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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交通大学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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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交通大学沙河口校区食堂经营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大连交通大学沙河口校区食堂经营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附件10738交大食堂定稿.doc

一、项目编号:TLYQ2020-0738(招标文件编号:TLYQ2020-0738)

二、项目名称:大连交通大学沙河口校区食堂经营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河北尚饮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腾飞路998号荣毅国际写字楼东楼2层201室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河北尚饮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大连交通大学沙河口校区食堂经营服务单位 1家 大连交通大学沙河口校区食堂楼体建筑共计四层,其中一层为基本伙餐厅,二层及夹层为美食广场,三层为多功能餐厅,四层为办公区。本项目主要涉及三层及约定的其他区域设计、改造和经营。 详见招标文件 经营期限:6年。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郭伟奇、鲍世有、陈丽娜、王丽娜、赵明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14250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425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价格:总投入额度: 331万元、学生风味美食广场投入额度:131万元、教职工用餐区域投入额度: 110万元、约定的其他区域投入额度:90万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连交通大学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794号

联系方式:周杰,841076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联系方式:联 系 人:吴靖、钟宇 电 话:0411-84651715、846106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靖、钟宇

电 话: 0411-84651715、0411-84610609

大连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

大连交通大学沙河口校区食堂经营服务

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TLYQ2020-0738)

招 标 人:大连交通大学

招标代理人: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二0二0年七月


大连交通大学沙河口校区食堂经营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负责人: 吴 靖

编 制 人: 吴 靖

审 核 人: 李俊儒


目 录

投标邀请函…………………………………………………………………3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5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19

第三章 项目需求…………………………………………………………23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27

附件1开标一览表…………………………………………………………39

附件2 评标方法……………………………………………………………40

附件3 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43


大连交通大学沙河口校区食堂经营服务采购项目

投标邀请函

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大连交通大学的委托,对大连交通大学沙河口校区食堂经营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TLYQ2020-0738

二、招标内容:大连交通大学沙河口校区食堂经营服务单位 1家。

三、项目简介及要求:大连交通大学沙河口校区食堂楼体建筑共计四层,其中一层为基本伙餐厅,二层及夹层为美食广场,三层为多功能餐厅,四层为办公区。本项目主要涉及三层及约定的其他区域设计、改造和经营。

1、投标人按照学校要求风格提供三层及约定的其他区域等施工图设计、改造、施工方案,包括设计效果图和平面布置图等。

2、三层多功能就餐区建筑面积共1550平方米,分为学生风味美食广场和教职工就餐区,由投标人整体投资、改造。学生风味美食广场建筑面积850平方米,主要打造以休闲就餐区为主的就餐模式,由投标人负责经营。教职工就餐区建筑面积700平方米,由招标人负责经营和管理。

3、约定的其他区域主要为一层基本伙餐厅就餐区域装修、整个食堂楼体外立面、四层暖气、楼体外教职工电梯大堂、隔油池、洗浴间及一、三、四层外门窗等,由投标人负责投资、改造。

四、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完成本项目经营服务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

2、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含1000万)以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报名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累计有3年(含3年)以上高校餐饮经营管理经验(至少一所以上公立高校),且项目单体经营面积在1000平米以上,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同时有正在从事的高校餐饮经营服务项目,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20年7月7日起至2020年7月13日止每天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六、报名要求: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审议结果为准。

七、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八、接受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与地点:2020年7月27日13:30至14:00(北京时间),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及时间:2020年7月27日14:00(北京时间)。

十、招 标 人:大连交通大学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794号

联 系 人: 周杰 电话:0411-84107650

十一、招标代理人: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靖、钟宇 电 话:0411-84651715、84610609

传 真:0411-84651726(自动)电子邮箱:tongli_dl@163.com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大连交通大学沙河口校区食堂经营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LYQ2020-0738

2.​ 

招标人名称: 大连交通大学

3.​ 

投标保证金额:200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可以是支票、电汇、汇票、银行保函的其中一种(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见采购文件,支票或汇票必须为供应商企业的支票或汇票)。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时间(如以支票形式递交,请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两天递交)。

投标保证金递交地点: 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若在规定日期前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付款(以到帐时间为准),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若要汇款,请汇至“户名: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大连分行;帐号:75010078801700002756”(汇款以到帐时间为准,汇款必须标注项目编号)。此账号仅供供应商汇缴保证金,不收取代理服务费及标书费。

代理服务费及标书费请汇至“户名: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信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帐号:7212910182600212195”

注:开标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4.​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数量及封装要求:
1、投标文件应采用胶装。

2、1套正本,6套副本,正、副本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

5.​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当日(2020年7月27日13:30至14:00)到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当面递交。

6.​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及时间:2020年7月27日14:0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

7.​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7月7日起至2020年7月13日止每天8:3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联 系 人:吴靖、钟宇 电 话:0411-84651715、84610609

公司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8.​ 

本项目招标流程: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参与大连交通大学沙河口校区食堂经营服务采购项目投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最终选取1家经营服务单位。

9.​ 

经营期限:6年。

10.​ 

现场陈述:

投标人须制作PPT或VCR等素材,展示项目设计理念、企业实力、内部安全卫生控制制度等与本项目相关的内容,要求尽量详细。自述素材(PPT或VCR等)以U盘形式制作,自述完成后递交给招标人,投标人可自备笔记本电脑设备。具体要求如下:

