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E2-1风味特色食堂经营服务项目补充采购
项目编号: LTZY20-011
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7月
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E2-1风味特色食堂经营服务项目补充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E2-1风味特色食堂经营服务项目补充采购,招标人为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E2-1风味特色食堂经营服务项目补充采购 。
采购编号:LTZY20-011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E2-1风味特色食堂经营服务项目补充采购2个窗口,窗口经营品种如下:
(1)包子馒头豆浆油条类(E2-1-9窗口)(备注:经批准可增加1个本食堂其他窗口没有经营的中晚餐品种);
(2)米粉类(E2-1-10窗口)(备注:除螺蛳粉、桂林米粉之外的其他粉类)。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实施地点: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E2-1学生食堂(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服务期限:3年(1+2模式)。
四、投标人资格
1.经营范围达到本项目采购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服务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2.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企业注册时间3年及以上。
4.有2家及以上本地市区直营店。
5.近三年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6.本次招标不接受在招标人校内食堂已有经营项目的企业投标。
7.本次招标投标人只限投上述本项目两个类型中的一个品种。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是直营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五、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供应商应于2020年8月3日下午15时00分至16时00分,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南门门口投标文件接收处(柳州市鱼峰区文苑路2号),未携带相关材料或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2. 投标文件封装与递交要求: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三项“投标文件的编制”第7点“投标文件构成”及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四项“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编制、装订与递交。
六、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8月4日上10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3楼318 室。
七、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开户银行:柳州银行市政府办证厅支行
帐 号:7040 2500 0000 0000 0270
八、其他:现场踏勘
投标人须对采购人的服务场地进行了解以保证项目能顺利实施。因此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到项目实施地点指定地点进行实地勘察。凡因投标供应商勘察有误造成无法按招标文件要求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和服务方案的,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踏勘时间:2020年7月30日下午,逾期不候,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踏勘地点:E2食堂一楼
现场踏勘联系人:余老师 联系电话: 13078077519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 柳州市鱼峰区文苑路2号
邮政编码:545616
联系人:项目需求及现场踏勘 余老师 联系电话: 13078077519
项目招标文件咨询,联系电话:陆老师 李老师0772-3698361
十、网上查询
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主页“公告通知”(网站:http:// www.ltzy.edu.cn /)
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7月28日
目 录
TOC \o "1-3" \h \z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4
一、总 则 7
二、招标文件 7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0
五、开标与评标 11
六、质疑与投诉 12
七、签订合同 12
八、其他事项 13
第二章 项目要求 14
一、学院概况 14
二、项目概况 14
三、项目内容 14
四、项目要求 15
第三章 合同书 17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19
第五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26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号 |
内 容 |
1 |
1.1 |
项目名称:E2-1食堂经营服务项目补充采购 招标编号: LTZY20-011 |
2 |
2.1 |
投标人资格: 1.经营范围达到本项目采购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服务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2.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企业注册时间3年及以上。 4.有2家及以上本地市区直营店。 5.近三年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6.本次招标不接受在招标人校内食堂已有经营项目的企业投标。 7.本次招标投标人只限投上述本项目两个类型中的一个品种。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或加盟店)投标。 9.本项目是直营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
3 |
10.1 |
本项目招标不涉及投标报价。 |
4 |
14.1 |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期后20天。 |
5 |
15.5 |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六份、共七份,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刻光盘)。 |
6 |
16.1 |
原经营者投资装修及设备公摊补偿金:E2-1-9窗口(包子馒头豆浆油条类):人民币伍万壹仟捌佰零捌元整(¥51808.00元);2. E2-1-10窗口(米粉类):伍万玖仟玖佰叁拾玖元整(¥59939.00元)。补偿金递交方式:另行签订三方协议约定。补偿金规定递交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以银行入账时间为准),中标人将补偿金从中标人的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分别转出并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须足额按时交纳,并提交进帐单或电汇单复印件(原件核验)。否则,不予签订合同并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
