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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技师学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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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技师学院教工餐厅托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南京技师学院教工餐厅托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XY-JSJT-017

二、项目名称:南京技师学院教工餐厅托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万君粮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前塘路8号金地名悦10栋2708室

成交金额:438958元(肆拾叁万捌仟玖佰伍拾捌元整)(人民币)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南京技师学院教工餐厅托管项目

服务范围:南京技师学院教工餐厅托管

餐厅经理:左绪兵

项目履行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托管期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质量验收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孙金荣、滕巨良、印建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9584元(人民币),参照国家计委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截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技师学院

地 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学海路29号

联系方式:025-857967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建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南湖路58号南苑大厦12楼

联系方式:19962090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嘉辉

电 话:1996209089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成交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万君粮.jpg
(7.17发布稿)南京技师学院教工餐厅托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南京技师学院教工餐厅托管项目 项目编号:JSXY-JSJT-017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 购 人:南京技师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建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 O二 O年七月 目 录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办法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合同条款 第六章 格式附件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南京技师学院教工餐厅托管项目 2 编 号 JSXY-JSJT-017 3 预算金额 托管费用 46万元 注: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的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4 采购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 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 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依法进行采购。 5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6 采购人 单位名称:南京技师学院 联 系 人:印主任 电 话:025-85796728 7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建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建邺区南湖路 58号南苑大厦 12楼 邮 编: 210000 联 系 人: 史嘉辉 电 话: 19962090898 邮 箱: 1021891777@qq.com 8 采购内容 南京技师学院教工餐厅托管项目。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9 项目履行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托管期 10 报价货币 响应文件须采用人民币报价。 11 报价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 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承诺书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 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 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采购代理查询供应商在报名登记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5、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 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 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njgp.gov.cn)主页“政府采购 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 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 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网站,点击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 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 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 表”,根据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 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 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 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 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 给采购代理机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 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 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12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报价 不接受 13 公告发布媒体 江苏政府采购网 14 报名及磋商文件发 售 1、时间:2020年 07月 17日起至 2020年 07月 24日,每天上 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时至 17时(北京时间,双休、节假 日除外) 2、售价:磋商文件 350元/本,售后不退。 3、出售方式: 网上出售 4、其他有关事项:凡有意向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请将①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②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原件扫描件③授权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④ 竞争性磋商文件费汇款凭证(汇款时备注简要单位名称和项目 名称以便采购代理机构识别)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上 5个 材料邮箱压缩打包发送至 1021891777@qq.com,采购代理机构 收到并核实后将《报名及资料领取登记表》发送至委托代理人 邮箱,待委托代理人签写《报名及资料领取登记表》后采购代 理机构将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发送至委托代理人邮箱。 5、缴纳账户:户名:江苏建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科技支行;账号: 4301031009100112046。 15 现场踏勘 不组织,供应商自行勘察现场。各供应商应认真踏勘项目现场, 熟悉现场和周围环境,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报价的因素,且供应 商应对自行获得的资料、信息的正确性负全部责任,自行承担 因此所需费用。一旦供应商成交,成交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项 目现场为由,而提出额外的赔偿、补偿、增加费用等要求,对 此采购人将不予采纳。 