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发布时间:2020-07-24
项目概况
浙江树人大学杨汛桥校区二期二层餐厅二层厨房设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08月14日 10:00 (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CTZB-2020070405
项目名称: 浙江树人大学杨汛桥校区二期二层餐厅二层厨房设备
预算金额(元): 3206192
最高限价(元): 3206192
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杨汛桥校区二期二层餐厅二层厨房设备 | 1 | 3206192 | 项 | 详见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采购文件规定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基本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 至 2020年8 月14日 ,每天上午 00: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0年 8月14 日 10:0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开标时间: 2020年 8月 14日 10:00
开标地点(网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采购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
2. 未按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其投标将被拒绝;
3.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 本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5.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否则将导致合同款无法正常支付,责任由中标人承担。请投标人尽早完成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供应商注册页面)
6. 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7. 电子交易说明
(1)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
(2)投标人应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
(3)电子交易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查看文档和视频。
(4)如有疑问,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浙江树人大学
地 址: 杭州市舟东路19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8297206
质疑联系人: 孙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0571-882972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01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18958058937
质疑联系人: 冯工、钱工
质疑联系方式: 0571-85331293、8763129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 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联系人 : 倪文良
监督投诉电话: 0571-87057615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分散采购
附件信息:
浙江树人大学杨汛桥校区二期餐厅设备(发售稿).doc
7.4M
浙江树人大学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CTZB-2020070405
招标项目:浙江树人大学杨汛桥校区二期餐厅二层厨房设备
招 标 人:浙江树人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О二О年七月
目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4391744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HYPERLINK \l "_Toc4391744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HYPERLINK \l "_Toc43917447"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10
HYPERLINK \l "_Toc43917455" 第四章 采购合同 20
HYPERLINK \l "_Toc43917456"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24
HYPERLINK \l "_Toc43917480" 第六章 采购项目总体要求 48
HYPERLINK \l "_Toc43917484" 第七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 50
HYPERLINK \l "_Toc43917496" 第八章 评标办法 9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TZB-2020070405
项目名称: 浙江树人大学杨汛桥校区二期餐厅二层厨房设备
预算金额(元):3206192
最高限价(元):3206192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简要技术要求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设备 |
1 |
浙江树人大学杨汛桥校区二期二层餐厅二层厨房设备 |
1 |
项 |
320.6192 万元 |
详见附件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附件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基本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 至 2020年8 月14日 ,每天上午 00: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0年 8月14 日 10:0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开标时间: 2020年 8月 14日 10:00
开标地点(网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采购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
2. 未按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其投标将被拒绝;
3.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 本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5.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否则将导致合同款无法正常支付,责任由中标人承担。请投标人尽早完成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供应商注册页面)
6. 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7. 电子交易说明
(1)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
(2)投标人应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
(3)电子交易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查看文档和视频。
(4)如有疑问,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浙江树人大学
地 址: 杭州市舟东路19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8297206
质疑联系人: 孙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0571-882972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01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18958058937
质疑联系人: 冯工、钱工
质疑联系方式: 0571-85331293、8763129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 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联系人 : 倪文良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5761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名称 |
内容 |
采购人 |
名称:浙江树人大学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8297206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01房间(文晖大桥西侧下桥口) 联系人:李伟 联系电话:0571-87633532、13616507908 邮编:310000 Email:158636149@qq.com |
交货期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
项目实施地点 |
浙江树人大学杨汛桥校区(绍兴市柯桥区杨汛桥镇) |
现场勘察 |
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可以不迟于投标截止日期前五天自行组织勘察现场,因勘察产生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勘察前需提前联系相关老师并按规定做好疫情相关防护和报备工作,按学校要求接受防控检查。 勘察联系人: 陈老师 联系方式:15336874113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答疑会 |
不召开 |
分包 |
不允许 |
询疑截止时间 |
2020年 月 日17时00 分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按“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的格式签署、盖章。 |
投标文件 组成 |
☑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
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 “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的格式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其中《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供应商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是供应商的责任。 |
投标文件的签字或盖章要求 |
1、按“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的格式进行签字盖章。 2、盖单位公章及签字:可使用电子公章在线签章或盖单位公章扫描上传。 3、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系统要求进行电子签章的,按系统要求签章。 |
