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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南雁镇人民政府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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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亿邦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平阳县南雁镇食堂外包服务采购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平阳县南雁镇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招标文件,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并于2020年8月1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YBCG-20200709

2、项目名称:平阳县南雁镇食堂外包服务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 69.96万元

4、最高限价: 69.96万元

5、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最高限价

(万元)

备注

1

平阳县南雁镇食堂外包服务采购

1

69.96

平阳县南雁镇食堂外包服务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69.96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4、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及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购买服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7月30日-2020年8月12日下午14:30止

2、地点: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3、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4、售价:0元(免费)

5、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

6、提示: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0年8月12日 下午14:30

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评审现场。

五、开启(开始解密时间)

时间:2020年8月12日14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评审现场。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八、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

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形式“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未按规定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投标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的质疑将不予受理。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供通过账号登陆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证明材料。

3、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4、本项目开标会议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请供应商代表自行准备联网的计算机设备、“政府采购云平台”CA数字证书。会议开始后,应全程关注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的各类通知:在线询标等,及时澄清、响应等,避免逾期无效等情况的发生。

5、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亿邦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18058365298

联系传真:0577-63112589

地址:平阳县鳌江镇(兴鳌中路)家电城B区4幢三楼西三间

2、采购人: 平阳县南雁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苏先生

联 系电 话:13958969830

地址:温州市平阳县兴雁路与南雁大街交叉路口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平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63889763

传真:0577-63889959

地址:平阳县昆阳镇人民路平阳县财政局

温州政府采购项目现已开通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合作银行活动,如有需要请点击:https://ggzy.wzzbtb.com/wzcms/ggtz/50415.htm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 平阳县南雁镇食堂外包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电子标发布稿).doc

    450.1K

  • 电子操作指南及融资政策相关文件.zip

    1.9M

平阳县政府采购

平阳县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平阳县南雁镇食堂外包服务采购

采购编号:ZJYBCG-20200709

采购单位:平阳县南雁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13958969830

代理机构:浙江亿邦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577-63112589、18058365298

联系传真:0577-63112589

二○二○年七月

浙江亿邦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平阳县南雁镇食堂外包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线上电子招投标)

公告日期:2020730

项目概况

平阳县南雁镇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招标文件,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并于2020年8月1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YBCG-20200709

2、项目名称:平阳县南雁镇食堂外包服务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 69.96万元

4、最高限价: 69.96万元

5、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最高限价

(万元)

备注

1

平阳县南雁镇食堂外包服务采购

1

69.96

平阳县南雁镇食堂外包服务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69.96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4、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及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购买服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7月30日-2020年8月12日下午14:30止

2、地点: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3、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4、售价:0元(免费)

5、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

6、提示: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0年8月12日  下午14:30

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评审现场。

五、开启(开始解密时间)

时间:2020年8月12日14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评审现场。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八、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

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形式“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未按规定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投标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的质疑将不予受理。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供通过账号登陆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证明材料。

3、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4、本项目开标会议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请供应商代表自行准备联网的计算机设备、“政府采购云平台”CA数字证书。会议开始后,应全程关注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的各类通知:在线询标等,及时澄清、响应等,避免逾期无效等情况的发生。

5、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亿邦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18058365298

联系传真:0577-63112589

地址:平阳县鳌江镇(兴鳌中路)家电城B区4幢三楼西三间

2、采购人: 平阳县南雁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苏先生

联 系电 话:13958969830

地址:温州市平阳县兴雁路与南雁大街交叉路口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平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63889763

传真:0577-63889959

地址:平阳县昆阳镇人民路平阳县财政局

温州政府采购项目现已开通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合作银行活动,如有需要请点击:https://ggzy.wzzbtb.com/wzcms/ggtz/50415.htm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磋 商 通 知(邀 请)书

浙江亿邦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对平阳县南雁镇食堂外包服务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我们现通知贵单位(公司)参加,并请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认真准备好响应文件,按时进行线上电子投标。

采购编号

ZJYBCG-20200709

采购内容

平阳县南雁镇食堂外包服务采购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采购

供应商资格

按采购公告要求

报价有效期

90日历天(自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投标文件的签章

电子签章。采购文件所指的加盖单位公章为电子签章。

磋商响应文件须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印章(或签字)。

响应文件的组成

完整的《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个部分组成。

响应文件的编制

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的形式

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响应文件份数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

(2)“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当面送达由代理单位签收或采用邮寄形式由代理单位签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收件地址:平阳县鳌江镇(兴鳌中路)家电城B区4幢三楼西三间浙江亿邦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蔡先生收 联系电话:0577-63112589)。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提供投标保证金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与磋商开始时间

