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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验中学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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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验中学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小学餐厅服务外包项目(第二次)

招标详情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验中学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小学餐厅服务外包项目(第二次)
采购人名称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验中学
公示期限自2020年7月30日起,至2020年8月2日止
技术和服务要求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验中学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小学餐厅服务外包项目(第二次)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次采购为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验中学的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小学餐厅服务外包项目。本项目划分为一个包,采购预算为人民币壹佰玖拾叁万元整(¥1930000.00元);投标人须对采购内容全部响应,报价若有遗漏,视为对本项目让利,应免费提供。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7月30日起,至2020年8月2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8-3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验中学

地址:烟台高新区纬五路37号

联系人:林家兴

联系方式:0535-3942260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铭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桐林路16号北门3楼

联系人:杨海燕

联系方式:0535-6703277

发布人: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验中学

发布时间:2020年7月30日

附件需求方案2.pdf
1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 采购人: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验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铭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小学餐厅服务外包项目 编制时间:2020 年 7 月 30 日 2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次采购为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验中学的烟台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中小学餐厅服务外包项目。本项目划分为一个包,采购预算为人民 币壹佰玖拾叁万元整(¥1930000.00 元);投标人须对采购内容全部响应, 报价若有遗漏,视为对本项目让利,应免费提供。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一)采购项目说明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为解决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小学师生的就餐问题,保 障师生的就餐安全和餐饮质量,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采购人要求,结合具 体情况,负责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小学师生的午餐、烟台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实验中学早晚餐制作、加工。 2、服务内容及标准 2.1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采购人要求负责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 小学师生的午餐、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验中学早晚餐制作、加工服 务,满足采购人的用餐需要,在服务中应做到人员分工明确,责任到岗、 责任到人,保证用餐时间及就餐品质,做到用餐安全、用餐按时。 2.2 采购人负责采买食材(采购人不接受由中标人所提供的任何食 材),投标人负责整个餐厅日常运行。必须派遣有经验的部门经理来管理, 具体菜品及菜单和食谱根据采购人要求制定。 2.3 部门经理负责餐厅的日常运行,管理餐厅的所有工作人员,制定 每周的营养菜谱,配合采购人管理好餐厅。 2.4 厨房服务人员负责食堂的日常保洁、卫生防疫工作,保证餐厅、 加工间及仓储环境卫生清洁,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标准。 2.5 投标人在服务期间应做好所聘用人员的安全意识培训,规范操作, 严防水、电、燃气事故,合理使用、维护餐厅设施,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条 例,合理存放、合理调配食材,保证食物新鲜、避免浪费,杜绝食物霉烂 变质,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健全日常管理,包括服务人员薪酬考核制 3 度,设备使用保养制度,食材和易耗品使用及管理制度等,并做好相关记 录。 2.6 后厨加工区域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部 门法律法规,切实做好食品原材料的存放、制作过程中的食品卫生安全及 环境卫生与文明服务等工作。出现食品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2.7 严格规范使用各类厨房设施,防止各类水电气安全事故发生。因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工作人员在操作制作过程中造成安全事故时,所有损失 由中标人全部承担,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8 投标人必须合法用工,执行最新颁布的烟台市最低工资标准和缴 纳社会保险金有关规定。 3、服务岗位和人员配置 2020 年 9 月预计学生人数 4985 人,所需食堂工作人员不低于 63 人 其中厨师不低于 17 人。 4、餐厅物资配置及管理 4.1 中标人在管理工作中所需要的办公室、更衣室、库房等办公设备 由采购人按需提供。 4.2 采购人所提供的物资中标人只有使用的权力,不得随意处置、损 坏,餐具损坏率按年 2%计算,因中标人原因造成丢失或损坏的按照原价 进行赔偿。中标人应及时对设备、物资进行保养、维修和盘点,始终保持 设备安全、干净,物资保管规范有序。 5、餐厅管理 5.1 中标人必须委派经验丰富的专业管理负责人及经过培训的厨师、 服务员、保管等从业人员,进行专业化、规范化的管理、经营,为采购人 师生提供合理的膳食服务。 5.2 中标人委派管理负责人必须有政治意识、大局观念,严格执行采 购人提出的合理化就餐要求,对于拖拉推诿、拒不执行、态度恶劣的,采 购人有权视情况扣除相应的管理费用并建议中标人作出人员调整。 4 5.3 中标人工作人员要严格落实上下班工作制度,坚守工作岗位,不 得出现误时开餐现象。餐厅工作人员按规范程序招聘、录用,所有工作人 员必须社会背景清楚,更换、补充人员必须经过采购人同意。 5.4 中标人以高质量的服务水平,保障好师生生活,服务好整体工作。 增加花色品种、增加服务项目、提高饭菜质量,制定合理的、科学的膳食 计划。 6、安全、卫生管理 6.1 要建立安全责任制,中标人按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和采购人 的要求组织生产经营,提供安全食品,确保饮食安全。 