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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市凤林小学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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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山市凤林小学等5所学校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详情

关于江山市凤林小学等5所学校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山市凤林小学等5所学校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28


项目概况

江山市凤林小学等5所学校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 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08月07日 15:00 (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C2020ZFCG-0713

项目名称: 江山市凤林小学等5所学校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385212

最高限价(元): 0

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江山市凤林小学等5所学校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1 385212 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1年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的规定,现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服务的,视同中型企业。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样享受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和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证明材料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1.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接收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7日15:00分前,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报名资料,则作自动放弃报名处理,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2.获取文件方式:投标人报名后自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免费下载;采购公告附件里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报名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3.公告发布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

特别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以及驱动下载(办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官网)。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

3、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全流程操作指南详见网址:

4.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 2020年08月07日 15: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 政采云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0年08月07日 15: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 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厅,江山市虎山街道景星西路万商城5号楼B1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成交人的,应当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注册申请。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江山市凤林小学

地 址: 江山市凤林镇凤溪村叶男路1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13645709156

质疑联系人: 303034330881fp

质疑联系方式: 136457091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江山市南门路70号经信局南大门停车场内三楼

传 真: 0570-4015077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晓燕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15005701019(541019)

质疑联系人: 王晓燕

质疑联系方式: 15005701019(54101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 江山市鹿溪中路240号

传 真: 0570-4033811

联系人 : 王科长

监督投诉电话:0570-403381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 凤林小学食堂磋商文件.doc

    371.3K

附件下载:附件下载.doc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江山市凤林小学等5所学校食堂劳务外包

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C2020ZFCG-0713

采购单位:江山市凤林小学

备案单位:江山市财政局

代理机构: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起草人:王晓燕 审核人:毛伟伟

二0二0年七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5

HYPERLINK \l "_Toc457934637"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11

16

19

27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江山市凤林小学委托,现就江山市凤林小学等5所学校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ZC2020ZFCG-0713

二、采购组织类型: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项目概况:

学校名称

服务期限(年)

采购服务内容及要求

预算金额(万元)

江山市凤林小学

1

具体详见第三章内容

38.5212

江山市高坂小学

1

具体详见第三章内容

江山市茅坂小学

1

具体详见第三章内容

江山市卅二都小学

1

具体详见第三章内容

江山市政棠小学

1

具体详见第三章内容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4.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报名方式、时间、地址:

1.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接收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7日15:00分前,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报名资料,则作自动放弃报名处理,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2.获取文件方式:投标人报名后自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免费下载;采购公告附件里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报名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3.公告发布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

特别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以及驱动下载(办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官网)。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

3、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全流程操作指南详见网址: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8月7日15时00分前(北京时间);

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厅,江山市虎山街道景星西路万商城5号楼B1楼。

八、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8月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九、磋商地址: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厅,江山市虎山街道景星西路万商城5号楼B1楼。

十、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 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质疑和投诉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即“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2.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成交人的,应当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注册申请。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的规定,现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服务的,视同中型企业。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样享受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和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证明材料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江山市凤林小学

地址:江山市凤林镇凤溪村叶男路1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13645709156

质疑联系人:朱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13645709156

2.代理机构: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江山市南门路70号经信局南大门停车场内三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晓燕

项目联系方式:15005701019(541019)

质疑联系人:王晓燕

质疑联系方式:15005701019(54101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王科长

监督投诉电话:0570-4033811

地址:江山市鹿溪中路240号

第二章 磋商须知前附表及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人

江山市凤林小学

2

项目名称

江山市凤林小学等5所学校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3

总预算金额

38.5212万元

4

服务期限

1年

5

磋商有效期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

6

投标文件形式、制作及组成

1.投标人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

2.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

7

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8

注意事项

1.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2.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 时所用的 CA 锁与投标文件解密时的 CA 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

9

签订合同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三十天内签订合同。

10

成交供应商履约保证金交纳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向采购人交纳成交金额2%的履约保证金。

11

代理费

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代理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1.5%计取,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并支付采购代理费。

12

备份文件

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政采云上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导致投标方投标无效,投标方可在2020年8月7日15:00分将在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加密投标文件(文件名后缀为备份文件四字的首字母)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邮箱(173420063@qq.com),传送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需打包压缩并加密,加密密码由投标方自行保管,如政采云上电子投标文件出现解密失败情况(开标后1小时内进行解密),投标方可按照自身意愿确认是否同意提供加密密码解密传送至邮箱(173420063@qq.com)的备份文件,并以备份文件作为替代电子投标文件,如投标方未按照规定时间及要求提供有效备份文件,同时政采云上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二、磋商须知

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磋商、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

定义

“组织方”系指组织本次磋商的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人”系指提出本次采购的委托单位江山市凤林小学。

“供应商”系指向组织方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服务”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服务。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磋商费用

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

磋商委托

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

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一经发现有转包、分包现象,采购人可无条件中止取消与供应商合同。

特别说明: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供应商在磋商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中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磋商文件说明

9.磋商文件的组成

9.1竞争性磋商邀请;

9.2磋商须知前附表及磋商须知;

9.3采购内容及要求;

9.4合同的通用和专用条款;

9.5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9.6磋商办法及磋商程序。

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 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响应文件的编制

11.总体要求

1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响应文件可能导致无效处理。

11.2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1.3供应商应按本文件中提供的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制作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须采用CA签章。

【资格文件】

▲磋商响应函(格式参照后附表);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参照后附表);

▲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需提供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参加投标人员提供);

▲税务机关或第三方出具的纳税证明或网上电子件;

▲第三方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或网上电子件;

投标人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第三方出具报告,个体工商户除外);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参照后附表,加盖CA签章)

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参照后附表);

商务技术文件

12.2.1投标人提供自评表,将客观分自评后放入投标文件,并在评分自评明细中后注明得分具体页码。

12.2.2见第四章评分标准

【报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2.3.1▲开标一览表;

12.3.2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需附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中型、大型企业无需提供。

响应文件内容填写说明

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开标一览表》为在磋商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的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其磋商将被拒绝。如果磋商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会导致磋商被拒绝。

供应商已明知采购期间或之后企业将发生兼并改制,及其他应当告知采购人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实施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信息,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否则,可以拒绝其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错漏必须修改,修改处须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磋商报价

磋商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磋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报价,报价中必须包含服务、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供应商在报价单中的提供的单价和总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固定不变,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最终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高于或低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首次报价的,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

报价应按不同费用类别分开填写

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磋商报价中。

供应商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国家、省、市颁布有关材料价格调整因素,供应商所填写的单价、总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价格政策、市场因素而变动,供应商在计算报价时考虑的风险系数自行决定。

报价统一为人民币价,并包括向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交纳的各种税费。

磋商有效期

▲响应文件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90天;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6.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供应商应按本须知的相关要求准备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的递交

17.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期

17.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招标文件的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17.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可直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一个小时内。

18.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18.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

18.2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18.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磋商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磋商。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磋商成为实质上响应的磋商。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19.1响应文件逾期传输递交的;

19.2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资格要求;