16 领取磋商补充文件 时间及地点 时间:另行安排(如有) 地点:南京市南湖路 58 号南苑大厦 12 楼 1215 室(如有,将 以书面形式统一发放所有报价人) 17 接收质疑的方式及 联系方式 报价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 的质疑,质疑函应以书面形式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须由法定 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报价 人公章) 联系方式详见本表第 7项 18 报价有效期 报价截止之日起 90日历日 19 磋商保证金 本次采购无需缴纳保证金 注:如供应商报名后因故无法参加磋商的,请于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前一日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扫描件发送至 1021891777@qq.com,否则采购人有权通报相关部门。 20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 07月 28日下午 14时 30分 地点:南京市南湖路 58号南苑大厦 12楼 1214室 21 磋商会 时间、地点 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地点:南京市南湖路 58号南苑大厦 12楼 1214室 22 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按下列顺序应包括: 1)评分索引表; 2)磋商申请及声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报价一览表; 5)报价明细表; 6)商务条款偏离表; 7)服务方案; 8) 服务承诺; 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及材料等; 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 11)中小企业声明函; 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23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其他电子 U盘 1份(电子 U盘内为响 应文件的电子版,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 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24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25 成交服务费支付 发出成交通知书 3天内,成交人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 理服务费。本次项目相关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支付标准:采 购代理咨询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 件计算(以成交价为计算基数),不足 3000元按 3000元计取; 工程量清单、采购控制价编制费用参照苏价服(2014)383 号 文件计算(以控制价为计算基数),不足 3000 元按 3000 元计 取;评委费评审时由代理机构代收代付,最终按实结算。 以上报价应考虑在总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26 如发生此列情况之 一,报价人的报价 将被拒绝 1) 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 2) 在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响应文件的; 3)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递交的; 4) 报价人名称与报名时不一致的。 27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 的政府采购情况 本次采购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 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 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28 报价说明 1、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人工成本、卫生清洁、隔油 池清理、消杀、厨余垃圾清运、车辆运输、低值易耗、办公耗 材、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 义务等为完成本项目所涉及到的全部费用。报价中不包含餐费 (餐费另行结算)。 2、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29 履约保证金 1、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10万元 整。 2、采用的形式:现金、转账、电汇。 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该项目合同到期时止。 3、如成交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采购人有权从履 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4、履约保证金扣除采购人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 七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成交供应商。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 项目概况 南京技师学院教工餐厅托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 07月 28日 14点 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江苏建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受 南京技师学院(采购人名称,以下简 称“采购人”)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 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就 南京技师学院教工餐厅托管项目 进行 竞争性磋商采购,兹 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京技师学院教工餐厅托管项目 2、项目编号:JSXY-JSJT-017 3、项目内容:南京技师学院教工餐厅托管项目。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项目预算:托管费用46万元。 5、最高限价:托管费用46万元。(超出本项目最高限价的报价,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6、项目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托管期 7、项目地点:南京技师学院 8、报价有效期:报价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 9、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本项目若符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 的政府采购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二、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 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复 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 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承诺书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 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 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查询供应商在报名登记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5、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 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 政府采购网”(www.njgp.gov.cn)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 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 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 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 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 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响应)文 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 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 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 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三、报名、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竞争性磋商文件出售时间:2020年07月17日起至2020年07月24日,每天上午9时至12时, 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 双休、节假日除外) (2)竞争性磋商文件出售方式:网上出售。