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眉山市农业农村局食堂劳务外包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07-30 16:28
一、项目编号 |
5114012020000459 |
二、项目名称 |
四川省眉山市农业农村局食堂劳务外包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眉山市天富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眉山市东坡区彭寿街86号滨湖花园A幢1单元201室 |
中标(成交)金额 | 569800.00元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负责食堂的经营管理,具体包括食堂人事;菜肴的搭配与制作;餐厅、厕所等食堂环境的清洁,外来客人的就餐接待。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金世英(组长)、邓颖贵、王飞(采购人代表)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计取。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12000.00元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眉山市农业农村局 |
地址: |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文定街169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28-38195689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世纪康恒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眉山市景贤街9附72号(和美白金瀚南门旁)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何女士;联系电话:028-38016555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何女士 |
电话: | 028-38016555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SJKH20200602
项目名称:机关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采 购 人:眉山市农业农村局
中国·四川·眉山
眉山市农业农村局
共同编制
四川世纪康恒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 7 月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 1
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 3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19
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 43
第五章 评审办法 ..................................................................................................................................... 48
第六章 采购合同(样例).................................................................................................................... 55
1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四川世纪康恒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眉山市农业农村局委托,拟对机关食堂劳
务外包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JKH20200602。
2.采购项目名称:机关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3.采购人:眉山市农业农村局。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世纪康恒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二、预算金额:580000 元/每年,本项目最高限价:580000 元/每年,分包情况:/,
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四、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是。
五、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
以公告形式发布。
□书面推荐:通过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
活动。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本项目不接受石油、石化、电力、电信、保险、银行等行业有特殊情况的分公司参
加磋商。
七、磋商文件的获取
1.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即报名时间):2020 年 7 月 15 日 9:00 时至 2020 年 7 月 21
2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2.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
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3.磋商文件获取地点:眉山市东坡区景贤街 9附 72号(和美白金瀚南门旁)。
4.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须自带
U 盘拷贝磋商文件)。
5.本项目公告期限为 3个工作日。
八、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九、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7 月 27 日 14 时 00 分;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眉山市东坡区景贤街 9 附 72 号(和美白金瀚南门旁);
3.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
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眉山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眉山市东坡区文定街 169 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8-38195689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世纪康恒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眉山市东坡区景贤街 9 附 72 号(和美白金瀚南门旁)
邮 编:620010
联 系 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028-38106555
日期:2020年 7月 13日
3
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
磋商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最高限价及
包数划分情况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580000 元/每年,最高限价为:580000 元/
每年。分包情况为:/。
供应商的报价若超过采购人设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之一,将
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
低于成本价不
正当竞争预防
措施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的,有
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1
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拒绝或
者变相拒绝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
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
处理。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盖鲜章),否则无效。
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
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
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3
小微企业(监
狱企业视同小
微企业)价格
扣除和失信企
业报价加成或
者扣分
(1) 小微企业(1、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省级
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
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
企业,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
A. 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指小微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
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用扣除
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的优惠。
B.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含提供货物、承担工程、提
供服务)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C.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D.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
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
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
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2)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
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中实行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
价评审,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
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
4
件按照无效处理。
供应商有失信行为的,须在响应文件其他材料中列明具体情况;
未如实列明的,按照《政府采购法》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进行
处理。
4
本项目供应商
须提供的资格
性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原件的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 (经审计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报告或银
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经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
具的担保函或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承诺格式自拟)四
选一,原件的复印件);
(3)磋商承诺及声明(承诺内容包括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
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
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
违法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及其现
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5 年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格式详见
响应文件格式)。虚假承诺或未提供的取消其成交人资格;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国家强制性要求
的行政许可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如有);
(5)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具有有效
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的复印件)。
5 磋商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资格性审查、评审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
网上成交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6
是否接受联合
体磋商
☑否
□是,联合体磋商的应满足以下条件:/。
7 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交纳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8
节能、环保、
无线局域网产
品政策体现
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产品需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
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未提
供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属于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
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
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定。
属于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的,提供磋商产品所在清单页截图
并标注,否则不予认定。
9 履约保证金
(1)合同总金额的 3 %;
(2)交款方式:由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协商方式进行,应当以支
票、汇票、本票、转账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
现金形式提交;
(3)交款时间: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交纳;
(4)履约保证金不计付利息。
(5)履约保证金退还: 合同期满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10 样品
