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运城市第二医院病员食堂项目对外承包方案 |
根据市卫计委、纪委督导要求,经院委会研究决定,对我院病院食堂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者均可报名。 一、 承包报名条件 承包人必须具备健康证及餐饮服务经营资格。 二、 医院的责任与义务 1. 医院提供经营场地及相关设施、财产清点对接后,方可实施经营。 2. 医院有权对承包人进行不定期检查督导,如发现各种违规操作和不良行为,不服从医院监督管理的、责令其整改不落实的,必要时终止合同。 三、 承包人责任与义务 1. 承包者必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配合医院做好患者用餐服务管理。 2. 患者及其家属餐饮标准价格由承包方自行制定,并保证标准及质量。 3. 保证安全生产、规范经营、文明服务严格落实食品卫生饮食安全,如发生食物中毒等不安全事故一切后果责任由承包方负责。 4. 春节、中秋节等节假日用餐费,承包方义务承担。承包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增加餐饮服务免费项目。 四、 承包方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管理模式,承包方严禁转租、承包。 5.承包经营期间,水、电、燃气耗损均由承包方承担。 6.医院所提供物资设施,承包方要维护善用,造成设备损坏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 7.承发方在经营期间,确保室内外卫生干净整洁,每日按时对厨余垃圾进行消毒,及时清理。 五、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处理,承包期限1年。 联系人张星:139348995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