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灵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服务项目
- 交易编号:D03-12622700079265086Y-20200728-018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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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 灵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服务项目 |
项目类型: | 服务类 | 项目编号: | D03-12622700079265086Y-20200728-018143-3 |
招标人: | 灵台县教育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中政天合招标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监督机构: | 灵台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726.720000 |
采购内容: | 为灵台县域内65所学校9084名学生提供营养餐服务,学生营养餐服务标准以招标文件中的“营养餐食品方案”为基准,按每生每餐4元,即每周每生20元标准服务。在服务学生营养餐的同时,兼顾11所学校的食堂经营服务,保证相关学校师生的一日三餐。 |
灵台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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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3
一、项目基本情况....................................................................................................................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获取招标文件....................................................................................................................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公告期限............................................................................................................................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其他补充事宜....................................................................................................................错误!未定义书签。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10
第三章 投标须知........................................................................................................................................................15
1.投标人须知....................................................................................................................................................................15
1.1招标............................................................................................................................................................................15
1.1.1综合说明............................................................................................................................................................15
1.1.2招标文件的修改与补充....................................................................................................................................15
1.2 投标..........................................................................................................................................................................15
1.2.1投标综合要求及说明.........................................................................................................................................15
1.2.2投标文件的制作................................................................................................................................................16
1.2.3投标报价............................................................................................................................................................17
1.2.4 投标保证金(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
1.2.5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7
1.2.6投标文件的密封.................................................................................................................................................18
1.2.7投标文件递交.....................................................................................................................................................18
1.3 开标..........................................................................................................................................................................19
1.4 合同的授予..............................................................................................................................................................19
1.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0
2、澄清和质疑..................................................................................................................................................................20
2.1综合说明...................................................................................................................................................................20
2.2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质疑.......................................................................................................................................21
2.3对招标过程和拟中标结果的质疑...........................................................................................................................22
2.4澄清或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22
3、技术部分......................................................................................................................................................................24
4、商务部分......................................................................................................................................................................25
5、评标原则及办法..........................................................................................................................................................25
5.1 评标工作中的原则及组织......................................................................................................................................25
5.2 评标内容及标准......................................................................................................................................................26
5.3 评标的程序和方法..................................................................................................................................................27灵台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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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评标程序............................................................................................................................................................27
5.3.2评标方法.............................................................................................................................................................27
6.5 无效投标..................................................................................................................................................................34
6.6废标...........................................................................................................................................................................35
采购内容及要求................................................................................................................................................................36
6、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42
一、投 标 函............................................................................................................................................................53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4
三、开标一览表................................................................................................................................................................55
四、学生营养餐投标报价明细表....................................................................................................................................56
五、无违法记录声明书....................................................................................................................................................57
六、商务条款偏离表........................................................................................................................................................58
七、投标人资格声明........................................................................................................................................................59
八、近三年已完成或在执行类似项目一览表................................................................................................................60
九、灵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服务方案编制................................................................................61
十、服务承诺....................................................................................................................................................................62
十一、技术条款偏离表....................................................................................................................................................63
