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余姚市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梨洲街道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29
项目概况
梨洲街道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8月1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编号:YYJZZX-20200401
项目名称:梨洲街道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万元
最高限价:80万元
采购需求:梨洲街道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采购(详见第五章)。
服务期限:16个月(2020年9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未列入“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禁止参加采购期限的供应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7月29日至2020年8月5日23:59:59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
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
3、招标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8月1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电子招投标,无须投标人到现场。
五、开启时间:2020年8月1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无须投标人到现场。
六、公告期限(采购文件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分网公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余姚市人民政府梨洲街道办事处
地址:宁波市余姚市梨洲街道蓝达路1号
联系人:胡主任
联系方式:139058453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余姚市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余姚市长新路50号
联系人:褚奇松
联系方式:0574-62639386
传真:0574-62639489
E-mail:594025740@qq.com
3.书面受理质疑地点:余姚市长新路50号联系人:褚奇松
电话:0574-62639386
邮箱:594025740@qq.com
附件信息:
梨洲街道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doc
279K
供应商电子开评标操作指南_2.pdf
2.1M
国内服务类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 |
YYJZZX-20200401 |
项目名称: |
梨洲街道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
采 购 人: |
余姚市人民政府梨洲街道办事处 |
采购代理机构:余姚市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
温馨提醒
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462213326" 第一章 采购公告 1
HYPERLINK \l "_Toc462213327" 第二章 磋商须知 3
HYPERLINK \l "_Toc462213328" 第三章 评定成交的标准 10
HYPERLINK \l "_Toc462213333" 第四章 合同样本 16
HYPERLINK \l "_Toc462213334" 第五章 用户需求书 18
HYPERLINK \l "_Toc462213335" 第六章 商务条款 18
HYPERLINK \l "_Toc462213336" 第七章 附件 22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梨洲街道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8月1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编号:YYJZZX-20200401
项目名称:梨洲街道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万元
最高限价:80万元
采购需求:梨洲街道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采购(详见第五章)。
服务期限:16个月(2020年9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未列入“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禁止参加采购期限的供应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7月29日至2020年8月5日23:59:59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
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
3、招标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8月1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电子招投标,无须投标人到现场。
五、开启
时间:2020年8月1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无须投标人到现场。
六、公告期限(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分网公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余姚市人民政府梨洲街道办事处
地址:宁波市余姚市梨洲街道蓝达路1号
联系人:胡主任
联系方式:139058453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余姚市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余姚市长新路50号
联系人:褚奇松
联系方式:0574-62639386
传真:0574-62639489
E-mail:594025740@qq.com
3.书面受理质疑地点:余姚市长新路50号
联系人:褚奇松
电话:0574-62639386
邮箱:594025740@qq.com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适用范围
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所叙述的服务的磋商、评审、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采购人”系指余姚市人民政府梨洲街道办事处。
2、“代理机构”系指余姚市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服务”系指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梨洲街道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系指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6、“▲”系指实质性响应条款。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详见采购公告。
四、磋商费用
1、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磋商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五、磋商报价
1、磋商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各类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完成本项目需求全部费用,包含但不仅限于:项目实施费用、设备费、交通费、保险费、税金利润等各项应有费用。磋商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双方协商同意,供应商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和政策因素而变动。
六、磋商有效期
▲1、磋商响应文件从磋商之日起,磋商有效期为90个日历日。磋商有效期不能小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缓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磋商响应文件。
七、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和效力
1、磋商响应文件为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2、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并加密。
3、磋商响应文件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4、磋商响应文件的效力