自述时限:10分钟。

自述内容:①项目整体设计理念概述。

②企业介绍和方案陈述: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使用PPT或者VCR等方式,展示企业实力、企业业绩、本项目经营和分析报告、项目人员配置情况、管理及服务承诺要点,内部安全卫生控制制度等。

11.​ 

踏勘要求:因疫情原因,本项目不组织集体踏勘。在踏勘时限内,投标人须联系招标人确定具体踏勘时间后前往进行踏勘。请各投标人在踏勘时佩戴口罩做好防护工作,踏勘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踏勘时限: 2020年7月14日--2020年7月16日期间联系招标人

踏勘联系人:赵明亮

联系方式:13604080011

12.​ 

履约保证金

1、本协议签订时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20万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3、如果中标人在合作经营期间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学校各项管理规定和本协议约定的责任、义务,出现违约违规情况,招标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中标人应承担的数额,招标人的扣除行为一经招标人向中标人下达扣除指令后即时生效。中标人对招标人的扣除行为不得持有异议,除非中标人具备充分合理的理由以及充足的证据材料支持。

4、若中标人在合作经营期内遵守相关规定,服从招标人管理,为师生提供满意服务,无违约违规行为,合作经营期终止后,在双方债权债务结清的基础上,招标人需在十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应退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13.​ 

说明: 1.“★”号标记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如未响应其投标文件无效。

2.未标记“★”号为非实质性要求,如未响应其投标文件仍有效,但可能影响评分。


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一)项目概述及资金来源

1.本招标项目实行国内公开招标。

(1)招标人名称:大连交通大学

(2)本次招标的内容为:大连交通大学沙河口校区食堂经营服务单位 1家。(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3)合作期限:6年。

(4)合作模式:中标人按照合同对三层及约定的其他区域采取整体设计、整体施工模式实施改造。招标人在合作期限内免收中标人三层学生风味美食广场管理费。

(二)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构成

1.招标文件包括:

投标邀请函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第三章 项目需求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 开标一览表

附件2 评标办法

附件3 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项目任务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按招标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及时通知招标代理人,招标代理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告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三)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但不超过投标的截止时间,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确认收到,否则因此影响投标活动的任何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均应使用中文。

(二)投标文件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投标函

2.资格证明文件

3.服务承诺书

4.其他

5.投标人需说明的其它问题

6.开标一览表(要求单独密封)。

(三)投标函

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格式和投标报价表及其附件。

(四)投标报价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管理费提取比例、提取额及总投入额度具有唯一性,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2.投标报价应包括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

3.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次招标的各种风险(包括漏项风险),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价不再实行政策性调整和变动。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五)投标货币

投标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

(六)证明投标人资格合格的文件

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投标人提交的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招标人满意。

(1)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技术能力;

(2)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

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并提交 “资格证明文件”。

(七)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投标人应提交本项目所有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3.证明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提交20000元人民币作为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致使其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时可从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3.投标保证金可以是支票、电汇、汇票、银行保函的其中一种(支票或汇票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支票或汇票)。

注:开标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4.在开标时,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

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

7.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骗取中标的;

(2)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3)因中标人过错被废除授标;

(4)中标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严重损害招标人利益的情形。

(九)投标有效期

1.所有投标应从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计算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代理人可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如传真等)。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代理人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要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十)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 投标文件应有章节目录,每页都有页码标注。投标文件应采用胶装。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正本1份和副本6份,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当正本和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加盖投标单位的行政公章(加盖投标单位的财务章、投标专用章或其他业务章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使用永不褪色的墨水工整书写或打印。

4.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投标文件须按以下要求装袋密封:

投标文件正、副本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并注明“开标截止 时前不得开封”字样,并加盖公章。

2.各投标人仅对自己单位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检查,检查内容为其投标文件是否被拆封过、内容是否泄露。投标文件密封如存在瑕疵,但不能导致投标文件信息泄露的,视为密封合格。

3.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必须将开标一览表按要求单独封装和标记,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

(二)投标截止时间

1.招标代理人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开标时间。

2.招标代理人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依法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三)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拒收。

(四)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或撤销通知,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交给招标代理人,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理人的签字。

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

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五、开标与评标

(一)开标

1.招标代理人将在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开标室进行开标。

2.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

3.开标时,招标代理人将会同投标人代表共同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

进行密封和标记并同时在密封检查表上签字确认,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4.开标时,招标代理人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折扣、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只有在开标时唱出的折扣,评标时才能考虑。

5.招标代理人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二)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1.本项目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2.评标委员会由大连交通大学代表和随机抽取的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具有专业经济、技术资格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

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三)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候选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试图影响招标人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的任何尝试,可能导致该投标人的投标被废除。

(四)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不得寻求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五)投标文件的审查

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是否大体编排有序。

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

(1)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投标文件完整性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3)投标文件签署情况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4)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有漏项;

(5)投标人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6)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7)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3.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5.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和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6.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7.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差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序。

8.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可在评标现场要求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串标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单位有串通投标行为的,相关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七)评标原则及方法:

1.招标文件是评标工作的重要依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包括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与招标文件的一致性。

