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2020年云浮市云城区思劳镇人民政府饭堂食品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云浮市云城区富民路万汇大厦6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08 月 11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5302-202007-143001-0025
项目名称:2020年云浮市云城区思劳镇人民政府饭堂食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00,000
最高限价(如有):14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饭堂食品采购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序号 | 货物供应 | 服务年限 | 每日用餐人数 |
1 | 大米、面粉、食用油、瓜果类、蔬菜类、鲜肉类、水产类、加工类、配料类、调味料类等 | 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为期二年 | 约 100-120人 |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8月12日-2022年8月1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2)监管部门:云浮市云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在近三年内的招投标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出具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在“信用中国”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查询结果截图证明;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以公开报名方式确认其投标资格。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年 7 月 29 日至 2020 年 8 月 4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云浮市云城区富民路万汇大厦6楼
方式:现场报名购买,不予邮寄
售价(元):2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年 08 月 11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云浮市云城区富民路万汇大厦7楼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0 年 08 月 11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浮市云城区富民路万汇大厦7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报名说明须知:
1、购买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不予邮寄。
2、报名时投标人需提交(以下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国、地)复印件;
(3)有效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人来购买招标文件);
(5)法人委托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来购买招标文件);
(6)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注:如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上述资料只需提供(1)(4)(5)(6)。以上提交的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原件不需加盖单位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云浮市云城区思劳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思劳镇政府大院
联系方式:0766-85938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万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浮市云城区富民路万汇大厦6楼
联系方式:0766-8320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766-8320988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广东万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7月28日
2020年云浮市云城区思劳镇人民政府饭堂食品采购项目
竞
争
性
磋
商
招标编号:GDWH20FC3032
采购项目编号:445302-202007-143001-0025
广东万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
目 录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1-3
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4-9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10-24
第四部分:合同书格式…………………………………………25-28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29-57
第一部分
磋 商 邀 请 函
磋 商 邀 请 函
各(潜在)供应商:
广东万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云浮市云城区思劳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2020年云浮市云城区思劳镇人民政府饭堂食品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5302-202007-143001-0025
招标编号:GDWH20FC3032
二、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云浮市云城区思劳镇人民政府饭堂食品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1,400,000.00元
四、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在近三年内的招投标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出具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在“信用中国”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查询结果截图证明;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以公开报名方式确认其投标资格。
五、投标报名须知:
1、购买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不予邮寄
2、报名时投标人需提交: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国、地)复印件;
(3)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人来获取招标文件);
(5)法人委托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来获取招标文件);
(6)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注:如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上述资料只需提供(1)(4)(5)(6)。以上提交的资料均需加盖公章(上述如需原件备查,原件不需加盖单位公章)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7月29日至2020年8月4日9:00-17:30(工作时间)
5、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云浮市云城区富民路万汇大厦6楼