是否提供样品详见第四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样品
开标当天由供应商自行保管。
样品的生产、提供、运输及保管、展示等全部费用由供应商自行
5
承担。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进行保管,确定成交供应
商后退还其他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样品,成交供应商的样品作为履
约验收的参考,非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样品在评审结束后,由供应
商收回。
11
答疑会和现
场考察
☑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
□本项目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12 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应按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
(1)供应商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内容,作为
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按响应文件格式填写内容,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可以在空
格中用“/”标示,也可以不填(空白或保留原样);但磋商文件
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响应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应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辨,若不完整或
字迹、印章模糊的、不能识别的,视为未提供。
(4)货物类和系统集成类项目,采购文件中技术服务要求提供产
品检测报告的,应单独列明或在响应文件技术服务响应表中注明
该项技术参数的检测报告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未编写的可能会
导致磋商小组做出不利的评审。
13
响应文件的签
署
(1) 所有要求供应商盖章的地方,盖供应商(法定名称)鲜章,不
得以其他印章代替;
(2)具体要求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3)本响应文件中所述的负责人指不具备法定代表人的分公司、
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等组织的负责人、经营者等,与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证等有效证件上一致。
(4)自然人参与磋商的签署自然人名字。
(5)联合体磋商的,响应文件由牵头方签署(联合体协议除外)。
14 装订要求 响应文件一律用A4纸印制,胶粘,响应文件应逐页编码。
15
包装和密封
要求
(1)响应文件可以密封为一袋或几袋;
(2)密封袋按响应文件格式“密封袋格式”进行制作,密封袋供
应商名称处和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鲜章。
16
响应文件递
交
(1)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2)响应文件应按本表 “包装和密封要求”进行密封。
(3)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参加开标会人员必须是供应商的法定
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人;
(3)逾期送达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17
终止磋商和无
效响应情形
(1)磋商过程中的终止磋商情形
a.已交纳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适用于收取磋商保证
金的项目);
b.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c.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d.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磋商过程中的无效响应情形
a.未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
b.响应文件超过规定的时间送达的;
6
c.密封不完好或不符合装订要求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3)评审过程中的终止磋商和无效响应的情形,由磋商小组判定,
详见本磋商文件中的评审办法。
18
履约期限、地
点及付款方式
(1)履约期限和地点:
a.服务期限:服务期 3年;合同一年一签。
b.履约地点:眉山市农业农村局文定街办公区和东坡大道办公区
职工食堂。
(2)付款方式、时间、条件:采购人按季度对成交供应商服务情况
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支付服务费。每季度的第 1 月和第 2 个
月的服务费为预付,在当月结束后的次月的 7 个工作日内向成交
供应商支付,第 3 个月的服务费待当季度考核合格后,于下一季
度的第 1 个月 7 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考核不合格,暂
扣该季度第 3 个月服务费,待整改合格后支付。全年两次考核不
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该合同,并扣考核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服务
费作为违约金。。
19 采购文件咨询 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028-38106555。
20
成交通知书领
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
效身份证明证件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电话:028-38106555
21 供应商询问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的特殊条件、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评审
过程、评审结果、定标结果的询问,向采购人提出;对采购程序
等内容的询问,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22 供应商质疑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的特殊条件、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评审
结果、定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对采购程序性内容的质
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注: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
性提出。
23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眉山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38166770。
24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
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
25
澄清公告的发
布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交易平台发布澄清公告。供应商应随时关注
项目进度,不按本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网址查看澄清公告所造成
的各种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6 是否允许分包
☑否
□是
分包要求详见总则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7 共同编制
本文件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编制,各自承担磋商文件相
关内容责任。
28 产品要求
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磋商
文件中的质量、技术要求,并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标准,在
磋商文件没有其他要求时,供应商须按照国家“三包”规定进行
后续服务。
7
29 采购进口产品
☑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磋商
□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同意进口产品参加响应,进口产品是指通
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0
是否政府购买
公共服务项目
☑ 否
□ 是
31
招标代理费用
的收取标准和
方式
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规定标准,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
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32
关于执行《政
府采购竞争性
磋商采购方式
管理暂行办
法》财库〔201
4〕214 号文件
的要求
1、根据该办法第三条 符合下列情形的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磋
商方式开展采购:(四)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
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第二十一条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 家。
2、根据其补充说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采
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3、政府购买服务相关定义(川办发〔2014〕67号):
(1)购买主体: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主体是各级行政机关
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行政
编制管理且经费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通过
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公共服务。
(2)方式范围。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
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按
照一定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
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
4、执行此规定的项目,不受本磋商文件其他条款不足 3 家、少于
3 家而废标、终止磋商规定的限制,但在响应文件递交、评审、
磋商、报价过程中供应商不得少于 2 家。
33
磋商过程中可
能实质性变动
的技术、服务
要求以及合同
条款
根据磋商实际情况确定,采购文件中项目要求和合同条款中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
34
民营经济扶持
政策
按照眉山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政采贷”工作的通知》(眉
财采〔2019〕3 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支持“政采贷”信用融资
贷款。“政采贷”产品信息查询渠道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
“相关模块”—“政采贷”。
8
二、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货物、服务、工程采购。
2. 采购主体
2.1 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眉山市农业农村局。
2.2 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世纪康恒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 磋商费用(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2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
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
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3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
制造厂商只有一个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磋商的,以制
造厂商作为有效供应商,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磋商文件应当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制造
厂商只有一个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以取得授权的不同型号的产品参加磋商
的,最多只能有 2 家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磋商,超过 2 家参加磋商的,以
价格最低的 2 家作为有效供应商,其他供应商的磋商文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磋商,磋商
产品为同一品牌不同型号的,以制造厂商作为有效供应商,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磋商
文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磋商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磋商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
有效供应商,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磋商产品应为其他品牌产品,且分销商或经销商或
代理商所投品牌产品以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价格最低的 1 家供应商作为有效供应商,其
他供应商的磋商文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
或代理商参加磋商,磋商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价格最
低的 1 家供应商作为有效供应商,其他供应商的磋商文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制造厂商
9
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磋商,磋商产品为同一品牌不同型号
的,最多只能有 2 家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磋商,超过 2 家参加磋商的,以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价格最低的 2 家作为有效供应商,其他供应商的磋商文件作为无效
响应处理。