6.2 中标人应配备专门的食品卫生质量监督员,把卫生安全责任落实 到个人。餐厅职工要持有经过卫生监督部门体检并核发健康证明,并悬挂 在操作间醒目位置。 6.3 中标人要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保证进驻工作人员的政治条件 和素质要求,工作人员如发生违法违规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责任由中标人或 员工本人负责。 6.4 中标人负责餐厅运营管理过程中的食品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并承 担全部责任。 6.5 餐厅工作期间必须穿工作服,注意做好食品卫生,餐具卫生,环境 卫生,个人卫生工作,如有咳嗽、腹泻、发烧、呕吐等疾病,应向餐厅管理 人员请假,离开餐厅工作岗位。 6.6 操作要严守操作规程,生熟食品及加工用具要分类置放,防止污 染。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厨房及保管室,易燃易爆物品要按规定放置,杜绝 意外事故的发生,工作人员离开厨房前,必须将厨房各种食品放置好,关好 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炉灶等,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工作。 6.7 餐后要对餐桌、厨具、餐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分类放在固定位 置,厨房、餐厅进行打扫、冲洗,并对剩余饭菜进行及时。 6.8 操作间所有安全管理制度、设备使用操作流程须张贴上墙,使经 营管理行为有章可循。 5 6.9 中标人在运营管理过程中出现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等问题应及时 向采购人报告,并及时做出急救措施,力争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采购人 如发现中标人有违反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等行为发生,或接到师生反映因 在餐厅就餐引起的身体不适等问题,一经查实,上级主管单位及采购人有 权责令中标人对问题进行整改,并根据具体情况扣除相应服务费。 6.10 服务期内,乙方应配合上级部门进行的餐具抽样,若抽样不达 标,发生一次从本月服务费中扣除 1000 元,合同期内出现三次不达标, 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取消其供货资格。 7、餐厅考核制度 7.1 采购人每月进行一次餐厅工作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中标人的工作 人员服务水平、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食品安全卫生状况和师生就餐满 意度测评等相关事宜。 7.2 中标人如在餐厅运营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有权根据具体 情况扣除相应服务费或终止合同。 如因餐厅内部管理不善,无法保证向师生提供规定的伙食的。 师生对中标人提供的服务强烈不满,严重影响单位正常工作的开展。 不服从管理,态度恶劣,影响餐厅整体形象,师生对伙食严重不满,多次 提出未整改。 不履行合同条款和相关工作制度,有严重违法经营行为或严重违反食 品卫生法和违反安全生产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 (二)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小学餐厅 服务外包项目。 (三)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 规范: 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的要求制造,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 应标准执行。 (四)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1)质量要求:本项目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6 (2)安全要求:须满足国家及地方的现行规程、规范及标准。 (3)技术服务要求:须满足国家及地方的现行规程、规范及标准。 (五)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1)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应当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节能、环 保产品,是指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 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的产品。 (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执行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和 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原则:给予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优惠。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价格扣除,是依据财政部、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 准规定的通知》及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 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 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1年(2020 年 9 月 1 日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 (2)地点:本合同内各学校食堂。 (七)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服务标准:按国标、部标、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要求执行,符 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2)服务期限:1年。 (3)服务效率:符合招标相关要求。 (八)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满足现行国家、行业等相关标准,并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进行服务及 验收。 7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 3 天:自 2020 年 7 月 30 日起,至 2020 年 8 月 2 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投标人的监 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 并请于 2020 年 8 月 3 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 不满意的,异议投标人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 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 的,异议投标人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验中学 联系人:林家兴 电话(传真):0535-3942260 地址:烟台高新区纬五路 37 号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铭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海燕 电话(传真):0535-6703277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桐林路 16 号北门 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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