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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学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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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学院北校区第六食堂2020—2021劳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西昌学院北校区第六食堂2020—2021劳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07-28 11:53

项目概况 西昌学院北校区第六食堂2020—2021劳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兴盛西路2号6栋B座13楼(或通过网上发售购买,请先自行下载公告附件中报名流程)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8月1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510201202071725
项目名称 西昌学院北校区第六食堂2020—2021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250000元
最高限价 1250000元
采购需求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2020年8月10日—2021年8月9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年07月29日到2020年08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兴盛西路2号6栋B座13楼(或通过网上发售购买,请先自行下载公告附件中报名流程)
方式: 通过网上发售(请先自行下载公告附件中报名流程)或现场购买的方式获取。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磋商。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加盖单位鲜章的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信息错误,对自身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售价: 15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年08月1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兴盛西路2号6栋B座13楼
五、开启
时间: 2020年08月1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兴盛西路2号6栋B座1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1、项目编号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售卖版为准。2、备案编号:SCZC304914_20200013。3、监督单位:四川省财政厅;监督电话:028-86725932。4、供应商信用融资: 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财采〔2019〕17 号)等有关规定,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附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西昌学院
地址: 四川省西昌市安宁镇学府路1号
联系方式: 沙老师;0834-25819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咨元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兴盛西路2号6栋B座13楼
联系方式: 028-87799678、0834-2180998(凉山)、18781933788(仅限技术咨询)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田女士
电话: 028-87799678、0834-2180998(凉山)、18781933788(仅限技术咨询)

项目编号:zyxg-zc-ls-2020172 西昌学院北校区第六食堂 2020—2021 劳务 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西昌学院 四川咨元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中国·四川 二 0 二 0 年七月 1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2 第二章 磋商须知................................................................................................ 5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16 第四章 服务要求、商务条件说明..................................................................18 第五章 磋商程序.............................................................................................. 21 第六章 合同草案条款(参考文本)..............................................................33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36 第八章 报价表(第 次)..........................................................................51 附件一:报名登记表..........................................................................................52 四川咨元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咨诚为本,共创新元 2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四川咨元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西昌学院委托,对西昌学院北校区第六食堂 2020—2021 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编号:zyxg-zc-ls-2020172 二、项目名称:西昌学院北校区第六食堂 2020—2021 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本次磋商共一个包,采购西昌学院北校区第六食堂 2020—2021 劳 务服务。(具体详见第四章)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具备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5.供应商“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四川咨元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咨诚为本,共创新元 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前的信 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 在不良信用记录)。 七、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0 年 7 月 29 日至 8 月 4 日(每天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网上发售(请先自行下载公 告附件中报名流程)或现场购买的方式获取。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磋商文件并登记备 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磋商。 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 加盖单位鲜章的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 的信息错误,对自身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150 元/份(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1、根据公告附件中的报名流程购买; 2、现场购买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兴盛西路 2号 6栋 B座 13 楼。 八、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 年 8 月 11 日 13 :30 (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应在开标当日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本次磋商不接受以电子 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九、磋商时间、地点:2020 年 8 月 11 日 13 :30(北京时间),四川省成都市金 牛区兴盛西路 2号 6栋 B座 13 楼。 十、本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 布。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 购 人:西昌学院 地 址:四川省西昌市安宁镇学府路 1号 联 系 人:沙老师 四川咨元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咨诚为本,共创新元 4 联系电话:0834-2581959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咨元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兴盛西路 2号 6栋 B座 13 楼 邮编:610037 联系人:田女士 电话:028-87799678、0834-2180998(凉山)、18781933788(仅限技术咨询) 传真:028-87799678 电子邮件:1585256050@qq.com 四川咨元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咨诚为本,共创新元 5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磋商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人 西昌学院 2 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咨元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3 项目名称 西昌学院北校区第六食堂 2020—2021 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4 项目编号 zyxg-zc-ls-2020172 5 定向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已落实。 7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125 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123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8 低于成本价不正 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在磋商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 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 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 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 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书面说 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 的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 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 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 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 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 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 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 四川咨元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咨诚为本,共创新元 6 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 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 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9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10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11 小微企业(监狱企 业、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视同小微企 业)价格扣除和失 信企业报价加成 (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 业视同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 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 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 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 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3% 的价格扣除。 