19.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

19.4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要求提供电子签章的。

19.5磋商文件中有▲处条款供应商未作实质性响应的;

19.6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该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

19.7响应文件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9.8报价高于预算价的;

19.9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19.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采购终止的情形

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应予终止。终止后,招标人应将终止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20.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0.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0.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0.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0.5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 少于3家的。

磋商程序

磋商小组评审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均有同等的磋商机会。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用“▲”加注或特别说明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磋商时,(一)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授予合同

中标通知和合同授予

35.1成交结果经采购人确定后在财政部门指定网站公告,代理公司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组织方无义务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落选原因,不退回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成交供应商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至代理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领取的后果自负。供应商与采购单位须按本公告发出两个工作日后的十天内签订合同,并经代理公司签证、报财政部门备案(备案前须公示)后生效。

35.2成交供应商不遵守磋商文件的要约、承诺,擅自修改磋商文件的内容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借故拖延、拒签合同的,采购单位报报财政部门处理并有权取消成交资格。

35.3签约后即为磋商结束。响应文件一律不退。

法律责任

3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6.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36.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6.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36.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36.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磋商文件和中标人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36.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其他

37.解释权:本磋商文件是依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组织方。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1.凤林小学

一、 劳务基本情况

本校共有师生 370 人,每日提供早、中、晚餐三餐,早餐用餐约 30 人,每餐提供 包子、馒头、粉干、面条、粥、小菜、豆浆 等不少于 3 种的早餐,用餐时间夏令时 6 40 分(冬令时 6 50 分)中餐用餐人数约 370 人,至少 2 1 汤(学生必须要有1个炒的菜),用餐时间夏令时 11 10 分(冬令时 11 20 分),晚餐用餐人数约 30 人,至少 2 1 汤,用餐时间夏令时 17 00分(冬令时 16 30 分)。

学校原有食堂员工 2 人,其中主厨 1 人,副厨 0 人,洗切工 1 人。(此项为承包人对学校食堂劳务工作量提供参考用)

二、 基本需求

(一)服务网点

投标人承诺在规定期限内(中标后7个工作日)在江山设立服务网点,并在服务网点配备至少1名常驻专职管理人员。

(二)员工要求

1.男不超过 60 周岁,女不超过 55 周岁, 其中主厨具有初中以上学历(有特殊技能者,经学校同意后可以适当放宽)。正常工作期间,乙方必须有足够的人员确保食堂劳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确保学校食堂正常运行。

2.所有食堂员工都必须经过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方可上岗。

3.学校食堂员工必须自觉接受学校的管理,具备良好的卫生习惯,能按照教育系统食堂卫生管理规范,严格规范自己的劳务行为。

4.学期中途乙方要更换食堂员工,需经得甲方同意方可更换。

(二)食物加工要求

要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堂管理基本要求,并能严格执行,保证就餐人员的饮食卫生。

1.整理清洗食材原材料时,要注意节约与适度原则,认真清理与清洗。粗加工时要注意切菜的粗细要合乎加工标准。

2.食物加工过程中,要煮熟烧透,生熟餐具要分开使用。要注重色、香、味、咸淡等的合理处理。加工完毕后,必须将成品送到备餐间存放。加工好的食品离地存放,同时要做好保温、防蝇、保洁工作。

3.必须保证食堂安全和食品卫生,经常注重检查成品和半成品原料的质量,发现有霉烂或变质的原料要及时更换,食物加工成熟后,需及时到备餐间取样,密封并贴上标签,在冰箱内封存48小时后处理掉。

4.食堂各岗位员工在完成自己的加工任务后,及时对自己工作环境、使用工具进行全面的卫生清理,并将使用工具进行消毒后存放到指定地点。(若需更换,必须以旧换新,否则由乙方承担)。

(三)用餐服务要求

1.根据要求按时将学生饭菜、餐具送到指定地点,学生用完餐后及时收回餐具清洗。

2.按学校要求为教师提供三餐(早餐要求 1 1 1 面点,中晚餐至少 2 1 汤),三餐应做到按学校要求为教师分菜和其它食品(如包子、粽子等)。并严格按照学校有关刷卡就餐管理规定对到食堂用餐的人员进行“刷卡分餐”。

3.班级分餐时注意各班就餐人数的多少,量要配足,菜要配齐,注意分餐时的动作细节,切勿将饭菜泼洒到地面,确保每班饭菜齐全,保证热饭热菜。分送过程中,确保学生食品卫生。

4.食堂员工饭菜供应方式与教师一样,一律从窗口供应,并在食堂餐厅用餐。

5.学校给乙方提供相应的食材原料,乙方必须如实下料,不得克扣或有意增加原料。食堂员工不得将任何食材原料带出食堂。

6.每学期至少一次清洗各班级、办公室、专用教室等窗帘;每周一次对各两幢教学楼、教师宿舍清扫蜘蛛网;每周至少两次清扫食堂停车场卫生;每周一次清扫教师宿舍公用区域。

7.每天要把学生的饭菜从食堂送到200米外的教学楼。本教学楼共三层,每层四个班级,饭菜必须装到指定桶内送至各班级固定位置,并在学生用餐30分钟后,方可到各班级收回。学生饭菜必须在上午第四节上课铃声后方可送至各教室,不得耽误学生按时用餐。

(四)卫生打扫消毒要求

1.食堂内外环境(含卫生区域)要随时保持整洁,彻底清除卫生死角。每餐后组织人员认真清扫食堂内外所有区域,并用大拖把把地面拖干净,每天清洁食堂各功能室,每周对食堂至少进行一次大扫除,对一切设备设施进行认真的清洗整理,餐厅内部的下水道要认真冲刷,每次打扫做到窗明几净,物品整洁。做好食堂灭炆灭蝇工作。若疫情、传染病等工作需要时,每天必须使用消毒剂喷洒消毒。

2.食堂所有工具、食品存放按食堂五常法标准管理执行。

3.学校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食堂安全、卫生和食品卫生等,发现问题学校提出后,乙方应及时整改,并按《食堂服务质量、食品卫生的处罚条例》执行。

(五)公物管护要求

1.承包初期,食堂所有公物清点、登记,由乙方验收使用(有易耗品,劳保用品,工作服、帽备两套)。

2.易损拖把、畚箕、笤帚、抹、清洁球、洗洁精由学校统一配齐。用坏后以旧换新,否则由乙方承担。

3.员工餐具清洗规范操作,污物及时清理,防止管道堵塞。

4.违反操作流程导致物品损坏或人为损坏的,配件费、维修工资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耐用品在使用过程中非人为原因造成损坏,由学校负责维修。

