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发布时间:2020-07-24
经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批准,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将于近期就湖州市吴兴区环渚中心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有关资格条件公布如下,并公开重新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限制品牌、型号;
2、供应商资格条件和项目技术指标是否出现歧视性和倾向性条款;
3、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4、其他好的意见和建议。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020年7月29日下午16:30时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密封后送至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0572-2198739,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同时将书面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huayaohz@163.com.联系电话:0572-2198738,联系人:张治中。
三、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4日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湖州市吴兴区环渚中心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doc
2.6 M
湖州市吴兴区环渚中心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财政审批编号:吴兴财采确临[2020]5949号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项目编号:HYHZ202056W
项目名称:湖州市吴兴区环渚中心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湖州市吴兴区环渚中心幼儿园
代理机构: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 月 日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410379351" 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 7
HYPERLINK \l "_Toc410379352" 前 附 表 7
HYPERLINK \l "_Toc410379353" 一、总 则 9
HYPERLINK \l "_Toc410379354" 二、磋商文件的说明 10
HYPERLINK \l "_Toc410379355" 三、响应文件的提交 14
HYPERLINK \l "_Toc410379356" 四、磋商规则、程序 16
HYPERLINK \l "_Toc410379357" 五、授予合同 20
HYPERLINK \l "_Toc410379358" 第二章 磋商项目服务范围及要求 22
HYPERLINK \l "_Toc410379360"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22
HYPERLINK \l "_Toc410379361"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34
HYPERLINK \l "_Toc410379362" 第五章 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 54
湖州市吴兴区环渚中心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吴兴财采确临[2020] 5949号批准,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州市吴兴区环渚中心幼儿园的委托,就湖州市吴兴区环渚中心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磋商项目编号: HYHZ202056W
二、磋商项目概况:
湖州市吴兴区环渚中心幼儿园玩具采购项目
采购预算:人民币32万元整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报名获取文件时间:2020 年月日至 2020 年月日(潜在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前应当在电子交易平台上注册账号并登录,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潜在供应商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
2、本次磋商文件实行网上获取,不接受供应商现场报名,供应商须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磋商文件(“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获取磋商文件)。
3、免费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页面):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政采云”,咨询电话:400-881-7190。已经注册成功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 月 日下午14:00 时
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 月 日下午14:00 时(北京时间),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3、备份响应文件:(1)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本次磋商允许供应商递交备份响应文件,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磋商无效。本项目不强制要求供应商提交备份响应文件,但由于未提交备份响应文件而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磋商无效的,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备份响应文件:1份。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BFBS格式),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以U盘形式存储提供)。U盘盘面上粘贴标签,标注单位名称,装入一个外包封袋中进行邮寄.邮寄时,总的外包封袋上可不注明单位名称,但应注明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邮寄地址为: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市静江公寓1单元1101室),联系人:张治中,联系电话:0572-2198738,电子邮箱:huayaohz@163.com。供应商应于2020年月日下午17:00时前准时送达,拒绝到付。以收件人实际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将拒绝接收。若供应商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必须携带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文书等有效证明文件以及最近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未携带有效证明文件或未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超过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的,按未提供处理。(供应商应对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进行加密处理,若需要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时,再由供应商告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加密信息进行解密。)
4、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5、因本次磋商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请各供应商自备可联网的电脑及CA锁,最终报价由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在线完成。政采云平台在线报价操作失败的,供应商应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提供。
6、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磋商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办理流程详见
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并登陆“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下载专区”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
7、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供应
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8、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形式进行开评标活动,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无须到场,在线响应即可。
六、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年 月 日14:00时整
七、磋商地点: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吴兴区区府路1188号总部自由港E幢4楼)40 X开标室