4、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 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 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 [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 供应商报价评审,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 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 四川咨元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咨诚为本,共创新元 7 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 文件中进行承诺。 12 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3 考察现场、标前答 疑会 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 14 供应商对磋商文 件提出质疑的时 间 严格按国家和财政部相关规定执行。 15 构成磋商文件的 其他文件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 成部分。 16 磋商有效期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 17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 18 磋商文件、评审工 作咨询 联系人:田女士。 联系电话:028-87799678。 19 履约保证金 成交金额的 10%,合同签订前支付给采购人。(成交供应商一次 性缴纳,合同期满无违反合同内容,无息退还) 交款方式: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缴纳或提交。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保证金 在合同完全履行后无息退付。 20 成交通知书 领取 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 证明证件(单位介绍信和个人身份证)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 成交通知书。 联系人:田女士。 联系电话:028-87799678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兴盛西路 2号 6栋 B座 13 楼。 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 四川咨元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咨诚为本,共创新元 8 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成 都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 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 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财采[2019]17 号)的要求,符合通知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 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或成都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集中展 示的融资机构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 “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选择“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的需 向代理机构进行登记。 21 供应商询问、质疑 供应商询问、质疑由四川咨元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负责 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 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质疑时应 一次性提出全部质疑事项,并附质疑书WORD电子文档U盘一份, 以当面提交或者快递邮寄形式且收到为准,以其他形式提出的 质疑均不接受和回复。 联系人:田女士。 联系电话:028-87799678。 备注:供应商按要求报名成功并购买磋商文件的,为依法获取 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22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23 政府采购合同公 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 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 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24 备选磋商方案和 报价 本次采购不接受备选磋商方案和多个报价。 25 政策法规(如适 用) 1、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 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 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 四川咨元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咨诚为本,共创新元 9 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 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 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强制采购的,供应 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 章(鲜章),否则投标无效。 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 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 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 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2、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 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根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 3、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按现行有效政策执行。 供应商为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条件的,按照第五章 《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 25 国家关于政府采 购进口产品的规 定 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不涉及进口产品。 26 其他 供应商磋商须知附表与磋商文件其他描述不一致时,以供应商 磋商须知附表为准。 二、总则 1、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磋商邀请书中所叙述项目的采购。 2、定义 2.1“采购人”或“甲方”系西昌学院。 四川咨元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咨诚为本,共创新元 10 2.2“供应商”或“乙方”系指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并提交响应文件的法人、 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3“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采购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 竞争性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咨元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3、本项目合格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3.1 供应商应具备第一章第五节所述的资格条件; 3.2 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3 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 4、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4.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 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 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4.2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施工建设或者项 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 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 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4.3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 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 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4.4 供应商的失信惩罚。供应商在编制的响应文件中,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 应文件中进行承诺。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 评审时实行 10%/次的报价加成,无限制累加制,予以惩戒。供应商的失信行为受到行政 处罚或司法惩处的,不再对其以价格加成的方式进行惩戒。 5、竞争性磋商采购费用 无论竞争性磋商采购的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全 部费用。 6、竞争性磋商文件 6.1 竞争性磋商文件是采购人用以阐明所需提供的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的程序和 四川咨元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咨诚为本,共创新元 11 评定成交供应商的标准、合同草案条款等内容的文件。 6.2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1)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2)磋商须知 (3)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4)服务要求、商务条件说明 (5)磋商程序 (6)合同草案条款(参考文本) (7)响应文件格式 (8)磋商过程中形成的书面变更通知 6.3 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并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 的要求。 