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的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440104-202007-106005-0019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 广州合家兴农产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白云区江高镇江村古楼街128号之一 ;中标(成交)金额 3900000;备注 单位:元(人民币) 。
2:供应商名称 广州市供销社农产品经营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如意坊13号之四二、三楼 ;中标(成交)金额 3100000;备注 单位:元(人民币)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包组一 | 5个站点食材采购及配送 | / | / | 1项 | 3,900,000.00 |
包组二
| 4个站点食材采购及配送 | / | / | 1项 | 3,100,000.00
|
| |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委员会总人数:5
随机抽取专家名单:贺伟、曾令柱、周丹云、何亮
采购人代表名单:李宛玫
自行选定专家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收费标准:本项目各包组的代理服务费按定额收取 收费金额(元):7225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综合评分法排序表
综合得分排名 | 第一名 |
投标人名称 | 广州合家兴农产品有限公司 |
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 | 是 |
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 | 是 |
商务得分 | 30.00分 |
技术得分 | 39.00分 |
价格得分 | 29.27分 |
综合得分 | 98.27分 |
投标报价(元) | 下浮18.00% |
综合得分排名 | 第二名 |
投标人名称 | 广州市供销社农产品经营有限公司 |
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 | 是 |
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 | 是 |
商务得分 | 30.00分 |
技术得分 | 38.40分 |
价格得分 | 27.18分 |
综合得分 | 95.58分 |
投标报价(元) | 下浮17.00% |
综合得分排名 | 第三名 |
投标人名称 | 广东鲜康达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 | 是 |
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 | 是 |
商务得分 | 30.00分 |
技术得分 | 30.80分 |
价格得分 | 30.00分 |
综合得分 | 90.80分 |
投标报价(元) | 下浮20.00% |
综合得分排名 | 第四名 |
投标人名称 | 广东灿城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
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 | 是 |
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 | 是 |
商务得分 | 30.00分 |
技术得分 | 30.40分 |
价格得分 | 28.67分 |
综合得分 | 89.07分 |
投标报价(元) | 下浮21.30% |
综合得分排名 | 第五名 |
投标人名称 | 乐禾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 | 是 |
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 | 是 |
商务得分 | 29.00分 |
技术得分 | 29.20分 |
价格得分 | 26.54分 |
综合得分 | 84.74分 |
投标报价(元) | 下浮15.00%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越秀区大队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49号
联系方式:020-866796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1301室(部位:内自编05房(仅限办公))
联系方式:020-372094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20-37209484
十、附件
招标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发布人: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28日
货物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YXGL200GZ1847
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采 购 人:广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越秀区大队
代理机构: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时 间: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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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招标文件为准)
一、 如无另行说明,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30分钟内。
二、 本项目邀请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请适当提前到达。
三、 投标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
四、 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名、签署日期。
五、 请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投标分项报价表》(如有)。多包组项目请仔细检查包
组号,包组号与包组采购内容必须对应。
六、 如投标产品属于许可证管理范围内的,须提交相应的许可证复印件。
七、 首次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报名成功后最迟必须于开标前一日登录广东省政
府采购网(办事指南链接:http://www.gdgpo.com/workEnchiridion.html)进行注册。(注:
已注册过账号的供应商请忽略此信息。)
八、 投标人如需对项目提出询问或质疑,应按招标文件附件中的询问函和质疑函的格式提交。
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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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 ............................................................................................................. 3
第二章投标资料表 ............................................................................................................................... 8
第三章开标、评标、定标 .................................................................................................................. 11
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 23
第五章合同文本 ................................................................................................................................. 46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 56
第七章投标人须知 ............................................................................................................................. 79
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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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
31号江河大厦 13楼 1305室现场报名,或发送资料至代理机构邮箱(gdyxxg@163.com)进行网上报名并获
取招标文件 ,并于 2020年 7月 24日 9 点 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GL200GZ1847(440104-202007-106005-0019)
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及资金来源:人民币 700万元,财政性资金。
供货期:2年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2、标的数量:2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项目编号:YXGL200GZ1847
(2) 标的内容概况:
包组号 包组内容 供货期 类别 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
包组一 5个站点食材采购及配送 2年 货物 195万/年 390万/两年
包组二 4个站点食材采购及配送 2年 货物 155万/年 310万/两年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二年经考核通过后签订)
(3) 采购项目品目:A99(其他货物)
(4)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5) 配送地点:采购人指定的越秀区内九个站点伙食单位
4、其他: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但不得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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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州市越秀区财政局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
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
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
执照】;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 提供 2019年财务报告或 2020年任意 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
件;
3) 提供 2020 年任意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
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 提供 2020 年任意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
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
函》)。
2、不同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包组竞争的投标人:①为采购项目提
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
定)
4、本采购项目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
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的记录名单。(1、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
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2、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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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对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3、对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税收、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依法拒绝其参与政
府采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6、成功购买本纸质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三、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年 7月 3日至 2020年 7月 10日,每天上午 9:00至 12:00,下午 14:30至 17:3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 31号江河大厦 13楼 1305室
方式:现场报名及网上报名方式(具体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300元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 7 月 24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 31号江河大厦 13楼 1305室会议室。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自 2020 年 7 月 3 日至 2020 年 7 月 10 日止。
六、 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将下述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到现场办理获取招标文件或网上报名: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
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
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
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
证明。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复印件(详见附件)。
备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1)现场报名: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年 7月 3日至 2020年 7月 10日期间(上午 09:00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
31号江河大厦 13楼 1305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300.00元,售后不退(采购代理机
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招标文件 1份。如需邮寄,另加 60元人民币邮寄费)。
2)网上报名: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打印上述报名资料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代理机构邮箱
(gdyxxg@163.com),由我司工作人员审核(咨询电话 020-37209484)报名资料通过后,报名供应商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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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我司缴纳标书款【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寿路支行;账号:4405 0158 1108 0000 0704),须使用对公账号汇款】,否则视为未
完成报名。
3)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 31号江河大厦 13楼 1305室会议室。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 2020
年 7月 24日 09:00 至 9:30。依照《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0〕
29号)的要求以及省、市相关规定,本项目可采用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
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快递单上应清晰写明投标人名称、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包组号等内容,
递交时间以送达开标地点并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确认的时间为准。由于寄错地址、逾期送达、未
按要求密封或者邮寄过程导致包装密封出现破损的,采购代理机构应拒绝接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
任与后果。
七、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越秀区大队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 49号
联系方式:020-835274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 31号 1301室(部位:内自编 05房(仅限办公))
联系方式:020-372094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陈先生;(采购人)李小姐;
电话:020-37209484/020-8352744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0年 7月 3日
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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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组号
(注:无用“/”表示)
报名单位名称
报名单位地址
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必填)
(注:个人、没有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政府机
构、事业单位除外)
法定代表人 姓名: (□先生 □小姐) 固话
购买文件联系人 姓名: (□先生 □小姐) 手机
投标工作负责人 姓名: (□先生 □小姐) 手机
项目负责人邮箱
(请保证正确性)
购买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购买人签名或加盖公章:
文件价格(元/套)
获取文件方式
□电子光盘
□电子光盘+纸质补充文件
□电子邮件,邮箱地址:
□其他
声明
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上述“邮箱”发送至购买文件单
位的该项目相关文件,视为有效送达。
投标单位保证书
我公司保证该项目由本单位承包,不接受他人挂靠,
不转包,不非法分包。如有违犯,责任自负。
注:请各投标人认真填写以上所有资料,并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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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投标资料表
说明:该资料表的条款项号是与《投标人须知》条款项号对应的条款,是对《投标人须知》补充、
修改和完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一、说明
2.2
采购人名称 广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越秀区大队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2.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 31号江河大厦 13楼 1305室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0-37209484;
传真:020-37209484;
电子邮箱:gdyxxg@163.com
二、招标文件
7.1 公告媒体
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
w.gdgpo.gov.cn)和广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gzg2b.gzfinance.gov.
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8.1
集中答疑会或现
场考察
不举行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2.2 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
标时不予核减。
2、若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的,缺漏项部分的价格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中标后不作任何调整。
12.2.1 投标分项报价
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全部产品价格、服务价格、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缴纳的增值税和其它税等全部税费、运输、保险、安装、伴随服务、
标准附件价、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价(如有)、以及履行合同所需的费用、
所有风险、责任等其他一切隐含及不可预见的费用。
12.3
报价是唯一或固
定不变
是
12.4 备选方案 不允许有备选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5 附加条件报价 不允许附加条件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3.1 投标货币 人民币
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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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技术支持资料 不适用
17.1 分包 本项目各包组不允许分包。
18.1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9.1 投标有效期 120日历日(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
20.1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五份,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电子文件一份(不可加密)。
20.2 电子文件
电子文件,用 Microsoft Word 软件制作。电子文件介质为 U 盘,所有
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不能设置密码,其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
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文件为准。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3.2.6
质疑受理联系方
式
机构名称: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0-37209484(上午 09:00至 12:00,下午 14:00至 17:00,法
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 31号江河大厦 13楼 1305室
邮政编码:510610
五、授予合同
26.1 合同签订时间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
28.1 招标代理服务费
1. 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各包组的代理服务费按定额收取,其中包组一收取人民币
39865 元;包组二收取人民币 32385 元;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缴纳形式:
A.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可用支票、汇票、电汇
等付款方式;
B.招标代理服务费的缴费账号: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代理服务费
承诺书》。
2. 投标人应签署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作为投标文
件的一部分。
3.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
务费。凭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领取《中标通知书》。如
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须同时递交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费凭证复印件
并加盖公章。
其他说明
/ 评标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
本项目共 2个包组,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但不得兼中,
不允许仅对部分子项或项目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将视为无效投
标。
本项目包组采用一次评审定标方式,评标结果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
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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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技术部分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
定。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
标评审(以此类推)得分排名第一、二的投标人分别为包组一第一中标
候选人、包组二第一中标候选人。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第三名
的投标人为包组一第二中标候选人,第四名的投标人为包组二第二中标
候选人。如果有效投标人只有三家时,则包组二只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独密封资料
将电子文件、开票资料说明函一并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单
独密封资料”字样。
/ 原件核对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提交的相关各类证明、资料
进行原件核对。
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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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开标、评标、定标
1. 开标
1.1. 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会议。开标时邀请
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
他内容。
1.3. 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
员签字确认。
1.4.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
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
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1.5.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2.1. 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 5人单数。
2.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
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2.2.1. 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2.2. 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或监事;
2.2.3. 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2.2.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2.2.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2.3.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
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2.4.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2.4.1. 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4.2.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2.4.3. 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2.4.4.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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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5.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
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6.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
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
内容。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7.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2.7.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
价表)为准;
2.7.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7.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7.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章第 2.6规定经投
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8.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
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2.9.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
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
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10.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
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
告。
3. 评标
3.1. 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
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3.2. 评标步骤:
3.2.1. 本项目按各包组进行独立评审,按包组的自然顺序进行评审(本项目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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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资格性审查: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详见《资
格性审查表》。对初步被认定为资格性审查不合格的,可实行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
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符合性审查。
3.2.3.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详见《符合
性审查表》,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对初步被认定为符合性审
查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可实行告知投标当事人,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
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技
术、商务和价格评审。
3.2.4. 详细评审:
3.2.4.1.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商务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具体技术、
商务、价格部分的评审因素详见《综合评分表》。
3.2.5.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3.2.6.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
的得分。
3.2.7. 综合得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
4. 推荐中标候选人
4.1. 本项目包组采用一次评审定标方式,评标结果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
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技术部分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
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
标评审(以此类推)得分排名第一、二的投标人分别为包组一第一中标候选人、包组二第一中
标候选人。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第三名的投标人为包组一第二中标候选人,第四名的
投标人为包组二第二中标候选人。如果有效投标人只有三家时,则包组二只推荐第一中标候选
人。
4.2. 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但不得兼中。
5. 定标
5.1. 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评标报告报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
标人,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
定中标人。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项目招标公告的法定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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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第一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
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
府采购活动。
5.3. 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者中标资格被依法确认无效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排序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确
定中标人,没有其他中标候选人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5.4. 中标人被依法认定中标无效的,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采购人依法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6. 特别说明
6.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6.1.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6.1.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6.1.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6.1.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6.1.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2.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6.2.1.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6.2.2.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6.2.3.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6.2.4.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2.5. 采购响应文件提供虚假材料;
6.2.6. 评审期间,供应商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经授权代表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
了采购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2.7. 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公正;
6.2.8.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6.3. 废标
6.3.1.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6.3.2.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6.3.3.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6.3.4.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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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5.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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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 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的评审内容的要求如实提供证明材料并
应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投标人不满足《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中任何情形之一的,则
其投标无效。
2. 《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的评审内容适用于所有包组。
3. 技术、商务评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4. 投标人应如实提交《综合评分表》要求提交的相关各类证明、资料等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
人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为零分。
5. 评审内容中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或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试听资料使用中文以外
的另一种语言的,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译本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若两种语言不一
致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评 审 内 容
1. 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及资格证明文件齐全;
2.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评 审 内 容
1.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和盖章的;
2.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或签署人
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3. 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且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4. 投标下浮率报价已确定且没有大于或等于 100%,也没有为负数,且是固定唯一值的;
5.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本国产品的;
6. 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以“★”标明的实质性条款要求的;
7. 投标文件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8. 投标文件没有出现串通投标情形的;
9. 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的;
10. 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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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分表(适用于包组一、二)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分细则
权重
(%)
分值
(分)
一 商务部分(小计 30分)
1. 投标人荣誉
获得市级或以上诚信示范企业证书的得 4分,无不得分。
注:提供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4% 4分
2.