八、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磋商,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要求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磋商响应。
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供应商按本项目磋商公告要求在政采云系统上获取并报名成功)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未按照规定方式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潜在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供应商对磋商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磋商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3、本项目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4、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和“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和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wuxing.gov.cn/。
九、告知事项:
1、投标单位必须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人员参与开评标现场活动,请严格把关。每个投标单位一般只能指派1人参加现场开评标活动;
2、参加投标的人员,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备),听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引导,必须提供“一证一码”,即:身份证、“湖州健康码”(个人支付宝或浙里办APP中申领),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测量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3、防控期间,参加投标的人员从吴兴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北大门出入(测量体温、出示“湖州健康码”、登记身份证等信息),通过楼梯到达相应楼层(具体见指示牌或询问引导员);
4、“湖州健康码”显示为绿色可进入交易中心,“湖州健康码”显示为黄色、红色或者现场测量体温高于37.2℃且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一律谢绝进入交易中心参加开评标活动;
5、请各潜在投标单位充分考虑因路程、卡口防疫检查等因素(注:不得违反国家、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等相关规定)。特殊时期,为避免各因素带来不便导致时间效率问题,请各潜在投标人提前30分钟到场,确保投标有效。
6、所有进入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区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
十、业务咨询: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治中
联系电话:0572-2198738 传真:0572-2198739
供应商质疑函接收人:何燕 联系电话:0572-2198739
磋商单位:湖州市吴兴区环渚中心幼儿园
联系人:徐钰超 联系电话:0572-3381651
采购单位质疑联系人:顾培英 联系电话: 13587294411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联系电话:0572-2289702
湖州市吴兴区环渚中心幼儿园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 月 日
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
前 附 表
序号 |
项 目 |
内容与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湖州市吴兴区环渚中心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
2 |
编号 |
磋商文件编号:HYHZ202056W 财政审批编号:吴兴财采确临[2020] 5949号 |
3 |
磋商内容 |
湖州市吴兴区环渚中心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
4 |
项目实施地点 |
由采购人指定 |
5 |
磋商答疑时间 |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 2020 年 月 日下午 16:30 分 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向采购代 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答疑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 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 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磋商失效的,责任自负。 |
6 |
磋商文件组成 |
1、电子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和“备份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 (2)“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响应文件。仅在出现解密异常情况下使用。 2、是否需要提及纸质版响应文件:否,但中标后,中标单位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的纸质版本一式三份(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 |
7 |
响应文件份数 |
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 2、 “备份响应文件”:一份。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BFBS格式),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以U盘形式存储提供)。U盘盘面上粘贴标签,标注单位名称,装入一个外包封袋中进行邮寄.邮寄时,总的外包封袋上可不注明单位名称,但应注明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邮寄地址为: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市静江公寓1单元1101室),联系人:张治中,联系电话:0572-2198738,电子邮箱:huayaohz@163.com。供应商应于2020年月日下午17:00时前准时送达,拒绝到付。以收件人实际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将拒绝接收。若供应商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必须携带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文书等有效证明文件以及最近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未携带有效证明文件或未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超过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的,按未提供处理。(供应商应对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进行加密处理,若需要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时,再由供应商告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加密信息进行解密。) |
8 |
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
(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 (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 (3)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磋商无效。 |
9 |
磋商时间(磋商截止时间) |
2020年 月 日14:00时整 |
10 |
磋商地点 |
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吴兴区区府路1188号总部自由港E幢4楼)40X开标室,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入“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参与开标,并完成CA锁在线解密响应文件等相关工作。 |
11 |
磋商有效期 |
60天(日历天) |
12 |
履约保证金 |
无 |
13 |
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
14 |
采购人 |
详见磋商公告 |
15 |
采购代理机构 |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16 |
磋商采购单位 |
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磋商采购单位 |
一、总 则
1.概况
1.1磋商采购项目名称:湖州市吴兴区环渚中心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1.2采购人:湖州市吴兴区环渚中心幼儿园;
1.3监管部门: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