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50元人民币/本,售后不退。 (4)凡有意向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请将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②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③授权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④竞争性磋商文件费汇款凭证 (汇款时备注简要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以便采购代理机构识别)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上5个材料 邮箱压缩打包发送至1021891777@qq.com,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并核实后将《报名及资料领取登记表》 发送至委托代理人邮箱,待委托代理人签写《报名及资料领取登记表》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电子版竞 争性磋商文件发送至委托代理人邮箱。 (5)缴纳账户:户名:江苏建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京科技支行;账号:4301031009100112046。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 07月 28日下午 14时 30分 (2)地点:南京市南湖路 58号南苑大厦 12楼 1214室 供应商应当在要求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 送达的响应文件将拒收。 五、磋商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地点:南京市南湖路 58号南苑大厦 12楼 1214室 六、本公告发布媒体:江苏政府采购网,本公告有效期至 2020年 07月 24日止。 七、采购人联系方法: 1、单位名称:南京技师学院 联 系 人:印主任 电 话:025-85796728 2、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建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建邺区南湖路 58号南苑大厦 12楼 邮 编: 210000 联 系 人: 史嘉辉 电 话: 19962090898 邮 箱: 1021891777@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史嘉辉 电 话: 19962090898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法律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 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2、定义 2.1 “供应商”是指参加磋商竞争,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 人。 2.2 “服务”指本采购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 2.3 “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服务的单位。 3、政策功能 3.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在评审时将获得优 势,参加磋商的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 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 4、磋商费用 4.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代理和采购人 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工程采购代理费、代收代付专家评审费等费用,由成交人支付。 二、响应文件编制 5、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 责任。 6、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6.1 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就有关磋 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 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2 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6.3 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 6.4 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或法定代 表人或其授权磋商代表签字。 6.5 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 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6.6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传真 等。 7、响应文件的组成 7.1 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磋商文 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是否响应。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 分组成。 7.2 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 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评分索引表; (2)磋商申请及声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报价一览表; (5)报价明细表; (6)商务条款偏离表; (7) 服务承诺; (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及材料等;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中小企业声明函; (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1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7.3 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的证明文件,以及对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提供的服务如与 磋商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服务方案 (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7.4 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 (1)价格部分是对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磋商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一项服务仅接受 一个价格。 (2)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服务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 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成交,价 格不变。如果有漏项,视同让利。 (4)供应商应对项目需求中给出的建设内容范围估算项目总投资。 (5)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结合本企业的融资能力、管理水平和工程实际,参 照各类费用标准和规范,结合工程所在地的社会、政治、自然条件,综合考虑市场及政策风险因素 自主报价(总报价)。 7.5 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响应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8、磋商保证金 本次采购无需缴纳保证金 三、响应文件签署与提交 9、响应文件签署 9.1 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9.2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 9.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拒收: (1)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 (2)在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响应文件的; (3)为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递交的; (3)报价人名称与报名时不一致的。 四、磋商 10、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 10.1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 加政府采购。 10.2 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 10.3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 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 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 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并以响应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 料作为商务评审的依据。