十二、图片资料................................................................................................................................................................64
十三、商务 部 分..........................................................................................................................................................65
十四、投标响应偏离表....................................................................................................................................................67
十五、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68灵台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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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灵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服务项目的潜
在投标人应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plsggzyjy.cn/f)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8
月1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TH-PL2020076
项目名称:灵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服务
项目。
预算金额:726.72万元(估算服务金额)。
最高限价:726.72万元。
采购需求:
为灵台县域内65所学校9084名学生提供营养餐服务,学生
营养餐服务标准以招标文件中的“营养餐食品方案”为基准,按
每生每餐4元,即每周每生20元标准服务。在服务学生营养餐
的同时,兼顾11所学校的食堂经营服务,保证相关学校师生的
一日三餐。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一年期满后,根据
政策及服务质量可商议续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灵台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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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
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
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
具的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
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与
本次采购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
2020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17年1月至今)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
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
除;灵台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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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
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
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服务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规定的从
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包括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
(2)投标服务商负责人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或中级厨师及以上等级证书,具有与其食品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
的经营管理能力,并经县(市、区)及以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授
权的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机构培训合格。
(3)投标服务商应具备与提供服务的学生人数相适应的食
品贮存、加工场地和配送工具。
(4)投标服务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
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
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5)投标服务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灵台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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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
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最终由资格审查
小组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起至投标截止日)。
三、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2020年07月29日至2020年08月04日,每天
上午00时00分00秒至11时59分59秒,下午12时00分00
秒至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lsggzyjy.cn)点
击该公告信息页面的“我要投标”并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
子服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须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用户注册”进行
注册,注册成功后点击项目公告信息页面的“我要投标”或直接
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系统登录”进行投标。
如有疑问,可咨询甘肃文锐电子交易网络有限公司客服人员,联
系电话:0931-4267890。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网上开标时间)为:2020年8
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灵台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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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该项目开标方式为网上开标,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前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上开评标系统”
(http://121.41.35.55:3010/OpenTender/login),下载“投
标文件固化工具”、“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和 “固化后
的招标文件”,按照“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来固化投标文
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
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
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
3.各投标人可通过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单击通知
公告栏中“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有序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
控 期 间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工 作 的 通 告 ”
(http://www.plsggzyjy.cn/f/news/5716/info)查阅网上开评
标工作指南,并按操作指南要求做好开标准备工作。操作过程中
如有疑问请咨询甘肃文锐电子交易网络有限公司客服人员,联系
电话为:0931—4267890;17797661558;17797661556。
4.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户名: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以投标单位联系人收到的短信内容为准灵台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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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甘肃银行平凉分行营业部
地址:平凉市崆峒区兴北路中段甘肃银行平凉分行办公楼
(绿地广场甘肃银行大厦一楼营业厅)
(1)投标人登记拟参加的项目成功后,系统将投标保证金
账号信息发送至投标人投标登记时预留的手机;投标人也可登录
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查询。
(2)投标人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且交纳账户名称与投标
人投标时使用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
义交纳。
(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
止时间为准。为保证开标现场对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核对,
提醒投标人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
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因
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的,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
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台县教育局
地 址:灵台县荆山路15号
联系方式:139933488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灵台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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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甘肃中政天合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金润国际2号写字楼10层
联系方式:0933-8880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志远
电 话:13993348817灵台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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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规 定
1
名 称:灵台县教育局
地 址:灵台县荆山路15号
项目联系人:任志远
联系方式: 13993348817
2
名 称: 甘肃中政天合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平凉市崆峒区金润国际2号写字楼10层1006室
联系方式: 0933-8880988
3
采购需求:
为灵台县域内65所学校9084名学生提供营养餐服务,学生营养餐服务
标准以招标文件中的“营养餐食品方案”为基准,按每生每天4元,即每
周每生20元标准服务。在服务学生营养餐的同时,兼顾11所学校的食堂
经营服务,保证相关学校师生的一日三餐。
4
付款方式:由乙方开具正式发票、提供相关资料进行报账,甲方通过财政
直接支付方式将资金拨付至乙方开立的基本账户。
5
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
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经
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
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与本次采购内
容相符的经营范围);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0年1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
须提供免税证明);灵台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第 11页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17年1月至今)内,在经营
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规
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
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
格给予6%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服务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规定的从事食品生产
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包括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
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
(2)投标服务商负责人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厨师
及以上等级证书,具有与其食品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并
经县(市、区)及以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授权的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
识培训机构培训合格。
(3)投标服务商应具备与提供服务的学生人数相适应的食品贮存、加
工场地和配送工具。
(4)投标服务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
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
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 5 ) 投 标 服 务 商 未 被 列 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最终由资格审查小组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
别。(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6 投标保证金交纳金额及方式:灵台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第 12页