1.4项目资金来源:已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其资金来源已落实;
1.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6采购项目服务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1.7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1.8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统称“磋商采购单位”。
1.9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磋商、成交、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如法律、法规或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10“▲”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1.11质疑和投诉
1.11.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磋商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磋商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1.11.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1.11.3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
1.11.4质疑函须采用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参考样式可从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质疑供应商改正后重新提出。
政府采购投诉材料当日17:00后收到的视为下一个工作日收到。
1.12特别说明: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获得成交人资格;当报价相同时,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人。
2.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磋商费用
3.1无论磋商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3.2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人民币肆仟捌佰元整(¥4800.00),由成交人全额支付,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当天一次性结清。
二、磋商文件的说明
4.磋商文件的组成
4.1磋商文件为本次磋商采购单位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4.2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4.2.1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
4.2.2第二章 磋商项目服务范围及要求
4.2.3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4.2.4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4.2.5第五章 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
4.3 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磋商采购单位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4.4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均应在获得磋商文件后在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包括补充内容)等所有内容,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
5.磋商文件的答疑
供应商如认为磋商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在2020年 月 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磋商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竞争性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答疑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 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磋商失效的,责任自负。
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6.1在磋商截止时间前,磋商采购单位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供应商提问的澄清,均可对磋商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
6.2对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已报名同一磋商文件的每一供应商。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该补充文件后,应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
7.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对供货期限、售后服务、合同主要条款及其它要求等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磋商文件要求和条件的承诺)。
8.电子响应文件组成
电子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技术/资信/商务文件》和《价格部分》组成。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
8.1.资格文件:
8.1.1磋商声明书 (格式见附件);
8.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及授权代理人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本单位或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中任何1个月的社保证明);
8.1.3最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各一份);
8.1.4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1.5提供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或由采购代理机构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8.1.6 近二年度企业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磋商声明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8.2 技术文件
8.2.1对本项目系统总体要求的理解;
8.2.2方案深化设计;
8.2.3确保供应货物质量的设施及措施;
8.2.4保证交货期的施工组织方案和措施;
8.2.5安装、调试、验收的方案和措施;
8.2.6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8.2.7检测报告;
8.2.8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略)。
资信/商务文件:
8.2.9类似案例成功的业绩(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
8.2.10投标人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的认证证书;
8.2.11企业资质证书及其他认证证书;
8.2.12供应商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
8.2.13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8.2.14服务优惠承诺;
8.2.15响应时间;
8.2.16信用承诺书;
8.2.17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自评表。
8.3价格部分
8.3.1磋商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
8.3.2 磋商报价明细表:
8.3.3小微企业声明函(若有,格式见附件);
8.3.4供应商及产品制造商“国有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如有);
8.3.5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若有,格式见附件);
8.3.6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有);
8.3.7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8.3.8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材料(格式自拟)。
《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9.磋商报价说明
9.1磋商采购单位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方案;
9.2磋商报价指完成项目的各种费用及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的总和,应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其市场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9.3供应商如需用外汇购入的采购货物,须折合人民币计入总报价中(含税价),但应申明免税价格并注明成交后采购人应办理的有关手续。