由不同专业的供应商组成联合体,首先以响应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 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对应的供应商的应答材料确定。 10.4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 将联合体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 10.5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 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磋商组织 11.1 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采购代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小组分别与供应商进 行磋商。本项目不唱标,直接磋商。磋商前,报价人如系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则须交验法定代表人证 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如系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则必须交验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11.2 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12、磋商程序 12.1 磋商小组评审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 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 理,磋商小组应将告知有关供应商。 12.2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均有同等的磋 商机会。 12.3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 要求以及合同条款等。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 加磋商的供应商。用“★”加注或特别说明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 12.4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 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2.5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 后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2.6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12.7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1)响应文件未满足本文件规定的签字、盖章要求的; 2)响应有效期少于本文件规定有效期的响应文件; 3)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4)报价截止时间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5)未提交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的供应商将作无效 文件处理; 6)不符合本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2.8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注:政府购买服务项 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如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满两家的,可继续磋商。)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6)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被磋商小组认定为无效的; (7)采购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暂时不能确定或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需求等。 13、评定成交方法和标准 13.1 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 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 商的评审方法。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前3名为成交候选人。 13.2 评审标准详见文件第三章。 14、确定成交供应商 14.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低的 排名靠前;得分且报价相同的由评委抽签决定排序。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 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若出现排名第一的成交候 选人放弃成交或不能按磋商文件规定签订合同等原因取消成交资格,则按排名顺序依次确定其后成 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或重新采购。 14.2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供应商及时 到江苏建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 14.3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4 采购代理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14.5 所有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采购代理均不退回。 15、编写评审报告 15.1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过程和结果编写评审报告。 五、合同 16、签订合同 16.1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 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6.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 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6.3 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 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6.4 成交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 绝签订合同的。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财政部门视情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不得 参加南京市政府采购活动。 16.5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 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 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6.6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 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 百分之十。 六、询问、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 17、询问 17.1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提出询问,采购代理将在两个工作日内 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18、质疑 18.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 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江苏建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215室。 18.2 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否则,采购代理不予受理: (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采购公告发布时间、磋商时间; (2)提起质疑的日期、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具体条款); (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包括座机、手机、传真号码等); (5)质疑文件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 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18.3 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自供应商 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提交响应截止之日前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 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结果公告之日起计算。 