1.缴纳金额:70000.00元(大写:柒万元整;)
2.提交至:
户名: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以投标单位联系人收到的短信内容为准
开户行:甘肃银行平凉分行营业部
地址:平凉市崆峒区兴北路中段甘肃银行平凉分行办公楼(绿地广
场甘肃银行大厦一楼营业厅)
(1)投标人登记拟参加的项目成功后,系统将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
发送至投标人投标登记时预留的手机;投标人也可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
交易网自行查询。
(2)投标人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且交纳账户名称与投标人投标时
使用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交纳。投标人
投两个及以上标段(包)的,应该按标段(包)逐笔交纳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为
准。为保证开标现场对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核对,提醒投标人要充
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
确保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因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
账户的,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时间48小时前将缴纳投标保证金凭据复印件送
达招标代理机构(或扫描转换为jpg格式后以邮件形式发送至
1652753077@qq.com,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包号及投标人名称)。若未
按时送达保证金回执单或未查询到转账信息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7
1.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网上开标时间):2020年8月18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2.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
易局网上开评标系统” (http://121.41.35.55:3010/OpenTender/login),
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
招标文件”,按照“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来固化投标文件,并完成
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 HASH 编码)和开标操作,若在开
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 HASH 编码)则
视为放弃投标。
3.各投标人可通过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单击通知公告栏中灵台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第 13页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有序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
易工作的通告”(http://www.plsggzyjy.cn/f/news/5716/info)查阅网
上开评标工作指南,并按操作指南要求做好开标准备工作。操作过程中如
有疑问请咨询甘肃文锐电子交易网络有限公司客服人员,联系电话为:0931
—4267890;17797661558;17797661556。
4.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5.纸质版投标文件: 正本的份数:1份 副本的份数:2份 电子
版:(word格式、PDF格式U盘)3份、(word格式、PDF格式光盘)1份
电子版投标文件按以上要求提供,用信封分别单独密封(禁用牛皮纸文件
袋)
如没有按照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文件应采用胶装。投标文件应有章节目录,每页都有页码标注。
(3)密封要求: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
光盘、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均分开密封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
“正本”“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开
标一览表”字样。装袋密封加盖具有“密封”字样的密封章,并在信封上
标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请勿于投标之前启封!”、“所投
包段号”、“单位名称及加盖公章”的提示警句。如果外层包封没有按上
述规定密封加注标志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且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
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
6、各投标人应于2020年8月18日18时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
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光盘一份,U盘三份送达至甘肃中政天合招标有限
公司(地点:平凉市崆峒区金润国际2号写字楼10层1004室)
8
除明确要求在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
标服务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
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
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
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9
预算金额:726.72万元。高于预算价的为无效投标。
10
投标有效期为: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灵台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第 14页
11
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活动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相关收费标准收取,由
甲方在采购活动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向甘肃中政天合招标有限公司报账拨
付,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为:中标价*1.1%。
12
本项目只允许供应商有一个投标方案, 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方案
和报价( 包括有条件的折扣)。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了选择方案和
/或报价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3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4
1、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 间:2020年8月18日10时00分
地 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上开评标系统
2、为顺利开展网上开标,投标人请于开标前三个日历天前添加
以下钉钉好友。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未添加该钉钉好友的,视
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后果自负。
该钉钉的二维码为:
备注:在加入该好友后,自动把自己的昵称改为投标单位名称及
包号。
2、该项目为网上开标,各投标人应考虑停电、网络等带来的因
素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严格按照网上开标的流程操作,代理
机构及采购人无义务再次提醒。灵台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第 15页
第三章 投标须知
1.投标人须知
1.1招标
1.1.1 综合说明
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已办理招标申请,并得
到招标管理机构批准,现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服务的供应商。本招标文件包括本文所
列内容及按本须知发出的全部和补充资料。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
项、格式、条款、技术规范等实质性的条件和要求。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
目的全部内容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全部内容,熟悉招标文件的格式、条件和范围。投
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都
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1.1.2 招标文件的修改与补充
投标截止日期7天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
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或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报名并免费获取招标
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
后,应立即向招标人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招标文件修改的知晓,也将视
为对修改内容接受的默认。对于未在投标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
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者自行承担。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改内容进行考虑和研
究或由于其他原因,招标人可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
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投标人。
1.2投标
1.2.1投标综合要求及说明
1)招标人不接受超出采购预算的报价,当供应商(投标人)的报价超出采购预灵台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第 16页
算时,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2)投标人对规划项目的描述因欠缺或漏报而影响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评比,不
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列出的项等均视为包含在投标项目以及报价中;
4)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所提的要求必须满足招标文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
要求,否则视无效投标;
5)招标人发现具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规定的,
有权宣布投标程序和结果无效,在涉标的公证性与违法问题的调查或检查中,中标商
如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视其情节,招标人也有权宣布中标结果视同无效。招标
人同时报备同级财政部门确认,并对投、中标人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6)招标人可视投标品目价格情况适当增加或减少采购数量,并保留拆包或取消
采购某些品目的权力;
7)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
招标人和需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8)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2 投标文件的制作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由商务文件部分(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和技术文件部分(包括技
术响应、样本资料等)及投标报价部分组成,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建议按如下顺
序编制:
商务文件部分应包括: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报价明细表;
(4)投标保证金交付证明;灵台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第 17页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7)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文件部分及应该提供的与商务相关的全部文件都必须
如实的做出偏离说明);
(8)投标人(单位)资格声明(包括企业简介、经营范围、职工人数、服务人员
状况等);
(9)投标企业“近三年已完成或在执行类似项目<学生营养餐食堂供餐>一览
表”)。
1.2.3 投标报价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报价明细表”。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
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总报价包括了项目要求的合同项下卖方提供技
术、设计、制造、采购、交货、安装、技术服务、培训服务、调试、试行和验收等的
全部责任和义务。投标人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将视同该项目的费用已包含在其它分项
中,合同执行中不予另行支付。
(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
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此次投标价格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全部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除
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报价应包括规划项目等各项应有费用。
投标价格采用唯一价格,即不得为某一范围价格。投标货币为人民币。
1.2.4 投标保证金(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5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投标人应编制正本(1份)、副本(2份)投标文件,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
本”字样。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中除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的内容必须签字、盖章灵台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第 18页
外,其他每页也须加盖公章。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全套投标
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
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
1.2.6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电子版投标文件U
盘均分开密封在单独的信封中,共计4个独立包装。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