5.承包期结束,所有设施,按期初所领,全面清点无误后交回学校。如有缺少按价从承包费中扣除。

6.无论生熟菜肴,食堂公物,乙方含其他所有食堂员工严禁夹带,一经发现从重处罚,直至辞退。

(六)勤俭节约要求

1.食堂所有场所使用结束后,及时关水关电,若提醒后,仍会出现此现象,每次扣100元。菜粗加工时,有用的原材料决不丢弃。

2.煮粥、蒸饭时,用具上所沾米粒要尽可能利用,米袋交保管员清点查收。

3.每天所需食品、物品向保管员认领,由保管员填写出库单。灶台上的油盐酱醋味精等调料用量适度,倒尽用完。

4.大锅禁止加工私人食品,要尽可能提高燃料的利用率。

5.食堂废旧物资的处置,需经得学校同意。

6.每天工作结束后离开前必须对食堂、餐厅全面巡查一次,确保水电、门窗均已关好,并做好记录。

(七)安全保险要求

乙方必须参保食品安全责任险。

三、相关说明

1.甲方按合同要求派员检查、监督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服务质量,按国家食品卫生相关要求及本项目的要求,有权对乙方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服务评价,对不合格的工作人员向乙方提出更换意见,乙方拒绝更换的,应认定为乙方违约,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2.甲方作息时间有调整、就餐人数有变化,甲方应提前及时告知乙方。

3.甲方提供加工膳食所需的场地、灶具、水电、燃料等;提供加工膳食所需的原料及配料;提供就餐所需要的餐具。

4.甲方为乙方提供工作帽、工作服、手套等必要的劳保用品,凭旧向甲方管理人员提出更换。

5.根据合同约定,按考核结果向乙方支付合同款及其他服务费。

6.承包商每半个月须到各学校巡查一次,少一次扣200元。

7.学校每个月对食堂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测评,满意率在80%以下的,每次扣除承包款200-500元,连续两个月满意率低于60%的,承包商要更换工作人员。

8.甲方为乙方员工提供一间宿舍,水电费计算方法与甲方单位员工等同计算。

9.如果聘请的员工不能交社保的,要扣除相应的社保费用(目前社保预算每人每月1023元,如聘请的员工不能交社保或未交意外险的,必须全额扣回)。

2.高坂小学

一、 劳务基本情况

本校共有师生 100 人,每日提供早、中、晚餐三餐,早餐用餐约 13 人,每餐提供 粥、菜、炒饭、面条 等不少于 3 种的早餐,用餐时间夏令时 6 40 分(冬令时 6 50 分)中餐用餐人数约 100 人,至少 3 1 汤,用餐时间夏令时 11 30 分(冬令时 11 30 分),晚餐用餐人数约 12 人,至少 2 1 汤,用餐时间夏令时 17 20 分(冬令时 16 50 分)。

学校原有食堂员工 1 人,其中主厨 1 人,副厨 0 人,洗切工 0 个。(此项为承包人对学校食堂劳务工作量提供参考用)

二、 基本需求

(一)员工要求

1..男不超过 60 周岁,女不超过 55 周岁, 其中主厨具有初中以上学历(有特殊技能者,经学校同意后可以适当放宽)。正常工作期间,乙方必须有足够的人员确保食堂劳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确保学校食堂正常运行。

2.所有食堂员工都必须经过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方可上岗。

3.学校食堂员工必须自觉接受学校的管理,具备良好的卫生习惯,能按照教育系统食堂卫生管理规范,严格规范自己的劳务行为。

4.学期中途乙方要更换食堂员工,需经得甲方同意方可更换。

(二)食物加工要求

要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堂管理基本要求,并能严格执行,保证就餐人员的饮食卫生。

1.整理清洗食材原材料时,要注意节约与适度原则,认真清理与清洗。粗加工时要注意切菜的粗细要合乎加工标准。

2.食物加工过程中,要煮熟烧透,生熟餐具要分开使用。要注重色、香、味、咸淡等的合理处理。加工完毕后,必须将成品送到备餐间存放。加工好的食品离地存放,同时要做好保温、防蝇、保洁工作。

3.必须保证食堂安全和食品卫生,经常注重检查成品和半成品原料的质量,发现有霉烂或变质的原料要及时更换,食物加工成熟后,需及时到备餐间取样,密封并贴上标签,在冰箱内封存48小时后处理掉。

4.食堂各岗位员工在完成自己的加工任务后,及时对自己工作环境、使用工具进行全面的卫生清理,并将使用工具进行消毒后存放到指定地点。(若需更换,必须以旧换新,否则由乙方承担)。

(三)用餐服务要求

1.根据要求按时将学生饭菜、餐具送到指定地点,学生用完餐后及时收回餐具清洗。

2.按学校要求为教师提供三餐(早餐要求 1 1 1 面点,中晚餐至少 2 1 汤),三餐应做到按学校要求为教师分菜和其它食品(如包子、粽子等)。并严格按照学校有关刷卡就餐管理规定对到食堂用餐的人员进行“刷卡分餐”。

3.班级分餐时注意各班就餐人数的多少,量要配足,菜要配齐,注意分餐时的动作细节,切勿将饭菜泼洒到地面,确保每班饭菜齐全,保证热饭热菜。分送过程中,确保学生食品卫生。

4.食堂员工饭菜供应方式与教师一样,一律从窗口供应,并在食堂餐厅用餐。

5.学校给乙方提供相应的食材原料,乙方必须如实下料,不得克扣或有意增加原料。食堂员工不得将任何相关食材原料带出食堂。

6.每天要把学生的饭菜从食堂送到教学楼。饭菜必须装到指定桶内送至各班级固定位置,并在学生用餐30分钟后,方可到各班级收回。学生饭菜必须在上午第四节下课前10分钟方可送至各教室,不得耽误学生按时用餐。

(四)卫生打扫要求

1.食堂内外环境(含卫生区域)要随时保持整洁,彻底清除卫生死角。每餐后组织人员认真清扫食堂内外所有区域,并用大拖把把地面拖干净,每天清洁食堂各功能室,每周对食堂至少进行一次大扫除,对一切设备设施进行认真的清洗整理,餐厅内部的下水道要认真冲刷,每次打扫做到窗明几净,物品整洁。做好食堂灭炆灭蝇工作。

2.食堂所有工具、食品存放按食堂五常法标准管理执行。

3.学校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食堂安全、卫生和食品卫生等,发现问题学校提出后,乙方应及时整改,并按《食堂服务质量、食品卫生的处罚条例》执行。

(五)公物管护要求

1.承包初期,食堂所有公物清点、登记,由乙方验收使用(有易耗品,劳保用品,工作服、帽备两套)。

2.易损拖把、畚箕、笤帚、抹、清洁球、洗洁精由学校统一配齐。用坏后以旧换新。否则由乙方承担。若提醒后,仍会出现此现象,每次扣100元。

3. 员工餐具清洗规范操作,污物及时清理,防止管道堵塞。

4.违反操作流程导致物品损坏或人为损坏的,配件费、维修工资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耐用品在使用过程中非人为原因造成损坏,由学校负责维修。

