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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多县第二民族中学团餐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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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树藏族自治州·称多县][材料设备][交易公告]学生营养餐采购[已发公告]

招标详情

[玉树藏族自治州·称多县][材料设备][交易公告]学生营养餐采购[已发公告]
【 信息时间:2020/07/29 16:02:13 

学生营养餐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受 称多县第二民族中学委托,拟对学生营养餐采购进行国内 竞争性磋商,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旭诚磋商(货物)2020-019
采购项目名称
学生营养餐采购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549173.92元
项目分包个数
1
各包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点击此处下载招标文件备案[http://www.qhggzyjy.gov.cn/TPFrame/zfcgztbmis/pages/attachmanage/downAttachAction.action?cmd=download&AttachGuid=bf316dfc-c369-49f3-aeb1-78913aabf8af&FileCode=Z189&ClientGuid=9b70f41c-c8ca-4b39-ba93-f6b5f1083bca&BiaoDuanGuid=null&FileCode2Show=]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4)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投标资质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的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公告发布时间
2020-07-29 15:58
招标文件发布起止时间
2020-07-30 至 2020-08-05 上午09:00-11:30和 下午13:30-17:30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线下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
500.0元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西宁市海湖新区万达中心4号写字楼11楼11104室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三证合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提供原件),复印件(介绍信除外)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保证金信息
分包编号:青海旭诚磋商(货物)2020-019-1
分包名称:学生营养餐采购
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0-08-10 14:30
开标时间
2020-08-10 14:30
投标及开标地点
西宁市海湖新区万达中心4号写字楼11楼11104室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单位:称多县第二民族中学
联系人:白宁加措
联系电话:13997462995
联系地址:称多县第二民族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旭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安先生
联系电话:0971-8216303
联系地址:西宁市海湖新区万达中心4号写字楼11楼11104室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城西万达广场支行
收款人
青海旭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28043001040002567
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单位名称:称多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6-8672180

青海旭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07-29

学生营养餐采购001.docx


学生营养餐采购001.docx 青海省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青海旭诚磋商(货物)2020-019 采购项目名称:学生营养餐采购 采 购 单 位: 称多县第二民族中学 青海旭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 目录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7 一、说 明 7 1.适用范围 7 2.采购方式、合格的投标人 7 3.磋商费用 7 二、磋商文件说明 7 4.磋商文件的构成 7 5.磋商文件的质疑 7 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8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8 7.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8 8.磋商报价及币种 8 9.磋商保证金 9 10.磋商有效期 9 11.磋商响应文件构成 9 12.磋商响应文件编印和签署 10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1 13.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 14.递送磋商响应文件的地点、截止日期 11 15.磋商响应文件的撤回 11 五、磋商过程 11 16.磋商过程 11 六、磋商程序及方法 12 17.磋商小组 12 18.磋商程序 12 19.评审办法 14 七、确定成交供应商 16 20.推荐并确定成交供应商 16 21.成交通知 16 八、授予合同 16 22.签订合同 16 九、磋商活动终止 17 十、处罚 17 24.处罚情形 17 十一、采购代理服务费 18 十一、其他 18 第三部分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货物类) 19 第四部分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24 附件1:响应文件封面 24 附件2:目录 24 附件3:磋商函 26 附件4:报价一览表 27 附件5:技术规格响应表 29 附件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0 附件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1 附件8:供应商承.诺函 32 附件9: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33 附件10:资格证明材料 34 附件11:财务状况证明 35 附件1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 36 附件1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7 附件14:磋商保证金 38 附件15:供应商最后报价表 39 附件16: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41 附件17:制造(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42 附件18:从业人员声明函 43 附件1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4 附件20: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45 第五部分 采购项目要求 46 第六部分 采购清单 48 青海旭诚磋商(货物)2020-019 采购文件 14 3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采购项目名称 学生营养餐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旭诚磋商(货物)2020-019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额度 54.917392万元(人民币) 项目分包个数 无 采购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供应商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4)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投标资质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的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公告发布时间 2020年07月29日 报名、磋商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20年07月29日起,至2020年08月04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所持资料:三证合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提供原件),复印件(介绍信除外)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磋商文件售价:500元 报名地点 西宁市海湖新区万达中心4号写字楼11楼11104室 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在2020年08月07日 下午17:30前缴纳磋商保证金,缴纳保证金金额 ¥10000.00(壹万元整)。 保证金账户:青海旭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28043001040002567 开户行行号:103851004307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城西万达广场支行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0年08月10日 下午14:30(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 2020年08月10日 下午14:30(北京时间)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及磋商地点 西宁市海湖新区万达中心4号写字楼11楼11104室 磋商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分别封装在自行定制的“投标专用袋”中,并按要求标明磋商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的名称等。 2.电子标书(U盘)单独放入信封袋中,加贴封签,并在封签处加盖公章。 3.密封后的磋商响应文件均应: (1)按“投标人投标前须知”注明的时间、地址送达; (2) 投标专用袋用“于2020年08月10日 下午14:30(北京时间)之前不准启封”标签密封。 4、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件签署的授权)签字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委托书无效。 