本项目中,涉及的产品所占报价比值超过 50%时,进行“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相
关评审。
5.4 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
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5 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
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6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
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7 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
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
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
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
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
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
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
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5.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
理人的;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10
(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三、磋商文件
6.磋商文件的构成
6.1 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
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
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6.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
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
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
者修改。
7.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按规定在指定媒
体发布。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
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
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5 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7.3 供应商认为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
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对
采购文件中的特殊条件、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向采购人提出;对采购过程和程序等内容
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7.4 供应商发现磋商文件不合理或者有误的,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
式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澄清。没有书面澄清要求,又参与了该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将
被视为完全认同磋商文件。
7.5 供应商不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网址查看澄清公告所造成的各种后果,由供应
商自行负责。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磋商文件
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
开答疑会。
8.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供应商不按照要求参加
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11
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
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8.3 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答疑会和现场考察的一切费用。
四、响应文件
9.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9.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
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
供应商公章后(电子签章或鲜章原件扫描上传)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
外文资料将被视为未提供该资料。(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
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
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响应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
单位。
11. 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
12. 联合体磋商(实质性要求)
本条款是对允许联合体磋商的项目的要求。
12.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磋商,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磋商。以联合
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2.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
的责任,并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2.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磋商的全权代表(牵头方),负责参加磋商的
一切事务,并承担磋商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12.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
承担连带责任。
12.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
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2.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
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3.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2
13.1 供应商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得产生因第三
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
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除磋商文件特别规定外,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
产权。
13.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
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
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
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3.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
的相关费用。
14. 响应文件由以下内容组成(实质性要求)
详见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
15. 响应文件格式
15.1 供应商应执行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规定要求。
15.2 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6.磋商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16.1 磋商保证金提交、退还: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联合体磋商的,由联合体的牵
头方提交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6.2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
(1)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撤回磋商文件的;
(2)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3)成交后放弃成交、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4)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6)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
(7)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8)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9)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10)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的;
17.磋商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7.1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供应商响应文件
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
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13
17.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磋商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磋商有效
期。供应商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
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
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17.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磋商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
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
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磋商有
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18. 响应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 供应商应当准备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数见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的正
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
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8.2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
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
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视为无效响应。
18.3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胶装成册并编目编码。
18.4 响应文件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内容应完整。
18.5 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
18.6 响应文件的装订应体现节俭、环保原则,不提倡豪华装订。
19.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
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未分包即只有一个包的在响应文件格式封面分包空格处可以
用“1”或“/”标示,也可以不填(空白)。
19.2 响应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密封要求:见须知前附表。
19.3 未密封的将被拒绝接收。
20. 响应文件的签署(实质性要求)
详见磋商须知附表。
21.响应文件的递交(实质性要求)
21.1 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21.2 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22.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 供应商在递交了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响
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2.2 供应商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署
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响应文件密封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
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22.3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或
14
撤回。
23. 签到
23.1 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签到。采购人、供应商须派代
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拟参加磋商的采购人代表不得参加签到活动。
23.2 采购人须派本单位监督人员 1 名到场监督。