投标文件份数 |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 2、“备份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可邮寄,邮寄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01室李伟收)。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 |
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a.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 a. 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未加密的“备份投标文件”(一份) b.“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以邮寄形式送达至投标地点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c.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
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 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以介质(U盘)存储的未加密的“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3、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的采购代理费由中标人按标项支付,计费标准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规定的计算办法和费率的80%计算,不足5000元按5000元计。结算方式及时间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人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 代理费计算办法:0-100万部分按中标价1.2%计算;100-500万部分按中标价0.88%计算 |
投标文件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120天内 |
投标截止时间 |
按“招标公告”规定 |
投标地点 |
按“招标公告”规定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按“招标公告”规定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5% 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支票/汇票/电汇/保函 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合同签订时 履约保证金接收人:合同甲方 |
其他 |
1、请各投标人收到本文件后自行核对,如有缺页、错装等情况请于当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如未提出,所有责任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其中带“▲”标记的条款为实质性内容,投标人须对带“▲”标记的条款作出实质性响应。 |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 2)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查询截止时间以投标截止日的信息为准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 5)信用信息将作为评审和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6)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1、实施依据
本次招标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的规定组织和实施。
1.2、定义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的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是指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投标人代表:是指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投标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
甲方:是指合同签订的一方,一般与采购人、用户相同;
乙方:是指合同签订的另一方,与中标人相同;
制造商:是指拥有投标产品自主知识产权的单位;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1.3、费用
无论招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投标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1.4、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5、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使用中文。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6、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7、踏勘现场(本次项目需供应商现场勘察)
1.7.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7.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7.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7.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8、偏离
投标文件应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和条件。
1.9、其他
1.9.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作为投标全权代表参加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为投标全权代表参加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并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投标资料与本招标文件规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
1.9.2▲投标人对所投标项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进行投标。
1.9.3投标截止时间止及评审期间,出现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审,项目废标。
1.9.4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产品品牌或型号均为建议性要求或为档次选择要求或为主要技术指标描述,投标人可以选择其他品牌型号的产品参加投标但投标产品须具有相当于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指标、性能、档次,需要有产品生产厂商指标证明文件。
1.9.5 招标文件中如有描述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按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1.9.6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必须真实、明确、准确。
1.9.7乙方为履行合同引起的相关人员的差旅费、食宿费以及其它不可预知的费用由乙方自理。合同实施过程中,须与甲方积极配合。
1.9.8发出中标通知书前,采购人有权组织第三方或评标委员会对中标产品进行实物检验,中标候选人必须予以积极配合,并提供实物检验地点;若中标候选人不配合或实物检验不符合投标响应内容,则采购人可视其投标响应内容存在虚假,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1.9.9项目资金为财政性投资,资金已落实。
1.9.10投标人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采购人所有。
1.9.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违反该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9.12为证明投标人拥有的人员、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等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为投标人自身所有。不同法人、其他组织的资料与投标人无关。
1.9.13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二、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组成
2.1.1第一章 招标公告
2.1.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3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2.1.4第四章 采购合同
2.1.5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2.1.6第六章 采购项目总体要求
2.1.7第七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
2.1.8第八章 评标办法
2.1.9补充文件
2.2、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3、招标文件的质疑
2.3.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规定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投标人可以提出书面质疑。
2.3.2质疑书须包括以下内容:
(一)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被质疑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二)被质疑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内容;
(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
(四)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五)提出质疑的日期。
2.3.3质疑期限自投标人获得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2.3.4质疑书中涉及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2.3.5质疑书必须署名,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2.3.6质疑书以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一式三份)。
2.3.7质疑书以传真形式提交后,同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原件。
2.4、招标文件的澄清
2.4.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技术交流,投标人需将书面资料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询疑截止时间前传真或送达至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文件发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明的邮箱(电子邮件与书面文件有不一致的,以书面文件为准),并与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确认。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询疑截止时间后的收到疑问将不予受理、答复。