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2020年8月10日14:30分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当“政府采购云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在线电子投标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或发生下列其他情况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A.“政府采购云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B.“政府采购云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C.“政府采购云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D.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E.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八、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1、磋商函(附件一);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二);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三);
4、报价一览表(附件四);
5、分项报价表(附件五);
6、资格证明文件:
6-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2.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应提供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会计报表);
6-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附件六);
6-4.2019年度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019年度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应提供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附件七);
6-6.其他资格要求需提供的声明函(附件八);
7、商务条款响应表(附件九);
8、服务要求响应表(附件十);
9、合同条款响应表(附件十一);
10、类似业绩;
11、体系认证证书;
12、企业信用;
13、文明单位;
14、项目管理服务理念和目标;
15、服务方案;
16、应急保障方案;
17、合理化建议;
18、快速服务响应能力;
19、政府采购政策分;
20、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十五);
2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需提供)(附件十六);
22、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
▲九、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
1、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章“附件”中标明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加盖公章部分采用CA签章,签字部分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扫描上传。授权代表签字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十、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
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
十一、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采购公告。
2、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要求撤销响应文件的,应向采购人提交正式文件。
十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如对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疑问,应在2020年8月5日17:00之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视为各供应商同意竞争性磋商文件各条款。
2、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不足5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则不受5日的期限限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十三、磋商程序
(一)磋商准备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通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平台”实施电子化方式采购。磋商响应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无须来磋商现场,但必须保障“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平台”实施及通讯的顺畅。在磋商开始时间后直至评审结果公布,供应商应当全程保持通讯正常,且全程登入“政采云”平台,备好CA锁,随时响应采购过程中的询标、在线磋商、最后报价等,否则自行承担所有不利后果。【请各供应商提前进行专题学习,熟悉操作,避免影响采购活动。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网址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政采云平台客服电话:400-881-7190】。
(二)磋商程序:
1、电子招投标开标程序:
第一阶段:
(1)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在线解密“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时间为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 30 分钟内。在规定的时间内供应商因故无法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符合性审查和资信技术的评审工作。
第二阶段:
(1)符合性审查、资信技术评审结束后,进行开标第二阶段议程。首先公布符合性审查、资信技术评审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公布经资信技术评审后有效磋商响应供应商的名单。
(2)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进行在线磋商。
(3)磋商结束后,开启符合性审查、资信技术评审有效磋商响应供应商的初次报价文件,经磋商小组评审及磋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采购代理机构向各磋商响应供应商发出最终报价文件通知,由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30分钟)自行填写最终报价加盖签章并上传。在系统规定的30分钟内未最终报价或超过半个小时后最终报价的,系统上确定的仍是上一轮的报价。
(4)最后报价是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5)已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若因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导致供应商无法满足采购需求的,允许供应商退出磋商。
(6)公布其得分情况。供应商予以在线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
(7)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名及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评审得分相同,则报价低者为成交候选人;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则由抽签决定成交候选人。
(8)评审结束后,公布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
电子评审结束后,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下载后作为档案留存。
注: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即本磋商文件第五章 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即本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样本);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以在线询标的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响应文件(或补充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加盖公章。递交的响应文件(或补充文件)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十四、质疑
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采购公告、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等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第二次提出的质疑视为质疑无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对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提出质疑的除外)。
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
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