7 |
18.1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8月3日下午15时00分至16时00分 投标文件以密封形式递交至:2020年8月3日下午15时00分至16时00分,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南门门口投标文件接收处,未携带相关材料或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地 址:柳州市鱼峰区文苑路2号 联系电话: 0772- 369836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递交投标文件,非法定代表人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8 |
21.1 |
开标时间:2020年8月4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3楼318 室资产管理处 |
9 |
29.1 |
履约保证金金额及交纳方式:收取人民币 伍 万元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转账或电汇形式。履约保证金规定递交时间:投标人签订合同前(以银行入帐时间为准),将履约保证金从中标人的对公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到达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柳州银行市政府办证厅,账号:70402500000000000270)。〔须足额按时交纳,按第四章履约保证金证明格式要求填写,交招标人〕。本项目不接受银行保函形式的履约保证金。未按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
10 |
现场勘察: 投标人须对采购人的服务场地进行了解以保证项目能顺利实施。因此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到项目实施地点指定地点进行实地勘察。凡因投标供应商勘察有误造成无法按招标文件要求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和服务方案的,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统一勘察时间:2020年7月 30 日上午,逾期不候,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地点:E2食堂一楼 现场勘察联系人:余和祥 联系电话: 13078077519 |
|
11 |
1.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投标人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2.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签字”是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亲自在招标文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它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 |
投 标 人 须 知
一、总 则
1.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1.1项目名称:E2-1风味特色食堂经营服务项目补充采购 招标编号:LTZY20-011
1.2招标人: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投标人资格
2.1投标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符合投标人资格的投标人须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3.投标费用
3.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本次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构成
4.1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在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
(2)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3)项目要求;
(4)合同书及合同基本条款(格式);
(5)投标函及履约保证金证明(格式);
(6)授权委托书(格式);
(7)商务响应表、项目实施方案及承诺(格式);
(8)评标方法和标准。
5.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5.1投标人要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仔细核对《项目要求》中的要求,如发现要求不合理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前要求澄清。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5.2任何要求澄清(或质疑)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3天的正常工作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同时认定其他澄清方式(或质疑)为无效。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5.3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经过招标人同意,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或质疑)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通知所有索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5.5经过招标人同意,招标人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并将在招标前15日澄清或修改通知所有索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6.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
6.1投标人须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各项条款,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该投标将被拒绝。
6.2没有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无效。
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项目要求、及其它要求、服务方案及承诺、合同条款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
6.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文件构成
7.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至少包括下列内容(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格式填写,并按下列顺序自编目录及页码装订成册,因文件缺失而引起投标无效的后果自负):
7.1.1 投标函(一式两份,不分正副本)
(1)投标函(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函”要求填写)
7.1.2投标商务及技术文件{(1)至(6)项正本一份、副本六份、共七份}
(1) 资格证明文件;(按本须知第12条要求提供)
(2) 商务响应表;(按招标文件第四章要求格式填写)
(3) 项目实施方案;(按招标文件第四章要求格式填写)
(4) 服务方案及承诺;(按招标文件第四章要求格式填写)
