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融水苗族自治县教育局食堂设备 | 不限 | 530374 | 批 | 水东一小厨房设备一批(含安装) |
合同履行期限: 2020年8月20日前交货安装调试完毕,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1.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1.3根据财政部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 2020年07月28日 至 2020年07月30日 ,每天上午 00: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柳州市三中路92号原地区政法委办公楼)
方式: 法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组织的提供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进行购买(法人的和其他组织所提供的复印件均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已购买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竞标人资格要求。
售价(元): 20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 2020年08月03日 15: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 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开标室(柳州市三中路92号原地区政法委办公楼一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0年08月03日 15: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 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开标室(柳州市三中路92号原地区政法委办公楼一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融水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地 址: 融水县融水镇华强路92号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鹏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772-51318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三中路92号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蒙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772-2999009
【谈判文件】融水苗族自治县教育局食堂设备.doc
402K
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名称:融水苗族自治县教育局食堂设备
采购编号:
采 购 人:融水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1
第二章 项目采购需求 4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24
第四章 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39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格式 48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59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融水苗族自治县教育局食堂设备(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融水苗族自治县教育局食堂设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柳州市三中路92号原地区政法委办公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7月 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融水苗族自治县教育局食堂设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人民币肆伍拾叁万零叁佰柒拾肆元整(¥530374.00)
最高限价:人民币肆伍拾叁万零叁佰柒拾肆元整(¥530374.00)
采购需求: 水东一小厨房设备一批(含安装),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8月20日前交货安装调试完毕,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7月28日至2020年7月30日,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3时至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柳州市三中路92号原地区政法委办公楼)
方式:法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组织的提供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进行购买(法人的和其他组织所提供的复印件均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已购买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竞标人资格要求。
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0年8月3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开标室(柳州市三中路92号原地区政法委办公楼一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1.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1.3根据财政部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柳州市政府采购网。
3.谈判保证金:
3.1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3.2供应商应于截标时间前将谈判保证金以电汇、转账形式从供应商账户一次性足额交纳至本公司指定账号,所交纳的谈判保证金仅限当次项目有效,不得重复替代使用。本项目谈判保证金交纳专用账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市城中支行
银行账号:2105 4010 0930 0142 133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融水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地 址:融水县融水镇华强路92号
联系方式:0772-51318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柳州市三中路92号原地区政法委办公楼二楼
联系方式:0772-29990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蒙瑰
电 话:0772-2999008
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7日
第二章 项目采购需求
一、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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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需求中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及其性能(配置)仅起参考作用,供应商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配置)要求。 2、本需求中参考品牌型号及技术参数及配置不明确或有误的,或供应商选有其他品牌型号替代的,请以详细正确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及配置同时填写报价表和技术响应表。 3、评标时,如果谈判小组发现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含附件)和售后服务及其它要求中含有某一品牌特有的参数或其它限制性要求的,有权认定不作为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或不作为投标无效要求处理。 4、本项目根据财库【2007】119号文件、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有关规定,不允许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投标。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优劣确定参与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6、供应商必须自行为其投标产品侵犯其他供应商或专利人的专利成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具有产品专利的供应商应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与其自有产品专利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能就其产品的专利在本项目竞标过程中被侵权问题提出异议。 7、本项目无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第5点规定处理。 8、供应商应注意下列内容: 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如实填写/应答技术响应表,当响应文件中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有偏离时,须在“偏离”栏内如实注明是“正偏离”或“负偏离”,“正偏离”指投标设备的技术参数优于响应文件中要求,“负偏离”指投标设备的技术参数低于招标文件中要求。响应文件中的技术参数、功能或其它内容有“正偏离”的,供应商须对“正偏离”的情况提供材料证明并指明“正偏离”出处。 9、本一览表中带“★”的技术参数为关键性参数或要求,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当于或优于这些技术参数性能(配置)要求,否则为不响应响应文件要求,竞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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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名称、数量、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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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技术参数要求 |
一层仓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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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层存货架 |
4台 |
规格1500*500*1500㎜ 1、层架整体采用框架嵌入式结构; 2、主框架采用38*25管厚H=1.0mm 不锈钢(SUS304); 3、层架间隔条采用25x13mm优质不锈钢(SUS304)方管; 4、柱脚采用Φ50不锈钢(SUS304)管及可调高低不锈钢(SUS304)子弹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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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架,面架 |
2台 |
规格:1500*700*250㎜ 材质:主框架采用38*25管厚H=1.2mm 不锈钢(SUS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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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板车 |
2台 |
厂制品 规格:550*800㎜*900mm 1.采用优质雪花不锈钢(SUS304)板厚1.2mm制作 2.配万向承重轮4个,U型弯管手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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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层肉、素加工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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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单星盆台 |
4台 |
规格:1000*700*950 材质:采用拉丝贴塑优质不锈钢(SUS304)板制作,面板采用厚1.2mm不锈钢(SUS304)板,星盆斗采用1.2mm不锈钢(SUS304)板,台脚支架、横通采用φ25X1.2mm不锈钢圆通,台脚采用φ38X1.2mm不锈钢圆通造脚,下加可调节子弹脚;配陶瓷芯水笼头及φ110mm不锈钢下水器。带防溢水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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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层切配台 |
4台 |
规格:1800*700*950 材质:面板1.2mm厚SUS304#磨沙贴塑不锈钢(SUS304)板,层板厚0.8mm304#不锈钢(SUS304)板;面底下加15mm木板加固,台脚采用38×38mm不锈钢(SUS304)方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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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门冷柜 |
