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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第十六中学食堂服务竞争性评审文件 定稿版.zip
枣庄市第十六中学餐厅管理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竞争性评审文件
枣庄市第十六中学
2020年7月29日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评审公告
第二章总则
第三章承接主体须知
第四章项目要求
第五章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参考文本)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附件
第一章竞争性评审公告
枣庄市第十六中学就枣庄市第十六中学餐厅管理服务单位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评审,欢迎符合条件的承接主体参加报价。
一、项目编号:2020-01号
二、项目名称:枣庄市第十六中学餐厅管理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
1.本项目购买预算总额为0元。
2.购买服务范围:枣庄市第十六中学南北校区餐厅管理服务单位采购项目共分两个标段,第一标段北校区餐厅管理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第二标段南校区餐厅管理服务单位采购项目,具体购买服务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评审文件中商务.技术的相应规定为准。承接主体的响应文件必须满足本次购买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
四、项目分包情况:
货物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技术要求 |
第一标段枣庄市第十六中学北校区餐厅管理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
1、报价单位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的资格;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食品卫生安全案件当事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单位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具有承揽学校餐厅服务经验的专业管理服务团队,有承担大型餐饮供餐履行合同的能力,能提供高效优质服务;熟悉饮食卫生等相关的法规知识; 3、既往餐厅经营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业绩,无任何不良经营行为,无食物中毒或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的竞争;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第二标段枣庄市第十六中学南校区餐厅管理服务单位采购项 |
五、获取评审文件
凡有意参加本次竞争性评审活动的承接主体,请自行下载评审文件。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1.获取文件时间: 2020年7 月30日08时00分至 2020年8月5日17时00(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尚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枣庄市新城光明大道3666号)
3.方式: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提供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食品经营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信用查询等以上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备查,复印件装订成册。报名时上述资料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者,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报价报名时的资格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最终通过或合格,报价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现场组织的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4.售价:200元/份
5. 联系人: 郑雪 联系电话: 0632-5765126
七、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8月11日14时至2020年8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枣庄市第十六中学党员活动室
八、评审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8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枣庄市第十六中学党员活动室
第二章总则
一、项目名称
枣庄市第十六中学餐厅管理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枣庄市第十六中学南北校区餐厅管理服务单位采购项目共分两个标段,第一标段北校区餐厅管理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第二标段南校区餐厅管理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
本项目购买预算总额0,共分为2个标段
四、服务周期
一年
第三章承接主体须知
一、总则
本竞争性评审文件适用于本文件“第四章项目要求”所叙述的内容。承接主体应仔细阅读本竞争性评审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评审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本次购买方式为竞争性评审,指承接主体按照竞争性评审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评审小组根据评审结果推荐承接主体,确定枣庄市第十六中学餐厅管理服务单位采购项目最终承接方。
1.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评审文件仅适用于本评审文件中所叙述的购买服务活动。
2.定义
2.1“购买主体”系指枣庄市第十六中学。
2.2“承接主体”系指向购买主体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
2.3“服务”系指按本竞争性评审文件规定承接主体须承担的相关服务。
3.评审依据及原则
3.1《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
3.2《山东省政府购买服务竞争性评审和定向委托方式管理办法》(鲁财采〔2020〕8号);
3.3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
4.合格的承接主体
4.1符合《山东省政府购买服务竞争性评审和定向委托方式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4.2符合本竞争性评审文件“承接主体资格要求”和“项目报名限制要求”规定,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同时参与本次竞争性评审项目;
符合上述条件的承接主体即为合格承接主体,具有参与评审的资格。
%1. 保密
参与评审活动的当事人应对承接主体响应文件中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 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6.1所有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6.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6.3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元。
%1. 偏离
购买主体允许响应文件偏离竞争性评审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竞争性评审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幅度和项数,否则其报价无效。
%1. 其他条款
8.1承接主体成交后直至验收止,未经购买主体同意,承接主体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或者分包,如出现上述情形,购买主体可将其列入不良记录,要求支付违约金并取消其成交资格,与其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承接主体承担。
8.2 不论评审过程和结果如何,承接主体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
8.3 除非有特殊要求,竞争性评审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承接主体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二、竞争性评审文件
1.竞争性评审文件由七章组成:
第一章竞争性评审公告
第二章总则
第三章承接主体须知
第四章项目要求
第五章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参考文本)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附件
2.竞争性评审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1购买主体对已发出的竞争性评审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应当在竞争性评审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意向承接主体发出澄清、修改的补充文件。需要为此调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重新确定,并就变更后的报价截止时间重新发出通知。
2.2购买主体一旦对竞争性评审文件作出了澄清、修改,即刻发生效力,购买主体有关的补充文件,将作为竞争性评审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现实的或潜在的承接主体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澄清和修改文件。同时,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三.响应文件
(一)总体要求