供应商应将密封好的磋商响应文件(包括填写完成并签字盖章的最终磋商报价表)通过邮寄或委派授权人的方式,在磋商截止日前一日送达磋商要求地点,磋商活动开始时各供应商授权代表无需到场参加。(根据2020年6月17日青海省财政厅通知要求:为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扩散蔓延,各代理机构须提高认识,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严格落实《青海省财政厅关于逐步恢复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青财采字〔2020〕297号)文件要求,尽量采用邮寄等非现场方式开展开标评审工作,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同时加强开评标现场管理,按照省委、省政府防控抗击疫情和全力推动复工复产的有关要求开展政府采购相关工作。)不接受供应商以电报、电话、传真等形式的响应文件。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 采购单位:称多县第二民族中学 联系人:白宁加措 联系电话:13997462995 联系地址:称多县第二民族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旭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安先生 联系电话:0971-8216303 邮箱地址:1612002106@qq.com 联系地址:西宁市海湖新区万达中心4号写字楼11楼11104室 财政监管部门及电话 监督单位:称多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6-8672180 青海旭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29 日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说 明 1.适用范围 1.1本次采购依据称多县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 2.采购方式、合格的投标人 2.1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 2.2合格的投标人:详见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供应商资格条件”。 3.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愿承担准备和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所有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发生的费用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磋商文件说明 4.磋商文件的构成 4.1磋商文件包括: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投标人须知 (3)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 (4)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相关附件) (5)磋商及采购项目要求 (6)磋商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 4.2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5.磋商文件的质疑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获取磋商文件之后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不接受匿名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并将变更事宜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发布公告,告知本项目的所有潜在供应商。 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6.1 在投标截止期前,采购代理机构可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者澄清。 6.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发布公告;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6.3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磋商文件中要求的磋商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的三日前,将变更公告发布在青海省政府采购信息网上。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7.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7.1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此磋商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7.2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3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存在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资料为准。其准确性由供应商负责。 8.磋商报价及币种 8.l磋商报价为总报价。必须包括:产品费、验收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招标代理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供应商须按“报价一览表”格式填写投标总报价,最终报价不得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 8.2 磋商函中应注明磋商有效期。 8.3 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完整填写所有内容,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8.4 磋商最后报价为闭口价,即成交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变。 8.5 磋商币种为人民币。 9.磋商保证金 9.1供应商须在2020年08月07日 下午17:30前按前附表规定金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本次采购活动中未成交且供应商未发生违规行为的,由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退还磋商保证金;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退还。 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青海旭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城西万达广场支行 帐号:28043001040002567 开户行行号:103851004307 9.2 磋商保证金应当以转账、电汇方式或银行保函方式提交(以到账为准)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直接汇(转)入9.1条规定的账户。 9.3 供应商将缴款证明扫描(或复印)件盖章后装订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不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9.4 供应商磋商现场签到时,须将电子标书一并提交(电子标书与书面磋商响应文件内容必须完全相同,包括磋商文件要求的签字、盖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10.磋商有效期 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开始之日起60天。 11.磋商响应文件构成 (1)响应文件封面 (2)目录 (3)磋商函 (4)报价一览表 (5)技术规格响应表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8)供应商承诺函 (9)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10)资格证明材料 (11)财务状况证明 (1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 (1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14)磋商保证金 (15)供应商最后报价表 (16)供应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17)制造(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18)从业人员声明函 (1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0)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注: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供应商提供的扫描(或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供应商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按要求编制目录、页码。 12.磋商响应文件编印和签署 12.1 供应商须提交一式三份磋商响应文件(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每份磋商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发生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磋商响应文件统一使用A4幅面的纸张印制,左侧胶装,其他方式装订的磋商响应文件一概不予接受。 12.2磋商响应文件的正、副本均需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 12.3磋商响应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 12.3磋商响应文件须按磋商文件第11款要求制作并编制目录、页码。 12.4要求供应商提交电子标书(U盘)一份,并在U盘上做青海旭诚磋商(货物)2020-019和供应商单位名称标签。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3.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3.1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详见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3.2如果供应商未按要求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或在密封袋上加写标记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14.递送磋商响应文件的地点、截止日期 14.1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与磋商地点相同。 14.2所有磋商响应文件都必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之前送至磋商地点。 14.3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 15.