(5) 投标人服务证明文件。(按本须知第13条要求提供)
(6) 投标货物合格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8.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
8.2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格式
9.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函、商务响应表、项目实施方案、服务方案及承诺等格式详细完整地填写各项内容。
9.2在投标报价表中,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报价(如有)。
10.投标报价(无)
11.投标货币(如有)
11.1投标须以人民币报价。
12.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以下各项均要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必须提供,否则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1)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函”要求填写);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按第四章格式要求填写);
(3)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 按第四章格式填写);
(4) 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 投标人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13.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以下各项若有请提供,同时要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该证明被视为无效
13.1按照本须知第7条规定,投标人还应提供证明服务合格的文件及资料,它们可以是:
(1)《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备查;
(2)投标人2017年至今至少有2家本地市区店面的服务业绩,且服务期内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评标前提供合同原件,由评标小组进行核查,如无本地项目合同的或不提供合同原件的不予加分)
(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证书原件备查;获得行业协会颁发的荣誉表彰。
(4)投标人认为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
备注:以上证明材料原件请在投递投标文件材料时单独、现场审验,审验完毕当即退还。
14.投标的有效期
14.1投标文件从投标截止日期后60天内有效。
14.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5.投标文件的书写及签字、盖章要求
15.1投标文件必须统一用A4纸张,并按本须知15.5条中要求份数提供,正本必须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
15.2投标文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字、盖章处逐一签字和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5.3投标文件修改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填写的投标文件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15.4投标人所提供各类证书(证明)复印件务必保持清晰完整,如模糊不清而造成该证书(证明)被视为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5.5投标文件的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六份,共七份。并在文件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6.履约保证金
16.1投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16.2投标履约保证金交纳形式: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
注:办理手续履约保证金时,请务必在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凭证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招标项目采购编号。汇款人、出票人须填写投标人单位全称,不得填写个人姓名,否则其投标无效。
以转帐或电汇方式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注:投标人投标函提供的全称、帐号、开户行务必要完整、正确),所提供电汇凭证或银行进帐单,务必要清晰,否则因不完整、不正确,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6.3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16.4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交纳履约保证金,补偿金和前期装修费,否则不予签订合同。
16.5本次招标不接受银行保函形式的履约保证金。
16.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原因致合同终止或解除的;
(2)将中标项目转让或者分包给他人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4)严重扰乱校园秩序的。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7.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章与标记
17.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标明“正本”或“副本”,将投标文件正、副本分别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六份),再将投标函(一式两份)、投标正、副本文件一并装在投标文件袋中,并在封贴处密封签章(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
17.2投标文件袋上标明内容:
按投标文件袋标题表逐一如实填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7.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本须知要求密封、签章、标记的,招标人将视其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8.投标截止时间
18.1投标文件的递交不得迟于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交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18.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验证后递交文件,否则不予接收文件,其投标无效。
19.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及撤回
19.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可以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9.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7条的规定密封、签章、标记和递交,并在封面上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19.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9.4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