2016年 1月
1日至今同
类项目经验
每提供一项不同单位的同类项目业绩得 1分,最高得 6分,
无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注:提供以下资料作为评价证明资料,缺少任何一项资料不
得分:①合同复印件(首页和盖章页);②合同终止前一个
月的供货发票复印件(如还在合同期内则提供投标截止之日
前一个月的发票复印件);
6% 6分
3.
投标人有效
期内的管理
体系认证情
况
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ISO18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
上述证书每具有 1个得 1分,最高不超过 5分;无或其他不
得分。
注:提供有效期内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在“全国认证认可信
息公共服务平台”上查询结果的截图,公开信息中无法查询
或与公开信息不一致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发证机构出具的证
明函。
5% 5分
4.
拟投入本次
项目的人员
投入情况
1.投标人拟委派本项目服务人员 10 人或以上,得 1 分;
2.拟委派本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得 1
分(提供劳动合同);
3.投入的项目人员中每配备一名专职食品检验工或内审管控
人员得 0.5 分,最高不超过 1 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
3% 3分
5.
投标人具有
的食品安全
检测能力
1.投标人具有食品安全检测设备并配备 3名或以上的食品检
验工,得 5分;
2.投标人具有食品安全检测设备并配备 2名食品检验工,得
2分;
3.投标人具有食品安全检测设备并配备 1名食品检验工,得
5%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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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
4.未提供相关证明的不得分。
注:提供食品安全检测设备证明文件、检测人员资质证明。
6. 服务便捷性
1、投标人在广州市中心六区范围内有自有或租赁:
500 立方米(含)以上的冷藏雪库,得 2 分;
300 立方米(含)以上 500 立方米以下的冷藏雪库,得 1 分;
200 立方米(含)以上 300 立方米以下的冷藏雪库,得 0.5
分。
200 立方米以下或无不得分。
提供拥有冷藏雪库使用权或租赁合同(使用期或租赁期须在
一年以上)的相关证明文件(须显示容积)复印件,否则不
得分。
2、投标人广州市中心六区范围内有自有或租赁:
2000 平方米(含)以上的净菜配送、加工场地的,得 3 分;
1500 平方米(含)以上 2000 平方米以下的净菜配送、加工
场地的,得 2 分;
1000 平方米(含)以上 1500 平方米以下的净菜配送、加工
场地的,得 1 分;
500 平方米(含)以上 1000 平方米以下的净菜配送、加工场
地的,得 0.5 分。
500 平方米以下或无不得分。
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使用期或租赁期须在一年
以上)和经营场所实景图片,否则不得分。(广州市中心六
区是指:越秀区、荔湾区、天河区、海珠区、黄埔区、白云
区)
5% 5分
7.
售后认证情
况
投标人符合“《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GB/T27922-2011”
标准,获得“售后服务认证证书”5 星级的得 2 分,其他级
别得 1 分,没有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
2% 2分
二 技术部分(小计 40分)
1.
配送服务方
案
根据各投标人的配送方案方案的具体性、合理性、可行性进
行评审:
1.方案详细、具体、完整的,可行性高,得 10分;
2.方案较详细、较具体、较完整的,得 7分;
3.方案较简单,可行性一般得 4分;
4.方案差,可行性低,得 1分。
10%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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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无方案不得分
2. 应急方案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设计一套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包括
食物中毒、原材料无法及时到达厨房、临时增加就餐人员等
应急响应速度方面内容进行评审。
1.方案详细、具体、完整的,可行性高,得 10分;
2.方案较详细、较具体、较完整的,得 7分;
3.方案较简单,可行性一般得 4分;
4.方案差,可行性低,得 1分。
5.无方案不得分
10% 10分
3.
质量保障措
施
根据投标人提供服务保证措施进行评审:
1.质量保障措施详细、具体、完善的,得 5分;
2.质量保障措施较详细、较具体、较完善的,得 3分;
3.质量保障措施简单得 1分;
4.无提供质量保障措施不得分。
5% 5分
4.
2018 年以来
投标人投保
食品安全责
任险情况
年总保额≥人民币 3000 万元,得 5 分;
人民币 3000 万元>年总保额≥人民币 2000 万元,得 4 分;
人民币 2000 万元>年总保额≥人民币 1000 万元,得 3 分;
人民币 1000 万元>年总保额≥人民币 500 万元,得 2 分;
人民币 500 万元>年总保额≥人民币 100 万元,得 1 分;
年总保额<人民币 100 万元,得 0.5 分;
提供有效期内的投保证明资料复印件,没提供投保的证明资
料或无得 0 分(任意一年即可)。
5% 5分
5.
投标人运输
车辆能力
优:自有或租赁冷冻冷藏运输车辆 6 辆(含)以上,得 5 分;
良:自有或租赁冷冻冷藏运输车辆 4-5 辆,得 3 分;
一般:自有或租赁冷冻冷藏运输车辆 2-3 辆,得 1 分。
差:自有或租赁冷冻冷藏运输车辆 1 辆,得 0.5 分。
(须同时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证》复印件;
车辆租赁合同复印件;
机动车行驶证复印机;
无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5% 5分
6.
投标人蔬菜
种植基地情
况
投标人具备蔬菜种植基地总面积情况:
3000亩(含)以上,得 5分;
2000 亩(含)以上 3000亩以下,得 4 分;
1000 亩(含)以上 2000 亩以下,得 2 分;
5%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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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亩(含)以上 1000 亩以下,得 1 分;
500 亩以下,不得分。
备注:提供以投标人名义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复印件或自有
产权证明复印件。证明材料须体现面积大小(若非以亩为单
位的,投标人须自行换算并附上),否则不予计分。提供租
赁合同的,租赁期须包含本项目供货期。
三 价格部分(小计 30分)
1. 投标报价
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
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
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权重
备注:
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
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详见《价格扣除》。
2、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3、投标报价以“1-投标下浮率”进行价格评分的计算。
30%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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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 格 扣 除
1.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1.1.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C的扣除(C的取值为 6%),用扣除后的价格
参与评审;投标产品中仅有部分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则此部分按所投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
的价格予以扣除。
1.2.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
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2.1.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1.2.2.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
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
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1.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4. 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1.4.1.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上述 1.1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1.4.2.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
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
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1.4.3.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1.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
1.5.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上述 1.1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1.5.2.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
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
真实性负责。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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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
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 投标人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任两种或以上情况的,评审中只享
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1.6.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
1.6.1. 投标产品(针对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对
该部分产品的价格给予 1%的扣除(同一个产品同时获得以上两个认证的,不重复计算),用扣除后的
价格参与评审。(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1.6.2. 投标人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任两种或以上情况的,评审中
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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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说明:
1.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以包组为单位的采购标的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包组内其中一部分采购标的
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2. 用户需求书中以“★”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投标无效。
3. 投标下浮率明显高于其他投标人的,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
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 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各包组 1 家配送单位。具体配送数量分配,以采购人择优分配
确定,采购人不承诺在中标有效期内授予各中标单位实际采购品类,也不承诺在中标有效期内的
实际采购数量(该风险由各投标人自行考虑并承担)。
5. 采购使用单位为:广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越秀区大队指定的越秀区内九个站点伙食单位;具体经费
数额、采购品种、采购数量根据每天的实际发生数,由配送公司与各伙食单位之间每个月进行一
次确认。
一、 项目一览表
包组号 包组内容 供货期 类别 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
包组一 5个站点食材采购及配送 2年 货物 195万/年 390万/两年
包组二 4个站点食材采购及配送 2年 货物 155万/年 310万/两年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二年经考核通过后签订)
九个站点伙食单位地址分别为:
五羊站:广州市越秀区明月路 38号;
二沙岛站:广州市越秀区大通路 38号;
广园西路站:广州市越秀区广园西路 220号;
文明路站:广州市越秀区禺山路 1-2号;
东山站: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 23号;
中山一路站: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 353号;
恒福路站:广州市越秀区横枝岗路 74号;
解放路站: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 864号;
流花路站:广州市越秀区站西北街 8号;
二、 项目概况
1. 采购人广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越秀区大队(以下简称采购人)。
2. 项目地点:广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越秀区大队九个站点伙食单位。
3. 服务人数约:335人次/日。
4. 采购规模:350万元/年,两年合计 700万元。
5. 报价周期:由配送公司与各伙食单位之间每个月进行一次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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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采购人拥有场地、设备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
7. 本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二年经考核通过后签订)。
8. 项目内容包括食材采购及配送。
9. 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每月进行综合考核(食材质量、服务态度、价格、配送效率及投诉情况),
累计考核不合格次数超过 3次的,屡教不改的可取消中标人资格。
三、 项目采购标的清单
序号 货物名称 供应期 供应场所 说明
1 猪肉类
两年
广州市公安消防支
队越秀区大队指定
的越秀区内九个站
点伙食单位
具体数量,按各伙食单
位需求分期分批提供
数量要求
2 牛肉类
3 家禽类
4 冰鲜类
5 鱼类
6 蔬菜类
7 蛋类
说明:
a) 以上需求量是按照正常人数进行的估计需求,特殊情况下人数会有所增减,中标人须完全满
足采购人每天的实际需求量,并无条件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风险。
b) 上述表格中未提到的货物类别,如使用单位需进行采购,中标人须无条件的承诺按需及时供
给。
1. 定价与报价:
(1)在全市“菜篮子”及“米袋子”中公布的品种及品牌(蒜头、生姜除外)
定价: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www.gzplan.gov.cn/下方的“广州菜篮子价格”
栏目为准进入)内公布的“全市菜篮子平均零售价”、“米袋子行情”对应品种价格为基准价;
定价时间:以自然月为定价周期,取上月 25 日广州市价格监测预警系统公布的“全市菜篮子平
均零售价”、“米袋子行情”对应品种价格为基准价(定价当天没有公布价格的,定价时间提前至有价
格公布的日期)。
(2)未在全市“菜篮子”及“米袋子”中公布的品种及品牌(含蒜头、生姜)
定价:中标人及采购人安排负责人员走访市场协商议价,并确认货物基准价。蔬菜瓜果类、鲜、
冻肉类由周边农贸市场同类及相近品种产品平均的零售价格为基准价。如遇有个别品种在农贸市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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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周边 3公里内超市均没有售卖的,以京东网上商城该品种的价格为基准价。
定价时间:所有供应的几大类货品蔬菜瓜果类、鲜、冻肉类均以月为定价周期(取价时间:第一
次的取价时间为首月上旬,其余为上月下旬)。
(3)基准价已包含货物税费、加工、检测、包装、仓储、送货和质保期保障等一切含税费用。
(4)报价:根据品种(含“菜篮子”、“米袋子”公布的品种以及市场议价的品种)类别,本项目要
求投标人对“菜篮子”、“米袋子”公布的品种以及询价的品种按照 1、“肉类(含生鲜、冻品、鱼类、
熟食等)”;2、“蔬菜类”两大类分别报出一个下浮率,报价下浮须是唯一且不得出现区间值,保留小
数点后两位,即 XX.XX%。
当投标人的投标下浮率明显高于其他投标人的时时,须提供至少十张近一个月以来的进货发票作
为成本说明凭证,其中鲜肉类进货发票五张(正规屠宰场开具),禽蛋类进货发票二张,并须在投标
文件中说明报价理由(格式自定)。
(5)结算公式
当月供货金额=∑(相应品种的产品基准价×(1-中标下浮率)×当月实际供货量)。
2. 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不保证中标人在采购周期内业务金额的多少,投标人必须无条件自行承担由
此带来的任何风险。
3. 供货期间如某批次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必须保证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 1小时内无条件对该批次
的全部货物进行换货,并接受该批次货物价值的 20%的罚款。一个月累计出现 2次或以上质量问
题的,将扣除该供应商该月供货款至少 10%的金额作为罚款,由采购人在该月的供货款中直接扣
除。
4. 投标人应承诺及时提供用户需求书所列的目录品种,投标人可以适当增加品种及相应报价(仅作
为商务参考,不作评分)。该增加品种在采购人有采购需求时并经审批后可列入采购范围,采购