1台 |
规格:1200*710*1895 内外箱不锈钢(SUS304)板材,制冷系统全铜管;柜体整体发泡,环保制冷剂;自动回归门设计,有效防止冷量流失,存取物品方便自如;数字控温系统;高强度浸塑储物层架;名牌压缩机。制冷温度: 0~+10℃/-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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绞肉机 |
1台 |
规格:JQ-1 1.额定功率:220V/0.75KW 2.生产能力:300KG/H 3.净重:44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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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果切片切丝机 |
1台 |
功率:550W/220V 生产能力:切片300KG/H 切片厚度:1-5mm, 切丝效率:300KG/H, 切丝规格:3.6*3.6mm。 重量46KG 外形尺寸:440*366*715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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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层存货架 |
2台 |
规格1500*500*1500㎜ 1、层架整体采用框架嵌入式结构; 2、主框架采用38*25管厚H=1.0mm 不锈钢(SUS304); 3、层架间隔条采用25x13mm优质不锈钢(SUS304)方管; 4、柱脚采用Φ50不锈钢(SUS304)管及可调高低不锈钢(SUS304)子弹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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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层蒸煮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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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层工作台 |
1台 |
规格:1800*700*950 材质:面板1.2mm厚SUS304#磨沙贴塑不锈钢(SUS304)板,层板厚0.8mm304#不锈钢(SUS304)板;面底下加15mm木板加固,台脚采用51不锈钢方通,配不锈钢可调子弹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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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盘双门蒸饭柜(电气两用) |
2台 |
1420*1020*1480 功率/电压:36KW/380V 1、201#不锈钢板不锈钢; 2、加厚整体环保发泡层,豪华型把手; 3、机制支承条,自动进水,机制饭盆; 4、箱体内设计必须四面出透蒸汽,使得箱体内的蒸汽均匀,提高蒸饭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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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蒸汽发生器 |
2台 |
功率/电压:0.85KW/220V 1、201#不锈钢板不锈钢; 2、制汽量:50kg/h 3、自动进水; 4、箱体保温设计,使得箱体内的蒸汽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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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磁单头煮粥炉 |
1台 |
1、尺寸约:1200mm×1250mm×1200mm(±5mm),功率/电压:30kw/380v; 2、炉面板必须使用>1.2mm厚不锈钢板制作,炉前梁使用印花格纹材质制作,配304材质Ф110mm大口径不锈钢下水口带隔渣网带不锈钢盖子; 3、配置≤10w的节能静音风机,耐潮湿; ★4、电磁灶机芯全密封铝壳散热设计,尺寸约:480×315×150mm(±5mm),电磁炉控制板全密封绝缘胶,多级防护,真正防油、防水、防虫、防尘; 5、采用阻燃耐高温PPS聚稀齿状Z级编织铜线线盘,磁场分布均匀、发热损耗小、不偏火、不易烧线盘; ★6、配置不低于九挡的磁控火力调节开关,确保火力分段精准调节; ★7、配置防水蓝光LED功能动态显示屏,能清晰显示1至9挡或更多火力电位、带有预约定时功能、温度显示、功率显示、(中文)故障显示(包含“请放锅具”、“线盘超温”、“锅具超温”、“机芯超温”、“电压异常”、“开关异常”、“线盘异常”7项功能显示); 8、配ф900*550mm食品级汤桶,配食品级304不锈钢摇摆水龙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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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层存货架 |
1台 |
规格1500*500*1500㎜ 1、层架整体采用框架嵌入式结构; 2、主框架采用38*25管厚H=1.0mm 不锈钢(SUS304); 3、层架间隔条采用25x13mm优质不锈钢(SUS304)方管; 4、柱脚采用Φ50不锈钢(SUS304)管及可调高低不锈钢(SUS304)子弹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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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层烹调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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炉拼台 |
2台 |
规格:350*1200*1250 材料:台面采用1.2mm厚304不锈钢(SUS304)板,底衬足1.2mm厚304不锈钢(SUS304)加强梁;层板采用1.2mm厚304不锈钢(SUS304)板;配ф51可调子弹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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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单头大锅炉 |
2台 |
规格:1100*1200*1200㎜ Φ900 1.材料:炉面采用1.2mm厚304不锈钢(SUS304)板,档水、侧板采用1.0mm厚304不锈钢(SUS304)板;主架采用4*4角铁面铺A3铁板焊接而成,配4"底沟风炉头、点火枪、优质主气阀、火种阀;配ф51可调子弹脚; 2.配优质摇摆水龙头 3.功率:0.55K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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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磁单头大锅炉 |
1台 |
1、尺寸约:1200mm×1250mm×1200mm(±5mm),功率/电压:30kw/380v; 2、炉面板必须使用>1.2mm厚不锈钢板制作,炉前梁使用印花格纹材质制作,配304材质Ф110mm大口径不锈钢下水口带隔渣网带不锈钢盖子; 3、配置≤10w的节能静音风机,耐潮湿; ★4、电磁灶机芯全密封铝壳散热设计,尺寸约:480×315×150mm(±5mm),电磁炉控制板全密封绝缘胶,多级防护,真正防油、防水、防虫、防尘; 5、采用阻燃耐高温PPS聚稀齿状Z级编织铜线线盘,磁场分布均匀、发热损耗小、不偏火、不易烧线盘; ★6、配置不低于九挡的磁控火力调节开关,确保火力分段精准调节; ★7、配置防水蓝光LED功能动态显示屏,能清晰显示1至9挡或更多火力电位、带有预约定时功能、温度显示、功率显示、(中文)故障显示(包含“请放锅具”、“线盘超温”、“锅具超温”、“机芯超温”、“电压异常”、“开关异常”、“线盘异常”7项功能显示); 8、配ф900mm食品级炒锅,配食品级304不锈钢摇摆水龙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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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通工作台 |
2台 |
规格:1800*800*800 材质:面板1.2mm厚SUS304#磨沙贴塑不锈钢(SUS304)板;下加15mm厚木板;柜围身采用304#δ1.0mm贴塑不锈钢(SUS304)砂板;门及层板1.0mm不锈钢(SUS304),加固材料不锈钢(SUS304)机制件;51mm不锈钢调节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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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层货架 |
1台 |
规格:1500*500*1500㎜ 1、层板采用1.2mm优质雪花不锈钢(SUS304板制作。 2、主框架采用38*25管厚H=1.2mm 不锈(SUS304); 3、柱脚采用Φ50不锈钢管及可调高低子弹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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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层工作台 |
1台 |
规格:1800*700*950 材质:面板1.2mm厚SUS304#磨沙贴塑不锈钢(SUS304)板,层板厚0.8mm304#不锈钢(SUS304)板;面底下加15mm木板加固,台脚采用51不锈钢方通,配不锈钢可调子弹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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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层推车 |
2台 |
规格:900*700*1000 1.采用优质雪花不锈钢(SUS304)板厚1.2mm制作 2.配万向刹车轮; 3.配5寸万向承重静音轮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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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层推车 |
4台 |
规格:900*650*900㎜ 1.采用优质雪花不锈钢(SUS304)板厚1.2mm制作 2.配万向刹车轮; 3.配5寸万向承重静音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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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门冷柜 |
1台 |
规格:1200*710*1895 内外箱不锈钢(SUS304)板材,制冷系统全铜管;柜体整体发泡,环保制冷剂;自动回归门设计,有效防止冷量流失,存取物品方便自如;数字控温系统;高强度浸塑储物层架;名牌压缩机。制冷温度: 0~+10℃/-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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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洗消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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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单星盆台 |
2台 |
规格:1000*700*950 材质:采用拉丝贴塑优质不锈钢(SUS304)板制作,面板采用1.2mm不锈钢(SUS304)板,星盆斗采用1.2mm不锈钢(SUS304)板,台脚支架、横通采用φ25X1.2mm不锈钢圆通,台脚采用φ38X1.2mm不锈钢圆通造脚,下加可调节子弹脚;配陶瓷芯水笼头及φ110mm不锈钢下水器。带防溢水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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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星洗物池 |
2台 |
规格:1200*700*950 材质:采用拉丝贴塑优质不锈钢(SUS304)板制作,面板采用1.2mm不锈钢(SUS304)板,星盆斗采用1.2mm不锈钢(SUS304)板,台脚支架、横通采用φ25X1.2mm不锈钢圆通,台脚采用φ38X1.2mm不锈钢圆通造脚,下加可调节子弹脚;配陶瓷芯水笼头及φ110mm不锈钢下水器。带防溢水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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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层工作台 |
1台 |
规格:1800*700*950 材质:面板1.2mm厚SUS304#磨沙贴塑不锈钢(SUS304)板,层板厚0.8mm304#不锈钢(SUS304)板;面底下加15mm木板加固,台脚采用51不锈钢方通,配不锈钢可调子弹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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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红外消毒柜680L |
1台 |
规格:1320*580*1900㎜ 1.功率:4.2KW 2.电压:220V 3.消毒温度:130° 4.容量:680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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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层备餐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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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格保温台 |