9.4磋商分二轮或多轮(最多不超过三轮)进行,首次报价在响应文件中体现;最后报价应通过政采云系统进行在线磋商、报价,若因系统原因无法在线磋商、报价时,可通过如下方式: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箱(huayaohz@163.com)向各供应商指定的电子邮箱发送最终报价的通知函,供应商在收到此函后30分钟内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应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并以邮件的形式提供,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最后报价由代理机构统一提交至磋商小组,并宣读最后报价,采购人及监督人在最后报价表上签字确认;
9.5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9.6磋商采购单位不接受备选方案。
10.磋商有效期
10.1自磋商开始之日起60天内。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0.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在原定磋商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提交
11. 响应文件的编制
11.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磋商响应(电子磋商)。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
11.2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章节 “响应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格式中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响应文件格式未提供格式的,请各供应商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
11.3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
11.4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1.5供应商没有按照“响应文件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磋商文件,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2.响应文件的形式
12.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
12.2“备份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视为无效的“备份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提交及磋商截止时间:
13.1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作无效标处理;
13.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一份。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BFBS格式),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以U盘形式存储提供)。U盘盘面上粘贴标签,标注单位名称,装入一个外包封袋中进行邮寄.邮寄时,总的外包封袋上可不注明单位名称,但应注明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邮寄地址为: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市静江公寓1单元1101室),联系人:张治中,联系电话:0572-2198738,电子邮箱:huayaohz@163.com。供应商应于2020年月日下午17:00时前准时送达,拒绝到付。以收件人实际签收时间为准,收件人签收后将予以回执,逾期送达的将拒绝接收。若供应商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必须携带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文书等有效证明文件以及最近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未携带有效证明文件或未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超过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的,按未提供处理。(供应商应对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进行加密处理,若需要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时,再由供应商告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加密信息进行解密。)
13.3整个磋商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因网络或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未成功解密,且供应商提供了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的,以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作为评审依据,否则视为电子响应文件撤回,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不予开启。
13.4采购代理机构可通过修改磋商文件酌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的磋商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为准;
13.5供应商的修改书和撤回通知应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日期前按规定的时间及方式(邮箱或传真等)送达;
13.6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或修改撤回通知书后,应当出具签收单(或收回签收单),通过邮箱或传真等方式送达;
14.迟交的响应文件
磋商采购单位将不接受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15.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5.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通知,必须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邮箱或传真等方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15.2在磋商截止时间至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
16.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进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6.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16.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16.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16.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16.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以上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其他形式(数据备份响应文件(U盘))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重新采购。
四、磋商规则、程序
17.磋商规则
17.1采购组织机构按照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系统组织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17.2磋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半个小时内;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17.3开启响应文件,进入资格审查;
17.4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商务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
17.5技术/资信/商务文件符合性审查评审结束后,公布技术/资信/商务文件符合性审查评审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公布经技术/资信/商务文件评审后有效供应商的名单。
17.6通知供应商进行最终报价,供应商提交最终报价(半小时以内)
17.7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
17.8评审结束后,公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等。
17.9磋商结束
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17.10对供应商的磋商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标处理:
17.10.1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上传、传输的将拒绝接收;或仅提供备份响应文件的;
17.10.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签署、盖章的;
17.10.3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
