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各投标人:
前海控股大厦二号楼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编号:UHO2020-QHC0547),现对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变更及延期:
一、删除第二册 专用条款/第一章 招标公告/五、投标人资格要求:(3)投标人须具有燃气灶具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明材料:需提供许可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第二册 专用条款/第四章投标文件的格式、附件/开标一览表
原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含税投标报价上限价(元) | 投标报价(含税) | 投标报价增值税税率(%) | 交货期 | 备注 |
2700000.00 | 60天 |
注:
注:1.投标人根据《投标报价一览表》要求,分别填报含税报价及所采用的增值税税率;
2.所填报的增值税税率应与中标后所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税率相同;
3.含税投标报价不应超过含税投标报价上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4.价格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币单位填写。
5.“交货期”指合同生效之日起,多少个日历天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要求。
6.投标人如果需要对报价或其它内容加以说明,可在备注栏填写。
7、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文件(含正本和副本)应分开独立密封包装。开标一览表未按规定签字、盖章、密封将导致废标。
8.若开标一览表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修改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含税投标报价上限价(元) | 投标报价(含税) | 投标报价增值税税率(%) | 不含税投标报价 | 交货期 | 备注 |
2700000.00 | 13% | 60天 |
注:
1.投标人根据《投标报价一览表》要求,分别填报含税报价及不含税投标报价;
2.本次报价的增值税税率为13%,应与中标后所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相同;
3.含税投标报价不应超过含税投标报价上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4.价格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币单位填写。
5.“交货期”指合同生效之日起,多少个日历天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要求。
6.投标人如果需要对报价或其它内容加以说明,可在备注栏填写。
7、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文件(含正本和副本)应分开独立密封包装。开标一览表未按规定签字、盖章、密封将导致废标。
8.若开标一览表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合同部分
1. 第一部分 协议书6.1条中增值税发票(普通、专用均可)修改为“增值税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 第二部分 专用条款中第八条 付款的8.4卖方应当向买方提供合格、有效的发票,不得使用假发票、套开发票,否则卖方无条件更换发票,并承担票面金额10%的违约金,由此引起买方的损失的双倍金额赔偿。
修改为:卖方应当向买方提供合格、有效的增值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使用假发票、套开发票,否则卖方无条件更换发票,并承担票面金额10%的违约金,由此引起买方的损失的双倍金额赔偿。
3. 合同第一部分协议书第七条和合同通用条款第三十条,修改为“本合同经三方签字盖章且卖方已向买方支付履约保证金或提供履约保函后生效”;
四、项目招标时间延期如下:
1、购买标书时间:2020年7月24日起至2020年7月30日止,上午9:00:00-11:30:00,下午14:00:00-17:00:00
2、质疑截止时间:2020年7月28日17:00:00
3、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8月3日 9:00:00-9:30:00
4、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8月3日 9:30:00
5、开标时间:2020年8月3日9:30:00
其他内容与原《招标文件》一致。
特此公告。
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