4台 |
规格:1500*700*800 材质:面板采用1.2mm厚304不锈钢(SUS304)板,内胆采用1.2mm厚304不锈钢(SUS304)板,配ф51可调脚;功率:220V/2KW;配1/1GN盆连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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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热烫粉桶 |
2台 |
功率/电压:9KW/220 1.采用304#1.0mm优质不锈钢制作。加厚整体环保发泡层 2.容量:50L; 3.不锈钢冲压内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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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层工作台 |
1台 |
规格:1800*700*950 材质:面板1.2mm厚SUS304#磨沙贴塑不锈钢(SUS304)板,层板厚0.8mm304#不锈钢(SUS304)板;面底下加15mm木板加固,台脚采用51不锈钢方通,配不锈钢可调子弹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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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样冷藏冰箱 |
1台 |
规格:760*760*1975㎜ 1、温度:0~+5℃ 2、容积:0.5立方 3、双温风冷,R404A雪种 4、冷柜外壳或门板:足1.2mm厚,冷柜后板、顶板和底板:1.2mm厚镀锌板,冷柜内壳:1.0mm厚,加强筋:1.0mm厚,冷柜内冷凝铜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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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水机 |
1台 |
1.水胆容量:30L; 2.电源:220V,50HZ; 3.功率:3KW; 4.产水量:开水30L/H,温开水250L/H; 5.材质:外壳采用304不锈钢板制造,水槽不锈钢板厚度≥1.0mm; 6.外型尺寸:(长×宽×高)125cm×41cm×110cm; 7.过滤系统为:PP棉十 超滤芯+KDF活性炭,保证售后服务质量,保证饮水安全。 8.(1)微电脑智能控制; (2)数码显示水温,温开水温度可调;1热3温,温开水是过滤后的水烧开后流经热交换器冷却而成,不是开水和生水混合而成,水没有烧开,无水流出。 (3)具有断水保护,断电保护、漏电保护、超压保护、超高温保护、防干烧保护功能。 (4)特设高效热能交换器,高效节能; (5)装有智能水控系统,水烧不开,则无水流出,避免饮用生水; 9、温控系统回路电源电压≤24V。 ★10、超滤芯出水水质指标必须符合CJ94一2005巜饮用净水水质标准》中的要求,保证饮水安全健康。(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供货时原件备查) ★11、设备厂家机器的水槽、门板、水罐、热交换器必须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304化学成份检测合格。(投标时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 ★12、机器的PP棉滤芯、活性炭滤芯、水龙头、热交换器、发热管必须取得自市级或市级以上部门卫生安全检测合格,保证长期饮水健康安全。(投标时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 13、竞标时必须提供该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竞标人公章。 14、竞标时必须提供活性炭滤芯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并加盖竞标人公章。(供货时原件备查) ★15、竞标时必须提供PP棉滤芯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并加盖竞标人公章。(批件的申请单位必须和所投品牌生产厂家名称一致,供货时原件备查) 16、竞标时必须提供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竞标人公章。(供货时原件备查) 17、水槽排水模压成型,排水顺畅,设有排水专用槽条。 18、全自动,无需专人管理,打开水龙头,即有温开水饮用。 ★19、(1)主机具有遥控功能,设备不带按键,防止人多误设功能; (2)主机具有物联网技术—RFID技术对滤芯进行二维码认证防伪,保证维护保养时采用正品滤芯,防止安装劣质滤芯,保障饮水健康安全。 ★20、(1)配备遥控器,能对主机进行遥控操作。 (2)电路板集成电子开关锁功能,可遥控设置进入开关锁状态,刷卡取开水。 ★21、投标产品主机和滤芯必须要在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注册和备案,UNSPSC分类为水净化装置。(投标时同时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验收时核查产品真实性) ★22、门板采用304不锈钢加3D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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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层、洗消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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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单星盆台 |
2台 |
规格:1000*700*950 材质:采用拉丝贴塑优质不锈钢(SUS304)板制作,面板采用1.2mm不锈钢(SUS304)板,星盆斗采用1.2mm不锈钢(SUS304)板,台脚支架、横通采用φ25X1.2mm不锈钢圆通,台脚采用φ38X1.2mm不锈钢圆通造脚,下加可调节子弹脚;配陶瓷芯水笼头及φ110mm不锈钢下水器。带防溢水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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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星洗物池 |
2台 |
规格:1200*700*950 材质:采用拉丝贴塑优质不锈钢(SUS304)板制作,面板采用1.2mm不锈钢(SUS304)板,星盆斗采用1.2mm不锈钢(SUS304)板,台脚支架、横通采用φ25X1.2mm不锈钢圆通,台脚采用φ38X1.2mm不锈钢圆通造脚,下加可调节子弹脚;配陶瓷芯水笼头及φ110mm不锈钢下水器。带防溢水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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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层工作台 |
1台 |
规格:1800*700*950 材质:面板1.2mm厚SUS304#磨沙贴塑不锈钢(SUS304)板,层板厚0.8mm304#不锈钢(SUS304)板;面底下加15mm木板加固,台脚采用51不锈钢方通,配不锈钢可调子弹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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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层存货架 |
1台 |
规格1500*500*1500㎜ 1、层架整体采用框架嵌入式结构; 2、主框架采用38*25管厚H=1.2mm 不锈钢(SUS304); 3、层架间隔条采用25x13mm优质不锈钢(SUS304)方管; 4、柱脚采用Φ50不锈钢(SUS304)管及可调高低不锈钢(SUS304)子弹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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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红外消毒柜(680L) |
1台 |
规格:1320*580*1900㎜ 1.功率:4.2KW 2.电压:220V 3.消毒温度:130° 4.容量:680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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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层备餐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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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格保温台 |
6台 |
规格:1500*700*800 材质:面板采用1.2mm厚304不锈钢(SUS304)板,内胆采用1.2mm厚304不锈钢(SUS304)板,配ф51可调脚;功率:220V/2KW;配1/1GN盆连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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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热烫粉桶 |
2台 |
功率/电压:9KW/220 1.采用304#1.0mm优质不锈钢制作。加厚整体环保发泡层 2.容量:50L; 3.不锈钢冲压内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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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层工作台 |
2台 |
规格:1800*700*950 材质:面板1.2mm厚SUS304#磨沙贴塑不锈钢(SUS304)板,层板厚0.8mm304#不锈钢(SUS304)板;面底下加15mm木板加固,台脚采用51不锈钢方通,配不锈钢可调子弹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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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水机 |
1台 |
1.水胆容量:30L; 2.电源:220V,50HZ; 3.功率:3KW; 4.产水量:开水30L/H,温开水250L/H; 5.材质:外壳采用304不锈钢板制造,水槽不锈钢板厚度≥1.0mm; 6.外型尺寸:(长×宽×高)125cm×41cm×110cm; 7.过滤系统为:PP棉十 超滤芯+KDF活性炭,保证售后服务质量,保证饮水安全。 8.(1)微电脑智能控制; (2)数码显示水温,温开水温度可调;1热3温,温开水是过滤后的水烧开后流经热交换器冷却而成,不是开水和生水混合而成,水没有烧开,无水流出。 (3)具有断水保护,断电保护、漏电保护、超压保护、超高温保护、防干烧保护功能。 (4)特设高效热能交换器,高效节能; (5)装有智能水控系统,水烧不开,则无水流出,避免饮用生水; 9、温控系统回路电源电压≤24V。 ★10、超滤芯出水水质指标必须符合CJ94一2005巜饮用净水水质标准》中的要求,保证饮水安全健康。(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供货时原件备查) ★11、设备厂家机器的水槽、门板、水罐、热交换器必须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304化学成份检测合格。(投标时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 ★12、机器的PP棉滤芯、活性炭滤芯、水龙头、热交换器、发热管必须取得自市级或市级以上部门卫生安全检测合格,保证长期饮水健康安全。(投标时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 13、竞标时必须提供该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竞标人公章。 14、竞标时必须提供活性炭滤芯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并加盖竞标人公章。(供货时原件备查) ★15、竞标时必须提供PP棉滤芯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并加盖竞标人公章。(批件的申请单位必须和所投品牌生产厂家名称一致,供货时原件备查) 16、竞标时必须提供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竞标人公章。(供货时原件备查) 17、水槽排水模压成型,排水顺畅,设有排水专用槽条。 18、全自动,无需专人管理,打开水龙头,即有温开水饮用。 ★19、(1)主机具有遥控功能,设备不带按键,防止人多误设功能; (2)主机具有物联网技术—RFID技术对滤芯进行二维码认证防伪,保证维护保养时采用正品滤芯,防止安装劣质滤芯,保障饮水健康安全。 ★20、(1)配备遥控器,能对主机进行遥控操作。 (2)电路板集成电子开关锁功能,可遥控设置进入开关锁状态,刷卡取开水。 ★21、投标产品主机和滤芯必须要在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注册和备案,UNSPSC分类为水净化装置。(投标时同时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验收时核查产品真实性) ★22、门板采用304不锈钢加3D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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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菜提升机车(300公斤) |
1套 |