6.4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 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 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至少 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日的,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7、响应文件 7.1 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7.1.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响应的所有来往 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 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 7.1.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7.1.3 如因未翻译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7.1.4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响应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 单位。 7.2 供应商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拟将项目的非主体、 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 (但不限于)下列部分: 四川咨元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咨诚为本,共创新元 12 文件一:资格性响应文件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2)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 (3)供应商的承诺函; (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5)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文件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 (1)响应函; (2)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 (3)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表; (4)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如不提供,不 影响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如不提供,不影响 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6)服务计划及承诺; (7)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8、报价 8.1 所有报价一律以人民币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报价。 8.2 供应商报价应为完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服务所应包括内容的所有价 格。 9、响应文件的递交 9.1 响应文件分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两部分,应分册密封装订。 资格性响应文件用于磋商小组资格审查,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用于供应商与磋商小组 磋商。 9.2 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为一式三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两份,电子文档一份 (电子文档为正本加盖公章后的 PDF 扫描件,U盘或光盘)。响应文件正本应用不褪色 的墨水中文书写或打印,并装订成册。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并在响应文 件封面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及“正本”、“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 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四川咨元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咨诚为本,共创新元 13 9.3 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按竞 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签字或加盖公章。 9.4 本次采购要求的复印件是指对图文进行复制后的文件,包括扫描、复印、影印 等方式复制的材料。 9.5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任何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9.6 所有资格性响应文件(1 正 2 副)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所有技术、服务性响 应文件(1正 2副)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电子文档单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递交。 9.7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封条上加盖密封章(供应商公章或密封 专用章)。 9.8 若有分包,需分包密封。 10、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11、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12、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2.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 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 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2.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2.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 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 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12.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 权的相关费用。 13、确定成交候选人 13.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13.2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 中,按照排序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4、成交通知书 四川咨元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咨诚为本,共创新元 14 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成交结 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15、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力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 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 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16、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适用) 16.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 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 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 的主要合同义务。 16.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 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16.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 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17、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 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 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8、签订合同 18.1 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 30 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以及磋 商过程中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18.2 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成 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的组成内容。 18.3 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计 价格[2002]1980 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通知规定收取,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 知书前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咨元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咨诚为本,共创新元 15 收款单位:四川咨元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贝森南路支行 银行账号:4402010309100059738 19、验收方式: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 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20、其他 20.1 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 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 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 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 20.2 本磋商文件中未引用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 其实施条例,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规章的规定执行。 20.3 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 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实质性要求) 20.4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 采[2018]123 号)、成都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 施方案》的通知(成财采[2019]17 号)的要求,符合通知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 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或成都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集中展示的融资机构 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选择“政采 贷”银行及其产品的需向代理机构进行登记。