价格以双方协商解决。
5. 食堂食材必须保证全年每天供应。
6. 本项目所供应产品禁止提供转基因产品。
四、货物质量及运输要求
(一)肉类(含生鲜、冻品、鱼类等)
供应产品质量要求:
1.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
烂变质,肉类保证来源于广州地区正规肉屠宰场,供货时须提交屠宰场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
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新鲜肉确保每日新鲜,为当天广州地区正规屠宰场宰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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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新鲜肉;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
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冷冻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
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
2.所有货物规格符合采购人提交的日采购计划中明确的具体需求。
3.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总重量的不少于 90%,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总重量的不少于 92%,冷冻
水产类食品解冻后总重量的不少于 82%,解冻时间为 4 小时以内(室温 20℃)。所有冷冻食品
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
5.投标人应在广州市中心六区范围内设有合格固定的冷藏库。
6.如中标人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供货,由采购人自行采购,并承担采购人由此产生的费用和
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接受违约处罚。
7.各投标人提供货物应符合下列的《制造商及产品资质证明》:
生产(供应)企业的资质证明:
类别 资质证明
畜禽
冻肉类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动
物防疫合格证》
肉制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水产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
产品票证要求:
类别 产品资质名称 验收索证要求
猪、牛肉类
家禽类
1.《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
证》
由政府动植物检疫部门出具,用于跨区销售
检查
2.《产品合格证》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
格证明,随车同行。
肉制品
1.《卫生检疫报告》
由政府疾控部门或卫生检验部门出具(半年
内有效)
2.《产品合格证》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
格证明,随车同行。
水产品 贮存地的出入库检疫证明,水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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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成型标准为个体单独冷
冻成型。
格证明。
8.产品配送要求
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
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为抗腐蚀、防潮,防虫、防鼠的设计,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冷藏、冷冻食品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
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是对于长途运输的食品,保证食品在运输全过程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
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
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送货车辆实行 1小时配送圈运作,在 1小时内的用保温箱或专用保温车配送,1小时以外的用制
冷车配送,保证肉类中心温度控制在-2-7℃的范围之内,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商品到达目的地
时外包装箱干爽,无软化现象。
每年 5 月 1 日(含)到 10 月 31 日(含)期间,必须全程冷链运输。
9.卸货要求
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
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在本环节中应保证冷藏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 20分钟,冷冻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 30
分钟。
10.冻肉质量的基本检查
对冻肉类检查如下:
10.1 采购的冻肉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和行业规范。采购生产、经营证明文件
齐备,明确来源,并具有检验合格证明。严禁含有毒有害物质、虫及混有异物,严禁有腐烂变质、酸
败、霉变情况,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冻肉类食品。
10.2冻肉类食品包装必须符合国家规范,采购的食品不得存放在有毒、有害的容器和承载物内。
食品包装上必须使用原产地标识,应注明:制造商名称和厂址、食品名称和重(容)量、生产日期和
保质期限以及规格和 QS认证等。
10.3 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冻肉类食品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如双方对质量争议的退货前应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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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板备案,可送广州市或用户所在地地级市以上质监部门检测,对缺斤短两(或含冰量超标)的应按
实际重量扣减。
11.冻肉类食品验收发现问题时的处理办法:
11.1按后附产品质量描述对货物质量进行抽查。
11.2抽查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
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退货,如
水产品中发现河豚鱼,发现腐败变质肉类等。
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产品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单位伙食物资验收小组
及供应商,将问题产品退货处理。
11.3抽查发现资质证照不全问题的处理:
11.3.1整批产品无政府部门出具的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全部退货;
11.3.2抽查发现部分产品无政府部门出具的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加抽 15%,两次抽查数 50%以
上没有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全部退货;50%以下没有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将无动植物检疫合
格证明的货物退货;
11.3.3整批产品有省地市出具的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随箱产品合格证不齐全的,加抽 15%,两
次抽查数 50%以上没有产品合格证的,全部退货;50%以下没有产品合格证明的,将无产品合格证明
的货物退货;
11.3.4 肉制品无疾病控制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同类产品半年内有效检验报告,作退货处
理;随箱产品合格证不齐全的,加抽 15%,两次抽查数 50%以上没有产品合格证的,全部退货;50%
以下没有产品合格证明的,将无产品合格证明的货物退货。
12、货物重量验收:
12.1冻肉类:双方各随机抽取每品种货物一箱,去包装,在流动的 10-25℃清水中浸泡解冻至表
面冰层融化,个体能够分离为止,充分摊开货物沥水三分钟后称重,取双方抽取样本均值为该产品本
批次种货物的验收重量。
12.2水产类:双方各随机抽取每品种货物两箱,去包装,在流动的 10-25℃清水中浸泡解冻至表
面冰层融化,个体能够分离为止,充分摊开货物沥水三分钟后称重,取双方抽取样本均值为该产品本
批次种货物的验收重量。
12.3 新鲜肉类、丸类、火腿、腊肠类等不含冰货物直接称重验收。
13、本项目原则上中标供应商只需提供食材原材料,但在特殊情况下(如用餐人数过多)必须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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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采购人的需要对所供应的食材进行粗加工(例如排骨斩块,鱼类去鳞、除内脏、斩块等),该服务
所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二)蔬菜类要求:
A、蔬菜类
中标人每天的供应按采购人提出的品种要求和计划数量进行供应。
属季节问题,若出现品种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情况,可与采购人协商调换相应类别的品种(按
叶菜、瓜菜等进行分类)。
1.货物质量要求:
从蔬菜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蔬菜的成
熟度及鲜嫩程度;
从蔬菜气味看,多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
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
从蔬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苦涩
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即为异常;
从蔬菜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例如萎蔫、枯塌、
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
叶菜类:大白菜、小白菜、菠菜、甘蓝、荠菜、空心菜、茼蒿、苋菜、芹菜等绿叶菜类。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
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
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茄果类: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
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瓜果类:黄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毛节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
机械伤,不带泥土。
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畸形、裂痕、糠心、异
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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薯芋类:马铃薯、芋、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畸形、异味、明
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菜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
枯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畸形、异味。
豆类:扁豆、豌豆、毛豆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荚类新鲜、幼嫩、均匀,
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水生菜类:藕、慈菇、茭白、马蹄、菱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
质,不干瘪,茭白不黑心。
食用菌类:蘑菇、草菇、香菇、木耳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蘑
菇允许浸盐水保鲜),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无腐烂、异味。
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香樁苗等。
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2.供应和管理要求
2.1蔬菜供应的品种安排(分主菜和配菜)。
2.1.1 配菜品种按采购人计划和要求的品种供应;
2.1.2主菜品种由供求双方根据季节安排,但要确保每周有 3个品种以上,每个品种不少于 2次,
6-9月叶菜类不少于 30%,其余时间叶菜类不少于 50%。
2.2蔬菜包装与标志要求: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
异味、无霉变现象。标志。每件包装必须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
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
2.3食品供应链要求: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蔬菜来源须为广东地区范围内的自有基地、商
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每天早上 6:30至 8:30之间必须送
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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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
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
轻卸,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
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2.5管理要求:菜地设有固定的农资存放场所,配有专用的农药喷洒用具及其他农用器具,施用
农药有详尽记录,规定施药间隔期后采收;蔬菜采收后需用清洁、无污染的运输工具运抵加工地点。
2.6环境要求:菜地周围需设有隔离网、隔离带或其他有效的隔离措施,确保不受临近农田施肥
和用药污染;菜地周围无养殖场、化工厂、垃圾处理场、医院以及污水排放管道等污染源。
2.7水源要求:菜地应有清洁无污染的灌溉水源;灌溉水井设有防护设施。灌溉水源需经检测验
证符合规定要求,并一年内在蔬菜种植过程对水源进行 2次监测。
2.8农药要求:种植使用的农药必须符合食品安全管理部门的规定,严禁使用违禁药物;农药的
采购、保管、发放、使用必须建立记录;蔬菜生产使用农药的间隔期必须符合行业规定,并且采收前
供应商应从种植地取样检测农残项目,合格后方可供应。
3.蔬菜卫生质量要求
卫生质量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
项目 指标(mg/kg) 备注
甲胺磷 不得检出
甲拌磷 不得检出
氧化乐果 不得检出
甲基对硫磷 不得检出
呋喃丹 不得检出
百菌清 ≤1.0
多菌灵 ≤0.5
汞(以 Hg计) ≤0.01
铅(以 Pb计) ≤0.2
砷(以 As计) ≤0.5
氟(以 F计) ≤0.5
硝酸盐(以 NaNO3计) 瓜果类≤600;叶菜根茎类≤1200
亚硝酸盐(以 NaNO2计)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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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蔬菜验收时发现问题的处理方法:
4.1按后附产品质量描述对货物质量进行抽查。
4.2抽查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
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退货,如
水产品中发现农药残留超标,发现腐败变质蔬菜等。
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产品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单位伙食物资验收小组
及供应商,将问题产品退货处理。
B、农药使用标准
农药按其毒性来分有高毒、中毒、低毒之别,无公害果品对农药要求是优先采用低毒农药,有限
度的使用中毒农药,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 " 三致 " (致癌、致畸、致突变)农药。
1.禁止使用的农药品种:有机胂类杀菌剂福美胂(高残留),有机氯类杀虫剂六六六、滴滴涕(高
残留)、三氯杀螨醇(含滴滴涕),有机磷类杀虫剂甲拌磷、乙拌磷、久效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磺、
甲胺磷、甲基异硫磷、氧化乐果(均属高毒),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克百威、涕灭威、灭多威(均属
高毒)。二甲基甲脒类杀虫杀螨剂杀虫脒(慢性中毒、致癌)等。
2.提倡使用的农药品种:微生物源杀虫、杀菌剂如 Bt 、白僵菌、阿维菌素、中生菌素、多氧霉
素、农抗 120 等;植物源杀虫剂如烟碱、苦参碱、印楝素、除虫菊、鱼藤、茴蒿素、松脂合剂等;
昆虫生长调节剂如灭幼脲、除虫脲、卡死克、扑虱灵等;矿物源杀虫、杀菌剂如机油乳油、柴油乳油、
腐必清以及由硫酸铜和硫黄分别配制的多种药剂等;低毒、低残留化学农药如吡虫啉、马拉硫磷、辛
硫磷、敌百虫、双甲脒、尼索朗、克螨特、螨死净、菌毒清、代森锰锌类(喷克、大生 M-45)、新
星、甲基托布津、多菌灵、扑海因、粉锈宁、甲霜灵、百菌清等。
3.有限制地使用中等毒性农药:主要品种有乐斯本、抗蚜威、敌敌畏、杀螟硫磷、灭扫利、功夫、
歼灭、杀灭菊酯、氰戊菊酯、高效氯氰菊酯等。为了减少农药的污染,除了注意选用农药品种以外,
还要严格控制农药的施用量,应在有效浓度范围内,尽量用低浓度进行防治,喷药次数要根据药剂的
残效期和病虫害发生程度来定。不要随意提高用药剂量、浓度和次数,应从改进施药方法和喷药质量
方面来提高药剂的防治效果。另外,在采果前 20 天应停止喷洒农药,以保证果品中无残留,或虽有
少量残留但不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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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项目采购的品种
1.肉类、家禽类、冰鲜类、鱼类、蔬菜类等食材采购清单。
