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海盐县人民医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关于“海盐县人民医院食堂服务项目招标采购”更正公告
关于“海盐县人民医院食堂服务项目招标采购”更正公告

招标详情

各投标人:
因三证合一,现将“海盐县人民医院食堂服务项目招标采购公告”及附件“食堂招标方案(2020).doc”(项目编号:HYXRMYY-ZWK-2020-06)部分内容更正如下:
将“海盐县人民医院食堂服务项目招标采购公告”及附件“食堂招标方案(2020).doc”的“第一章 招标采购公告”中“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提供以下资格文件:
(1)要求直接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及依法缴纳税收的承诺书原件;
(4)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时需提供);
(5)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
(6)要求投标人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7)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调整为:
(1)要求直接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时需提供);
(3)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
(4)要求投标人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5)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