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银行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对供应商的信用审查以及开设账户等相关工作。 四川咨元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咨诚为本,共创新元 16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 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 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⑤ 供应商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等有行业特殊情况 的,可提供企业分支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企业分支机构 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签署和授权可由分支机构负责人签署和授权。以上均提供复印 件);) (2)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注:①可提供 2018 或 2019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②也可提供 2018 或 2019 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③也可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 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公 司章程(复印件)。} (3)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4)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提供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零申 报的提供税务系统网络申报或税务大厅申报零申报报表,新成立公司按实际缴纳情况提 供, 依法免税的公司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提供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新成 立公司按实际缴纳情况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公司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 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提供承 诺函) (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劳 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川咨元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咨诚为本,共创新元 17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10)供应商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提供承诺函) (11)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果发现虚假承诺,作无效投标处理) (12)供应商“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 注: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 2016 〕 125 号 ) 的 要 求 ,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将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 查询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 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 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与磋商时不需要提供 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1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与磋 商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代表参与磋商时需提供法定代 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身份证明文件包括居 民身份证、军官证、外籍人员的护照等,身份证明文件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 (15)报名时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本项目购买收据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说明: 1)供应商提供的以上资格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四川咨元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咨诚为本,共创新元 18 第四章 服务要求、商务条件说明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项目概述 第六食堂劳务外包项目:2020年8月10日—2021年8月9日。 服务对象:招标人安排用餐,正常工作日,早餐 400 人左右,中餐 600 人左右,晚 餐 300 人左右,提供自助餐;按安排提供不同标准的桌餐;其它用餐安排按招标人安排 执行。 (二)服务内容: 负责做好西昌学院第六食堂的餐饮服务劳务工作: 1、教工餐:工作日三餐、学校安排的周末、节假日加班人员用餐,其他临时性工 作安排用餐等;就餐人数:早餐 400 人左右,午餐 600 人左右,晚餐 300 人左右;自助 餐;菜品要求:炒菜、炖菜、凉菜、烧菜、小吃、面食、水果搭配等。 2、学生餐:午餐、晚餐和周末、节假日三餐等;大锅菜;人数随机。 3、接待餐:经学校同意安排的校外单位人员来校用餐等;自助餐或桌餐;按学校 规定的标准准备;人数随机。 4、学校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三)其他要求: 1、劳务人员岗位及职责基本要求 (1)管理服务人员(3人):经理 1人、助理 1人、财务管理及收银 1人,其他餐 饮服务员 21 人。 工作职责:经理负责第六食堂的全部管理服务工作;其他管理人员在经理的领导下 负责采购、库管、食材的验收(含食材的数量、质量、接收时间、食材的接收验收台账)、 台账、收银、报账、培训等管理工作。服务员在经理的领导下负责餐厅的卫生、收银、 上菜等服务工作。收银人员要确保教师、学生消费的正常划卡,做到不漏不重,不划人 情卡等。财务管理员应有会计资格,每月对该食堂的收入支出做出核算,对学校的各种 用餐做出登记,每日与各供应商做好货品、价格的记录,配合学校管理部门做好市场调 查工作,并核算结果。每月完成对各供应商所购商品的核算和汇总。按学校要求汇总各 种报账资料,按学校财务要求进行结算工作。 四川咨元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咨诚为本,共创新元 19 (2)后厨人员(21 人):总厨 1人,热菜厨师 3人,凉菜厨师及助理 2人,面点 厨师及助理 2人,墩子 3人,其他 10 人。 工作职责:总厨负责后厨的全部管理和技术工作,并配合经理开展管理服务工作。 厨师和墩子:在总厨的安排下,开展相关工作。杂工:负责初加工、后厨卫生、收餐台、 洗碗等工作;协助餐厅开展工作。 2、人员要求:服务单位须按学校要求配备具有相关资质的管理及后厨人员,并提 供相关服务,确保完成工作任务。在人员配置时应考虑人员的正常休息、病事假等因素, 每日上岗人员不得低于 90%,按国家规定购买或完善所有人员五险等;学校放寒暑假时, 食堂按学校放假起止时间,由学校和服务企业商定安排员工培训或放假休息;其他周末 或法定假日,在保证用餐供应的情况下,食堂安排员工轮休。 (1)经理: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经验特别丰富的可考虑大专),有 3年及 以上食堂管理服务经验,身体健康,年龄 30-50 周岁,性格外向,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强。 (2)一般管理员:有 1年及以上食堂管理服务经验,身体健康,年龄 40 周岁以下, 性格外向,会办公自动化软件等,有会计证书或经验者优先。 (3)总厨:有 5年及以上高校食堂或大型酒店后厨管理及操作经验,身体健康, 年龄 50 岁以下,性格外向,善于沟通和协调的。 (4)厨师:有 2年及以上高校食堂或大型酒店后厨上灶操作经验,身体健康,年 龄 40 岁以下,性格外向,心理健康。 (5)墩子工:有 2年及以上高校食堂或大型酒店后厨操作经验,身体健康,年龄 40 岁以下,性格外向,心理健康。 (6)杂工和服务员:有一定的餐厅工作经验,身体健康,年龄 40 岁以下,心理健 康,性格外向,头脑灵活。 3、人员管理:从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健康证明等。劳务人员在校期间均应遵守学 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管理。学校不提供住宿。 4、菜品制定:总厨每日与食堂管理员商议次日菜品,并及时与定点供应商衔接保 证原料按时送达;菜品要经常更换或调整,以确保学校教职工能正常就餐。 5、人员更换:供应商需听取学校管理人员的意见与建议,并及时整改,对于学校 提出更换人员,应无条件答应,并在一周内更换到位。对于拒不听从学校意见的,校方 四川咨元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咨诚为本,共创新元 20 有权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第一次不听从扣除 1000 元,第二次扣除 2000 元,依次递 增。由此带来的损失,全部由供应商承担。 6、安全责任:供应商承担所加工食品的卫生安全责任和其他安全责任。 二、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关于报价及付款方式: 报价含所有人员的基本工资、加班费、绩效奖励(月奖、年奖等)、保险(含五险 等)、体检(健康证体检等)、服装(工作服、劳保用品等)、员工租房补贴、交通、 通讯(电话补贴等)、学校重要接待临时聘请厨师费用(1万元包干)、加班值班、利 润、管理费、税收等所有费用。 付款方式:按 2次支付完毕(2020 年 12 月支付 1次,2021 年 7 月支付 1次。 2.服务期限:2020 年 8 月 10 日—2021 年 8 月 9 日 3.服务地点:西昌学院第六食堂。 4.验收方式和标准: 本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 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5.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 10%,合同签订前支付给采购人。(成交供应商一次性缴纳, 合同期满无违反合同内容,无息退还) 交款方式: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保证金在合同完全履行后无息退 付。 6.学校对成交供应商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情况,实行考核制,每月确定一次,以此作为 依据,支付劳务费用,考核办法另行制定。就餐者满意度达不到 50%,对于拒不听从学 校意见的,校方有权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第一次不听从扣除 1000 元,第二次扣除 2000 元,依次递增。由此带来的损失,全部由供应商承担。 7.成交供应商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如发生食品卫生安全和其他安全事故,成交供应商需 承担全部责任。 8.供应商为本项目配置的所有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 9.其他要求:接受采购人管理和违约处罚。 四川咨元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咨诚为本,共创新元 21 第五章 磋商程序 1.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 本磋商方法。 1.2 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 小组负责。 