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系统发布时间:2020-07-30 17:26
项目概况 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教育和体育局米易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米面油、干杂和调料)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锦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攀枝花市东区奥林匹克北路8号 D座 3 楼(攀枝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 C 区 20、22、24、26 号】或网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8月21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 | 5104212020603363 |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教育和体育局米易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米面油、干杂和调料)采购项目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预算金额(元) | 5000000 | ||
最高限价 | 500万;大米140元/袋(每袋25千克),面粉130元/袋(每袋25千克),食用油130元/桶(每桶10升),干杂和调料按米易县城市场价(由学校组织询价),最低下浮10%。超过采购单价或者下浮比例低于10%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 ||
采购需求 | 附件 | ||
合同履行期限 | 服务年限:服务期限为叁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限为一年,次年在政府采购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且中标人无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可续签最多不超过两次政府采购合同。按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下发的校历,具体服务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前首批原材料必须配送到指定学校,并保证至少二周的用量。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0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四川省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时间: | 2020年07月31日到2020年08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四川锦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攀枝花市东区奥林匹克北路8号 D座 3 楼(攀枝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 C 区 20、22、24、26 号】或网上获取 | ||
方式: |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80元/份(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并将相应材料给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可接受邮寄报名,截止日以快递到达时间为准,邮寄地址:攀枝花市东区奥林匹克北路8号 D座 3 楼(攀枝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 C 区 20、22、24、26 号,收件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812-5818388-8012邮寄报名请在介绍信上注明联系人电话、邮箱。 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
售价: | 180.00 |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
2020年08月21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攀枝花市东区奥林匹克北路8号 D座 3 楼(攀枝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 C 区开标厅 | ||
五、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六、其它补充事宜 | |||
采购品目: A12021199 其他农作物副产品。 监督管理办公室:米易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12-8173101; 采购计划号:MCCG(2020)266; 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招标文件共90页,每页制作费用2元,合计180元。 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 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财采[2019]17号”)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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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教育和体育局 | ||
地址: | 米易县攀莲镇府城路86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13882329663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锦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攀枝花市东区炳草岗大街58号泰隆大厦东楼15楼B3#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孙红芳;联系电话:0812-5556733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女士 | ||
电话: | 18089595333、0812-555673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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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1个包,米易县教育和体育局拟对米易县34所学校食堂(含村小和教学点食堂)统一采购食品原材料(米面油、干杂和调料)。
*二.商务要求
1、中标人为米易县34所学校食堂(含村小和教学点食堂)提供原材料(米面油、干杂和调料)采购和配送服务,合同由中标人与米易县教育和体育局签订,还要分别和具有法人资格的学校签订分合同。中标人根据学校提供的采购清单按时供货,各学校按照合同约定向中标人支付货款。因学生人数变化等影响,结算时须按照学校食堂的实际使用数量结账。
2、付款方法和条件:货物价格为本次采购货物单价(米面油)及按比例下浮后的结算价(干杂和调料),中标人根据学校实际用量配送货物,货款按学校每月实际用量据实结算。货物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向每所学校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学校每月初按学校上月实际收货量,与中标人结算并支付货款。(注:由于食品原材料(米面油)资金主要由中央、省级、县级财政资金组成,渠道多且程序严格规范,因此货款的支付可能会有延迟,请投标人重视。)
3、服务年限:服务期限为叁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限为一年,次年在政府采购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且中标人无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可续签最多不超过两次政府采购合同。按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下发的校历,具体服务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前首批原材料必须配送到指定学校,并保证至少二周的用量。
4、中标人必须为供应的米面油、干杂和调料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在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将保险单等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备案。(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要承诺对米易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米面油、干杂和调料),从采购到交付学校全过程的各个环节,均按规范操作,确保原材料卫生、安全。
