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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淄川区西河镇人民政府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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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河镇政府机关食堂托管承包服务合同公示

招标详情

西河镇政府机关食堂托管承包服务采购合同公示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河镇政府机关食堂托管承包服务
二、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302202002000141
三、中标(成交)供应商:淄博和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街道办事处般阳路258号
联系人:高素贞 联系方式:18553397819
四、合同金额:92.52 万元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淄博市淄川区西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淄博市淄川区西河镇
联系人:阎德文 联系方式:05335310887
2、代理机构:山东启新国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省济南市市历城区县(区、市)山大北路街道(路、乡、镇)32号号(村)A座四楼东402、404、406、408、410、412室
联系人:明娟 联系方式:0533-2319963
附件:『西河镇政府机关食堂托管承包服务』 『查看附件』
合 同 书 甲 方:淄博市淄川区西河镇人民政府 乙 方:淄博和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项目编号:SDGP370302202002000141 项目名称:淄博市淄川区西河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托管承包服务 签订时间:2020 年 7月 6日 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项目名称:淄博市淄川区西河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托管承包服务 项目编号:SDGP370302202002000141 一、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A.成交通知书 B.响应文件 (见响应文件) C.磋商报价表 (见响应文件、二轮报价表) D.采购文件 E.合同执行期间,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补充协议。 二、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合同文件中规定内容一致。 三、服务范围 乙方负责供应西河镇政府现有西河、东坪、张庄三处办公地点的机关工作人员的 早、中、晚餐与必要的公务接待用餐,以及食堂的卫生、安全管理等。 四、合同价格 本合同价格为:①机关干部用餐标准为¥13.00 元/人次/餐,包括早、中、晚餐; ②公务接待用餐标准为¥30.00 元/人次/餐。 甲方根据每日用餐人数、公务接待用餐人次与乙方按实结算。 五、服务承诺 1.乙方保证在甲方现有西河、东坪、张庄三处办公地点分别安排食堂服务人员, 以保证甲方各处机关干部的就近用餐。乙方保证做好甲方现有三处办公地点的机关工 作人员的早、中、晚餐与必要的公务接待用餐,以及食堂的卫生、安全管理等。 2.乙方保证所提供饭菜的质量、卫生,并确保所提供饭菜的营养满足甲方各处机 关干部的日常需要,冰承诺可根据甲方要求随时调配菜品。 3.乙方服务承诺其他内容:详见乙方响应文件。 3 六、验收 甲方以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为依据,成立评审验收小组,负责对项目进行 全面的评价,并在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如发现乙方提交的服务成果不能满足甲方 要求或不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范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修改,直至满足甲方 要求及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七、服务地点、时间 1.地点:西河镇人民政府,西河、东坪、张庄三处办公地点。 2.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满一年,甲方将对乙方的服务进行综 合考核,甲方根据考核情况,对乙方进行酌情处罚。考核合格将续签下一年合同;如若 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3.服务期内因乙方原因发生较大或重大责任事故,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未满 服务期限,国家或上级相关政策出现变化,依据国家或上级相关政策执行。 八、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提供厨房设备及厨具、餐具。 2.采购人提供水、电,并承担水、电费用。 3.甲方有权在经营期内对乙方的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调查 饭菜和服务水平的满意率,如有重大质量问题、服务问题和菜品不符和大多数人口感 要求的,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的工作,并责令做出相应改善或终止合同的执行。 九、乙方权利与义务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卫生 部《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有关法 律、法规,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2.乙方保证菜品的质量和口感,营养搭配均衡。 3.厨房设备的维修、维护、保养等全由乙方承担。 4.乙方自行配备气源并承担全部费用。 5.米、面、食用油、酱油、醋、肉等大宗物品,品牌须与成交响应文件中的品牌 一致,并经甲方核验后方可使用。 6.乙方于 2020 年 7 月 30 日前为食堂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险。 4 7.食堂工作人员由乙方按照饮食服务业要求进行聘用,受雇佣人员与甲方不存在 任何劳动关系。乙方负责发放所属人员工资与劳保福利等,负责食堂所有卫生防疫检 查和税收等费用的开支,负责食堂的员工安全和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等安全责任 及发生事故经济的开支,乙方及其雇佣人员,发生任何人身财产的意外损害均由乙方 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承担经营场所范围内的独立法律责任。 8.在经营期内如发生因加工后食品卫生方面造成的不良后果以及乙方工作人员的 工作方面失误造成的人身伤害,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9.乙方在经营期内不得将食堂对外承包、转租。 10.其他乙方应履行的权利与义务。 十、食堂经营要求 1.食堂人员配置:营养师 1 人、厨师 2 人、面点师 2 人、服务人员 3 人。实 际人员数量,在食堂运行一段时间后,乙方根据工作量可与甲方具体协商,但必须保 证所用人员及数量能够满足甲方需求。 2.卫生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五四制》要求,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间应做好所聘 用人员的安全意识培训,规范操作,严防水、电、燃气事故,合理使用、维护餐厅设 施,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条例,合理存放及调配食材,保证食物新鲜,避免浪费,杜绝 食物中毒。健全日常管理,包括服务人员薪酬考核制度,设备使用保养制度,食材和 易耗品使用及管理制度等,并做好相关记录。 3.乙方在服务期限内应严格按照食药监局制定的餐厅管理规范标准执行,做好日 常餐具消毒记录,随时配合食药监局例行抽查工作,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达到 C 级 及以上标准。 4.乙方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保证西河、东坪、张庄三处办公地点机关工作人员按 时就餐。 5.每周五要在餐厅显耀位置公布下周菜谱。 6.原材料从采购、验收做到索票、索证齐全,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 索票管理规定》。禁止采购供应易发生饮食安全隐患的菜品。 7.