20.无效投标或废标条款
20.1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0.2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按类)少于三个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
五、开标与评标
21.开标
21.1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
21.2开标时,由评标小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在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表上签名。
21.3评标小组会将做开标记录。同时由记录人、监督人签字确认。
21.4当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按类), 招标人不予开标。
22. 评标
22.1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依法组成评标小组,评标小组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或五人以上单数。
22.2本招标项目的评标采用封闭方式评标。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和现场考察。
22.3本招标项目无采购预算价。
22.4评标过程的保密性。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
22.5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可能导致其被取消投标资格。
22.6评标小组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22.7评标小组否决不合格投标后。经评标小组评审,认为有效投标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或明显缺乏竞争力时,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有权重新招标。
23.投标文件的澄清或说明
23.1评标时,评标小组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予以澄清或说明。
23.2投标人对要求澄清或说明的内容应在评标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该澄清或说明函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签字。
23.3投标人的澄清或说明函经评标小组认可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4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
23.5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4.中标通知
24.1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按规定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发布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即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组织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
24.2招标人无义务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和退还其投标文件。
六、质疑与投诉
25. 质疑
25.1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按27.1条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并及时索要书面回执。
25.2 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5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6. 投诉
26.1 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6.2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责令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7. 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27.1质疑人或投诉人提供的书面材料(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须同时附上中文译本)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 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 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 有关违纪违规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 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6) 质疑或投诉的书面材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7) 如质疑或投诉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提供质疑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且注明代理权限。
如不按招标相关规定及要求格式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七、签订合同
28.合同授予标准
28.1合同将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评标认为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综合评分高的投标人。
29. 补偿金和履约保证金
29.1原经营者投资装修及设备公摊补偿金:1.E2-1-9窗口(包子馒头豆浆油条类):人民币伍万壹仟捌佰零捌元整(¥51808.00元);2. E2-1-10窗口(米粉类):伍万玖仟玖佰叁拾玖元整(¥59939.00元)。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圆整(¥50000.00元)。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以银行入帐时间为准),中标人将原经营者投资装修公摊的补偿金从中标人的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须足额按时交纳,并提交进帐单或电汇单复印件(原件核验)。否则,不予签订合同并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29.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9.3中标人在合同期内按规定履约,招标人需在合同终止后30日内以银行转帐方式如数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29.4在履约保证金退还日期前,若中标人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负。
30.签订合同
30.1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0.2 如中标人不按中标通知书的规定签订合同,则按中标人违约处理。招标人将取消该中标决定,并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30.3招标人如遇中标人违约,在经得招标人同意后有权从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排列确定中标人,并组织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重新组织招标。