注:各投标人可在云浮市政府采购网 (yunfu.gdgpo.com)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下载)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8月11日09:00-09:3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8月11日09:30(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20年8月11日09:3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云浮市云城区富民路万汇大厦7楼
本次招标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会,并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核。
七、供应商注册登记
为保证政府采购工作顺利进行,参加广东省内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yunfu.gov.cn)进行注册登记,请参加本项目投标且尚未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务必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完成注册登记。
八、信息查询(在以下媒体中发布公示及公告)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
云浮市政府采购网 (yunfu.gdgpo.com);
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yunfu.gov.cn)
九、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云浮市云城区思劳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思劳镇政府大院
采购人联系人:林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0766-8593063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万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云浮市云城区富民路万汇大厦6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66-8320988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66-8320988
E-mail:gdwhcg@163.com
广东万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
第二部分
采 购 项 目 内 容
注:
1、“采购项目内容”中所有带★项是实质性响应要求,投标人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逐条响应,若有一项“★”的指标未响应、负偏离或缺漏,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须对“采购项目内容”中的其他技术内容(“★”项除外)逐条响应。如有缺漏,缺漏项视同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投标处理。
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名称及预算
1项目名称:2020年云浮市云城区思劳镇人民政府饭堂食品采购项目
2项目预算:140万元
3配送地点:云浮市云城区思劳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概况及需求
现在在食堂用餐人数较多,食品安全已成为备受关注的焦点,食品安全尤为重要,为了进一步规范食堂管理,规范食品材料工作,选择在市区有配送资质的供应商对食堂进行集中配送所需食材。
序号 |
货物供应 |
服务年限 |
每日用餐人数 |
1 |
大米、面粉、食用油、瓜果类、蔬菜类、鲜肉类、水产类、加工类、配料类、调味料类等 |
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为期二年 |
约 100-120人 |
服务期内,采购的具体数量和品种需根据当天或每月的实际而定。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人不保证服务期内中标人的供货次数及业务发生额。各投标供应商需自行考虑多方面风险。
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本项目采用折扣率报价,报价应包含所有产品、运输、税费、人员等价格。
2、价格要求
1)、中标人在合同期限内,中标人按其每天挂牌的价格下浮率进行价格结算,采购人有权随时抽查中标人的供货清单价格,发现中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终止合同。
结算公式:结算价格=按中标人每天挂牌的价格×(1-中标下浮率)×实际供货量。
2)、中标人提供的货物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格。
3)、中标人必须负责中标货物的运输、搬运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4)、中标人不得擅自变更投标货品(含商标、名称、产地、包装、规格和重量等),严格按采购人要求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事先书面申请,并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改变。
5)、中标人资格确定后,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向中标人采购所需食材,但采购人不保证向中标人采购的具体数额。
四、项目要求
1、实际供货数量以采购人每次提供的订单为准。
2、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或分包给他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采购人提前一天以电话或邮箱方式向中标人下订单,订单内容包括名称、规格、数量等。
4、中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订单之日的第二天,每日上午8点前将采购人所订购的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5、中标人应当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按与采购人的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预定的货物数量送到指定地点。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推迟送货。如确需延迟送货的,中标人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后将准时送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投标时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需承诺所有的食材为非转基因产品(投标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证明)。
7、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实际要求运送货物甚至进行免费简单加工(活禽类要经宰杀和清洗,蔬菜类要达到净菜上市标准)。
8、每次送货,中标人须委派一名专门负责人,负责货物的运输、过秤,并协助采购人验收货品,货品的品种和重量以采购人验收的结果为准。中标人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三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
9、中标人须严格按照各采购人的指令配送商品的数量,不得随意增减数量,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事先书面申请,并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改变。
10、采购人发现采购货物因质量问题或不对版而导致不能正常使用的,中标人应无条件退换。中标人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中标人予以处罚,扣罚当天货款全额。
11、中标人的送货单必须详细注明商品的品牌、型号、单价、数量、送货单不得涂改。标记不清的,采购人将拒绝签收。结算期末中标人还应提供送货清单供采购人结算。
12、中标人指定的送货专员必须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衣和配戴胸卡,送货专员在采购人单位活动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做出有损采购人形象和利益的事情。中标人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配送任务,并需将送货专员的详细资料报采购人备案。
13、中标人不得泄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泄密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