5.承包期结束,所有设施,按期初所领,全面清点无误后交回学校。如有缺少按价从承包费中扣除。

6.无论生熟菜肴,食堂公物,乙方含其他所有食堂员工严禁夹带,一经发现从重处罚,直至辞退。

(六)勤俭节约要求

1.食堂所有场所使用结束后,及时关水关电,避免浪费,若提醒后,仍会出现此现象,每次扣100元。菜粗加工时,有用的原材料决不丢弃。

2.煮粥、蒸饭时,用具上所沾米粒要尽可能利用,米袋交保管员清点查收。

3.每天所需食品、物品向保管员认领,由保管员填写出库单。灶台上的油盐酱醋味精等调料用量适度,倒尽用完。

4.大锅禁止加工私人食品,要尽可能提高燃料的利用率。

5.食堂废旧物资的处置,需经得学校同意。

6.每天工作结束后离开前必须对食堂、餐厅全面巡查一次,确保水电、门窗均已关好,并做好记录。

(七)安全保险要求

乙方必须参保食品安全责任险。

三、相关说明

1.甲方按合同要求派员检查、监督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服务质量,按国家食品卫生相关要求及本项目的要求,有权对乙方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服务评价,对不合格的工作人员向乙方提出更换意见,乙方拒绝更换的,应认定为乙方违约,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2. 甲方作息时间有调整、就餐人数有变化,甲方应提前及时告知乙方。

3.甲方提供加工膳食所需的场地、灶具、水电、燃料等;提供加工膳食所需的原料及配料;提供就餐所需要的餐具。

4.甲方为乙方提供工作帽、工作服、手套等必要的劳保用品,凭旧向甲方管理人员提出更换。

5.根据合同约定,按考核结果向乙方支付合同款及其他服务费。

6.承包商每半个月须到各学校巡查一次,少一次扣200元。

7.学校每个月对食堂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测评,满意率在80%以下的,每次

扣除承包款200-500元,连续两个月满意率低于60%的,承包商要更换工作人员。

8.如果聘请的员工不能交社保的,要扣除相应的社保费用(目前社保预算每人每月1023元,如聘请的员工不能交社保或未交意外险的,必须全额扣回)

茅坂小学

一、 劳务基本情况

本校共有师生 380 人,每日提供早、中、餐三餐,早餐用餐约 40 人,每餐提供 包子、面条、 小菜 等不少于3种的早餐,用餐时间夏令时7 0 分(冬令时 7 20 分)中餐用餐人数约 380 人,至少2 1 汤,用餐时间夏令时 11 20 分(冬令时 11 40 分),晚餐用餐人数约 20 人,至少 2 1汤,用餐时间夏令时5 0 分(冬令时 5 0 分)。

学校原有食堂员工 2 人,其中主厨 1 人,副厨 0 人,洗切工 1 个。(此项为承包人对学校食堂劳务工作量提供参考用)

二、 基本需求

(一)员工要求

1.男不超过 60 周岁,女不超过 55 周岁, 其中主厨具有初中以上学历(有特殊技能者,经学校同意后可以适当放宽)。正常工作期间,乙方必须有足够的人员确保食堂劳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确保学校食堂正常运行。

2.所有食堂员工都必须经过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方可上岗。

3.学校食堂员工必须自觉接受学校的管理,具备良好的卫生习惯,能按照教育系统食堂卫生管理规范,严格规范自己的劳务行为。

4.学期中途乙方要更换食堂员工,需经得甲方同意方可更换。

(二)食物加工要求

要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堂管理基本要求,并能严格执行,保证就餐人员的饮食卫生。

1.整理清洗食材原材料时,要注意节约与适度原则,认真清理与清洗。粗加工时要注意切菜的粗细要合乎加工标准。

2.食物加工过程中,要煮熟烧透,生熟餐具要分开使用。要注重色、香、味、咸淡等的合理处理。加工完毕后,必须将成品送到备餐间存放。加工好的食品离地存放,同时要做好保温、防蝇、保洁工作。

3.必须保证食堂安全和食品卫生,经常注重检查成品和半成品原料的质量,发现有霉烂或变质的原料要及时更换,食物加工成熟后,需及时到备餐间取样,密封并贴上标签,在冰箱内封存48小时后处理掉。

4.食堂各岗位员工在完成自己的加工任务后,及时对自己工作环境、使用工具进行全面的卫生清理,并将使用工具进行消毒后存放到指定地点。(若需更换,必须以旧换新,否则由乙方承担)。

(三)用餐服务要求

1.根据要求按时将学生饭菜、餐具送到指定地点,学生用完餐后及时收回餐具清洗。

2.按学校要求为教师提供三餐(早餐要求2 1 面点,中晚餐至少2 1汤),三餐应做到按学校要求为教师分菜和其它食品(如包子、粽子等)。并严格按照学校有关刷卡就餐管理规定对到食堂用餐的人员进行“刷卡分餐”。

3.班级分餐时注意各班就餐人数的多少,量要配足,菜要配齐,注意分餐时的动作细节,切勿将饭菜泼洒到地面,确保每班饭菜齐全,保证热饭热菜。分送过程中,确保学生食品卫生。

4.食堂员工饭菜供应方式与教师一样,一律从窗口供应,并在食堂餐厅用餐。

5.学校给乙方提供相应的食材原料,乙方必须如实下料,不得克扣或有意增加原料。食堂员工不得将相关食材原料带出食堂。

(四)卫生打扫要求

1.食堂内外环境(含卫生区域)要随时保持整洁,彻底清除卫生死角。每餐后组织人员认真清扫食堂内外所有区域,并用大拖把把地面拖干净,每天清洁食堂各功能室,每周对食堂至少进行一次大扫除,对一切设备设施进行认真的清洗整理,餐厅内部的下水道要认真冲刷,每次打扫做到窗明几净,物品整洁。做好食堂灭炆灭蝇工作。

2.每天完成操场和所以卫生间卫生打扫工作。学校所有建筑物每月打扫一次蜘蛛网,教师办公室、会议室窗帘每学期清洗一次。

3.食堂所有工具、食品存放按食堂五常法标准管理执行。

4.学校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食堂安全、卫生和食品卫生等,发现问题学校提出后,乙方应及时整改,并按《食堂服务质量、食品卫生的处罚条例》执行。

(五)公物管护要求

1.承包初期,食堂所有公物清点、登记,由乙方验收使用(有易耗品,劳保用品,工作服、帽备两套)。

2.易损拖把、畚箕、笤帚、抹、清洁球、洗洁精由学校统一配齐。用坏后以旧换新。

3. 员工餐具清洗规范操作,污物及时清理,防止管道堵塞。

4.违反操作流程导致物品损坏或人为损坏的,配件费、维修工资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耐用品在使用过程中非人为原因造成损坏,由学校负责维修。

5.承包期结束,所有设施,按期初所领,全面清点无误后交回学校。如有缺少按价从承包费中扣除。

6.无论生熟菜肴,食堂公物,乙方含其他所有食堂员工严禁夹带,一经发现从重处罚,直至辞退。

(六)勤俭节约要求

1.食堂所有场所使用结束后,及时关水关电,避免浪费。菜粗加工时,有用的原材料决不丢弃。

2.煮粥、蒸饭时,用具上所沾米粒要尽可能利用,米袋交保管员清点查收。

3.每天所需食品、物品向保管员认领,由保管员填写出库单。灶台上的油盐酱醋味精等调料用量适度,倒尽用完。

4.大锅禁止加工私人食品,要尽可能提高燃料的利用率。

5.食堂废旧物资的处置,需经得学校同意。

6.每天工作结束后离开前必须对食堂、餐厅全面巡查一次,确保水电、门窗均已关好,并做好记录。

(七)安全保险要求

乙方必须参保食品安全责任险。

三、相关说明

1.甲方按合同要求派员检查、监督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服务质量,按国家食品卫生相关要求及本项目的要求,有权对乙方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服务评价,对不合格的工作人员向乙方提出更换意见,乙方拒绝更换的,应认定为乙方违约,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2. 甲方作息时间有调整、就餐人数有变化,甲方应提前及时告知乙方。