18.4 采购代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 以书面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代理遵循“谁过错谁 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 19、投诉 19.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代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 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0、诚实信用 20.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 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0.2 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代理工作人员、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 交。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 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20.3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 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 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代理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20.4 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 20.5 供应商应自觉遵守磋商、评审纪律,扰乱磋商、评审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 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第三章 评审办法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 1 报价 (10分)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响应性报价 最低的最终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10分。其他供应 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终 报价)×10(小数点保留两位)。 10 2 类似业绩 (8分) 供应商自 2017年 1月 1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有一 个得 2分,满分 8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合同能反映相关信息,否则视为未提供,时间、内容等以合同为 准)。 8 3.1 履约能力 (14分) 供应商具有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每提供一个证书得 2分,最多得 4分。(提供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 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4 3.2 供应商具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得 4 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4 3.3 自 2017年 1月 1日(含)以来供应商所服务的食堂获得行政主管 部门颁发的食品卫生等级为 A级的得 3分,等级为 B级的得 2分, 其余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 分) 3 3.4 自 2017年 1月 1日(含)以来供应商获得过国家级行政主管部门 或行业协会表彰的得 3分,获得过省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 表彰的得 2 分,获得过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表彰的得 1 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3 3.1 人员配备 (8分) 拟派厨师具备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厨师技术等级 证》的有一名得 2分,满分 4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不 提供不得分) 4 3.2 拟派人员中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证书的得 2 分。(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2 3.3 拟派人员中具有营养配餐师证书的得 2 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2 4.1 服务方案 (60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企业经营理念方案进行评价。方案的清晰性、 完整性、严谨性高的得 6分;方案的清晰性、完整性、严谨性良 好的得 5分;方案较清晰、较完整、较严谨的得 4分;方案的清 晰性、完整性、严谨性一般的得 3分;方案不太清晰、不太完整、 不太严谨的得 2分;无不得分。 6 4.2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供菜品种、数量、特色菜系搭配方 案进行评价。方案的多样性、合理性、针对性高的得 6分;方案 的多样性、合理性、针对性良好的得 5分;方案较多样、较合理、 较针对的得 4分;方案的多样性、合理性、针对性一般的得 3分; 方案的不太多样、不太合理、不太针对的得 2分;无不得分。 6 4.3 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提供的食品安全管理措施进行评分。措施的 完善性、合理性高的得 6 分;措施的完善性、合理性良好的得 5 分;措施较完善、较合理的得 4分;措施的完善性、合理性一般 的得 3分;措施不太完善、不太合理的得 2分;无不得分。 6 4.4 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提供的卫生管理措施进行评分。措施的完善 性、合理性高的得 6分;措施的完善性、合理性良好的得 5分; 措施较完善、较合理的得 4分;措施的完善性、合理性一般的得 3分;措施不太完善、不太合理的得 2分;无不得分。 6 4.5 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提供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进行评分。措施的 完善性、合理性高的得 6 分;措施的完善性、合理性良好的得 5 分;措施较完善、较合理的得 4分;措施的完善性、合理性一般 的得 3分;措施不太完善、不太合理的得 2分;无不得分。 6 4.6 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提供的食堂管理体系(7S 等)进行评分。体 系的完善性、合理性高的得 6分;体系的完善性、合理性良好的 得 5分;体系较完善、较合理的得 4分;体系的完善性、合理性 一般的得 3分;体系不太完善、不太合理的得 2分;无不得分。 6 4.7 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提供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评分。应急预 案的全面性、合理性、针对性高的得 6分;应急预案的全面性、 合理性、针对性良好的得 5分;应急预案较全面、较合理、较针 对的得 4分;应急预案的全面性、合理性、针对性一般的得 3分; 应急预案不太全面、不太合理、不太针对的得 2分;无不得分。 6 4.8 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提供的疫情防控方案及分时错峰就餐管控的 具体措施进行评分。方案及措施的完善性、合理性高的得 6分; 方案及措施的完善性、合理性良好的得 5分;方案及措施较完善、 较合理的得 4分;方案及措施的完善性、合理性一般的得 3分; 方案及措施不太完善、不太合理的得 2分;无不得分。 6 4.9 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后续服务、合理化建议具体措施进行评分。 措施的可靠性、可信度高的得 6分;措施的可靠性、可信度良好 的得 5分;措施的较可靠、较可信的得 4分;措施的可靠性、可 信度一般的得 3分;措施的不太可靠、不太可信的得 2分;无不 得分。 6 4.10 项目答辩: 评标委员会就本项目的内容现场出题,供应商拟派的餐厅经理作 答(作答时间为 15分钟),评标委员会对作答情况进行评分。 回答有条理,思路清晰的得 5-6分; 回答较有条理,思路较清晰的得 2-4.9分; 回答内容片面的得 0-1.9分; 评分取小数点后一位,未作答的或餐厅经理未到场的不得分。 6 合 计 100 备注: 1、以上各项评分内容,如报价人未提供相对应内容,磋商小组不受最低评分标准限制, 可予以零分计算。 2、人员配备中每人只能参加一个打分,不得重复计分。 3、餐厅经理参与项目答辩时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近半年(2019年 12月-2020年 5月) 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 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以上资料如未提供,则视为未到场, 将拒绝其答辩。 4、本工程评审坚持“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磋商小组成员对各供应商的 报价、类似业绩、履约能力、人员配备、服务方案等项分别进行打分,其中报价、类似 业绩、履约能力、人员配备的打分由磋商小组成员统一核定得分。服务方案为各评委独 立评分,计分时取各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某个供应商服务方案的最终得分。五项分值合 计最高的供应商成交。得分相同的,按报价低的排名靠前;得分且报价相同的由评委抽 签决定排序。 说明: (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文的相关规定认定。