17.10.4供应商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
17.10.5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采购人不能接受的;
17.10.6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磋商有效期、质保期少于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
17.10.7响应文件未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的;
17.10.8磋商货物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的;
17.10.9磋商货物载明的验收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国家规定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17.10.10响应文件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磋商小组一致认为难以确认);
17.10.11未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网上报名的;
17.10.12提供不真实资料的;
17.10.1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打“▲”的)要求(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的;
17.10.14磋商货物指标、参数等存在实质性偏离(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的;
17.10.15二分之一以上的评委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高于市场平均价的;
17.10.16法律、法规、规章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18.磋商小组与磋商原则
磋商小组由磋商采购单位依法组建,负责磋商活动。磋商小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竞争择优的原则。
19.磋商过程的保密
19.1磋商会开始后,直至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判和比较的有关资料、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依法严格保密。
19.2在响应文件的评判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向磋商采购单位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磋商被拒绝。
19.3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商务资信、技术及价格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透露其他供应商的磋商信息,严守商业秘密。
19.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磋商,其磋商无效:
19.4.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9.4.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19.4.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19.4.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9.4.5不同供应商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相互混装。
19.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其磋商无效:
19.5.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19.5.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19.5.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5.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9.5.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
19.5.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19.5.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20.响应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响应文件的审查、评判和比较,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供应商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说明或承诺。
21.磋商程序与方法
21.1资格性审查
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21.2初步审查
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性检查的供应商进行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初步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1.3通过政采云系统,磋商评审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的内容与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各供应商在线答复的同时,须对磋商中所涉及的澄清、修改、承诺等补充资料等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文件形式通过系统提交至磋商小组,其书面文件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如该供应商成为成交供应商,则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含所有补充资料)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1.4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21.4.1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磋商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报价一览表为准;
21.4.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1.4.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1.4.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1.4.5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1.5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部分磋商结束后,所有供应商须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政采云系统进行最后报价,并提交至磋商小组。
21.6确定成交供应商
21.6.1在全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高低确定成交供应商。
21.6.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将磋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21.6.3采购人应当在收到磋商评审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排列顺序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21.6.4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第一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同样的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22.成交公告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采购人书面确定的成交供应商通知后将成交结果在原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体上予以公告。公告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23.成交通知
23.1在磋商有效期内,磋商采购单位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所选定的成交供应商。通知也可以传真、信函的形式,但需要以书面确认,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完成以下事项:
23.1.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精神,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必须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完成供应商的注册工作,经初审、终审及公示后方可正式领取成交通知书。
23.2成交通知书为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
23.3成交供应商应根据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4.废标