3.甲方提供加工膳食所需的场地、灶具、水电、燃料等;提供加工膳食所需的原料及配料;提供就餐所需要的餐具。

4.甲方为乙方提供工作帽、工作服、手套等必要的劳保用品,凭旧向甲方管理人员提出更换。

5.学校每个月对食堂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测评,满意率在80%以下的,每次扣除承包款200-500元,连续两个月满意率低于60%的,承包商要更换工作人员。

6.根据合同约定,按考核结果向乙方支付合同款及其他服务费。

7.如果聘请的员工不能交社保的,要扣除相应的社保费用(目前社保预算每人每月1023元,如聘请的员工不能交社保或未交意外险的,必须全额扣回)。

卅二都小学

一、 劳务基本情况

本校共有师生 414 人,每日提供早、中、晚餐三餐,早餐用餐约 32 人,每餐提供 稀饭加炒菜、粉干、面食、豆浆、包子、馒头 等不少于 2 种的早餐,用餐时间夏令时 6 35 分(冬令时 6 45 分)中餐用餐人数约450人,至少 3 1 汤,用餐时间夏令时 11 35分(冬令时11 40分),晚餐用餐人数约 32 人,至少3 1 汤,用餐时间夏令时1700分(冬令时17时00分)。

学校原有食堂员工 3 人,其中主厨 1 人,副厨 0 人,洗切工 2 个。(此项为承包人对学校食堂劳务工作量提供参考用)

二、 基本需求

(一)员工要求

1.男不超过 60 周岁,女不超过 55 周岁, 其中主厨具有初中以上学历(有特殊技能者,经学校同意后可以适当放宽)。正常工作期间,乙方必须有足够的人员确保食堂劳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确保学校食堂正常运行。

2.所有食堂员工都必须经过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方可上岗。

3.学校食堂员工必须自觉接受学校的管理,具备良好的卫生习惯,能按照教育系统食堂卫生管理规范,严格规范自己的劳务行为。

4.学期中途乙方要更换食堂员工,需经得甲方同意方可更换。

(二)食物加工要求

要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堂管理基本要求,并能严格执行,保证就餐人员的饮食卫生。

1.整理清洗食材原材料时,要注意节约与适度原则,认真清理与清洗。粗加工时要注意切菜的粗细要合乎加工标准。

2.食物加工过程中,要煮熟烧透,生熟餐具要分开使用。要注重色、香、味、咸淡等的合理处理。加工完毕后,必须将成品送到备餐间存放。加工好的食品离地存放,同时要做好保温、防蝇、保洁工作。

3.必须保证食堂安全和食品卫生,经常注重检查成品和半成品原料的质量,发现有霉烂或变质的原料要及时更换,食物加工成熟后,需及时到备餐间取样,密封并贴上标签,在冰箱内封存48小时后处理掉。

4.食堂各岗位员工在完成自己的加工任务后,及时对自己工作环境、使用工具进行全面的卫生清理,并将使用工具进行消毒后存放到指定地点。(若需更换,必须以旧换新,否则由乙方承担)。

(三)用餐服务要求

1.根据要求按时将学生饭菜、餐具送到指定地点,学生用完餐后及时收回餐具清洗。

2.按学校要求为教师提供三餐(早餐要求21面点,中晚餐至少3 1汤),三餐应做到按学校要求为教师分菜和其它食品(如包子、粽子等)。并严格按照学校有关刷卡就餐管理规定对到食堂用餐的人员进行“刷卡分餐”。

3.班级分餐时注意各班就餐人数的多少,量要配足,菜要配齐,注意分餐时的动作细节,切勿将饭菜泼洒到地面,确保每班饭菜齐全,保证热饭热菜。分送过程中,确保学生食品卫生。

4.食堂员工饭菜供应方式与教师一样,一律从窗口供应,并在食堂餐厅用餐。

5.学校给乙方提供相应的食材原料,乙方必须如实下料,不得克扣或有意增加原料。食堂员工不得将相关食材原料带出食堂。

6.每天放学以后要把学校的教学楼和教师宿舍的厕所打扫干净,教学楼的直饮水机要进行表面上的清理,星期五放学后要对教学楼的走廊和楼梯进行清洗冲刷。

7.每天要把学生的饭菜以及用餐餐具从食堂送到教学楼(距离50米),一二年级的饭送到班级,其他放教学楼固定地方,菜要在上午放学前全部送到各个教室。等学生吃好饭以后再到教学楼固定地点把饭菜桶运回食堂进行清洗。

(四)卫生打扫要求

1.食堂内外环境(含卫生区域)要随时保持整洁,彻底清除卫生死角。每餐后组织人员认真清扫食堂内外所有区域,并用大拖把把地面拖干净,每天清洁食堂各功能室,每周对食堂至少进行一次大扫除,对一切设备设施进行认真的清洗整理,餐厅内部的下水道要认真冲刷,每次打扫做到窗明几净,物品整洁。做好食堂灭炆灭蝇工作。

2.食堂所有工具、食品存放按食堂五常法标准管理执行。

3.学校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食堂安全、卫生和食品卫生等,发现问题学校提出后,乙方应及时整改,并按《食堂服务质量、食品卫生的处罚条例》执行。

(五)公物管护要求

1.承包初期,食堂所有公物清点、登记,由乙方验收使用(有易耗品,劳保用品,工作服、帽备两套)。

2.易损拖把、畚箕、笤帚、抹、清洁球、洗洁精由学校统一配齐。用坏后以旧换新。

3.员工餐具清洗规范操作,污物及时清理,防止管道堵塞。

4.违反操作流程导致物品损坏或人为损坏的,配件费、维修工资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耐用品在使用过程中非人为原因造成损坏,由学校负责维修。

5.承包期结束,所有设施,按期初所领,全面清点无误后交回学校。如有缺少按价从承包费中扣除。

6.无论生熟菜肴,食堂公物,乙方含其他所有食堂员工严禁夹带,一经发现从重处罚,直至辞退。

(六)勤俭节约要求

1.食堂所有场所使用结束后,及时关水关电,避免浪费。菜粗加工时,有用的原材料决不丢弃。

2.煮粥、蒸饭时,用具上所沾米粒要尽可能利用,米袋交保管员清点查收。

3.每天所需食品、物品向保管员认领,由保管员填写出库单。灶台上的油盐酱醋味精等调料用量适度,倒尽用完。

4.大锅禁止加工私人食品,要尽可能提高燃料的利用率。

5.食堂废旧物资的处置,需经得学校同意。

6.每天工作结束后离开前必须对食堂、餐厅全面巡查一次,确保水电、门窗均已关好,并做好记录。

(七)安全保险要求

乙方必须参保食品安全责任险。

三、相关说明

1.甲方按合同要求派员检查、监督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服务质量,按国家食品卫生相关要求及本项目的要求,有权对乙方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服务评价,对不合格的工作人员向乙方提出更换意见,乙方拒绝更换的,应认定为乙方违约,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2. 甲方作息时间有调整、就餐人数有变化,甲方应提前及时告知乙方。