4、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质疑函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指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只接收供应商以当面递交、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的质疑函,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不予接收。
采取邮寄方式的,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
采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的,供应商应当在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将质疑函原件邮寄给被质疑人,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
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质疑函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函的日期,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采购公告。
▲十四、预算价
1、本项目设有预算价80万元人民币。磋商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对应子包预算价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十五、评审
1、具体详见第三章“评定成交的标准”。
十六、成交结果通知
1、采购人确认评审结果后,代理机构将在相关媒体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并向确定成交供应商发出确定成交通知书。
2、确定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若确定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确定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确定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签订合同
1、确定成交供应商在确定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应与采购人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磋商过程中有关的澄清文件等约定内容签订书面合同。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磋商过程中有关的澄清文件等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十八、代理服务费
1、代理服务费金额:本项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8500.00代理服务费。
2、成交供应商应在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本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3、代理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
十九、特别说明
1、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不适用):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其他地方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具体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
(3)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微企业的价格应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见第三章。
(4)采购活动过程中,对供应商的“中小企业”资格认定,以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供应商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交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相关采购当事人对供应商“中小企业”资格有异议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和采购监管部门提供由第三方机构审计确认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劳动部门提供的年度社会保障基金缴纳清单,或者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企业”资格确认证明。
(5)《中小企业声明函》由供应商提交,如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自行采集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划分类型信息填入相应栏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参加磋商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能提供上述证明文件的不予认可。
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的不予认可。
4、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及事项,在签订合同时供需双方友好商定。
5、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
第三章 评定成交的标准
一、评审方法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得分满分100分,磋商小组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若评审得分相同,则最后报价低者列前;若最后报价也相同,则技术得分高者列前;均相同,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次评审将对符合第二章第十九条第1、2、3款的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价格扣除只用于评审过程,如成交,成交价格仍按照其最后报价进行公示。
4、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
二、磋商小组
1、采购人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专家组成,负责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三、评审程序
1、供应商在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2、竞争性磋商不进行公开唱价。磋商小组在磋商开始后对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3、磋商小组按照“附表1:资格审查表”、“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的要求对磋商响应文件逐一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有任意一项审查结论不合格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也须在政采云中完成。
5、磋商小组各成员按照“附表3综合评分表”要求,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在分值范围内进行评分,然后汇总磋商小组各成员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即为供应商的评审得分。
6、磋商小组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若评审得分相同,则最后报价低者列前;若最后报价也相同,则技术得分高者列前;均相同,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7、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供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磋商的澄清
1、磋商小组在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供应商的澄清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政采云具体操作如下:
在评审过程中,如评审小组对磋商响应文件有疑问,由评审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发函,或由采购代理机构代替发起。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予以回复。此回复将作为磋商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询标澄清
(1)政采云平台通过待办事项和短信提醒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
(2)供应商在“询标澄清-待办理”标签页下选择状态为“待澄清”的项目,点击操作栏【澄清】。
(3)查看函内容,在澄清截止时间前上传澄清文件并对澄清文件进行签章。(注:澄清文件必须以PDF格式上传,文件大小:50M。)
(4)签章完成,文件名称处显示“已签章”,供应商可“撤回签章”修改澄清函和“查看文件”。
(5)确认澄清文件内容后,点击右上角【提交】;(注:供应商未对澄清文件签章,提交时,弹框提醒“澄清文件未签章,请进行签章操作”,如遇CA突发情况无法签章,供应商可点击【放弃签章并提交】提交澄清文件;反之则签章后再提交。)
(6)完成状态:供应商澄清文件提交成功后,在“询标澄清-全部”标签页下显示状态为“已澄清”。
3、供应商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将被视作自动放弃。
