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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公安局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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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交通管理大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重新发包第1次)SXCG2020302A-重1中标(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泗县交通管理大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重新发包第1次)SXCG2020302A-重1中标(成交)公告
【信息日期:2020/07/30】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XCG2020302

二、项目名称:泗县交通管理大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合兴后勤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淮河中路 8 号圣玛帝苑 A 栋 58 号

中标(成交)金额:8228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泗县交通管理大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详见附件

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服务时间:详见附件

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魏双燕、朱振媛、贾凤元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金额:12342元(不含评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0年 07月30日至2020年 07 月 31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汴水苑小区二单元 ,联系电话:17856265111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泗县公安局

地 址: 泗县汴河大道与赤山路交叉路口

联系方式: 罗主任 139557791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汴水苑小区二单元

联系方式:刘工 17856265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1785626511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
泗县交通管理大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pdf
中标公示(签章版).pdf
投标文件-安徽合兴.pdf
1 性 磋 商 文 件 (电子标) 采购人:泗县公安局 (盖章) 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监督部门:泗县财政局 2020年07月 泗县交通管理大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SXCG2020302 竞 争 2 监督电话:0557-7025545 二、本项目交易平台所在地:宿州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宿州市埇桥区埇上路 566 号 电话: 0557-3030329 (保证金缴纳)户名:泗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泗县支行 网址:http:// www.ggzyjy.ahsz.gov.cn 监督部门和交易平台 一、本项目监督部门:泗县财政局 地址:宿州市泗县朝阳路 112 号 3 目 录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6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6 三、获取采购文件..........................................................................................................................................................................7 四、响应文件提交..........................................................................................................................................................................8 六、公告期限..................................................................................................................................................................................9 七、其他补充事宜..........................................................................................................................................................................9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9 第三章 货物服务要求/项目要求................................................................................................................................................ 12 第四章 实质性响应审查..............................................................................................................................................................16 第六章供应商须知..................................................................................................................................................... 22 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或示意图。 8、质量保证................................................................................31 9、检验..........................................................................................................................................................................................31 10、索赔........................................................................................................................................................................................31 11、迟交货....................................................................................................................................................................................32 12、违约条款................................................................................................................................................................................32 13、不可抗力................................................................................................................................................................................32 第八章 磋商响应文件..................................................................................................................................................................38 供应商: (盖章)........................................................................................................................................................38 年 月日................................................................................................................................................................38 一、磋商响应函...................................................................................................................................................................39 二、项目要求响应情况表(服务类、工程类项目适用)...............................................................................................40 三、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表(通用)...................................................................................................................................41 四、本项目实施方案...........................................................................................................................................................50 (采购人名称):..........................................................................................................................................................................50 (五)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52 一、开标一览表...................................................................................................................................................................53 二、服务分项报价表(服务类、工程类项目适用).......................................................................................................54 最终报价表....................................................................................................................................................................................56 6 项目概况 泗县交通管理大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http:// www.ggzyjy.ahsz.gov.cn)(地址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07月30 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 文件。