2.评标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

3.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价、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4.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方法详见附件2。

5.评标委员会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6.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综合评分法,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7.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8.评标委员会对经过初步评审为合格有效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由各评委独立打分,打分时保留2位小数,每人一份评分表,并签名。

9.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得分,计算出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出顺序,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人评标总得分相同,报价高的投标人排序在前。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经营管理方案等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八)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2.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履行合同的能力进行审查确认,如发现舞弊行为,即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招标代理人将评标情况形成书面评标报告,送至招标人审查。

(九)定标

中标的标准

1.评标委员会将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将依据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确定中标人;

2.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

3.保证服务质量、保证经营期限,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服务。

六、授予合同

(一)合同授予标准

招标人应将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能够圆满地履行合同义务的中标候选人。

(二)中标通知书

1.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中标公告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

(三)签订合同

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当按有关规定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等文件均为该书面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如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间内签订合同,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四)履约保证金

1、本协议签订时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20万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3、如果中标人在合作经营期间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学校各项管理规定和本协议约定的责任、义务,出现违约违规情况,招标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中标人应承担的数额,招标人的扣除行为一经招标人向中标人下达扣除指令后即时生效。中标人对招标人的扣除行为不得持有异议,除非中标人具备充分合理的理由以及充足的证据材料支持。

4、若中标人在合作经营期内遵守相关规定,服从招标人管理,为师生提供满意服务,无违约违规行为,合作经营期终止后,在双方债权债务结清的基础上,招标人需在十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应退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五)招标代理人服务费

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14250元。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2.投标人应遵守我国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条例,不得违反;

3.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报价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大连交通大学沙河口校区食堂

合作经营管理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改善大连交通大学师生就餐环境,提高餐饮质量和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师生服务,根据大连交通大学沙河口校区食堂经营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结果,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发展的原则,经协商,以双方合作经营方式为师生提供餐饮服务,由乙方负责项目改造,合作协议如下:

一、经营范围:美食广场特色风味档口

二、经营区域:大连交通大学沙河口校区食堂三层学生风味美食广场,经营总面积为850平方米。

三、经营项目改造:

1、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乙方按照投标标准和条件进场,对三层和约定的其他区域进行内部装修,进场之前所有项目按照投标报价提交工程量清单及工程报价标准,甲方审核后方可施工,现场装修改造工程款以及涉及的外窗、水、电、燃气、暖管网改造及后厨设备购置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于2020年8月27日前施工完毕,使经营区域完全具备经营条件。

2、甲方负责工程项目验收,乙方总投入额度及工程实际投入以装修改造结束且具备经营条件后,由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乙方总投资额的所有材料进行决算审计的结果为准,若审计结果低于投标文件承诺金额,差额部分作为管理费由乙方上交给甲方。

3、工程验收结束后,乙方仍需接受食品、卫生、环保等相关部门的检查,如未能通过相关部门检查,乙方需在限定时间内整改,整改后仍不能通过检查,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和赔偿。

四、经营期限:6年合作经营期为:2020年 日至 2026年 日。

五、经营方式: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六、管理费收取:

乙方按照合同对三层及约定的其他区域采取整体设计、整体施工模式实施改造。甲方在合作期限内免收乙方三层学生风味美食广场管理费。

七、履约保证金:

1、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20万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3、如果乙方在合作经营期间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学校各项管理规定和本协议约定的责任、义务,出现违约违规情况,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数额,甲方的扣除行为一经甲方向乙方下达扣除指令后即时生效。乙方对甲方的扣除行为不得持有异议,除非乙方具备充分合理的理由以及充足的证据材料支持。

4、若乙方在合作经营期内遵守相关规定,服从甲方管理,为师生提供满意服务,无违约违规行为,合作经营期终止后,在双方债权债务结清的基础上,甲方需在十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应退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八、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乙方本项目美食广场各风味档口经营有全方位的监督管理权,积极配合乙方从事协议约定的经营项目。

2、甲方负责制定有关消防、卫生、食品安全、用水、电、气等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3、甲方负责制定美食广场日常经营管理规定,乙方须遵照执行。对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商品质量、卫生、安全、服务等情况进行监督,有权对乙方执行不到位的情况进行处罚,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4、甲方对乙方的整个食品加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学生的饮食安全。

5、甲方负责采购乙方在经营服务过程中使用的全部伙食原材料及易耗品。

6、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校园一卡通POS机、二维码扫码机,设备设施的维修与更新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7、甲方负责为乙方安装水、电总表,燃气总表、提供水、电和燃气供应。乙方各分户用水、电表、燃气表安装由乙方负责,各分户用水、用电、燃气费按表计量,费用由乙方自理。经营期间发生的燃气费、水电费、维修费、保洁费、洗消费等必要性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经营期间乙方未能及时缴纳上述费用则甲方有权在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发生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费用,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由乙方自行承担,具体费用项目及收费标准以补充协议为准。

收费标准为:

水费:收费标准3.83元/吨,如遇国家调价则按调整后的价格执行。

电费:收费标准0.55元/度,如遇国家调价则按调整后的价格执行。

燃气费:按照为甲方提供气源供应的大连市燃气公司价格标准执行。

8、甲方协助乙方做好学生就餐秩序工作,教育学生文明、卫生、安全、礼貌用餐;对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师生投诉情况进行核查,一经查实,视情况轻重进行处罚。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辽宁省高校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等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服从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及甲方管理,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保证为甲方提供安全、卫生、满意的餐饮服务。