五、其他说明
1、采购人不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不退还磋商响应文件。
2、价格是评审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
3、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价格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
(1)磋商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2)磋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顺序修正。修正后的价格若高于磋商报价,则成交价以磋商报价为准,评审价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修正后的价格若低于磋商报价,则成交价以修正后价格为准,评审价以磋商报价为准。如供应商不接受按以上规则确定的评审价和成交价,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二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停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废标公告,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附表1:
资格审查表
序号 |
审查项目 |
要求 |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应提供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会计报表)。 |
3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
4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①2019年度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②2019年度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应提供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5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
6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提供“其他资格要求需提供的声明函”。 |
7 |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提供“其他资格要求需提供的声明函”。 |
8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提供“其他资格要求需提供的声明函”。 |
结论 |
附表2:
符合性审查表
1 |
磋商有效期:符合第二章第六条的要求。 |
提供“磋商函”。 |
2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1)磋商响应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磋商响应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供应商单位2020年3月-2020年5月为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复印件。 |
3 |
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 |
符合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九、1条的要求 |
4 |
其他 |
对同个子包不允许提供两个磋商方案 |
不允许出现与磋商文件有重大偏离的磋商响应文件 |
||
供应商不得在磋商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 |
||
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磋商文件中“▲”标记) |
||
5 |
磋商报价 |
本项目设有预算价80万元人民币。磋商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对应子包预算价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
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
||
结论 |
注:1、上述资料未按磋商文件要求附入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2、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3、供应商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应提供供应商单位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
附表3:
综合评分表
采购编号:YYJZZX-20200401
评标项目 |
分值 |
评审内容及评分说明 |
价格分 (20分) |
20分 |
参与评审的价格=最终报价-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值(扣除6%)。 评标基准价=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参与评审的价格中最低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得分为满分20分。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20分。 报价得分以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提供证明材料) |
资信、技术及商务分(80分) |
类似业绩 (6分) |
提供2017年1月1日起至今(合同签订日为准)类似的合同,合同期不少于1年(或连续12个月),每个业绩得3分,最高6分。 1、同一个项目下的多个合同,只能认定为一个合同; 2、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体系认证证书 (5分) |
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具有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证书须在有效期内,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
企业信用 (3分) |
供应商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AAA级及以上的得3分,AA级的得2分,A级的得1分,不累计得分。 证书须在有效期内,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或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
文明单位(3分) |
供应商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文明单位”称号:省级及以上得3分,地市级的得2分,其他(县级市、县、区)级的得1分,不累计得分。 证书须在有效期内,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或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
项目管理服务理念和目标(10分) |
从整体构想思路的创新性(2分),目标的明确性(2分),表述的完整性(2分)和可操作性(2分),管理指标与整体定位的准确性(2分)进行比较打分; |
|
服务方案 (36分) |
供应商制定食堂卫生保洁方案。磋商小组根据方案内容的完整性(3分)、适用性(3分)、保洁质量的明确性(3分)进行评分。 |
|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制定的食堂管理方案的完整性(3分)、适用性(3分)、科学性(3分)进行评分。 |
||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制定的安全作业方案的完整性(3分)、适用性(3分)、科学性(3分)进行评分。 |
||
供应商制定针对本项目的组织机构(3分),岗位设置(3分),人员安排(3分)方案。由磋商小组根据相关条款和采购内容要求进行评定并酌情打分。 |
||
应急保障方案(8分) |
对提供应急保障方案的停水、停电应对措施(2分)、重大任务保障(2分)、防火防盗(2分)、防食物中毒(2分)等方案打分进行比较打分; |
|
合理化建议(3分) |
供应商有针对性的分析本项目的服务区域及服务需求并提出具有可行性的合理化建议,磋商小组酌情打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
快速服务响应能力 (4分) |
供应商在本项目执行期间,能通过就近的地理区域、快速的交通优势提供最省时的服务响应(2分);通过对服务项目所在地人文环境的熟识,提供最高效的服务响应(2分)。供应商可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由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快速服务响应能力进行相对比较,酌情评分。 |
|
政府采购政策分(2分) |
供应商是国家认定的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加2分。(提供证明材料) |
磋商小组成员签名: 年 月 日
注:*1、不允许出现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或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人的报价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情况;
*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第四章 合同样本
(本合同为合同样稿,最终稿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余姚市人民政府梨洲街道办事处
