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发布时间:2020-07-28
招标公告
缙云县工艺美术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配送服务定点企业自行采购现已具备条件,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缙云县工艺美术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配送服务定点企业自行采购
二、招标单位:缙云县工艺美术学校
三、项目概况:食堂位于学校7号楼,面积2600多平方米,共三层,目前在校学生36个班,共有1450位学生,150位教师。
四、采购预算:不定,项目编号:浙鼎峰【2020】81号。
五、经营范围:
采购范围:缙云县工艺美术学校食堂供餐所需的干豆类、鲜肉类、鲜蔬类、豆制品类、蛋类、鲜活水产类、冷冻品类、调料干货类。
六、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6.1资格条件:
6.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1.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6.3①经营范围包含预包装食品、农(副)产品或经营本次招标配送项目所需的三项(含)以上的营业执照;②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6.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转包和分包。
6.5投标人需具有厢式配送车辆1辆,货车1辆(厢式配送车辆、货车均需要提供车辆登记行驶证登记证明或汽车租赁协议)。
6.6配送企业需有独立的仓储、配菜间、冷藏室、食品检测室(须具备房产登记证明或租赁协议)。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7.1时间:2020年7月28日至2020年8月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7.2地点: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缙云县城新区江滨巷17号301室)。
7.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不能提供的,拒绝参加投标、未在7.1条要求的时间内递交以下资料的,逾期不受理。
7.3.1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7.3.2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上必须由本项目的项目名称、法定代表人签字以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注: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交于招标代理机构留存。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有投标资格。
八、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人民币,恕不退还。
九、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整。
收款人户名: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缙云县支行
收款人账号:33001697435050002001
十、本公告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0578-3311234/15005787887
缙云县工艺美术学校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