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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幼儿园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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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招标详情

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时间:2020-7-28 16:38:38
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幼儿园(采购人名称)的 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 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 潭雨财采计(2020)101 号
3、采购代理编号:XTGHZB[2020]0074号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包名称
数量
采购项目预算
(人民币)
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人民币)
01
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1批
165000元
7000元
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号
标的物
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1
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1、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2、产品制造商具有燃气灶具《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生产的燃气产品列入《湘潭市燃气燃烧器具气源适配性目录》管理
1、免费质保期:一年免费质保,享受质量问题三包(包退、包换、包修),提供终身维护服务;
2、质保期内免费维修、免费更换零部件,服务内容如下:
2.1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免费技术培训(包括操作人员培训),直至采购人技术人员能熟练操作及排除一般故障。
2.2响应时间:1小时响应,2小时到现场,一般故障4小时内解决问题,重大问题8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
3、保修期满后,在非人为因素情况下,供应方只收取换件材料成本费;免收人工维修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2、交货方式:成交单位应当在采购人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送货交货并安装调试到位正常运行。
3、付款方式:交货并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余款作为质保金期满无息付清。
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注明是否有可能变动)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无 。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形式。
四、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原件。格式见附件2-1;
3、符合基本资格条件及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
基本资格条件应提交的证明资料:
1、提交《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供应商资格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2,2-1;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格式见附件3;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邀请通知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通知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递交的所有资料必须年审合格、清晰可辨,否则将视为不合格;
6、其他说明。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7、如其他组织投标,以上第2条应为:组织负责人提交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第3条应为:负责人提供该组织合法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
注:投标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五、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四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正两副,密封签署完整。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08 月 04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湘潭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湘潭市雨湖区乐塘路1号5楼招标公司) (指定地址)。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邀请公告第三、四条规定,采用合格制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合格供应商须通过CA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确定参与投标并下载谈判文件,资格审查未通过单位招标代理公司恕不另行通知。
3、申请人应在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如未按期办理,后果自负。
七、确定邀请供应商
1、由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八、公告期限
1、本邀请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湘潭政府采购网》(http://xtcg.cz.xiangtan.gov.cn)和《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iangtan.gov.cn/trade/index.jhtml)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幼儿园
联 系 人:胡园长
电 话:13574056428
地 址:雨湖区鹤岭镇群力村
招标代理机构:湘潭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朱玲 邓超
联系电话:0731-58252957
地 址:湘潭市雨湖区乐塘路1号5楼招标公司
附件1 采购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备注
加工间、仓库
1
双星盆台
1台
2
工作台连下一层板
1台
3
单星连平台洗池
1台
4
四层层架
1台
5
大单星盆台
3台
6
四门高身雪柜
1台
7
米面架
1台
8
四层层架
4台
切配区、烹饪区
9
电热开水器连座
1台
10
餐车
2台
11
平台雪柜
1台
12
双星盆台
1台
13
单通工作柜
1台
14
一大一小炒灶
1台
15
炉拼台
6台
16
双头煲汤桶
1台
17
不锈钢烟罩(L*1300*550)
4米
18
双门蒸柜
1台
19
不锈钢烟罩(L*1100*550)
1.6米
消毒间、洗碗间、备餐间
20
不锈钢双门高温消毒柜
1台
21
双层工作台
1台
22
留样柜
1台
23
收钱工作台
1台
24
大单星盆台
3台
25
双层工作台
1台
其他
26
灭蝇灯
4盏
27
杀菌灯
2盏
28
毛巾消毒柜
1台
烹饪间抽排系统
29
静音风柜
1台
30
电机
1台
31
风柜支架及减震弹簧
1套
32
防火阀
2台
33
双层滤油板
8米
34
风机启动控制箱
1台
35
不锈钢风管
50㎡
36
不锈钢变头/三通
4个
配风管
37
不锈钢弯头
2个
配风管
38
风管支架
16套
与烟管匹配
39
分管法兰
16套
与烟管匹配
一层厨房净化系统
40
低空排放式油烟净化器
1台
41
净化器支架
1个
42
烟管密封
1项
42
接油盘及控油阀
2个
附件2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
项目名称: 委托代理编号:LYZC-
序号
证明材料名称
页码
备注
1
2
3
供应商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2-1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谈判)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谈判;(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温馨提示:为切实做好招投标活动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附件一),外来潭返潭投标单位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章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附件二)。招标代理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
2、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体温异常人员通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情况进行医学观察或按程序移送有关医疗机构就诊。未佩戴口罩,体温异常,未接受消毒的人员不得进行开标现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1) 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的;
(2) 来自或途经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来潭、返潭人员;
(3) 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 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的。
4、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代表单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5、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进行两次消毒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中心物业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交易中心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完成签到递交投标文件及唱标后立即离开。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