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石河子市人民医院膳食科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一次性用品、炊具采购磋商公告 | ||||||||||
石河子市人民医院膳食科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一次性用品、炊具采购磋商公告
受 石河子市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委托, 新疆众信恒宇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对 师市采购2020-384号-05、 石河子市人民医院膳食科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一次性用品、炊具采购 (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组织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优惠、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能及时按采购人需求提供合格的货物。 2.2)在当地有经营实体店,且具有良好的业绩和口碑,无任何不良经营记录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受托为本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开标当日之前的信用信息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投标人;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因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将于2020年7月15日至7月31日进行系统迁移工作,期间将暂停一切平台操作流程,本项目采用线下方式进行,不再进行线上业务操作。 (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0年7月30日至2020 年8月8日上午10:00-13:30、下午16:00-20:0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新疆众信恒宇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二部(石河子市北三东五路口爱派国际大厦17楼) (3)领取方式:各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份(盖单位鲜章)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份。 7、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0年8月9日11: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文件列明的递交地点。 8、开标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八分中心开标二厅(石河子市北三路41小区120栋三楼) 9、联系人: 本项目采购人:石河子市人民医院 地 址:石河子市北三路 联系人:龚禾 联系方式:0993-2051126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众信恒宇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石河子市爱派国际大厦17楼 联 系人: 董祺、王紫千 、孙彭格格 联系电话: 14709932211、16609933730、13366698688、0993-2610162(办)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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