成交供应商(以下称乙方):
根据关于 (项目名称) 采购结果,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 |
服务期 |
梨洲街道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
16个月 (2020年9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
二、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成交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元整(¥ 元),合同金额包含人身意外保险费。
四、履约保证金:
1.乙方交纳(大写)人民币 (合同价的10%) 元整(¥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3.履约保证金自合同期结束后,10天内无息退还。如续签合同的,则履约保证金暂不予退还。
五、付款方式:
1、服务费由甲方考核验收合格后,每三个月拨付一次(按比例支付)。
2、每次支付前扣除应扣罚的金额。
六、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
七、服务质量要求
满足采购文件第四章所述的所有要求,并按照乙方磋商响应文件所述方案实施。
八、考核要求
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要求,由甲方制定考核方案进行考核。
九、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给乙方任何补偿,且不予退还乙方所交的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追究乙方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违约责任;
2.乙方在合同执行期间,未能认真履行义务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给乙方任何补偿,且不予退还乙方所交的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追究乙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违约责任;
3.乙方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在合同履行期间除因重大疾病住院治疗、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需提供相关部门证明材料)等无法继续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被责令停止执业、吊销资格、羁押或判刑外不允许更换;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更换项目负责人时,未经甲方书面批准,视为乙方违约,甲方保留解除合同的权利,并有权追究乙方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违约责任。
4.采购文件所述的视为违约的行为。
5.其他违约责任: 。
十、安全生产
乙方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应做到操作规范,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管理,如在履约过程中出现人身意外或伤害等事故,所有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涉。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调解决。协商不成时,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十三、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浙江省余姚市。
十四、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五、以上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采购代理机构执一份,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本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由“梨洲街道办事处食堂餐饮服务”及“梨洲街道城管中队食堂餐饮服务”两部分组成,主要内容涉及供应三餐、食堂管理、食堂清洁等。
二、综合物业管理服务范围
负责职工打卡、职工工作用餐、值班人员用餐及来客接待用餐、布菜等工作。自觉接受采购单位就餐人员的就餐建议,提高餐饮质量。大厅的桌椅须每天擦拭,在用餐结束后必须马上清理桌上的剩菜残根。食堂清洁(含食堂卫生间):每天清理,玻璃部分做到每周清理3-4次。 地面、墙面:无蜘蛛网、污迹,墙面无脏点。食堂厨余垃圾分类及清理。食堂人员持证上岗,管理符合市场监督要求。
1、梨洲街道办事处食堂服务要求:
(1)、需提供所有工作人员(约200人)的就餐(保证食堂就餐需要,包括工作餐、值班用餐、来客接待用餐等)。供应商为采购单位的食堂提供工作人员,为采购单位提供就餐烹饪。食材及厨房用具、烹饪场所由采购单位提供。具体菜品按采购人要求提供。
(2)自觉接受采购单位就餐人员的就餐建议,提高餐饮质量。
(3)大厅的桌椅须每天擦拭,在用餐结束后必须马上清理桌上的剩菜残根。
(4)食堂清洁:每天清理,玻璃部分做到每周清理3—4次。地面、墙面:无蜘蛛网、污迹,墙面无脏点。
(5)食堂厨余垃圾分类及清理。
(6)食堂人员持证上岗,管理符合市场监督要求。
(7)食堂卫生间设施每天至少四次以上擦拭、冲洗,地面半干湿拖,保持干净无异味(放檀香),并做好巡回保洁。
(8)及时收集生活及办公垃圾,做好垃圾分类和日产日清日处理。
(9)积极配合采购人工作,搞好迎检工作,保证随叫随到。
2、梨洲街道城管中队食堂服务要求:
(1)、需提供所有工作人员(约70人)的就餐(保证食堂就餐需要,包括工作餐、值班用餐、来客接待用餐等)。供应商为采购单位的食堂提供工作人员,为采购单位提供就餐烹饪。食材及厨房用具、烹饪场所由采购单位提供。具体菜品按采购人要求提供。
(2)自觉接受采购单位就餐人员的就餐建议,提高餐饮质量。
(3)大厅的桌椅须每天擦拭,在用餐结束后必须马上清理桌上的剩菜残根。
(4)食堂清洁:每天清理,玻璃部分做到每周清理3—4次。地面、墙面:无蜘蛛网、污迹,墙面无脏点。
(5)食堂厨余垃圾分类及清理。
(6)食堂人员持证上岗,管理符合市场监督要求。
(7)食堂卫生间设施每天至少四次以上擦拭、冲洗,地面半干湿拖,保持干净无异味(放檀香),并做好巡回保洁。
(8)及时收集生活及办公垃圾,做好垃圾分类和日产日清日处理。
(9)积极配合采购人工作,搞好迎检工作,保证随叫随到。
3、特殊时期加班: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加班工作时,供应商必须积极配合采购人做好加班工作,加班费另行协商支付。
三、人员配置
1、供应商需为本项目配备管理人员1人、厨师3人(其中2人负责梨洲街道办事处,1人负责梨洲街道城管中队)、点心师1人、帮厨7人(其中5人负责梨洲街道办事处,2人负责梨洲街道城管中队),满足本项目服务需求。管理人员要求有丰富的管理经验,身体健康;厨师要求拥有1级以上职称证书,身体健康,年龄45周岁以下;点心师要求拥有相应职称证书,身体健康;帮厨必须身体健康,有吃苦耐劳精神。上述人员均应具有卫生等相关执法部门认可的上岗条件。
注:供应商成交后,人员可以按实际情况自行安排,但必须满足采购人的需求。
2、管理人员1人:主要负责职工打卡、综合管理、协调指挥;
厨师人员3人:主要负责烧菜,听从管理人员的调配;
点心师1人:主要负责制作点心,听从管理人员的调配;
帮厨7人:辅助厨师、点心师工作,听从管理人员的调配;
注:1、上述人员可根据能力等各自调配,但必须满足本项目需求。
2、所有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遵纪守法,形象端正,身体健康,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文明与规范用语,严禁在作业范围内吸烟,服从业主单位指令与调度,在服务过程中着装统一、佩带专用工具,具有基本的服务素质和相应的服务技能
四、其他事项
1、本项目磋商报价包括员工的工资、福利、岗位补贴、社保(和意外保险)、服装费用、企业管理费用、利润及税金、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各项费用、采购服务费等费用(加班费另行结算)。
2、供应商须为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供应商在服务期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工作人员发生各种事故(包括治安、交通、劳资纠纷等事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
3、供应商只涉及服务费,其他材料,工器具等全部由采购人负责。
4、若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另行协商。
五、考核办法
本考核自合同生效后试行,作为服务合同的附件,若在实行中有较大偏差双方可予以协商修改。考核由采购人成立考核小组,按每季度考核和日常抽查形式,总分为100分,及格分为85分,按合同予以支付季度全额款项;低于85分的,每扣1分扣钱1000元;80分以下每次扣除10%的季度款支付;连续两季度考核得分低于80分,将扣除履约保证金,并清退成交供应商。
序号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满分 |
得分 |
扣分原因 |
1 |
日常管理 |
管理规章制度健全、人员岗位职责明确,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工作有详尽的记录。 |
25分 |
||
菜品的满意度。 |
|||||
食堂的工具、设施维护保养到位;采购人提出的要求及时整改到位。 |
|||||
职工打卡、职工就餐安排有序 |
|||||
人员稳定,有考勤记录,交接班有交接记录,员工准时上下班,随叫随到。 |
|||||
2 |
安全管理 |
有突发事件工作预案,有安全生产日常培训、及时处理紧急情况。 |
25分 |
||
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及时上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排除,对所有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记录并保存。 |