参加评审的承接主体应仔细阅读评审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评审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从和合法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评审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响应文件的组成
1.响应文件组成
1.1 响应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
商务部分指承接主体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
技术部分指承接主体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服务符合竞争性评审文件规定的文件。
本次购买活动,承接主体须按竞争性评审文件中的规定提交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报价被拒绝且不允许在评审开始后补正。
1.1.1 商务文件包括:
(1)★报价函;
(2)★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副本、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副本等在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出具的2018年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表、利润(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财务报表;
(5)★承接主体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竞争性评审日前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纳税申报)原件或加盖承接主体公章的复印件);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主管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格式自拟,复印件加盖公章);
(6)★承接主体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竞争性评审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及人员缴费明细表原件或加盖承接主体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承接主体参加政府购买服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8)★承接主体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承接主体自行查询信用记录(截图盖章),如实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格式见附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前。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址www.creditsd.gov.cn)。
(9)★承接主体基本情况表(见附件);
(10)★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表(见附件,后附服务团队人员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健康证书等);
(11)★2017年1月至今完成食堂服务业绩一览表(见附件。后附完整的合同复印件);
(12)★商务条款偏离表(见附件);
(13)承接主体认为需要提交的证明其有能力实施本项目要求服务的其他商务文件。
承接主体的上述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完整,且以中文为准,其中的字体、印章要清晰,否则其报价无效。
1.1.2技术文件包括:
(1)★报价一览表;
(2)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1、供应商的经营管理实施方案(包括食品安全管理、采购方案、仓储管理、送餐方案、菜品管理方案、投标人的人员配备、卫生管理、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等);
2、供应商的服务承诺(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就经营安全、供应时间、提供餐饮的标准、数量、质量、价格等方面做出教职工、学生用餐接待满意度服务承诺;
3、供应商的制度建设情况及管理措施;餐厅使用设备工具等,并在报价文件中给出具体清单。
4、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如对采购文件中所提出服务内容和有关要求的承诺、招标人优势分析、保证产品质量的措施,投标人的后勤支持情况介绍、彩色图片、场地租赁合同等);
(3)服务规范偏离表(见附件)
(4)承接主体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
1.2响应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装订成册提交。响应文件封面上标注“正本”或“副本”字样,注明评审文件编号、项目名称和承接主体名称。承接主体应保证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三)报价(本次采购无报价)
1.报价要求
1.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含税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各项购买服务等的费用和所缴纳的所有价格、税、费。在其他情况下,由于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他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承接主体自行承担。
1.2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报价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被拒绝。
1.3本项目不允许承接主体转包。
1.4承接主体须严格按照报价一览表规定的内容填写,对报价若有说明,应在报价一览表显著处注明。
2.报价有效期
2.1自公开报价之日起,报价有效期为60日。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拒绝。
2.2在特殊情况下,购买主体可与承接主体协商延长报价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承接主体除按照购买主体要求修改报价有效期外,不能修改响应文件的其他内容。
3.报价内容填写说明
3.1承接主体应详细阅读竞争性评审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竞争性评审文件中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竞争性评审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可能导致报价被拒绝。
3.2响应文件规格幅面为(A4),技术文件应与正文一致,使用宋体小四号字。响应文件须严格按照竞争性评审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格式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响应文件,其报价有可能被拒绝。
3.3报价一览表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3.4承接主体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报价行为,特别要求承接主体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中,均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承接主体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承接主体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承接主体在偏离表中遗漏披露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偏离,则评审小组有权视具体情形评审时予以处理,乃至对该报价予以拒绝。
3.5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或增删,必须有承接主体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3.6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承接主体承担。
3.7承接主体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购买主体或评审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四)响应文件的签署与其他要求
1.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规定。
1.2承接主体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报价将被拒绝。
1.3承接主体须在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响应文件正本指定的位置上加盖公章,并按照竞争性评审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正本指定的位置上签字或盖章。
1.4按照竞争性评审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的顺序统一编制目录装订成册。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承接主体承担。装订必须采用胶订或线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不得粘贴。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1响应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
响应文件密封袋内装响应文件正副本及承接主体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封口处加盖承接主体公章,封皮上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承接主体名称。
