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系统发布时间:2020-07-27 16:1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09232020000237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遂宁市大英县教育和体育局大英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鸡蛋、干杂、调料、蔬菜)采购项目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0年07月06日 | ||
二、更正信息 |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更正内容 | 附件 | ||
详见附件。 | |||
更正日期 | 2020年07月27日 |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遂宁市大英县教育和体育局 | ||
地址: | 遂宁市大英县育才路39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825-783375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国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遂宁市河东新区五彩缤纷路鼎盛国际(银座)13楼1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825-281870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先生 | ||
电话: | 0825-7833755 | ||
五、附件 |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更正公告
现对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作如下更正:
1.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开启时间由“2020年8月4日09:30”更正为“2020年8月13日09:30”。
2.履约保证金交款方式由“1.银行柜台转账;2.银行电汇;3.网上银行转账;4.保函(银行、保险、国有融资性担保公司)”
更正为:1.银行柜台转账;2.银行电汇;3.支票、汇票、本票 4.网上银行转账;5.保函(银行、保险、担保公司)
3.在招标文件合同甲方违约责任中增加“甲方逾期未退还履约保证金,按同期银行利率计息支付给乙方”条款。
4.删除招标文件“18.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实质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
5.在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中增加备注:若投标人为自然人,只需提供“自然人申明”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6.将招标文件第六章“8.食材安全要求第5点:配送供应商应做好运输过程中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运输中要防止雨淋日晒及交叉污染,确保配送的食材优质、安全、可靠,确保运输安全。若采购人发现配送的粮油等存在包装破损或变质,将及时通知配送供应商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配送供应商需无偿更换相同品种相同数量的原材料。”
更正为:配送供应商应做好运输过程中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运输中要防止雨淋日晒及交叉污染,确保配送的食材优质、安全、可靠,确保运输安全。若采购人发现配送的产品存在包装破损或变质,将及时通知配送供应商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配送供应商需无偿更换相同品种相同数量的原材料。
7.删除招标文件第六章“验收办法第2点:本项目所指的质量验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食材有包装的,食材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采购人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商品,采购人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结块、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配送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
8.将招标文件第六章验收办法第3点“抽样送检:采购人有权对配送的食材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进行抽样送检。配送供应商每个季度进行一次随机抽样送检,即随机从配送到食堂库房的食材中抽取不少于5个品种的食材,送国家认监委或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并将检测结果报告递交给采购人,检验所产生的检验费、样品费等一切费用由配送供应商承担”
更正为:配送供应商每个季度对配送的食材进行抽样送检,即随机从配送到食堂库房的食材中抽取不少于5个品种的食材,送国家认监委或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并将检测结果报告递交给采购人,检验所产生的检验费、样品费等一切费用由配送供应商承担。
9.合同范本修改如下(见附件)。
10.将招标文件“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相关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时间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
更正为: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相关规定以及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标准计费。
包1为¥ 3.06万元(大写:叁万零陆佰元整)
包2为¥ 5.8万元 (大写:伍万捌仟元整)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时间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附件:
合 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货物 品名 |
规格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万元) |
总价 (万元) |
随机 配件 |
交货期 |
资金来源(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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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内 |
预算外 |
自筹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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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即RMB¥ 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 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 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 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 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 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 货物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 乙方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 。随即在 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 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 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 天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一般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期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 日内完成最终验收,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
(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 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 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验收合格。
4. 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 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且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 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
五、付款方式
1.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项目所有内容。
2.工作完成后 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百分之 ,¥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后 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百分之 ,¥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3. 合同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乙方凭相关资料到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办理退付手续。
4. 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六、售后服务
1. 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 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小时内投标到场,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 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 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4)甲方逾期未退还履约保证金,按同期银行利率计息支付给乙方。
2.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 /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 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 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 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1. 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 本合同双方应加盖骑缝章。
3. 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章并经代理机构审核编号后生效。甲方、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 (盖单位公章) 乙方: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合同只作为参考文本,合同条款可根据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内容进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