2、乙方应按照甲方《食品经营许可证》规定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严禁在从事非食品经营活动。

3、每学期开学前乙方需以书面形式将美食广场各档口经营品种和售卖价格上报甲方,待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经营,日常经营中若经营品种和价格有调整,需上报甲方审核后方可执行。

4、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使用的全部伙食原材料及易耗品等由甲方统一采购,产生的材料费及能源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严格执行《大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按要求进行餐厨垃圾的处理,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经营期间,三层所有餐具由甲方统一组织进行集中清洗和消毒。因洗消产生的相关费用经核算后,由双方各自承担。

6、乙方日常所有经营收入必须进入甲方指定账户,收费采取无现金结算方式,须使用“一卡通”POS机和二维码扫码机收取费用,不得出现其他方式。一卡通结算按照消费额的5‰向甲方缴纳手续费。

7、在合作期内,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经营场所布局,如需改变,须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甲方的房屋转让、转租给第三方餐饮公司,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与档口经营者签订经营合同或者协议须向甲方备案。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字或名义注册登记办理证件或在外签订任何形式的合同、协议。

8、乙方在经营期间需加强美食广场水、电、燃气和各类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维修和改造,保证设备设施能够满足使用需求,合同期满后此期间投入的所有设备、设施和装修等一并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乙方负责每年定期清洗排烟管道一次,费用由乙方承担。

9、经营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改动燃气管道(含附属设施)、主支线电缆及其附属设施和内部结构性等重大基础设施改造。如果发现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或在履约保证金中予以罚款。

10、乙方须购买保额不低于100万元的餐饮场所责任险,并上报甲方备案。在乙方未能购买该保险之前,乙方无权开展营业。

11、乙方应建立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管理机构,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岗前培训、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培训。严禁出售腐烂变质过期食品,生熟食品分类、分架存放、明确标识,保持厨房内外环境清洁整齐。乙方法人代表为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食堂食品安全、生产安全负全部责任。

12、乙方在经营期间,应配备餐饮管理经验丰富的专职管理人员负责美食广场的日常运营,经营区域内聘用的所有员工,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与劳动者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内所发生的债权债务、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人身伤害、劳资纠纷等一切事宜及费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如果因此导致甲方承担责任,则乙方应当等额赔偿给甲方。

13、乙方每月需更新所有参与食品加工、销售的人员的档案并交甲方备案,人员档案包括人员基本信息、用工合同(包括档口经营人与雇佣人员的雇佣协议)、健康证等。

14、乙方经营期间,所有员工统一着装,持健康证上岗,无论任何原因都不得与就餐师生发生吵闹、争执,出现不良影响或后果乙方要承担全部责任。

十、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1、若因国家社会因素或学校发生重大政策性调整,或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可协商变更或终止合同。

2、在经营过程中如发生被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定性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乙方应承担受害者所有医疗费、营养费和其他补助费等,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作,乙方所有投入设备、设施和装修不得迁移和拆除,全部归甲方所有,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补偿,并有权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

3、在经营过程中乙方因存在食品卫生、质量问题被政府有关执法部门通报或被新闻媒体曝光,损害学校声誉,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全额扣罚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全部经济责任。

4、甲方每年对乙方管理和服务情况进行一次师生满意度测评,若师生满意度低于60%,将提前终止合同,乙方投入不予返还,归甲方所有,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补偿;若师生满意度高于60%,但低于80%,甲方要求乙方限期三个月内整改,三个月后师生满意度仍低于80%,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所有投入不予返还,归甲方所有,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补偿。

5、乙方在合作经营期内要保证经营的连续性,日常及节假日期间,须服从甲方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停业。若无故停业,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6、甲方由于自身原因在下个合作经营期不能与乙方合作,须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结算所有费用,移交设备、设施后,乙方按要求撤离。

7、乙方由于自身原因提前终止合作,须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结算所有费用,移交设备、设施后方可执行。

8、其他违规违约行为,对学校造成恶劣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9、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解除合同或终止合作的,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

10、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均有权扣留乙方已缴纳的全部履约保证金。

十一、违约行为的处罚:

1、如果乙方违约,甲方有权采取扣罚乙方履约保证金、扣罚乙方当月营业收入、直接与乙方终止合作等手段。

2、如果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不超出履约保证金额度上限的赔偿金。

十二、其它:

1、与本协议相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或者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4、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三章 项目需求


项目需求

一、招标内容:

大连交通大学沙河口校区食堂经营服务单位 1家。

二、项目简介

大连交通大学沙河口校区食堂楼体建筑共计四层,其中一层为基本伙餐厅,二层及夹层为美食广场,三层为多功能餐厅,四层为办公区。本项目主要涉及三层及约定的其他区域设计、改造和经营。

1、投标人按照学校要求风格提供三层及约定的其他区域等施工图设计、改造、施工方案,包括设计效果图和平面布置图等。

2、三层多功能就餐区建筑面积共1550平方米,分为学生风味美食广场和教职工就餐区,由投标人整体投资、改造。学生风味美食广场建筑面积850平方米,主要打造以休闲就餐区为主的就餐模式,由投标人负责经营和管理。教职工就餐区建筑面积700平方米,采用自助形式就餐,由招标人负责经营和管理。