“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电子版投标文件 U盘”字样。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二份,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均须逐页加盖企业公章。正、副本分别用两个单独的
信封密封。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等字样,装袋密封加盖具有“密封”
字样的密封章,并在信封上标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请勿于投标之前启
封!”、“所投包段号”、“单位名称及加盖公章”的提示警句。如果外层包封没有
按上述规定密封加注标志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且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
提前开封的责任。
投标人应将电子版word格式U盘3份,电子版PDF格式光盘1份,单独密封于
两个信封内,加盖具有“密封”字样的密封章,提交。在该信封上注明“电子版光盘
/电子版U盘”字样,“项目名称”、“所投包段号”、“招标编号”、“请勿于投
标时间之前启封!”的提示警句。
1.2.7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网上开标时间)2020年8月18日10时00分(北
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1.2.8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向
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中,在信封上注明“修改”或灵台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第 19页
“撤回”的字样。同时,信封上还须按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加写标志。
1.3开标
招标人将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投标人的法定代
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
开标会议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由招标人组织并由代理机构主持,对投标文
件进行检查,除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外,将检查投
标文件是否符合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
开标后,将由招标人委托代理机构按照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公开宣读有效投
标人的投标报价表所有内容,以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内容。
招标人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
公开开标后,直到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
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投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1.4合同的授予
1.4.1 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根据评标专家的评议结果,公布拟中标结果,在法定公示时间后且无质疑
的情况下,该结果将做为是正式中标或签订合同的凭据。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
标的投标人其投标被接受。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4.2 合同授予原则
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经评标专家评议推荐,在法定公示时间后,收到中标通知书
的投标人。若因中标人违约或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被授予合同,则合同将授予排序
在该投标人之后的下一个投标人。
1.4.3 合同的签署
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在甲方项目负责人监督下,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灵台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第 20页
与需方签订合同。需方与中标人是合同权利与义务的直接、全部责任承担人。招标人
所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对需方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需方拒绝签订合同或擅自改变中标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合同法》定金罚则及损害赔偿的原则处罚并办理。若中标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与
需方签订合同,或变相签订合同,招标人依监督职能可采取取消其中标资格等措施,
可由招标人按照排名顺序与下一投标人签订合同。
1.4.4 其他
中标后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未尽事宜另行商定。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
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4)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定。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企业声明函》,以声明函为依据。
2、澄清和质疑
2.1综合说明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被质疑人提出询问,被质疑人应当
及时予以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投标人询问和质疑实行实名制。投
标人询问和质疑应当有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询问或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正灵台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第 21页
常的工作秩序。投标人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必须是参与被质疑项目的投标人;
必须在规定的质疑有效期内提起质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质疑
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书面质疑书,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被质疑人的名
称、地址、电话;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具体事项、请求和主张;提起质疑的投
标人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质疑日期。质疑书的递交应当采取当面递交的形式。
2.2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质疑
投标人应尽早索取招标文件,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澄清或质疑,须在开标前
7个工作日由澄清或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投标人(必须为法定代表人授权进行
该项目投标的被授权人)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澄清或质疑函(原件),并登记备案。
澄清或质疑函须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澄清函应说明需要澄清的内容,质疑函除应
说明需要质疑的内容外,还应提供能够证明质疑内容的相关书面证据。澄清或质疑函
应内容真实,证据充分,不得进行恶意质疑。由法定代表人递交澄清或质疑函时,提
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授权投标人递交澄清或质疑函时,还须提供法人投标
授权函和质疑授权函(均为原件)及被授权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须
正反面清晰、有效,并要求由该身份证持有人在复印件正反面非空白位置注明“该复
印件用于在XXX项目澄清或质疑使用”字样,并由身份证持有人签字确认。上述资
料均须加盖公章。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3天前根据澄清或质疑函的具体内容相应作出答复或不予答
复,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作出答复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澄清或质疑的投
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或在甘肃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布。递交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
有关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招标人回函确认。
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质疑答复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内容接受的默认。对于
未在投标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者自行承
担。同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灵台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第 22页
2.3对招标过程和拟中标结果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和拟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投标人于甘
肃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拟中标结果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投标人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质疑函(原件),并登记备案。质疑函须有法定代表
人亲笔签字,除应说明需要质疑的内容外,还应提供能够证明质疑内容的相关书面证
据。质疑函应内容真实,证据充分,不得进行恶意质疑。由法定代表人递交质疑函时,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授权投标人递交质疑函时,还须提供法人投标授权
函和质疑授权函(均为原件)及被授权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
面清晰、有效,并要求由该身份证持有人在复印件正反面非空白位置注明“该复印件
用于在XXX项目质疑使用”字样,并由身份证持有人签字确认。上述资料均须加盖
公章。
招标人应在受理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根据质疑函的具体内容及时向递交质疑函
的投标人作出答复或不予答复,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作出答复的以书面形式
通知递交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或在甘肃省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告。递交
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
向招标人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质疑答复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内
容接受的默认。
2.4澄清或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被质疑人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影响由投标
人自行承担:
(一)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供应商的;
(二)被质疑人为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
(三)所有质疑事项超过质疑有效期的;灵台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第 23页
(四)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送达之外方式提出的;
(五)未按上述规定递交澄清或质疑函的;
(六)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附件: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灵台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第 24页
请求:
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
公 章:
日 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
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
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技术部分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
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
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自觉维护用户
的利益,全面履行投标承诺,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管理,积极开展业务,确保
服务质量,圆满完成服务工作。灵台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第 25页
4、商务部分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报价明细表
(4)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文件部分及应该提供的与商务相关的全部文件都必
须如实的做出偏离说明);
(7)投标人(单位)资格声明(包括企业简介、经营范围、职工人数、服务人
员状况等);
(8)投入人员
(9)资格证书
(10)投标人及其相关资料
(11)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2)投标企业“近三年已完成或在执行类似项目<学生营养餐食堂供餐>一览
表”)。
5、 评标原则及办法
5.1评标工作中的原则及组织
5.1.1原则
招标人组织评标,在监督部门监督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组建
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宗旨,认真细致地做好
评标工作。灵台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第 26页
1)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
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的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
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
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5.2评标内容及标准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书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