|||||
无火灾、偷盗、破坏等行为。 |
|||||
配合采购人管理度、采购人意见落实度 |
|||||
执证上岗,制服上岗,不能出现脱岗现象。 |
|||||
3 |
卫生保洁 |
食堂整体干净、整洁面貌。 |
25分 |
||
食堂无积尘、污迹、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
|||||
食堂卫生每周打扫一次。 |
|||||
用餐结束后必须马上清理桌上的剩菜残根。 |
|||||
食堂日常管理及清洁服务。 |
|||||
4 |
现场抽查 |
食堂及洗手间清洁度、有无异味。 |
25分 |
||
抽查时现场环境卫生是否达标,有无异味及整洁度。 |
|||||
管理制度健全情况,否按规定在岗。 |
|||||
重大问题及时发现、报告、查处是岗。 |
|||||
总分 |
100分 |
第六章 商务条款
序号 |
内 容 |
1 |
服务期限:16个月(2020年9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服务完成时间:具体根据采购人要求。 |
▲2 |
付款方法和条件: 1、服务费由甲方考核验收合格后,每三个月拨付一次(按比例支付)。 2、每次支付前扣除应扣罚的金额。 注:采购人付款前,供应商应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提供正规税务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不予支付。 |
▲3 |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价款的10% |
4 |
履约保证金形式: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递交。合同履约完成后无息退还。 可选择:银行汇票(电汇)、支票(仅限于使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的银行开具的支票)、保函。 |
5 |
授予合同: ①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及成交通知书确定的金额签订合同。 ②成交供应商如不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或磋商响应文件各项条款的邀约与要约,或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将按《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上报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 |
第七章 附件
附件一
磋商函
致:余姚市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全称) 授权 (全名、职务) 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梨洲街道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YYJZZX-20200401)竞争性磋商活动,代表本公司处理本次项目中的一切事宜,在此:
1、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磋商响应文件。
2、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并承诺如下:
(1)磋商报价为报价一览表载明的磋商报价。
本报价已经包含了本次项目应纳的税金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报价方式应包含的其它费用。本报价在磋商有效期内固定不变,并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受利率波动的影响。
(2)本磋商响应文件自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 天内有效。
(3)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有关的澄清/修改文件(若有),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提出任何异议的权利。
(4)保证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条款规定。
(5)保证在确定成交后忠实地执行与采购人所签署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6)完全同意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关代理服务费的条款,保证在确定成交后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金额、时间和方式,向贵方一次性交纳代理服务费。我方如逾期未交纳(含未足额)的,愿凭贵方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规定应交纳金额(含欠交纳)的200%交纳违约金和滞纳的银行利息。承诺在未交足上述违约金和利息前,同意不再参加贵方代理的其他项目,如果贵方不接受我们的参加,我们自愿放弃任何方式进行抗辩的权力。
(7)我们郑重声明:我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后附:(如不在同页,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余姚市人民政府梨洲街道办事处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 (授权代表姓名)为授权代表,参加梨洲街道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YYJZZX-20200401)磋商活动,其在磋商活动中的一切行为本单位均予承认。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附:
授权代表姓名:
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传真: 电话: 邮编:
后附:(如不在同页,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本项目由授权代表签署磋商响应文件的,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供应商单位2020年3月-2020年5月为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复印件。
附件四
报价一览表
采购编号:YYJZZX-20200401
项目名称:梨洲街道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单位:人民币
子包号 |
服务名称 |
磋商报价(人民币元) |
1 |
梨洲街道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
大写: 元 小写: 元 |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附件五
分项报价表
采购编号:YYJZZX-20200401
项目名称:梨洲街道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单价 |
小计 |
1 |
||||
2 |
||||
3 |
||||
磋商报价 |
元 |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附件六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致:采购人
我单位承诺:
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情况介绍如下:
(内容包括:主要设备、专业技术人员等)
……
特此承诺。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附件七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致:采购人
我单位承诺:
我单位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注:1、供应商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应就供应商单位成立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段进行承诺。
2、政府采购法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附件八
其他资格要求需提供的声明函
致余姚市人民政府梨洲街道办事处
关于梨洲街道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YYJZZX-20200401),本单位承诺如下:
1、我单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我单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我单位非联合体采购。
特此承诺。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附件九
商务条款响应表
采购编号:YYJZZX-20200401
项目名称:梨洲街道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序号 |
磋商要求 |
磋商响应 |
偏离说明 |
注:须与商务条款逐项比较填写。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附件十
服务要求响应表
采购编号:YYJZZX-20200401
项目名称:梨洲街道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序号 |
磋商要求 |
磋商响应 |
偏离说明 |
注:须与第五章“服务要求”逐项比较,如有偏离的,须在本表中列明,并提供详细的偏离说明。如供应商未在本表中列出偏离说明,即使其在磋商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说明与磋商文件要求有所不同或回避不答,亦视为完全符合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最佳值并写入合同。若成交供应商在定标及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其放弃成交资格。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附件十一