3、约定的其他区域主要为一层基本伙餐厅就餐区域装修、整个食堂楼体外立面、四层暖气、楼体外教职工电梯大堂、隔油池、洗浴间及一、三、四层外门窗等,由投标人负责投资、改造。(详见改造区域工程项目和设备清单)

三、设计方案

1.方案设计图纸须符合消防安全及食品安全流程。

2.设计方案风格既能体现现代餐饮时尚元素,又与大学文化相融合。

四、合作期限:

★合作期为:6年,合作经营期为:2020年 日至 2026 年 日。

五、合作模式:

★中标人按照合同对三层及约定的其他区域采取整体设计、整体施工模式实施改造。招标人在合作期限内免收中标人三层学生风味美食广场管理费。

六、考核评估: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每年招标人对中标人的管理和服务方面工作进行师生满意度评估,若师生满意度低于60%,将终止合同,中标人投入不予返还,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补偿;若师生满意度高于60%,但低于80%,招标人限定中标人在三个月内进行整改,整改期过后师生满意度仍低于80%,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投入不予返还,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补偿;若师生满意度高于80%,合同继续执行。

七、履约保证金

1、本协议签订时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20万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3、如果中标人在合作经营期间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学校各项管理规定和本协议约定的责任、义务,出现违约违规情况,招标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中标人应承担的数额,招标人的扣除行为一经招标人向中标人下达扣除指令后即时生效。中标人对招标人的扣除行为不得持有异议,除非中标人具备充分合理的理由以及充足的证据材料支持。

4、若中标人在合作经营期内遵守相关规定,服从招标人管理,为师生提供满意服务,无违约违规行为,合作经营期终止后,在双方债权债务结清的基础上,招标人需在十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应退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八、改造工程基本要求:

1.中标人的中标效果图招标人有权提出部分修改,设计图纸、方案必须经过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2.中标人负责的施工图设计和改造区域是大连交通大学沙河口校区食堂的三层和约定的其他区域。施工图设计和改造范围包括且不限于:食堂三层和约定的其他区域的原有设施拆除;所有门、窗更换;防水层施工;功能分区的墙体砌筑、白钢隔断施工;地面、墙面、天棚装饰工程;给排水管线敷设;电力电缆、电线敷设;配电箱,所有电气开关、插座、灯具安装;采暖管线、散热器安装;通风、空调系统安装;消防设施、设备安装;监控系统、音响系统等。

招标人负责提供:食堂三层的总配电箱(含箱内总开关、磁卡电表);自来水竖向主管(含总阀门及水表);暖气竖向主管道及阀门;排水竖向主管道。

3.中标人必须委托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无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的设计单位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必须满足国家、省、市现行的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必须经过卫生防疫部门的审核批准,由于设计缺陷带来的消防、卫生防疫、用电安全等问题及由此造成的损失都由中标人负责。

4.中标人必须确定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按专项分包等方式委托多个施工单位。中标人委托的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5.中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1)依据2017年辽宁省计价依据《建筑工程费用标准》的建设工程费用组成投标报价,计价方式为工程量清单计价。

(2)工程量清单及报价必须由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编制,清单编制人员必须为造价工程师。

(3)工程量清单及报价经大连交通大学审计处审核后,以大连交通大学审计处出具的审核后的工程量清单及报价作为施工合同的签订依据。

6.中标人以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必须经过大连交通大学后勤集团审核同意后方可签订。

7.工程监理单位由大连交通大学委托,工程监理费由大连交通大学负责。工程监理单位负责所有改造项目的土建、装饰、水暖、电气及安装的工程进度、工程技术、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监理工作。