3.甲方提供加工膳食所需的场地、灶具、水电、燃料等;提供加工膳食所需的原料及配料;提供就餐所需要的餐具。

4.甲方为乙方提供工作帽、工作服、手套等必要的劳保用品,凭旧向甲方管理人员提出更换。

5.根据合同约定,按考核结果向乙方支付合同款及其他服务费。

6.承包商每半个月到各学校巡查一次,少一次扣200元。

7.学校每个月对食堂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测评,满意率在80%以下的,每次扣除承包款200-500元,连续两个月满意率低于60%的,承包商要更换工作人员。

8.如果聘请的员工不能交社保的,要扣除相应的社保费用(目前社保预算每人每月1023元,如聘请的员工不能交社保或未交意外险的,必须全额扣回)

政棠小学

一、 劳务基本情况

本校共有师生 160人,每日提供早、中、晚餐三餐,早餐用餐约 15每餐提供 包子、馒头、粉干、面条、粥、小菜、豆浆 等不少于2种的早餐,用餐时间夏令时 6 40 分(冬令时 6 50 分)中餐用餐人数约 160人,至少 2 1 汤(学生必须要有1个炒的菜),用餐时间夏令时 11 10 分(冬令时 11 20 分),晚餐用餐人数约 15 人,至少 2 1 汤,用餐时间夏令时 17 00分(冬令时 16 30 分)。

学校原有食堂员工 1 人,其中主厨 1 人,副厨 0 人,洗切工 0 人。(此项为承包人对学校食堂劳务工作量提供参考用)

二、 基本需求

(一)员工要求

1.男不超过 60 周岁,女不超过 55 周岁, 其中主厨具有初中以上学历(有特殊技能者,经学校同意后可以适当放宽)。正常工作期间,乙方必须有足够的人员确保食堂劳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确保学校食堂正常运行。

2.所有食堂员工都必须经过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方可上岗。

3.学校食堂员工必须自觉接受学校的管理,具备良好的卫生习惯,能按照教育系统食堂卫生管理规范,严格规范自己的劳务行为。

4.学期中途乙方要更换食堂员工,需经得甲方同意方可更换。

(二)食物加工要求

要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堂管理基本要求,并能严格执行,保证就餐人员的饮食卫生。

1.整理清洗食材原材料时,要注意节约与适度原则,认真清理与清洗。粗加工时要注意切菜的粗细要合乎加工标准。

2.食物加工过程中,要煮熟烧透,生熟餐具要分开使用。要注重色、香、味、咸淡等的合理处理。加工完毕后,必须将成品送到备餐间存放。加工好的食品离地存放,同时要做好保温、防蝇、保洁工作。

3.必须保证食堂安全和食品卫生,经常注重检查成品和半成品原料的质量,发现有霉烂或变质的原料要及时更换,食物加工成熟后,需及时到备餐间取样,密封并贴上标签,在冰箱内封存48小时后处理掉。

4.食堂各岗位员工在完成自己的加工任务后,及时对自己工作环境、使用工具进行全面的卫生清理,并将使用工具进行消毒后存放到指定地点。(若需更换,必须以旧换新,否则由乙方承担)。

(三)用餐服务要求

1.根据要求按时将学生饭菜、餐具送到指定地点,学生用完餐后及时收回餐具清洗。

2.按学校要求为教师提供三餐(早餐要求 1 1 1 面点,中晚餐至少 2 1 汤),三餐应做到按学校要求为教师分菜和其它食品(如包子、粽子等)。并严格按照学校有关就餐管理规定对到食堂用餐的人员进行“登记分餐”。

3.班级分餐时注意各班就餐人数的多少,量要配足,菜要配齐,注意分餐时的动作细节,切勿将饭菜泼洒到地面,确保每班饭菜齐全,保证热饭热菜。分送过程中,确保学生食品卫生。

4.食堂员工饭菜供应方式与教师一样,一律从窗口供应,并在食堂餐厅用餐。

5.学校给乙方提供相应的食材原料,乙方必须如实下料,不得克扣或有意增加原料。食堂员工不得将任何食材原料带出食堂。

6.每周一次清洗学生、教师公用厕所;每周一次对教学楼、教师宿舍清扫蜘蛛网;

7.每月清理一次隔油池。

(四)卫生打扫消毒要求

1.食堂内外环境(含卫生区域)要随时保持整洁,彻底清除卫生死角。每餐后组织人员认真清扫食堂内外所有区域,并用大拖把把地面拖干净,每天清洁食堂各功能室,每周对食堂至少进行一次大扫除,对一切设备设施进行认真的清洗整理,餐厅内部的下水道要认真冲刷,每次打扫做到窗明几净,物品整洁。做好食堂灭炆灭蝇工作。若疫情、传染病等工作需要时,每天必须使用消毒剂喷洒消毒。

2.食堂所有工具、食品存放按食堂五常法标准管理执行。

3.学校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食堂安全、卫生和食品卫生等,发现问题学校提出后,乙方应及时整改,并按《食堂服务质量、食品卫生的处罚条例》执行。

(五)公物管护要求

1.承包初期,食堂所有公物清点、登记,由乙方验收使用(有易耗品,劳保用品,工作服、帽备两套)。

2.易损拖把、畚箕、笤帚、抹、清洁球、洗洁精由学校统一配齐。用坏后以旧换新,否则由乙方承担。

3. 员工餐具清洗规范操作,污物及时清理,防止管道堵塞。

4.违反操作流程导致物品损坏或人为损坏的,配件费、维修工资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耐用品在使用过程中非人为原因造成损坏,由学校负责维修。

5.承包期结束,所有设施,按期初所领,全面清点无误后交回学校。如有缺少按价从承包费中扣除。

6.无论生熟菜肴,食堂公物,乙方含其他所有食堂员工严禁夹带,一经发现从重处罚,直至辞退。

(六)勤俭节约要求

1.食堂所有场所使用结束后,及时关水关电,若提醒后,仍会出现此现象,每次扣100元。菜粗加工时,有用的原材料决不丢弃。

2.煮粥、蒸饭时,用具上所沾米粒要尽可能利用,米袋交保管员清点查收。

3.每天所需食品、物品向保管员认领,由保管员填写出库单。灶台上的油盐酱醋味精等调料用量适度,倒尽用完。

4.大锅禁止加工私人食品,要尽可能提高燃料的利用率。

5.食堂废旧物资的处置,需经得学校同意。

6.每天工作结束后离开前必须对食堂、餐厅全面巡查一次,确保水电、门窗均已关好,并做好记录。

(七)安全保险要求

乙方必须参保食品安全责任险。

三、相关说明

1.甲方按合同要求派员检查、监督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服务质量,按国家食品卫生相关要求及本项目的要求,有权对乙方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服务评价,对不合格的工作人员向乙方提出更换意见,乙方拒绝更换的,应认定为乙方违约,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2. 甲方作息时间有调整、就餐人数有变化,甲方应提前及时告知乙方。