合同条款响应表
子 包 号:
序号 |
磋商要求 |
磋商响应 |
偏离说明 |
注:须与“第四章 合同样本”逐项比较,如有偏离的,须在本表中列明,并提供详细的偏离说明。如供应商未在本表中列出偏离说明,即使其在磋商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说明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有所不同或回避不答,亦视为完全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最佳值并写入合同。若中标供应商在定标及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其放弃中标资格。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附件十五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 ),由本企业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 ),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
日 期:
填写说明:
1、本声明函为财库[2011]181号文附件的标准格式,必须按该格式填写;本声明函由供应商填写,请认真阅读相关政策文件;
2、如供应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的,请在相应文字处后面打钩,如“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 “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如供应商是代理商,提供其他企业制造的货物,请如实填写其他企业的划分类型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时视同中型企业,因此,只有小微企业提供自己的货物或者小微企业提供其他小微企业的货物时,供应商才算小微企业,才能享受评标标准里的价格扣除优惠。
附件十六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需提供)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致:采购人
本人经由 (供应商名称) 法人代表(负责人) (姓名)合法授权参加梨洲街道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YYJZZX-20200401)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 □不存在利害关系 □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
A.投资关系 B.行政隶属关系 C.业务指导关系
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 。
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 □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 □与 (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
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
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
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
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
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
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
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
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 。
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
四、我发现 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 项利害关系。
(供应商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注:1、本表非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内容,不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
2、本表在磋商现场由代理机构提供给各供应商,由各供应商签署。
中小微行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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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 |
中型企业 |
小型企业 |
微型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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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X(人) |
营业收入Y (万元) |
资产总额Z (万元) |
从业人员X(人) |
营业收入Y (万元) |
资产总额Z (万元) |
从业人员X(人) |
营业收入Y(万元) |
资产总额Z(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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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林牧渔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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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Y<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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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Y<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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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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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业 |
300≤X<1000 |
2000≤Y<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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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300 |
300≤Y<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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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0 |
Y<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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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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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Y<80000 |
5000≤Z<80000 |
|
300≤Y<6000 |
300≤Z<5000 |
|
Y<300 |
Z<300 |
4、批发业 |
20≤X<200 |
5000≤Y<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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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X<20 |
1000≤Y<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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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5 |
Y<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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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零售业 |
50≤X<300 |
500≤Y<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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