1、井道尺寸:宽1300mm×深1300mm 轿厢规格:宽 800mm×深 1000mm×高1200mm 2、平台载重:300kg 3、护栏高度:900mm 4、净升高度:9000mm 5、起升速度:4.1m/min 6、弹性压缩: 放上额定载荷后,台面下沉≤10mm; 7、自然下沉: <30mm/24小时; 8、主结构:竖架为16#槽钢 9、钢丝绳: 20米,起平衡和断链保护功能。 10、电压功率: 380v/2.2kw 11.加装钢丝绳保险装置,链条发生断裂时可以防止台面倾斜和下坠。 12.半自动提升机,配控制箱及控制开关。 13.不锈钢安全防护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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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烟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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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锈钢烟罩 |
13.6米 |
规格:L*1300*500 采用1.0mm厚SUS304#磨沙贴塑不锈钢板制作;配迷宫式隔油网;底部接油槽及活动集油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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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烟网 |
13.6米 |
规格:600*500 采用SUS304#0.8m优质不锈钢磨沙贴塑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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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锈钢墙膜 |
13.6米 |
规格:1150*600 采用SUS304#1.2m优质不锈钢磨沙贴塑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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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风管道 |
103㎡ |
规格: 1、材质:304#1.1不锈钢板, 2、风管附件、支架设计要求:全焊接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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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离心式抽风柜 |
1台 |
规格:380V/11kw 材质:1.内外柜身采用不锈钢≧1.2mm;型式:低噪声排烟风柜 2.材质:柜体采用不锈钢、支架、风轮、主轴、均用不锈钢。 3.减震器:弹簧减震器 4.风机软接:硅橡胶耐高温防火布≧1.0mm 5.扇芯采用叶式猪笼扇,轴、轴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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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烟静电处理器 |
1台 |
规格:30000风量 外壳采用不锈钢板制作,镀锌电极单元,处理风量30000m3/H;功率220V/900W;净化效率达8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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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柜保护器 |
1套 |
规格:11KW,与风机配套、不含线 1、采用烤漆绝缘处理; 2、采用优质断路器、空开,高亮度指示灯; 3、有高温、缺相、短路、过载、超压保护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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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支架及吊码 |
1项 |
材质:吊码采用国标30×30MM不锈钢角钢、304#1.2mm不锈钢制作;法兰≦30×30MM×5不锈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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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机支架 |
1套 |
1、材质:8#U型钢支架,2、除锈、刷油设计要求:除微锈、防锈漆2遍、调和漆2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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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静电处理器支架 |
1套 |
1、材质:5#角钢支架,2、除锈、刷油设计要求:除微锈、防锈漆2遍、调和漆2遍 |
1 |
风机减震器 |
1套 |
材质:1.形式:阻尼式 2.承载重量:≧500KG |
1 |
风机控制线路 |
1套 |
1、规格:10mm2 2、优质铜芯线优质铜芯线及线管 |
1 |
软连接 |
1套 |
1.材质:防火帆布 2.做法:三层重叠式安装 |
1 |
防火阀 |
1个 |
规格: 材质:1.类型:风管防烟防火阀 2.规格:自动式 3.与消防系统联动 4.材质:≧1.2mm304#不锈钢 |
1 |
五金杂件 |
1项 |
油漆、螺丝、玻璃胶、水管、管线等 |
1 |
法兰 |
1项 |
采用国标40*40mm角钢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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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锈钢菜盆 |
12个 |
采用优质不锈钢冲压成型,规格尺寸(约)(mm):600×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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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锈钢菜盆 |
12个 |
采用优质不锈钢冲压成型,规格尺寸(约)(mm):450×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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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四人餐桌(玻璃钢绿色) |
250张 |
1、桌面尺寸:1200*600 2、整体尺寸:1350*1200*750 3、面层板和座椅采用玻璃钢制作。 4、座椅.支架采用铁方管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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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锈钢双层保温桶 |
4个 |
1、规格尺寸(约)(mm):ф450×450; 2、板采用优质不锈钢,双层保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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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水机 |
4台 |
1.水胆容量:30L; 2.电源:220V,50HZ; 3.功率:3KW; 4.产水量:开水30L/H,温开水250L/H; 5.材质:外壳采用304不锈钢板制造,水槽不锈钢板厚度≥1.0mm; 6.外型尺寸:(长×宽×高)125cm×41cm×110cm; 7.过滤系统为:PP棉十 超滤芯+KDF活性炭,保证售后服务质量,保证饮水安全。 8.(1)微电脑智能控制; (2)数码显示水温,温开水温度可调;1热3温,温开水是过滤后的水烧开后流经热交换器冷却而成,不是开水和生水混合而成,水没有烧开,无水流出。 (3)具有断水保护,断电保护、漏电保护、超压保护、超高温保护、防干烧保护功能。 (4)特设高效热能交换器,高效节能; (5)装有智能水控系统,水烧不开,则无水流出,避免饮用生水; 9、温控系统回路电源电压≤24V。 ★10、超滤芯出水水质指标必须符合CJ94一2005巜饮用净水水质标准》中的要求,保证饮水安全健康。(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供货时原件备查) ★11、设备厂家机器的水槽、门板、水罐、热交换器必须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304化学成份检测合格。(投标时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 ★12、机器的PP棉滤芯、活性炭滤芯、水龙头、热交换器、发热管必须取得自市级或市级以上部门卫生安全检测合格,保证长期饮水健康安全。(投标时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 13、竞标时必须提供该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竞标人公章。 14、竞标时必须提供活性炭滤芯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并加盖竞标人公章。(供货时原件备查) ★15、竞标时必须提供PP棉滤芯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并加盖竞标人公章。(批件的申请单位必须和所投品牌生产厂家名称一致,供货时原件备查) 16、竞标时必须提供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竞标人公章。(供货时原件备查) 17、水槽排水模压成型,排水顺畅,设有排水专用槽条。 18、全自动,无需专人管理,打开水龙头,即有温开水饮用。 ★19、(1)主机具有遥控功能,设备不带按键,防止人多误设功能; (2)主机具有物联网技术—RFID技术对滤芯进行二维码认证防伪,保证维护保养时采用正品滤芯,防止安装劣质滤芯,保障饮水健康安全。 ★20、(1)配备遥控器,能对主机进行遥控操作。 (2)电路板集成电子开关锁功能,可遥控设置进入开关锁状态,刷卡取开水。 ★21、投标产品主机和滤芯必须要在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注册和备案,UNSPSC分类为水净化装置。(投标时同时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验收时核查产品真实性) ★22、门板采用304不锈钢加3D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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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项目商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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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商务条款 |
商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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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求 |
1、中标人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列出清单,作为采购人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采购人。 2、所投产品如果高于招标要求时,应提供足以证明的技术支持资料(可以是但不仅限于须提供相关功能的照片或功能截图或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3、投标产品必须是按厂家标准配置的整套全新,具备正规合法经销渠道的,符合国家各项有关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相关部件及服务满足以上各项要求。若产品在运输过程中损坏或擦伤须无偿调换相同产品。 4、投标报价包含货物、随配附件、备品备件、工具、运抵指定交货地点、安装、安装调试、安装所需材料、委托培训费和售后服务、税金、检验、验收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 5、免费送货上门并卸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免费负责采购人维修、操作、技术人员的培训服务,并无偿提供培训资料。使用户相关维修、操作人员具备了解设备结构、工作原理,熟练操作设备,并能排除一般故障的能力;交货及采购人调试过程中,中标人应免费派专业技术人员到交货安装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及相关技术服务,向采购人交相关试验数据、报告及采购人要求提供的相关技术文件,直至达到验收要求。 6、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方案。 7、供应商的报价应须包含送货上门、安装调试、现场技术、使用培训、售后服务、验收检验等费用的总和;供应商综合考虑在报价中,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须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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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期 |