序号 品名 品牌包装规格
1 五花肉 斤
2 有皮上肉 斤
3 精瘦肉 斤
4 排骨 斤
5 筒骨 斤
6 猪手 斤
7 猪肝 斤
8 猪肚 斤
9 猪大肠 斤
10 猪舌 斤
11 猪粉肠 斤
12 光鹅 斤
13 牛肉 斤
14 牛腩 斤
15 牛展 斤
16 羊肉 斤
17 烧肉 斤
18 光鸡 斤
19 猪踭 斤
20 猪展 斤
21 牛脊肉 斤
22 番鸭 斤
23 猪横利 斤
24 后腿上肉 斤
25 鸡肾 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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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花腩 斤
27 白鳝 斤
28 带鱼 斤
29 鲜猪肚 斤
30 牛脊骨 斤
31 牛腩 斤
32 火腿肠 斤
33 午餐肉 条
34 沙虾 斤
35 净草鱼 斤
36 罗非鱼 斤
37 咸鱼 斤
38 和顺鱼 斤
39 黄骨鱼 斤
40 江鲫鱼 斤
41 苦瓜 斤
42 丝瓜 斤
43 茄瓜 斤
44 南瓜 斤
45 冬瓜 斤
46 云南小瓜 斤
47 胡萝卜 斤
48 豆角 斤
49 莲藕 斤
50 白萝卜 斤
51 椰菜花 斤
52 青葱 斤
53 白瓜 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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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菜心 斤
55 小白菜 斤
56 油麦菜 斤
57 生菜 斤
58 上海青 斤
59 芥菜 斤
60 奶白菜 斤
61 西洋菜 斤
62 香芋 斤
63 本地青瓜 斤
64 鲜木耳 斤
65 去皮蒜 斤
66 生姜 斤
67 苦麦菜 斤
68 芥蓝 斤
69 西红柿 斤
70 酸菜 斤
71 玉米 斤
72 粉葛 斤
73 孱菜 斤
74 沙葛 斤
75 香芹 斤
76 圆椒 斤
77 红尖椒 斤
78 指天椒 斤
79 西芹 斤
80 红薯 斤
81 韭黄 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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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大白菜 斤
83 鲜冬菇 斤
84 平菇 斤
85 蒜心 斤
86 节瓜 斤
87 蒜苗 斤
88 韭菜 斤
89 青尖椒 斤
90 豆芽菜 斤
91 西兰华 斤
92 椰菜 斤
93 洋葱 斤
94 土豆 斤
95 黄豆芽 斤
96 苋菜 斤
97 去皮菠萝 斤
98 生木瓜 斤
99 番薯叶 斤
100 空菜心 斤
101 佛手瓜 斤
102 红野山椒 斤
103 沙姜 斤
104 迟菜心 斤
105 兰豆 斤
106 韭菜花 斤
107 京葱 斤
108 风律 斤
109 红葱头 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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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香菜 斤
111 子姜 斤
112 莴笋肉 斤
113 去皮姜 斤
114 干葱头 斤
115 杂菇 斤
116 马蹄肉 斤
117 竹遮 斤
118 青萝卜 斤
119 白菜心 斤
120 紫菜心 斤
121 沙姜 斤
122 大芥兰 斤
123 香菜 斤
124 西生菜 斤
125 鲜百合 斤
126 酸豆角 斤
127 五柳菜 斤
128 梅菜 斤
129 紫苏 斤
130 日本青瓜 斤
131 冻鸡腿 斤
132 冻鸡翅 斤
133 冻秋刀 斤
134 红三鱼 斤
【备注】上述表格中未提到的品种,如使用单位需进行采购,中标人须无条件的承诺按需及时供
给。
六、合同签订及履约保证金
(一)所有的中标资格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与广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越秀区大队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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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站食堂每个月对供货方进行考核,根据《广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越秀区大队食堂食材供应商考核细则》
进行评分,得分在 90分(含 90分)以下的,由中标人组织到相关站进行解释说明,连续 3个月评分
90 分以下的,站点有权单方面暂停该资格供应商的的供应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由各中标资格
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向每个签订合同的使用单位各支付人民币伍万元的履
约保证金。在中标人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 30 日内,使用单位一次性无息退还保证
金。
(三)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扣除 5%履约保证金:
1.未按要求随货提供相关票证;
2.货物质量验收不合格;
3.未按使用单位采购计划的时间供货(提前一天与使用单位协商除外);
4.供货数量仅为使用单位采购计划数量的 80%-90%(不含本数);
5.未按使用单位指定秩序卸货;
6.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不积极配合查找原因,不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7.工作人员不遵守使用单位各项管理规定;
(四)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扣除 10%履约保证金:
1.供应货物品种、品牌、规格或质量等级与合同不符;
2.提供虚假检验报告等相关票证;
3.供货数量低于使用单位采购计划数量的 80%(含本数);
4.同一品种货物连续两次验收发现质量不合格产品;
5.把使用单位验收不合格退货的货物重新配送给使用单位;
6.在包装、运输、装卸等环节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7.组织机构发生调整,或经营场所、联系人、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使用单位业务部门,造
成无法及时联系;
8.食品溯源管理制度不落实,进货查验记录不全;
发生上述(三)、(四)扣除履约保证金情形的,在未因所供货物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前提下,在
合同期第一、二月内可予以豁免扣除履约保证金,第三月起严格执行。
(五)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扣除 20%履约保证金:
1.中标人的工作人员不遵守使用单位各项管理规定,或泄露使用单位内部情况,造成社会不良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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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
2.中标人提供假冒伪劣、过期产品的,一经发现,除按使用单位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将
被处以 10倍的罚款,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
若同时出现上述履约保证金扣除情形,则仅按扣除数额最大的情形执行,不对同时出现的情形累
计扣除履约保证金。
(六)如在合同执行期间因中标人违约导致履约保证金部分扣除,中标人需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扣
除的履约保证金补齐。
(七)如中标人在合同执行过程需终止执行合同的,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使用单位,否
则按单方面终止执行合同处理,履约保证金不退还。
七、送货方式及支付要求
1.交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2.送货时间要求:采购合同签订后,各伙食单位明确一名后勤人员,负责收集汇总本大队及属下
各中队每日食谱,并提前一天的下午 3点前,以传真、微信或电话方式向乙方提出第二天需配送物资,
订单上应注明品名、数量、规格、时间、质量标准和特殊要求等。资格供应商根据使用单位提供的订
单,安排专车负责送货及安排专职送货员,于次日 06:30时至 08:30时之间将采购清单上的所有货
物保质保量送至使用单位指定地点,并协助进行物资验收。若采购清单上有部分货物因为季节或其他
特殊原因无法提供,经使用单位同意后方可调换其他品种。结算也以实际供货验收单为准。
3.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使用单位可退货或换货(由于产品质量而造成人员发生安全事故时,中
标人须承担全部责任)。
4.对使用单位临时的供货要求,需随订随送,至少在 1个小时内送到。
5.数量方面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使用单位的验货数量为准,中标人每次随货提
供注明产品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物资送货清单一式三份,作为各使用单位的入库验收
凭证。
6.付款方式:
6.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来往款项支付均以人民币转账方式。
6.2 由每个签订合同的使用单位每个月与中标人结算一次。中标人完成每个月供货订单后,在 5
个工作日内凭国家正式发票及经各使用单位确认的食品收货清单,向各使用单位财务申请付款,各使
用单位财务收到申请核对无误后在 5个工作日内结清前一个月所有货款(若使用单位有特殊情况,可
暂缓支付款项)。
6.3 每个月的第一个工作日为供应价格确定日,如遇菜品价格上涨或下降均以价格确定日的价格
为准,不再另行调整,使用单位与中标供应商双方各自承担由此带来的经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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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物资验收
1.检验流程
一是要作好卸货前的检查。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准备,并对商品的外观质量
进行初步了解。
二是应采取当场验收的方式,验收人必须认真检验食品的质量要求,按索证→过磅→入库的程序
完成验收;
三是必须进行抽查验收,抽查样本数视实际情况而定,一般不超过 10%。
2.退(补)货流程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食品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退货前应实行留板备案,如双
方对质量争议可送国家质监部门检测。对缺斤短两(或含水量超标)的应按实际重量扣减。出现退(补)
货情况,应及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蔬菜,应按国家有关规定
处理或进行协议销毁,而不是退货给中标人,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每日食品物资按照要求完成配送后,司务长、厨房值班员应及时组织食品采购验收,每次采购
的食品都要在物资采购登记表上做好记录,注明采购品种、重量、金额等事项并在登记本上签名验收
情况和验收人的名字及日期。在确保中标人所供食品物资品种、数量、质量、重量准确无误后,双方
必须在物资收货清单上签名确认,物资收货清单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十、中标人的管理要求
(一)供应商有以下行为,经调查属实的,“使用单位将立即解除相关供应合同,不再支付任何
款项,中标人除应按合同总价的 20%向使用单位支付违约金,还应赔偿因此给使用单位造成的全部损
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为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采取的措施费、损害赔偿费、诉讼费、律师
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1.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取得中标供应资格的;
2.中标供应项目有转包、分包行为的;
3.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更,已经不具备承接中标供应项目能力的;
4.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向采购人供货的;
5.有行贿、给回扣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6.因所供货物质量原因导致采购人单位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7.所供应货物存在故意假冒伪劣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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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因供应商原因导致采购人单位内发生安全事故的;
9.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安全,有明确的食品安
全责任人。因所供货物质量原因导致使用单位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除解除合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
金外,中标人还需赔偿使用单位救治经费及误工损失。
(三)由于采购人工作的特殊性,中标人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使用单位出入
门岗和物品携带等各项规定。
(四)按合同约定的标的供货,中标人不得转包、分包,否则使用单位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项
目另行处理,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履约保证金不退还。
(五)中标人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品种、质量等)供应,不得变更供应商品,否则,使用单位
有权退货。应严格按招标单位要求(含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否则,使用单位有权拒收。
若因特殊情况(如商家停产或天气因素等)确实需要变更的个别商品,经使用单位同意,必须以质量
较高的同类商品代替。
(六)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各类食品产品质量安全的责任人(须已在投标人单位购买社保,相关
资料复印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七)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项目经理人员及司机名单(项目经理人员数量 1名,司机两名,相关
资料复印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于采购人单位特殊,项目人员进入采购人必须事先办理《出入证》。
如投标人中标,项目经理及司机在合同签订之前须在使用单位处进行备案,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经
理及司机在中标人单位所购买的社保记录及有效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须三个月交使用单位审核一次,项
目经理作为供应商的代表与使用单位进行业务上的联系往来,第一年合同期内不得更换。如遇不可抗
力必须更换,须事先征得使用单位同意之后才能更换,且一年内不得超过两次)。因中标人未遵守上
述规定而导致无法正常进入使用单位内送货的,所有后果及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八)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配送车辆的情况(车辆可以为自有或者长期租赁,投标文件中需提供
车辆行驶证,如为长期租赁的还须提供车辆租赁合同及《道路经营许可证》,相关资料复印件在投标
文件中提供。由于采购人单位特殊,配送车辆进入采购人必须办理《出入证》。如投标人中标,相关
配送车辆的资料须在采购人处进行备案,第一年合同期内不得更换车辆。如遇不可抗力必须更换,则
须事先征得使用单位同意之后才能更换,且一年内不得超过两次)。
(九)中标人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使用单位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
应提前通知中标方。因中标方原因延误交货日期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使用单位有权自行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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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并由中标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十)使用单位对货物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中标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退货。
中标人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 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或供货时
的商品与中标时的样板不符,使用单位退货后将记录在案,除扣减相应退货款外,按退货金额的百分
之二十收取违约金,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其供应资格。
(十一)每笔款项支付前,中标人须开具与应付款项等额的国家正式增值税发票,否则,使用单
位有权顺延付款时间。
(十二)中标人在考核周期内扣分累计多于 40 分的或造成安全(监管和食品卫生)事故的取消
中标供应资格。
(十三)食品溯源要求:对食品供应链进行明确,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尽量使用知名品牌,
包装食品要有 QS 标志。食品生产企业必须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QS)来源应当是受到地方政府
部门监管的业流通市场或具有相关资质的厂家生产,生产食品的源头与供应商要有固定的合法的供应
关系,严禁收购非标准产品供应。标书要求对食品的来源和质量标准要有详尽的描述,验收须按国家
标准和感官标准。供应商应保存以下资料:
1、供应商与生产企业的销售合同;
2、生产企业的送货单和销售发票;
3、供应商与采购方的采购合同及送货单据、销售发票。
(十四)使用单位根据实际需要提前(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以传真、微信或电话方式将第二天
的需求通知卖方,资格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备齐货物,按时送抵交货地点。中标人不能按时、保质、
保量供货,由使用单位自行采购,并承担使用单位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接受违约处罚。
★(十四)投标人须确保食材质量与配送时效,保证不转包和分包,否则按政府采购法、招投标