在磋商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24.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4.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4.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采购预算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4.4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
废标后,磋商采购单位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六、授予合同
25.授予合同的依据
25.1磋商采购单位签发的成交通知书;
25.2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修改及补充通知(函);
25.3响应文件和磋商时供应商作出的书面澄清、说明、纠正、承诺等;
26.合同签订
26.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和承诺均为合同附件。
26.3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据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签订书面合同。
26.4采购人如不与成交供应商订立合同,或者采购人、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由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6.5成交供应商如不按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磋商采购单位将废除授标,给磋商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6.6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各项工作,不得将成交项目违法转让(转包)给他人;
26.7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遵守本须知第26.5条的规定,则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可将合同授予排序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的第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
26.8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需将合同副本分别送市(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和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27. 履约保证金
无
28. 其他
28.1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愿接受取消磋商资格;如已成交的,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8.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8.1.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虚假材料的;
28.1.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8.1.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28.1.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章 磋商项目范围及要求
一、采购项目:湖州市吴兴区环渚中心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预算:人民币32万元整
二、采购内容清单及技术参数:
项目 |
内 容 |
数量 |
参考图片 |
---|---|---|---|
更衣室 |
|||
A01 |
挂式洗手星盆 产地/品牌:厂制品; 说明:采用SUS304-2B优质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作,台面δ=1.2mm。 规格:450W×400D×200H |
1 |
|
A01a |
脚踏式开关及水龙头 |
1 |
|
A02 |
不锈钢更衣柜 产地/品牌:厂制品; 说明:采用SUS304-2B优质发纹不锈钢板制做,层板厚为1.2mm,门外板厚1.0mm,门内复板厚0.6mm,顶板厚0.8mm,配不锈钢可调式子弹脚。 规格:900W×350D×1800H |
2 |
|
洁具间 |
|||
A03 |
拖把沥干池 产地/品牌:厂制品; 说明:采用SUS304-2B优质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造,台面δ=1.2mm,配优质不锈钢落水器、拦渣斗,及专用水龙头。 规格:1200W×600D×(500+1200)H |
1 |
|
库房 |
|||
A04 |
大米架 产地/品牌:厂制品; 说明:优质发纹贴塑不锈钢方管制造,δ1.0mm 50*50全不锈钢方管制作。 规格:1200W×500D×250H |
2 |
|
A05 |
平板车 产地/品牌:厂制品; 说明:采用SUS304-2B优质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作,δ=1.2mm。 规格:900W×500D×900H |
1 |
|
A06 |
四层平板架 产地/品牌:厂制品; 说明:采用SUS304-2B优质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做骨架δ=1.2mm,平板δ=1.0mm;配置φ38mm厚度1.0mm不锈钢圆通腿及可调节重力子弹脚。 规格:1100W×500D×1800H |
3 |
|
粗加工 |
|||
B01 |
风幕机 说明:开门约1500mm,以设计图和实际测量为准。 |
1 |
|
B02 |
粘捕型灭蝇灯 说明:独家采用全球最优秀的4500-5000V高压包,对苍蝇达到100%的击毙率。电击苍蝇过程无爆响,无残骸飞溅,无臭味;电击后苍蝇原体死亡,垂直落入收集盘,防止污染周边食品;蚊蝇残骸不粘电网,能长期保持良好的电击状态,不会出现饱和。不需要经常清扫电网,能长期保持清洁; 规格:500×220×340 |
2 |
|
B03 |
全自动电热开水器连座台 容量:80L; 电量:12KW/3PH/380V。 规格:590W×450D×1400H |
1 |
|
B04 |
单水池 产地/品牌:厂制品; 说明:采用SUS304-2B优质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作,台面δ=1.2mm,星盆斗δ=1.0mm,配置φ38mm厚度1.0mm不锈钢圆通腿及可调节重力子弹脚。 规格:1000W×700D×(800+150)H |
4 |
|
B04a |
台式混水厨房龙头 说明:双孔双把装台面鹅颈龙头,配G1/2′进水接头,出水管中心距145mm,4′对中镀铬镍黄铜本体。 |
4 |
|
B05 |
工作台 产地/品牌:厂制品; 说明:采用SUS304-2B优质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作,台面δ=1.2mm (下衬10.0密度板减噪);脚Φ38*1.0mm (配有可调子弹脚)脚杯Φ50*100*1.0mm;横通Φ25*1.0mm。 规格:700W×700D×800H |
1 |
|
B06 |
四层格栅货架 产地/品牌:厂制品; 说明:采用优质发纹贴塑不锈钢管制作,Φ38mm骨架δ=1.2mm, 25×38方管栅板δ=1.0mm;配置φ38mm厚度1.0mm不锈钢圆通腿及可调节重力子弹脚。 规格:1200W×500D×1800H |
3 |
|
切配间 |
|||
C01 |
单水池 产地/品牌:厂制品; 说明:采用SUS304-2B优质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作,台面δ=1.2mm,星盆斗δ=1.0mm,配置φ38mm厚度1.0mm不锈钢圆通腿及可调节重力子弹脚。 规格:600W×800D×(800+150)H |
1 |
|
C01a |
台式混水厨房龙头 说明:双孔双把装台面鹅颈龙头,配G1/2′进水接头,出水管中心距145mm,4′对中镀铬镍黄铜本体。 |
1 |
|
C02 |
台上绞切机 说明:全不锈钢拆卸式绞肉器一体浇筑成型,切片机采用铝压铸成型,不锈钢专利切片刀头,独有过载保护系统,一键切换。 绞肉量:200KG/H;切片量:150KG/H 功率:1.1KW/220V 规格:445W×380D×410H |
1 |
|
C03 |
四层格栅货架 产地/品牌:厂制品; 说明:采用优质发纹贴塑不锈钢管制作,Φ38mm骨架δ=1.2mm, 25×38方管栅板δ=1.0mm;配置φ38mm厚度1.0mm不锈钢圆通腿及可调节重力子弹脚。 规格:1200W×500D×1800H |
1 |
|
C04 |
上翻门万能组合消毒柜 产地/品牌:厂制品; 电压:220v 紫外线功率:17w 红外线功率:300w 消毒方式:紫外线加臭氧红外线循环风 消毒刀数量:20把 消毒毛巾数量:24块 消毒砧板数量:10块 规格:1200W×600D×1800H |
1 |
|
C05 |
双层工作台 产地/品牌:厂制品; 说明:采用SUS304-2B优质发纹不锈钢板制作,台面板厚度为1.2mm,φ38mm厚度1.0mm不锈钢圆通腿,加强码用1.0mm不锈钢板,配不锈钢可调式子弹脚。 规格:1800W×800D×800H |
2 |
|
C06 |
粘捕型灭蝇灯 说明:独家采用全球最优秀的4500-5000V高压包,对苍蝇达到100%的击毙率。电击苍蝇过程无爆响,无残骸飞溅,无臭味;电击后苍蝇原体死亡,垂直落入收集盘,防止污染周边食品;蚊蝇残骸不粘电网,能长期保持良好的电击状态,不会出现饱和。不需要经常清扫电网,能长期保持清洁; 规格:500×220×340 |
1 |
|
烹饪间 |
|||
D01 |
粘捕型灭蝇灯 说明:独家采用全球最优秀的4500-5000V高压包,对苍蝇达到100%的击毙率。电击苍蝇过程无爆响,无残骸飞溅,无臭味;电击后苍蝇原体死亡,垂直落入收集盘,防止污染周边食品;蚊蝇残骸不粘电网,能长期保持良好的电击状态,不会出现饱和。不需要经常清扫电网,能长期保持清洁; 规格:500×220×340 |
1 |
|
D02 |
单水池 产地/品牌:厂制品; 说明:采用SUS304-2B优质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作,台面δ=1.2mm,星盆斗δ=1.0mm,配置φ38mm厚度1.0mm不锈钢圆通腿及可调节重力子弹脚。 规格:1000W×700D×(800+150)H |
1 |
|
D02a |
台式混水厨房龙头 说明:双孔双把装台面鹅颈龙头,配G1/2′进水接头,出水管中心距145mm,4′对中镀铬镍黄铜本体。 |
1 |
|
D03 |