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的总体编排是否有序。
招标人将组织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审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
件,评估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如果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未完全响应招
标文件,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评标委员会可以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修正错
误的标准如下:
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2)当单价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通常以标出的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
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
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4)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
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
据。
5)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灵台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第 27页
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5.3 评标的程序和方法
5.3.1 评标程序
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标委员会填写的评分表,监标人员审核后,由工作小组对投标人的商务得分、
技术得分、价格得分进行计算汇总。
5.3.2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即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拟中标
供应商。
本评标办法仅适用本次招标项目。
一、评标监督
评标全过程在监标人员现场监督下进行。
二、开标和评审程序
1、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在“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
标,投标人须委派代表参加开标,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招标方在开标时间之前接受投标方的投标文件,不接受迟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任何投标。由监督人员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和身份验证,进行投标方的投标文件递
交有效性确认。
3、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在开启各投标方的商务标后,技
术标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单独进行打分。具体评分细则见评分标准。报价标评分结束后,
开启技术标、商务评分,由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评标委员会按
照有效投标报价计算报价得分,报价得分满分30分。灵台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第 28页
5、最后经汇总统计,由招标方审核无误后宣布总得分列第一名的投标方为预中
标方。
6、评标工作结束后,在甘肃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结束后,
由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签发《中标通知书》,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七个工作日内中
标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7、对未中标的投标方的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三、 有以下情况发生的为无效投标:
1.《投标文件》填写潦草,字迹或数据难以辨认的;
2. 《投标文件》中更改之处未加盖公章的;
3.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4. 《投标文件》不完整,填写漏项,无法确认供应商责任或投标意向的;
5. 《投标文件》内容不真实,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虚假技术参数的;
6.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 《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人服务要求或严重偏离的;
8. 《投标文件》中投标的对象不明确的;
9.《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代表签字处未签字、未加盖公章的;
10.投标总报价超出项目采购预算,招标人无力支付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四、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
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灵台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第 29页
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公平地对待所有投标方。
2、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方不得向评标委员会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
评标结果的活动。
3、开标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方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评审。
4、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不得与投标方私下交换意
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评标情况扩散
出评标委员会人员之外。
5、本项目有效投标方少于3家的为废标。
6、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7、招标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根据评标的情况对招标数量进行变更。
8、评标委员会评分时保留二位小数,计算及最终平均得分按四舍五入保留二位
小数。
五、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
评标委员会将以招标文件要求为评标依据,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技术、商务和
服务等四部分内容进行综合评分,三项总和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得分最高者为
拟中标单位。
1.本次评标采用百分制综合计分评标办法(详见评分办法、评标标准和投标无
效情形)。采购人、评标委员会不向投标商承诺最低价中标,对未中标的投标商不作
任何解释说明。
2.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
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
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
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灵台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第 30页
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
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
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
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
作为无效处理。
(一)初审:
1. 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
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审查有一
项不符合的,由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投标处理,资格审查主要审查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
(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2)投标人企业经营范围;
(3)企业财务状况(提供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
(4)依法纳税和缴纳企业员工社会保险(须附相关凭证);
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
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
响应。符合性审查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投标文件》即废标处
理:
(1)《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代表签字处未签字、未加盖公章
的;
(2)《投标文件》填写潦草,字迹或数据难以辨认的;
(3)《投标文件》中更改之处未加盖公章的;
(4)《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5)《投标文
件》不完整,填写漏项,无法确认供应商责任或投标意向的;
(6)《投标文件》内容不真实,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虚假技术参数的;灵台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第 31页
(7)《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8)《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人要求或严重偏离的;
(9)《投标文件》中投标的对象不明确的;
(10)投标报价存在明显高于市场平均价或低于产品成本价的。
3.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
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
(二)详细评审
1.评标委员会将只对通过了“初审”的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
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综合评审评分)。
2.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技术参数相符。对
关键条款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评标的响应
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任何证据。
(三)评分标准
类别 评分标准
价格评分
(10分)
在投标人报价范围中报价最低者为基准价得满分10分。其他
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
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100。
注:1、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报价最低价。
2、对中小微企业执行财库[2011]181号文件的规定,对其投标
报价按6%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评标价;不符合财库[2011]181
文件的规定企业的产品价格不予扣除。
10分
商务评分
(25分)
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制作情况进行打分:投标文件目录是否清
晰、页码是否对应清楚、制作是否环保、复印的资格证明或业
绩证明文件是否清晰可辨识得 5 分,否则不得分。(满分5
分)
5分灵台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第 32页
投标人提供 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
印件加盖公章),每提供一份得 2 分,不提供不得分。(满
分10分)
10分
(1)按时、足额有保障配送学生食品,不会发生断供、食品
积压、供过期食品的服务承诺者得3分,否则不得分;
(2)针对本项目编制食品安全应急事故处置方案和责任处理
方案的,得3分;
(3)提供食堂各种设备的投入使用承诺及设备详细清单的,
得4分。
10分
技术评分
(65分)
1.营养餐食谱方案:(1)根据本项目具体情况,制定套餐详细
的搭配方案,一周配餐食谱,从营养、安全、卫生、口味、数
量等方面综合考虑。方案最优的得10-7分,良的得6-4分,
一般的得3-1分,未提交方案者不得分。
(2)营养餐中配餐的纯牛奶是国内名牌产品的得2分,营养
餐中配餐的纯牛奶是国内名牌产品且属于中小学生营养餐专
供纯牛奶的得5分
15分
2.技术指标响应:根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技术指标的响应程度
进行评分,最高得5分。
5分
3.配送规划方案:结合学校分布设置出合理的加工配送中心,
根据食品配送路线的制定情况。方案优的得 10—6 分,一般
的得5—1分,未提供方案者不得分。
10分
4.食品卫生安全控制方案:(1)提供食品原料、成品、半成品
的储存方案,食品采购、加工的成品食品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标
准(清真食品包装有清真标识)得5分,否则不得分。
(2)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甘肃省地方食品卫生安全标
准进行编制其方案,且要严格执行相关食品卫生标准,对于食
品流通,仓储,成品、半成品、外购食品、外购食材的储存、
食品加工、食品包装、配送车辆、配送人员等食品卫生安全相
关的任何环节,每一个具体细节均要做出详细明确的规划和操
作规程说明,项目参与的全部人员均要持证(健康证等相关证
件)挂牌上岗,方案优的得5—4分,良的得3—2分,一般的
得1分,未提供方案者不得分。
10分
1.卫生保洁:针对本项目提供详细的员工餐厅的日常卫生清理、
保洁及虫、鼠、蟑螂等的消杀方案进行评价,根据响应程度计 0-5
分。
2.餐饮作业指导书详细、合理、全面。按其响应程度计 0-5 分。
3.供应商认为所需的其他工作人员的岗位及合理化建议,按其工
作响应度计0-5 分
15分灵台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第 33页
1.针对本项目的人员构架,要求机构设置、项目负责人及各岗位
人员配置合理,并有丰富的工作经历和餐饮服务经验,根据响应
程度计0-2分。
2.提供本项目拟配备主要人员(厨师、大厨、面点师等)的专业
水平、从业经验及个人所获荣誉及特色菜品、技艺等情况。根据
响应程度计0-2分
3.提供拟投入人员的健康证,每提供一份得0.5分,满分3分。
4.人员培训:提供详细的针对本项目人员管理、专业技能及安全
意识培训方案以及考核制度等内容;完全响应且逐条详细说明计
3分,基本响应计1.5分,未响应不得分。
10分
备注:
(1)中小企业参加采购的,执行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暂行办法》,供应商需按本办法第二条要求提供本企业为中小企业的证明材料,并填
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六、定标
(1)评标小组根据汇总计算出的各投标人的“技术标”“商务标”(即报价)的
总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进行中标候选人排序。
(2)若投标人总得分出现相同的,则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总得分且投
标报价也相同的,则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3)采购单位同意授权本项目评标小组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规则,将评审结果按照