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CG2020302 项目名称:泗县交通管理大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万 最高限价(如有):100万 采购需求:采购晚粳米、高筋粉、肉制品(包括牛肉、羊肉、猪肉、禽肉 等)、蔬菜、水产品、豆制品、禽蛋、调味品、一级大豆油(5L或20L桶装) 等类别(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以 上采购原材料国家有强制性标准的要符合相关要求。采购范围包括货物的制 造、包装、运输、装卸、售前售后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 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7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 以 上 情 形 第 ( 1 )( 3 )( 4 )( 5 ) 以 “ 信 用 中 国 ” (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 “ 信 用 宿 州 ” ( http://credit.ahsz.gov.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 Md.action ) 或 其 他 指 定 媒 介 [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网 站 (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查 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 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3.供应商的企业资质、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或食 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大型超市实体。 4.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 07月16 日 08 时至2020年07月29日 17时30 分(磋商文件的发售 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 11:30 ,下午14:00 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8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均 可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网 址:http://epoint.gensee.com/webcast/site/vod/play- 3bca3bbaae6b4c8ba7e8726d91cddccc )交易平台登录处进行用户登记,登 记为供应商后使用 CA 锁登录进入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入宿 州平台—》采购业务—》填写投标信息(填写投标信息点击“我要投 标”按钮)—》招标文件领取—》点击“下载文件”下载获取招标文 件 ( 详 细 操 作 流 程 网 址 : http://epoint.gensee.com/webcast/site/vod/play-3bca3bbaae6b 4c8ba7e8726d91cddccc),并请随时关注网站答疑澄清。(用户登记操 作及审核联系电话:0557-3030327) (2)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逾 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3)潜在投标人 应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开标前等可能 存在的高峰期。 售价:每套人民币 0 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 07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 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网上提交。 9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0年 07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泗县公安局 地 址: 泗县汴河大道与赤山路交叉路口 联系方式:罗主任 139557791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宿州市汴水苑小区二单元 联系方式: 倪工 191557189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采购人信息 名称: 泗县公安局 地址: 泗县汴河大道与赤山路交叉路口 联系方式: 罗主任 13955779123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宿州市汴水苑小区二单元 联系方式: 倪工 19155718955 10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内容及预算: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2 采购人: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址: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3 代理机构: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代理机构地址: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4 本项目类别:□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5 采购有效期:磋商开始后 60 天 6 成交人个数:1 7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详见第六章供应商须知第 11 条 8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疑和答复:详见第六章供应商须知第 12 条 9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提交地点:网上提交 磋商开始时间与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一致。 磋商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10 评审方法:详见第六章供应商须知第 22、23 条及本文件第四章、第五章 11 交货或服务提供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2 系统提交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13 签订合同地点:泗县公安局 合同期限:1年 14 交货日期:服务期1年 15 磋商保证金: 20000元。请由供应商基本账户汇至以下指定银行账户: 户名:泗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账号: 182745701964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泗县支行 磋商响应保证金应在采购有效期截止日后 60 天内保持有效。 10 16 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与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开始时间一致。(以到账时间为 准) 17 公告公示媒介: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 http://www.ggzyjy.ahsz.gov.cn , 并同时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18 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制作注意事项(重要) 16.1 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组成中另外设置以下节点给供应商上传对应资料,不能对应的,可上传 至“资格证明文件及其他重要资料”节点: 磋商文件第 章第 项要求的彩页 磋商文件第 章第 项要求的检测报告 磋商文件第 章第 项要求的证书 …… 备注(本备注磋商文件定稿后请删除):上述节点名称不要带 \ / : * ? ‘ “ < > | & 等符号。因为磋商文件范本模板仅仅列举了一些通用的需要上传的节点,但是对于项目特有的 需要供应商上传资料的节点是没有设置的,所以本条内容请代理结合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上传的 资料的多少判断。如果需要上传的资料很多,请按照上述名称格式一一列举出来,然后在磋商 响应文件组成中设置对应节点供供应商上传,方便供应商上传资料,也方便磋商小组评审。在 交易系统制作招标文件后,进行“挑选磋商响应文件组成”时,点击左上角“个性化新增”,新 增对应的节点名称(注意,新增的名称一定与本条列举的名称保持一致) 19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全部使用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投标文件格式,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 扩展 名为.sztf 的为加密投标文件,需要上传至招投标系统。 2、在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时,以采购人最后发出的电子磋商采购文件为准进行磋商响应文件编制; 3、供应商必须使用磋商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使用)编辑并刻录 磋 商响应文件。 4、供应商必须在本项目交易平台上传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版,作为磋商响应文件重要组成部分。 5、供应商须在磋商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中将电子标书进行电子签章。 不符合以上五项内容中任意一项要求,经磋商小组评审可以按无效标处理。 6、供应商使用 CA 解密锁(生成谈判响应文件的 CA 锁)远程解密,否则投标无效。 7、电子标书制作及投标服务咨询电话:4009980000 或 0557-3030326 8、项目评审中,磋商响应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对磋商响应文件做进一步的评审,并 作无 效标处理: ①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 ②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 11 ③恶意提交磋商响应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 ④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无效标情形。 特别提醒:在咨询或技术支持过程中,请注意自身商业数据安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另请 下载最新版投标制作软件编辑并刻录磋商响应文件,未升级的工具软件可能导致与评标系 统不兼容造成磋商响应文件无效。 电子投标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https://zhidao.bqpoint.com/epointknow2/bqepointknowquestion.html?produc ttype=1&platformguid=a7ba1ee8-4ab0-47d8-9527-90773a2f09b1&areacode=3400 00&CategoryCode=18 20 招标代理服务费用15000元.(由中标人支付) 中标单位还需承担项目专家评审费等与开、评标活动相关的费用(收费标准:招 标代理服务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件取费标准收取。以上文件如有新版,以新版为准。投标单位 在投标报价时要自行考虑此部分费用。 21 疫情期间开评标及其他注意事项: 1、为防控疫情,所有投标人均不允许到开标现场,招标项目的解密、质疑、询标 次(最终)报价等程序均采用远程方式进行,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当天评标结束前不 要离开电脑,按《投标人操作手册》提供的方法操作。解密时间不超过投标截止时 间 30 分钟,若超过 30 分钟视为解密失败,如因网络及投标人个人问题导致解密 失败由投标人负责。 