八、其他事项
31.解释权
31.1本招标文件是根据现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及参照国际惯例编制,解释权属本招标人。
32.通讯方式
所有与本文件有关的函电请按下列通讯方式联系:
(1)招标人: 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 柳州市鱼峰区文苑路2号 邮政编码:545616
电话: 0772- 3698361
(2)监督机构: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
地址: 柳州市鱼峰区文苑路2号 邮政编码:545616
电话: 0772-3679045
第二章 项目要求
一、学院概况
1.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6年,是一所由柳州市人民政府管理的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实施工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规划占地700多亩,位于柳州市鱼峰区文苑路2号,周边暂无其他商业业态。
2.校内常住学生人数为12000人(2020年),教职员工及其他人员700多人。
3.全日制在校生学制为3年。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标的为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E2-1风味特色餐饮服务窗口的相应时限内的经营权。E2-1风味特色食堂店面共15间(编号1-15),此次补充采购的编号为E2-1-9(包子馒头类)的窗口是前店后厨结构,面积约 35m²,另有一间仓库;E2-1-10(米粉类)窗口有前店无后厨,面积约 22 m²,另有一间仓库。店面结构布局合理,并配备公共的通风和抽排系统,水电等配套设施到位,支持一卡通消费,食材实行定点配送(除经学校同意的连锁配送外),店内餐厨设备由各店面自行配置。公共餐厅面积1010 m²,座位数约700个,配备空调和公共照明。
2.招标范围及分类
E2-1风味特色食堂共15间店面,此次补充采购2个窗口的服务,其中:
(1)包子馒头豆浆油条类(可增加1个本食堂其他窗口没有的中晚餐品种)1个;
(2)米粉类(除螺蛳粉、桂林米粉外的其他粉类品种)1个。
3.招标形式
校内公开招标。
三、项目内容
1.本次招标所谓的经营权,指餐饮企业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按照学校餐饮的服务许可范围和相关规定,以无偿使用为原则,在我校相关管理机构的服务、配合与管理下,通过对标的食堂店面进行指定的品种规划、必要的装修投资、标准化且高效的管理运营,为在校师生提供优质特色的饮食保障服务。
2.装修与投资方案,一旦中标,投标文件中的装修与投资方案将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也是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必须作出响应的重要内容之一。其中包括对原经营者的装修投入的补偿和分担前期装修费的方案。
3.经营管理方案,标的物食堂店面经营范围主要以保证在校学生每日四餐(含夜宵)的饮食供应。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其经营方案。一旦中标,投标文件中的经营方案将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也是招标人对中标经营人管理、考核之重要依据。经营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经营品种规划,包括中标品种、品种的主料及配料配比、各品单份重量、各品单份售价、以及标的食堂店面月毛利率控制上限(毛利是指开票结算的营业款)。
(2)管理制度措施,主要是确保食品安全与质量方面的管理制度、措施等。
四、项目要求
(一) 经营服务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第四条要求。
2.经营服务期限:经营期限3年(1+2模式)。
首签1年,首签期满后,依照合同约定及《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食堂监督管理考核办法》,经考核合格后,再续签履行后2年合同,否则合同自动终止。
3.装修与投资方案(投标人承诺至少完成下列第(1)项工作)
(1)投标人同意支付原经营者投资装修及设备公摊补偿金:1.E2-1-9窗口(包子馒头豆浆油条类):人民币伍万壹仟捌佰零捌元整(¥51808.00元);2. E2-1-10窗口(米粉类):伍万玖仟玖佰叁拾玖元整(¥59939.00元);店面招牌由投标人按照食堂统一风格制作装饰,费用自理。
(2)投标人须提交店面的装修投资方案,并符合明厨亮灶,色标管理以及无水化厨房管理要求(具体措施)。包括平面图(或效果图)、餐厨设备配置(自备),并明确装修完成时间、开始供餐时间。
(3)投标人配备一台餐具高温消毒柜,留样冰箱与其他商家共用,确保餐、厨具消毒和留样符合卫生管理部门要求的方案。
4.经营管理方案
(1)经营品种规划
投标人须提交1份完整的经营品种规划并承诺按规划履行,包括中标品种、品种的主料及配料配比、各品单份重量、各品单份售价(要求售价低于市场价10%),按招标公告文附1“投标人经营品种报价表”填写,以及标的食堂店面月毛利率控制上限(毛利是指开票结算的营业款)。
(2)管理制度措施。店面管理制度(主要是食品安全和质量管理制度)。
5.其他要求
(1) 投标人须全力配合招标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换证工作,并愿意服从招标人对E2-1食堂的统一管理。
(2)同意E2-1风味特色食堂的日常管理和保洁工作由入驻E2-1食堂全体经营者共同成立自管会负责,实行“自主管理、费用共担”管理模式,自管会受招标人监管。
(3) 同意均摊因统一管理而产生的工费、卫生费、水电费以及公共设施维护费等涉及需共同承担的费用。
(4) 原材料实行定点集中采购(经学校批准自行配送的食材品种除外)。
(5) 餐具统一使用市餐具消毒机构配送的餐具(费用自理)。
(6) 对顾客的结算必须使用学校统一引进的一卡通系统(卡机自行购买),不得使用现金支付或微信、支付宝支付(特殊情况下学校批准的除外)。
(7) 经营的品种和价格实行学校核定制。
(8) 厨余(餐余)残渣回收须交给有资质的政府定点回收单位进行;
(9) 食堂所有设施设备使用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负全责;
(10)由于投标人的原因造成安全责任事故(包括但不限于食品、消防安全责任事故)由投标人负全责;
(11)遵守校园管理制度,服从学校管理。
(二)经营者退出处理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合同终止或解除,经营者退出经营。
(1)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包括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事故)。
(2)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包括食品卫生安全),拒不配合招标人或上级部门整改的。
(3)学生满意度不达标的。招标人不定期组织学生对中标人的菜品、环境、管理、服务等进行满意度调查。调查满意度连续三次达不到80%。
(4)符合合同约定终止条款的。
(5)根据《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食堂监督管理考核办法》,经考核不合格的。
(6)合同到期终止的。
(7)经营者自行退出的。
2. 合同终止或解除处理
(1)办理店面交接手续。合同一旦终止或解除,招标人不再与中标人续签合同,投标人在5个工作日内必须搬离可移动资产腾退场地,与招标人办结食堂店面交接手续,否则招标人按每日200元收取中标人逾期违约金,或招标人通过与招标人无利益关系的第三方搬离中标人的资产到指定地点,搬运费及资产保管责任由投标人负责,邮寄地址确认为投标人《营业执照》上的地址。
(2)返还部分补偿金及前期装修费。合同一旦终止或解除,招标人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向投标人返还部分补偿金,经营时间在1年以内(不满1年按1年计)的返还2万元, 2年以内(不满2年按2年计)的返还1万元,超过2年的不再返还上述款项。中标人在履约过程中出现本章第三条第二款的7种情形导致合同终止或解除的,上述费用招标人不予返还。