必须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自交付使用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设备质保期叁年,质保期内免费上门维修,免费更换配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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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有效期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6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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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日期 |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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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包要求 |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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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要求 |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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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时间 |
2020年8月20日前交货安装调试完毕,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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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
柳州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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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标准 |
1、验收标准: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产品设备必须是制造厂家生产的崭新的未开箱的原包装产品设备,所有产品设备按厂家产品设备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文件等有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提供产品设备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中国相应有关标准、规范要求;须经过采购人确认符合技术规格及要求所列条款,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2、验收程序和方法 ①中标人在投标产品设备出厂前,应按产品设备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中标人应随同货物出具供货证明、产地证书、出厂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书、原装拼配设备的证明资料和文件以及生产厂家供货确认函等,结果必须符合验收标准的要求。 ②初验收:由中标人和采购人共同对设备的数量、质量、外包装等根据本章节的有关规定逐项检验。 ③试运行:设备安装完毕后,中标人应对设备的整体性能和功能进行测试,试运行期间,出现的任何问题,应由中标人及时处理修正,测试结果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同时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自检记录。 ④最终验收:试运行并测试验收结束后,由采购人或中标人委托的专业公司以及有关管理部门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一同对设备进行联合验收,验收结果应符合采购人使用要求。在此期间,若发现产品质量有问题中标人应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中标人在在采购人安装现场进行最终检验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若再次验收发现有任何一项参数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要求的或未按要求进行更换、调试的,即视为整体项目验收不通过,采购人即有权直接解除本合同,中标人还需承担合同额百分之三的违约责任赔偿金,具体采购人将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3、技术材料要求(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以下目录的技术资料壹套,采购人有权委托国家有资格单位或机构对设备性能、精度进行校核。) ①出厂明细表(装箱单)、零部件目录; ②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及生产厂家供货确认函; ③产品技术说明书、产品技术标准(含验收标准)和测试方法; ④设备安装、调试、维修线路原理图等安装调试资料。 4、交货验收时,采购人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由采购人及中标人双方共同进行验收,采购人可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开展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要求的,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规、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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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售后服务保障或维修响应时间要求 |
1、本项目的中标人应对所提供的投标产品设备提供叁年现场免费保修服务(若技术规格要求中有提到保修期年限的,以技术规格要求中的保修年限为准),免费保修期自验收合格签名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须按合同条款提供免费服务,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及仪器设备由中标人负责包修、包换。中标人在免费保修期内须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免费保修期满前1个月内中标人应负责对设备进行一次免费全面检查,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2、中标人应提供7×24小时咨询服务,对于系统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6小时内响应,如遇与所供产品有关的问题无法远程解决的,在接用户通知后,8小时赶到现场提供免费服务;6小时内未解决的中标人应提供详细的应急解决方案,12小时内修复使用,若48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的,则应提供相应的备用设备以保证采购方的正常使用,因中标人工作延误,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负赔偿责任。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属设备质量问题,采购人则有权要求免费更换整机,更换的质量保证期从更换之日起相应顺延,每季度一次厂家认证的工程师到现场巡检核心系统的技术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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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 |
1、一年内,发现设备存在制造上的缺陷,中标供应商应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包括维修或免费更换必要配件,若该缺陷导致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或不能使用,中标人应负责更换整件产品,投标人应提供足够数量的常用易损件备品备件作为采购人平时应急使用。 2、投标产品如包括必备的易损易耗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投标人应提供其清单。 3、常年备有设备配件,能及时处理、更换损坏的零部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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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培训 |
供应商对其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使采购人使用人员掌握所培训内容,保证使用人员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培训的相关费用包括在响应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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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知识产权 |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或证明材料。 |
|
1 |
付款方式、时间及条件 |
本项目无预付款,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1年内全额支付100%项目合同款,中标方需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开具全额发票给采购方后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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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无;□有,具体为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成交供应商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项目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可向采购人申请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按合同约定处理,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并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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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特别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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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 |
1.“技术参数要求”中不论是否标注“★”的技术要求提供“检测报告”的,如响应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视为1项负偏离,不是导致竞标无效。 2.单项非“★”号的“负偏离”达到3项(不含3项)以上的,竟标无效。 |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内容、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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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项目名称:融水苗族自治县教育局食堂设备 项目编号: 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付款方式:采购人自行支付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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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供应商资格条件: 1.3.1 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诚信要求: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无。 1.3.2 特定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无。 (2)业绩要求:无。 (3)其他要求:无。 1.3.3 存在本章 “供应商须知正文”1.3.3 所述情形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资格性审查。 1.3.4 按照竞争性谈判公告的规定获得谈判文件。 1.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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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
现场踏勘: 无;□有,要求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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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
谈判文件澄清、修改发布方式:在采购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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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 |
供应商确认收到澄清、修改发布的方式: 不需要确认。澄清、修改文件在本章第2.3.2款规定的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布之日起,视为供应商已收到该澄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平台及发布媒介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需要确认。供应商在收到澄清、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书面形式确认可通过扫描件发送到邮箱,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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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 |