得分高低进行排序,确定为该项目评审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标公示
期满无异议后,签订供货合同。若排序第一名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因素放弃成交结果,
出具弃标函并说明情况,并上报财政部门批准,则排名第二名的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
以此类推。
6.4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七条之规定,招标人依法享有
经授权的中标供应商确定权。
按照“综合评分法”,招标人原则上在确定评标最高总得分的前提下,确定拟中灵台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第 34页
标供应商。当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
同,招标人可以确定评标总得分次高的投标供应商为拟中标供应商。
拟中标供应商确定后,由采购人以公告的方式向拟中标供应商以及其他采购当事
人发出拟中标公示,拟中标公示1天后,由招标人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并
要求在一个月内其按实际供货量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6.5无效投标
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人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2)投标人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
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编制、标注、密封、封装的;
4)超出投标商经营范围投标的;
5)投标文件无投标人公章和法人或者法人授权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的;
6)投标函、法人授权函、投标报价表及投标货物偏离表未按规定格式填报的;
7)投标人未能提供法人授权函等证明文件和资料的,或提供的证件不齐或无效;
8)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或者填写的内容不全,或者辨认
不清产生歧义,或者涂改处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或法人授权的代理人的印章或签
字的;
9)投标文件中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方案进行投标的(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10)投标文件未能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11)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
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12)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3)经评审委员会认定,降低服务质量,价格明显高于在同一地区同一时间段内
任何政府采购价格的;
14)投标有效期不足60天的;
15)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灵台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第 35页
招标人施加任何影响的;
16)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弄虚作假等
方式投标的;
17)经核实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雷同或有抄袭行为的;
18)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投标;
19)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件。
20)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三十七条之规定,明确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6.6废标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经
采购办审核批准的除外);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周供应食谱中纯牛奶、鸡蛋或鸡蛋制品少于三次,达不到农村义务教育学生
营养改善计划强制供餐规定的;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采购当事人。灵台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第 36页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为灵台县域内65所学校9084名学生提供营养餐服务,学生营养餐服务标准以
招标文件中的“营养餐食品方案”为基准,按每生每天4元,即每周每生20元标
准服务。在服务学生营养餐的同时,兼顾11所学校的食堂经营服务,保证相关学
校师生的一日三餐。
1.营养餐供餐人数(均为预计数):
灵台县2020学年营养改善计划供餐项目招标学校名单
序
号
学校
学生数 供餐模式
备注
合计 小学 初中
企业
供餐
食堂
供餐
9084 6956 2128 0 65
中台镇 1820 1820 8
城关中学学生食堂供餐
1 坷台小学 97 97 1 城关中学学生食堂供餐
2 红崖沟小学 49 49 1 城关中学学生食堂供餐
3 安家庄小学 49 49 1 城关中学学生食堂供餐
4 水泉初小 10 10 1 城关中学学生食堂供餐
5 康家沟小学 11 11 1 城关中学学生食堂供餐
6 下河初小 34 34 1 城关中学学生食堂供餐
7 许家沟初小 2 2 1 城关中学学生食堂供餐
8 城南小学 1568 1568 1 城关中学学生食堂供餐
独店镇 1606 1200 406 14
独店中学学生食堂供餐
9 独店中学 406 406 1 独店中学学生食堂供餐
10 独店镇中心小学 709 709 1 独店中学学生食堂供餐
11 吊街中心小学 224 224 1 独店中学学生食堂供餐
12 瓦玉新源小学 52 52 1 独店中学学生食堂供餐
13 马家塄小学 107 107 1 独店中学学生食堂供餐
14 姚李小学 18 18 1 独店中学学生食堂供餐
15 告王小学 14 14 1 独店中学学生食堂供餐
16 何屯坡小学 26 26 1 独店中学学生食堂供餐
17 秋峰小学 31 31 1 独店中学学生食堂供餐灵台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第 37页
18 沟沟王小学 1 1 1 独店中学学生食堂供餐
19 林王小学 8 8 1 独店中学学生食堂供餐
20 崖瑶小学 5 5 1 独店中学学生食堂供餐
21 白峪小学 2 2 1 独店中学学生食堂供餐
22 大户彭初小 3 3 1 独店中学学生食堂供餐
西屯镇 876 581 295 7
西屯中小学生食堂供餐
23 西屯中学 295 295 1 西屯中小学生食堂供餐
24 西屯镇中心小学 413 413 1 西屯中小学生食堂供餐
25 新民小学 62 62 1 西屯中小学生食堂供餐
26 小村小学 92 92 1 西屯中小学生食堂供餐
27 爱子初小 3 3 1 西屯中小学生食堂供餐
28 柳家铺村初小 2 2 1 西屯中小学生食堂供餐
29 姜家庄初小 9 9 1 西屯中小学生食堂供餐
朝那镇 1366 923 443 6
灵台三中学生食堂供餐
30 灵台三中 443 443 1 灵台三中学生食堂供餐
31 朝那镇中心小学 836 836 1 灵台三中学生食堂供餐
32 街子小学 37 37 1 灵台三中学生食堂供餐
33 干涝池小学 30 30 1 灵台三中学生食堂供餐
34 什字小学 17 17 1 灵台三中学生食堂供餐
35 马寨初小 3 3 1 灵台三中学生食堂供餐
上良镇 1000 669 331 6
上良中学学生食堂供餐
36 上良中学 331 331 1 上良中学学生食堂供餐
37 上良镇中心小学 552 552 1 上良中学学生食堂供餐
38 荣旺小学 16 16 1 上良中学学生食堂供餐
39 旧集小学 68 68 1 上良中学学生食堂供餐
40 三村张初小 11 11 1 上良中学学生食堂供餐
41 右集初小 22 22 1 上良中学学生食堂供餐
梁原乡 1266 920 346 11
梁原中学学生食堂供餐
42 梁原中学 346 346 1 梁原中学学生食堂供餐
43 梁原乡中心小学 214 214 1 梁原中学学生食堂供餐
44 横渠小学 324 324 1 梁原中学学生食堂供餐
45 王家沟小学 115 115 1 梁原中学学生食堂供餐
46 杜家沟小学 88 88 1 梁原中学学生食堂供餐
47 官村初小 49 49 1 梁原中学学生食堂供餐
48 付家沟初小 69 69 1 梁原中学学生食堂供餐
49 安冯初小 47 47 1 梁原中学学生食堂供餐
50 马家沟初小 2 2 1 梁原中学学生食堂供餐
51 新庄塬初小 11 11 1 梁原中学学生食堂供餐
52 干沟桥初小 1 1 1 梁原中学学生食堂供餐灵台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第 38页
百里乡 379 284 95 5
百里中学学生食堂供餐
53 百里中学 95 95 1 百里中学学生食堂供餐
54 百里乡中心小学 258 258 1 百里中学学生食堂供餐
55 川口初小 8 8 1 百里中学学生食堂供餐
56 石塘初小 16 16 1 百里中学学生食堂供餐
57 稔沟初小 2 2 1 百里中学学生食堂供餐
星火乡 771 559 212 8
星火中小学生食堂供餐
58 星火中学 212 212 1 星火中小学生食堂供餐
59 星火乡中心小学 316 316 1 星火中小学生食堂供餐
60 蔡家塬小学 183 183 1 星火中小学生食堂供餐
61 老户小学 42 42 1 星火中小学生食堂供餐
62 西村初小 2 2 1 星火中小学生食堂供餐
63 上塬初小 6 6 1 星火中小学生食堂供餐
64 和号初小 8 8 1 星火中小学生食堂供餐
65 小塬初小 2 2 1 星火中小学生食堂供餐
灵台县中小学学校分布图(各投标人需按照本分布图编制营养餐配送方案)灵台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第 39页
2.11所学校的食堂经营服务
城关中学学生食堂:为本校152名教师、2014名学生提供一日三餐,并为中
台学区7所小学250名学生,城南小学1568名学生供应营养早餐(有少数回民学
生考虑提供清真餐)。
独店中学学生食堂:为本校52名教师、405名学生提供一日三餐及营养早餐。
独店中小学生食堂:为本校64名教师、707名学生提供一日三餐及营养早餐,
并为学区内12所小学479名学生供应营养早餐(有少数回民学生考虑提供清真餐)。
西屯中学学生食堂:为本校50名教师、296名学生提供一日三餐及营养早餐。
西屯中小学生食堂:为本校46名教师、414名学生提供一日三餐及营养早餐,
并为学区内5所小学167名学生供应营养早餐。
上良中学学生食堂:为本校47名教师、328名学生提供一日三餐及营养早餐,
并为上良学区内5所小学666名学生供应营养早餐。
灵台三中学生食堂:为本校57名教师、444名学生提供一日三餐及营养早餐,
并为朝那学区内5所小学914名学生供应营养早餐。
梁原中学学生食堂:为本校44名教师、352名学生提供一日三餐及营养早餐,
并为梁原学区内10所小学918名学生供应营养早餐(有少数回民学生考虑提供清
真餐)。
星火中学学生食堂:为本校35名教师、211名学生提供一日三餐及营养早餐。
星火中小学生食堂:为本校32名教师、316名学生提供一日三餐及营养早餐,
并为学区内6所小学241名学生供应营养早餐(有少数回民学生考虑提供清真餐)。
百里中学学生食堂:为本校19名教师、99名学生提供一日三餐及营养餐,并灵台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第 40页
为百里学区4所小学282名学生供应营养早餐。
2.方案及报价说明:
(1)配送规划方案:投标人根据提供的学校学生数量及学校地理位置分布图,
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做出详细科学合理的配送计划方案,包括详细的配送线路图及
配送车辆、配送人员等情况,拟建议科学合理设置加工点,按照每个加工中心辐射
配送学校的详细情况做出具体规划(具体编制格式自行确定),可联系招标人进行
现场勘查。
(2)营养餐食谱方案:对营养餐的食谱配餐基本要求①营养餐食谱周期以两
周为单位配餐食谱(搭配的套餐),食谱分为单双周,食谱内每日供应食品不完全
重复;②食谱周期(两周)内营养餐食品品种总数量应在20种以上,营养丰富,
口味符合地方饮食习惯且是中小学生普遍喜欢的口味,每日不得少于 3 种以上,
数量合理,搭配科学,必须保证的搭配要求为:周供应食谱中纯牛奶、鸡蛋或鸡蛋
制品不少于三次;其他加工食品,供应商应依据国家关于学生营养餐相关标准进行
搭配;③提供完整的营养餐食谱方案,格式自行编制,必须注明食品名称、重量、
数量、成分、各类营养的实际含量、每个品种须注明是自行加工或外购。
考虑学校部分学生的特殊性,投标人须提供 1 套清真食品套餐搭配方案,清
真食品必须有清真标识,配送方案及食品卫生安全控制方案不变。
特别说明:营养餐中配餐的纯牛奶必须是国内名牌产品,属于中小学生营养餐
专供纯牛奶。
(3)食品卫生安全控制方案: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甘肃省地方性食品
卫生安全标准进行编制其方案,且要严格执行相关食品卫生标准,对于食品流通,灵台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第 41页
仓储,成品、半成品、外购食品、外购食材的储存、食品加工、食品包装、配送车
辆、配送人员等食品卫生安全相关的任何环节,每一个具体细节均要做出详细明确
的规划和操作规程说明,项目参与的全部人员均要持证(健康证等相关证件)挂牌
上岗;必须提供用餐卫生餐具或卫生防护用具,保证食品卫生安全,方案的格式自
行编制。
(4)报价:以承诺的营养餐食谱方案为基准,分单双周,按每周(5天)价
格 20元/人以内的要求报价(含外购食品费用、加工原材料费用、配送运输费、
成品包装费、装卸费、食品抽检及人工费、税费等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费用)。向
本校师生提供的一日三餐,具体与学校协商确定。
3.其他要求:
(1)学校提供食堂(房屋)和现有设备,投标人按供餐人数合理规划供餐中
心点,改造功能区,自行添置加工点需要的其他设备(具体情况和招标人联系实地
考察)。
(2)加工中心所在学校由校方主管老师负责直接到食堂领取分发;加工中心
辐射范围内的学校,由投标人因地制宜,划分成配送小组,配齐专供车辆及人员,
专人负责配送,确保每天早上 9:00之前将营养餐配送至各个学校。
(3)应急处理。如遇天气(暴雨、大雪)等自然因素制约,配送车辆无法抵
达部分偏远学校时,暂停供应营养早餐(加工的成品由自己企业承担),待天气好
转之后再按食谱如数补齐短缺的食品。
(4)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货物清单”中规定的招标的数量予以增加
或减少,但是不得对单价和其他条款、条件做出任何改变。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营养餐供餐期限全年按200天计算,
一年期满后,根据政策及服务质量可商议续签。灵台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第 42页
6、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灵台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服务
项目
招
标
合
同
项目编号:
合同编号:
招标单位:
投标人:灵台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第 43页
灵台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服务
项目招标合同
甲方(招标人):
乙方(投标人):
根据灵台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招标项
目的招标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
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项目名称:灵台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供餐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签订地点:灵台县教育局
四、品种质量:
1.食品质量:
(1)营养和卫生标准:乙方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
制定的卫生标准及营养标准,并严格按照学校需求计划供应。
(2)食品的质量要求。各种食品必须由国家工商部门认可的经
营服务企业供应,食品必须按照招标时所提供的规格供应,严禁三
无食品,变质过期食品。否则,甲方根据相关规定有权拒绝支付货
款。
(3)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和个人生活物品。食品
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对变质和超过
保质期限的食品应及时处理。
2. 营养餐食谱方案及报价:(见下表)第 44页
星期一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五
单
周
食
物
名
称
配
料
质量
(克)
价
格
食物
名称
配
料
质量
(克)
价
格
食物