2、评审过程中如需询标均采用远程网上询标,从评标委员会发起远程网上询标至 询标环节结束原则上为 15 分钟,若超过 15 分钟,视为放弃解释权力, 次 (最终)报价时间均不得超过发起后 20 分钟,若超过 20 分钟视为放弃本轮报价 权 力,评委按不利于投标人解释处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文件解密之后,至评审结 束 之前,应确保工作人员登录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以接受评标委员会可能发起的 远 程网上询标,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点击下方链接登录到云会议管理后台:https://cloudmeeting.189.cn/右上角 点 击免费注册,到投标截止时间前加入会议 ID:54893099285 会议室,若投标人不按 所述操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联系人:倪工 联系电 话:19155718955。注:磋商文件与“疫情期间开评标及其他注意事项” 不一致的以此项为准。 12 第三章 货物服务要求/项目要求 一、货物服务清单及技术要求/服务需求: 注: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 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序号 原材料分 类 品名 标准 1 晚粳米 要求米粒要饱满,颗粒没有生霉。无其他杂质、碎米等。符合 国家品质指标: 等级:标一等 水份≦14.5%;碎米总量≦30.0%;小碎米≦ 2.0% 不完善粒≦4.0%;最大限量杂质≦0.30%;糠粉≦ 0.20% 矿物质≦0.02%;带壳稗粒≦50(粒/Kg)色泽、气 味、口味正常 2 高筋粉 含水量应在12-13%之间,颜色正常,具体品质指标: 等级:特一等 水份≦14.0% 灰分(以干物计)≦0.70;含砂 量≦0.02 面筋质(以湿重计)≥26.0;磁性金属物≦ 0.003KG/g 脂肪酸值(以湿基计)≦80;过氧化苯甲酰≦ 0.06g/KG 粗细度CB36号筛全通 CB42号筛留存≦10.0 气味、 口味正常 3 肉 制 品 带皮肉 猪皮干净无猪毛,猪内肥瘦均匀,颜色要鲜艳。 精肉 肉质紧密无淋巴瘤,色泽新鲜有弹性、无杂质、无异味 肉馅 肉色要好,不能有淤血、淋巴瘤。 净猪蹄 新鲜无毛、前蹄带筋、大小均匀。 猪肝 粉红色、有弹性、肉质紧密、无注水。 牛羊肉 肉色泽新鲜有弹性、肉质紧密、无注水。 琵琶腿 单冰无毛、无淤血、每个150克左右。 鸡上腿 单冰无毛、无淤血、每个100克左右。 翅中 单冰无毛、无淤血、每斤8个大小均匀。 翅根 单冰无毛、无淤血、每斤8个大小均匀。 4 蔬菜 大白菜 新鲜洁白,表面无黑色斑点,里面无烂心、无开花、坏叶不超 过4片。 13 白萝卜 表皮光洁、无黑心、无空心,小的不低于0.5斤,大的不超过 3斤 尖椒 无异味,尾部新鲜、硬期、硬而不青,长度不短于10公分 大头菜 1.5斤以上,无黄叶、虫叶、结实无烂心 蒜苔 长而均匀、绿色鲜艳、无暗斑、尾部老硬不能超过1寸,没有 冻伤(中间抽看,防冻烂) 红萝ト 直径2公分、长度1公寸,大而均匀、色泽鲜艳 豆角 新鲜、长度40公分左右,长而结实,折断为实心、无虫 花菜 直径1公分,浩白无黑点斑点,箱装则防冻烂 西兰花 表面蓓蕾平展,无开花、发黄现象,无异味臭味,外表如有潮 表色则证明已变质 冬瓜 个小、结实、检查表皮无松软感。 生姜 个大、金黄色、无芽、黑色则烂、白色则嫩 丝瓜 头尾粗细較均匀。皮嫩、有弹力。 西芹 嫩绿色折断无筋,无烂心;进口西芹则棵大、杆长、节稀。 士豆 大而圆滑、无泥土伤疤、无发芽、发绿 西红柿 红而不软、硬而不青 5 水产品 冻鱼类 鳍平直紧贴鱼体,鳞片上覆有冻结的粘液层,天然色泽显明而 不浑浊。眼球不突出,透明重复冰冻的鱼鳞呈暗色,解冻后, 有光泽,有一层清洁透明的粘液、鳞片完整、不易脱落,具有 海水鱼或淡水鱼固有气味,眼球饱满凸出5角膜透明,鳃鲜 红,清晰。腹部坚实、无胀气、裂现象、肛孔白色凹陷。肉质 坚实,有弹性,骨肉不分离 鲜鱼类 鲜鱼眼睛凸起,澄清有光泽。不新鲜的鱼眼睛四陷,色泽浑浊 不清,呈微蓝色 鲜鱼锶紧闭,锶片呈鲜红色,无粘液和污物。不新鲜的鱼锶发 暗,呈灰红,灰紫或灰色,有污垢 新鲜的鳞片整齐,排列紧密,有黏液和光泽,轮层明显。不新 鲜的鱼鳞片松弛,没有光泽,轮层不明显,腐败的鱼鳞片不仅 松弛,并有大片脱落现象 活虾 外表:新鲜的虾头尾完整,有一定的弯曲度、虾身较挺。不新 鲜的虾尾容易脱落或易离开,不能保持其原有的弯曲度。 色泽:新鲜的虾皮壳发亮,呈青白色。不新鲜的虾皮壳发暗, 原色变为红色或灰紫色。 肉质:新鲜虾肉质坚实、细嫩。不新鲜的虾肉松弛。 冰冻虾 应选择体型完整,外壳透明光亮,体表呈青白色或青绿色,头 节与躯体紧连,肉体硬实而有韧性,须足无损蹯足卷体,体表 无污秽粘附,无异常气味的生虾为好。 虾仁 选购和验收时应注意冻虾仁的外包装是否完整、清洁,好的虾 仁虾仁应是肉质清洁、完整,呈淡青色或乳白色,坏的虾仁则 肉体不整洁、组织松软、色泽变红,具有酸臭味 6 豆制品 豆腐 品牌厂家生产、新鲜有弹性、带有豆香味;粘手、发酸证明已 变质不能实用。 豆腐皮 品牌厂家生产、新鲜有弹性、带有豆香味;粘手、发酸证明已 变质不能实用。 7 禽蛋 外观鉴别:新鲜的蛋外壳有层霜状粉末,壳表面比较粗糙,但 有光泽;每斤7-9个 透视鉴别:新鲜蛋用光照,能透光,成桔红色,气室小而透 亮,蛋黄轮廓完整清凘,无斑点 嗅觉鉴别:新鲜的蛋用鼻闻,清断,无异味 摇荡鉴别:将蛋轻轻摇动,听不到声音或感觉不到振动的为新 鲜蛋 14 二、售后服务要求 1、当货物出现问题时,供货商接到采购人电话后,响应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2小时应能到达现场。 2、供货商必须保证所供货物完全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规格、性能,货物质量及要求符合相关标准。 3、所有货物须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供货商所提供的货物在结算时,应提供发票等。 4、供应商应承诺肉制品、蔬菜、水产品、豆制品、禽蛋质保期不低于3天,调味品质保期不低于7天,晚粳米、 高筋粉、大豆油质保期不低于3个月。 三、质量标准 1、运输、搬运、保险费用由供货商承担。 2、产品质量标准:招标文件有具体要求的,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招标文件没有具体要求的,应符合我国国家 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 四、验收 1、满足验收条件后,供货商应及时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及时按照相关标准组织验收。 2、本项目所有货物的验收应按招标文件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质量验收,供货商应为买方提供详细的验收手册, 且供货商提供的货物为目前最新版本。采购人对货物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暑验收合格证书。 3、验收中发现货物达不到质量标准或合同的规定,供货商必须及时免费更换全新的货物,并且承担由此给采购 人造成的损失。 8 调味品 包装类食品必须包装整洁、完美 包装食品其包装盒或标签上须注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生产 厂家、生产地址 包装食品的内容和重量必须和包装上标明的完全一致 9 一极大豆油(5L或 20L桶装) 非转基因,无酸败、焦糊及其它异味,色泽透明均匀,不含异 物。具体品质指标见下:杂质≤0.05;水分及挥发物≤ 0.05;酸价≤0.20 MGKOH/g色泽(罗维朋比色槽133.4mm) ≤Y30 R3.0;烟点 ≥215℃ 过氧化值≤10Meq/kg;冷冻 试验(0℃冷藏 5.5h以上)澄清、透明;透明度 澄清、透 明;气味、滋味无气味、口感好。 15 二、商务要求 序号 内容 要 求 1 质保期 / 2 服务期限 (服务类) 服务期1年 3 售后服务 4 包装要求(货 物)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成交人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 装,涉及木质制品及木制包装材料的(含铺垫、支撑、加固设施设备 等),禁止使用和调入松木及其制品。该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 防 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 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成交人承担。 5 验收 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6 付款 付款人: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付款方式:按月支付,次 月支付前月货款 7 履约保证金 领取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额的 10%的现金作 为履约担保。 8 其他 以下标“√”的为本项目要求,其余未标“√”的不属于本项目要求: □如果磋商响应文件中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附上这些外文资料的中文 翻 译件。对于关键性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与 外文内 容相同、且由同一人签署(或盖章)的中文件,或经国内公证 部门公证 的中文翻译件。 □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如果是国家实行许可证、计量证、压力 容 器证等生产、经营准入制度的,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附上有 关证 书。 □如有进口产品,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 入中国境内的相关材料。 □若所提供的产品为国家鼓励、扶持的或节能、环保产品,应在磋商 响 应文件中附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 产 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参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 部发 布的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对获得认证证书的品目 清单内产 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6 第四章 实质性响应审查 一、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备注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 1 营业执照 企业营业执照合法有效,符合磋商文件第 务登记证的(接受合一的证 一章供应商资格要求 书),应完整的体现出营业 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全部 2 税务登记证 合法有效 内容。联合体磋商的,联合 体各方均须提供。 3 联合体磋商 符合第一章供应商资格要求 4 财务状况报告 需提供上一年度或近期的财务报表﹝至 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5 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 料 近期纳税相关材料 6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的相关材料 近期缴纳社保相关材料 7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 证明材料 如场所照片或技术人员名单 3 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 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 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 8 录或期限已届满的书面 供应商自行出具 声明 9 不良行为记录 符合磋商公告第二、条第 3.