磋商响应文件的撤回 允许供应商在提交最后磋商报价之前声明撤回磋商响应文件,但提交最后报价之后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五、磋商过程 16.磋商过程 16.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磋商文件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本项目的磋商活动。供应商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参加磋商的代表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16.2 磋商时,磋商响应文件中“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内容与“分项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最初报价表”为准。投标报价文件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报价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6.3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采购监管、纪检监察等有关方面代表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列席。 16.4磋商过程有专人记录,并存档备查。 六、磋商程序及方法 17.磋商小组 17.1 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等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7.2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 (3)推荐预成交候选供应商; (4)对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人员和机构进行举报或投诉。 17.3磋商小组应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磋商小组成员责任; (3)对磋商响应文件、磋商情况和磋商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 (4)参与磋商报告的起草; (5)解答供应商及有关方面的质疑; (6)配合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处理工作。 17.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17.5磋商工作在有关部门的监督和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依法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磋商工作和磋商结果。 18.磋商程序 18.1进入磋商阶段后,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开展评审工作,负责审议所有磋商响应文件,并按先初审、后复审的程序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分。 18.2初审阶段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磋商响应文件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方面出现的偏离,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 18.2.1实质性偏离是指磋商响应文件未能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以下情况属于实质性偏离,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1)不符合第2.2款“合格的供应商”之规定的; (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或未足额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3)未按第11款(1)-(16)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 (4)响应文件内容没有按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 (5)响应文件编排混乱,且擅自修改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的; (6)交货时间、磋商有效期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7)所投产品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 (8)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9)磋商小组认为应按无效响应处理的其他情况;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8.2.2非实质性偏离是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后这些内容不会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以下情况属于非实质性偏离: (1) 磋商响应文件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 (2) 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 (3) 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4) 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 (5) 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情况。 磋商响应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澄清、说明。澄清说明材料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等候答疑,并对评委提出的质疑做出应答(如不在场则视为自动放弃)。该内容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答疑期间,供应商拒绝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做出澄清、说明,或澄清、说明的内容仍不能说明问题的,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现有的磋商资料做出评审意见。磋商小组对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的内容将不予接受。 18.2.3 在磋商响应文件初审、复审过程中,如果磋商小组成员出现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反映,磋商报告中应注明该不同意见。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磋商报告中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结果。 18.3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8.4比较与评价:磋商小组将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初审阶段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服务评估方面的综合比较与评价。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以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预成交候选人。若得分相同时,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所投产品技术水平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19.评审办法 19.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本次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投标报价、技术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评标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具有环境标志、节能、自主创新的产品。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属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产品),供应商须提供该制造(生产)企业出具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17),并由供应商加盖公章,其划型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供应商提供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台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由供应商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标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19.2评审标准和分值分配: 序号 评审 因素 评审标准 1 投标 报价 (30分) (1)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30% (2)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30% 2 技术 水平 (47分) (1)技术参数:技术参数和配置完全满足或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0分;每有一项负偏离扣4分扣完为止。 (2)投标人在配送过程中,就供应商针对本包提出的食品保鲜措施方案,食品保鲜措施方案内容清晰、切实可行、科学合理的得11分;食品保鲜措施方案内容较完整、切实可行、基本合理的得7分;食品保鲜措施方案内容较完整、切实可行、比较合理的得4分;食品保鲜措施方案内容不完整、可行性差得2分;不合理的和没有的不得分; (3)投标人提供储运、配送管理体系、流程,储运及配送方案合理、便捷,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配送计划且满足采购人的需求,考虑周全,实施过程务实各项指标均能完成的得16分;投标人提供储运、配送管理体系、流程,储运及配送方案基本合理,能够制定基本配送计划的得12分;投标人提供储运、配送管理体系、流程,储运及配送方案不完整,配送计划基本合理的得8分;投标人提供储运、配送管理体系、流程,储运及配送方案不完整,配送计划差的得3分;未提供该项方案不得分。 3 履约 能力 (13分) (1)类似业绩情况: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的投标人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或类似项目合同(提供的业绩为2017年7月至2020年7月)。每提供1项得1分,满分3分;不提供不得分(投标人须提供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应急措施实施方案:能够结合项目特点制定实施方案,优的得10分,良的得7分,中的得4,差的的2分,及未提供的不得分。 4 售后 服务 (10分) (1)本地化服务能力:在项目实施地 有服务机构的,得10分;有合作性服务机构的,得3分;没有的不得分。