法有关规定处理,视为投标人无条件放弃本项目相应资格(投标时须提供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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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记录表
日期: 年 月 日
品名 规格 数量
供应商 票证名称
票证出
具单位
票证号
验收
情况
验收人签名
供应商签名
退货记录表
日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名称
产品
名称
进货
日期
进货
数量
生产商名称
验收部
门
验收
时间
退货
数量
退货
原因
退货
申请人
后勤部门
意见
签名:
年月日
供应商签名
采购人单位领导意见
签名:
年月日
采购人留存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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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堂食材供应情况记录
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 供应商 供应情况 意见和建议
猪肉类
牛肉类
家禽类
冰鲜类
鱼类
蔬菜类
蛋类
后勤部门: 采购人单位领导: 填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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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越秀区大队食堂食材供应商考核细则
项目 序号 考核细则 扣分值 备注
价格
1 未按合同价格供货的,每发现一项次扣 5分;
2 未按合同约定时限,根据市场价格变化调整价格的,扣 5分;
交货
3
违反招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擅自更改供应货物品牌、规
格和质量的,每项次扣 5分;
4
未按采购人采购计划的品种、数量、时间供货的,每发生一
次扣 2分;
5 提供虚假检验报告等相关票证的,每发现一项次扣 5分;
6 未及时按要求随货提供相关票证的,每项次扣 2分;
7 未按采购人指定秩序卸货的,每次扣 2分;
8
发生退货情况,造成采购人食堂伙食无法按时供应的,每发
生一次扣 5分;
质量
9
同一品种货物两次(含本数)以上发现质量不合格产品的,
扣 5分;
10 产品验收不合格,每拒收一批次扣 5分;
11
把采购人验收不合格退货的货物重新配送给采购人的,每发
现一次扣 5分;
12
供应商在包装、运输、装卸等环节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每发现一次扣 5分;
服务
13 供应商供应其他中标人中标项目物资的,扣 10分;
14
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不积极配合查找原因,不及时反
馈处理结果的,每次扣 5分;
15
对采购人提出的合理建议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回复的,每次扣
5分;
16
供应商组织机构发生调整,或经营场所、联系人、联系方式
变更,未及时通知采购人业务部门,造成无法及时联系的,
每次扣 2分;
其它
17
供应商工作人员不遵守采购人各项管理规定,或泄露采购人
单位内部情况,每次扣 5分;
18 采购人认为应当对供应商进行考核的其他内容,每次扣 2分;
19
采购人各级伙食单位每月对配送公司满意度调查的平均分低
于 90分的,每次扣 10分。
扣分合计
考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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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合同文本
采购合同
甲 方(采购人):
乙 方(中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项目编
号:YXGL200GZ1847)招标文件的要求,甲、乙双方经协商确定,甲方向乙方订购下列货物及其
服务,为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利,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一、货物的品种、数量、价格、供应期限
1.货物的品种、价格详见合同附件(合同附件另附)。
2.下浮率为%(基准为广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http://www.gzplan.gov.cn/)-广州菜篮子价
格公布的全市菜篮子平均零售价)。
3.招标文件中未提到的品种,如甲方需进行采购,乙方须无条件的承诺按需及时供给。
5.供货数量:以甲方订单为准。
6.供货金额:按合同单价和当月实际供货量为准,按下公式计算:
当月供货金额=∑(相应品种的产品基准价×(1-中标下浮率)×当月实际供货量)
7.供应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8.乙方应严格按合同约定(含品牌、品种、质量、规格、数量等)供应。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
得变更供应商品的品牌、品种、质量、规格等,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二、供应要求
1.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进行供货。供应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禁止供应有
毒、有害、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限、酸败、霉变、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2.供应商品包装与标签要求:
①普通商品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
变现象。
②标签:每件包装必须按行业标准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有效期、生产单位及地址等。
③食品包装及标签:应符合国家规范,标签应标示食品名称、规格、制造商名称和地址、生
产日期和保质期限、贮藏说明、质量等级、QS认证等。
2. 验收标准:乙方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验收标准供货,否则甲方有权拒收货物。
3. 供货期间如某批次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保证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 1 小时内无条件对该批次的
全部货物进行换货,并接受该批次货物价值的 20%的罚款。一个月累计出现 2 次或以上质量问题
的,将扣除乙方该月供货款至少 10%的金额作为罚款,由甲方在该月的供货款中直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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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乙方应承诺及时提供用户需求书所列的目录品种,甲方可以适当增加品种及相应报价(仅作为商
务参考,不作评分)。该增加品种在甲方有采购需求时并经审批后可列入采购范围,采购价格以
双方协商解决。
5. 食堂食材必须保证全年每天供应。
6. 本项目所供应产品禁止提供转基因产品。
7. 甲方在任何情况下不保证乙方在采购周期内业务金额的多少,乙方必须无条件自行承担由此带来
的任何风险。
三、货物质量标准
各项货物须符合国家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经检验合格。
四、物资验收
1.检验流程
一是要作好卸货前的检查。甲方验收人员在卸货前应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准备,并对商品的外
观质量进行初步了解。
二是应采取当场验收的方式,验收人必须认真检验食品的质量要求,按索证→过磅→入库的程序
完成验收;
三是必须进行抽查验收,抽查样本数视实际情况而定,一般不超过 10%。
2.退(补)货流程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食品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退货前应实行留板备案,如双
方对质量争议可送国家质监部门检测。对缺斤短两(或含水量超标)的应按实际重量扣减。出现退(补)
货情况,应及时报告后勤保障中心。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蔬菜,应按国家有关规定
处理或进行协议销毁,而不是退货给乙方,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后果均由乙
方承担。
3. 每日食品物资按照要求完成配送后,甲方司务长、厨房值班员应及时组织食品采购验收,每
次采购的食品都要在物资采购登记表上做好记录,注明采购品种、重量、金额等事项并在登记本上签
名验收情况和验收人的名字及日期。在确保乙方所供食品物资品种、数量、质量、重量准确无误后,
双方必须在物资收货清单上签名确认,物资收货清单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五、乙方的管理要求
(一)乙方有以下行为,经调查属实的,“甲方将立即解除相关供应合同,不再支付任何款项,
乙方除应按合同总价的 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还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直接经济损失、为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采取的措施费、损害赔偿费、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全部
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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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取得中标供应资格的;
2.中标供应项目有转包、分包行为的;
3.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更,已经不具备承接中标供应项目能力的;
4.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向甲方供货的;
5.有行贿、给回扣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6.因所供货物质量原因导致甲方单位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7.所供应货物存在故意假冒伪劣行为的;
8.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内部安全事故的;
9.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安全,有明确的食品安
全责任人。因所供货物质量原因导致甲方单位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除解除合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
金外,乙方还需赔偿甲方救治经费及误工损失。
(三)乙方应做好本单位乙方项目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甲方出入门岗和物品携带等各项规定。
(四)按合同约定的标的供货,乙方不得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项目另行
处理,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履约保证金不退还。
(五)乙方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品种、质量等)供应,不得变更乙方品,否则,甲方有权退货。
应严格按甲方要求(含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否则,甲方有权拒收。若因特殊情况(如
商家停产或天气因素等)确实需要变更的个别商品,经甲方同意,必须以质量较高的同类商品代替。
(六)乙方必须明确各类食品产品质量安全的责任人(须已在乙方单位购买社保,相关资料复印
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七)乙方的项目经理人员及司机必须为投标文件中明确承诺的项目经理人员及司机。由于甲方
单位特殊,乙方项目人员进入甲方场地必须办理《出入证》。如乙方中标,项目经理及司机在合同签
订之前须在甲方处进行备案,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经理及司机所购买的社保记录及有效的无犯罪记
录证明文件须三个月交甲方审核一次,项目经理作为乙方的代表与甲方进行业务上的联系往来,第一
年合同期内不得更换。如遇不可抗力必须更换,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之后才能更换,且一年内不得超
过两次)。
(八)乙方的配送车辆必须为投标文件中明确承诺的配送车辆(车辆可以为自有或者长期租赁)。
由于甲方单位特殊,配送车辆进入甲方必须办理《出入证》。乙方相关配送车辆的资料须在甲方处进
行备案,第一年合同期内不得更换车辆。如遇不可抗力必须更换,则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之后才能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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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且一年内不得超过两次)。
(九)乙方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甲方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
通知乙方。因乙方原因延误交货日期的(甲方要求推迟的除外),甲方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乙方承担
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十)甲方对货物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乙方未能履
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 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或供货时的商品与中标
时的样板不符,甲方退货后将记录在案,除扣减相应退货款外,按退货金额的百分之二十收取违约金,
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其供应资格。
(十一)每笔款项支付前,乙方须开具与应付款项等额的国家正式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
顺延付款时间。
(十二)乙方在考核周期内扣分累计多于 40 分的或造成安全(监管和食品卫生)事故的取消中
标供应资格。
(十三)食品溯源要求:对食品供应链进行明确,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尽量使用知名品牌,
包装食品要有 QS 标志。食品生产企业必须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QS)来源应当是受到地方政府
部门监管的业流通市场或具有相关资质的厂家生产,生产食品的源头与乙方要有固定的合法的供应关
系,严禁收购非标准产品供应。标书要求对食品的来源和质量标准要有详尽的描述,验收须按国家标
准和感官标准。乙方应保存以下资料:
1.乙方与生产企业的销售合同;
2.生产企业(或代理企业)的送货单和销售发票;
3.乙方与甲方的采购合同及送货单据、销售发票。
(十四)验收时需提供:生产企业方与乙方的销售合同、生产企业方的送货单和销售发票、乙方
与甲方的采购合同及送货单据及销售发票等。
(十五)买方根据实际需要提前一天的下午 3点前(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以传真、微信或电话
方式将第二天需配送物资通知卖方,卖方在接到通知后备齐货物,按时送抵交货地点。乙方不能按时、
保质、保量供货,由甲方自行采购,并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接受违约处罚。
(十六)乙方应在广州市中心六区范围内设有固定的储存库,以保证甲方饭堂的供应需求。
六、交货地点
(按实际情况填写)
七、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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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为本合同提供的有关资料提供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
第三方,不得将其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它用途,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
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范围。
八、履约保证金
(一)乙方与甲方在中标公告发布后签订合同。
(二)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伍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在乙方完成其
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 30日内,甲方一次性无息退还保证金。
(三)乙方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扣除 5%履约保证金:
1、未按要求随货提供相关票证;
2、货物质量验收不合格;
3、未按甲方采购计划的时间供货(提前一天与甲方协商除外);
4、供货数量仅为甲方采购计划数量的 80%-90%(不含本数);
5、未按甲方指定秩序卸货;
6、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不积极配合查找原因,不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7、乙方项目人员不遵守甲方各项管理规定;
(四)乙方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扣除 10%履约保证金:
1、供应货物品种、品牌、规格或质量等级与合同不符;
2、提供虚假检验报告等相关票证;
3、供货数量低于甲方采购计划数量的 80%(含本数);
4、同一品种货物连续两次验收发现质量不合格产品并退货;
5、把甲方验收不合格退货的货物重新配送给甲方;
6、在包装、运输、装卸等环节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7、组织机构发生调整,或经营场所、联系人、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甲方业务部门,造成
无法及时联系;
8、食品溯源管理制度不落实,进货查验记录不全;
发生上述(三)、(四)扣除履约保证金情形的,在未影响甲方人员伙食按时供应,未因所供货物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前提下,在合同期第一、二月内可予以豁免扣除履约保证金,第三月起严格执行。
(五)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扣除 20%履约保证金:
乙方的项目人员不遵守甲方各项管理规定,或泄露甲方内部情况,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若同时出现上述履约保证金扣除情形,则仅按扣除数额最大的情形执行,不对同时出现的情形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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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扣除履约保证金。
(六)如在合同执行期间因乙方违约导致履约保证金部分扣除,乙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扣除的
履约保证金补齐。
(七)如乙方在合同执行过程需终止执行合同的,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按单
方面终止执行合同处理,履约保证金不退还。
九、价格调整
本项目价格为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www.gzplan.gov.cn/下方的“广州菜篮子
价格”栏目为准进入)内公布的“全市菜篮子平均零售价”、“米袋子行情”对应品种价格为基准价×
(1-下浮率),因此无需进行价格调整。
九、 运输和卸货要求及费用负担
1.运输要求
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
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为抗腐蚀、防潮,防虫、防鼠的设计,车厢内无不良气味、
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供应商品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
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
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冷藏、冷冻食品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
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是对于长途运输的食品,保证食品在运输全过程处于合适的
温度范围。
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
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送货车辆实行 1 小时配送圈运作,在 1 小时内的用保温箱或专用保温车配送,1 小时以外的
用制冷车配送,保证肉类中心温度控制在-2-7℃的范围之内,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商品到
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干爽,无软化现象。
每年 5 月 1 日(含)到 10 月 31 日(含)期间,必须全程冷链运输。
2.卸货要求
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
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在本环节中应保证冷藏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 20 分钟,冷冻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
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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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 30分钟。
3.费用负担
乙方在组织货物供应的运输费、搬运费、税金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时,
乙方负责卸货。
十一、配送与支付要求
1、 交货地点: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2、送货时间要求:采购合同签订后,乙方明确一名后勤人员,负责收集汇总本大队及属下各中
队每日食谱,并提前一天的下午 3点前,以传真、微信或电话方式向乙方提出第二天需配送物资,订
单上应注明品名、数量、规格、时间、质量标准和特殊要求等。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订单,安排专车
负责送货及安排专职送货员,于次日 06:30 时至 08:30时之间将采购清单上的所有货物保质保量送
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协助进行物资验收。若采购清单上有部分货物因为季节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提供,
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调换其他品种。结算也以实际供货验收单为准。
3、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甲方可退货或换货(由于产品质量而造成人员发生安全事故时, 乙方
须承担全部责任)。
4、对甲方临时的供货要求,需随订随送,至少在 1 个小时内送到。
5、数量方面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甲方的验货数量为准,乙方每次随货提供注
明产品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物资送货清单一式三份,作为乙方的入库验收凭证。
6、定价:
(1)在全市“菜篮子”及“米袋子”中公布的品种及品牌(蒜头、生姜除外)
定价: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www.gzplan.gov.cn/下方的“广州菜篮子价格”栏
目为准进入)内公布的“全市菜篮子平均零售价”、“米袋子行情”对应品种价格为基准价;
定价时间:以自然月为定价周期,取上月 25 日广州市价格监测预警系统公布的“全市菜篮子平
均零售价”、“米袋子行情”对应品种价格为基准价(定价当天没有公布价格的,定价时间提前至有价
格公布的日期)。
(2)未在全市“菜篮子”及“米袋子”中公布的品种及品牌(含蒜头、生姜)
定价:乙方及甲方安排负责人员走访市场协商议价,并确认货物基准价。蔬菜瓜果类、鲜、冻肉
类、干货类由甲方周边农贸市场同类及相近品种产品平均的零售价格为基准价。如遇有个别品种在农
贸市场和甲方周边 3 公里内超市均没有售卖的,以京东网上商城该品种的价格为基准价。
定价时间:所有供应的几大类货品蔬菜瓜果类、鲜、冻肉类均以月为定价周期(取价时间:第一
次的取价时间为首月上旬,其余为上月下旬)。
(3)基准价应该为已包含货物税费、加工、检测、包装、仓储、送货和质保期保障等一切含税费用。
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第 53 页
(4)每个月的第一个工作日为供应价格确定日,如遇菜品价格上涨或下降均以价格确定日的价格为
准,不再另行调整,使用单位与中标供应商双方各自承担由此带来的经济风险。
7、结算公式
当月供货金额=∑(相应品种的产品基准价×(1-中标下浮率)×当月实际供货量)。
8、付款方式:
6.1 甲方与乙方来往款项支付均以人民币支票形式支付;
6.2 甲方每个月与乙方结算一次。乙方完成每个月供货订单后,在 5个工作日内凭国家正式发票
及经甲方确认的食品收货清单,向甲方财务申请付款,甲方财务收到申请核对无误后在 5 个工作日内
结清前一个个月所有货款(若使用单位有特殊情况,可暂缓支付款项)。
十二、供货计量
以交货地清点为准。
十三、包装标准及包装费用负担
用于货物包装的材料必须清洁,货物无污染。货物的包装和标签必须符合相应的规定和要求,包装
费用由乙方负担。
十四、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对不合格的货物,有权作退货处理;甲方有按时与乙方结算货款的义务。
2.由于货物的质量问题或乙方不能按时按量供应,造成甲方无法正常供应的,甲方有权自行采购同
等质量的货物,相应的差价和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报经甲方采购管理小组备案。
3.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生产和检验,确保货物质量。凡乙方提供的商品因质量
问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
4.乙方项目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外来人员管理规定,违反规定的人员不得再次进入甲方单位,造成严
重后果的除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外,将取消供应资格。
5.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相关人员行贿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非法利益。若有违反以上内
容的行为,有关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
6.乙方若需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7.合同双方在合同期内因业务需要变更名称、账号等内容的,变更方凭工商、银行等部门出具的有
效资料,于变更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对方应及时更改相关信息。
8.甲方每个月对乙方进行考核,根据《广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越秀区大队食堂食材供应商考核细则》
进行评分,得分在 90分(含 90分)以下的,由中标人组织到相关站进行解释说明,连续 3个月评
分 90分以下的,站点有权单方面暂停该资格供应商的的供应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由乙方自
行承担。
十五、违约
因乙方供应货物时间、数量、质量等原因引起物资短缺,无其它同类物资代替,造成甲方饭堂
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第 54 页
食材无法按时供应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将依合同约定扣除履约保证金。
十七、合同生效
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合同生效日期以较迟
签注的日期为准。
十八、其它
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及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
有同样法律效力,解释的顺序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本合同正本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招标代理机构执壹份,合同自签字之
日起即时生效。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合同修改
书、往来信函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均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
乙方不得对本项目进行转包和分包,否则按招投标法有关规定处理,并且乙方应无条件放弃本项
目相应资格。
采购使用单位为:广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越秀区大队指定的越秀区内九个站点伙食单位;具体经费
数额、采购品种、采购数量根据每天的实际发生数,由配送公司与各伙食单位之间每个月进行一次确
认。
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各包组 1 家配送单位。具体配送数量分配,以甲方择优分配确
定,甲方不承诺在中标有效期内授予各中标单位实际采购品类,也不承诺在中标有效期内的实际采购
数量(该风险由乙方自行考虑并承担)。
甲方对乙方每月进行综合考核(食材质量、服务态度、价格、配送效率及投诉情况),累计考核
不合格次数超过 3次的,屡教不改的可取消中标人资格。
本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二年经考核通过后签订)。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通过协
商不能解决时,应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 : 签约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第 55 页
合 同 附 件 ( 合 同 编 号 : )
(除根据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合同资料表条款及甲乙双方据此协商议定的补充条款签订的主合同外,
下列内容亦为合同的不可分割部分)
1.中标通知书
2.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及补充文件
3.乙方投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及补充文件
4.价目表
备注:
1.本合同所有附件均在签订合同时编制,依据是招标文件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相应内容;
2.合同附件的具体条目及内容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商定,故此处并不完整,有待调整补充。
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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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装封面参考
项目编号:YXGL200GZ1847
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参投包组:包组一、包组二
投 标 文 件
口 正本
口 副本
口 单独密封资料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投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第 57 页
投标文件目录表
说明:
1. 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组成内容,请按顺序制作。
2. 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编号应为 YXGL200GZ1847。
3. 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资格性审查表》的评审内容的要求如实提供证明材料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下一环节。
4. 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符合性审查表》的评审内容的要求如实提供证明材料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下一个详细评审环节。
5. 投标人应根据《综合评分表》要求提交的相关各类证明、资料等填写此表,同时应如实提交《综
合评分表》要求提交的相关各类证明、资料等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价格评审自查表
序号 评审分项 证明文件
1.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第( )页
2.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 第( )页
3.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适用) 第( )页
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 第( )页
资格性自查表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自查结论 证明文件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
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
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如
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
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
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
人身份证;
□通过
□不通过
第( )页
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第 58 页
投标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
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
□通过
□不通过
□不适用
第( )页
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
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
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
照复印件。
□通过
□不通过
□不适用
第( )页
提供 2019年财务报告或 2020年任意 1
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
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通过
□不通过
第( )页
提供 2020 年任意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
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
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
税;
□通过
□不通过
第( )页
提供 2020 年任意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社
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
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
□通过
□不通过
第( )页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
术能力的书面声明;(详见《投标人资
格声明函》)
□通过
□不通过
第( )页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
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详见《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通过
□不通过
第( )页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
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包组的其
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详见《投标人
资格声明函》)
□通过
□不通过
第( )页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
声明。
(详见《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通过
□不通过
第( )页
4.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
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通过
□不通过
第( )页
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第 59 页
5.