款条的要求 登陆该款载明的网站查询 10 企业资质、资格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供应 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或食品经营许可 证、供应商为大型超市实体 11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工程类适用 12 投标情况 供应商须在网上投标并进入公共资源交 易系统下载磋商文件,否则其提交的磋商 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7 13 进口产品审核 若本采购项目未明确要求采购进口产品, 则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 法》(财库[2007]119 号)及《关于政府 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办库[2008]248 号)要求,本采购项目 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 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 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内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 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 本条货物类项目适用 14 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 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 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 罪档案的; 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 (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 函》] 登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自行查询”其真实性 15 标书规范性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 编制、装订、标记和签署) 16 磋商保证金 符合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 17 磋商响应函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18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身份证明书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法人代表参加磋商的无需 授权委托书,提供身份证明 书即可 18 二、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备注 1 技术要求响应情况 符合磋商文件第三章第一项要求 2 商务要求响应情况 符合磋商文件第三章第二项要求 3 标书规范性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 编制、标记和签署) 4 磋商响应函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20 第五章 评分办法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审内容及标准 备注 技术分(70) 技术服务水 平(30分) 1、拟派食品安全管理员1人,自2016年1月1 日起经过市级以上培训并经考核合格(食品 生产、流通经营、餐饮服务等相近或相似培 训项目),每具有一次得3分,最多得3分; 经过县级(食品生产、流通经营、餐饮服务 等相近或相似培训项目)以上培训并经考核 合格,每具有一次得1.5分,最多得3分。本 项最多得6分。 2、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3人不得分,每增加1 人得1分,最多4分。 3、运输车辆为投标人所有,且为冷藏车的得 4分,在有1辆冷藏运输车辆的基础上,每增 加1辆得3分,否则不得分。(以有效期内的 车辆保险及行驶证为准,不提供不得分)本 项最多得7分。 4、以上运输车辆为本次公告发布之日前投保 并承诺运输车辆为本次招标项目使用的得3 分,冷藏运输车辆在公告发布之日后投保并 承诺为本次招标项目使用的得2分,否则不得 分。(以车辆保险证明的保险起时间为准) 本项最多得3分。 5、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由评 委进行横向赋分,好的得10分(含),较好 的得5分(含),一般的得4-1分。 类 似 业 绩 (34分) 1、2016年1月1日以来,具有销售合同每具有 一个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时间有效性以合 同签订时间为准,本项最高得分30分。 2、投标供应商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 证且在有效期内得2分。 3、投标供应商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 证且在有效期内得1分。 4、投标供应商具有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 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得1分。 售 后 服 务 (6分) 1、从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保证措施横向评 比,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 2、从供应商的供货响应时间、免费送货范围 等服务保障措施横向评比,好的得2分,一般 的得1分。 3、横向比较供应商质保期以外的售后服务承 诺,售后服务设施和售后服务技术保障能力 21 赋分,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 商务分 (30) 中 型 企 业 提 供 本 企 业 制 造 的 货 物 价 格给予 3 % 的扣除, 用 扣 除 后 的 价 格参与评审。 小型和微型企 业提供本企业 制造的货物价 格给予 6 % 的扣除,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 与评审。(主 要产品或核心 产品) 价格标经评审满足本文件要求且在预算范 围内的投标人的总报价中,最低价格为评 标基准价格,得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 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 价)× 价格权值×100(取小数点后两 位)。 注:1、本项目对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 】3%、【 】 4%、【 】5%、【√】6%、【 】7%、【 】8%、【 】9%、【 】10%的扣除(在括 号中打√),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属于中型、小型和微型的投标人应当提 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上传到电子文件中。 2、在同等条件下,主要产品或核心产品使用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给予(1-5) 分的加分。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查询《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 府 采 购品目清单 》, 网址为: 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 (http://www.ccgp.gov.cn/);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查询《参与实施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网址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 (http://www.ccgp.gov.cn/)(货物类适用) 22 第六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订。 1.2 凡在宿州市从事货物服务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项目,均须使用本范本。 1.3 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单位所有。 2、定义 2.1 货物服务:既是指本范本适用于货物采购或服务采购,也是指货物采购所伴随的 服务或服务采购中伴随的货物采购。 2.2 工程:既是指本范本适用于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 设 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2.3 采购单位:是指具体负责和从事采购业务的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中介代理机构和 采购人(采购人)的总称。 3、供应商要求 3.1 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的 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3 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 成 交供应商: (1) 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 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 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 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 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 用宿州”(http://credit.ahsz.gov.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或 其 他指 定 媒介 [ 国 家税 务 总局 网 站( www.chinatax.gov.cn)、 中国 政 府采 购 网 (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 23 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 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3.4 供应商用 CA 锁登录进入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入宿州平台—》采购业务—》填 写投标信息(填写投标信息点击“我要投标”按钮)—》招标文件领取—》点击“下载文件” 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只有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后,方能进入下一个交易程序。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 间截止后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因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导致无法参与采购活动的, 责任自负。 3.5 若本采购项目未明确要求采购进口产品,则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 办法》(财库[2007]119 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 248 号)要求,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 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 销往 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本条货物适用)。除非询价文件明确允许,否则凡通过中国海关 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海关境外的进口产品,将被视为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产品。 3.6 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上传到电 子文件中。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财政部工业和信 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购【2012】142 号)的规 定,对中型企业产品的最后报价给予3 %(3%-5%)的价格扣除,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最后 报价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 专门面向 中 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 金额占到联合体投 标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 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 得存 在投资关系。 3.7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 对监狱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 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4 3.8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上传到电子文件中。 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最后价格给 予6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 供应商参与磋商活动的费用 4.1 供应商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有关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单 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保密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各方主体应对磋商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 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6、语言文字 磋商及磋商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磋商相关事项的所有往 来 函电均须使用简体中文(部分专用术语需使用外文的除外)。 