(已有本地化售后服务机构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租房合同或产权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中标后设置本地化售后服务机构的,须提供承诺书。未提供不得分). 七、确定成交供应商 20.推荐并确定成交供应商 20.1磋商小组根据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并由采购人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0.2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报告推荐的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1.成交通知 21.1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公告成交结果。 21.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项目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八、授予合同 22.签订合同 22.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货物清单、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班子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报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审核备案。 22.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订立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工程量清单、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班子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2.3签订合同时,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商定,但数额不得超出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须缴纳到采购人指定的账户。 22.4成交供应商在法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按违约处理。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依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协调双方签订采购合同或重新组织招标。 22.5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及其澄清、说明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22.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九、磋商活动终止 23. 终止情形 23.1在竞争性磋商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磋商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活动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额度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3.2终止磋商活动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 十、处罚 24.处罚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成交结果无效,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报省财政厅依法进行处理: 24.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4.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24.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4.4有恶意串通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24.5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 24.6未按照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的。 24.7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 24.8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因种种原因不能履约或无故拖延履约期的。 24.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十一、采购代理服务费 25.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成交人支付,由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参考2002[1980]号文。 26.采购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按上述规定,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 户名:青海旭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972900622810106 行号:308851000027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西宁分行城西支行 代理服务费金额:10000元(壹万元整) 十一、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第三部分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货物类)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 采购项目名称:学生营养餐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旭诚磋商(货物)2020-019 采购合同编号: QHXC-2020-019 合同金额(人民币): 采购单位(委托方): (盖章) 成交供应商(受托方): (盖章) 磋商日期: 采 购 人(以下简称甲方): 供 应 商(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 年 月 日(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成交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竞争性磋商文件; 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更正、变更公告; 3.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 4.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5.竞争性磋商最后报价表; 6.分项报价表; 7.其他相关承诺; 8.成交通知书; 9.履约保证金缴费证明。 二、合同标的及金额 单位:元 序号 标的名称 服务内容 总价 备注 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 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产品费、验收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招标代理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三、交付时间、地点和要求 1.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内执行(每周供货一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2月底; 2.地点: 称多县第二完全中学 3.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4.乙方应将提供产品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5.甲方应当在到货后 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产品验收单并加盖采购人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 甲方应提供该项目验收报告交同级财政监管部门,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抽验后办理资金拨付。 7. 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按招、投标文件的规定要求乙方及时予以解决。 8.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相关完税销售发票。 四、资金拨付 1.签订合同后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 2.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 五、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质保金全额扣除,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权益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的,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 4.甲方无故延期接受货物和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应向对方偿付未交货物的货款3‰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的5%,超过 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 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七、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天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2.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外,双方约定出现 / 情况亦视为不可抗力。 八、知识产权: 九、其他约定: 十、合同争议解决 1.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产品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产品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一式八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3.本合同的组成包含《合同通用条款》,可自行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下载《合同通用条款》。