(3)返还部分补偿金及前期装修费时间:自投标人与中标人办结店面交接手续,并退出店面经营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返还。
(4)合同一旦终止或解除,中标人所有的装修投入(可移动的除外)归招标人所有。
第三章 合同书
合同基本条款
一、说明
1.合同基本条款是指校方(以下简称甲方)和投标人(以下简称乙方)应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则,并作为双方签约的依据。对于合同的其他条款,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在谈判中协商解决。
2.制订《合同基本条款》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根据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的响应文件和补充承诺等相关文件签订服务合同。
二、服务条款
甲、乙双方应将招标采购文件及评标小组确认的项目名称及范围、要求、实施方案承诺书等作为本条款的基础。
三、检验
项目开始实施后,甲方有权成立食堂相关监管组织(包括但不限于学校食品安全委员会、学生食品安全监督委员会),不定期对乙方的食堂经营服务项目工作进行检查,如发现整个项目与竞标承诺有出入时,应作详细记录,并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同时乙方应承担由此 而产生的损失。
四、结算方式
经营期间,通过校园一卡通刷卡消费的营业款进入甲方专户管理,乙方每月产生的刷卡消费营业款,由甲方每月扣除相应水电费、公共支出以及合同约定代扣乙方应承担的税费后,每月20日前由乙方向甲方出具等额发票(开票单位名称需与中标人名称一致,服务内容为“餐饮服务*餐饮费”)及供货清单,甲方收到发票及相关结算资料并审核无误后,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
五、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服务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2.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服务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赔偿。
3.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经双方协商同意,单方面不履行合同的,责任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并应向对方支付2万元的违约金。
4.其它未尽事宜,双方签订合同时按合同法议定。
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在合同有效期限内,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权威机关证明以后,经双方协商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七、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2.合同履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 标 函 (格 式)
致:
根据贵方 (采购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采购编号 ,正式授权下述委托代理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单位名称),提交下述文件:
1、 资格证明文件;(按本须知第12条要求提供)
2、 商务响应表;(按招标文件第四章要求格式填写)
3、 方案及承诺;(按招标文件第四章要求格式填写)
4、 投标人证明文件。(按本须知第13条要求提供)
据此函,代理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 我方同意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招标文件,并在投标人须知第14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中标。
2. 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以下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 我方承诺本次投标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均真实合法,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4. 我方已详细阅读招标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5. 我方声明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的全部投标保证金贵方可不予退还。
6. 同意向贵方提供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
7. 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所作出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8. 我方将严格遵守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招标人组织的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 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 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 未经招标人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9. 我方将严格遵守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中标通知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必须填写)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投标人本项目结算账户(不得填写个人姓名):
全 称: (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帐 号:
开户行: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日期: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到 法定代表人
法人章或签字:
说明:
1.内容填写要明确,投标文件正本必须为原件,文字要工整清楚,涂改无效。
2.不得转借、转让。
授权委托书(格式)
兹授权 同志为我方参加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的委托代理人,其代理权限为:在代理有效限期、有效范围内代理人所签署的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单位承担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以投标人的名义参加投标和签订合同,并将此委托书提交给招标人作为合同附件。
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人章或签字:
委托时间: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签字:
说明:
1.授权委托书所签发的代理期限必须涵盖委托代理人所有签字为有效时间。
2.委托书内容填写要明确,投标文件正本必须为原件,文字要工整清楚,涂改无效。
3.委托书不得转借、转让。
商务响应表(格式)
项目 |
招标文件要求 |
是否响应 |
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 |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要求》中投标人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要求》中服务期限要求 |