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
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
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
名单。
□通过
□不通过
1、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
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
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2、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
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
法建立的分公司),除了对供
应商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
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
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3、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
料。
6. 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如国家
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通过
□不通过
第( )页
7.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
供应商。
□通过
□不通过
/
符合性自查表
序号 评审内容 招标文件要求 自查结论 证明文件
1.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和盖章
□通过
□不通过
第( )页
2. 法定代表人证明
书和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署
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
姓名章)和盖章
□通过
□不通过
第( )页
3.
投标函
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
要求的,且投标有效期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通过
□不通过
第( )页
4.
投标报价
唯一或固定不变;
□通过
□不通过
第( )页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
报价,没有删除品种、
缺项、漏项(数量不符
合将被视为漏项);
□通过
□不通过
第( )页
5.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本国产品的;
□通过
□不通过
第( )页
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第 60 页
6. 以“★”标明的实质性条款满足招标文件要
求。
1)实质性条款(加注星号“★”)响应/偏离
表一览表;
2)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材料;
□通过
□不通过
第( )页
7. 投标文件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的;
□通过
□不通过
第( )页
8.
投标文件没有出现串通投标情形的;
□通过
□不通过
第( )页
9. 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
标条款的;
□通过
□不通过
第( )页
10.
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通过
□不通过
第( )页
综合评分表
商务评审自查表
序号 评审因素 提交内容 证明文件
1、 投标人荣誉 提供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第( )页-( )页
2、
2016年 1月 1日至今同
类项目经验一览表
提供以下资料作为评价证明资料,
缺少任何一项资料不得分:①合同
复印件(首页和盖章页);②合同终
止前一个月的供货发票复印件(如
还在合同期内则提供投标截止之日
前一个月的发票复印件);
第( )页-( )页
3、
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管
理体系认证情况
提供有效期内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
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
台”上查询结果的截图,公开信息
中无法查询或与公开信息不一致
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发证机构出具
的证明函。
第( )页-( )页
4、
拟投入本次项目团队
成员一览表
须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 第( )页-( )页
5、
投标人具有的食品安
全检测能力
提供食品安全检测设备证明文件、
检测人员资质证明。
第( )页-( )页
6、 服务便捷性
提供拥有冷藏雪库使用权或租赁合
同(使用期或租赁期须在一年以上)
的相关证明文件(须显示容积)复
印件。
第( )页-( )页
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使用期或租赁期须在一年以上)
和经营场所实景图片。
第( )页-( )页
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第 61 页
7、 售后认证情况 须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 第( )页-( )页
技术评审自查表
序号 评审因素 提交内容 证明文件
1. 用户需求书响应一览表 第( )页-( )页
2. 配送服务方案 提供对本项目的配送服务方案。 第( )页-( )页
3. 应急方案 提供对本项目的应急方案。 第( )页-( )页
4. 质量保障措施 提供对本项目的质量保障措施。 第( )页-( )页
5.
2018 年以来投标人投
保食品安全责任险情
况
提供有效期内的投保证明资料复印
件(任意一年即可)。
第( )页-( )页
6. 投标人运输车辆能力
须同时提供:
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道路运输
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车辆租赁合同复印件;
机动车行驶证复印机;
第( )页-( )页
7.
投标人蔬菜种植基地
情况
提供以投标人名义签订的土地租赁
合同复印件或自有产权证明复印
件。证明材料须体现面积大小(若
非以亩为单位的,投标人须自行换
算并附上),否则不予计分。提供租
赁合同的,租赁期须包含本项目供
货期。
第( )页-( )页
其他内容资料
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第( )页
2.
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及打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页查询的信息
第( )页
3.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第( )页
4. 开票资料说明函 第( )页
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第 62 页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项目编号:YXGL200GZ1847
包组号 采购内容 投标下浮率 供货期
包组一 5个站点食材采购及配送
%
2年
包组二 4个站点食材采购及配送 2年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
职务:
日期:
备注:
1. 投标报价的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2.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内不得含有任何对本报价进行价格折扣的说明或资料,否则为
无效投标。
3. 投标报价要求具体见第七章“投标报价”及用户需求要求。
4. 本项目投标报价为下浮率报价【如投标下浮率报价为 X%,则供货价:产品货款=产品的基准价×
(1-X%)×实际供货量】。
5. 投标下浮率报价不得大于或等于 100%,不能为负数。
6. 投标下浮率的报价均应包含国家规定的税费。
7. 本项目只允许报一个下浮率,且所报的下浮率应当适用于该类别所有产品单品。
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第 63 页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
(投标人认为其为中小企业的应提交本函,并明确企业类型,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
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
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
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采购人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
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 期:
备注:如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中有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货物时,请将货物制造商的《中小企
业声明函》一并提供,否则该部分货物视为不符合价格扣除条件。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适用)
说明: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
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
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
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第 64 页
投标函
致: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 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采购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招
标文件(项目编号:YXGL200GZ1847),(投标人名称、地址)作为投标人已正式授权 《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中的被授权人 为我方签名代表,签名代表在此声明并同意:
1、 我们愿意遵守采购代理机构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自愿参加投标,并已清楚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
关文件规定,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全部责任和义务。
2、 我们同意本投标文件的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120日历日内有效。如果我们的
投标被接受,则直至合同生效时止,本投标始终有效并不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3、 我们已经详细地阅读并完全明白了全部招标文件及附件,包括澄清(如有)及参考文件,我们完
全理解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我们同意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不明或误解的一切权力。
4、 我们同意提供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与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有关投标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5、 我们理解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与评标委员会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其它任何
投标,完全理解采购代理机构拒绝迟到的任何投标和最低投标报价不是被授予中标的唯一条件。
6、 如果我们未对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则完全同意并接受按无效投标处理。
7、 我们证明提交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中文译本均为准确、真实、有效、完整的,
绝无任何虚假、伪造或者夸大。我们在此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
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如果我们的
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则完全同意并接受按无效投标处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 如果我们提供的声明或承诺不真实,则完全同意认定为我司提供虚假材料,并同意作相应处理。
9、 我们是依法注册的法人,在法律、财务及运作上完全独立于本项目采购人、用户单位(如有)和
采购代理机构。
10、 所有有关本次投标的函电请寄: (投标人地址)
备注:
1) 《投标函》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 除投标有效期承诺的时间外,本投标函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
职务: 日期:
电话: 传真: 邮编:
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第 65 页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贵公司 年 月 日发布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项目编
号:YXGL200GZ1847)的采购公告,本公司(企业)愿意参加投标,并声明:
一、本公司(企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公司(企业)的单位负责人与所参投的本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不为同
一人且与其他投标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公司(企业)如为本采购项目包组提供
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
采购活动。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本公司(企业)承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
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特此声明!
备注:
(1) 本声明函必须提供且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 本声明函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公章:
邮政编码: 日期:
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第 66 页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地址)的(单位名称)在下面签名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
务)在此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招投
标活动,采购合同的签订、执行、完成和售后服务,作为投标人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
的事务。
被授权人(投标人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限。
本授权书自法定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随附《法定代表人证明》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授权代表)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正面)
被授权人(授权代表)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反面)
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第 67 页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现任我单位董事长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
有效期限:日历天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地址:
签发日期: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正面)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反面)
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第 68 页
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项目编号:YXGL200GZ1847
序号
名称
(姓名)
统一社会信息用代码
(身份证号)
出资额
(人民币 万元)
出资方式
占全部股
份比例
1
2
…
我方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填报的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等与实际不符,且属于虚假应标
情形,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备注:
1. 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为法人的,填写法人全称及统一社会信息用代码(尚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填写组
织机构代码);为自然人的,填写自然人姓名和身份证号。
2. 出资方式填写:货币、实物、工艺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
3. 投标单位应按照占全部股份比例从大到小依次逐个股东填写,股东数量多于 10个的,填写前 10
名,不足 10 个全部填写。同时投标人需打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查询的信息并
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第 69 页
实质性条款(加注星号“★”)响应/偏离表一览表
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项目编号:YXGL200GZ1847
包组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款描述
投标人响应描述
(投标人应按实际情况填
写)
偏离情况说明
(正偏离/完全响
应/负偏离)
查阅/证明
文件指引
1.