名称
配
料
质量
(克)
价
格
食物
名称
配
料
质量
(克)
价
格
食物
名称
配
料
质量
(克)
价
格
小计
单周食谱总价: 元
星期一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五
双
周
食
物
名
称
配
料
质量
(克)
价
格
食物
名称
配
料
质量
(克)
价
格
食物
名称
配
料
质量
(克)
价
格
食物
名称
配
料
质量
(克)
价
格
食物
名称
配
料
质量
(克)
价
格
小计
双周食谱总价: 元
营养食谱周期(单、双周)总价 元(大写 )灵台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第 45页
合同金额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全部食品供应及相关伴随服务等全过程
的费用等。
五、合同金额:按招标供应食品定价和学生实际用餐天数进行核算。
六、一般条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准确的配送学校数、学生数(次月的用餐学生人数在
当月28 日前提供。)及全县学校分布图;学校严格索要每一批次的有关票
证,按照学生人数和配发标准进行验收、食用、留样,对胀包、变质、破损、
污染的食品拒收,配送的小食品在储存过程中出现的胀包、变质、破损、污
染及时与乙方联系更换。
2.甲方每日食用时,留样一份(留样量不少于125g)至留样柜保存两
天(即48小时以上)。
3.乙方对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各学校所提供的学生营养食品安全负完全
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4.乙方要依据食品安全管理和食品流通管理相关规定, 每批次食品必须
同时提供食品厂检报告和政府部门认可的质检报告, 在灵台县办理食品流通
许可证,完善学生食品调运、仓储、配送等各环节的资质资料,建立健全规
范完备的财务管理、用工管理、安全防范、卫生保障、员工培训、质量监督、
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和价格管理及文明服务等各种工作制度, 落实学生食品日
常安全管理检查和巡查制度, 主动接受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教育部门的监督
管理和指导,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广泛监督。
5.乙方在签订正式合同前,必须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30万元。正常
履约且协议期满后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6.乙方提供符合配餐方案要求的营养饭菜,周平衡每餐平均价格不能
低于国家4元标准,每天上午9点前必须将热加工食品配送至学校。
7.乙方要根据甲方提供的学校数和学生每周食用量,调度车辆和人员,
逐校进行食品配送,配送数量严格按照教育局每月核定的人数配送,不得私
自调整,不得断供。食品配送工具必须专用,并及时清洗消毒,配送人员要
落实健康检查和持证上岗制度。配送期间要严格落实食品签收制度,对配送灵台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第 46页
中出现的破损、变质和胀包、污染的食品要及时进行更换,确保学生食用安
全。加强配送人员配送安全和校园行车安全管理,乙方在食品配送过程中,
若发生一切不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8.乙方加强学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
全法》、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本企业学生食品安全
事故应急预案,并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登记。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
物中毒事件,应立即停止供餐,第一时间进入学校积极及时开展救治工作,
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现场调查处理。
9.乙方加强学生食品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 供餐企业有义务指导学校对
所配送的食品进行储存管理及留样、分餐、用餐进行监督。
10.乙方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定与标准,学生在食用过
程中,发生的一切食品安全事故,以及造成的相关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并承
担全部责任。
11.乙方应按要求或根据有关行业标准、惯例提供相关的委托代理书及
质检报告等材料。
12.在接收或分发过程中若发现饭菜数量短缺,包装破损的,企业应补
足或更换;饭菜必须热乎、可口、新鲜。
13.甲方委托学校验收食品,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食品,有权拒收,所
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14.乙方承担加工食品时产生的水、电、煤等费用。
15.学校食堂原有的设备,由乙方和学校协商解决.
16.学校提供食堂场地,保证通电、通水。解决食堂工作人员宿舍,乙
方入驻学校, 配备加工中心学校的食堂后厨设备设施和餐厅的桌椅及监控设
备。
17.乙方要与配送学校签订供货合同。
18.乙方经营学校食堂要做到对大厨、帮厨、管理人员录用、培训,达
到人员充足,队伍稳定。在国家营养改善计划政策不变的情况下,若乙方能灵台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第 47页
认真履行原合同约定条款,供应的营养餐数量质量达到规定标准,且无食品
质量、卫生等安全问题发生,师生、家长、社会反响良好,无其他违约时,
经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组织营养专家、 领导小组成员
及相关单位专业人员评定后,甲方可与乙方续标签定供餐合同,以保障此项
工作的稳定运作。
19.乙方必须加强防火、防盗和劳动防护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如因乙方原因,发生火灾、工伤、投毒等事故应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20.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时间按时履行合同至合同期满,否则,将在履
约保证金中每天按中标金额的0.5%扣除违约金,如发生食品不安全事故,
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不得私自变更食品种类、规格和生产厂家及配餐食谱,否则
甲方将取消乙方参与灵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资格。
七、款项结算
1.结算:在质量、数目无差异后,学校验收人在乙方提供的《灵台县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配送签收单》 上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确
认结算数目(实际供餐数),乙方在次月 3日内向甲方提供核算资料以便
进行结算上一个月的货款,结算资料审核无误后次月 8日前甲方向乙方支
付货款。
2.付款:甲方以转帐方式付款,采用先供货后付款的方式,按月结算
付款。 乙方凭甲方验配送签收单和税务发票按结算价由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
校支付货款。甲方仅负责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完成申报手续,实际付款到账时
间及金额以支付单位支付时间及金额为准。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
任,并且此情况不能成为乙方逾期交货的理由。
八、配送签收
1.配送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首次供餐日期为2020年秋季学生正
式开课第一天(具体时间参照灵台县教育局关于学校学生寒暑假工作安排),
供货时间约200天。(按学生实际用餐天数进行计算)灵台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第 48页
2.配送要求:对于交通条件相对便利的乡镇65所学校,计划食堂供
餐全覆盖,每天上午9点前将早餐送达各学校。
3.配送方式:食堂所在学校由校方主管老师负责直接到食堂领取分
发;食堂辐射范围内的学校,由企业因地制宜,划分成配送小组,配齐专供
车辆及人员,专人负责配送,确保每天早上 9:00之前将营养餐配送至学
校。
4.应急处理。如遇天气(暴雨、大雪天气)等自然因素制约,配送车
辆无法抵达部分偏远学校时,暂停供应营养早餐(加工的成品由自己企业承
担),待天气好转之后再按食谱如数补齐短缺的食品。
5.配送地点:乙方按照甲方确定配餐方案按期分送到灵台县农村义务
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所有学校(含教学点)。
6.食品签收:
(1)甲方所属学校食品管理员代表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质监部门签发
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检查核对配送食品品种、规格、数量后,如实填写《灵
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配送签收单》,管理人员签字、学
校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简化食品验收过
程,《配送签收单》一式三联,签收学校留存第三联,乙方留存第二联,甲
方留存第一联。
(2)甲方所属学校有权对乙方配送的食品进行全面检查和随机抽样检
查,有权拒绝签收不符合合同规格要求的食品和问题食品。检查时乙方人员
必须在场,乙方有义务及时足额调换所有问题食品。
(3)乙方有义务指导甲方所属学校对所配送食品进行储存、管理。
九、经济责任:
(一)乙方责任
(1)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乙方负责包退包换。由于上述原因
导致断供的,每断供一日(除不可抗拒的因素),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产
品价款总值的10%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2)甲乙双方在验收中发现食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和验收标准有异灵台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第 49页
议,需送法定质监部门检验的,所有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3)配送的食品数量必须与甲方提供的人数相配套,如出现短缺现象
将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每次扣除1000元。
(4)乙方未按时提供质检报告,甲方进行抽检的所有费用将在保证金
中扣除。
(5)乙方逾期交货累计超过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
予退还。
(6)乙方在供货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7)在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项义务的情况下,造成违约
责任,甲方有权用履约保证金补偿其任何直接损失。
(二)甲方责任
甲方所属学校无正当理由中途退货或拒绝签收食品, 若有发生应向乙方
支付退货部分货款总额10%的违约金, 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运输费
用。
十、事故处理:
1.当学生食用供应食品后出现个体不适时, 甲方所属学校应立即就近送
到卫生医疗机构进行检查救治,并通知乙方。属于食品质量方面的问题,所
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学生因食用供应食品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依照 《灵
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处理,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2.乙方配送的食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品种、规格及质量要求,或经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检查认定有质量问题,乙方应立即停止配送,进行整改。
整改执行不力,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
同,乙方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如发现因乙方采购不当,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其它食品安全事故,形
成重大社会影响,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争议处理:
1.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无效
时,甲、乙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灵台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第 50页
2.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它事项和条款仍
应继续履行。
十二、免除责任:
因超出甲、乙双方掌控能力之外的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违约行为,任何
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天内向对方通报, 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
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
修订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十三、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
效,合同期为2020年8月 日至 2021年 月 日学生在校供餐日。
十四、其它
1.所有经一方或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
信函)、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合同的附件及《中标通知书》均为本合同不
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履约义务,其生效
日期为签字盖章确认日期。
2.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
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3.本合同一式柒份,其中甲方、乙方、代理机构各持贰份,灵台县政府
采购办壹份。
注:本合同中主要条款必须全部响应,但格式仅作为参考文本,合同签
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灵台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第 51页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政天合招标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联系地址:平凉市崆峒区泾滩路金润国际2号写字楼10层
联系电话:0933-8880988灵台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第 52页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灵台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供餐服务项目
正本/副本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灵台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第 53页
一、投 标 函
致:甘肃中政天合招标有限公司
根据已收到的招标编号为 的 项
目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认真研究上述招标文件,决定参加本次投标。我方提交投标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并保证其真实性。我方愿承担该项目的实施和保修任务,履行招标文件中对
中标单位的要求和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同时我方郑重做出如下声明:
1.投标函
2.投标报价表
3.投标保证金