7、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5 8、勘察现场 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但 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 9、偏离 磋商文件允许磋商响应文件偏离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 幅 度。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10、 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 10.1 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 公告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货物服务要求/项目要求第四章 实质性响应审 查 第五章 评分办法第六章 供应商须知第七 章 合同格式 第八章 磋商响应文件 10.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其磋商响应书没有满足竞争性磋 商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采购人可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修改。 11.2 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在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 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修改将在本项目交易平台所在地交易 中心门户网站答疑澄清栏中公 布,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所有潜在供应商均有义务自行查看 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磋 商小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 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 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5 日前发布,不足 5 日的,应 当顺延提交 26 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1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疑和答复 12.1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本磋商文件的(应提供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证明材料), 可以对本磋商文件提出质疑。质疑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函的内容应包括《政府采购质疑和投 诉 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质疑函的格式可参照宿州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流程--资料下载中的质疑函范本。 12.2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质疑的,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 不再接受同一供应商针对同一磋商文件提出的再次质疑(对同一质疑的补充除外)。 12.3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答复内容将在本项 目交易平台所在地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答疑澄清栏中公布,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 有义 务自行查看该答复内容。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3、磋商响应文件构成 13.1 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磋商响应函格式、资格证明文件、商务要求响应 情况表、技术规格响应表、货物服务技术方案、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等。 13.1.1 证明供应商合格的资格文件 应包括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以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以及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所 必 需的生产、技术、服务和财务管理等方面能力的证明文件。 13.1.2 所有货物(包括零部件)须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本条货物类适用)。 13.2 供应商必须对其磋商响应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一旦中标,其磋商响应文 件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13.3 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体现本文件要求的内容。 14、磋商报价 14.1 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被接 受。 27 14.2 货物类项目适用: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包括投标产品以及其产生的采购、 运 输、人工、安装、售后、验收、税费等所有费用,即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 服务类、工程类项目适用: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税 费等所有费用,即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 14.3 货物类项目适用:货物服务分项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供应商拟提供货物的名称、 型 号、数量、单价(含投标产品所产生的采购、运输、人工、安装、售后、验收、税费等)、 总价 等内容,其合计价格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保持一致。 服务类、工程类项目适用:价格标的服务分项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供应商拟提供的服 务或 工程费用等内容,其合计价格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保持一致。 14.4 供应商投标的货币为人民币。 15、磋商保证金 15.1 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形式提 交 磋商保证金。联合体参加磋商的,其磋商保证金由牵头人提交,并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 表的规 定。 15.2 供应商不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15.3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15.4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15.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上缴财政: 15.5.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15.5.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5.5.3 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的; 15.5.4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5.5.5 供应商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或放弃候选供应商 资 格的; 15.5.6 成交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28 16、磋商有效期 16.1 磋商有效期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有明确的规定。供应商如未就此提出异议, 则视 同接受;如承诺的磋商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时间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6.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单位可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 期的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 或撤销其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可以书面形式拒绝采购单位的这种要求而不 失去其磋 商保证金。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书面意见表示拒绝,将视为同意延长磋商有效 期。 16.3 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或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的,应承担责任。 17、磋商响应文件签署 17.1 磋商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代表正确签署。被授权代表须 将法定代表人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 17.2 磋商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的法 定 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18、磋商响应文件的标记 19、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20、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 回已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20.2 供应商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的,受托人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 21、联合体参加磋商 由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参与磋商时,应满足以下要求:(项目无要求 的,注明“本项目不适用”) 21.1 联合体成员除必须满足供应商资格的要求外,如本项目还有其他特定条件的, 29 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特定的条件。 21.2 联合体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承担的职责和相应的责任,并授权其中的 一个成员作为磋商代表,具体进行磋商、签署磋商响应文件、签订合同等事务。联合体协议 应 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21.3 联合体代表应能全权处理磋商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一旦成为成交供应商,该联 合体代表应负责签订合同并负责合同的全面实施,包括合同款项的收付。 21.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项目磋商,也不得再组成新的联 合体参与同一项目中的磋商。 五、磋商与评审 22、磋商 22.1 采购单位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供应商的法定 代 表人提供身份证明书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否则将否 决其参 与投标。 