8.施工过程中,无论因何种原因产生的工程量变化,必须报大连交通大学后勤集团,并由中标人、施工单位、后勤集团和监理单位共同签字确认。

9.工程结算审计由施工单位出具工程竣工结算书,并经大连交通大学审计处审核后,以最终结算审计值作为中标人投资额的计算依据。

九、改造区域工程项目和设备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区域

项 目

内 容

学生餐厅区域

设计费

行业标准

监理费

行业标准

审计费

行业标准

塑钢门窗

三楼学生美食广场区域的门窗

收银系统

三楼档口部分

三楼软装

吊饰、配饰、雕饰、包柱子、槽灯带、造型、文化墙、校训墙、绿植、仿真绿植、花架、书架

墙体外立面

二楼和三楼学生美食广场区域的外立面

中央空调

单体5匹品牌空调5台

前厅后厨环境装修

拆除,地面防水,砖混砌墙,粘砖,地面铺砖,墙壁处理,喷漆,灯光,餐台,桌椅,吊顶,下水道疏通,开荒保洁等。

网络音响监控

无线WIFI,中档品牌音响系统,后厨及大厅监控

上下水

厨房、功能间

接电入户

全部区域

接天然气

厨房区域

排风

全部区域净化器、消音、烟罩、烟道、风机等

餐厨设备

根据需要配置

教工餐厅区域

设计费

行业标准

荣誉餐厅

品牌空调、地面、墙体、书橱、餐桌、电视屏、卫生间、沙发等

传菜货梯

一到三层中档品牌电梯

软装

吊饰、配饰、雕饰、包柱子、槽灯带、造型、文化墙、校训墙、绿植、仿真绿植、花架、书架

空调

单体5匹品牌空调5台

前厅后厨环境装修

拆除,地面防水,砖混砌墙,粘砖,地面铺砖,墙壁处理,喷漆,灯光,餐台,桌椅,吊顶,隔断、下水道疏通,开荒保洁等。

网络音响监控

无线WIFI,中档品牌音响系统,后厨及大厅监控

上下水

厨房、切配间、特色明档位置

接电入户

全部区域

接天然气入户

厨房、特色明档

水暖设计改造

全部区域

厨房排风

净化器、消音、烟罩、烟道、风机等

钢结构棚

三楼食梯井旁边扩容加盖处理

餐厨设备

2台双眼灶、2台单眼灶,1个煲汤炉、1个六孔煮面炉连柜、2台保鲜操作台、电扒炉连柜1个、双缸电炸锅连柜1个、双眼水槽4个,平板车4个,糖分车1台,洗涤龙头2个,容器若干、手使工具等(设备要求中档以上品牌)

其他

区域

一楼空调

单体5匹品牌空调10台

一楼售卖台拆除

现有售餐台拆除

一楼软装

吊饰、雕饰、灯光造型、包柱子、槽灯带、造型文化墙、绿植、仿真绿植、花架、书架、回民区隔断等

一楼后厨卫生间、洗浴间

拆除、内部地砖、上下水工程、瓷砖、防水处理、卫生间隔断等

一楼和三楼教工餐厅区域墙体外立面

做外墙体保温加涂料

一楼和三楼教工餐区域的塑钢门窗

中档以上品质塑钢材料、真空双层玻璃

四楼外立面和塑钢门窗

四楼部分

四楼暖气设计改造

体育工作部办公区域暖气

教工餐厅电梯大堂

拆除原有,新建大堂,作为教工等候电梯用。

食堂隔油池改造

原有隔油池改造设计

外部楼梯处理

半封闭彩钢板或其他

十、改造投资额度:

★项目总投资金额不低于310万元,不高于370万元,其中三楼学生风味美食广场区域不低于130万;教职工用餐区域投资金额不低于105万;其他区域不低于75万。(其中三楼学生风味美食广场工程部分投资不低于80万元,教职工用餐区域工程部分投资不低于70万元,其他区域工程部分投资不低于70万元)。

11施工完成期限:

★2020年8月27日前(中标人须完成全部工程和设备调试、安装,并确保场地具备经营条件)。

十二、经营要求

1、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辽宁省高校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等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服从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及招标人管理,严格遵守招标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保证为招标人提供安全、卫生、满意的餐饮服务。

2、中标人应按照招标人《食品经营许可证》规定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严禁在从事非食品经营活动。

3、每学期开学前中标人需以书面形式将美食广场各档口经营品种和售卖价格上报招标人,待招标人审核批准后方可经营,日常经营中若经营品种和价格有调整,需上报招标人审核后方可执行。

4、中标人在经营过程中使用的全部伙食原材料及易耗品等由招标人统一采购,产生的材料费及能源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严格执行《大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按要求进行餐厨垃圾的处理,处理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中标人经营期间,三层所有餐具由招标人统一组织进行集中清洗和消毒。因洗消产生的相关费用经核算后,由双方各自承担。

6、中标人日常所有经营收入必须进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收费采取无现金结算方式,须使用“一卡通”POS机和二维码扫码机收取费用,不得出现其他方式。一卡通结算按照消费额的5‰向招标人缴纳手续费。

7、在合作期内,中标人不得擅自改变经营场所布局,如需改变,须征得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招标人的房屋转让、转租给第三方餐饮公司,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与档口经营者签订经营合同或者协议须向招标人备案。中标人不得以招标人的名字或名义注册登记办理证件或在外签订任何形式的合同、协议。

8、中标人在经营期间需加强美食广场水、电、燃气和各类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维修和改造,保证设备设施能够满足使用需求,合同期满后此期间投入的所有设施、设备和装修等一并归招标人所有,中标人不得拆除。中标人负责每年定期清洗排烟管道一次,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9、经营期间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随意改动燃气管道(含附属设施)、主支线电缆及其附属设施和内部结构性等重大基础设施改造。如果发现招标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或在履约保证金中予以罚款。

10、中标人须购买保额不低于100万元的餐饮场所责任险,并上报招标人备案。在中标人未能购买该保险之前,中标人无权开展营业。

11、中标人应建立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管理机构,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岗前培训、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培训。严禁出售腐烂变质过期食品,生熟食品分类、分架存放、明确标识,保持厨房内外环境清洁整齐。中标人法人代表为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食堂食品安全、生产安全负全部责任。

12、中标人在经营期间,应配备餐饮管理经验丰富的专职管理人员负责美食广场的日常运营,经营区域内聘用的所有员工,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与劳动者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内所发生的债权债务、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人身伤害、劳资纠纷等一切事宜及费用由中标人负责,与招标人无关。如果因此导致招标人承担责任,则中标人应当等额赔偿给招标人。