1.2如果承接主体未按上述要求对响应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购买主体对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购买主体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承接主体。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须按照竞争性评审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在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文件,购买主体拒绝接收。
(六)响应文件补充、修改与撤回
1.1承接主体可以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2承接主体撤回响应文件的要求由承接主体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须按照竞争性评审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购买主体,同时在封皮上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承接主体名称,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四、评审步骤和要求
(一)组建评审小组
购买主体按照《山东省政府购买服务竞争性评审和定向委托方式管理办法》以及有关规定组建评审小组。评审由依法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小组由购买主体代表和具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共同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及以上单数。
1.评审小组成员的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必须严格保密。
2.评审小组成员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
3.评审小组负责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比较、评定,并按本竞争性评审文件的规定推荐承接主体。
4.评审小组具有依据竞争性评审文件进行独立评审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评审小组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报告应当注明不同意见。评审小组成员拒绝评审或者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果。评审小组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5.评审小组的职责:
5.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评审文件要求,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并作出评价;
5.2要求承接主体解释或澄清响应文件;
5.3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小组根据评审结果和评审文件有关规定,按照得分高低排序提出候选承接主体名单,形成评审报告并由评审小组成员签字。
5.4告知购买主体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承接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
6.评审小组的义务:
6.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6.2提出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
6.3严格遵守评审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
6.4发现承接主体在评审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制止;
6.5按照竞争性评审文件的规定进行独立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6.6编写并审定评审报告;
6.7配合购买主体答复承接主体提出的质疑;
6.8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购买主体、承接主体的商业秘密保密;
6.9配合财政部门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7.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7.1承接主体或者承接主体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7.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7.3与承接主体有经济利益关系;
7.4曾因在购买、评审以及其他与报价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7.5与承接主体有其他利害关系。
(二)评审程序
1.宣布评审纪律以及回避提示;
2.推荐评审小组组长;
3.资格性审查;
4.技术评审与商务评审;
5.澄清有关问题;
6.综合评分;
7.推荐承接主体;
8.编写评审报告
(三)评审
1.资格性审查
1.1评审小组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评审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合格、文件签署是否齐全、有无计算错误等。
1.2评审小组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竞争性评审文件的要求。
1)实质上响应的报价是指与竞争性评审文件上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否则将视为无效报价。
2)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服务质量、项目方案等明显不能满足竞争性评审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竞争性评审文件不一致,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承接主体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
A.竞争性评审文件“响应文件组成”部分中,带“★”号部分的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
B.报价超过项目预算的;
C.不符合竞争性评审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1.3响应文件的细微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竞争性评审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承接主体造成不公正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1.4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响应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外来证明。
1.5当符合条件的意向承接主体少于3家时,评审小组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决定继续进行评审、改为定向委托方式、修订购买需求重新发布公告或发出邀请函。
2.技术评审与商务评审
2.1经资格性审查后确定的符合要求的承接主体后,由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承接主体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评审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承接主体为成交候选承接主体的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竞争性评审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评审时,评审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承接主体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2.2若两家及以上承接主体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文件得分由高到低排列。
评审小组认为,承接主体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审小组可以取消该承接主体的报价资格,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在后面的承接主体递补,以此类推。
2.3评审完成后,评审小组向购买主体出具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由评审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
2.4购买主体根据评审小组评审意见和候选承接主体名单,研究确定服务项目承接主体。
3.澄清有关问题
3.1评审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承接主体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承接主体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2评审小组要求承接主体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由评审小组成员签字。承接主体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承接主体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小组可拒绝该报价。评审委员会采用综合评分法,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单位。本项目不承诺最低价中标,按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确定中标候选单位。第一标段、第二标段投标单位可以同时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若第一标段中标的单位,在第二标段评审时排名任然第一,则有评审委员会确定第二名为中标候选单位
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单位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委员会提出的排序名单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采购。
4.综合评分表
序号 |
评标项目 |
评分标准 |
打分范围 |
分值 |
|
1 |
商务部分 |
同类型业绩(20) |