3.甲方提供加工膳食所需的场地、灶具、水电、燃料等;提供加工膳食所需的原料及配料;提供就餐所需要的餐具。

4.甲方为乙方提供工作帽、工作服、手套等必要的劳保用品,凭旧向甲方管理人员提出更换。

5.根据合同约定,按考核结果向乙方支付合同款及其他服务费。

6.承包商每半个月须到各学校巡查一次,少一次扣200元。

7.学校每个月对食堂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测评,满意率在80%以下的,每次扣除承包款200-500元,连续两个月满意率低于60%的,承包商要更换工作人员。

8.如果聘请的员工不能交社保的,要扣除相应的社保费用(目前社保预算每人每月1023元,如聘请的员工不能交社保或未交意外险的,必须全额扣回)

注:第一中标人合同签订后,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1个月后由本校教师和学生代表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度不足80%的,将与第一中标人解除合同,采购人重新与第二中标人签订合同,试用期执行规则同第一中标人。

第四章 磋商办法及磋商程序

磋商小组的组成

磋商小组由采购单位代表1名以及从政采云专家库里随机抽取2名专家,共3名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询问、评估和比较。采购单位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磋商过程中要求磋商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澄清、询标内容通过电子CA签章上传,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在接到代理工作人员电话通知规定时间内澄清补正完毕。请投标人在投标期间电话保持畅通,如未及时接听电话,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权利。则视同默认采购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采购过程及结果提出异议。

磋商办法

本磋商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由技术分、报价分合计组成,满分为100分。经初步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部分作进一步评审、比较、打分。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采用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就项目进行磋商,以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性文件的时间先后决定磋商顺序。磋商时先听取由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就项目的重点内容进行磋商,磋商过程中由磋商小组成员提出相关问题,并由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回复与承诺。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信息,为明确本次采购项目的各项技术要求,各供应商应接受磋商小组可能多次的询问、质疑和磋商,如供应商不接受磋商小组的询问、质疑和磋商,其磋商无效。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结合技术评分细则对各供应商的技术部分进行评审。磋商小组各成员所评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即为各供应商的技术分值。专家评标委员会打分与投标供应商自评分不一致的,必须在评审报告和评审资料中详细说明原因,同时将客观分评分情况告知投标供应商,允许投标供应商当场提出疑问。技术分一旦宣布将不能修改或重评。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所有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30分钟内)进行第二次报价(最终报价),评审及合同签署中应以二次报价为准,第二次报价不能高于第一次报价,二次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技术分加报价分为最终得分,得分最高者为成交候选人。如果得分相同,以价格分得分高者为成交候选人;若技术分得分也相同,抽签决定成交候选人。

评定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代理公司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组织方无义务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落选原因,不退回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注意事项

评审时如发现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磋商小组可要求该供应商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应将该供应商的磋商文件作无效处理,同时招标方应将该情况报同级财政监管部门,并视情将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评分标准

评分

内容

评 分 细 则

分 值

采购要求响应情况

客观分

根据各供应商针对采购要求逐项响应情况打分,完全满足磋商文件第三章要求的得36分;

未响应(负偏离)的,每一小项扣1分,扣完为止;

0-36分

类似业绩

客观分

供应商提供自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日期截止日,机关、学校、事业单位类似餐饮服务的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一个业绩合同的得2分,最高得4分,合同原件扫描件编入商务技术文件。

注:合同原件扫描件未提供者不得分。

0-4分

服务方案的详细描述

主观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是否科学、合理、高效,能提供每周菜单及营养配比说明,菜肴品种丰富,搭配合理,菜肴、点心创新思路。方案内容齐全的得基本分5分,内容不齐全的酌情减分。在此基础上酌情加1-4分。

注:未提供的不得分。

0-9分

人员情况

主观分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责任分工是否明确、人员投入等情况,内容齐全的得基本分5分,内容不齐全的酌情减分。在此基础上酌情加1-4分。

注:未提供的不得分。

0-9分

内部管理、考核制度

主观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各项制度(包括劳动纪律;职工奖惩制度;检查、考核制度;职工行为规范制度等),岗位责任明确。食堂管理工作有计划,有员工培训计划,食堂管理规范,有节水、节电、节气奖惩措施。内容齐全的得基本分5分,内容不齐全的酌情减分,在此基础上酌情加1-4分。

注:未提供的不得分。

0-9分

应急预案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预案是否科学、合理、高效等内容计分,方案内容齐全的得基本分5分,内容不齐全的酌情减分。在此基础上酌情加1-4分。

注:未提供的不得分。

0-9分

特点及难点

主观分

分析本项目特点及难点,并提供解决方案。根据解决方案是否合理、是否切实可行内容齐全的得5分,内容不齐全的酌情减分。在此基础上酌情加1-4分。

注:未提供的不得分。

0-9分

报价

基准价为满足评标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15,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报价高于预算价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0-15分

磋商程序

1.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一个小时内。

2.由采购人代表对资格文件进行评审,分别与供应商就价格、服务、配置等认为需要磋商的内容进行磋商。逐家磋商为一个轮次,磋商轮次由磋商小组视情况决定。磋商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技术文件进行评审;

3在系统上公开资格审查和商务技术评审结果;

4.有效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二次报价

5.在系统上公开报价开标情况;

6.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

7.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

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项目名称: 填学校名称 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根据 填学校名称 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于 日 : 在 填开标地点 ,进行 填采购方式 的结果,签署本劳务外包合同。(未招标的: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 填学校名称 的食堂劳务外包事项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金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序号

劳务内容

服务费(元)

服务时间

总报价

大写: ;(小写:¥ 元 )

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元)。

本合同劳务费用除包含劳务外包范围内的服务外,还包括与提供服务相关的管理、聘用人员的工资、意外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健康证(健康证办理、培训、年检)、节假日福利、利润、税金等本项目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全部费用 (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

三、劳务承包范围

1.师生就餐时的服务与管理。

2.学生餐具的回收,食堂内所有设备、餐具的清洗和消毒工作。

3. 负责参与各种食材物品的质量验收。

4.食堂泔水和餐厨垃圾的处理。食堂泔水清运由学校自行处理,若政府有统一规定处理办法的,则按政府规定执行。

5.承包期内,根据学校需要,食堂要按时供应饭菜(含寒暑假及周末,学校不另付额外劳务费)。

6.按照学校相关食堂管理工作制度所规定的各项工作及其学校布置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三、履约时间、履约方式及履约地点

1. 履约时间:合同期为 日至 日,共 年。

2. 履约方式:提供食堂劳务服务。

3. 履约地点:

四、乙方的义务和权力

(一)员工要求

1.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5周岁, 其中主厨具有初中以上学历(有特殊技能者,经学校同意后可以适当放宽)。正常工作期间,乙方必须有足够的人员确保食堂劳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确保学校食堂正常运行。