23.3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到,交易平台自动显示已报名的供应商名单。
23.4 主持人将按下列程序组织签到会:
(1)宣布参加签到会的监督人员、采购人代表、主持人、会议记录等参会人员;
(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3)宣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到,不再接收响应文件;
(4)组织对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
(5)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监督人员、采购代理机构等有关人员在签到记录上
签字确认;
(6)签到会结束
主持人宣布签到会结束后,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将响应文件移送至评标室。
所有供应商代表应在候标区域等候,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审过程中磋商
小组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
五、评审
24. 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评审办法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5. 成交原则
采购人按照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6. 成交程序
26.1 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
定成交供应商。
26.2 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 5 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
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
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6.3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
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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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
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6.4 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
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
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
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27.成交结果
27.1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成交通知书通过交易平台发放,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在
交易平台下载打印。
27.2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本文件的规定及时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
证金。
28.成交通知书
28.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8.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
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28.3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
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
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
展采购活动
七、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9. 签订合同
29.1 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
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
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9.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
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9.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
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
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9.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
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16
29.5 磋商文件所附《政府采购合同(样例)》是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基本
条款(如合同主要条款的内容与磋商文件中的供应商须知、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
求有冲突的,以供应商须知、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为准),供应商应认真阅读。
对此,请供应商参加磋商前慎重考虑相关商业风险。
30.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本条款适用于允许分包的项目。
30.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文
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
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
主要合同义务。
30.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
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30.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规
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
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31.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
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
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2.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
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
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
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
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3.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33.1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提交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3.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
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34.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
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
内容除外。
35.合同备案
17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6. 履行合同
36.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
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6.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37. 验收
37.1 本项目采购人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
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组织验收。
37.2 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验收证明材料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
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并报告本项目同级财
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
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8.资金支付
采购人应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和财政支付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八、磋商纪律要求
39. 供应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磋商;
(6)成交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将取消成交资格或者认定
成交无效。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40.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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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
的通知》、《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
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询问、质疑通过书面方式提出。
十、其他
41.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
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
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
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
42.(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
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43. 2.采购文件中的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若采购项目
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
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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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密封袋的格式
响应文件密封袋格式:
(项目名称)
( 包)
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
20
封面
正本或副本
响 应 文 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第 包)
供应商名称: (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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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评审索引
二、响应函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六、财务状况报告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国家强制性要求的行政许可证书原件复
印件,如有)
八、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的证明材料:按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附表第 4条(5)
款要求提供资料
九、承诺及声明函
十、报价明细表
十一、响应及偏离表
十二、售后服务承诺及措施
十三、供应商项目业绩一览表
十四、中小企业声明
十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十六、联合体协议书
十七、保证金证明材料
十八、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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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审索引
编制要求:
1、供应商须对以下内容编制评审索引:(1)资格审查材料,(2)第四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
及其他要求中须要提供的证明材料,(3)第五章的综合评分明细表对应的材料编制评审索引。
2、格式由供应商自拟,但须包含以下内容:(1)明确采购文件要求以及对应的证明材料是否提
供,(2)列明证明材料其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
3、未编写评审索引的响应文件格式不得分,编写错误的按评分规则进行扣减响应文件规范性分
值。
23
二、响 应 函
四川世纪康恒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我方全面研究了 “_____”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_____),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
的本项目磋商。我方授权_____(姓名、职务)代表我方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
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工程,总
报价为:人民币_____元/每年(大写:_____)。
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
___日内完成项目的实施并交付采购人验收,质量达到____。
3、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 1份,副本__2__份。