4.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条款:
⑴ 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投标总价为 元(大写)。
⑵ 我们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⑶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意见(如有则附)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
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而要求招标方解释和承担责任的权利。
⑷ 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 天内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
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具有约束力。
⑸ 如果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们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⑹ 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⑺ 我们同意提供按照招标单位可能出示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⑻ 我们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⑼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至:
电话:
传真: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第 54页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甘肃中政天合招标有限公司
本授权函声明: (投标人全称) 任命(被授权人姓名、职务) 为
我公司的授权代表人,参与招标编号为 的 项目投标活动,以
投标人的名义签署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全权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签字如下,以资证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印章):
被授权人信息: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件(正 面)
被授权人身份证
复印件(正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件(反面)
被授权人身份证
复印件(反面)第 55页
三、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灵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报价 周食谱总价 (元/人/周) 服务期 备注
单周食谱报价
双周食谱报价
全年总报价 大写: (小写: 元)
注:此表需密封单独提交一份用于开标时唱标(注明在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前不得启封)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第 56页
四、学生营养餐投标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灵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星期一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五
单
周
食物
名称
配
料
质量
(克)
价格 食物
名称
配
料
质量
(克)
价
格
食物
名称
配
料
质量
(克)
价
格
食物
名称
配
料
质量
(克)
价
格
食物
名称
配
料
质量
(克)
价
格
小计
单周食谱总价: 元
星期一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五
双
周
食物
名称
配
料
质量
(克)
价格 食物
名称
配
料
质量
(克)
价
格
食物
名称
配
料
质量
(克)
价
格
食物
名称
配
料
质量
(克)
价
格
食物
名称
配
料
质量
(克)
价
格
小计
双周食谱总价: 元
营养食谱周期(单、双周)总价 元(大写 )第 57页
五、无违法记录声明书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甘肃中政天合招标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做出以下郑重声明:
一、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公司在甘肃政府采购网等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及
当地工商局企业信用查询系统中,无任何重大违法记录。若发现我方上述声明与事实不符,愿
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接受相关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第 58页
六、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灵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的
商务要求
投标文件
的 商务
偏离说明 备注
注: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商务文件组成内容和合同部分服务条
款给予逐条响应,以自己所能提供证明文件的内容予以填写,而不应
复制《招标文件》的 商务要求作为响应内容。对响应有偏离的说明偏
离的内容。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授 权 代 表: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第 59页
七、投标人资格声明
投标人全称 须附营业执照
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
注册年份
注册资金
年销售额
总部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常驻当地
机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营业场所面积 服务部门人数 (附上岗技术人员
证书)
类似项目工作
经历年数
主营范围
近三年营业额
2014年度:
2015年度:
2016年度:
财务状况
依法缴纳税收 须附凭证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
须附凭证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第 60页
八、近三年已完成或在执行类似项目一览表
项目名称:灵台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价格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类似
项目)
合同金额 已结算金额 完成日期 采购人联系
电话
1
2
3
4
5
…..
注:1. 投标人应如实列出以上情况,如有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投标申请被
拒绝。
2. 表中所列业绩,投标人应提供收到的《中标通知书》或双方签订的合
同或已签发的最终《验收报告》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否则导致废标。第 61页
九、灵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服务方案编制
(格式自行编制)第 62页
十、服务承诺
(格式自行编制)第 63页
十一、技术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灵台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服务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内容与数值
招标文件技术响应
内容与数值
偏离说明 备注
注: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的技术要求给予逐条响应,以自己投标产
品和服务所能达到的内容予以填写,而不应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 要求作为响应内容。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授权代表: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第 64页
十二、图片资料
1.所投主要食品的生产厂家对外公开发布有主要技术参数的产品说明或
宣 传图片;
2.食堂现场加工食品的彩色图片及说明。第 65页
十三、商 务 部 分
1、资格证明文件
此部分的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要求和顺序提供。第 66页
2、专职管理人员简历表
姓名 年龄 学历
职称 职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联系电话第 67页
十四、投标响应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应答 是否偏离 偏离说明
我方确认,除上述偏离外,完全接受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商务条款。
注:
1. 此表只需列明有偏离的商务条款。
2. 有偏离的商务条款须在该表中逐一列明,并在“投标应答”栏填写
具体应答内容,在“偏离说明”中说明偏离具体情形。
3. 未声明部分将被视为已接受招标文件要求,签约时未经采购人
同意不得改变。
4. 投标人可根据其投标内容进一步细化上述表格,并可增添其它表
格或说明以便进一步明确投标内容。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第 68页
十五、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
(非中小微企业不提供)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 本
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
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
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
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全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
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
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相关规定。第 69页
(二)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申请及承诺函
致: (招标人全称)
我 投标人名称 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
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相关规定,属于
小微企业,现申请在本项目投标中享受相关的评审优惠政策,我 投标人名称 现郑重承诺我
们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情况真实,无任何虚假证明文件,若有虚假,我公司为此承担全部法律责
任。
本函后附以下证明材料:
附件 1:企业基本情况说明。
附件 2:本企业员工花名册。
申请人:(盖章)
承诺人:(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第 68页
(三)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 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
制造的货物( 由
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
( 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虚假, 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申请人: (盖章)
承诺人:(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填写本声明函时应详细阅读《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投标人不满足此要求则无须提供,一
旦提供将视为满足其要求,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第72页
(四) 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 的规定, 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 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
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虚假, 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申请人: (盖章)
承诺人: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填写本声明函时应详细阅读《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投标人不满足此要求则无须提供, 一旦提供将视为满足其要求, 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责任。第72页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
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
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
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
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
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
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
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
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
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
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第72页
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
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
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
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
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
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第72页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
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
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
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
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
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
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
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
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
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