2020年8月12日下午14:30

磋商地点

1、代理机构于平阳县鳌江镇(兴鳌中路)家电城B区4幢三楼西三间(浙江亿邦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开评标活动;2、投标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在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须准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响应投标,不需要现场参与);

质疑受理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亿邦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机构地点:平阳县鳌江镇(兴鳌中路)家电城B区4幢三楼西三间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577-63112589、18058365298               

联系传真:0577-63112589

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投诉受理联系方式

平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63889763

传真:0577-63889959

地址:平阳县昆阳镇人民路平阳县财政局

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a.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

a.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当面送达由代理单位签收或采用邮寄形式由代理单位签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 “备份投标文件”(一份);

b.“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c.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

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

(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授权代表保持电话畅通,如线上解密失败,会在开启备份响应文件时与授权代表联系索取密码。)(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备注

如发现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评审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规定的采购质疑截止时间前向采购机构书面反映,逾期不得再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竞争性磋商文件解释权归采购机构与采购人所有。

竞争性磋商文件目录

第一部分、项目简介

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第四部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

第五部分、合同格式

第六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部分、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


★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的条款及要求以加粗、加下划线或符号*、▲、★、●的形式强调,这些特别强调的条款及内容有些是重要条款,供应商对重要条款的响应程度将作为评审工作的主要依据之一。

第一部 项目简介

一、项目简介

浙江亿邦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平阳县南雁镇人民政府委托,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平阳县南雁镇食堂外包服务采购,本项目资金已经落实。

我们热忱欢迎有关公司(企业)前来进行报价。

第二部分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1.1本技术规范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服务。

1.2供应商服务与本技术要求不一致时,供应商应在报价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采购小组鉴定供应商服务能否达到要求。如供应商没有在报价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完全按照本采购文件要求。

2、技术要求及标准的执行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标明所执行的质量标准,若同一标准已颁发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若同一服务同时有几个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

3、供应商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完成本次采购服务各项工作,并保证供应商提供相关数据与说明,报价文件须对下列要求作出实质性回应。

序号

项目名称

用餐人数

人均每餐限价(元)

每人每年年用餐餐数

总额(万元)

备注

1

食品供应(早餐)

100

6

300

18

本项目报价按平均折扣率的报价方式,折扣率不能超过100%,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早餐须提供6个品种以上(如面点、蛋、稀饭等)中餐菜品配置品种至少3荤3素、一种水果加一汤且提供足量的米饭

每人每月按25天25餐计,人均每年用餐数300次。

2

食品供应(中餐)

100

13

300

39

3

配置厨师 1名,每年6万元

4

配置服务员 2 名,共计每年6.96 万元

5

以上1-4合计采购预算金额:69.96万元

二、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

▲中标平均折扣率不予调整,本次招标的用餐人数暂定为100人,每人每年年用餐餐数暂定300次。餐费实际结算按:实际就餐人数*实际每人每年年用餐餐数*人均每餐限价*中标平均折扣率

食品分类目录

1、蔬菜类:当天采摘当季蔬菜。

2、肉食(当天屠宰):

1)猪肉(新鲜猪肉):前腿肉、后腿肉、排骨、大排、里脊肉、三层肉、猪蹄等。

2)其他肉类:牛肉、羊肉、鸡鸭、鸽子等。

3、蛋:鸡蛋、鸭蛋、咸鸭蛋、鸽子蛋等。

4、淡水鱼类:鲢鱼、鳙鱼、草鱼、鲤鱼、鲫鱼等。

5、海鲜类:禁渔期外的时间段必须以鲜活小海鲜(小黄鱼、贝壳类)为主,冷冻为辅。

6、酱菜:榨菜、什锦菜等。

四、食品质量要求

食品原料要求新鲜、清洁卫生并符合相关规定,同时对每批次食品原料进行检测,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出具产品证明合格材料。具体要求为:

1.猪肉、牛肉、羊肉等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

2.食盐、味精、酱油、料酒、醋等调味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由供应商配合采购方购置);

3.蛋、蔬菜、鱼类必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

五、其他约定

▲1、人员需3名,其中主厨1名服务员2名。人员的工资、伙食费、住宿费等一切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包括在投标总价中。人员如果要进行更换,需报采购人批准