|||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要求》中投资和装修要求 |
|||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要求》中经营服务要求 |
|||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要求》中其他要求 |
|||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要求》中退出经营处理要求 |
|||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要求》中其它要求 |
备注:上表中未完全、详细列明服务要求或漏项列明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予以澄清。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方案及承诺(格式)
第1条 由投标人按第二章《项目要求》要求自行填写,须包括但不限于①投标人投资和装修方案(包括对原经营者的补偿及前期装修费),②投标人的经营品种规划(包含但不限于主副食品种、各品主料及配料配比、各品单份重量、各品单份售价、以及标的物食堂月毛利率控制上限(毛利是指开票结算的营业款),按招标公告文附1“投标人经营品种报价表”填写,③投标人确保食品安全和餐具消毒达标的有效方案。投标人对上述方案所作的承诺作为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必须真实、诚信,如提供虚假承诺或在中标、成交后不按其承诺履行的,将依法追究违约责任,并按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备注:以上为方案及承诺格式,第1条为供应商必须列明,第2条“须包括”的3项内容必须列明,其余条款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一一列明;其中第1条、第2条必须列明的内容出现漏项的,每漏一项服务方案及承诺评分扣减3分,扣完为止。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第五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评标方法和标准
一、评标方法
(一)第一阶段:对投标人的实体店进行实地考察并对相关项目评分。
(二)第二阶段:对投标人综合资质、投资方案及经营品种规划等指标相应情况进行评分。
(三)综合评分:合计第一阶段得分与第二阶段得分,根据总分排序确定中标人。
二、评标方式综合评分
综合评标。成立评标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三、评分标准
评标小组将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现场考察为评标依据,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投标人的品牌口碑、资历、业绩、荣誉、项目方案及承诺,以及实地考察等7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其中:
(一)评分第一阶段:(满分40分)
1.投标人综合资质评价分-------------------------(满分20分)
(1)投标人品牌形象分----------------满分4分
① 品牌知名度一般,市场认知度较低(0-1.5分)
② 品牌知名度较高,市场认知度较高(1.6-3分)
③ 品牌知名度高,市场认知度高,有较大的市场占有率(3.1-4分)
(2)从事餐饮服务经历---------------满分3分。
3年以上(含3年)的得1分,每增1年加0.5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印章)
(3)业绩分-------------(满分6分)
直营项目,2分/家;包厨、进驻项目,1分/份(需提供合同),加盟协议不得分,总分不超过6分。
(4)荣誉分:2016年1月1日以来获县区级以上(含县、区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评比情况------------满分3分
评为A级3分,评为B级1分,评为C级及以下的不得分。(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印章)。
(5)荣获与餐饮有关的奖项-------------(满分4分)
2016年1月1日以来获市级以上(含市级)奖项的得1分;县级以上(含县级)奖项的得0.5分,总分不超过4分。
2.方案及承诺分。………………………………………………(满分20分)
(1)投标人投资和装修方案并承诺(满分8分)
一档(0 ~2.5分):投标人同意支付原经营者补偿金,并按时足额到账;店面招牌由按食堂统一风格制作装饰,自行承担费用。
二档(2.6~5分):方案满足一档的基础上,投标人按明厨亮灶、色标管理、无水化厨房“三项管理”要求装修店面,并符合“三项管理”要求的方案。
三档(5.1~8分):方案满足二档的基础上,配备1台高温消毒柜和1台留样专用冰箱,确保餐厨具消毒和留样符合卫生管理部门要求的方案。
注:投标人在承诺前一档方案之后,才能继续下一档方案的承诺,否则不予计分。集体讨论确定各投标人所属档次,然后各评委在相应的档次内独立打分。
(2)经营品种规划方案并承诺 (满分6分)
一档(0 ~ 2分):根据各投标人的食堂的详细经营方案为一般的。
二档(2.1~4分):根据各投标人的食堂的详细经营方案为良好的。
三档(4.1~6分):根据各投标人的食堂的详细经营方案为优秀的。
注: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经营品种规划”中的经营品种、主辅料配比、价格(按量计算)优惠程度,集体讨论确定各投标人所属档次,然后各评委在相应的档次内独立打分。
(3)健全管理规章制度并承诺(包含确保食品安全和餐具消毒达标制度)(满分6分)
一档(0 ~2.5分):根据各投标人的管理规章制度为一般的。
二档(2.6~4分):根据各投标人的管理规章制度较完善的。
三档(4.1~6分):根据各投标人的管理规章制度十分健全、细致详实。
注: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健全管理规章制度”中制度的完善程度及有效性给分。
(二)评分第二阶段:(总分60分)
符合基本条件的投标人实地考察分……………………………………………………60分
1.规范经营(满分5分)
一档(0分):证照不齐(不再进行后续考察)。
二档(0.1~3分):证照齐全,存在超范围经营现象。
三档(3.1~5分):证照齐全,经营规范。
2.环境卫生(满分10分)
一档(0~2分):环境卫生一般,“三防”设施不全。
二档(2.1~6分):环境整洁卫生,设施摆放规范,“三防”设施得当。
三档(6.1~10分):在二档的基础上,达到明厨亮灶、色标管理及无水化厨房要求。
3.食品安全(满分15分)
一档(0~5分):食材自购,简单加工。
二档(5.1~10分):大宗食材实行定点采购,规范加工。
三档(10.1~15分):所有食材全部实行定点采购,规范加工,设有各类专间。
4.食品性价比(满分10分)
一档(0~2分):单位份量价格较高,性价比低。
二档(2.1~6分):单位份量价格适中,性价比一般。
三档(6.1~10分):单位份量价格相对低,性价比较高。
5.日常管理(满分15分)
一档(0~5分):制度不完善,餐厨分区不明,日常管理一般。
二档(5.1~10分):制度完善并上墙,餐厨分区明确,各项操作管理规范。
三档(10.1~15分):在二档基础上,各项台账记录齐全、规范。
6.清洗消毒(满分5分)
一档(0~1分):使用统一消毒的餐具(或合格一次性餐具)。
二档(1.1~3分):配备清洗消毒设备,有清洗消毒台账;
三档(3.1~5分):满足二档基础上,餐具洗消、保存、使用规范。
注:以上各项根据实地考察情况,集体讨论确定各投标人所属档次,然后各评委在相应的档次内独立打分。
(三)综合总得分=纸质评标(40)+实地考察分(60)。
四、评标标准
(一)评标小组按照投标要求,逐一对照投标人的标书核实各项响应指标,对各项指标进行定档、评分,得出纸质评标分值。
(二)评标小组对符合条件进入详评的投标人店面进行实地考察,从投标人资质、环境卫生、经营管理等方面进行定档、评分,得出实地考察分值。
(三)评标小组合计纸质评标和实地考察得分,按种类或品种得分从高到低的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当确定评标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其余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