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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滨海外国语学校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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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滨海外国语学校中新天津生态城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滨海外国语学校初中部食堂经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BHJJGP-ECOCITY-2020-009)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滨海外国语学校 中新天津生态城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滨海外国语学校初中部食堂经营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HJJGP-ECOCITY-2020-009)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中新天津生态城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滨海外国语学校初中部食堂经营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百和路79号二楼招标代理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8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HJJGP-ECOCITY-2020-009
项目名称:中新天津生态城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滨海外国语学校初中部食堂经营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762.3万元
最高限价:762.3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762.3 762.3 餐饮服务 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标明本企业规模。中小企业划分请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 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即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相关证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 3.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19年度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19年度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28日到 2020年08月04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百和路79号二楼招标代理中心
方式:1.交纳招标文件费后,售出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领取文件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2.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tianjin.gov.cn/)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百和路79号一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2020年08月05日上午9:30,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百和路79号一楼会议室。 参加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授权书原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滨海外国语学校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和韵路1799号
联系方式:022-661966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滨海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开发区百和路79号
联系方式:022-652931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兰姗姗
电 话:022-65293156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docx

天津滨海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8日

项目需求书

1、 项目背景

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滨海外国语学校初中部坐落于中新天津生态城和韵路1799号。校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44023.60㎡,总建筑面积54666.68㎡,地上建筑面积31999㎡。楼宇数量2栋,主要用途教学、住宿。地上建筑5层,地下建筑1层。

餐厅面积约为2000平米,师生用餐人数约1650人,提供午餐约1650人,另外根据学部教师用餐需求,须提供早餐和晚餐,教师早餐和晚餐费用自行解决。

2、 采购标的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标明本企业规模。中小企业划分请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
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即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3、 采购标的任务

在预算内完成中新天津生态城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滨海外国语学校初中部食堂经营服务。

4、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目标

顺利为我校初中部师生提供食堂经营服务。

5、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1.供餐服务内容与标准

(一)午餐服务

(1)每人入口成本为15元/日(午餐),供应商须列出每月至少6套用餐方案(每套方案应包含荤菜2种,素菜3种,主食2种,汤或粥1种,水果或酸奶1种)。

(2)用餐形式为现场制作,现场打餐和送餐两种模式。有专人负责餐品发放。

(3)每日午餐菜品安排为荤菜2种,素菜3种,主食2种,汤或粥1种,水果或酸奶1种。

(4)少数民族就餐应满足民族就餐要求,餐标、品种等同于其他供餐标准。

(5)节日就餐可根据就餐需求增加相应品种(如:六一及教师节、端午节等)。

(6)要求餐厅所有员工不少于36人。

(7)根据学校临时用餐需求提供符合要求的用餐解决方案(接待用餐或加班用餐,非自助形式),外来人员用餐按照国家标准,由使用单位支付。

(二)早餐、晚餐服务

供应商须为部分教师提供早餐、晚餐服务,用餐形式为现场制作,教师早餐、晚餐费用自行解决。

(三)供应商在服务期内满足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6、 采购标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 标的:中新天津生态城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滨海外国语学校初中部食堂经营服务

2. 数量:1项;

3. 实施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4. 实施地点: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滨海外国语学校(初中部)。

7、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提供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满足采购人的需求,并提供符合项目的实际服务。

8、 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规范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

9、 验收标准

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滨海外国语学校食品安全年终考核评

分表进行验收。

10、 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供应商要有完善的食堂经营管理制度及服务方案;

2.供应商现场工作人员服装应统一,服装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负责采购食品材料;

4.人员要求:

(1)每学期应至少轮换2名厨师;

(2)至少有3名厨师资格等级为高级;

(3)餐厅全体服务人员必须具有健康证明;

5.供应商服务于本项目的全部人员均须具备健康证。

6.投标人须为其所有员工购买意外伤害险,所有人员在校期间因项目工作所造成的任何意外事故、伤害均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7.学校和学校的主管部门有权对中标单位在经营本项目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责令其进行整改,直至解除合同。其中包括:

(1)原材料来源需可追溯,并提供供应商资质证明;

(2)在经营过程中,学校和学校主管部门有权对用餐方案进行调整;

(3)学校和学校主管部门有权对项目经营单位的管理提出质疑,并责令其限期整改,每学年学校主管部门因同一问题下达3次整改通知书的同一单位,学校或学校主管部门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4)一旦出现涉及到人身安全的食品问题,供应商将承担全部责任。情节严重的,学校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8.报价要求

★(1)本项目每人每餐最高限价21元。

(2)管理费包含早餐管理费、午餐管理费和晚餐管理费,报价时早餐管理费和晚餐管理费应含在午餐管理费中进行综合考虑。

(3)本项目包含“餐饮费”及“管理费”两部分,其中“餐饮费”两个学期(共12个月)按月进行支付,“管理费”两个学期(共10个月)按月进行支付,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①餐饮费=(每人入口成本15元)*1650人*220天。

②管理费=(每人每餐的投标单价-每人入口成本15元)*1650人*220天。

投标总价的计算方式:投标总价=(每人每餐的投标单价*1650人*220天(一年)*1年)。

(4)本项目在学年内(220天)根据实际用餐人数据实结算。

(5)服务期内洗碗液和油烟管道清洗(每年至少两次)及服务所需的标示标牌、清洁用具等由投标人负责,须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技术标中。同时以上费用应包含在报价中,采购人不再为此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6)投标人须承诺合同期内提供《餐厅食品安全责任险》。在技术标中附书面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食品安全事故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附在技术标中。

(8)费用说明:

1)服务期内1000元以上的食堂设备由甲方提供,1000元及以下的食堂设备和厨杂由中标方采买,但不包括师生使用的餐盘、餐盒、餐碗、筷子和小餐勺。

2)餐厅设备均已完备,每学年的暑假前,学校负责集中购买餐盘,餐盒,筷子,大、小餐碗,餐勺。其他厨杂的购买和设备的养护(单项维修或养护费用500元及以下)由中标方负责。

9.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每月月初开具上月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据实支付上月餐饮费。
注:每月餐饮费=(每人入口成本15元)*每月实际用餐人数*每月实际用餐天数。
(2)一年管理费分两部分:
1)固定管理费,分10个月支付,每月支付固定管理费用=管理费×95%÷10个月(鉴于2021年2月份和2021年8月份为寒假和暑假期间,不予支付)。
2)考核管理费,于每个学期末进行支付:
第一学期考核管理费根据食堂满意度调查结果,于第一学期末按照对应比例支付5个月的考核管理费。若调查结果各项平均分在90-100分之间支付:管理费÷10个月×5%×5个月;平均分在80-89分之间支付:管理费÷10个月×2.5%×5个月;低于80分不支付考核管理费。
第二学期考核管理费根据验收标准,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滨海外国语学校食品安全年终考核评分表,于第二学期末按照对应比例支付5个月的考核管理费。若年终考核评分在90-100分之间支付:管理费÷10个月×5%×5个月;年终考核评分在80-89分之间支付:管理费÷10个月×2.5%×5个月;年终考核评分低于80分不支付考核管理费。
注:管理费=(每人每餐的投标单价-每人入口成本15元)*1650*220天。
上述付款方式均由中标单位开具相应数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采购人予以支付。

项目需求书中标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