1.3 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 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1.4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 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 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作 出解释; (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 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 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磋商程序 2.1 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 2.1.1 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 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政府 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2.1.2 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四川咨元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咨诚为本,共创新元 22 (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 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6)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7)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3 出现本条 2.1.2 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组织单位书 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2.2 资格性审查。 2.2.1 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 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 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 商资格。 2.2.2 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 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2.2.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 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2.3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本章 2.3.1 的情况除外),终止本次采 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 2.3.1 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 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 号的要求:“磋商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 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家的,竞争性磋 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若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家, 且采购人要求继续进行的,评审委员会应当遵照相关要求进行评审。 2.4 磋商。 2.4.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磋商过程中,磋 四川咨元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咨诚为本,共创新元 23 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 2.4.2 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 文件拟定磋商内容。 2.4.3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 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 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 2.4.4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 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4.5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 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 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 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自行决定变 更其响应文件的(注:仅针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供 应商可以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磋商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 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 不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4.6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 审查中发现供应商响应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2)响应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审委员会评判的; (3)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知识产权、响应有效期等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 定,影响磋商小组评判的; (4)经最终磋商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仍不能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5) 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及其他政府采购合同实质 性内容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且采购单位无法接受的。 (6)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无效响应情形的。 但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等进行审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磋商小组应 当评定为不影响整个响应文件有效性和采购活动公平竞争,并通过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审 查: 四川咨元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咨诚为本,共创新元 24 (1)响应文件存在个别地方(总数不能超过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 字,但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2)响应文件除采购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 专用章加盖的; (3)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响应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 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磋商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后,向采购代理机 构出具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报告,确定继续磋商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有 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在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 报告中说明原因。 2.4.7 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 价格和其他信息。 2.4.8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 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 2.4.9 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磋商 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2.5 报价。 2.5.1 本次磋商采购采用现场报价,响应文件中不用首次报价(除现场报价以响应 文件报价为准的情形之外,响应文件报价不作为评审的依据,以现场报价为准),参与 报价的供应商按磋商小组要求进行报价。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预算 (或最高限价)或者相关报价不符合采购文件其他的报价规定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 处理。 2.5.2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 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 商不得少于 3家(本章 2.3.1 和 2.5.3 的情况除外)。或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 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 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家以上(本章 2.3.1 和 2.5.3 的情况 除外)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5.3 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 号第 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 家。 四川咨元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咨诚为本,共创新元 25 2.5.4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 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 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磋商小组认 为供应商最后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在磋商小组发出质询函后供应商未能提供合理的成 本分析和价格构成的或对质函询的解释未被磋商小组采信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 理。 2.5.5 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 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 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5.6 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 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 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 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 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 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 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6 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 2.7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 低顺序推荐 3家以上(本章 2.3.1 和 2.5.3 的情况除外)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 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 的,按照服务方案优劣顺序推荐。 