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 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对联合报价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2%的扣除(联合协议 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 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审价格。 (3)根据《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中小企业发展的 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根据《财库〔2017〕141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享受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 享受政策。 (5)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或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或大型企业。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和《财库〔2017〕141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上述资料的报价,其价格不予扣除。如供应商 为代理商的,须同时提供代理商和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否则其价格不予扣除。 第四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京技师学院教工餐厅托管项目 2、项目编号:JSXY-JSJT-017 3、项目规模南京技师学院仙林校区位于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教工餐厅面积约1500 ㎡;学院教工300人左右。教工餐厅寒暑假正常营业,节假日正常休息(除有特殊保障 任务外)。 4、项目履行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采购人要求的所有工作。 5、最高限价:托管费用46万元。(超出本项目最高限价的报价,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二、质量要求 本项目须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质量验收标准。 三、报价说明 1、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人工成本、卫生清洁、下水道疏通、消杀、厨余 垃圾清运、车辆运输、低值易耗、办公耗材、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 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为完成本项目所涉及到的全部费用。报价中不包含餐费(餐费另 行结算)。 2、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四、结算方式: 1、托管费用结算:托管期内共两个学期,每个学期末通过教工测评,教工测评满 意率≥70%后 14日内支付托管费用总价款的 50%;若教工测评满意率<70%的,满意率每 低 1%则扣除托管费用总价款的 1%,扣完为止。 2、餐费结算:按餐标*餐次=餐费每月按实结算一次,餐费均由微机管理系统导出, 微机管理系统由学校派专人操作管理。当月发生的餐费于次月 20 日前,经乙方与甲方 审核确认实际费用结算。 五、餐标及供餐要求: 1、教工午餐及晚餐标准(快餐):当前为13.50元/餐,其中大荤菜1道、半荤菜1道、 素菜2道、水果或酸奶1种、杂粮1种、汤1种、米饭。另每餐在快餐的基础上至少需要提 供一种特色风味标准按13.5元/次(如面条、小火锅、水饺、小炒等)。其中教工个人刷 卡1.50元/餐(计次),每人每日最多能刷2次,每人每月最多刷22次。学院按刷卡次数 补贴,补贴标准为12元/次。 2、接待工作餐标准(桌餐):按照采购人工作要求,结合不同接待规格,根据当前 时令菜上市特点,制订菜单。 3、大荤菜每餐须准备2道,供就餐人员二选一;半荤菜每餐须准备2道,供就餐人 员二选一;素菜每餐须准备4道,供就餐人员四选二。 4、中标供应商各类食品定价须经食堂管理部门审核,只能包含菜价成本和正常损 耗,不得从餐费中赚取利润。 5、餐厅经营品种为各种普通熟食类餐饮食品,具体品种由中标供应商自行确定, 但不得经营各种定型包装食品和定型包装饮料以及未经加工的蔬菜瓜果类食品。 6、供餐时间:午餐11:15-13:00,晚餐17:30-16:30,按时开餐,供餐时间内食 品供应不得出现间断。(供餐时间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调整) 7、每周菜谱提前报采购人,菜单不得与前日重复且晚餐不得与午餐重复。 8、异常天气和特殊情况做好预判,做好食材的准备。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限完成食 品的制作、服务。 9、供应商须确保一人一餐一具一消毒。 六、人员配置及要求: 1、中标供应商须至少配备以下教工餐厅人员:餐厅经理1名、主厨1名、副厨1名、 库管1名、厨工(其中两人为服务员)6名。 2、教工餐厅人员的个人卫生和着装要符合规定标准,厨师要有《健康证》和《厨 师技术等级证》,服务员要有《健康证》,定期组织职工体检。 3、餐厅经理须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厨师须具备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 以上《厨师技术等级证》。 4、餐厅经理须全程参与本项目运行。 5、教工餐厅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教工餐厅人员应按《中华人 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规定,每年按行业要求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 查。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6、原则上所有厨师中途不得更换,如须更换须取得采购人批准后方可更换;就餐 人员对菜品口味满意度较低,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提出更换厨师要求,对新来的厨 师采购人将进行现场试菜考核,考核通过后方可上岗;中标供应商每月必须向采购人管 理部门上报人员增减变动表。 7、教工餐厅人员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七、原材料供货要求: 1、教工餐厅的原材料、米面油、干调等大宗采购,中标供应商必须在江苏省高校 后勤协会学生伙食管理专业委员会确定的中标商处采购,并与其签订供货协议。 2、食用油及所用调味品须采用知名品牌,且食用油必须为非转基因产品;生鲜类 食材必须当日采购。 3、中标供应商须建立原材料的验收标准(包括:生鲜类商品验收标准、畜禽类产 品验收标准、水产品验收标准、蔬菜类产品验收标准、冷冻类验收标准、副食品类验收 标准等)。 4、中标供应商须制定库房管理制度,食品仓库管理设专人负责,并建立健全采购、 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每月所有工具和日耗品要有登记、有记录,日耗品每日消耗 要有记录。 5、各类原料应分类、分开存放于隔墙离地至少10厘米的货柜或货架上,并加贴分 类标识。 6、生、熟、半成品原料及手使工具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标准分开存放、分开使用。 7、中标供应商须将日常原材料采购清单发票凭证留存,并提交采购人,便于采购 人进行餐标价格审核。 8、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所进的原材料及其清单发票凭证进行检查,如发现所 进原材料与所提供的厂商不符,将责令餐饮公司退回所有不符的商品,并进行相应的处 罚。 9、中标供应商自行提供车辆完成原材料配送。 八、其他要求: 1、供应商不得有挂靠、转包、分包、借证等行为,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其 磋商或成交资格。 2、采购人将派出膳食组,与中标供应商共同负责并监督检查原材料的入库、出库、 价格、卫生及质量等情况。 3、餐厅设施设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保管、维护,使用过程中发生损坏、失窃或故 障,中标供应商自行维修、补置,并承担相关费用。中标供应商在合同履行期间另行添 置的设备,合同履行期满后,由中标供应商带离。(具体祥见教工餐厅资产清单) 4、学校餐厅收费系统采用一卡通管理,中标供应商不得收取现金。微机管理系统 由学校派专人操作管理。 5、中标供应商在合同履行期间必须以清洁能源为燃料,不得使用有污染的煤炭类 燃料。 6、中标供应商在合同履行期内须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和个人《健康证》并接受其监督检查,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7、中标供应商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学校依法保留要求经济赔偿的权力。 (1)经营者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管理法律法规,或没有 按合同经营至承包期满,或经营期内不正常营业,严重影响师生按时就餐; (2)发生重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等情形的。 8、采购人免费提供操作间、餐厅、餐具供乙方使用并承担餐厅的水、电、燃气等 能源费用。 9、采购人提供5人的住宿场地,住宿人员的水、电、保洁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其 余人员的住宿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解决,承担相关费用。 10、中标供应商须具备应变重大突发活动就餐保障能力。 11、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全方位落实各项服务管理指 标。 12、中标供应商须配合甲方完成临时性服务、其他任务。 13、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规定,配合支持采购人扶贫等公益工作。 