2.4.2 投标人要求澄清的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日期。
2.4.3 如有必要,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对投标人所有要求澄清的问题都予以解答,澄清答复的文件为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文件将以网上公告等形式告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补充文件对投标人均有约束力。
2.4.4补充文件发出后,采购人原则上不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人如认为补充文件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须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必须在收到补充文件后24小时内将意见和理由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采购代理机构视投标人完全接受并有足够的时间编制投标文件且按规定时间进行投标。
2.4.5投标人在收到补充文件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补充文件。
2.4.6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异议。
2.4.7当招标文件与补充文件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5、招标文件的修改
2.5.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于各种原因采购人可能以补充文件的形式修改完善招标文件。
2.5.2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补充文件将以传真、网上公告等形式告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补充文件对投标人均有约束力。
2.5.3补充文件发出后,采购人原则上不改变本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人如认为补充文件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须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必须在收到补充文件后24小时内将意见和理由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采购代理机构视投标人完全接受并有足够的时间编制投标文件且按规定时间进行投标。
2.5.4投标人在收到补充文件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补充文件。
2.5.5投标人收到补充文件后,对补充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在24小时内将书面资料传真或送达至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文件发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明的邮箱(电子邮件与书面文件有不一致的,以书面文件为准),并与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确认。
2.5.6投标人要求澄清的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日期。
2.5.7对补充文件的澄清答复按2.4款规定。
2.5.8当招标文件与补充文件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5.9任何口头答复均不属于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
3.1.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以保证能全面准确理解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必须针对本次招标响应。
3.1.2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对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所有内容要求给予实质性响应,须保证投标文件的准确、真实、明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对招标文件要求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如不填写,采购人有权视作投标文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3.2、投标文件组成
详见格式部分
3.3、投标文件的编制
3.3.1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文件中规定的 “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的格式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其中《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供应商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是供应商的责任。
3.3.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明确,对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应当作出响应。
3.3.3投标文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4投标文件份数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5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3.2款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文件,或者没有对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3.6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3.4、投标报价
3.4.1 ▲本次投标报价为含税人民币价。
3.4.2 投标报价包括完成所有产品供货及履行所有规定服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及采购代理服务费。产品及服务须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使用要求。
3.4.3 ▲所投标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报价的投标文件。
3.5、投标文件有效期
3.5.1 投标文件有效期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文件应在该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合同签订后,投标文件作为合同附件,投标文件有效期同合同有效期。
3.5.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3.5.3 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四、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4.1.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投标文件的提交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3.1投标人在投标以后如必须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将书面的投标修改文件或撤标通知邮寄到达或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4.4、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投标文件将被判定为无效标。
五、开标、评标
5.1、组建评标委员会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依法组建,成员总数为5人或以上单数,包含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及用户代表,其中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不少于总人数的2/3。
5.2、开标、评标
5.2.1开标流程(两阶段)
1开标第一阶段
(1)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投标人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2)投标文件解密结束,通过邮件形式发送各投标人组织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3)开启投标文件,进入资格审查;
(4)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
(5)第一阶段开标结束。
备注:开标大会的第一阶段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的评审工作,具体见本章节“投标文件资格审查”相关规定。
2开标大会第二阶段
(1)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举行开标大会第二阶段会议。首先公布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无效投标人名称及理由;公布经商务技术评审后有效投标人的名单,同时公布其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情况。
(2)开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公布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并汇总录入评标系统。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并进行报价评审。
(3)评审结束后,通过公布中标候选人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人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
5.2.2投标文件的澄清
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进行澄清并做出答复。答复须由投标人签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澄清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形式进行。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为30分钟以内。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如投标人提交的资质证明或其他内容不齐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5.2.4评标委员会对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中制订的评标方法进行综合评定打分。
5.2.5评标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开、公正原则,采取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
▲5.3、符合性审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认定,经认定属实后将该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1、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