13、中标人每月需更新所有参与食品加工、销售的人员的档案并交招标人备案,人员档案包括人员基本信息、用工合同(包括档口经营人与雇佣人员的雇佣协议)、健康证等。

14、中标人经营期间,所有员工统一着装,持健康证上岗,无论任何原因都不得与就餐师生发生吵闹、争执,出现不良影响或后果中标人要承担全部责任。

十三、财务决算

中标人的装修改造结束且具备经营条件且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以双方签字验收日期为时间节点,中标人10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报送财务决算材料。双方计算中标人的实际投资金额以财务决算值为准。财务决算包括:

(1) 工程结算最终审计值;

(2) 设备、餐具、厨具、家具采购和安装总金额;

(3) 牌匾、灯箱、挂件等装饰性材料总金额;

(4) 中标人与招标人约定的其他可计入总投资的费用支出。

由招标人委托第三方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中标人报送给招标人的总投资额的所有材料进行财务决算。经招标人和中标人同时确定的最终财务决算值,作为中标人的总投资额。若最终财务决算值大于或等于投标文件承诺金额,总投资额按投标文件承诺金额计算;若最终财务决算值小于投标文件承诺金额,最终财务决算值与投标文件承诺金额的差额,作为中标人对招标人的无偿捐赠,以现金转账方式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总投资额按投标文件承诺金额计算。

十四、其他

1、若因国家社会因素或学校发生重大政策性调整,或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可协商变更或终止合同。

2、在经营过程中如发生被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定性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中标人应承担受害者所有医疗费、营养费和其他补助费等,招标人有权立即终止合作,中标人投入不予返还,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补偿,并有权追究中标人相关法律责任。

3、在经营过程中中标人因存在食品卫生、质量问题被政府有关执法部门通报或被新闻媒体曝光,损害学校声誉,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全额扣罚中标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全部的经济责任。

4、中标人在协议期限内要保证经营的连续性,日常及节假日期间,须服从招标人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停业。若无故停业,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格式

致:(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招标项目名称、包号)(招标编号),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

完全理解招标文件的内容,决定投标本项目,据此我方承诺如下:

1.​ 我方承诺,我方完全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须满足的特定条件。

2.​ 本项目服务总投入额度 万元,其中三层学生风味美食广场投入额度 万元,教职工用餐区域投入额度 万元,约定的其他区域投入额度 万元。

3.​ 我方已仔细研究并完全理解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附件等相关资料)规定的内容,并承诺在发生争议时,不会以对招标文件存在误解、不明为由,向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行使任何法律上的抗辩权。

4.​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 90 个日历日。

5.​ 经营期限: 6年 。

进场时间:2020年8月27日前(完成实施设备调试及安装,并确保具备经营条件)

6. 我方已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并完全理解、同意并接受当发生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等法律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时,我方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被退还。

7. 我方承诺投标文件及所有提供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由于我方提供的资料不实而导致中标结果无效,给其他投标人及招标人造成的全部损失,我方同意无条件予以赔偿。

8.我方投标文件、你方的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若招标文件存在要求,而投标文件没有拒绝亦没有涉及的情形下,我方接受招标文件的有关约束,并同意将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作为投标人合同义务的组成部分。

9. 我方将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存在违法违规等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公章

日期

注:1、本格式文件内容不得擅自删改。2、投标人代表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3、投标人公章必须是经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4、不得使用其他印章或电子制版签名。

5、应按规定签字,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二、资格证明文件

(以下文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书

兹授权 (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 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参加政府 (项目名称、包号)

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此次投标有关的事宜。在此次投标过程中,本公司将承担该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

本授权书有效期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公章

注:1、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

2、法定代表人盖章和投标人公章,必须是经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

3、不得使用其他印章或电子制版签名。

4、应按规定签字,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下述材料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2、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

3、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


(七)累计有3年(含3年)以上高校餐饮经营管理经验(至少一所以上公立高校),且项目单体经营面积在1000平米以上,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同时有正在从事的高校餐饮经营服务项目,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三、服务承诺函(须包含第三章项目需求中的要求)


四、其 他

(一)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1)公司名称: 电话号码:

(2)地 址: 传 真:

(3)注册资金: 经济性质:

(4)公司经营及资金状况:

(5)公司开户银行名称及帐号: 地 址:

(6)营业注册执照号:

(7)其他说明:

我/我们声明以上所述是正确无误的,您有权进行您认为必要的所有调查。

日期:

投标人名称: (公章)


(二)企业业绩(格式自拟)


(三)企业实力 (格式自拟)


(四)施工方案(格式自拟)

★1、工程部分投资额为 万元,其中三楼学生风味美食广场工程部分投资 万元,教职工用餐区域工程部分投资 万元,其他区域工程部分投资 万元)。

2、工程量清单(含主要材料表(包括品牌、型号、规格等))


(五)设计方案(格式自拟)


(六)经营管理方案(格式自拟)


(七)其他文件和资料


四、 投标人需说明的其它问题

投标人可提出补充建议或说明,提出比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更合理的建议方案或其技术偏离可以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的理由,同时应说明对技术条件、价格、维护、检修、安装等方面的影响。


附件1:

开 标 一 览 表

项目名称:大连交通大学沙河口校区食堂经营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LYQ2020-0738    年 月 日

总投入额度(万元)

学生风味美食广场投入额度(万元)

