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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易县教育和体育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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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教育和体育局米易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蔬菜和肉类)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教育和体育局米易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蔬菜和肉类)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07-30 17:48

项目概况 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教育和体育局米易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蔬菜和肉类)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锦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攀枝花市东区奥林匹克北路8号 D座 3 楼(攀枝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 C 区 20、22、24、26 号】或网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8月20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5104212020603307
项目名称 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教育和体育局米易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蔬菜和肉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8000000
最高限价 800万元。蔬菜市场单价最低下浮10%、肉类市场单价最低下浮5%。低于以上下浮比例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中标人必须将蔬菜和肉类配送到米易县教育和体育局指定的学校食堂(包括村小食堂),并保证有足够货源供所有学校食堂使用。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前首批原材料必须配送到指定学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四川省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年07月31日到2020年08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四川锦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攀枝花市东区奥林匹克北路8号 D座 3 楼(攀枝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 C 区 20、22、24、26 号】或网上获取
方式: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60元/份(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并将相应材料给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可接受邮寄报名,截止日以快递到达时间为准,邮寄地址:攀枝花市东区奥林匹克北路8号 D座 3 楼(攀枝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 C 区 20、22、24、26 号,收件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812-5818388-8012邮寄报名请在介绍信上注明联系人电话、邮箱。 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售价: 16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20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攀枝花市东区奥林匹克北路8号 D座 3 楼(攀枝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 C 区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品目: A12021199其他农作物副产品。 监督管理办公室:米易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12-8173101; 采购计划号:MCCG(2020)267; 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招标文件共80页,每页制作费用2元,合计160元。 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 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财采[2019]17号”)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附件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 米易县攀莲镇府城路86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138823296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锦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攀枝花市东区炳草岗大街58号泰隆大厦东楼15楼B3#
    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红芳;联系电话:0812-55567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女士
    电话: 18089595333、0812-5556733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1个包,米易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蔬菜和肉类)采购项目

    本次采购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蔬菜和肉类)的资金主要为上级专款,预计金额为人民币800万元,供应全县34所学校食堂(含14个村小食堂),各学校学生人数可能减少或者增加。

    价格的确定:学校食堂采购的蔬菜和肉类通过市场询价,再按比例下浮的方式定价。每学期进行两次询价(开学前、期中分别进行一次),由学校牵头进行。牵头学校分别选取学校代表5—9人、家长代表5—9人(总人数为单数)参与,中标公司不参与询价。选择米易县城南、城北农贸市场和县城内部分大型超市,作为询价地点,明确学校采购的每个品种的蔬菜、肉类的市场零售价。将蔬菜市场价最低下浮10%、肉类市场价最低下浮5%,投标公司可以再提高下浮比例,最终以中标公司在投标文件中确定的下浮比例为准,计算出结算价。如猪肉的市场零售价与上次询价相比,涨跌达到20%,由米易县教育和体育局决定按月进行蔬菜和肉类的询价。

    *(二).商务要求

    1、交货时间:

    中标人必须将蔬菜和肉类配送到米易县教育和体育局指定的学校食堂(包括村小食堂),并保证有足够货源供所有学校食堂使用。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前首批原材料必须配送到指定学校。

    2、付款方法和条件:

    2.1按本次采购货物单价,中标人根据学校实际用量配送货物,货款按学校每月实际用量据实结算。货物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向每所学校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学校每月初按学校上月实际收货量,与中标人结算并支付货款。

    注:由于食品原材料(蔬菜和肉类)资金主要由中央、省级、县级财政资金组成,渠道多且程序严格规范,因此货款的支付可能会有延迟,请投标人重视。

    3、服务年限:服务期限为叁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限为一年,次年在政府采购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且中标人无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可续签最多不超过两次政府采购合同。按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下发的校历,具体服务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4、其他要求

    4.1中标人必须为供应的蔬菜和肉类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并在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提供保险单等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4.2投标人要承诺对米易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蔬菜和肉类),从采购到交付学校全过程的各个环节,均按规范操作,确保原材料卫生、安全。

    5、投标人必须承诺若中标后按照《财库【2019】27号》、《财库【2019 】41号》、《财办库【2019】273号》、《川财采【2019】180号》执行。采购中标金额的30%的精准扶贫货物食材,(提供承诺函)

    *(三).技术、服务要求

    1、本次招标的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蔬菜和肉类)中标价格包括蔬菜和肉类的商品价格、配送人工费、运费、税金、上下车搬运费等全部费用。

    序号

    采购货物名称

    标 准

    数量

    供货地点

    供货时间

    备注

    1

    蔬菜

    新鲜,无发蔫、腐败等情况,外层黄叶等不能食用的部分,不能超过总重量的十分之一。

    按学校实际使用量计算

    米易县34所学校食堂。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在次年政府采购预算能保障的情况下,采购人可续签不超过两次的政府采购合同。具体服务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前首批货物必须配送到各学校。

    2

    肉类

    新屠宰的猪肉、鸡肉、鸭肉、牛肉等,不得采购冻肉。需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及非洲猪瘟病毒检测证。

    2.投标人提供的蔬菜和肉类及其标识必须符合最新的国家标准或行业要求,本次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3.配送要求:投标人具有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蔬菜和肉类)所必须的配送网络、设备和配送人员。 蔬菜用厢式货车配送,肉类必须用冷链车配送,并定期对车辆清洁消毒。运输时应有效避免日晒、雨淋。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配送,配送期间不得有污染事故发生。中标公司必须安排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的人员随车配送,对口衔接学校,做到专人专车配送。配送人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中标公司要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上所列的人员名单、车辆来安排原材料配送。如人员、车辆需要调整,中标公司须提前一周书面报县教育和体育局备案。