(1)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
(2)投标文件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3)获取文件的供应商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发生实质性变更的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4)投标文件未有效授权,未提供或提供无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投标文件内容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签字或盖章的;
(6)投标文件组成漏项或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而导致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
(7)投标人未按采购文件变更公告通知更改投标文件的;
(8)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中带“▲”条款要求的投标文件;
(9)不符合招标范围、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无法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
(10)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
(11)存在串标、抬标或弄虚作假情况的;
(12)违反国家及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
2、报价文件符合性审查
(1)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
(2)投标文件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3)未按照采购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或者投标报价涵盖的内容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4)《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价格组成明细表》内容不一致且不接受修正的;
(5)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唱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后价格不一致的;
(6)投标文件内容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签字或盖章的;
(7)投标文件组成漏项或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而导致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
(8)投标人未按采购文件变更公告通知更改投标文件的;
(9)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10)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合格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30分钟内在线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或者无效响应处理;
(11)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中带“▲”条款要求的投标文件;
(12)不符合招标范围、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无法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
(13)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
(14)存在串标、抬标或弄虚作假情况的;
(15)违反国家及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
5.5、错误修正
“报价文件”开启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商务报价进行核查,核查时发现投标报价内容不清楚可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计算上的错误,可按下面方法修正:
(1)投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一览表的内容为准。
(2)《投标文件》中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无效。
5.6、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如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该投标人在30分钟内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将该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5.7、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5.7.1评标原则: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
5.7.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评标办法》。
5.8、废标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所有投标报价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明显高于市场价格;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投标截止时间止及评审期间,出现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的
(6)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六、定标
6.1、依法确认采购结果
本项目由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审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采购组织机构在评标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交给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后的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并将确认意见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代理机构。
6.2、中标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书签发
6.2.1结果公告
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外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和中标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按相关政府采购规定将中标结果发布在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落标原因解释。
6.3、采购过程、采购结果质疑
6.3.1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投标人可以提出书面质疑。
6.3.2质疑书须包括以下内容:
(一)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被质疑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二)被质疑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内容;
(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
(四)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五)提出质疑的日期。
6.3.3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包括公示、预公告、结果变更公告等)之日起计算,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6.3.4质疑书中涉及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6.3.5质疑书必须署名,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6.3.6质疑书以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一式三份)。
6.3.7质疑书以传真形式提交后,同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原件。
七、合同授予
7.1、签订合同
7.1.1 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7.1.2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
7.1.3拒签合同的责任
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者,以投标违约处理,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采购人将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汇报。
7.2、履约保证金
7.2.1中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缴纳履约保证金。
7.2.2履约保证金有效期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7.2.3履约保证金有效期结束后,中标人凭保证金收据无息退还。
7.3、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
第四章 采购合同
确认书编号: [2020]35576号、[2020]35577号、[2020]35578号、[2020]35579号 合同编号
甲方(需方): 浙江树人大学
乙方(供方):
采购代理机构:
签约时间、地点: 年 月 日,杭州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浙江树人大学委托, (采购编号: )项目经 公开招标 ,确定 (供应商名称)为供货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相互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采购商品清单及合同价格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金额 |
生产厂家 |
1 |
|||||||
2 |
|||||||
3 |
|||||||
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
|||||||
注:1、以上合同总价包括将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的运费及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等一切费用。
2、技术参数另附。
第二条:质量保证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的原装合格产品;进口商品是获得国家商检局颁布安全许可证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
2、乙方为合同产品提供自验收合格起 年的质保期。