4、我方承诺,磋商有效期为 90日历天。
5、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
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6、我方如成交,承诺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履约时间、地点、履约保证
金额等内容严格履约,如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履约,自愿承担全部责任。
7.我方如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提出质疑,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有上述行
为,我方将无条件承担贵单位相关的调查论证费用。
磋商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通讯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传 真:________
日 期:________
24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
系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 (盖章)
日期:
注: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适用本证明书;
2、供应商是法人单位填写法定代表人信息;
3、供应商是其他组织的,填写负责人、经营者信息,须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有
效证件上一致;
4、供应商是自然人不填写,只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5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川世纪康恒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本授权声明: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 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__
________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磋商
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
宜。
特此声明。
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个人名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个人名章):
日期:
注:授权代理人参加磋商的适用本授权。
26
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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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材料
28
六、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材料
29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国家强制性要求
的行政许可证书复印件,如有)
30
八、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的证明材料:按第二章磋商供应
商须知前附表第 4条(5)款要求提供资料。
31
九、承诺及声明函
四川世纪康恒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_________ (公司名称)参加_________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_____)的磋
商活动,现我公司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要求,具
体情况承诺如下:
(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无与本采购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情形;
(五)无失信行为记录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形;
(六)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包括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
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理的重大违法记录(如取消成交资格、没收保证
金、规定时间内禁止在本地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等);
(七)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八)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
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九)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
有效的、合法的;
(十)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
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
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十一)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 5年我公司及其现任法定代
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十二)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所投产品符合国家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产品的强
制性要求。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
32
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___ 年__月__日
注:供应商作出以上承诺即视为满足该条件,无需另行提供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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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报价明细表(服务类适用)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期限
单 价
(元/每年)
金 额
(元/每年)
备
注
分项报价合计(元):
注:1.供应商必须按“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
2.序号按采购项目技术要求中各个组成部分顺序填写,否则响应文件规范性不得分。
3.“报价明细表”各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响应函”等处报价合计相等;为方便结算
审计,分项报价根据供应商最终报价情况,同比例下浮。
4. 最后报价表由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现场提供。
5. 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政策要求,成交结果公示内容包括主要
成交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内容。成交供应商的本
表将在成交结果公示时一并公示。若有涉及商业秘密不适宜公开的内容,供应商在递交
响应文件时,须提交单独的详细的申请书及说明。
34
十一、响应及偏离表(货物、服务类采购适用)
序号
服务
名称
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技术参数
偏离情况
(符合、正
偏离或负偏
离)
偏离项(将偏
离的内容填
入此列)
备注
注:1.供应商须按照采购项目技术要求认真响应,符合无偏离的项目不填写视为完全
响应磋商文件技术服务参数要求,只填写有偏离的项目(含正、负偏离)。
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响应或成交资格,并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从重处理。
35
十二、售后服务承诺及措施
供应商根据要求制定服务方案和服务措施。
附表: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
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名
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
理
人
员
技
术
人
员
售后
服务
人员
备注:磋商项目对人员有要求的,在本表下方附相关证明材料。
36
十三、供应商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合同签
定时间
合同完
成时间
合同金额 备注
附:1、提供合同原件的复印件。
2、如采购文件中对业绩时间没有明确规定的,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7
十四、中小企业声明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
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单位的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
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1、货物制造商、工程承担人、服务实施人以及供应商自身全部为小型和微型
企业的提供本声明,如不是则不提供本声明,不影响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2、本声明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38
十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单位的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
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
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盖章):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1、如供应商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不提供本声明,不影响供应商响应文件
的有效性。
2、本声明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39
十六、联合体协议书
四川世纪康恒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________________(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____(项目)磋商。
现就联合体磋商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________为本次磋商的全权代表(牵头方),联合体以牵头方的名义参加磋商,联合
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________负责________工作,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________%,具体工作范围、内容
以合同为准。
________负责________工作,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________%,具体工作范围、内容
以合同为准。
各方对于分享项目成果和知识产权的约定为:____________。
牵头人名称: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签字)
成员一名称: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签字)
成员二名称: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注:1、磋商文件中规定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或允许联合体磋商而不组成联合体的,
供应商无需提供本协议。
2、联合体磋商的,该项由所有成员方签章。
3、联合体协议书可根据项目需要自行补充,但必须包含上述内容,且不得做出
与采购人不利的条款。
40
十七、保证金证明材料
注:1、要求提交保证金的项目:提供保证金证明材料(转账方式提交的提供转账凭证截
图或复印件或交易平台显示“已交纳”的截图;保函方式提交的提供保函原件,详见格式。)
2、不要求提交保证金的项目,不提供相关材料。
3、政府采购活动担保函格式:
政府采购活动担保函
编号:
四川世纪康恒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鉴于________(以下简称“供应商”)拟参加编号为________的________项目(以下简
称“本项目”)磋商,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供应商参加磋商时应向你方交纳保证金,且
可以政府采购活动担保函的形式交纳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连带责任保证的方
式向你方提供如下磋商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采购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形;
2.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应当交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即本项目
的磋商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至确定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后届满六个月
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
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发生我方应
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____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
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供应商向你方支付磋商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
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支付款
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
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磋商保证金
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41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
管辖地法院为你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____________(公章)
年 月 日
42
十八、其他资料