14、中标人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供货单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① 食材没有合法供货来源的;
②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③ 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④ 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⑤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蓄、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⑦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⑧ 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⑨ 超过保质期限的。
15、其它:
1)、采购人与中标人在投标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
2)、项目结案要求:项目结束后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台账、项目决算表、项目总结报告等相关数据资料。
3)、采购人对应急食材有自主采购权,不受中标人和本项目制约。
五、主要商品供货要求:
1)、肉类及副食品主要商品供货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所有肉类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供货时需提供当批次有效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原件备查。
②肉类生产企业的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食品流通许可证》。
③色泽: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乳白色,肌肉有光泽,红色或稍暗,脂肪白色。
④组织状态:纤维清晰,有坚韧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肉质紧密,有坚韧性。
⑤粘度:外表湿润,不粘手,外表湿润,切面有渗出液,不粘手。
⑥气味:具有鲜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煮沸后肉汤,澄清透明,脂肪团聚于表面,澄清透明或稍有浑浊,脂肪团聚于表面。
2)、食用油品质要求
①基本要求:外包装完好,有 QS 标志,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二,具有产品合格证。具有正常植物油的色泽、透明度、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
②食用油生产企业的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③气味、滋味:具有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④加热试验(280℃)油色不得变深,无析出物;
⑤不得混有其他食用油或非食用油;
⑥卫生标准和动植物检疫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蔬果商品供货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所有蔬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新鲜、无异味、无霉烂变质。
②所有蔬果必须保证食用安全,绝无农药等有害物质的留存。
③所有蔬果在交付采购人前须经过前期处理,使用率达到90%以上。
④所供蔬菜必须保证是24小时内收成,保证较好的色泽及新鲜度。
六、付款方式:
1、中标人货款按月度进行结算。在办理付款手续之前双方须对供应货物的品种、数量、单价、金额等进行统计,并核实无误。
2、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收货凭证复印件和有效等额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内办理支付手续;(具体付款时间以政府财政支付为准)
3、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2)、货物收货清单(加盖采购人公章);
第三部分
投 标 人 须 知
一、说明
1. 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的政府采购项目。
2. 定义
2.1 “采购人”指云浮市云城区思劳镇人民政府。
2.2 “采购代理机构”指广东万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 “报价人”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报价文件并参与磋商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2.4 “成交人”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报价人。
2.5 “货物”指报价人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物品及其它材料等。
2.6 “服务”指报价人提供的货物所需的相关服务以及用户需求书中要求的其他服务。
2.7 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文件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电子文件。
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除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如涉及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必须在财政部公布的强制采购产品清单范围内选择适用产品。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3.2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3.3 投标人应保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产品、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涉及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所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3.4 投标人必须拥有所投标的物的所有权或合法处分权,一切因标的物的所有权或合法处分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与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无关。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中标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中标供应商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计价格[2002]1980号)执行,收费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二、磋商文件
1 磋商文件的组成
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1) 磋商邀请函;
(2) 报价须知;
(3) 用户需求书;
(4) 合同条款;
(5) 报价文件格式;
(6) 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2 磋商文件的澄清
2.1 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对磋商文件解释并视情况对本项目中比较复杂的事项进行说明和依法回答报价人提出的疑问及问题。需要澄清和回答的疑问和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按本文件规定的联系方式和地址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其认为适当的方式予以回复, 并在必要时将不标明问题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本项目的报价人。该澄清答复将视为本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招标采购单位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3 磋商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3.1 根据项目的需要,采购代理机构可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和变更。