2.所有食堂员工都必须经过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方可上岗。

3.学校食堂员工必须自觉接受学校的管理,具备良好的卫生习惯,能按照教育系统食堂卫生管理规范,严格规范自己的劳务行为。

4.学期中途乙方要更换食堂员工,需经得甲方同意方可更换。

(二)食物加工要求

要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堂管理基本要求,并能严格执行,保证就餐人员的饮食卫生。

1.整理清洗食材原材料时,要注意节约与适度原则,认真清理与清洗。粗加工时要注意切菜的粗细要合乎加工标准。

2.食物加工过程中,要煮熟烧透,生熟餐具要分开使用。要注重色、香、味、咸淡等的合理处理。加工完毕后,必须将成品送到备餐间存放。加工好的食品离地存放,同时要做好保温、防蝇、保洁工作。

3.必须保证食堂安全和食品卫生,经常注重检查成品和半成品原料的质量,发现有霉烂或变质的原料要及时更换,食物加工成熟后,需及时到备餐间取样,密封并贴上标签,在冰箱内封存48小时后处理掉。

4.食堂各岗位员工在完成自己的加工任务后,及时对自己工作环境、使用工具进行全面的卫生清理,并将使用工具进行消毒后存放到指定地点。(若需更换,必须以旧换新,否则由乙方承担)。

(三)用餐服务要求

1.根据要求按时将学生饭菜、餐具送到指定地点,学生用完餐后及时收回餐具清洗。

2.按学校要求为教师提供三餐(早餐要求 ,中晚餐至少 ),三餐应做到按学校要求为教师分菜和其它食品(如包子、粽子等)。并严格按照学校有关刷卡就餐管理规定对到食堂用餐的人员进行“刷卡分餐”。

3.班级分餐时注意各班就餐人数的多少,量要配足,菜要配齐,注意分餐时的动作细节,切勿将饭菜泼洒到地面,确保每班饭菜齐全,保证热饭热菜。分送过程中,确保学生食品卫生。

4.食堂员工饭菜供应方式与教师一样,一律从窗口供应,并在食堂餐厅用餐。

5.学校给乙方提供相应的食材原料,乙方必须如实下料,不得克扣或有意增加原料。食堂员工不得将相关食材原料带出食堂。

(四)卫生打扫要求

1.食堂内外环境(含卫生区域)要随时保持整洁,彻底清除卫生死角。每餐后组织人员认真清扫食堂内外所有区域,并用大拖把把地面拖干净,每天清洁食堂各功能室,每周对食堂至少进行一次大扫除,对一切设备设施进行认真的清洗整理,餐厅内部的下水道要认真冲刷,每次打扫做到窗明几净,物品整洁。做好食堂灭炆灭蝇工作。

2.食堂所有工具、食品存放按食堂五常法标准管理执行。

3.学校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食堂安全、卫生和食品卫生等,发现问题学校提出后,乙方应及时整改,并按《食堂服务质量、食品卫生的处罚条例》执行。

(五)公物管护要求

1.承包初期,食堂所有公物清点、登记,由乙方验收使用(有易耗品,劳保用品,工作服、帽备两套)。

2.易损拖把、畚箕、笤帚、抹、清洁球、洗洁精由学校统一配齐。用坏后以旧换新。

3. 员工餐具清洗规范操作,污物及时清理,防止管道堵塞。

4.违反操作流程导致物品损坏或人为损坏的,配件费、维修工资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耐用品在使用过程中非人为原因造成损坏,由学校负责维修。

5.承包期结束,所有设施,按期初所领,全面清点无误后交回学校。如有缺少按价从承包费中扣除。

6.无论生熟菜肴,食堂公物,乙方含其他所有食堂员工严禁夹带,一经发现从重处罚,直至辞退。

(六)勤俭节约要求

1.食堂所有场所使用结束后,及时关水关电,避免浪费。菜粗加工时,有用的原材料决不丢弃。

2.煮粥、蒸饭时,用具上所沾米粒要尽可能利用,米袋交保管员清点查收。

3.每天所需食品、物品向保管员认领,由保管员填写出库单。灶台上的油盐酱醋味精等调料用量适度,倒尽用完。

4.大锅禁止加工私人食品,要尽可能提高燃料的利用率。

5.食堂废旧物资的处置,需经得学校同意。

6.每天工作结束后离开前必须对食堂、餐厅全面巡查一次,确保水电、门窗均已关好,并做好记录。

(七)安全保险要求

1.乙方必须参保食品安全责任险。

2.如果聘请的员工不能交社保的,要扣除相应的社保费用(目前社保预算每人每月1023元,如聘请的员工不能交社保或未交意外险的,必须全额扣回)。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合同要求派员检查、监督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服务质量,按国家食品卫生相关要求及本项目的要求,有权对乙方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服务评价,对不合格的工作人员向乙方提出更换意见,乙方拒绝更换的,应认定为乙方违约,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2.甲方作息时间有调整、就餐人数有变化,甲方应提前及时告知乙方。

3.甲方提供加工膳食所需的场地、灶具、水电、燃料等;提供加工膳食所需的原料及配料;提供就餐所需要的餐具。

4.甲方为乙方提供工作帽、工作服、手套等必要的劳保用品,凭旧向甲方管理人员提出更换。

6.根据合同约定,按考核结果向乙方支付合同款及其他服务费。

六、履约保证金

乙方交纳人民币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满后无服务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七、转包或分包

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不得转让他人提供。

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3.如有转让或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八、合同续签约定

合同期满后,经甲方测评考核,满意度在 以上,双方对原服务内容无变更的,合同价款不变的情况下,经甲方议事决策程序商议同意,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同意后可根据相关规定按年续签服务合同。

九、款项支付

劳务费由基本费用与绩效考核两部分组成,基本费用占90%,绩效考核占10%。基本费用按10个月发放,按月结算(次月的10号左右支付上一个月劳务费),每月足额发放 元。绩效考核(每月1%)根据就餐人员满意度测评结算,满意度在80%(含)以上的全额支付;满意度在70%(含)-80%的按绩效考核部分的80%支付;满意度在60%(含)-70%的按绩效考核部分的70%支付;满意度低于60%的不支付,且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根据考核结果,乙方凭税务发票按月结算劳费。

十、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一、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

1.乙方应按谈判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

2.乙方在提供服务期内发生事故及其他责任的,乙方应负责解决。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解除合同。

3.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十二、违约责任

1.因员工个人原因对学校声誉造成负面影响的,学校有权要求辞退,并要求乙方给予经济赔偿。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3.乙方未按时保质保量提供服务的,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乙方拒不支付的,甲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4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三、其它违约处理办法:

学校将对食堂劳务的服务质量进行全程监督。

1.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直接确定排名次之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乙方未按照承诺在规定期限内(中标后7个工作日)在江山设立服务网点,或服务网点未配备至少1名常驻专职管理人员的。

(2)本项目转包、分包、委托其他公司管理服务。

2.在合同执行期间,服务网点的常驻专职管理人员未到位的,视为虚假应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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