双向移门调理台 产地/品牌:厂制品; 说明:采用SUS304-2B优质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作,台面、底板、层板δ=1.2mm (下衬10.0密度板减噪);侧板、门面δ=1.0mm;重力脚Φ50*150不锈钢重力脚。 规格:1800W×700D×800H |
1 |
|
D04 |
双层工作台 产地/品牌:厂制品; 说明:采用SUS304-2B优质发纹不锈钢板制作,台面板厚度为1.2mm,φ38mm厚度1.0mm不锈钢圆通腿,加强码用1.0mm不锈钢板,配不锈钢可调式子弹脚。 规格:1800W×800D×800H |
1 |
|
D05 |
不锈钢烟罩 产地/品牌:厂制品; 说明:采用SUS304-2B优质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造,δ=1.0mm,配双层隔油烟排,积油杯,防爆灯。 规格:9000×1300×500 |
11.7m2 |
|
D06 |
双门电热蒸饭车(电脑版) 说明:全不锈钢机体,微电脑控制缺水保护、过热保护、定时定温控制,框架夹层高密度保温材料,304材质加长型发热管,自动进水。 电量:2×12KW/380V 生产能力:100KG/次 规格:1100W×745D×1645H |
1 |
|
D06a |
单门电热蒸饭车(电脑版) 说明:全不锈钢机体,微电脑控制缺水保护、过热保护、定时定温控制,框架夹层高密度保温材料,304材质加长型发热管,自动进水。 电量:12KW/380V 生产能力:50KG/次 规格:510W×745D×1645H |
1 |
|
D07 |
调料平台 产地/品牌:厂制品; 说明:采用SUS304-2B优质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作,台面δ=1.2mm;配置φ38mm厚度1.0mm不锈钢圆通腿及可调节重力子弹脚。 规格:500W×1200D×(800+450)H |
1 |
|
D08 |
广式双眼燃气灶(天燃气) 产地/品牌:厂制品; 电量:2*42W/1PH/220V; 说明:优质SUS304-2B不锈钢板制造,灶圈口径φ800,铸铁灶圈,面板板厚δ=1.2,台面一次压制成型。外旁板、门及后立板板厚δ=1.0,龙骨架国标不锈钢方管25*38厚1.2,衬板热轧钢板厚δ=2.0,红丹二度防锈处理,台面20厚陶瓷纤维隔热棉,灶身双层热轧钢板,隔热层厚40,炉膛50厚耐高温材料,配全预混式节能炉头,36V42W直流风机。炉灶噪音在65分贝以下,热效率65%以上,干烟气中CO(a=1)环境排放标准0.02%以下,配熄火保护装置;火力大小为5档控制;燃气泄漏报警自动关闭,火力大小数字可视化显示器,故障代码显示。 规格:2000W×1200D×(800+450)H |
1 |
|
D09 |
调料平台 产地/品牌:厂制品; 说明:采用SUS304-2B优质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作,台面δ=1.2mm;配置φ38mm厚度1.0mm不锈钢圆通腿及可调节重力子弹脚。 规格:400W×1200D×(800+450)H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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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0 |
广式单头炒炉连单尾撑(天燃气) 电量: 42W/1PH/220V; 说明:优质SUS304-2B不锈钢板制造,灶圈口径φ350,铸铁灶圈,面板板厚δ=1.2,台面一次压制成型。外旁板、门及后立板板厚δ=1.0,龙骨架国标不锈钢方管25*38厚1.2,衬板热轧钢板厚δ=2.0,红丹二度防锈处理,台面20厚陶瓷纤维隔热棉,灶身双层热轧钢板,隔热层厚40,炉膛50厚耐高温材料,配全预混式节能炉头,36V42W直流风机。炉灶噪音在65分贝以下,热效率65%以上,干烟气中CO(a=1)环境排放标准0.02%以下,配熄火保护装置;火力大小为5档控制;燃气泄漏报警自动关闭,火力大小数字可视化显示器,故障代码显示。 规格:1200W×1200D×(800+450)H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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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更衣、备餐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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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01 |
挂式洗手星盆 产地/品牌:厂制品; 说明:采用SUS304-2B优质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作,台面δ=1.2mm。 规格:450W×400D×200H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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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01a |
脚踏式开关及水龙头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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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02 |
不锈钢更衣柜 产地/品牌:厂制品; 说明:采用SUS304-2B优质发纹不锈钢板制做,层板厚为1.2mm,门外板厚1.0mm,门内复板厚0.6mm,顶板厚0.8mm,配不锈钢可调式子弹脚。 规格:900W×350D×1800H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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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03 |
双层工作台 产地/品牌:厂制品; 说明:采用SUS304-2B优质发纹不锈钢板制作,台面板厚度为1.2mm,φ38mm厚度1.0mm不锈钢圆通腿,加强码用1.0mm不锈钢板,配不锈钢可调式子弹脚。 规格:1100W×700D×800H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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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04 |
工作台柜 产地/品牌:厂制品; 说明:采用SUS304-2B优质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作,台面、底板、层板δ=1.2mm (下衬10.0密度板减噪);侧板、门面δ=1.0mm;重力脚Φ50*150不锈钢重力脚。 规格:1800W×700D×800H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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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05 |
紫外线消毒灯 电量:40W/1PH/220V;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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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06 |
单水池 产地/品牌:厂制品; 说明:采用SUS304-2B优质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造,台面δ=1.2mm,星盆斗δ=1.0mm,配置φ38mm厚度1.0mm不锈钢圆通腿及可调节重力子弹脚。 规格:600W×700D×(800+150)H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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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06a |
脚踏式开关及水龙头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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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07 |
玻璃门留样冰箱 适用温度:-6℃~12℃; 规格:610W×750D×1960H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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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洗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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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01 |
风幕机 说明:开门约900mm,以设计图和实际测量为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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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02 |
粘捕型灭蝇灯 说明:独家采用全球最优秀的4500-5000V高压包,对苍蝇达到100%的击毙率。电击苍蝇过程无爆响,无残骸飞溅,无臭味;电击后苍蝇原体死亡,垂直落入收集盘,防止污染周边食品;蚊蝇残骸不粘电网,能长期保持良好的电击状态,不会出现饱和。不需要经常清扫电网,能长期保持清洁; 规格:500×220×34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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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03 |