九、考核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食堂餐饮工作的管理,确保饮食卫生,提高服务质量,现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员工食堂管理制度,特制订食堂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如下: 1、日常监督检查: (1)考核人员:由食堂管理委员会人员组成; (2)检查内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伙食质量、品种,服务质量、卫生标准; (3)检查频率:每周检查2次; (4)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 技师学院食堂日常监督检查表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分 值 教工餐厅 扣分原因 得分 服 务 规 范 服装统一,干净整洁,无穿背心、拖鞋现象 2 妆容得体,精神饱满,男不留长发,留指甲 2 售卖期间配戴帽子、口罩、手套 2 礼貌待客,不与师生顶撞争吵 2 及时满足师生合理要求,有问必答 2 工作人员禁止在操作间或过道抽烟 2 上班时间看报纸、吃零食、听音乐、做私活 2 按规定制作出售食物,不短斤少两 2 环 境 卫 生 公共场所桌椅、清洁及时地面 2 墙面、墙角无积灰、蛛网,玻璃等无油污 2 操作间、锅台无油污,保证工完场清 2 餐具按要求操作(碗、筷、托盘要保持干爽) 2 垃圾执行袋装化,放置在指定地点 2 货架整齐,物品分类摆放,仓库无杂物堆放 2 冰箱内食物拆袋储存,熟食品加盖保鲜膜 3 生熟食品分类摆放,不使用有色塑料袋 2 购回食品及时拆袋保存,原材料全部上架摆放 2 垃圾桶及时清理并上盖 2 生活用品禁止与食品混放 2 规 章 制 度 员工晨检记录 2 来访人员禁止进入后场或操作间 2 有效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张贴上墙 3 员工均持健康证上岗,且有效身份证明齐全 2 不使用过期原料或三无产品,不使用免费塑料袋 4 收费标准经过院方批准方可执行 2 规定的原材料(95%)由餐饮公司统一采购, 3 严格按学院要求进行日常管理,履行合同职责 3 安 全 生 产 安全用电,无私自乱拉乱接电源 3 不加工腐败变质的原料,不出售变质食物 4 使用器械及化学制品符合卫生防疫标准 3 机械、炉灶等隐患要及时报修,禁止带险操作 3 使用机械时必须佩戴防护用具,结束切断电源 3 天然气设备禁止摆放杂物,停用后必须关闭总阀 3 不得擅自拆改设备、机具等 3 严格执行餐具消毒制度,积极配合灭四害活动 2 食 品 留 样 留样专人负责,留样食品注明留样人、留样时间、 食品名称,并及时上传 2 留样食品不得低于 200克 2 留样时间必须达到 48小时 2 留样样品与当餐实际供给品种一致,数量一致 2 投 诉 接到投诉必须在 24小时内妥善处理,并登记 2 积极配合学院上级做好调查工作,和回访工作 2 违规收取现金 等现象 严禁使用现金、饭票 2 严禁使用个人微信、支付宝 2 100 1 0 0 总得分 检查人(三人): 检查日期: 备注:检查人三人及以上,由后勤处、系部教职工、学生代表组成。 日常检查结果及整改记录 检查不符合内容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责任人 检查项目 项目内容 检查人签名: 年 月 日 2、膳食供应意见检查: (1)考核人员:所有就餐教工; (2)检查内容:对环境卫生、菜式品种、食物卫生、服务质量的满意程度; (3)检查频率:每月统计检查1次; (4)膳食供应意见表如下: 膳 食 供 应 意 见 表(教工餐厅) 编号: 版号: 流水号: 项 目 满意度 改进意见 非常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非常不满意 环境卫生 菜式品种 食物卫生 服务质量 我最满意的 我最不满意的 有无其他需要改进的方面 日期: 年 月 日 3、期末教工测评满意率计算: (1)期末教工测评满意率由日常监督检查和膳食供应意见检查两部分组成,各占 50%; (2)日常监督检查满意率计算方法:每次的检查得分汇总后取平均值,假设平均 值为80分,则日常监督检查满意率=80%; (3)膳食供应意见检查满意率计算方法:膳食供应意见检查满意率=个人总体满意 率汇总后取平均值(个人总体满意率=达到基本满意及以上的个数/16*100%); (4)期末教工测评满意率=日常监督检查满意率*50%+膳食供应意见检查满意率 *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5)教工测评满意率<70%的,满意率每低1%则扣除托管费用总价款的1%,扣完为 止。 第五章 合同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人: 供应商 : 签订日期 : 合同编号: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 供应商:(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 按照竞争性磋商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南京技师学院教工餐厅托管项目 ,详见 乙方响应文件。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项下托管费用总价款为 (大写)人民币,分项价 款在“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本合同总价款是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 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第三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 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或 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表; (2)磋商承诺/服务承诺; (3)成交通知书; (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 第四条 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 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质量保证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质量验收标准。 第六条 项目履行时间和验收 1、项目履行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托管期为: 一 年。 2、验收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和乙方响应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 家相关标准)。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10万元整。 2、采用的形式:现金、转账、电汇。 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该项目合同到期时止。 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4、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七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八条 合同款支付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财政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 3、付款条件: ①托管费用结算:托管期内共两个学期,每个学期末通过教工测评,教工测评满意率≥70%后14 日内支付托管费用总价款的50%;若教工测评满意率<70%的,满意率每低1%则扣除托管费用总价款 的1%,扣完为止。 ②餐费结算:按餐标*餐次=餐费每月按实结算一次,餐费均由微机管理系统导出,微机管理系 统由学校派专人操作管理。当月发生的餐费于次月15日前,经乙方与甲方审核确认实际费用后,由 乙方直接开具有效票据至甲方后结算。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拒付服务款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 5%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 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 5‰ 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 5% 。 3、如乙方不能交付服务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 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 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 付达 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 同总款 5%的违约金。 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整改仍 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退回全部合同价款,并按第 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 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5 % 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在承担上述 4-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 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 约责任。 9、乙方响应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是由 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 30%赔偿金。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除《政府采购法》第 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 中止或终止合同。 