3.2 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的形式于报价递交截止时间前通知本磋商文件的所有收受人。该修改文件将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报价人应在收到该修改文件后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并受其约束。
3.3 考虑到该修改和变更的影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决定推迟报价递交截止时间。
3.4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内容如有实质性的变更,磋商小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与磋商的报价人。若报价人对此类实质性变更不予接受,可以要求退出磋商,否则将被视为接受此变更并受其约束。
三、报价文件
1 报价文件的编写
1.1 报价人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提交完整的报价文件。
1.2 报价文件和来往函件应用中文书写,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除非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
1.3 报价人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报价范围进行报价。
1.4 报价人应以人民币报价。若由单价计算得出的总价与报价总价不一致,以单价计算得出的总价作为报价总价。若中文文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与数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中文文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为准。
2 报价文件的构成及要求
2.1 报价部分(参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报价文件格式);
2.2 商务响应文件(参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报价文件格式);
2.3 技术方案响应文件(参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报价文件格式);
2.4 报价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2.5 报价人报价的内容与磋商文件的技术、商务要求有偏离时,无论这种偏离是否有利于采购人,报价人都应按附件的格式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和商务条款偏离表。
2.6 报价人应按报价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交资格文件,并对这些资格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3 报价文件的签署、装订和密封
3.1 报价文件正本一套、副本三套、内容应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副本可以用正本复印。报价文件正本应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报价文件上签字,并需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报价文件中。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报价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3.2 所有报价文件(附特殊规格的图纸外)应按A4规格制作;建议采用双面打印或复印。
3.3 报价文件须编页码,页码必须连续。
3.4 所有报价文件必须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封套。报价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应分别封装,并在每一信封或包装的封面上注明以下信息,封口处加盖报价人公章或贴上盖有报价人公章的封条:
(正本/副本/报价信封) 于“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准启封(即磋商截止时间) 项目名称:2020年云浮市云城区思劳镇人民政府饭堂食品采购项目 收件人名称:广东万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GDWH20FC3032 报价人名称: 报价人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
3.5 采购代理机构对因报价文件未装订成册而造成的报价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3.6 采购代理机构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报价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4 报价有效期
4.1 从报价递交截止时间起,报价有效期为90天。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报价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报价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表示。报价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报价保证金不会被没收,同意延期的报价人原报价有效期内应享之权利及应负之责任也相应延续。
5 报价保证金
5.1 本项目的报价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
报价保证金是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5.2 报价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报价人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因报价人的行为而受到损害时,可以根据本须知的规定没收报价人的报价保证金。
5.3 报价保证金可以采用电汇、银行转帐形式提交:
(1)通过电汇、银行转账形式递交保证金由投标人直接存入如下账户(交款时报价人向银行提供招标编号,由银行开具收款单盖章交给客户留底,作为保证金收取依据。
收款人:广东万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4405018271420000031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三河洲支行
财务联系人:李先生
财务联系电话:0766-8320988
(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注明:招标编号GDWH20FC3032)
(2) 投标保证金银行划帐后,须把划帐单发送邮件到采购代理机构E-mail:gdwhcg@163.com,并注明招标编号。
5.4 未成交报价人的报价保证金,将按本须知规定的报价有效期满后三十(30)天内或在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以先到的时间为准,在此时限内退回的保证金不计利息)。
5.5 成交报价人的报价保证金的退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 成交报价人按本须知的规定签订了成交合同;
(2) 成交报价人按本须知的规定支付了成交服务费。
5.6 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
(1) 报价人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
(2) 成交报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报价须知的规定签订合同。
6 报价文件的递交和撤回
6.1 报价人应按竞争性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于报价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报价文件。迟于报价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磋商期间应磋商小组的要求所作的报价修改和最后报价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递交。