附:供应商的信誉证明、获奖情况等相关材料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43
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一、项目背景
为了全面提高职工食堂的餐饮服务质量,更好地服务职工的工作生活,我单位现拟以
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眉山市农业农村局食堂服务外包进行采购。
二、项目内容
负责食堂的经营管理,具体包括食堂人事;菜肴的搭配与制作;餐厅、厕所等食堂环
境的清洁;外来客人的就餐接待。
早餐:约 250人次,菜品包括牛奶、面包、面点(面条、包子、馒头等)、豆浆、鸡
蛋、稀饭、泡菜(时间:8:00—8:50);
午餐:约 250人次,菜品包括 3荤 2素 1汤,汤和米饭不限量供应,午餐同步供应新
鲜水果(时间:11:45—13:00);
晚餐:约 250人次,菜品包括 2荤 2素 1汤(时间:17:45—18:30)。
三、服务要求
1. 合作模式:采用劳务服务外包模式。食材、供应渠道及价格由采购人确定并负责。总
体要求
2.总体要求
(1)按“快捷、有序、方便”的要求配备食堂工作人员,满足眉山市农业农村局职
工及相关人员的就餐需求。
(2)根据食堂的运行情况制订合理的节能管理措施,降低食堂能耗成本。
3.1.2 食品卫生管理要求
(1)环境卫生要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做到保持清洁,无垃圾污物。
(2)生熟用具分开,不得混用,保持炊具、灶具清洁卫生。
(3)定期进行防“四害”处置。
(4)食堂仓库要专库专用。原料分类存放,食品生熟分开保管,并有四防(防蝇、
防尘、防鼠、防潮)措施,防止食品污染。
(5)食堂工作人员要按食品行业的要求统一着装,讲究卫生,保持干净整洁。
(6)食堂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持健康证上岗。
3. 餐具、炊具和设备管理要求
44
(1)所有工作人员均应爱护食堂炊事用具,不得损坏,并做到存放整齐,使用得当,
如物品丢失应由成交供应商赔偿。
(2)设备管理人员,应熟练掌握设备性能和操作技术,严禁非技术人员操作;设施
设备操作应规范,保证操作人员的自身安全,禁止违规操作。
(3)食堂的一切餐具和炊具,工作人员均不得自行外借。
4. 食堂卫生管理要求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有关饮食卫
生制度。
(2)实行原料进出库验收验发制度。
(3)餐具消毒严格执行一冲、二洗、三消毒、四保洁制度,坚持公用餐具每餐消毒。
(4)卫生检查每次都有记录。
5. 职工食堂劳务服务人员基本要求
(1)根据不同岗位统一着装,工作服表面、衣领、袖口没有明显污渍,干净整洁。
(2)工作中不准擅离岗位,不准嬉笑打闹,不准看书报杂志,玩手机、吃东西、睡
觉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
(3)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和乱写乱画,物品摆放有序。定期检查身体,无带病
上岗,个人卫生达标。
(4)岗位操作时应使用“您好,请,对不起,不客气,谢谢”等礼貌用语。
(5)完成职工食堂临时交办的任务。
6. 应急措施要求
定期进行应急措施的演练。对管理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性事件建立应急预案,
组织实施培训、演习、评价和改进,事发时按规定途径及时报告采购人和有关部门,并采
取相应措施。
(1)突发断水、断电、停气的应急措施。
(2)消防应急措施。
(3)食品卫生事件应急措施。
(4)其他突发状况的应急预案。
7. 有规范、完善且为食堂量身定做的管理服务方案及相关管理制度。
8. 所有相关人员的配备如需获得相关主管部门认证的,均须配证,并持证上岗。
9.供应商根据采购单位需求合理配备各类服务人员,其中职工食堂劳务服务主管需有一定
45
职工食堂劳务服务工作经验者担任,树立“用户至上、服务第一”的服务意识和强烈的责
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诚守信誉,优质高效服务用户。根据实际情况,合理
配置人员,使人员达到满负荷,充分利用人力资源,减少开支,降低成本。
10. 供应商应制订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及质量保证和相关服务承诺。
11. 成交供应商应接受采购人的随时检查。如因质量未达到目标,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整改,
同时供应商应承担责任和经济赔偿(扣款或终止合同)。
12. 采购人定期和不定期地对成交供应商管理服务进行检查和抽查,检查记录和整改时限
反馈承包人。并每季度对相应内容的检查结果进行考核。
四、商务要求:
1.服务时间及地点
(1)服务期限:服务期 3年;合同一年一签。
(2) 服务地点:眉山市农业农村局文定街办公区和东坡大道办公区职工食堂。
(3)供应商须承诺在本项目服务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供应商自行承
担。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需在响应文件中承诺。
(4)现场勘查:各供应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到现场进行勘查,以获取本次投标
所需的现场资料及数据。供应商若未到现场勘查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其自行负责。由此造
成投标价的偏差均不予调整,现场勘查费用自理。
2.付款方法和要求
付款方法:采购人按季度对成交供应商服务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支付服务费。
每季度的第 1月和第 2个月的服务费为预付,在当月结束后的次月的 7个工作日内向成交
供应商支付,第 3个月的服务费待当季度考核合格后,于下一季度的第 1个月 7个工作日
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考核不合格,暂扣该季度第 3个月服务费,待整改合格后支付。全
年两次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该合同,并扣考核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服务费作为违约
金。
3.考核办法(总分 100分,考核得 80分及以上为合格)
成交人每月接受采购单位组织的餐饮服务综合性考核。考核标准依据本项目要求,由
采购人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实行考核。采购人可根据工作实际对考核标准不断完善和细化。
综合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告知承包商并要求限期整改,成交人在半年内累计
三次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根据情况可单方面终止合同,为此造成的后果采购人不承担任何
违约责任及违约赔偿。
46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评分标准
安全
食品安全
10分
每日餐品要留样并登记
如无留样,发现一次扣 5分;如缺记录,缺一条扣
2分
米面油必须在指定地点购置并留存发票 如未在指定地点购买,及时告知管理局
其它非肉类食材要从正规渠道购入并留存发票
或收据
如未留存发票或收据,无法证明购入渠道,及时书
面形式告知管理局
肉类食材需有检验检疫证明 如无相关检验检疫证明,及时告知管理局
不使用过期食材 如发现,一次扣 10分
食品加工时要生熟分开 如发现未分开,一次扣 2分
设备安全
10分
烟道应无大量积油 如发现,一次扣 2分
操作安全
10分
闭餐后燃气阀门应关闭 如未关闭,发现一次扣 2分
闭餐后刀具放回原位 如发现刀具乱放,发现一次扣 2分
闭餐后库房门应关闭 如未关闭,发现一次扣 2分
人员安全
10分
不应在后厨吸烟、打闹 如发现,一次扣 2分
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操作大型设备 如发现,一次扣 2分
卫生
后厨卫生
15分
后厨内无蚊蝇、老鼠,车库入口处加装挡鼠板,
要有定期灭蝇灭鼠记录 如无相关记录,发现一次扣 10分
直接入口的半加工食品不得放在地上 如发现,一次扣 5分
成品食材出品后不能直接裸露放在台面上,需
加盖
如发现未加盖一次扣 5分
前厅卫生
10分
小吃间不得堆放其他物品 如发现,一次扣除 2分
桌椅不能有油渍、异物 如发现,一次扣除 2分
地面不能有油渍、水渍、异物 如发现,一次扣除 2分
取餐台要干净整洁 如发现脏乱,一次扣 2分
残食台要整洁 如发现脏乱,一次扣 2分
食品卫生
10分
饭菜中无异物 如发现,一次扣 10分
饭菜无异味 如发现,一次扣 10分
餐具应清洗干净并消毒 如发现未消毒,一次扣 10分
使用无污染的一次性饭盒和纸巾 如发现使用劣质物品,一次扣 10分
人员卫生
10分
员工需持健康证上岗,并公示 如发现没有健康证,此人将停职并扣 10分
员工是需佩戴口罩、手套、头套等,不得佩戴
饰品
如发现未佩戴,一人一次扣 2分
生病人员不能参与与餐品有直接关系的工作 如发现,一次扣 2分
管理
内控管理
15分
应满足员工餐的正常就餐供应 如未达到,整改并一次扣 10分
餐品数量符合合同要求 如不符合,整改并一次扣 10分
清餐符合要求 如未达到,一次扣 10分
员工餐中不应该出现冷菜、剩菜 如出现,一次扣 10分
从事人员健康证公示 如未公示,发现一次扣 2分
服务人员应热情、周到、态度和蔼可亲 如出现有效投诉,一次扣 5分
召开每周工作会议,并记录 未组织会议,发现一次扣 3分
不出现有效投诉 如出现有效投诉,扣分按以上标准执行
47
五、验收方法和标准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
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和磋商
文件及合同承诺的内容进行验收。
六、合同确定原则
1.成交供应商不得进行转包。
2.如成交供应商因生产能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
第一位的成交侯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注意:本章的要求不能作为资格性条件要求评审,如存在资格性条件要求,应当认定磋
商文件编制存在重大缺陷,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48
第五章 评审办法
1.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磋商办法。
1.2 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小
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 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对
待所有的供应商。
1.4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方法和标准进行磋商,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
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
(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采购人、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6 磋商小组评价响应文件,除磋商小组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而提供的资料外,
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供应商提供其他外部证据。
2.评审程序
2.1 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
2.1.1 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
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政府采购
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2.1.2 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
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6)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4 出现本条 2.1.2 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
49
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2.2 资格性审查。
2.2.1 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
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
磋商资格。
2.2.2 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
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2.2.3 磋商小组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
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
2.2.4 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或其响应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不符合的,磋
商小组应填写供应商淘汰表,写明未通过的原因,并由供应商签字确认,供应商拒绝签字
的,磋商小组应注明情况并经监督人员签字确认。
2.3 通过资格性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
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
2.4 磋商
2.4.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参
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
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
2.4.2 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
件拟定磋商内容。
2.4.3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
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
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
2.4.4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
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4.5 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
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
公章。
2.4.6 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
价格和其他信息。
2.4.7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组
应当将该供应商淘汰,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
2.4.8 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磋商内
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2.4.9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2.5 最后报价。
2.5.1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
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
得少于 3 家。或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