6、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在本地搭建不低于500平米的配送中心。(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必须承诺若中标后按照《财库【2019】27号》、《财库【2019 】41号》、《财办库【2019】273号》、《川财采【2019】180号》执行。采购精准扶贫货物食材的金额不小于中标金额的30%(提供承诺函)
*三.技术、服务要求
(一)、采购项目内容:所采购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米面油、干杂和调料)中标价格包括米面油、干杂和调料的商品价格、配送人工费、运费、税金、上下车搬运费等全部费用。
序号 |
采购货物名称 |
标 准 |
重量、规格 |
数量 |
品种等级 |
供货地点 |
供货时间 |
备注 |
1 |
大米 |
满足现行国家标准 |
25千克/袋 |
以学校实际用量为准 |
非转基因一级粳米 |
米易县34所学校食堂。 |
详见服务年限 |
首批货物必须在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前配送到各学校 |
2 |
面粉 |
满足现行国家标准 |
25千克/袋 |
非转基因特制一等粉 |
||||
3 |
食用油 |
满足现行国家标准 |
10升/桶 |
非转基因,一级食用植物油(大豆油、菜籽油、玉米油等,不含棉籽油)。 |
||||
4 |
干杂和调料 |
满足现行国家标准 |
按物品的规格 |
以学校订单要求的品种和等级为准 |
(二)、项目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米面油及其标识必须符合最新的国家标准或行业要求,本次招标不使用进口产品。
2.中标人供货时须将每一批次产品合格证原件,质检报告(可以为复印件,加盖中标人公章)一并送达学校,由学校验收人员查验、保存,缺少或无效的都将视为不合格产品,学校有权拒绝验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配送人员要求:中标人必须安排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的人员随车配送,对口衔接学校,做到专人专车配送。配送人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中标人要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上所列的人员名单、车辆来安排原材料配送。如人员、车辆需要调整,中标人须提前一周书面报县教育和体育局备案。
4.中标人不得将供货服务转包、分包给其他经营者。如发现分包、转包的情况,县教育和体育局调查属实后,将取消该中标人的供货资格,同时终止该公司的供货合同。
5.储存要求:中标人应指导学校设置符合大米、食用油、面粉、干杂和调料存放的设备设施,产品配送到校后要按存放要求堆放整齐。
6、产品质量要求:
6.1中标人必须对所供货物的产品质量、食品安全负责,产品保质期:大米、面粉不少于6个月,送达学校离保质期最后期限不少于3个月;食用油保质期不少于18个月,送达学校离保质期最后期限不少于12个月;干杂调料中的预包装食品,以产品标注的保质期为准,送达学校时,保质期不能过半;干杂和调料中的散装食品,除鸡蛋等特殊货物外,保质期不得低于6个月。米面油、干杂和调料均为一级产品。大米、面粉、干杂和调料无异味,无发霉、变色、生虫、结块等现象。食用油无变色、变质、沉淀等现象,为正规厂家生产的非转基因大豆油、菜籽油、玉米油等植物油,不使用添加了棉籽油的食用油。
6.2所提供的所有货物均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质量要求。
7.其他要求
7.1投标人必须能够为所投标范围学校供应食堂所需的食品原材料(米面油、干杂和调料),有相应的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和配送设备。相关人员应具有国家规定的从事食品原材料配送的健康条件,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
7.2中标人要为食堂提供优质的服务,严格按照规范操作,加强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要认真做好食品安全工作,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因食品原材料质量问题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投标人要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7.3因中标人产品本身质量或配送等原因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由中标公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赔偿所有经济损失,县教育和体育局将扣除中标人的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公司的供货资格。运输过程中引发的安全等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赔偿所有经济损失。(提供承诺函)
7.4学校食堂所需的食品原材料,中标人必须在具有良好资质的经营单位采购,要保证供货渠道正规。食品原材料要按市场监管部门的要求,提供检验报告、合格证等材料。
7.5中标人为学校提供的米面油、干杂和调料,如包装、质量等不符合要求,或者与投标时提供的品牌、规格不一致,必须立即退换。第一次出现不符合要求,县教育和体育局将从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本次供货金额十倍的违约金。第二次出现供货不符合要求,县教育和体育局将从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本次供货金额二十倍的违约金,并取消该中标人的供货资格。
7.6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如在供货过程中,发现供应的食品原材料有以下问题,除全部退货外,还将扣除该公司全部的履约保证金,取消该公司的供货资格,将其列入米易县学校食堂原材料供货“黑名单”,并通报县级相关部门,公司还要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或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2)含有致病性微生物,且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3)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4)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5)超过保质期限的。(6)其它违法违规行为造成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
9.配送要求:
9.1投标公司具有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米面油)所必须的配送网络、设备(厢式货车)和配送人员。除学校急需的情况以外,可以根据学校食堂库房的大小,确定配送时间,但每两周至少配送一次。
9.2中标人必须将米面油、干杂和调料配送到米易县指定的学校食堂(包括村小食堂),并保证有足够货源供所有学校食堂使用。
9.3、2.配送要求:必须使用专用厢式货车配送到各个学校食堂,并定期对车辆清洁消毒。运输时应有效避免日晒、雨淋。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配送,配送期间不得有污染事故发生。
10.食品原材料(米面油、干杂和调料)配送表
序号 |
学校名称 |
中小学生人数 |
村幼在园人数 |
合计 |
备注 |
1 |
米易一中 |
2663 |
|
2663 |
|
2 |
米易二小 |
1969 |
|
1969 |
|
3 |
米易民中 |
1274 |
|
1274 |
|
4 |
第四中小学 |
1289 |
|
1289 |
初中333人,小学956人 |
5 |
米易三中 |
943 |
|
943 |
其中三中596人,热水小学347人。 |
6 |
白马中心校 |
1469 |
35 |
1504 |
含三个村小食堂521人 |
7 |
湾丘中心校 |
599 |
238 |
837 |
含高龙村幼食堂57人 |
8 |
白坡中心校 |
322 |
|
322 |
|
9 |
草场中心校 |
534 |
251 |
785 |
含两个村小食堂394人 |
10 |
新山中心校 |
266 |
|
266 |
|
11 |
米易一小(西) |
1235 |
|
1235 |
|
12 |
米易中学 |
2540 |
|
2540 |
|
13 |
县幼儿园(南园区) |
|
181 |
181 |
|
14 |
米易二中 |
1631 |
|
1631 |
|
15 |
丙谷中心校 |
1429 |
212 |
1641 |
含四个村小食堂542人 |
16 |
垭口中心校 |
910 |
57 |
967 |
含坊田村小156人 |
17 |
撒莲中心校 |
1063 |
|
1063 |
|
18 |
攀莲中心校 |
705 |
47 |
752 |
含3个村小食堂340人 |
19 |
得石中心校 |
149 |
30 |
179 |
|
20 |
麻陇中心校 |
289 |
57 |
346 |
|
|
合 计 |
21279 |
1108 |
22387 |
|
说明:以上为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人数,仅做参考。采购时以学校实际学生人数为准。由中心校管辖的村小食堂使用的食品原材料,费用由中心校统一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