教职工用餐区域投入额度(万元)

约定的其他区域投入额度(万元)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公章:

注: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如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附件2:

评 标 方 法

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得分,计算出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出顺序,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人评标总得分相同,报价高的投标人排序在前。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经营管理方案等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一)基本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

评分类别

项目

内容

备注

综合得分

(55.00分)

投标报价

(20.0分)

总投入额度 (20.0分)

总投资额不低于310万元,不高于370万元,按照310万元得8分。最终得分为=8+(投资额-310)/10*2,例如:投资额320万元得10分,335万得13分,370万元得20分。

企业业绩

(30.0)

从事高校餐饮服务1000平米以上项目的高校数量(10.00分)

每所高校得1分,最高得10分,以合同为准,无合同视为无此项合作得0分。

累计投资改造高校学生餐厅额度情况(20.00分)

累计投资改造额度(以万元计),每投入100万元得1分,即:最终得分=投资改造额/100万元,最高得20分。投资改造额度界定须同时提供校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学校二级及以上单位印章)和合同(合同内容须体现高校学生食堂或教工食堂投资改造内容)。

企业实力

(3.0分)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HACCP食品安全危害物体系认证证书;

6、全国重合同守信用AAA级企业证书。

每提供一个1个证书得1分,最高得3分(2017年1月1日以来,有效期内的)。

施工方案

(2.0分)

根据设计方案提交工程量清单及工程报价(设备除外)。

工程投资240万元及以上得2分,239万-230万元得1分,229万-220万元得0分。

注:清单须体现中标区域的内部装修、改造、投入明细,列出主要材料品牌型号及规格。

(45.00分)

设计方案

(20.0分)

设计方案与餐饮时尚元素和大学文化融合程度

设计方案能突出餐饮时尚元素和大学文化的融合得20.0-15.1分;

设计方案能突较好体现餐饮时尚元素和大学文化的融合得15.0-10.1分;

设计方案能体现餐饮时尚元素和大学文化的融合得10.0-5.1分;

设计方案不能体现餐饮时尚元素和大学文化的融合得5.0-0分;

经营管理

方案

(20.0分)

招商方案,项目设置及类别,风味特色,能够满足不同地域学生口味需求。(6.00分)

优秀6.0-4.1分,良好4.0-2.1分,一般2.0-1.1分,较差1.0-0分。

企业规范化管理,经营策略,创新理念,制度建设,食品安全及内部控制制度。(6.00分)

优秀6.0-4.1分,良好4.0-2.1分,一般2.0-1.1分,较差1.0-0分。

企业组织机构及本项目经营团队建设情况(4.00分)

优秀4.0-3.1分,良好3.0-2.1分,一般2.0-1.1分,较差1.0-0分。

企业自营品牌数量及项目名称(3.00分)

优秀3-2.1分,良好2.0-1.1分,一般1.0-0分。

菜品限价管理方案(1.00分)

优秀1-0.7分,良好0.6-0.3分,一般0.2-0 分。

方案陈述

(5.0分)

使用PPT介绍方案设计理念,经营理念,管理及服务承诺,项目团队架构等。

优秀5.0-3.1分,良好3.0-2.1分,一般2.0-1.1分,较差1.0-0分。

注:1、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原则)

2、获得最高综合得分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3、如果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按下列顺序排列以确定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1)设计方案得分高的;

(2)投标报价高的;

(3)经营管理方案得分高的。

4、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与以上评分因素相关的材料。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5、保密要求

从开标时起到中标公告发布时止,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投标人或与上述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


附件3:

资格性审查表

审查内容

投标人

1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条件要求情况

2

投标保证金缴纳符合要求情况

审查结论

备注:(有不符合项的,需在此处详细写明理由)

审查人签字:

审查人单位:

注:1、货物和服务招标项目的资格审查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进行,至少两人。其他政府采购项目由评委会或谈判小组进行审查。

2、审查情况或结论合格打√,不合格打×,不合格原因请在备注栏内注明。

3、《资格性审查表》是资格性评审的依据,不得对《资格性审查表》以外的内容进行资格审查。

4、代理机构应提供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按如下几种情况提供证明材料:

(1)以支票或汇票形式递交的,可出具所在银行盖章的银行到账证明(复印件加盖代理机构公章),或出具通过所在银行电子银行系统打印的到账证明(加盖代理机构公章)。

(2)以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可出具所在银行盖章的客户回单(复印件加盖代理机构公章),或出具所在银行网站打印出的电子转账凭证(加盖代理机构公章)。

(3)以保函形式递交的,可出具保函(银行保函或企信担保函,加盖代理机构公章)。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审查内容

投标人

1.​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 

投标文件完整性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3.​ 

投标文件签署情况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4.​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没有漏项。

5.​ 

对“★”条款做出实质性响应,未发生重大偏离。

6.​ 

未发现投标人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7.​ 

未发现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8.​ 

未发现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审查结论

备注:(有不符合项的,需在此处详细写明理由)

评委签字:

注:1、合格项打√,不合格项打×,不合格原因请在备注栏内注明。

2、《符合性审查表》是符合性评审的依据,《符合性审查表》未列明的,不得作为符合性评审中认定投标(报价)文件无效的依据(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文件无效的情形除外)。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