22.2 采购单位按规定组成三人或以上的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 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 姻亲关系; (3)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另外,磋商小组成员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 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 求其 回避。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 方 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 30 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2.3 竞争性磋商活动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 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22.4 为保证磋商活动顺利进行,供应商可派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答疑。 23、评审 23.1 实质性响应审查。(详见第四章) 磋商小组首先将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实质性响应审查,审 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 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 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2 综合评审。(评分办法详见第五章) 磋商小组只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按照评分细则进行综合评审。 23.2.1 各供应商通过抽签方式随机产生磋商排列顺序,磋商小组将按顺序分别与供应 商就商务技术内容进行磋商并进行商务技术评分。 23.2.2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 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并不限定只进行二轮报价,如果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 可 以要求供应商进行多轮报价。在磋商内容不做实质性变更及重大调整的前提下,供应 商下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 价 并进行价格评分(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 应商提 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 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 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后报价也是签订合同的依据。 23.2.3 磋商小组将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分和价格分汇总后得到供应商的最终评审得分, 按照最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推荐成交候选人。 最终评审得分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排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 商;评审总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供应商,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3.3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 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加盖公章。 31 23.4 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 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经采购人代表确认作为磋 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3.5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 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解释说明,并提 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 交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24、异常情况处理 24.1 磋商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将重新组织磋商: 1)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经过多轮磋商仍不能降到预算内、且采购人不 能支付的; 2)经过磋商,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服务仍无法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影响工作 的; 3)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六、定标和授予合同 25、定标方式 25.1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 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5.2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 选 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 订政府 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6、签订合同 26.1 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具体时限本文件有约 定的,按约定执行),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 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6.2 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可以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变更采购数量,但变 更 的金额不得超过成交人原来总价的 10%。 32 26.3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将依据 相 关规定给予处理。 26.4 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后,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省级 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 容除 外;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 关部门备 案。 27、履约保证金 27.1 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及时、足额向采购人 交纳履约保证金。 27.2 履约保证金是督促成交供应商按时、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一个经济制约手段。 当 采购人因成交供应商违约而造成损失时,可在无须征得成交供应商同意的情况下首先从其所交 纳的履约保证金中获取相应的补偿。 七、质疑与投诉 28、质疑 28.1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即提交了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 出 质疑的,最迟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 代理机 构提出质疑。 28.2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即提交了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 使 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采购 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8.3 质疑函的内容应包括《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十二 条规定的内容,质疑函的格式可参照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流程--资料下载 中的 质疑函范本。 28.4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函后,将审查质疑函的格式、内容以及 所附的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退回供应商;如符合要求,则在收到书面质疑后 七 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书面答复。 33 第七章 采购合同(服务类/工程类供参考) 项目编号: 一、合同条款前附表 二、合同条款 1、定义 1.1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28.5 供应商对同一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 不再接受同一供应商针对同一环节提出的再次质疑。 29、投诉 29.1 质疑人对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 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序号 内 容 1 付款人: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 付款条件:按月支付,次月支付前月货款。 3 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应提交合同总价 10%的履约保证金。 (1) “合同”系指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采购人、中标供 应商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中标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 中标供应商的价格。 (3) “货物”系指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 表、备件、工具、手册和其他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 30 (4) “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中标供应商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包括运输、保 险以及其它的服务和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及其他类似的义务等。 2、技术规格 2.1 中标供应商所提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以及所附的技术规 格响应表相一致。 3、知识产权 3.1 中标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 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 4、包装要求 4.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中标供应商供应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 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 由于 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4.2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5、装运条件 5.1 中标供应商负责安排运输,运输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5.2 运输部门出具运单的日期应视为货物交货日期。 5.3 中标供应商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中标供应商应对超 交 数量或重量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6、支付 6.