应商企业类型 □微型 □小型 □中型 大型 总报价(元) 拟派主要负责人 拟派人员数量 合同履行期限 优惠声明 备注 说明:(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个位数。 (2)价格应按照“磋商须知”的要求报价。 (3)此表除保留在报价文件中外,另复制两份与一份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及报价优惠声明一起另外密封装在一个小信封中,作为开标之用。 供应商名称(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5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兹证明 (姓名)在我单位任职务,系 (供 应商)的法定代表人。 供应商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6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兹授权 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 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授权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代理人工作单位: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7 五、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 地址 主管部门 单位负责人 职务 经济类型 授权代表 职务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单位简历 38 六、类似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 用户名称 用户地址 业主单位联系 人及联系方式 实施日期 合同金额 备注 注:1、本表应附项目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并附用户评议,评审小组在评审时,只认 可附有项目合同复印件的类似项目业绩。 2、类似项目是指 2016 年 7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的类似服务项目业绩。 3、本表如不足填写,投标人可自行添加。 供应商名称(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9 七、财务状况 项目或指标 单位 2018 年度或 2019 年度 一、注册资金 万元 二、净资产 万元 三、总资产 万元 四、固定资产 万元 五、流动资产 万元 六、流动负债 万元 七、负债合计 万元 八、营业收入 万元 九、净利润 万元 十、现金流量净额 万元 十一、主要财务指标 / 1. 净资产收益率 % 2. 总资产报酬率 % 3. 主营业务利润率 % 4. 资产负债率 % 5. 流动比率 % 6. 速动比率 % 注:以供应商提供的完整、齐全的财务报表为准;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 的数据相一致。 40 八、资格证明文件 提供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的加盖公章复印件。 41 九、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磋商供应商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声明)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 重大违法记录: 1.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追究过刑事责任; 2.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3.我方因违法经营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随本声明附上我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以及 相关的法律证明文件供贵方核验。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完整、客观、真实、准确,并 愿意承担我方因提供虚假材料谋骗取中标、成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42 十、餐饮服务方案 (一)服务方案 43 (二)拟投入人员一览表 项目名称: 序号 姓名 年龄 身份证件号码 拟派岗位 及职务 证件号码 备注 1 2 3 4 5 6 7 8 … 注:表后须附拟投入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如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健康证、 社保证明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44 (三)拟投入设备、工具情况(如有) 项目名称: 序号 名 称 规格型号 单 位 数 量 国别/生产 企业 备 注 1 2 3 4 5 … 注:供应商为本项目拟配置的主要设备、工具、材料请对照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 需求中技术要求的内容详细说明 供应商名称(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45 (四)其他 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出详尽的服务保证计划和措施。 2、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 46 十一、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交的其它文件(格式自拟) 47 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 (非中小微企业可不填)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 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 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 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____ (制造商名称)/__(产地)(填写此次投标所供主要货物制造商名称或价值最高的 货物制造商名称及生产产地)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 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供应商非所投货物制造商的,还应当提供货物制造商中小企业声明函,否 则在评审时不予考虑。 附证明材料:供应商企业规模、年产值、员工数量及制造商企业规模、年产值、 员工数量等数据资料(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 供应商名称(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48 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不填)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 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 (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 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备注: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 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 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 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 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 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 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 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 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 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49 十四、供应商最终报价表 最终(二次)报价表 (采购人名称): 我单位愿以人民币(大写): (¥ 元) 为最终报价承接 (项目名称),以上最终报价 已包含响应文件内的全部费用,并承诺 在合同服务期内 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 优惠承诺及其他补充: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此表在竞争性磋商现场单独递交,最终报价金额等需当场填写外须加盖单位 公章;未提供或未盖公章的作为无效报价。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五、开启 六、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法律及范围 2、定义 3、工程、设备及服务 4、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5、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构成 6、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澄清 7、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修改 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8、语言和计量单位 9、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 10、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1、磋商报价 12、备选方案 13、联合体 14、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15、证明报价内容、服务合格性和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 16、磋商保证金 17、磋商有效期 18、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装订、签署和数量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9、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21、迟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2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五、磋商程序及步骤 23、竞争性磋商小组 24、磋商代表 25、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6、磋商 27、保密 六、成交与签订合同 28、合同授予标准 29、签订合同 七、其他要求 30、政府采购政策 八、适用法律 第三章 项目采购需求 第四章 评定办法 评定办法前附表 评定办法 1.初步审查标准 2.评定方法:见评定办法前附表。 3.评定结果 4.其它 第五章 合同书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资格自查表 评审导航表 响应文件目录 一、磋商书 二、报价一览表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五、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六、类似业绩一览表 七、财务状况 八、资格证明文件 九、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十、餐饮服务方案 (一)服务方案 (二)拟投入人员一览表 (三)拟投入设备、工具情况(如有) (四)其他 十一、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交的其它文件(格式自拟) 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 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十四、供应商最终报价表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