2.8 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 四川咨元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咨诚为本,共创新元 26 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 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2.9 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2.9.1 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组织 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 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 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 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 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 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 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 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2.9.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2.10 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磋商 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 四川咨元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咨诚为本,共创新元 27 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 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 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 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 同意磋商报告。 2.11 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 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 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 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 2.12 供应商澄清、说明 2.12.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 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 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2.2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 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注: 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 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 权代表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 2.13 终止磋商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 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本章 2.3.1 和 2.5.3 的情况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 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 3.综合评分 3.1 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四川咨元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咨诚为本,共创新元 28 3.2 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 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技 术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财务状况及其他经济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经济方面磋商 小组成员独立评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其他政策合同类的评 分因素由抽取的法律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与技术有 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磋商 小组成员共同评分。 3.3 综合评分明细表 3.3.1 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3.3.2 综合评分明细表按须知表中的相关要求进行价格调整,再参与价格分评审。 3.3.3 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 号 评分因 素及权 重 分 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报价25% 25 分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为基准价,其价 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 计算: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25%*100 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 财库[2011]181 号文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型 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 与评审。 2、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 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或相 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的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 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 证明文件。 3、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 共同评 分因素 四川咨元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咨诚为本,共创新元 29 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 2 企业实 力 26% 26 分 1、供应商所聘厨师具有县级及以上烹饪类荣誉证书 (奖项)每有一项得 2.5 分,本项最多得 5 分;(提 供证书及聘用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具有“食品卫生 A级单位”得 5分,“食品 卫生 B 级单位”得 3 分,“食品卫生 C 级单位”得 1 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为本项目配置的总厨具有中式烹调师一级 的得 4分,二级的得 3 分,三级的得 2 分;(提供证 书及聘用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为本项目配置的厨师每有 1 名具有中式烹 调师二级及以上得 3分,三级的得 2分,本项最多得 12 分;(提供证书及聘用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相关人员不重复得分。 共同评 分因素 3 服务方 案 27% 27 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机构职责、人员分工、人员配置。 1、方案包含以上内容得 6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每有 一处不切实可行扣 2分,方案中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 或有逻辑性错误或不具有针对性的扣 1 分;本项最多 扣 6分。 2、在除上述方面外,供应商额外提供在管理机构配置 方案方面有利于本项目、有针对性且切实可行的实质 性的改进建议的,每有一条加 1分,本项最多加 3分。 注:不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共同评 分因素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日常管 理制度、②员工薪酬待遇、③考核评价机制,进行综 合评比: 1、方案包含以上内容得 6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每有 一处不切实可行扣 2分,方案中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 四川咨元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咨诚为本,共创新元 30 或有逻辑性错误或不具有针对性的扣 1 分;本项最多 扣 6分。 2、在除上述方面外,供应商额外提供在管理方案方面 有利于本项目、有针对性且切实可行的实质性的改进 建议的,每有一条加 1分,本项最多加 3分。 注:不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目 标、②营销方案、③食品种类,进行综合评比: 1、方案包含以上内容得 6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每有 一处不切实可行扣 2分,方案中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 或有逻辑性错误或不具有针对性的扣 1 分;本项最多 扣 6分。 2、在除上述方面外,供应商额外提供在实施方案方面 有利于本项目、有针对性且切实可行的实质性的改进 建议的,每有一条加 1分,本项最多加 3分。 注:不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4 应急方 案 10% 10 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自然灾 害、停水、停电等突发事件处理、②潜在意外事故分 析、③安全应急响应措施,进行综合评比: 1、方案包含以上内容得 6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每有 一处不切实可行扣 2分,方案中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 或有逻辑性错误或不具有针对性的扣 1 分;本项最多 扣 6分。 2、在除上述方面外,供应商额外提供在应急方案方面 有利于本项目、有针对性且切实可行的实质性的改进 建议的,每有一条加 2分,本项最多加 4分。 注:不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共同评 分因素 5 业绩 8% 8 分 供应商 2016 年 1 月 1 日(含)至今类似项目业绩的, 每提供一个得 2分,最多得 8分。 共同评 分因素 四川咨元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咨诚为本,共创新元 31 注:提供成交(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 商公章。 6 支持少 数民族 和不发 达地区 (2%) 2 分 供应商注册地为少数民族或不发达地区的得 2分。(提 供注册地为少数民族或不发达地区的证明材料加盖投 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共同评 分因素 7 响应文 件的规 范性 2% 2 分 响应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 2分;有 一项细微偏差扣 0.5 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共同评 分因素 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3.4 评审得分=(A1+A2+……+An)/NA+(B1+B2+……+Bn)/ NB+(C1+ C2+……+Cn)/ NC+(D1+D2+……+Dn)/ ND A1、A2……An 分别为每个经济类评委(经济类专家)的打分,NA为经济类评委(经济类 专家)人数;B1、B2+……Bn 分别为每个技术类评委(技术类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的 打分,NB为技术类评委(技术类专家和采购人代表)人数;C1、C2……Cn 分别为每个 政策合同类评委(法律类专家)的打分,NC为政策合同类评委(法律类专家)人数;D1、 D2……Dn 分别为评审委员会每个成员的打分(共同评分类),ND为评审委员会人数。 