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6.2 中标供应商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下 列 单据,采购人按合同规定审核后签署验收单: (1) 运输部门出具的有关收据; (2) 发票; (3) 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和数量证明书; (4) 装箱单; (5) 验收证书。 7、技术资料 7.1 中标供应商在交货时,应附上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样本、图纸、 31 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或示意图。 8、质量保证 8.1 中标供应商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 性 能要求的正品。中标供应商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 寿命内 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验收后卖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供应商应对由 于设计、工艺 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担。 8.2 根据当地商检局或有关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货物的数量、质量或 规 格与合同不符,或证明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 购人应 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8.3 免费质保期内,中标人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十二小时内到场保修(或),以排除故 障,使设备或软件完全恢复正常使用。免费质保期结束后,中标人仍应对该系统提供及时、 良好、完整的维护维修服务。设备或软件由于其本身的设计缺陷或设备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任何 故障或损坏,中标人必须及时维修或更换,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8.4 如果中标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七天后没有弥补缺陷,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 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9、检验 9.1 在发货前,中标供应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 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提交付款单据的一部分, 但有关质 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中标供应商检验的结果和详细要求应在 质量证书中加以说明。 9.2 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第 8 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是有 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采购人应报请当地有关部门进行检验,并 有权 凭检验证书向中标供应商提出索赔。 10、索赔 10.1 根据当地有关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中标供应商提出索赔。 10.2 根据合同第 8 条和第 9 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中标供应商对采购 人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中标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 赔事 宜。 (1) 中标供应商同意退货,并用合同中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采购人,并承担 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 32 卸费以及为保护拒收的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 根据货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采购人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 同意降低货物的价格。 (3) 用符合规定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中标供应商应承担 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采购人所遭受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中标供应商应按合同第 8 条规 定,对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10.3 如果在采购人发出索赔通知后 20 天内,中标供应商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 被中标供应商接受,如中标供应商未能在采购人提出索赔通知后 20 天内或采购人同意的更长 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 10.2 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采购人将从中标供应商 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索赔金额。 11、迟交货 11.1 中标供应商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中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并交付采购人验收 使用。 11.2 如果中标供应商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违约金和/或 终 止合同。 11.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中标供应商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 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通知 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或终止合同。 12、违约条款 12.1 除合同第 13 条规定外,如果中标供应商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采购 人将收取违约金。违约金将从货款中扣除,违约金应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 的 0.5% 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提供服务合同价的 5%。一周按 7 天计算, 不足 7 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采购人应考虑终止合同。 13、不可抗力 13.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他非采购人、中标供应商责任 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当地气象部门核定的五十年一遇的恶劣天气、地震等。 13.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以传真、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 发生后 14 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航寄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 延续 120 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4、 税费 33 14.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采购人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采购人 负担。 14.2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中标供应商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中 标供应商负担。 15、履约保证金 15.1 中标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的同时,通过 CA 登记的基本账户,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 10%的履约保证金(或等额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15.2 如中标供应商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义务,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16、仲裁 16.1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 的办法进行解决。如从协商开始 60 天内仍不能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 行业主管部门寻求可能解决的办法。如果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仍得不到解决, 则应向 宿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6.2 在仲裁期间,合同应继续履行。 17、违约终止合同 17.1 在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采购人可 向中标供应商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1) 如果中标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采购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 部货物; (2) 中标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发出的违约通知后 20 天内,或经采购人书面认可延长的 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 (3) 如果中标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17.2 在采购人根据上述第 17.1 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采购人可以依其认 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类似未交的货物,中标供应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费 用部分 负责,并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部分。 18、破产终止合同 18.1 如果中标供应商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采购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供 应商终止合同,终止该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采购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 利。 19、转让 34 19.1 除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外,中标供应商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 务。 20、验收 20.1 采购人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项 目 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验收。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履约验收的,应当对验收结 果进行书面确认。 20.2 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 的 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技术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货物类项目,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出 厂检验、到货检验、安装调试检验、配套服务检验等多重验收环节。 