★(十四)投标人须确保食材质量与配
送时效,保证不转包和分包,否则按政
府采购法、招投标法有关规定处理,视
为投标人无条件放弃本项目相应资格
(投标时提供承诺书)。
详见《承诺书》 见第页
备注:
1. 本表中“招标文件条款描述”的条款与用户需求中的条款描述不一致的以用户需求中规定的
为准,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
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
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设备的具体参数值。
2.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附相关证明文件,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有任
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投标无效。
附件:承诺书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第 70 页
承诺书
致: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贵公司 年 月 日发布项目(项目编号:YXGL200GZ1847)
的招标公告,本公司(企业)愿意参加投标,并作出如下承诺:
如本公司(企业)中标,我公司将确保食材质量与配送时效,保证不转包和分包,否则按政府采
购法、招投标法有关规定处理,视为本公司无条件放弃本项目相应资格。
本公司(企业)承诺所提交的承诺书真实、有效,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
本公司(企业)承担。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第 71 页
投标服务方案
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格式自定):
1、质量保障措施
2、配送服务方案
3、应急方案
…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第 72 页
用户需求书响应一览表
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项目编号:YXGL200GZ1847
序号 招标文件条款描述
投标人响应描述
(投标人应按实际情况填写)
偏离情况说明
(正偏离/完全响应/
负偏离)
查阅/证明文
件指引
一般条款
1. 项目一览表 /
2. 项目概况 /
3. 项目采购标的清单 /
4. 货物质量及运输要求 /
5. … /
6. … /
7. … /
8. … /
备注: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附相关证明文件,如有任何一项不响应或不满足的视为负偏离。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第 73 页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一、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 电话号码:
2、 法定代表人: 移动电话:
3、 地 址: 传 真:
4、 营业注册执照号:注册资金:
5、 公司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
6、 公司简介
文字描述:发展历程、经营规模及服务理念、技术力量、财务状况、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阐
述。
图片描述:经营场所、主要或关键产品介绍、生产场所及工艺流程等。
二、 投标人获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资质
证书名称 发证单位 证书等级 证书有效期
三、 财务状况
年度
主营收入
(万元)
收入总额
(万元)
利润总额
(万元)
净利润(万
元)
资产负债率
我/我们声明以上所述是正确无误的,您有权进行您认为必要的所有调查,如以上数据有虚假,一
经查实,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第 74 页
2016年 1月 1日至今同类项目经验一览表
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项目编号:YXGL200GZ1847
序号 用户/业主名称 项目名称 合同总价 签订时间 完成时间
用户/业主
联系人及
电话
查阅/证明
文件指引
1. 第页
2. 第页
3. 第页
4. 第页
5. 第页
备注:根据评分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第 75 页
拟投入本次项目团队成员一览表
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项目编号:YXGL200GZ1847
包组号: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职称 专业
经验
年限
担任职务
承担工
作内容
查阅/证明文
件指引
1. 第页
2. 第页
3. 第页
4. 第页
5. 第页
备注:根据评分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第 76 页
合同文本条款响应一览表
说明: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下表。
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项目编号:YXGL200GZ1847
序号 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描述 投标人响应描述
偏离情况说明
(正偏离/完全响应/负偏离)
包组号:
1 货物的品种、数量、价格、供应期限
2 供应要求
3 货物质量标准
4 物资验收
5 …
6 …
7 …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第 77 页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 (投标人名称) 在参加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YXGL200GZ1847)
的招标中如获中标,我公司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如采用电汇或银行转
账,我公司将同时递交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费凭证复印件。
如我公司违反上款承诺,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投标人地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签署日期: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缴费账号
缴纳方式
一次性以支票、汇票、电汇的形式支付
(注:采用汇款方式付款,汇款单位必须以投标人单位的对公账户支付)
收款人名称 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寿路支行
账 号 4405 0158 1108 0000 0704
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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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票资料说明函
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 (投标人名称) 在参加在贵公司举行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YXGL200GZ1847)的招标中如获中标,则开票类型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在对应
的“□”打“√”,且只能选择其中一项),以及我司的开票资料如下: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开户银行
(具体到 XX银行 XX支行)
联系电话
账 号 联系人
附件: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通知书或其他可证明具有该项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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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投标人须知
一、 说 明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2 定义
2.1.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2.2. 采购人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资料表中所述的采购人
已拥有一笔财政性资金或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计划将一部分或全部资金用于支付本次采购
后所签订合同项下的款项。
2.3. 采购代理机构指按照规定办理名录登记并通过审核的代理机构。
2.4. 供应商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
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5.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6. 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合
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
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3.2.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
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3.3.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
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的,应当获得财政部门核准。本项目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
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
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其他
5.1. 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
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5.2. 供应商(投标人)向我司咨询的有关项目事项,一切以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公司书面答复为准,
其他一切形式均为个人意见,不代表本公司的意见。
一、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第 80 页,共 91 页
6 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与构成
6.1. 本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
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等。
6.2. 招标文件以中文文字编写。招标文件共七章。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澄清、修改
和补充文件组成,内容如下:
第一章 投标邀请(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资料表
第三章 开标、评标、定标
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
第五章 合同文本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 投标人须知
6.3.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7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7.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应
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更正/变更)公告。
7.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
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7.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澄清(更正/变更)公告通知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
商,其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或修改(更正/变更)通知后应按要求以书面形式(传真或电子邮件)
予以确认。如在24小时之内无书面确认则视为同意修改内容,并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
7.4.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更正/变更)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
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8 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8.1. 除非投标资料表中另有规定,不举行项目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如举行现场考察或
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则按以下规定:
8.1.1. 在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8.1.2. 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的疑问,可在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召开日前至少一个工作日
将问题清单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8.2.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如不出席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视为对招标
文件所有内容无任何异议。
二、 投标文件的编制
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第 81 页,共 91 页
9 投标的语言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
当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或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试听资料可以用另一
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若两种语言不一致
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10 投标文件的构成
10.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性文件、符合性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等,编排顺序参
见投标文件格式。
10.2. 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11 投标文件的编写
11.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可按每个包组的要求分别装订和
密封。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
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1.2.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或者采
购代理机构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11.3. 如果因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招标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或没有提供招
标文件中所要求的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1.4.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
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投标文
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认定为无
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12 投标报价
12.1. 投标人应按照“用户需求书”中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进行报
价。并按《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如适用)的要求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
12.2. 投标分项报价应包含:
12.2.1.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全部货物及服务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资料表中规定
的。
12.2.2. 对于报价免费的内容须标明“免费”。
12.3. 除投标资料表中另有规定,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
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2.4. 除投标资料表中允许有备选方案外,本次招标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5. 除投标资料表另有规定外,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3 投标货币
13.1.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第 82 页,共 91 页
14 联合体投标
14.1. 除非投标邀请(招标公告)中另有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投标邀请(招标公告)中规
定允许联合体投标的,则必须满足:
14.1.1.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第(一)至(六)项规定。
14.1.2. 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各方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如适用,格式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不得再以自
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或包组)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或包组)
投标。
14.1.3.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
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4.1.4.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
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4.1.5.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5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5.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
部分。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证明文件、联合投标协议并注明主体方
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否则,将导致其投标无效。
15.2. 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证明其满足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6 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6.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投标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
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2. 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原产地的说明。
16.3.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6.4. 除投标资料表另有规定,投标人对加注星号(“★”)的实质性条款或技术参数应当在投标文
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投标货物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
的检测报告或投标货物制造商出具的证明或招标文件中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凡不符合上述要
求的,将视为无效技术支持资料,导致投标无效。
17 分包
17.1. 如果投标资料表已明确允许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
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的内容和分包供应商,并提供分包供应商具有的相应资
质和证明材料。分包供应商不得再次分包。
18 投标保证金
18.1. 投标人应按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第 83 页,共 91 页
18.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
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
及时退还的除外。
18.3. 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
及时退还的除外)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8.4.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
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不计利息原额退还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在与
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两个工作日内交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18.5. 下列任一情形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8.5.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18.5.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8.5.3. 依法取消中标资格;
18.5.4. 中标人未按本须知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9 投标有效期
19.1. 投标应自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并与投标资料表中
所述期限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视为无效投标。
19.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
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予以
退还,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
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
知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20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密封
20.1.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资料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 A4纸
制做。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
人应按投标资料表的规定,同时提交电子介质的投标文件。电子介质的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
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非投标资料表中另有规定,电子介质的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
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20.2. 电子文件:除投标资料表中另有规定,电子文件是指将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后的正本投
标文件扫描成PDF格式后拷贝至无病毒无密码的U盘或光盘。
20.3. 投标文件密封:
20.3.1.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密
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处理。
20.3.2. 不足以造成投标文件可以从外包装内散出而导致投标文件泄密的,不认定为投标文件未密封。
20.4. 投标文件的签署:
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第 84 页,共 91 页
20.4.1. 投标文件正本须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
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不得加盖合同专用章、投标人专用章等各种形式的专用章。
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在投标文件中。
20.4.2.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
边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才有效。
20.4.3. 投标文件的正本,招标文件中已明示需盖章签名处,均须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投
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投标文件副本应为正
本的复印件。
20.5. 投标文件标识
20.5.1. 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清楚写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组号(如有)”的字样。
20.5.2. 如果未按本须知上款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三、 投标文件的递交
21 投标文件递交
21.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
21.2.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撤销
22.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
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并作为投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22.2.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23 询问、质疑、投诉
23.1. 询问
23.1.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询问可以
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形式提出。
23.1.2. 如采用书面形式提出询问,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询问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询问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提出询问的,询问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提
交由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授权委托书应载
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23.1.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23.2. 质疑
23.2.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第 85 页,共 91 页
23.2.2. 质疑期限:
23.2.2.1.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当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
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注: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之日早于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
日的,则以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否则,以招标文件公告
期限届满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
23.2.2.2. 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损害其权益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23.2.2.3.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损害其权益的,应在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七个工作日内。
(说明:超出法定质疑期限的质疑函,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不予接收。)
23.2.3. 提交要求:
23.2.3.1. 以书面形式(指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原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
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若对项目的某一包组进行质疑的,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包组号(如
有)。
23.2.3.2.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质疑项目的名称和项目编号,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应列明具体的包组号;
3)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 事实依据;
5) 必要的法律依据;
6) 提出质疑的日期。
23.2.3.3.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
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提交由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
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23.2.3.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23.2.3.5. 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的证明材料。
23.2.3.6.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
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3.2.4. 询问、质疑的期间开始之日,不计算在期间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
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询问和质疑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
算过期。
23.2.5. 对于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或举证不全查无实据被驳回次数在一年
内达三次以上,将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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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6. 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第二章投标资料表。
23.3. 投诉
23.3.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
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招标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监督管
理部门提起投诉。
24 中标通知书
24.1.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发布采购信息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人发出
《中标通知书》,向采购人及未中标人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
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4.2.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合法依据,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5 废标
25.1.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25.1.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5.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5.1.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5.1.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四、 授予合同
26 合同的订立
26.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
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6.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
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6.3. 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
媒体上公告,但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6.4. 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采购合同副本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和
有关部门备案。
27 合同的履行
27.1. 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
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
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部门备案。
27.2. 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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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
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规定备案。
28 招标代理服务费
28.1. 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资料表中的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28.2. 经依法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29 询问函、质疑函格式
说明:本部分格式为投标人提交询问函、质疑函时使用,不属于投标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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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询问函格式
询 问 函
一、询问供应商基本信息
询问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询问项目基本情况
询问项目的名称:
询问项目的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询问事项具体内容
询问事项 1:
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建议:
询问事项 2:
……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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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质疑函格式
质疑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附件:质疑供应商在提交的证明材料中对质疑点的内容作出相应的标识或以醒目的方式标明。
序号 证明材料名称 证明材料来源 证明对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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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质疑函制作说明:
1. 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 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
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
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 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包组号。
4. 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 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 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