▲2、中标供应商需要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办理好《食品经营许可证》

▲3、在合同期内中标平均折扣率不予调整,本次招标的用餐人数暂定为100人,每人每年年用餐餐数暂定300次。餐费实际结算按:实际就餐人数*实际每人每年年用餐餐数*人均每餐限价*中标平均折扣率

▲4、食盐、味精、酱油、料酒、醋等调味品以及清洁材料、低值易耗品、大米由中标供应商根据实际需要列出详细清单,由采购人购置,费用采购方负责。制作菜品所需的食材由中标供应商列出详细清单,经采购人审核后由中标供应商自行采购,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六、餐饮服务要求

1、菜谱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菜谱要科学合理,营养要均衡。每天中餐务必提供8个以上品种的菜品供采购人选择(3荤3素1水果1汤),早餐6个以上品种(如面点、蛋、稀饭等),其中三天内每天的中餐的菜品不可重复。

2、配餐标准:中餐为两荤两素配水果及汤,且提供足量的米饭。

3、设备工具配备要求:

采购人负责免费提供水、电、液化气及场地。

采购人免费提供现有的各种设备、设施、工具、厨具予供应商使用;设备不足供应商自行考虑配置,不另外加调整费用(供应商自行现场勘查设备配备情况)。除正常使用折旧外,供应商应保证各设备、设施、工具、厨具的完好性。

4、员工保险要求:

1)员工人身意外:在承包期内,中标供应商所有人员的事故有中标供应商自行全权负责(中标供应商应对其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及时为进场人员投保第三责任险并及时向采购人出示保险凭证,以保证采购人在供应商工作人员索偿时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

5、满意度评价:采购人每月对三个项目(卫生与安全、菜品加工、服务管理)进行评分:得分在80分及以上,不进行处罚;得分80分(不含)以下的,每下降1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800元;连续2次低于70分(不含)以下的,采购人有权取消供应商的承包资格(即终止合同)或要求其整改继续履行合同,并有中标供应商承担满意度不达标而整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6、质量监督

1)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饭菜质量由采购人监督,如发现问题向中标供应商反映。中标供应商应予以更换饭菜。

2)中标供应商必须提供高蛋白、营养均衡、符合生长发育需要的各类菜肴供就餐人员享用;米饭不限量供应,以不浪费为原则,吃饱为止。不得加工隔餐剩余食品,不得派发冷荤凉菜食品(指热菜、米饭)。

3)中标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卫生管理条例,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如果在用餐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如果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的损失,采购人可以向中标供应商追加赔偿。

4)中标供应商不得转让或分包业务,更不能在单位内搞不法经营,不得对外经营。

5)中标供应商入驻采购人食堂后,其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合格,持有健康证、上岗证、身份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

6)中标供应商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7、保险理赔:投标供应商中标后须提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每次事故每人伤亡赔偿限额为20万元人民币,每次事故总赔偿限额为100万元,全年累计赔偿限额为200万元。

七、商务条款

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起12个月。

2、投标报价:本项目的服务费采用包干方式服务、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为承包完成本次投标需完成全部工作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员配备及服务费用,以及制作菜品所需的食材、管理、财务、税金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服务过程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可采用保函方式提交),待服务期结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2.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10%的预付款。

2.1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按中标人的意见执行。

2.2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要求预付款的。采购单位有权要求中标人提供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

3.按期数支付合同进度款,(每期应支付进度款=(应支付总价子目合计÷考核总期数)-考核结果应扣款项)。且按比例扣回预付款

食堂餐饮服务考核评分细则(参考)

考核小组每月采取定时或抽查形式对食堂餐饮服务进行考核,本考核采用 100 分制(按以下考核评分标准在 100 分的基础上进行扣分)。 (具体考核评分细则以采购人发文为准)


检 查 考 核 项目

分值

得分

6、菜肴里或汤里、米饭里发现有杂物,按问题严重程度扣分

0-5

7、出产菜品品种达不到要求,即早点不少于 6个品种,午餐不少于 8 个品种

0-5

8、其他未列的菜品加工问题

0-3

服务和管理

1、工作人员着装不规范、服务礼仪不到位

0-3

2、要求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新上岗的员工要求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发现未经培训直接上岗

0-3

3、用餐桌没有随时打扫、清理,服务效率低下、服务态度生硬等

0-3

4、餐桌调味品、包箱台布、打饭台等物件摆放未统一标准,餐桌上摆放的调味品没有根据用量要

求定期更换、清理

0-3

5、发现上班时间工作人员在工作区内吸烟、吃零食,当班时行为不规范,如嘻皮笑脸,大声喧哗,

追逐打闹,勾肩搭背,串岗或擅自离岗,工作时间看小说、杂志、打电话聊天,擅自换班、调班

0-3

6、员工通行工具要在指定地点入库、有序停放,发现乱停放、不入库,影响周围环境,就餐人员

遗失在餐厅的物品,未妥善保管;