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肆伍拾叁万零叁佰柒拾肆元整(¥53037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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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谈判保证金:金额要求见谈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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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 |
其他严重扰乱谈判采购程序,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是指: 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或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的组织机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 化,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无法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等情形,未书面告知采购 人,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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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 |
响应文件包装要求:所有响应文件应包装为一个密封袋,密封后应保证响应文件内容不外 露。 密封袋:包括纸质版响应文件(含正本1 份,副本3 份)及电子版响应文件1 份(U 盘)。 以缴纳方式二提交谈判保证金时,谈判保证金原件先放入一个单独的密封袋中,然后放入密封袋。 注:密封袋的封面上须注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标号(如 有),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封贴处须盖章(公章或密封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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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 |
提供响应文件电子版1 份。 电子版要求:电子版与纸质响应文件一致,以U 盘方式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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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8月3日15时00 分至15时30 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截标时间:2020年8月3日15 时30 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标地点: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柳州市三中路92号原地区政法委办公楼三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供应商派授权代表或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截标会议的,必须持有效证件参加。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核对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上授权代表姓名是否一致,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核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上姓名是否一致,法人身份证明格式见第六章。如姓名不一致的或未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的,将被拒绝参加截标会议并不得对谈判结果提出异议。 若供应商未到截标现场或未按时签到的,视同认可本项目谈判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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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 |
本项目首次报价截标时不予公布。 最后报价要求具体见第四章 “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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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 |
演示时间、地点及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供应商须自行准备电脑及演示文件(投影仪由代理机构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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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 |
样品接收时间、地点及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详见第六章“样品递交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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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谈判顺序:按实际评审情况。 谈判代表:供应商可派授权代表或由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谈判必须持有效证件。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核对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上授权代表姓名是否一致,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核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上姓名是否一致,法人身份证明格式见第六章。如姓名不一致的或未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的,将被拒绝参加谈判并不得对谈判结果提出异议。 谈判时间:谈判代表应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半小时内到达谈判现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谈判。 谈判地点: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 谈判小组在谈判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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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最低评标价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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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扣除 6%,微型企业扣除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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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监狱企业 |
监狱企业可视同小微企业在价格评审时最后报价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6%。供应商既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其只能享受响应最后报价一次性6%的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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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监狱企业可视同小微企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6%。供应商既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其只能享受响应价格一次性6%的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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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成交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人依法确认成交供应商后2 个工作日内发布。成交公告在采购公告发布的媒体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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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成交通知书发出形式:成交供应商前往采购代理机构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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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或签订合同前,如果成交供应商的组织机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可能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无法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或不满足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或签订合同前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未主动告知,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没收谈判保证金及索要超出部分的损失费用。 如采购人认为成交供应商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或签订合同前由原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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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必须是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且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本项目只接受纸质材料形式的质疑,不接受电子送达的质疑材料,即不接受以传真、电子邮件、移动通信等即时收悉的特定系统作为送达媒介的质疑材料。质疑函应使用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并应按照“质疑函制作说明”进行制作。投诉书应使用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供应投诉书范本,并应按照“投诉书制作说明”进行制作。 质疑联系电话:0772-2999008;质疑联系人:蒙瑰;联系地址:柳州市三中路92号原地区政法委办公楼二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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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1)代理服务费 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下述标准以差额定率累进制计算收取,具体标准如下: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费率)
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300万元,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按如下计算: 100万元×1.5%=1.5万元 (300-100)万元×0.8%=1.6万元 合计收费=1.5+1.6=3.1万元 (2)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以银行转账或现金形式支付代理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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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前附表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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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谈判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及有关政策、法规和参照国际惯例编制,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 |