(2) 在报价递交截止时间前报价人可以撤回报价,但在报价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不允许撤回报价。
四、磋商及评审
1 磋商小组
1.1 本次采购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3人或以上单数组成。
1.2 磋商小组在磋商及评审过程中出现意见不一致时,应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1.3 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论证的。
1.4 磋商小组依法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与报价人进行磋商及对最终形成的报价文件和最终磋商结果进行详细评审,并据此推荐成交候选人。
2 磋商程序
2.1 磋商小组将以随机抽签的形式对在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报价文件的报价人进行磋商排序。
2.2 磋商小组将在按磋商排序的顺序逐一与报价人分别就技术、商务和价格进行相同轮次(一个或多个回合)磋商,并形成磋商纪要文件。磋商目的在于澄清报价、明确需求,使所有报价人的响应具有可比性。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报价人的技术资料、报价和其他信息。
2.3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报价人。
2.4 最后报价:报价人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密封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时间视磋商进程由磋商小组决定)。
(1) 磋商过程对用户需求(包括规格、数量和服务等涉及价格变动因素)没有作出改变的,报价人的后次报价不得高于其前次报价;
(2) 若报价人的后次报价高于其前次报价的,磋商小组有权确定其报价为无效报价;
2.5 磋商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商务条件、技术规格、产品质量、验收、合同执行计划、相关服务、质量保证、采购人配合等内容。
2.6 技术商务磋商的时间及地点(见磋商邀请函)。
2.7 在磋商过程中,报价人提交的响应文件、澄清文件、最后报价文件等,由报价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当场签字后生效,报价人应受其约束。
3 评审
3.1 磋商小组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报价、澄清和最后报价等内容进行详细评审。
3.2 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3.3 磋商小组将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原则进行评审。
4 评审办法
4.1 评审原则
(1) 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评审由依法组成的磋商小组负责完成。评审基本原则:评审工作应依据国家部委和地方采购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诚实信用”的原则。
(2)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本次评审是以磋商文件,最终形成的报价文件和磋商承诺文件和最后报价为依据,在需求明确的基础上,按公正、科学、客观、平等竞争的要求,推荐技术先进、报价合理、经验丰富、信誉良好、售后服务好、及综合实力强的成交报价人。
(3) 参加磋商工作的所有人员应遵守国家部委和地方采购的有关规定,严格保密,确保竞争性磋商工作公平、公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理干预磋商小组的正常工作。
4.2 磋商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
(1) 按照磋商评审程序的规定,磋商小组首先阅读报价人的报价文件,据此与报价人进行技术、商务、价格的澄清、修正和磋商,磋商中发现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资料不齐或欠缺时,准许其在规定时间内补足相应资料,如不能补足,该报价则将会由于不符合磋商的基本要求而被拒绝。本项目磋商如无特殊情况,磋商小组要求报价人进行二轮报价,即在磋商后的第二次报价为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2) 在磋商的同时磋商小组对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无效报价的认定条件详见《初步评审细则表》所列各项内容。
(3) 综合评分及其统计:按照评标程序、评分标准以及权重分配的规定,磋商小组成员分别就各个报价人的技术状况、商务状况及其对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技术、商务评分。各评委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报价人的技术评分或商务评分。然后,评出磋商报价得分。将技术评分、商务评分和价格评分相加得出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按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优先排列顺序如下①最后报价低者②技术得分高者。综合得分最高的报价人为第一中成交选人,综合得分次高的报价人为第二成交候选人,综合得第三高的报价人为第三成交候选人。
(4) 技术、商务和价格的评审:
1.技术评分:技术评分各单项所占权重详见附表《技术打分表》;(按四舍五入原则取值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2.商务评分:商务评分各单项所占权重详见附表《商务打分表》;(按四舍五入原则取值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3.价格评分:取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
如此类推,算出所有报价人的价格评分。(按四舍五入原则取值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4.价格扣除
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的扶持(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 投标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包括成员全部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联合体)且投标产品含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时,报价给予C1的价格扣除(C1的取值范围为6%),即:评标价=核实价-小微企业产品核实价×C1;
2) 投标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的联合体,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必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给予C2的价格扣除(C2的取值范围为2%),即:评标价=核实价×(1-C2);(本条款不适用)
3) 本条款所称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4)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本条款不适用)
5) 本条款中两种修正原则不同时使用。投标供应商认为其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明确企业类型,并提供最近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
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指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准。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部分磋商文件格式)。
8)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上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评审价格扣除政策;
9)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部分磋商文件格式),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上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评审价格扣除政策;
(5) 技术、商务及价格权重分配