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 4.1 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 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4.2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 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 4.3 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4.4 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4.5 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5.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四川咨元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咨诚为本,共创新元 32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 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 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 (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 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 (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6.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 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 提出回避,退出评审;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 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 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 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 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 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 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 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 四川咨元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咨诚为本,共创新元 33 第六章 合同草案条款(参考文本) 合同编号:XXXX。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 年 XX 月 XX 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XXXX 采购项 目(项目编号:XX)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 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 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 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 第二条合同期限 第三条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二)服务费支付方式: 第五条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 或著作权。 第六条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 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履约保证金 1.乙方交纳人民币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四川咨元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咨诚为本,共创新元 34 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 受的损失。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 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 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 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 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 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 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 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二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 商在 60 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 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四川咨元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咨诚为本,共创新元 35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 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 分。 第十四条附件 1.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 3.项目响应文件 4.成交通知书 5.其他 第十五条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 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注:本合同是采购人提供的基本格式,具体内容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本磋商文件具体要求及成交供应商承 诺的原则上协商签订。 四川咨元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咨诚为本,共创新元 36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 有强制性,但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磋商小组将在评 分时以响应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 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 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 当注明。 四川咨元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咨诚为本,共创新元 37 响 应 文 件 (封面) (资格性/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正本/副本) 供应商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网址: 电子邮箱: 响应代表: 签字: 手机: 日期 : 年 月 日 四川咨元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咨诚为本,共创新元 38 响应文件分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两部分,应分册装订密封 第一部分 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 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四川咨元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本授权声明: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XXXX” 项目 (项目编号:XXXX)磋商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签订 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说明: 1.授权书在响应文件中必须装订一份原件(附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及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同时在磋商签到时还须提供授权书原件一份及被授 权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查验原件)。 2.授权书内容填写要明确,文字要工整清楚,涂改无效。 3.授权书不得转借、转让,不得买卖。 4.授权代理人根据授权范围,以授权单位的名义签订合同,并将此委托书提交给对 方作为合同附件。 四川咨元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咨诚为本,共创新元 39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性别/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注:该项仅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与磋商时提供。 四川咨元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咨诚为本,共创新元 40 三、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的承诺函 致: (采购代理机构) : 本单位 (供应商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 的磋商活动,现承诺: 我单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时也满足本项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关于供应商的其他资格性条件,未参与本采 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不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单位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供应商(全称并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注: 1.本承诺函可自行提供具有有效签字或盖章的格式。 2.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 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 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 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 3.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 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 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不能认定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四川咨元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咨诚为本,共创新元 41 四、供应商的承诺函 致: (采购代理机构) : 本单位 (供应商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 的磋商活动,现本单位做出如下承诺: (一)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 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 投标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 (四)本单位在磋商截止日前被财政部门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行为 的有 次。 (五)本单位在磋商截止日前被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 位认定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失信行为的有 次。