1.总则
1.1 适用范围
本谈判文件适用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述项目的采购、谈判、评审、成交、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
1.2 定义
1.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1.2.2“供应商”系指响应谈判文件、参加谈判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组织。自然人是指中国公民。
1.2.3 本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若无特别说明,当供应商是企业的,是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当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是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的法定代表人;当供应商是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的,是指法人登记证书中的法定代表人;当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是指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当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是指参与本项目响应的自然人本人。
1.2.4“产品”系指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1.2.5“服务”系指谈判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1.2.6“项目”系指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1.2.7 书面形式”如无特殊规定,“书面形式”是指信函和数据电文(包括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谈判文件如有特殊规定,以谈判文件规定为准。
1.2.8 标注“★”的条款或要求系指实质性条款或实质性要求。
1.2.9 本谈判文件出现多种选项的地方,以“”表示本项目所选择的方式。
1.3 供应商资格条件
1.3.1 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具体评审内容及评审标准见第四章“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评审内容及评审标准见第四章“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评审内容及评审标准见第四章“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评审内容及评审标准见第四章“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具体评审内容及评审标准见第四章“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6)诚信要求:具体评审内容及评审标准见第四章“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具体评审内容及评审标准见第四章“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1.3.2 特定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具体评审内容及评审标准见第四章“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2)业绩要求:具体评审内容及评审标准见第四章“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3)其他要求:具体评审内容及评审标准见第四章“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1.3.3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资格性审查: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
1.3.4 按照竞争性谈判公告的规定获得谈判文件。
1.3.5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1.4 供应商产生方法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 现场踏勘及报价费用
1.5.1 前附表如规定现场踏勘的,供应商应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踏勘。
1.5.2 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谈判文件有相关的规定除外)。
1.6 转包与分包
1.6.1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1.6.2 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1.7 特别说明
1.7.1 供应商谈判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
1.7.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7.3 供应商在谈判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响应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 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2.谈判文件
2.1 谈判文件的构成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章 项目采购需求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 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格式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2.2 供应商的风险
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被否决。
2.3 谈判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2.3.1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谈判文件要求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 个工作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谈判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 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2 规定的形式向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发布。
2.3.3 谈判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当谈判文件与谈判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或书面文件为准。
2.3.4 谈判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采购代理机构以上述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谈判文件。
2.3.5 供应商在收到澄清、修改答复后,是否需要确认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5 的规定。
3.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由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甚至导致其谈判被否决。
3.2 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3.2.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与谈判小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
3.2.2 计量单位谈判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应使用谈判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3.3 谈判报价
3.3.1 谈判报价应按谈判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3.3.2 谈判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规定的各项价格,若无规定,则应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3.3.3 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有效最后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最后报价将不予接受。
3.3.4 报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且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将导致响应被否决。
3.3.5 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3.4 谈判有效期
3.4.1 如谈判文件其他地方无特别规定,响应有效期则为截标之日起60 天。在响应有效期内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4.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4.3 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谈判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需要相应延长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3.5 谈判保证金
3.5.1 供应商须按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除谈判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内退回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供应商自行承担因未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 要求交纳导致谈判保证金无法及时退还的责任)。
3.5.2 谈判保证金币种应与谈判报价币种相同。
3.5.3 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 个工作日内退还。
3.5.4 若谈判文件无特别规定,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 个工作日内退还(办理退还手续时需要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两份合同复印件)。
3.5.5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供应商在谈判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的;
(2) 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 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 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 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 其他严重扰乱谈判程序的。
3.6 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3.6.1 供应商应按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响应文件并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导致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6.2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以胶装方式装订成册,正副本份数详见前附表规定,响应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3.6.3 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的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6.4 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响应文件正本除本“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6.5 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供应商应写全称。
3.6.6 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3.7 错误修正
3.7.1 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
(4)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7.2 谈判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响应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响应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3.8 响应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3.8.1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按如下要求进行包装。