评分项目 |
技术评分 |
商务评分 |
价格评分 |
分值 |
35分 |
45分 |
20分 |
综合得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
4.3 推荐成交报价人
磋商小组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成交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优先排列顺序如下①最后报价低者②技术得分高者),综合得分最高的报价人为第一中成交选人,综合得分次高的报价人为第二成交候选人,综合得第三高的报价人为第三成交候选人。
4.4 评审报告
磋商小组依据评审结果出具评审报告。
4.5 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性。
(1) 接受报价后,直至成交报价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止,凡与磋商、审查、澄清、评价、比较、确定成交人意见有关的内容,任何人均不得向报价人及与磋商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2) 从报价递交截止时间起到确定成交报价人日止,报价人不得与参加磋商、评审的有关人员私下接触。在磋商评审过程中,如果报价人试图在报价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推荐成交报价人方面向参与磋商评审的有关人员和采购人施加任何影响,其报价将被拒绝。
4.6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利。
代理采购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在成交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以及宣布竞争性磋商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7 变更服务方案的权利。
在竞争性磋商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变更服务方案或采购数量,如果报价人根据采购人提出的变更要求调整方案或价格后未能获得合同,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成交报价人及成交服务费
5.1 成交报价人的确定
(1) 根据磋商小组评审结果,采购人依法确定成交报价人。
5.2 成交结果公告
(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云浮市政府采购网 (yunfu.gdgpo.com);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yunfu.gov.cn)等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包括磋商项目名称、成交报价人名单、采购人名称和电话。
5.3 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质疑或投诉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向相关部门书面提出,但需对质疑或投诉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5.3.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
5.3.2质疑文件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质疑项目及编号、质疑事项;
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
4)提出质疑的日期。
5.3.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5.3.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5.3.5质疑文件提交方式:由自然人本人或法定代表人或者营业执照等注册登记证书上的负责人携带营业执照等注册登记证书原件、质疑函原件及身份证明原件到现场提交(自然人本人或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不能到达现场的,可以委托他人到现场代交,但必须出具营业执照等注册登记证书原件、质疑函原件、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明确委托事宜。同时被委托人须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及合法有效的工作证明原件(指在委托人单位任职的第三方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1)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质疑或投诉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本次采购活动中,采购代理机构对质疑回复等文件的送达方式为现场取件、邮寄或电子邮件。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万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云浮市云城区富民路万汇大厦6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2) 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他们未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的,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投诉。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云浮市云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地 址:云浮市云城区解放中路38号
5.4 成交通知书
(1) 成交结果公告发布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成交报价人发出经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双方确认的《成交通知书》;成交报价人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2) 《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报价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报价人放弃成交,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5 签订合同
(1) 成交报价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按照《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派遣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2) 合同的组成基于但不限于以下部分:
a.《合同书》;
b. 磋商文件及其澄清、补充文件;
c. 成交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及其澄清、补充文件;
d.《成交通知书》。
5.6 成交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在收取《成交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成交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计价格[2002]1980号)的标准执行,收费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收费标准按下表计算:
中标金额(万元) 项目类型 |
货物 |
服务 |
工程 |
100以下 |
1.50% |
1.50% |
1.00% |
100—500 |
1.10% |
0.80% |
0.70% |
500—1000 |
0.80% |
0.45% |
0.55% |
1000—5000 |
0.50% |
0.25% |
0.35% |
5000—10000 |
0.25% |
0.10% |
0.20%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1000000以上 |
0.01% |
0.01% |
0.01% |
例如:某货物招标中标金额为4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400-100)万元×1.1%=3.3万元
合计收费=1.5+3.3=4.8万元
(1)成交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
(2)成交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电汇、支票或现金等形式支付。