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 履行合同。乙方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3、在乙方经营期间发生食品卫生安全或安全等事故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同时,甲方 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乙方已经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十一条 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质量进行鉴定。符 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 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3、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 诚实信用 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 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采购人):(盖章) 乙方(供应商):(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日 期: 年 月 日 第六章 格式附件 评分索引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资格性审查响应内容 是否响应 (填是或者否) 响应文件中的 页码位置 1 2 3 .. .. 序号 评分细则响应内容 是否响应 (填是或者否) 响应文件中的 页码位置 .. .. .. .. .. 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名称: (盖章) 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须知: 1、报价人应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以及提供其他有关资料。 附件一: 磋商申请及声明 致:(采购人)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磋商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 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 (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文件并参加磋商。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采购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本次采购 活动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 2、按竞争性磋商要求,我们的项目总报价 元人民币(大写: )。 3、餐厅经理为: 。 4、项目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托管期。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质量验收标准。 6、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磋商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 交响应文件后,不对磋商文件本身提出质疑。否则,属于不诚信和故意扰乱政府采购活动行为,我 们将无条件接受处罚。 7、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内完成本项 目规定的货物、服务和工程内容。 8、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 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工作人员和磋商小组进行商业贿 赂、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 罚。 9、我方增值税发票信息: 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 址: 电话号码: 开户银行: 帐 号: 10、我方正式通讯方式为: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 (采购人) :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供应商住址)的 (供 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 )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供应商代表姓名 )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以本 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三: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总价(小写) 元 (大写) 元 项目履行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托管期 餐厅经理 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监狱和戒毒企业 是 否 其他优惠承诺(如果有的话): 供应商名称: (盖章) 说明: 1、在“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和微型企业”栏后“是”或“否”上打“√”,评审过程中,如果小、微 型企业报价无法划分计算的,将不予认可。 报价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 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 报价人名称: 项目编号: 说明:1、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高于或低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首次报价的,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 报价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五: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采购文件条目号 采购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 磋商响应 偏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说明: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2、表中未列出的商务条款均视为响应文件要求且无偏离。 附件六: (项目名称)服务方案 (请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中相关要求自行编制) 附件七: 服务承诺 (请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中相关要求自行编制)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承诺 2、保障能力和其他优惠条件 附件八: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及材料等 (格式自拟) 附件九: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 致: (采购人) 我公司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国家 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 特此声明。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以报价人注册所在地处罚标准计算)。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 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报价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十: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 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 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 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 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属于 行业,有从业人员 人,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为 元。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报价人名称:(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十一: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 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十二: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致 采购人 :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 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 能力: 主要设备有: 。( 若有 )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 。( 若有 ) 声明人:(公章) 日期:______年 月 日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