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廊坊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廊坊某部,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廊坊某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招标内容为廊坊某部副食品采购,分为四个标段。第一标段:廊坊市区9个单位;第二标段:廊坊北三县(大厂、香河、三河)5个单位;第三标段:保定涞水、易县、高碑店的8个单位;第四标段:廊坊南五县(固安、永清、霸州、文安、大城)和沧州新华区6个单位 。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供货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项目金额为:2200万元,其中1标段900万、2标段400万、3标段600万、4标段300万元,资金为自筹,已落实。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为蔬菜、水果、畜禽肉类、禽蛋类、水产类、奶制品、副食品调料等产品采购。计划服务周期为1年。配送地点按甲方要求按时配送至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须在当地有合格的仓储场所,具备保质、保鲜、服务及配送能力,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三)具有两证合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未合一的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五)、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3.1.2其他要求: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3.食品经营许可证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7-28至2020-08-03,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08-19 09:00,地点为 廊坊市广阳区西昌路286号二楼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廊坊某部 | 招标代理机构: | 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 | 地址: | 河北石家庄长安区中山东路598号 |
邮编: | 0650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赵助理 | 联系人: | 许春萌 |
电话: | 18632611886 | 电话: | 13933878227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10336662@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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