回收车 品牌:厂制品; 说明:采用SUS304-2B优质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作,台面δ=1.2mm,侧板、后板δ=1.0mm;配平板推车1辆及桶1只;重力脚Φ50*150不锈钢重力脚。 规格:700W×700D×800H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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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04 |
单水池 产地/品牌:厂制品; 说明:采用SUS304-2B优质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作,台面δ=1.2mm,星盆斗δ=1.0mm,配置φ38mm厚度1.0mm不锈钢圆通腿及可调节重力子弹脚。 规格:1000W×700D×(800+150)H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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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04a |
台式混水厨房龙头 说明:双孔双把装台面鹅颈龙头,配G1/2′进水接头,出水管中心距145mm,4′对中镀铬镍黄铜本体。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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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05 |
工作台 产地/品牌:厂制品; 说明:采用SUS304-2B优质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作,台面δ=1.2mmφ38mm厚度1.0mm不锈钢圆通腿,加强码用1.0mm不锈钢板,配不锈钢可调式子弹脚。 规格:500W×400D×800H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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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06 |
工作台 产地/品牌:厂制品; 说明:采用SUS304-2B优质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作,台面δ=1.2mmφ38mm厚度1.0mm不锈钢圆通腿,加强码用1.0mm不锈钢板,配不锈钢可调式子弹脚。 规格:1200W×700D×800H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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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07 |
全自动电热开水器连座台 容量:80L; 电量:12KW/3PH/380V。 规格:590W×450D×1400H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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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08 |
双门热风消毒柜 说明:采用优质不锈钢制,玻璃纤维隔热材料,双温度控制器,定时开关、继电器;采用热风循环消毒。内分四层,共配八个消毒筐。 电量:4.4KW/220V 规格:1310W×635D×1880H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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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洁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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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09 |
四门保洁柜 产地/品牌:厂制品; 说明:采用SUS304-2B优质发纹不锈钢板制做,层板厚为1.2mm,门外板厚1.0mm,门内复板厚0.6mm,顶板厚0.8mm,配不锈钢可调式子弹脚。 规格:1200W×500D×1800H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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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0 |
紫外线消毒灯 电量:40W/1PH/220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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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烟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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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01 |
不锈钢风管 产地/品牌:厂制品; 说明:采用201优质不锈钢板制造,δ=1.0mm。配A3钢法兰。 |
85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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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02 |
中压风机厢 风量:22000m/h; 全压:700Pa; 电量:7.5KW/380V。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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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03 |
阻尼减震支架 产地/品牌:厂制品; 说明:与风柜配套,200KG阻尼减震器4只。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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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04 |
不锈钢油烟净化箱 处理风量:20000m/h; 说明:采用优质不锈钢板制做,除油烟效率,高效达标;放电跳停保护,电源过载保护和变压器过温保护多重功能。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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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05 |
防火阀 说明:熔点150℃ 规格:800W×500D×200H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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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06 |
风柜控制箱(与风柜配套) 产地/品牌:厂制品; 说明:漏电保护、机电器及交流接触器等电器类配件选知名品牌。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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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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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厚塑料箩筐 说明:圆形3斤直径59CM,高30C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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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加厚塑料箩筐 说明:圆形2.5斤直径49CM,高28CM,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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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不锈钢锅铲(加厚型)材质:不锈钢 规格:35.5*10厘米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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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彩色圆形塑料墩板材料要求食品级。 直径43cm,厚度3.7cm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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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圆锥不锈钢淘米篮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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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彩色菜刀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