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第一中学采购教工餐饮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第一中学采购教工餐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H20-210104-00498)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8月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104-00498
项目名称:第一中学采购教工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486109元。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第一中学采购教工餐饮服务项目
最高限价: 人民币486109.00元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 壹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
一、项目基本情况沈阳市第一中学食堂位于沈阳市大东区航空路11号,学校现有教工186人,现公开对外招聘资质齐全、管理规范、业务精湛、综合实力较强、有经营学校食堂服务管理经验的餐饮企业进行管理。二、付费方式及相关约定: 1、教工食堂年预算为486109元,签订合同后,每个月进行一次结算,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进行结算,但不得超出本次预算价。 2、煤气费由中标供应商自行缴纳,水电费用由学校承担。 3、服务期间内厨房设备正常维修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必须添置或需要更换的设备,由中标供应商提出申请,经校方同意后,校方可安排购买、安装和使用。 4、服务期内对经营场所的基础设备改动,须报校方审批后方能实施,经费由校方承担,服务期满后,中标供应商不准拆除、改动原有项目。 5、服务期内除自然损耗外,中标供应商要保证教工食堂设施设备的完好;服务期间教工食堂所有的设施、设备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维修维护。 6、中标供应商负责食品卫生安全隐患整改及办理餐饮经营等证件需要发生的资金投入。 7、其他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为准。三、服务人员与保障 1、食堂人员要足额配置,需根据教工食堂实际情况自行配置。 2、食堂所有员工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招聘,食堂员工工资和福利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3、食堂所有员工上岗前必须通过当地卫生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领取餐饮行业健康证。无健康证,不准在食堂工作(办理证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四、其他要求:服务时间:壹年服务地点:沈阳市第一中学职工食堂。五、执行标准:服务期内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饮食卫生规定,防止出现饮食中毒事故,做好安全生产和安全防火工作,防止重大责任事故发生,否则一切责任(包括法律责任)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并赔偿校方一切损失。六、价格要求本项目预算为486109元人民币,投标单位应按486109元进行固定报价。七、责任状: 1、服务期内中标供应商负责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签订合同时还须与校方签订饮食安全卫生责任状。校方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在服务期内发生食物中毒等重大责任事故,损害就餐师生身体健康,影响学校声誉,中标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学校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2、服务期内中标供应商负责食堂工作人员管理,食堂工作人员属于中标供应商的员工,与学校不存在任何雇佣、委托等劳动关系,同时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如用电、水等不注意安全引起生产事故,或发生意外伤亡事故,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和必要的经济补偿,学校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八、供餐标准: 1、就餐时间:早餐:6:20-7:50; 午餐:11:20-12:30 2、为教师餐提供每日早、午两餐服务,为减少浪费、提供合理的营养搭配,推荐采用自助餐模式。 3、自助早餐:粥类或豆浆、豆腐脑,面食类,鸡蛋,拌菜,咸菜; 4、自助午餐:主荤菜品二种、副荤菜品二种、青菜一种、拌菜二种或炖菜一种,主食二种,水果一种或酸奶一种。另外根据季节变化,可从主副荤菜品当中适当调整; 5、周一至周四为标准菜品配餐,周五为面食日,可提供包子、饺子、烧麦、面条、春饼等,根据统一菜品进行选择搭配,同时配备菜品四种、汤品一种。九、人员配备及要求:厨师1人 、切配3人。(1)食堂厨师1人:要求男性,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懂得食品的营养搭配, 3年以上大灶和小灶工作经验。(2)切配3人:男女不限,吃苦耐劳,3年以上切配工作经验。 以上人员要求可靠、本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卫生习惯,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本人及家庭成员心理健康,无精神病史,行为不偏激,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需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7-27至 2020-7-31,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邮箱报名,报名具体事项详见本公告第九条)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元
时间:2020-7-27至 2020-7-31,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邮箱报名,报名具体事项详见本公告第九条)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8-7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亿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文萃路4-3号辽宁慧园大厦1001-1011室)。
截止时间:2020-8-7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亿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文萃路4-3号辽宁慧园大厦1001-1011室)。
六、开启
时间:2020-8-7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亿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文萃路4-3号辽宁慧园大厦1001-1011室)。
时间:2020-8-7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亿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文萃路4-3号辽宁慧园大厦1001-1011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邮箱报名: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将领取文件需要提供的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我公司邮箱mrhejianan@163.com,并电话告知。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发送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第一中学
地址: 沈阳市大东区航空路11号
联系方式: 024-248301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亿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文萃路4-3号辽宁慧园大厦1001-1011室
联系方式: 024-31838889
邮箱地址: mrhejianan@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亿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430008000035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何佳男
电话: 024-31838889
辽宁亿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