食堂的膳食质量、花色品种、营养搭配、卫生安全等要符合《食品安全法》和 甲方的要求,菜单设计按照合理膳食、科学配餐、荤素搭配的原则,做好每餐调配。 5 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健全食堂餐饮安全管理制度并有效实 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达到 B 级及以上(含 B 级)。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 关产品的可追溯率达到 100%。 8.食堂从业人员要办理健康证,持证上岗。各岗位统一服饰。 9.乙方要服从甲方的管理,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的要求,建立 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认真做好食堂卫生安全和各项工作, 确保饮食安全。 十一、服务管理要求 (一)人员用工管理 1.保证所有从业人员遵纪守法,严格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完成布置的各项任 务。 2.食堂工作人员由乙方自行招聘和管理,甲方有权对食堂用工情况进行监督和检 查。 3.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身份证、健康证,严格遵守个人卫生制度,具有 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杜绝无证人员以及身体不合格的人员上岗操作。 4.乙方自行承担劳务纠纷的处理等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5.乙方要对员工的思想道德、业务素质、安全健康等进行全面管理,所有人员应 规范服务操作程序,做到文明用语、礼貌服务。 6.甲方不提供任何辅助工作人员,由乙方全权负责向甲方提供餐饮接待服务、节 俭宣传服务、为保证饮食卫生安全而须履行的相关义务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二)设备设施管理 甲方提供厨房设备及厨具、餐具,经营期间,厨房设备的维修、维护、保养等由 甲方承担。甲方提供的厨房设备及厨具、餐具等登记造册,双方签字认可,经营期满 如数交还甲方。 (三)经营指标控制与管理 1.乙方严格按照经营范围规范经营,严格按照双方委托经营约定经营。 2.乙方为食堂安全、卫生、防火、防盗等第一责任人,对相应工作负有直接的组 织和管理义务。必须自行做好安全、防盗、防火和食品卫生等工作,如发生失窃、火 6 灾、食物中毒等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3.服从食品卫生监督部门和甲方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4.乙方要切实做好食堂的餐具洗消和就餐公共区域的保洁工作,餐饮具使用前必 须洗净、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并承担相关费用。 5.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确保 食品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6.食堂实行“明厨亮灶”工程,监督食品加工制作过程,防范各种安全隐患事故 的发生。 7.乙方须对每一项工作岗位制定工作标准和流程,确保按流程规范作业。 8.严禁利用食堂对外经营服务。一经发现有此行为,甲方有权单方与乙方解除合 同。 9.严禁通过变相刷卡的方式与工作人员串通套取午餐补贴。一经发现有此行为, 甲方有权单方与乙方解除合同。 十二、考核要求 甲方对乙方实行每双月考核制度,考核结果做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连续 2 次 考核低于 90 分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具体考核标准由甲方制定。 十三、付款方式 甲方按机关干部用餐标准为¥13.00 元/人次/餐、公务接待用餐标准为¥30.00 元/ 人次/餐,根据实际人数按月向乙方付款;每月 10 号前结算上月款项。 税金的交付:乙方必须在淄川区交纳税金,并由淄川区税务部门出具合格的税务 发票。 十四、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赔偿本次和再次招标采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政府 采购监督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2.其他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 关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争议解决 7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甲方 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 除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一式肆份,均须报淄川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备案, 备案后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备案留存贰份,淄川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只负责 备案合同留存,不负任何合同责任。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签字) 或其授权人:(签字) 地址:淄博市淄川区西河镇 地址: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街道办事处 般阳路 258 号 电话:0533-5518001 电话:0533-5188887 签订日期:2020 年 7 月 日 签订地点:淄博市淄川区西河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淄博市淄川区西河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托管承包服务 项目编号:SDGP370302202002000141 五、服务承诺 六、验收 甲方以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为依据,成立评审验收小组,负责对项目进行全面的评价,并在验收单上签署验 七、服务地点、时间 九、乙方权利与义务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卫生部《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2.乙方保证菜品的质量和口感,营养搭配均衡。 3.厨房设备的维修、维护、保养等全由乙方承担。 4.乙方自行配备气源并承担全部费用。 5.米、面、食用油、酱油、醋、肉等大宗物品,品牌须与成交响应文件中的品牌一致,并经甲方核验后方可使用 6.乙方于2020年 7 月 30 日前为食堂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险。 7.食堂工作人员由乙方按照饮食服务业要求进行聘用,受雇佣人员与甲方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乙方负责发放所 8.在经营期内如发生因加工后食品卫生方面造成的不良后果以及乙方工作人员的工作方面失误造成的人身伤害, 9.乙方在经营期内不得将食堂对外承包、转租。 10.其他乙方应履行的权利与义务。 十、食堂经营要求 1.食堂人员配置:营养师 1 人、厨师 2 人、面点师 2 人、服务人员 3 人。实际人员数量,在食 2.卫生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五四制》要求,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间应做好所聘用人员的安全意识培训,规范操 3.乙方在服务期限内应严格按照食药监局制定的餐厅管理规范标准执行,做好日常餐具消毒记录,随时配合食药 4.乙方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保证西河、东坪、张庄三处办公地点机关工作人员按时就餐。 5.每周五要在餐厅显耀位置公布下周菜谱。 6.原材料从采购、验收做到索票、索证齐全,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禁止采购供应 7.食堂的膳食质量、花色品种、营养搭配、卫生安全等要符合《食品安全法》和甲方的要求,菜单设计按照合理 8.食堂从业人员要办理健康证,持证上岗。各岗位统一服饰。 9.乙方要服从甲方的管理,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 十一、服务管理要求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2020年7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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