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联系电话: 账号: 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旭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负责人或经办人: 合同备案时间: 年 月 日 第四部分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1:响应文件封面 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青海旭诚磋商(货物)2020-019 采购项目名称:学生营养餐采购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目录 (1)响应文件封面......................................所在页码 (2)目录............................................. 所在页码 (3)磋商函........................................... 所在页码 (4)报价一览表....................................... 所在页码 (5)技术规格响应表................................... 所在页码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所在页码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所在页码 (8)供应商承诺函..................................... 所在页码 (9)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所在页码 (10)资格证明材料.................................... 所在页码 (11)财务状况证明.................................... 所在页码 (1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 所在页码 (1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所在页码 (14)磋商保证金...................................... 所在页码 (15)供应商最后报价表....................... ........ 所在页码 (16)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所在页码 (17)制造(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所在页码 (18)从业人员声明函.................................. 所在页码 (1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所在页码 (20)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所在页码 附件3:磋商函 磋商函 致:青海旭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我们收到项目名称:学生营养餐采购(项目编号:青海旭诚磋商(货物)2020-019)磋商文件,经研究,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正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响应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我方已详阅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条款等有关附件,承诺对其完全理解并接受。 2、 磋商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日历日内有效。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不签约的,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3、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接受贵方制定的评标办法。 4、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报价一览表 首次报价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磋商报价 交货时间 服务承诺及其他: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分项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 序号 产品名称 品牌 生产厂家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计 备注 1 2 3 4 … 磋商总价 大写: 小写: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5:技术规格响应表 技术规格响应表 供应商名称: 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指标 产品技术参数、指标 偏离 序号 名称 技术参数及配置 数量 名称 产地 技术参数及配置 数量 1                 2                 3                 4                 …                 注:1.本表应按照每包采购一览表中产品序号的指标逐项填写,不得遗漏。 2.“产品技术参数、指标”必须与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彩页等证明材料的实质性响应情况相一致。若在评标环节发现该项与磋商文件中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彩页(或厂家公开发布的资料参数)等证明材料的实质性响应情况不一致或直接复制磋商文件“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指标”内容的,按无效文件处理。 3. 供应商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应以采购项目参数要求为基本磋商要求,对超出或不满足采购项目参数要求的指标需列出“+、-”偏差,并做出详细说明;如果只注明“+”、“-”或未填写,将视为该项指标不响应。 4. 供应商应按所投产品实际情况填写,不得照抄、复制磋商文件技术参数要求。 5. 供应商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编造证明材料的,按照实质性不响应处理。对伪造、编造证明材料的,将报送采购监管部门查处。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致:青海旭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 性别: 年龄: 民族: 地址: 身份证号码: 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 供应商: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青海旭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 (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 项目的磋商、答疑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资料。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被授权人联系电话: 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职务: 职务: 附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 供应商: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8:供应商承诺函 供应商承诺函 致:青海旭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贵方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采购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磋商活动,提供采购一览表中要求的所有产品,并证实提交的所有资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我代表(供应商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 1.完全理解和接受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2.若中标,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交货,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质量、数量出现问题,我方一定尽快更换或补退货,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3、我方保证甲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若有违犯,愿承担相应的一切责任。 4、我方承诺,除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进口产品外,所投的产品均为国产产品,且均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若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5、在整个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处罚,我方完全接受。 6、若成交,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9: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致:青海旭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为了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青海省政府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 一、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同场竞争的供应商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二、参加青海旭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应标,不虚列业绩。 三、尊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形成的意见、结果。 四、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围标、串标,维护市场秩序,不提供“三无”产品、以次充好。 五、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实名(加盖单位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认真履行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执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保质保量地按时提供采购物品。 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供应商的相关处理。 本承诺是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10:资格证明材料 资格证明材料 资格证明材料包括: (1)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五证)合一统一社会代码证及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扫描或复印件); 企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需提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个体工商户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明。 (2)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11:财务状况证明 财务状况证明 按照磋商文件第2.2款(1)中第<2>条规定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近一年度(2018年或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注册时间未达到1年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2、提供近半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附件1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 为保证本项目合同的顺利履行,供应商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提供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或相关人员的职称证书、用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附件1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致:青海旭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特此声明。 若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磋商活动,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附“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前20天内。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14: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 我方为(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采购项目编号为: )递交保证金人民币 (大写:人民币 元)已于 年 月 日以账户转账方式汇入你方账户。 附件:保证金交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汇入至我方账户(同递交保证金账户)。若因提供内容不全、错误等原因导致该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户 名: 开户银行: 开户帐号: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单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1 投标项目名称 2 投标人名称 3 开户银行及行号 4 收款账号 5 交款凭证编号 6 申请退还金额 7 申请理由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我单位已满足以下条件: 1、未中标; 2、 (根据其它实际情况填写) 特提出申请 申请单位经办人: (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8 项目负责人 审核意见 9 财 务 部 审核意见 10 总 经 理 审核意见 注:1、此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密封提交,如因此表信息填写错误造成保证金无法及时退回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2、此表1-6项由投标人填写,7项中加盖投标人公章,剩余部分由代理机构填写。 附件15:供应商最后报价表 供应商最后报价表 项目名称: 最初报价 调整因素 最终报价 交货期 最终确定的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 注:此表不需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供应商事先须盖章、签字。在磋商期间,由磋商小组确定合格的供应商现场填写。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16: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提供自2017年7月至2020年7月以来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类似业绩是指与采购项目在产品类型等方面相同或相近的项目(投标人须提供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17:制造(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制造(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致:青海旭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满足以下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1、此函需声明参与本次投标的货物(产品)等相关资料; 2、此函须由投标产品的制造(生产)企业提供并声明,且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附制造(生产)企业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 3、此函若出现多家制造(生产)企业的货物(产品)投标时,可按制造(生产)企业分别声明,一家制造(生产)企业填写一张。 4、若无此项内容,可不提供此函。 制造(生产)企业名称: (公章) 制造(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18:从业人员声明函 从业人员声明函 致:青海旭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工业和信息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本公司从业人员数为 人。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制造(生产)企业名称: (公章) 制造(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1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致:青海旭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为 人,安置的残疾人人数 人。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若无此项内容,可不提供此函。 企业名称: (公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0: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格式自拟) 第五部分 采购项目要求 (一)响应要求 1.响应说明 1.1本项目概况及技术参数中所有产品不能拆分或少报,必须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1.2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必须包括:产品费、验收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招标代理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若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不能完全包括上述内容,该响应文件将被认为非实质性响应。 1.3供应商必须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响应表”,在“响应产品技术参数、指标”栏中列出所投产品的具体规格型号和具体技术参数、指标;以采购人需求为最低指标要求,供应商对超出或不满足最低指标要求的指标需列出“+、-、0”偏差。如果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中的实质性响应情况不一致或直接复制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一览表技术参数、指标”内容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4本次采购产品均为国产产品,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报价说明 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预算额度为采购最高限价,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不得超出此额度。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3.重要指标 3.1投标人必须对采购一览表中各项产品和指标进行实质性响应. 3.2技术参数中除注明签订合同时提供服务承诺等资料以外,其余相关资料在投标时必须附在响应文件中。 4.商务要求 4.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内执行(每周供货一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2月底 4.2.交货地点:称多县第二民族中学。 4.3.付款方式:详见“第三部分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中“四、付款方式”的规定。 4.4.质保期: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4.5.供货方所配送的营养餐必须提前送至项目学校保证质量,牛奶、酸奶、在保质期内口感良好,发放过程中如出现过期、变质、不合格等情况将全部退回,及时更换。 4.6.成交单位依据采购单位要求如实准确的向采购单位汇报工作进度。奶类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具有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49 公平 公正 公开 第6部分 采购清单 一、学生营养餐采购清单 序号 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净含量 质保期 包装方法 要求 1 酸奶 盒 2358 ≥205ml ≥6个月 采 用FSC认证无菌纸盒包装 严格按《食品安全法》的管理要求执行“按实际配料进行标注” 2 牛奶 盒 1179 ≥250ml ≥45天 纸塑复合包装 牛奶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并通过食品质量安全认证;牛奶生产企业须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自行检验检测设施和能力,必须拥有稳定可靠的优质奶源供应基地,执行国家相关标准,不能使用复原奶生产,采用超高温瞬时灭菌工艺生产,无菌灌装,不添加任何防腐剂,保质期为常温保存不得少于45天,配送到学校的牛奶保质期至少要预留15天以上。每份奶的单件包装净含量负偏差符合国家规定,。所供产品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产品检验报告,不允许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若标准有变,按新标准执行 3 鸡腿 个 1179 ≥90g ≥8个月 采用真空包装 严格按《食品安全法》的管理要求执行“按实际配料进行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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