0-3

7、主管及员工的职责、操作流程、设备操作规范、制度等要上墙,严格按照职责、制度规定办事,

如发现制度不上墙,职责不分明

0-3

8、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的,或故意损坏公共财物设备、工具造成经济损失的;

0-3

9、如验收时发现食品质量有问题或超过保质期,没有及时反映或隐瞒

0-3

11、其他未列的服务和管理方面问题

0-3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本次采购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规章组织和实施。

2、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的供应商将按无效报价处理。

3、无论采购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4、供应商须自费到采购人处现场踏勘,以了解采购人需求,取得准确的报价依据。▲

5、本次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为69.96万元人民币,如果仅仅某个(些)供应商的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则拒绝接受其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6、供应商企业不是独立法人的,按浙财采监[2013]24号文件执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在评标过程中发现供应商间存在上述关系,评标委员会可以对存在上述关系的供应商做无效投标处理。

7、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

1)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2)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3)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图打印;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截止评标当日,经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存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

8、 供应商进行电子响应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并提示。

9、为保证供应商顺利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前自行登录浙江省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zjzfcg.gov.cn),查看是否有补充更正公告文件。如供应商未按补充更正公告文件进行投标的,责任自负。

10、本次招标文件中,带有“▲”标注的有关技术和商务条款要求供应商做实质性响应,供应商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对此回答并完全满足这些要求。否则若有一项“▲”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投标无效处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按采购公告要求

三、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

1.1采购文件约束力

供应商一旦获取了本采购文件并参加磋商报价,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中所有条款和规定。

1.2采购文件的组成

采购文件由采购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及补充资料等组成。

2、采购文件的澄清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质疑,或认为有必要与用户进行技术交流,须在磋商通知(邀请)书规定的质疑时间前用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用书面或网上答疑形式予以答复。

3、采购文件的修改

3.1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有权修改采购文件,并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供应商。补充文件作为采购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有约束力。

3.2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采购文件要求修正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可酌情推迟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开始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供应商。

四、磋商响应文件

1、磋商响应文件

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及采购要求,详细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对采购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上响应。实质上响应的报价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条款没有重大偏离的报价。未实质上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但允许报价在基本满足采购要求的前提下出现的微小差异。(是否为重大偏离由磋商采购小组判定)

1.2供应商必须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服务,并保证磋商响应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磋商响应文件全部内容应保持一致,否则可能导致不利于其报价的评定甚至被拒绝。技术和商务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

1.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详细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采购。不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

2、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

2.1 响应文件的组成

2.1.1完整的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个部分组成(以下统称“响应文件”)。

2.1.2响应文件内容组成表(磋商供应商应按以下清单提供相关资料,否则一切风险和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序号

响应文件组成内容

投标

格式

一、《资格文件》组成内容(须单页保存,逐页上传,格式见附件)(此项供应商必须提供,否则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的,责任自负)

1

资格审查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复制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或供应商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复制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

备注: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除上述提供自身企业营业执照外,还须提供总公司(总机构)授权书或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提供复制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最近一年度财务报告(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或银行资信证明。)(供应商成立时间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提供复制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也可自拟

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者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模式的,提供营业执照);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文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①《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的,提供营业执照);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文件。

6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也可自拟

7

与参加本次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也可自拟

8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也可自拟

9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本次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见附件也可自拟)

10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须提供);如为法定代表人参与的只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如为法人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如为授权代表提供授权书;(格式见附件)

备注:上述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不齐全的,资格审查作不通过处理,不得进入评审程序。

二、《商务技术文件》组成内容

1

《商务技术文件》封面

2

《商务技术文件》目录(自拟)

3

供应商自评分指引表(自拟)

4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资格声明

5

磋商函

6

磋商供应商情况声明(后附企业简介)

7

磋商供应商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证明文件(如符合)

7.1

价格扶持政策材料

(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是,请提供)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是,请提供)

(3)相关部门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是,提供复制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

7.2

节能环保政策材料

(1)所投产品符合政策要求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如有,提供复制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

备注:采购配置清单中包含强制品目内的产品的必须提供。

(2)所投产品符合政策要求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如有,提供复制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

8

商务偏离表、技术偏离表(格式见附件也可自拟)

9

项目组织实施方案(格式见附件也可自拟)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