(3)成交服务费不在报价中单列。
(4)报价人如果不按规定交纳成交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人的报价保证金中抵扣服务费。
(若按本标准计算的服务费低于4000元时,按4000元收取):
六、磋商文件的解释权
6.1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广东万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2020年云浮市云城区思劳镇人民政府饭堂食品采购项目
(GDWH20FC3032)初步评审表
评委签名:_______________
投标单位 评审内容 |
|||
投标保证金足额提交,提交形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总金额没有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1,400,000.00元 |
|||
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有提供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
|||
投标文件是否完整且总体编排有序,并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
|||
投标有效期是否为90天 |
|||
投标报价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 |
|||
技术、商务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
|||
不存在低于成本价的报价或报价明显不合理而报价人不能合理说明的情况 |
|||
没有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的 |
|||
没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
|||
结论 |
1.表中只需填写“√/通过”或“X/不通过”。
2.在结论栏中按“一票否决”填写“合格”或“不合格”。
(1)
2020年云浮市云城区思劳镇人民政府饭堂食品采购项目
(GDWH20FC3032)技术评分表
评委签名:_______________
序号 |
类别 |
评审标准 |
满分 |
1 |
响应程度 |
对各合格投标人针对项目说明、项目要求、付款方式等响应程度进行横向比较: 优:5分,良:3,差:1分。 |
5 |
2 |
服务实施方案 |
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方案(配送方案、应急计划与预案,及保障措施等)进行横向对比: ①根据服务方案的合理性、完整性综合评定,优得5分; ②根据服务方案的合理性、完整性综合评定,良得3分; ③根据服务方案的合理性、完整性综合评定,差得1分。 |
5 |
3 |
企业管理制度 |
①完整的内部管理制度、清晰有效的工作流程管理制度:优:2分,良:1分,差:0分。; ②人员培训、有效的现场质量控制和支持方案:优:2分,良:1分,差:0分。; |
4 |
4 |
货物质量保证 |
投标人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中的卫生安全保障计划、质量保证措施、不合格货物退换及相关的承诺进行横向比较: 优:5分,良:3分,差:1分。 |
5 |
5 |
供货系统配套 |
根据整个供货系统的设备配置的完整性、科学性等进行评价: ①备配置完整性好,科学合理得10分; ②设备配置较完整,基本合理得5分; ③设备配置一般,不合理得1分。 |
10 |
6 |
售后服务方案 |
①售后服务承诺详细具体,满足用户要求且优于其他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的,得6分; ②售后服务承诺周到,具有服务体系的得3分; ③售后服务体系不够完备的得1分。 |
6 |
合计 |
35分 |
注:评委按分项的规定分数范围内给各投标人进行打分,并统计总分。
2020年云浮市云城区思劳镇人民政府饭堂食品采购项目
(GDWH20FC3032)商务评分表
评委签名:_______________
序号 |
类别 |
评审标准 |
满分 |
1 |
配送能力 |
供应商自有物流运输队伍,拥有专业配送车辆数量情况: 1、每提供一台专业配送运输车(行驶证注册人为投标人单位)得1分,本项最高2分; 2、每配备一个持健康证上岗的配送人员得1分,本项最高2分; (提供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及配送人员健康证复印件,原件核查,不提供原件不得分) |
4 |
2 |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的同类相关项目的,每一个项目得2分,满分10分。 (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原件核查,不提供原件不得分) |
10 |
3 |
服务场所面积 |
服务场所面积:投标人的配送中心仓储点及加工场所面积: 服务场所面积≥400㎡得5分;服务场所面积﹤400㎡≥200㎡得3分;服务场所面积﹤200㎡的得1分。 (若服务场所为投标人自有,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业务场所为租借,提供租凭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不提供原件不得分。) |
5 |
4 |
企业实力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4分。 2、提供有效期内的《诚信经营示范企业》的得4分。 3、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的得4分 4、投标人获得《政府采购优秀供应商》证书的得4分 (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不提供原件不得分) |
16 |
1、投标人具有自有的食品检验室投入本项目使用的得3分; 2、投入本项目使用的食品检验室中具有3台或以上的相关检验设备的得2分。 (提供食品检验室及设备的相关图片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
5 |
||
5 |
服务便利性 |
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有独立机构(注册地在项目所在地或在项目所在地设有分公司),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得5分,其它得2分。 (提供营业执照和办公场地的租赁合同,原件核查,不提供原件不得分) |
5 |
合计 |
45分 |
注:评委按分项的规定分数范围内给各投标人进行打分,并统计总分。
第四部分
合 同 书 格 式
2020年云浮市云城区思劳镇人民政府饭堂食品采购项目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二○二○年 月 日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甲 方: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乙 方: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根据 2020年云浮市云城区思劳镇人民政府饭堂食品采购项目 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合同法》 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1、 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 。
2.......
3.......
1、 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
委托服务期间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止。
五、 付款方式
按用户需求方式付款
六、知识产权产权归属
七、保密
八、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 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 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九、争端的解决
1)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二、其它
1) 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十三、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签定地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名称:
银行帐号:
开 户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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