    4、中标人应按时供货。蔬菜和肉类,中心校、中学和县幼儿园(南园区)要每天配送。相对边远的麻陇中心校、白坡中心校、得石中心校和所有的村小,夏季(4至7月)每周至少配送三次(星期天下午、星期二上午十点前、星期四上午十点前),其他季节每周至少配送两次。

    5、中标人供货时须将每一批次肉类的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及非洲猪瘟病毒检测证(可以为复印件,加盖供货公司公章)一并送达学校,由学校验收人员查验、保存,缺少或无效的都将视为不合格产品,学校有权拒绝验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货方自行承担。

    6、中标人不得将供货服务转包、分包给其他经营者。如发现分包、转包的情况,县教育和体育局调查属实后,将取消该公司的供货资格,同时终止该公司的供货合同。

    7、学校根据就餐人数和配餐标准,每周五前向中标公司提出下一周的采购清单,明确每天的原材料采购品种、数量、质量要求。公司按照学校的要求进行采购,配送到学校,学校食堂管理人员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中标公司在交货时要提供相应的公司加盖鲜章的票、证。中标公司要严格按照学校要求供货,不得擅自改变学校订单。如有特殊情况,须提前两天征得学校同意,才能调整订单内容。严禁将市场销售后剩下的边角料、残次品供应给学校。

    8、储存要求:中标人应指导学校配备符合蔬菜和肉类存放的设备设施,产品配送到校后要按存放要求放置。

    9、产品质量要求:

    9.1中标人必须对自身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负责。蔬菜要新鲜,无发蔫、变质、腐败等情况,外层黄叶等不能食用的部分,不能超过总重量的十分之一。肉类为新屠宰的猪肉、鸡肉、鸭肉、牛肉等,不得采购冷鲜肉、冻肉,还要提供相应的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及非洲猪瘟病毒检测证。

    9.2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均须符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防疫法》等相关要求。

    10、其他要求

    10.1投标人必须能够为所投标范围学校供应食堂所需的食品原材料(蔬菜和肉类),有相应的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和配送设备。相关人员应具有国家规定的从事食品原材料配送的健康条件,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有较高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

    10.2因中标方产品本身质量或配送等原因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赔偿所有经济损失,米易县教育和体育局将扣除中标人的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公司的供货资格。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安全等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赔偿所有经济损失。

    10.3中标人为米易县34所学校食堂(含村小和教学点食堂)提供原材料(蔬菜和肉类)采购和配送服务,合同由中标人与米易县教育和体育局签订,还要分别和具有法人资格的学校签订分合同。因学生人数变化等影响,到学年末时,预算金额会有一定偏差,因此结算时须按照学校食堂的实际使用数量结账。

    10.4中标人要为食堂提供优质的服务,严格按照规范操作,加强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要认真做好食品安全工作,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10.5学校食堂所需的食品原材料,中标人必须在具有良好资质的企业或经营单位采购,要保证供货渠道正规。食品原材料要按市场监管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6中标人为学校提供的蔬菜和肉类,如数量、质量等不符合要求,必须立即退换。第一次出现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县教育和体育局将从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本次供货金额十倍的违约金。第二次出现供货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县教育和体育局将从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本次供货金额二十倍的违约金,并取消该中标人的供货资格。

    10.7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如在供货过程中,发现供应的食品原材料有以下问题,除全部退货外,将扣除该公司全部的履约保证金,取消该中标人的供货资格,将其列入米易县学校食堂原材料供货“黑名单”,并通报县级相关部门,公司还要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或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2)含有致病性微生物,且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3)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4)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5)超过保质期限的。(6)其它违法违规行为造成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

    11、食品原材料(蔬菜和肉类)配送表

    序号

    学校名称

    中小学生人数

    村幼在园人数

    合计

    备注

    1

    米易一中

    2663

     

    2663

     

    2

    米易二小

    1969

     

    1969

     

    3

    米易民中

    1274

     

    1274

     

    4

    第四中小学

    1289

     

    1289

    初中333人,小学956人

    5

    米易三中

    943

     

    943

    其中三中596人,热水小学347人。

    6

    白马中心校

    1469

    35

    1504

    含三个村小食堂521人

    7

    湾丘中心校

    599

    238

    837

    含高龙村幼食堂57人

    8

    白坡中心校

    322

     

    322

     

    9

    草场中心校

    534

    251

    785

    含两个村小食堂394人

    10

    新山中心校

    266

     

    266

     

    11

    米易一小(西)

    1235

     

    1235

     

    12

    米易中学

    2540

     

    2540

     

    13

    县幼儿园(南园区)

     

    181

    181

     

    14

    米易二中

    1631

     

    1631

     

    15

    丙谷中心校

    1429

    212

    1641

    含四个村小食堂542人

    16

    垭口中心校

    910

    57

    967

    含坊田村小156人

    17

    撒莲中心校

    1063

     

    1063

     

    18

    攀莲中心校

    705

    47

    752

    含3个村小食堂340人

    19

    得石中心校

    149

    30

    179

     

    20

    麻陇中心校

    289

    57

    346

     

     

    合 计

    21279

    1108

    22387

     

    说明:以上为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人数,仅做参考。采购时以学校实际学生人数为准。

    附件(2)