2017年1月1日及以来签订的或正在经营服务期内的学校餐厅经营服务的业绩合同,每提供一个得4分,本项最多得20 分(要求为目前仍在经营中的学校餐厅,以合同原件为准,没有提供不得分,提供不全不得分) |
0-20 |
20 |
信誉荣誉(12分) |
1.供应商通过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计3 分; 2.供应商通过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计3 分; 3.供应商通过ISO18001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计3 分; 4.供应商通过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计3 分; 备注:提供证书原件,同时必须从报价文件中以复印件形式体现出来,否则不得分。 |
0-12 |
12 |
||
2 |
技术部分 |
经营管理服务方案 |
1.经营模式及措施合理情况:拥有较强的专业服务队伍、措施完善,经营模式先进科学、能够很好的满足用户实际使用要求,有突出的服务特点,得12分;经评审委员会横向对比,存在瑕疵或者不足的以1分为单位进行递减;. 2.经营理念合理情况:经营理念先进科学、能够很好的满足师生用餐实际要求得12分;经评审委员会横向对比,存在瑕疵或者不足的以1分为单位进行递减;. 3.人员、设备条件配备合理情况(包含对餐饮作业区适合自身作业条件的改造装修等):人员配备上岗证健康证及人员、设备配备合理得12分;经评审委员会横向对比,存在瑕疵或者不足的以1分为单位进行递减; 4.服务承诺合理情况:供应商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方案(包含售后服务承诺、定期维护、维修响应时间、处理办法、解决时间等及时且切实可行的得12分,经评审委员会横向对比,存在瑕疵或者不足的以1分为单位进行递减;. |
0-48 |
48 |
备注:综合评价酌情打分 |
|||||
管理制度 |
管理制度饮食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合理情况:有较好的食堂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对各个食堂区域消毒等措施可行的得10分,经评审委员会横向对比,存在瑕疵或者不足的以1分为单位进行递减; |
0-10 |
10 |
||
应急预案 |
紧急事故处理方案合理情况:发生紧急事故的处理方案得当的得10分,经评审委员会横向对比,存在瑕疵或者不足的以1分为单位进行递减; |
0-10 |
10 |
||
总分 |
100分 |
注:(1)评分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分数列是指承接主体在某评审项目中得到的最高分。
(3)合格承接主体有效得分为各评委的算术平均值。
5.确定承接主体名单
5.1评审小组提出候选承接主体名单,并形成评审报告由评审小组成员签字。购买主体根据评审小组评审意见和候选承接主体名单,研究确定服务项目承接主体。
5.2承接主体依照竞争性评审文件要求可以对两个包进行投标报价,但只能中一个标段。评审小组根据竞争性评审文件各包的规定,确定承接主体。
5.3承接主体除因法定不可抗力外不得随意放弃成交资格,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承接主体确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政府购买合同,或因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购买主体可按照承接主体的得分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承接主体为承接主体;依次确定其他承接主体与购买主体预期差距较大,或对购买主体明显不利的,购买主体可重新购买。
6.成交公告以及成交通知书
6.1确定承接主体后,购买主体应当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公告同时签发成交通知书。
购买主体不按照规定发布成交公告或者发布成交公告后不签发成交通知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给承接主体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6.2成交通知书对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购买主体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承接主体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报价无效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无效:
1.不具备《山东省政府购买服务竞争性评审和定向委托方式管理办法》规定条件;
2.未按要求登记提交报名材料的;
3.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评审文件规定要求制作、密封、签署、盖章;
4.拒绝报价、报价不确定或超出预算控制价或者有多个报价;
5.相关证件、证明文件、合同或其他文件的原件、复印件未按竞争性评审文件约定提交或提交的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
6.不符合竞争性评审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
7.响应文件正副本未区分或者内容严重不一致;
8.报价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评审文件要求;
9.无承接主体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10.响应文件未完全满足竞争性评审文件中带“★”号(如有)的条款或指标,或超过竞争性评审文件规定的允许出现负偏差的最大范围、幅度和最高项数;
11.对竞争性评审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整体复制粘贴经评审小组认定与所报服务不符;
12.低于成本价且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3.评审小组认定服务方案不符合竞争性评审文件要求;
14.评审期间,没有按评审小组要求提交经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
15.承接主体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
16.属于购买主体与承接主体、承接主体与承接主体相互串通报价情形;
17.对购买主体、评审小组及其他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公正;
18.竞争性评审文件规定的其他报价无效情形;
1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报价无效的其他情形。
对报价无效的认定,必须经评审小组集体作出决定并出具报价无效的事实依据,由承接主体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不影响评审小组作出的决定。
(五)重新公告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重新公告邀请:
1.符合条件的承接主体或者对竞争性评审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承接主体不足三家(评审小组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决定继续进行评审的除外);
2.出现影响购买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3.承接主体的报价均超过了预算控制价;
4.因重大变故,购买任务取消;
5.法律、法规以及竞争性评审文件规定其他情形。
重新公告邀请必须经评审小组集体作出决定,经评审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生效。
(六)特殊情况处置程序
1.评审活动终止
评审小组应当执行连续评审的原则,按照竞争性评审文件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审工作。出现评审专家临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专家数量不符合法定标准的,购买主体要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补齐专家,继续组织评审。如无法及时补齐专家,则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竞争性评审文件和所有响应文件,择期重新组建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前期参加评审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回避。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评审小组应终止评审:
(1)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
(2)发生评审小组名单泄密、评审信息泄露;
(3)出现非法干预评审工作;
(4)发现评审小组或者成员未按照竞争性评审文件规定评审或者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行为,且拒绝改正。
出现上述情形的,购买主体封存竞争性评审文件和所有响应文件,择期重新组建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2.评审小组中途更换成员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审小组成员不得中途更换:
2.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者需在评审过程中退出评审活动;
2.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者某几个评审小组成员需要回避;
退出评审小组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行为无效。由购买主体根据本竞争性评审文件规定的评审小组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审。
3.记名投票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发生分歧或者评审结论有异议需表决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评审小组全体成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七)违法违规情形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承接主体相互串通报价:
(1)向承接主体之间协商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承接主体之间约定承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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