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
50
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5.2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
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
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
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2.5.3 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5.4 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
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
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
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
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
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供应商应在磋商小组发出澄清后
30 分钟内确认,超出时间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2.6 比较与评价。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
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6.1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
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2.6.2 磋商小组只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响应性审查,并提供最终报价的响应文件进行
综合评分。
2.6.3 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对其他因
素进行比较打分。
2.6.4 本项目综合评分采用百分制,总分 100 分。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
留小数点后 2 位。供应商综合得分为评委会各成员评审后得分之和的平均分。
2.6.5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
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总分。技术类评分
因素由技术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经济类评分因素由经济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
立评分。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法律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
对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和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
评分。
2.6.6 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备注
1
报价得分(15.00
分)
以本次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
投标报价)×15×100。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对小型和微
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规定,对有
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中实行 10%的报价加成;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可以实
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
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经济评分因
素
51
注:(1)小型与微型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
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
企业的证明文件。(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2
项目管理
机构运作
及管理制
度(42. 0
0分)
管理制度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管理制度(包含但不仅限于:内部管理制度、
人员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餐饮供应管理制度、仓储管理
制度、卫生管理制度等)进行评审: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得 24分,每缺一项扣 4分,有一处不合理扣 2分,扣完为止。 技术类评分
因素
服务保障
方案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保障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供餐安排、
食品营养搭配、食材储存、食材加工、食品留样措施、服务质
量目标等)进行评审: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18分,每
缺一项扣 3分,有一处不合理扣 2分,扣完为止。
3
履约能力
( 2 5 . 0 0
分)
团队配置
(1)厨师持专业厨师证,提供一个得 2分,最多得 8分。需提
供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最近 6个月(从 2019年 12月至 202
0年 5月,企业设立不足 6个月的,从设立时起算)的养老保
险缴费清单(须社保部门盖章)。(提供居民身份证、健康证、
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本项目服务人员不低于 5名,得基本分 5分,每多提供 1
名服务人员得 1分,本项最高得 8分。(提供居民身份证及健
康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共同评分因
素
业绩
供应商近三年(2017年至今)以来的类似服务业绩,每提供 1
个得 2分,最多得 6分。(提供合同复印件)
公司信誉
(1)具备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三大体系认
证证书,每提供 1个证书得 1分,本项满分 3分;(需提供相
应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4
应急方案(15.00
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方案(包含但不限于食品中毒、消防安
全应急措施、食品卫生事件应急措施、停水停电停气应急措施、
临时接待保障服务等)进行评审: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15分,每缺一项扣 3分,有一处不合理扣 2分,扣完为止。
技术类评分
因素
5
少数民族地区和不
发达地区扶持政策
(1.00分)
1、投标人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得 0.5分;
2、投标人注册地为国家确定的 832个贫困县的得 0.5分;
注:提供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共同评分因
素
6
投标文件规范性
(2.00分)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存在评标办法
中关于招标文件规范性方面情况的得 2分,有一项投标文件规
范性方面情况的扣 0.5分,直至该项得分扣完为止。
共同评分因
素
2.7 磋商小组复核。评审结果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
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2.8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复核后,应当按照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52
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由磋商小组组织供应商抽签确定供应商排序。
2.9 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出具磋商报告,评审系统将按
照磋商小组的评审结果,生成磋商报告,磋商小组应对系统生成的磋商报告复核后进行手
写电子签名。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
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
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
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
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
报告。
2.10 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
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
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
报告中予以反映。
2.11 供应商澄清、说明
2.11.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
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
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
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1.2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供应商的回复,通过书面
形式提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
者加盖公章。
2.12 终止磋商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
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3.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
3.1 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
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3.2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
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
53
3.3 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3.4 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3.5 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4.确定成交供应商
4.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4.2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
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得分排序的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5.成交通知书
5.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5.2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 2 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示成交结果,并
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5.3 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
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项目
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5.4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成交或未成交原因作出解释,也不退还响应文件。
6.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
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
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
(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
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
(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7.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
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
回避,退出评审;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
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
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
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
54
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
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
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
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
55
第六章 采购合同(样例)
(服 务 类)
合同编号:与项目编号一致。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 年 XX月 XX 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服务采购项
目(项目编号:XX)的《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
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
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
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合同期限
三、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1、XXXX;
2、XXXX;
3、XXXX.