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单位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注: 1.供应商的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惩处的,评审时不再对其以扣分进行惩戒。 2.此承诺函为参考格式,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调整。 3.填写失信行为的次数时,建议使用大写数字,如零、壹、贰、叁、肆等。 四川咨元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咨诚为本,共创新元 42 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四川咨元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咨诚为本,共创新元 43 六、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格式自拟) 四川咨元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咨诚为本,共创新元 44 第二部分 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格式) 一、响 应 函 致: (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 项目,项目编号为 的磋商邀 请,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的 名称),提交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 份,电子文档 份。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 我们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 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修改书(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 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3) 本报价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报价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 力。 (4) 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报价有关任何证据或资料。 (5) 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与本报价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供应商名称: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川咨元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咨诚为本,共创新元 45 二、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磋商文件要求 磋商响应文件响应说明 响应/偏离 注: 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报价或成交资格。如与磋商文 件所列服务要求相关条款无偏离,则无须逐条应答。如有偏离条款(包括正偏离和负偏 离),请将偏离条款逐条应答。未明确偏离的条款,视为默认接受,供应商不得籍未作 应答而拒不接受。 若磋商文件中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服务条款应当在此表中列出并应答。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报价日期: 四川咨元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咨诚为本,共创新元 46 三、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磋商文件商务条款 磋商响应文件商务条款 响应/偏离 本表只填写响应文件中与磋商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响应文件中 商务响应与磋商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不用在此表中列出。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报价日期: 四川咨元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咨诚为本,共创新元 47 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 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 条件: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 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 1、供应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 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或《政府采购支 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中小型企业 或监狱企业适用。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 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还 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 业的证明文件。) 3、非中小企业(监狱企业)不提供此声明 四川咨元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咨诚为本,共创新元 48 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 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提供此声明 四川咨元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咨诚为本,共创新元 49 六、服务计划及承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川咨元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咨诚为本,共创新元 50 七、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格式不限) 四川咨元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咨诚为本,共创新元 51 第八章 报价表(第 次) 项目编号: 序 号 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万元) 备注 1 合计 总价(万元): 大写(元):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 注: 1.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所有人员的基本工资、加班费、绩效 奖励(月奖、年奖等)、保险(含五险等)、体检(健康证体检等)、服装(工作服、 劳保用品等)、员工租房补贴、交通、通讯(电话补贴等)、学校重要接待临时聘请厨 师费用(1万元包干)、加班值班、利润、管理费、税收等所有费用。 2.“报价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印章。 3.请供应商将此页打印出来盖章签字,方便资格审核后进行现场报价。不得在响应 文件中报价。 52 附件一:报名登记表 报名登记表 项目名称:西昌学院北校区第六食堂 2020—2021 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yxg-zc-ls-2020172 开标时间:2020 年 8 月 11 日 13 :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兴盛西路 2号 6栋 B座 13 楼 供应商单位全称 联合体单位(若有) 购买日期 购买包号(若有) 购买单位代表 姓 名 职 务 联系方式(必须如实填写) 办公室电话号码 手机号码 传真号码 邮箱 供应商单位法人/负责人 姓 名 职 务 联系方式(必须如实填写) 办公室电话号码 手机号码 传真号码 邮箱 备注: 注:购买日期由采购代理机构填写。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磋商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人 西昌学院 2 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咨元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3 项目名称 西昌学院北校区第六食堂2020—2021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4 项目编号 zyxg-zc-ls-2020172 5 定向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已落实。 7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125万元;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8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在磋商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 9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10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11 12 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3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 14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 严格按国家和财政部相关规定执行。 15 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文件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6 磋商有效期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 17 磋商保证金 18 19 20 21 22 23 24 备选磋商方案和报价 本次采购不接受备选磋商方案和多个报价。 25 政策法规(如适用) 1、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强制采购的,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 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 2、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根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 3、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按现行有效政策执行。供应商为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条件的 25 国家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规定 26 二、总则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第四章 服务要求、商务条件说明 第五章 磋商程序 第六章 合同草案条款(参考文本)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 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三、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 四、供应商的承诺函 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六、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第二部分 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格式) 一、响 应 函 二、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 三、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表 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六、服务计划及承诺 七、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第八章 报价表(第 次) 附件一:报名登记表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