20.3 对于采购人和使用人分离的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采购人、采 购 代理机构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验收意 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 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20.4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 情 况进行验收。验收时,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 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 验收双方共同签署。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 20.5 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验 收 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应当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 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1、合同生效及其它 21.1 合同应在买卖双方和采购代理机构、交易中心签字、盖章,并在中标供应商交纳 履约保证金后即开始生效。 21.2 本合同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就,采购人、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 送政府采购管理机构留存一份。 21.3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双方协商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 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5 三、合同格式 采 购 人(甲方): 中标供应商(乙方): 采购代理机构: 甲方通过 组织的采购活动,决定将本项目采购合同授予乙方。为进一步明确 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甲乙双方商定同意按如下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 1、 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条款及前附表; (2) 中标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和投标报价表; (3) 中标通知书。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3.货物及数量 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及数量详见“货物服务报价表”。 4.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 大写: 。 5.付款条件 付款条件在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有明确规定。6. 交货时间 本合同货物的交货地点在“货物服务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7.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四方合法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并在采购人或交易中心收到中标供应商提交的 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采购人(甲方): 中标供应商(乙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36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代理机构: 见 证 方: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 中心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四、合同特殊条款 (如有) 37 38 所投包号: 磋 商 响 应 文 件 第八章 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 (盖章) 年 月 日 39 一、磋商响应函 (采购人名称): 1、根据贵方 (项目编号) 竞争性磋商公告,我们决定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的采购活动。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 代表我方 (供应商全称) 全权处理本项目磋 商的有关事宜。 2、我方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货物、服务或工程, 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 日内完成项目的施工、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4、我方承诺,在磋商有效期内如果我方撤回磋商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我 方 将放弃要求贵方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权利。 5、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 将 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我方提供以下开户行、账号,供结算货款(如果成交): 户名(全称): 开户行: 账号(请填写完整):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代理人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日期: 40 二、项目要求响应情况表(服务类、工程类项目适用) 序号 磋商文件要求 供应商填写 响应情况 注意: 1、供应商必须将自己的服务真实、准确地填入“供应商响应情况”中,不得以“同左” 或“同上”形式 填写。 2、供应商必须根据自己所提供的施工或者服务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差异情况,实事求是地填写“响应情 况”(优于、满足、不满足),并将这些差异内容用加粗的字体显示出来,不得出现通过改动磋商文件要求而 使自已满足要求的情况。 3、如果供应商没有按前述要求去做,在项目评审中将可能被认为是未对磋商文件作出 实质上的响应,或被视作不诚信供应商而拒绝对其做进一步的评审。 4、本表填报顺序需按磋商文件“第三章第一大项”中的顺序填写。 41 三、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表(通用) 注意: 1、供应商必须将自己的服务真实、准确地填入“供应商响应情况”中,不得以“同左” 或“同上”形式 填写。 2、供应商必须根据自己所提供的施工或者服务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差异情况,实事求是地填写“响应情 况”(优于、满足、不满足),并将这些差异内容用加粗的字体显示出来,不得出现通过改动磋商文件要求而 使自已满足要求的情况。 3、如果供应商没有按前述要求去做,在项目评审中将可能被认为是未对磋商文件作出 实质上的响应,或被视作不诚信供应商而拒绝对其做进一步的评审。 4、本表填报顺序需按磋商文件“第三章第一大项”中的顺序填写。 序号 磋商文件要求 供应商填写 响应情况 50 四、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供应商或生产企业简介 (不超过 1000 字) (二)本项目详细实施方案、售后方案等 (详细说明) 五、资格证明文件及其他重要资料 供应商必须提供下列文件: (一)营业执照 (二)税务登记证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采购人名称): 本人 (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提 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磋商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 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 期: (需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51 被授权人身份证正面 被授权人身份证反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供应商纳税人识别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_ 身份证号码: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章) 年 月 日 52 (五)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53 一、开标一览表 标题 内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 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圆 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小写) 元 54 二、服务分项报价表(服务类、工程类项目适用) 序号 内容 总价 (元) 备注 拟提供的服务或工程费用 合计 注:本表应清楚地标明供应商拟提供的服务或工程费用等内容,其合计价格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总报价保持一 致。 55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本表不需上传在响应文件中,请各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后携带空白表格至磋商现 场,由授权代表人现场填写后提交。 次报价表 项 目 名 称 供应商全称 磋商范围 磋商报价(人民币) 总价(大写): (小写): 是否响应磋商文件 的要求 请填写“响应”或者“不响应” 备注 56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本表不需上传在响应文件中,请各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后携带空白表格至磋商现 场,由授权代表人现场填写后提交。 最终报价表 项 目 名 称 供应商全称 磋商范围 磋商报价(人民币) 总价(大写): (小写): 是否响应磋商文件 的要求 请填写“响应”或者“不响应” 备注 泗县交通管理大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SXCG2020302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六、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第三章 货物服务要求/项目要求 二、商务要求 第四章 实质性响应审查 二、符合性审查表 第六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3、供应商要求 上传到电子文件中。 4、 供应商参与磋商活动的费用 5、保密 6、语言文字 7、计量单位 8、勘察现场 9、偏离 1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疑和答复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6、磋商有效期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21、联合体参加磋商 五、磋商与评审 24、异常情况处理 六、定标和授予合同 26、签订合同 27、履约保证金 七、质疑与投诉 29、投诉 2、技术规格 3、知识产权 4、包装要求 6、支付 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或示意图。 8、质量保证 9、检验 10、索赔 11、迟交货 12、违约条款 13、不可抗力 15、履约保证金 18、破产终止合同 19、转让 20、验收 21、合同生效及其它 四、合同特殊条款 第八章 磋商响应文件 供应商:(盖章) 年月日 一、磋商响应函 二、项目要求响应情况表(服务类、工程类项目适用) 三、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表(通用) 四、本项目实施方案 (二)本项目详细实施方案、售后方案等 五、资格证明文件及其他重要资料供应商必须提供下列文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采购人名称): (需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五)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一、开标一览表 二、服务分项报价表(服务类、工程类项目适用) 最终报价表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