3、乙方对质保期内合同产品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4、合同产品在质保期内因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经更换仍达不到技术要求者,可按以下办法处理(由甲方选择):
⑴再次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合议定价范围为原件的5%—50%)。
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合同产品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其中银行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150%计算)。
第三条:技术资料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全部技术资料。
2、未经事先书面同意,双方不得将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第四条:知识产权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合同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有侵犯知识产权情况发生,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交货时间、地点
乙方应于合同生效后 天内将所供产品按时、安全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并于 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第六条:售后服务
1、合同产品自验收合格后起免费保修 年(根据投标承诺的质保期)。保修期内出现无法排除的故障,乙方需无条件为甲方更换同型号产品。超过保修期的合同产品,乙方提供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材料)成本费。
2、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乙方同意为甲方进行维修并收取适当的维修费用。
3、维修响应时间: 小时以内,电话技术支持;若需上门维修,则 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进行维修;36小时内无法修复完成的设备,乙方提供同类型的备用设备以保障学校工作的开展。
4、人员培训:乙方承诺提供 人次的免费培训(包括非杭州地区培训的交通费、住宿费等)工作。
第七条:调试与验收
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合同产品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签收活动: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
2、乙方交货前应对合同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合同产品在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双方同意请法定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
6、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分歧时,甲、乙双方同意提请国家法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对检测机构无法经协商达成一致时,由甲方单方委托、乙方给予配合<如提供必要的文件、资料等>;就检测机构的选任进行协商的期限为自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分歧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检测结果证明产品无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检测费用并接收合同产品;检测结果证明产品有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并同意甲方无条件退货,同时支付甲方货款总价10%的赔偿金。
第八条:货款的支付
1合同总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时乙方交入甲方。验收合格满3年后,无质量问题和维护问题,于10个工作日内退还。
1合同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15日内,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
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
3、货物送达指定地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且成交供应商已提交质量保证金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偿付未付价款万分之二点一的滞纳金。
2、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万分之二点一的滞纳金;逾期 3 个月,乙方需支付合同总额20%作为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
3、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4、乙方所供合同产品不能达到质量功能要求无法通过验收,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经整改后在学校二次验收中继续无法通过,合同产品由乙方在验收后一周内运离安装地点,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在一个月内不处理合同产品,视为放弃该产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同时,乙方要支付给甲方总货款的20%作为违约赔偿金。
第十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三方同意将本合同引起的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第十二条: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1、合同经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4、本合同一式 陆 份,甲方执 叁 份,乙方执 贰 份,采购代理机构执 壹 份,经三方签字、盖公章并在乙方质量保证金到帐后生效。
甲方(需方):浙江树人大学(公章) |
乙方(供方):(公章) |
甲方代表: (签字) |
乙方代表: (签字) |
地址: 杭州市树人街8号 |
地址: |
邮编: 310015 |
邮编: |
电话: 0571-88297206 |
电话: |
传真: 0571-88297206 |
传真: |
开户银行:工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上塘北路支行 |
开户银行: |
帐号:1202004809900000177 |
帐号: |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
合同鉴证方: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章) |
|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签字) |
|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未提供格式的由投标人自拟)
资格证明文件
封面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响应文件签署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 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按要求中提供的其他资料)
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 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要求: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 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或其它依法缴纳税收 的相关材料)复印件、社保登记证(或其 它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或【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 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只需提供改革后取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备注: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除上述提供自身企业营业执照外,还须提供总公司(总机构)授权书或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提供复制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证明资料
资格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证明材料:近期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资料文 件(或其它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的公 司无法提供此材料必须提供情况说明); |
▲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声明函
浙江树人大学、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对此无任何异议。 特此声明!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投标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浙江树人大学、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郑重声明,我方具有履行 项目(项目编号: )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中标,我方将按我方投标文件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有虚假或隐瞒,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浙江树人大学、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 (投标供应商名称) 在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 )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而被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谈判/中标(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没有失信行为的承诺函
投标供应商没有失信记录承诺函
浙江树人大学、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郑重承诺:到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止,我公司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隐瞒,愿承担一切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报价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投 标 文 件
(报价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签署人: (签字或盖章)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