(1)纸质版响应文件:不须内包装,封面格式可参考第六章“纸质版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2)电子版响应文件:须内包装,即把电子版响应文件(U 盘)装入一个信封内,在封贴处密封签章(公章或密封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密封袋封面格式可参考第六章“电子版响应文件的内包装封面格式”。
(3)外包装:将纸质版正副本响应文件及内包装装好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一起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在封贴处密封签章(公章或密封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密封袋封面格式可参考第六章“响应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
注:上述(2)、(3)均需在密封袋的封面上注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响应文件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标号(如有),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8.2 供应商应将上述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谈判文件规定的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或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由此造成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3.8.3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撤回或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修改后重新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当在封套上标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并密封,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未按要求递交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拒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响应文件。
4.截标
4.1 截标准备
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截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截标会并签到。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到场或未按时签到的,视同认可截标结果。
参加截标大会及相关澄清(如有)的供应商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授权代表参加,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随身携带出席截标会议及响应文件正本用原件,响应文件副本用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参加,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第六章,须加盖公章)。
4.2 截标程序
4.2.1 截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截标会议开始。
4.2.2 主持人介绍参加截标的人员名单。
4.2.3 主持人宣布评审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4.2.4 供应商全体代表或当场随机选取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性并签字确认。
4.2.5 经确认密封完好的谈判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移交谈判小组。所有响应文件的首次报价是否公布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
4.2.6 截标会议结束。
4.3 演示
4.3.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在截标会议结束后进行演示的,供应商应按规定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演示。
4.3.2 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演示可能引起的演示分数被计为0 分或响应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4 样品
4.4.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样品的,供应商应按前附表规定递交样品,递交样品时应附样品递交表(格式见第六章)。
4.4.2 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样品可能引起的样品分数被计为0 分或响应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4.3 样品封存或退还的说明请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所附样品递交表。
5.评审及谈判
5.1 组建谈判小组
本项目谈判小组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谈判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审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审的正常进行;谈判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5.2 谈判程序
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
5.3 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5.4 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项目应通过制定政府采购政策,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目标。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对评审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5.5 评审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审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响应被否决。
5.6 评审依据
具体详见第四章“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6.评审结果
6.1 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标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在5 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6.2 成交公告发布
自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
6.3 成交通知书发出
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3 规定的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签订合同
7.1 合同授予标准
合同将授予被确定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或签订合同前,如果成交供应商的组织机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可能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无法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或不满足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或签订合同前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未主动告知,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没收谈判保证金及索要超出部分的损失费用。
如采购人认为成交供应商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或签订合同前由原谈判小组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7.2 签订合同
7.2.1 如谈判文件其他地方无特别规定,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30 日内,按成交通知书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7.2.2 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7.2.3 如成交供应商不按成交通知书的规定签订合同,则按成交供应商违约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成交供应商的全部谈判保证金并上缴同级财政国库。
7.2.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成交供应商之后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7.3 合同公告及备案
7.3.1 成交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后1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送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7.3.2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7.3.3 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7.4 履行合同
7.4.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7.4.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5 履约验收
7.5.1 采购人可以根据政府采购项目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验收,或者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开展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
7.5.2 采购项目属于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验收结果(验收书)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向社会公告,公告期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
7.5.3 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可向采购人申请办理履约保证金(如有)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如有)将不予退还,并按合同约定处理,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并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7.5.4 采购合同项目完成验收后,采购人应当将验收原始记录、验收书等资料作为该采购项目档案妥善保管,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验收资料保存期为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15 年。
7.5.5 本项目将严格按照本谈判文件及合同有关规定进行合同履约验收。谈判文件或合同未规定的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桂财采〔2015〕22 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规定执行。
8.质疑和投诉
8.1 质疑
8.1.1 质疑内容、时限
(1)供应商对谈判文件如有异议,应在购买谈判文件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应当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8.1.2 质疑答复时限
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7 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8.1.3 质疑形式
质疑应当采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形式,质疑书应明确阐述谈判文件、招标过程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不满足要求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质疑函应使用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并应按照“质疑函制作说明”进行编写。
8.2 投诉
8.2.1 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 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8.2.2 投诉书应使用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供应投诉书范本,并应按照“投诉书制作说明”进行编写。
8.2.3 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 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取证或者组织质证时间除外)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
9.其他事项
9.1 代理服务收费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