…
四、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1、XX 万元;
2、XX 万元;
3、XX 万元。
56
……
(二)服务费支付方式:
五、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
著作权。
六、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
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七、履约保证金
1、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交纳人民币 XX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
的损失。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
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
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
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扣除后,乙方应在三日内
相应补足。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甲方将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川财采〔2015〕32 号)的相关规定,组织本项采购目的履约验收工作。
5、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6、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
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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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接受甲方组织的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
6、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十、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
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
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3、服务期内,甲方按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考评,考评结果累计二次不达
标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有权按合同总额的 10%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
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XX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
商在 XX 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眉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在仲裁期间,乙方不得停止服务,并应保证政府采购合同的继续履行执行。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
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一式 XX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 XX份,乙方 XX份,政府采购代
理机构 XX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附件
1、项目采购文件
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
3、项目响应文件
58
4、成交通知书
5、其他
甲方:(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59
食堂满意度调查表
为了完善单位食堂管理、持续提高食堂服务质量,让员工更加精神饱满地工作,现
此次调查不记名调查,希望大家从单位及自身实际出发,积极配合、认真、详实地填写。
谢谢配合!
1、食堂给您的整体感觉如何?
A、环境舒适整洁、饭菜可口 B、环境一般、饭菜可口 C、环境一般、饭
菜一般 D、环境差、饭菜口味差
2、您是否熟知食堂就餐相关规定?
A、熟知并认真执行 B、知道一点 C、不知道、但自
己能管好自己 D、不知道、去吃就行了,不管那么多
3、最近三个月您在食堂就餐中是否发现异物?
A、很干净卫生、没发现过 B、没注意、吃饭时已经太饿了 C、有,
发现过一些小的异物 D、每餐我都有看见,习惯了
4、您觉得食堂每餐的汤类味道如何?
A、不错,挺好喝的 B、还行吧,偶尔味道是可以的 C、一般般,
吃饭噎到有的救就好 D、味道不行,哪里叫汤
5、您觉得食堂饭菜口味怎么样?
A、很好啊,比我进过的其他单位都好 B、还行、偶尔味道还是可以的
C、一般般、和其他单位没什么区别 D、有待提高,没吃过这么难吃的食堂
6、您觉得饭菜的新鲜度如何?
A、很新鲜 B、还行,需要进一步加强 C、一般,偶尔会感觉不新鲜 D、不新鲜
7、您对菜品更新速度是否满意?
60
A、满意 B、还行,经常会看到新菜品
C、更新慢,偶尔会有 D、从未感觉到变化
8、您对食堂餐具的卫生消毒情况感觉如何?
A、挺好的,挺干净卫生的 B、餐盘消毒觉得做得不错,筷子就不行
C、饿了就吃饭,没注意过 D、没感觉有做过清洁消毒,感觉很不干净
9、您觉得食堂每餐的蔬荤搭配怎么样?
A、疏荤搭配,不油不腻,口感不错 B、荤菜不错,青菜就不好吃
C、青菜种类多点就好了 D、无所谓,没注意过
10、您认为食堂提供的饭菜营养程度如何?
A、配餐合理,营养程度较高 B、还行,比较满意
C、一般,需要提高 D、没有营养,只能吃饱
11、您觉得食堂的就餐秩序如何?
A、井然有序,人人自觉排队 B、大部分人都排队,个别人插队
B、大家都争先恐后,没秩序而言 D、自己管自己的,能吃到饭就行,不管
那么多
12、您对食堂的就餐环境怎么评价?
A、宽敞明亮、整洁干净 B、秩序井然,但环境要改善
C、阴暗、闷热、环境差 D、环境而恶劣、剩菜剩饭、汤弄的到处都是
13、您觉得食堂的工作人员服务质量如何?
A、和善可亲,服务很舒心 B、态度挺好,就是打饭菜时没听过我的要求
C、态度强硬、都不听我们个人的合理要求 D、不管他、吃到饭就好了
14、您觉得食堂工作人员的个人卫生习惯怎么样?
A、不错,整体感觉都挺干净的 B、凑合吧,劳动人民哪有那么多讲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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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一个字,脏 D、没注意过,不关我的事
您还有那么宝贵意见或者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